开发商从事商品房销售应具备哪些条件
郑州市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

郑州市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规范郑州市商品房销售行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商品房市场健康有序发展,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郑州市商品房的销售行为和相关管理工作。
第二章销售准备及条件第三条销售准备开发商在销售商品房前,应当按照规定办理预售许可证、规划许可证等手续,并向有关部门提供相关材料。
第四条销售条件开发商在销售商品房时,应当符合以下条件:1. 拥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权;2. 按照有关规定建设并完成商品房项目;3. 商品房项目符合规划、建筑、环境保护等相关标准;4. 商品房项目所在的土地使用性质允许销售商品房。
第五条新房销售禁售条件根据相关政策规定,某些特定区域、特定类型的新房可能存在禁售条件,开发商应当在销售时向购房者明示。
第三章销售方式和流程第六条销售方式开发商可以采用书面、线上或线下的方式进行商品房销售,但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保护消费者权益。
第七条销售流程开发商在销售商品房时,应当按照以下流程进行:1. 公示:根据预售许可证要求,开发商应当在指定媒体上公示商品房项目信息;2. 认购:购房者按照公示信息,填写购房意向书并缴纳认购金;3. 签约:购房者与开发商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并按合同约定缴纳首付款;4. 办理过户手续:购房者按合同约定办理商品房过户手续;5. 交房:开发商按合同约定交付商品房,并领取尾款。
第四章购房者权益保护第八条信息公开开发商在销售商品房过程中,应当向购房者公开项目规划、建设进度、销售价格、质量标准等相关信息。
第九条签约保障购房者与开发商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应当保障购房者的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和公正交易权。
第十条售后服务开发商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商品房售后服务,处理购房者提出的质量问题和纠纷。
第五章监督管理和法律责任第十一条监督管理郑州市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商品房销售行为的监督管理,及时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应提交的材料及前置条件

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应提交的材料及前置条件一、前置条件:在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前,房地产开发商需要满足以下前置条件:1.取得有关国家规定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确保项目符合规划要求;2.完成房屋建设工程设计,取得设计院出具的设计文件;3.缴纳相关的资金保证,以保障购房者的权益;4.对房屋建设工程进行质量检测,确保房屋质量符合国家标准;5.开发商应建立健全商品房预售监管机制,确保购房者的合法权益。
二、材料准备:1.项目申请书:由开发商申请预售许可,包含项目基本情况、建设要求、推广计划等;2.土地及用地情况:包括土地证、规划许可证、土地出让合同等;3.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说明房屋建设工程对环境的影响,以及相应的环境保护措施;4.工程规划许可证:由设计院出具的工程设计文件,包括建筑、结构、给排水等方面的设计图纸;5.资金保证材料:开发商应提供相关的资金担保证明,以确保购房者的权益;6.工程质量检测报告:对房屋建设工程进行质量检测,确保符合国家标准;7.项目预售方案:明确房屋的户型、面积、价格等信息,以供购房者参考;8.合同样本和销售承诺书:明确双方合同的主要内容和责任,以及开发商对购房者的合法权益承诺;9.开发商营业执照:证明开发商为合法经营的企业;需要注意的是,具体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所需材料可能会因地区、政策等因素而有所不同,购房者在办理前最好与相关部门进行核实,并及时更新材料。
总结起来,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需要满足一定的前置条件,并且提交丰富的材料,以确保房地产开发商的合法合规经营,并保障购房者的权益。
购房者在购房前应了解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利益。
现房销售要满足什么条件

现房销售要满⾜什么条件 现房是指消费者在购买时具备即买即可⼊住的商品房,即开发商已办妥所售房屋的⼤产证的商品房,与消费者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后,⽴即可以办理⼊住并取得产权证。
那么现房销售要满⾜什么条件呢?下⾯有找法⽹⼩编为您详细介绍。
⼀、现房销售要满⾜什么条件 商品房现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现售商品房的开发企业应当具有企业法⼈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
2、取得⼟地使⽤权证书或者使⽤⼟地的批准⽂件。
3、持有建设⼯程规划许可证和施⼯许可证。
4、已通过竣⼯验收。
5、拆迁安置已落实。
6、供⽔、供电、供热、燃⽓、通讯等配套基础设施具备交付使⽤条件,其他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具备交付使⽤的条件或者已确定施⼯进度和交付⽇期。
7、物业管理⽅案已落实。
⼆、现房销售和商品房预售有什么不同 按2000年年底出台的最新规定,现房销售,凡是已取得国有⼟地使⽤证和房屋所有权证的现房,将不再办理商品房销售许可证,已竣⼯但尚未取得国有⼟地使⽤证和房屋所有权证的现房,仍须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商品房预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与购房者约定,由购房⼈交定⾦或预付款,⽽在未来的⼀定⽇期拥有现房的交易⾏为。
三、商品房期房和现房销售的合法性 按新规定,⼿续齐全的“合法”的期房,销售必须“五证”“两书”齐全,⽽现房销售则未必,凡是已取得国有⼟地使⽤证和房屋所有权证的现房,将不再办理商品房销售许可证,购房⼈买这样的现房。
除了看国有⼟地使⽤证和房屋所有权证这两证⼆书,还要看有⽆《产权登记备案证》。
但已竣⼯但尚未取得国有⼟地使⽤证和房屋所有权证的现房,仍须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购房⼈购买时仍需要看“五证”“两书” 1、五证是哪五证 《国有⼟使⽤证》、《建设⽤地规划许可证》、《建设⼯程规划许可证》、《建筑⼯程施⼯许可证》、《商品房销售许可证》 2、两书是什么 《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说明书》,它们是《商品房买卖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行为,保护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维护消费者和企业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我国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活动的监管和管理,包括房地产开发商、中介机构及相关从业人员。
第三条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应遵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保护公众利益,维护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
第二章房地产开发商的条件和要求第四条房地产开发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 注册资本不低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最低注册资本额度;3. 具备良好的信誉和声誉;4. 有经营房地产开发的相应技术、设备和人员;5. 具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防火、环境保护等基本设施;6. 具备承担相应责任的财务状况和风险管理能力。
第五条房地产开发商在开展房地产开发活动前,应向有关主管部门提供相关申请材料,并经审查符合条件后取得相应许可证书。
第六条房地产开发商应当建立健全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制度,明确岗位职责,加强内部管理,确保项目的质量和安全。
第七条房地产开发商应当定期公布项目销售信息、销售政策以及合同条款,确保透明度和公正性。
第三章房地产中介机构的条件和规范第八条房地产中介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 依法设立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 注册资本不低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最低注册资本额度;3. 具备从事房地产中介服务所需的自有或租赁的相关场所和设备;4. 拥有合格的从业人员,并根据业务需要进行培训和继续教育;5. 具备承担相应责任的财务状况和风险管理能力。
第九条房地产中介机构应当依法申请设立,并按规定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备相关信息。
第十条房地产中介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和风险防控机制,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培训和监督,并确保提供真实、有效的房地产中介服务。
第十一条房地产中介机构应当定期公布自身信息、服务内容、收费标准等,确保公开透明。
房地产市场准入法律规定

房地产市场准入法律规定房地产市场准入法律规定是指国家法律对于房地产市场参与主体的准入条件、程序和要求进行规定和约束的一系列法规。
这些法规旨在维护房地产市场的正常秩序,促进市场的稳定发展,保护各方利益,并确保市场参与主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在房地产市场中,准入法律规定起着重要的作用,下面将对其进行详细介绍。
一、准入条件房地产市场的准入条件是指参与房地产市场的主体需要满足的一系列资质、条件和要求。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准入条件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1. 资格要求:房地产开发商需要具备相应的注册资本、经营能力等条件,以确保其有足够的经济实力和专业能力来进行房地产开发活动。
2. 持证经营:房地产开发商需要取得相关的开发商资质证书,证明其符合法律规定的准入条件,才能合法从事房地产开发业务。
3. 土地使用权:房地产开发商需要获得土地使用权,包括出让、租赁、划拨等方式,以确保其有合法的土地来源来进行房地产开发。
4. 基础设施要求:房地产开发商需要确保其项目拥有足够合格的基础设施,如供水、供电、通路等,以满足购房者的基本需求。
二、准入程序房地产市场的准入程序是指参与房地产市场的主体需要按照规定的流程、程序和要求,经过一系列的申请、审核和审批程序,才能取得相应的准入资格。
一般而言,准入程序包括以下几个环节:1. 申请阶段:房地产开发商需要向相关管理部门提交准入申请,包括申请表、相关材料等。
2. 审核阶段:相关管理部门对房地产开发商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对其资质、能力、经济实力以及项目规划、环保等方面进行评估和审查。
3. 报批阶段:符合准入条件的房地产开发商经过审核后,提请相关主管部门进行最终审批,并依法颁发相应的准入证书。
三、准入要求房地产市场的准入要求主要是指在参与房地产市场的过程中,市场主体需要遵守和履行的一系列法律规定和规范。
具体要求如下:1. 依法经营:房地产开发商需要依法经营,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包括房地产开发管理条例、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等。
郑州市房地产行业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

郑州市房地产行业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郑州市房地产行业商品房销售行为,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郑州市行政区域内房地产开发企业(以下简称“开发企业”)销售商品房的活动。
第三条郑州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是本市商品房销售的主管部门,负责本办法的实施和监督。
第二章销售条件第四条开发企业在销售商品房前,应当取得以下条件:(一)土地使用权证;(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四)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五)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或商品房销售许可证。
第五条开发企业应当按照批准的规划和设计文件进行建设,不得擅自变更。
第三章销售行为规范第六条开发企业在销售商品房时,应当遵循公开、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七条开发企业应当在销售现场公示以下信息:(一)开发企业名称、地址及联系方式;(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或销售许可证;(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四)商品房销售价格和计价方式;(五)商品房的结构、户型、面积等基本情况;(六)公共设施和配套设施的设置情况;(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应当公示的信息。
第八条开发企业不得有以下行为:(一)发布虚假信息,误导消费者;(二)捆绑销售或者附加不合理条件;(三)哄抬房价,扰乱市场秩序;(四)未取得预售许可擅自销售商品房;(五)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第四章合同管理第九条开发企业与购房者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符合国家和本省的相关规定,并明确以下内容:(一)当事人的名称、地址及联系方式;(二)商品房的基本情况;(三)销售价格及支付方式;(四)交付使用条件及日期;(五)公共设施和配套设施的交付使用情况;(六)保修责任和期限;(七)违约责任;(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第十条开发企业应当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将合同副本报主管部门备案。
商品房交付条件及程序
商品房交付条件及程序商品房交付条件及程序是指开发商在销售商品房时需要满足的各种条件以及交付的流程和程序。
在中国,商品房交付的标准和程序由《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以保障购房者的合法权益,防止开发商违规操作。
商品房交付条件开发商在出售商品房前,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 具有合法的房屋权属开发商需要拥有该房屋的合法权属,包括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等,且应进行公示。
2. 通过预售许可证审核开发商应取得预售许可证,并按照许可证的要求进行销售,同时应遵守规定的销售时间、销售范围、二次预售限制等规定。
3. 具有法定的技术标准商品房应符合国家、地方规定的建筑、结构、环保、设计等方面的技术标准,确保质量和安全。
4. 公示交付标准开发商应在销售过程中公示交付标准和清单,确保购房者了解购买的物业实际情况及交付的标准。
5. 注册物业服务企业开发商需要注册物业管理企业,为后续的物业管理提供保障。
商品房交付程序开发商在销售商品房时需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相应的交付程序,以下是典型的交付程序:1. 预售资格审核购房者需要提供购房资格证明材料并通过审核,才可以获得购房资格。
2. 缴纳首付款购房者需要缴纳首付款,一般为房价的30%~50%。
3. 签订合同和交付定金签订商品房交易合同,并支付一定的定金来保证购买意向。
4. 办理贷款购房者需要在银行办理贷款手续,按揭购买物业。
5. 签署交房通知书开发商向购房者发送交房通知书,确认相关交付事宜。
6. 签署房屋接受证明购房者需要验收房屋交付情况,确认无误后签署房屋接受证明。
7. 交付物业开发商根据规定交付物业,包括房屋、车位、储藏室等。
8. 办理房屋登记购买者需要在购房后办理相关的房屋登记及退休手续。
商品房交付是一个复杂的过程,需要开发商和购房者共同协作,按照法律规定,合规运营。
对于购房者来说,需要了解万物物业实际情况、明确交付标准、核实附加条件,在购房过程中,要注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房地产开发商准入条件及文本格式
房地产开发商准入条件
1、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2年(含)以上,且无违约、烂尾、拖欠工程款等记录;
2、注册资本≥500万元(含);
3、房地产开发资质三级(含)以上;
4、当前无不良贷款及一年内无不良贷款本息拖欠记录;
5、无拖欠办理房产证件记录;
6、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
7、组织机构代码证
8、法人身份证
9、房地产开发资质证书
10、发展和改革局批文
11、公安门牌复函
12、建筑面积计量答复书
楼盘项目准入条件
1、《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2、《建设工程施(开)工许可证》
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4、《国有土地使用证》
5、《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房地产开发商提出书面申请(附格式参考)
江门融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我公司开发楼盘“华茵桂语花园”住房于2013年5月开始销售,为加快资金回笼,我公司特向贵行申请在未正式办妥抵押登记手续的情况下先发放个人按揭贷款,事后承诺由我公司配合贵行办妥上述购房人的有关抵押登记手续,并按规定执行《个人按揭贷款阶段性放款协议》中的相关条款,请批准!
江门市永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13年5月20日。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与定义第一条为规范商品房销售行为,保护购房者的合法权益,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所有商品房的销售活动。
第三条商品房销售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保障购房者的知情权、选择权和其他合法权益。
第二章销售条件与要求第四条销售商品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和条件,并遵守国家及地方的相关规定。
第五条销售的商品房应当符合国家和地方的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环保等标准,且已办理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
第六条商品房销售前,应当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或《商品房销售许可证》。
第三章销售行为与原则第七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真实、准确、全面地发布商品房销售信息,不得进行虚假宣传或误导购房者。
第八条销售过程中,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向购房者明确说明商品房的规划、设计、配套设施、交付时间等重要信息。
第九条商品房销售应遵循一房一价的原则,明确标示房屋价格,并公开其他相关费用。
第四章广告与合同规定第十条商品房销售广告应当真实、合法,不得夸大其词或误导消费者。
广告内容应当与合同约定一致。
第十一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销售现场公示商品房买卖合同范本,购房者有权要求查看并了解合同内容。
第十二条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房屋交付标准、违约责任等内容,并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五章价格与费用公示第十三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销售现场公示商品房的销售价格,并明确标示各项费用,如契税、维修基金等。
第十四条价格公示应当真实、准确,不得有虚假标价或价外加价等行为。
第六章售后服务与物业第十五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的售后服务体系,为购房者提供必要的物业服务,如维修、保养等。
第十六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服务,保障购房者的合法权益。
第七章法律责任与处罚第十七条违反本办法规定的,由房地产管理部门依法予以行政处罚,并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可撤销其销售资格,并处以罚款。
拉萨市商品房地产销售管理办法
拉萨市商品房地产销售管理办法拉萨市商品房地产销售管理办法是为了规范商品房销售行为,保护购房者权益,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而制定的相关规定。
一、销售资格要求1. 开发商必须具备相应的开发资质,并且按照规定缴纳相关开发保障金。
2. 代理销售公司应当具有相关的营业执照,从事房地产销售的经验,并且有合法、有效的代理销售协议。
二、房源登记与销售1. 房源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并且在销售前进行登记备案。
2. 开发商必须提供明确的房屋面积、户型、楼层等相关信息,并在销售现场进行公示。
3. 销售人员必须提供真实、客观的销售信息,不得夸大宣传,误导购房者。
三、销售价格与付款方式1. 开发商应当按照市场价格制定房屋销售价格,不得搞虚高或低价销售。
2. 合同中应明确约定房屋的总价、付款方式、按揭利率等相关内容,并在合同签订前提供购房者居住贷款咨询服务。
四、购房者权益保护1. 购房者有权了解房源信息,参观样板房,详细了解购房合同内容,并可以提出合理的异议和要求。
2. 购房者在签订购房合同前有权要求开发商提供购房过程中的各项费用明细,确保费用的合理性和透明度。
3. 购房者有权对开发商违反合同约定的行为进行维权,有权申请仲裁或向有关部门投诉。
五、违规处罚对于违反销售管理办法的开发商或代理销售公司,一经查实将面临相应的处罚,包括但不限于罚款、责令整改、暂停销售资格等。
六、监督与管理1. 相关部门应对商品房销售进行监督检查,发现违规行为及时处理。
2. 社会各界应加强对商品房销售行为的监督,发现问题及时举报。
总之,拉萨市商品房地产销售管理办法的出台,旨在为购房者提供一个公正、透明的购房环境,保护购房者的合法权益,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
只有依法合规,才能够实现商品房市场的良性循环,使各方互惠互利,共同推动拉萨市的经济繁荣和社会稳定。
七、新房销售流程1. 预售阶段在商品房尚未建成或正在建设的阶段,开发商可以通过预售的方式提前销售房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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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方茴说:“那时候我们不说爱,爱是多么遥远、多么沉重的字眼啊。
我们只说喜欢,就算喜欢也是偷偷摸摸的。
”6.方茴说:“我觉得之所以说相见不如怀念,是因为相见只能让人在现实面前无奈地哀悼伤痛,而怀念却可以把已经注定的谎言变成童话。
”7.在村头有一截巨大的雷击木,直径十几米,此时主干上唯一的柳条已经在朝霞中掩去了莹光,变得普普通通了。
8.这些孩子都很活泼与好动,即便吃饭时也都不太老实,不少人抱着陶碗从自家出来,凑到了一起。
9.石村周围草木丰茂,猛兽众多,可守着大山,村人的食物相对来说却算不上丰盛,只是一些粗麦饼、野果以及孩子们碗中少量的肉食。
开发商从事商品房销售应具备哪些条件房地产开发商销售商品房,应当具备一定的条件,必须按规定到房地产有关管理部门办理商品房销售手续。
居民个人购房时须查实房地产开发商的售房手续是否齐全、真实。
房地产开发商在销售房屋时应具备五种证件: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销售许可证(包括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国有土地使用证:是证明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获得了在一定年限内某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
有的房地产开发商在集体所有的土地上建房并出售,在这种情况下,开发商就没有土地使用证。
因为按我国法律规定,集体所有的土地,只有经依法征用转为国有土地后,该幅国有土地使用权方可有偿出让。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是建设单位在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征用,划拨土地前,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确认建设项目位置和范围符合城市规划的法定凭证。
购房者调查房地产商是否具备此证,可判断房地产商售房的合法性。
房地产开发商即使取得用地的批准文件,但未取得此证而占用土地,其建设用地批准文件无效,占用的土地也会被责令退回。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是有关建设工程符合城市规划要求的法律凭证。
房地产开发商如未取得此证或虽取得但违反此证的规定进行开发建设,严重影响城市规划,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拆除或没收违法建筑物及其他设施。
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是建筑施工单位符合各种施工条件,允许其开工的批准条件。
未取得此证的,不得擅自开工。
商品房销售许可证:是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允许房地产商销售商品房的批准性证件。
商品房预售可加快房地产融资,但这种方式风险较大,故房地产商预售房屋需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此外,房地产商进行现房销售时,还须持有房屋所有权证书。
1.“噢,居然有土龙肉,给我一块!”2.老人们都笑了,自巨石上起身。
而那些身材健壮如虎的成年人则是一阵笑骂,数落着自己的孩子,拎着骨棒与阔剑也快步向自家中走去。
5.方茴说:“那时候我们不说爱,爱是多么遥远、多么沉重的字眼啊。
我们只说喜欢,就算喜欢也是偷偷摸摸的。
”6.方茴说:“我觉得之所以说相见不如怀念,是因为相见只能让人在现实面前无奈地哀悼伤痛,而怀念却可以把已经注定的谎言变成童话。
”7.在村头有一截巨大的雷击木,直径十几米,此时主干上唯一的柳条已经在朝霞中掩去了莹光,变得普普通通了。
8.这些孩子都很活泼与好动,即便吃饭时也都不太老实,不少人抱着陶碗从自家出来,凑到了一起。
9.石村周围草木丰茂,猛兽众多,可守着大山,村人的食物相对来说却算不上丰盛,只是一些粗麦饼、野果以及孩子们碗中少量的肉食。
房地产开发商预售商品房应当具备哪些预售条件?预售商品房,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对已兴建但尚未竣工的商品住宅,与购房者约定,由购房者交付定金或预付款,而在未来某一时期拥有现房的一种房产交易行为。
在我国香港和广东地区称为“买楼花”。
采用预先出售商品房是国际上一种通行的筹集住宅建设资金的经营方式,我国首先在深圳等沿海地区采用,继而在全国各地城市普遍推广。
预售商品房时,房屋尚在建设之中,房屋产权未经登记设立,因此,其实质是一种期房买卖,是一种房屋买卖预约行为。
但是,商品房预售合同一经签订,对购买者来说,则意味着取得了在建商品房的产权期待权,房屋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建成后,开发商只能将房屋交给预购者,不得再出卖给第三人。
对开发商来说,通过出卖楼花,可为房屋建设筹集资金,加速资金的流动和周转。
但是,房地产开发商预收的购房款或定金,只能用于预售的商品房的开发建设,不得挪作他用。
同时,预售方向购房单位或个人预收的购房款在商品房开工建设前,不得超过全部售价的50%。
通过预售商品房,对加速房产开发,活跃房地产市场具有重要作用,但对购房者来说存在一定风险,例如,由于房地产公司经营不善导致房屋不能建成或不能按期建成;房地产开发商在建房中偷工减料造成房屋建成后质量低劣或者不符合购房者的要求,等等。
因此,在购买预售商品房时,购房者应当谨慎从事,以免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44条和《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房地产开发商预售商品房,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取得合法的土地使用权是出售商品房的基础,土地使用权证书是合法拥有土地使用权的标志。
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只有在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的情况下才可以从事房地产开发和房地产交易。
(2)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是商品房开工建设的前提,商品房建设一定要符合城市规划。
根据《城市规划法》的有关规定,在城市规划区内新建、扩建和改建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设施,必须持有关批准文件向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城市规划提出的规划设计要求,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件。
如果尚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就开始出售商品房,会存在商品房建筑工程能否开工的风险,从而有可能发生损害购房者利益的现象。
1.“噢,居然有土龙肉,给我一块!”2.老人们都笑了,自巨石上起身。
而那些身材健壮如虎的成年人则是一阵笑骂,数落着自己的孩子,拎着骨棒与阔剑也快步向自家中走去。
5.方茴说:“那时候我们不说爱,爱是多么遥远、多么沉重的字眼啊。
我们只说喜欢,就算喜欢也是偷偷摸摸的。
”6.方茴说:“我觉得之所以说相见不如怀念,是因为相见只能让人在现实面前无奈地哀悼伤痛,而怀念却可以把已经注定的谎言变成童话。
”7.在村头有一截巨大的雷击木,直径十几米,此时主干上唯一的柳条已经在朝霞中掩去了莹光,变得普普通通了。
8.这些孩子都很活泼与好动,即便吃饭时也都不太老实,不少人抱着陶碗从自家出来,凑到了一起。
9.石村周围草木丰茂,猛兽众多,可守着大山,村人的食物相对来说却算不上丰盛,只是一些粗麦饼、野果以及孩子们碗中少量的肉食。
(3)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人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本条件与《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38条第1款第(2)项规定的“按照出让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属于房屋建设工程的,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25%以上”才可转让房地产,条件基本一致。
目的都是为了防止“炒卖地皮”,并同时规定“已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这样才可以有效地保护购房者的合法权益,同时也便于房地产主管部门进行监督。
(4)向城市、县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6条规定:“商品房预售实行预售许可证制度。
商品房预售条件即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办理程序,按照《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和《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9条规定:“开发企业进行商品房预售,应当向承购人出示《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售楼广告和说明书必须载明《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批准文号。
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不得进行商品房预售。
”也就是说,房地产开发企业要预售商品房,在具备规定条件的情况下,应当向城市、县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后,方可进行预售活动。
在没有取得上述证书的情况下擅自向购房者出售商品房的,则由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房地产开发企业停止预售、补办手续,没收违法所得,并可处以已收取的预付款1%以下的罚款。
上述房地产法规的规定,一方面是为了便于国家的管理、监督;另一方面是由于购房者未必都具有详细勘查预售商品房是否符合预售房者只需辨别房地产开发企业是否具有预售许可证即可,这样既体现了便利,也保证了购条件的能力,而采用预售许可证制度后,审查的职责是由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来行使,购房者的合法权益。
1.“噢,居然有土龙肉,给我一块!”2.老人们都笑了,自巨石上起身。
而那些身材健壮如虎的成年人则是一阵笑骂,数落着自己的孩子,拎着骨棒与阔剑也快步向自家中走去。
5.方茴说:“那时候我们不说爱,爱是多么遥远、多么沉重的字眼啊。
我们只说喜欢,就算喜欢也是偷偷摸摸的。
”6.方茴说:“我觉得之所以说相见不如怀念,是因为相见只能让人在现实面前无奈地哀悼伤痛,而怀念却可以把已经注定的谎言变成童话。
”7.在村头有一截巨大的雷击木,直径十几米,此时主干上唯一的柳条已经在朝霞中掩去了莹光,变得普普通通了。
8.这些孩子都很活泼与好动,即便吃饭时也都不太老实,不少人抱着陶碗从自家出来,凑到了一起。
9.石村周围草木丰茂,猛兽众多,可守着大山,村人的食物相对来说却算不上丰盛,只是一些粗麦饼、野果以及孩子们碗中少量的肉食。
交房时开发商应具备哪些基本条件?开发商在交房时向业主提供的《竣工验收备案表》、《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必须为原件而不是复印件。
第一:是房产开发商必须已经取得《建筑工程竣工备案表》,这是国家强制要求的,我国的《合同法》、《建筑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都规定了建筑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标志取决于是否取得《建筑工程竣工表》。
因此,不管购房者和开发商在买房合同中是否约定将开发商取得《建筑工程竣工备案表》作为交房条件,开发商交房时都应提供。
第二:是我们常说的“两书”“质量保证书”和“使用说明书”,这是建设部2001年6月1日开始实施的《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中要求的,现在交房时开发商都应提供。
第三:是开发商已取得国家认可的专业测绘单位对面积的实测数据,看是否与购房合同中约定的有出入,以便尽早获得解决。
1.“噢,居然有土龙肉,给我一块!”2.老人们都笑了,自巨石上起身。
而那些身材健壮如虎的成年人则是一阵笑骂,数落着自己的孩子,拎着骨棒与阔剑也快步向自家中走去。
5.方茴说:“那时候我们不说爱,爱是多么遥远、多么沉重的字眼啊。
我们只说喜欢,就算喜欢也是偷偷摸摸的。
”6.方茴说:“我觉得之所以说相见不如怀念,是因为相见只能让人在现实面前无奈地哀悼伤痛,而怀念却可以把已经注定的谎言变成童话。
”7.在村头有一截巨大的雷击木,直径十几米,此时主干上唯一的柳条已经在朝霞中掩去了莹光,变得普普通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