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固定资产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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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科室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医院科室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了加强医院科室固定资产的管理,规范固定资产的采购、使用、维护、报废等环节,确保固定资产的合理使用和有效利用,提高资产使用效率,保障科室业务工作的正常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所有科室的固定资产管理。

三、固定资产的定义固定资产是指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其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

具体包括:1. 房屋及建筑物;2. 专业设备;3. 一般设备;4. 图书;5. 其他固定资产。

四、管理职责1. 科室负责人:负责科室固定资产的全面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本制度,确保固定资产的合理使用和有效利用。

2. 采购科:负责科室固定资产的采购、验收、保管调配和维修,建立分科室的财产实物明细账,负责定期清查盘点,办理调拨、变价、报废等有关审批手续。

3. 财务科:负责全院固定资产总账和按类别设置二级明细分类账的建账和核算工作,定期参加固定资产的清查盘点和账目核对工作,实行会计监督。

4. 使用部门:负责本部门固定资产的使用、维护和保养,确保固定资产的完好和有效利用。

五、固定资产的采购1. 采购科应根据科室需求,制定采购计划,经科室负责人批准后,严格按照采购程序进行采购。

2. 采购固定资产时,应优先选用国产设备,确保设备质量。

3. 采购固定资产时,应充分考虑设备的性能、使用寿命、维护成本等因素。

六、固定资产的使用1. 使用部门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使用固定资产,确保设备的安全运行。

2. 使用部门应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保养和维护,延长设备使用寿命。

3. 使用部门应建立健全固定资产使用记录,及时反馈设备运行状况。

七、固定资产的维护1. 使用部门应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保养和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2. 维护工作应按照设备说明书或相关技术规范进行,确保维护质量。

3. 维护费用应按照规定进行报销。

八、固定资产的报废1. 固定资产达到报废条件时,使用部门应向采购科提出报废申请。

公立医院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公立医院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公立医院固定资产管理,提高资产使用效益,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固定资产的定义及范围1. 固定资产是指医院在医疗、教学、科研、行政等活动中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其原有实物形态的资产。

2. 本制度所指固定资产范围包括:房屋及建筑物、专业设备、一般设备、图书、其他固定资产等。

三、固定资产的管理职责1. 院长负责医院固定资产的全面管理工作,对固定资产的管理和使用负总责。

2. 设备科负责医疗设备的采购、安装、修理、使用及资料档案管理。

3. 总务科负责房屋及构筑物、办公家俱、家电等的安装、修理、使用及资料档案管理。

4. 财务科负责固定资产的核算、报告、分析等工作。

5. 各科室负责人对本科室固定资产的管理和使用负直接责任。

四、固定资产的购置与审批1. 购置固定资产应遵循以下原则:(1)符合医院发展规划和实际需要;(2)确保资产质量,性能优良;(3)注重性价比,合理控制成本;(4)符合国家有关政策规定。

2. 购置固定资产,需按照以下程序进行审批:(1)科室提出购置申请,经科室负责人审核后报设备科或总务科;(2)设备科或总务科审核后,报财务科进行成本核算;(3)财务科核算后,报院长审批;(4)购置合同签订,履行相关手续。

五、固定资产的使用与维护1. 固定资产投入使用后,由使用科室负责日常管理和维护。

2. 使用科室应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检查、保养,确保其正常运行。

3. 如固定资产出现故障,应及时报设备科或总务科,由其负责维修或更换。

六、固定资产的盘点与清查1. 固定资产盘点应每年至少进行一次,由财务科牵头,各科室配合完成。

2. 盘点过程中,如发现固定资产数量、价值不符,应及时查明原因,进行处理。

3. 对报废、丢失、损坏的固定资产,应及时上报财务科,办理相关手续。

七、固定资产的报废与处置1. 固定资产报废,需按照以下程序进行审批:(1)使用科室提出报废申请,经科室负责人审核后报设备科或总务科;(2)设备科或总务科审核后,报财务科进行成本核算;(3)财务科核算后,报院长审批;(4)报废合同签订,履行相关手续。

2023医院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详细版)

2023医院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详细版)

2023医院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详细版)为加强中心固定资产管理,规范管理流程,明确科室职责,加强固定资产的日常维护和保养,提高固定资产使用效益,防止固定资产的闲置和流失,保障中心发展,根据相关规定等,结合中心实际,制定本制度。

1、总则第一条:本制度所称固定资产是指单位价值在1000元及以上(其中:专业设备单位价值在1500元及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不含一年),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

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不含一年)的大批同类物资,应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第二条:图书参照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加强实物管理,不计提折旧。

第三条:对于应用软件,如果其构成相关硬件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应当将该软件价值包括在所属硬件价值中,一并作为固定资产进行核算;如果其不构成相关硬件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应当将该软件作为无形资产核算。

第四条:对固定资产实行三账一卡管理,即:财务科负责总账和一级明细分类账,资产归口管理部门负责二级明细分类账,使用部门负责建卡(台账)。

2、管理机构与职责第五条:固定资产实行分级归口管理、分级负责、责任到人的管理体制。

第六条:第一级,设立医院国有资产管理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简称国资办),国资办设在财务科,负责国有资产日常事务综合管理工作。

第二级,固定资产归口管理部门,主要包括设备科、总务科、信息科、房产与动力保障科。

第三级,资产使用部门,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对其占有、使用的固定资产实施日常管理。

科室主要负责人为该部门资产管理的第一责任人;护士长或指定的1名固定资产管理员作为直接责任人。

第七条: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财务科)管理职责第八条:产归口管理部门管理职责第九条:产使用部门管理职责3、固定资产配置及审批程序第十条:产配置实行全面预算,各科室需购置资产必须列入单位年度预算,未列入全面预算项目,不得实施。

第十一条:编制固定资产采购计划资产使用科室按照医院年度部门预算申报时间,根据工作需要,填写项目预算计划表报资产管理部门,资产管理部门根据各科室申请进行初审,对通过内部调剂能够满足需要的,调剂解决;对通过调剂无法解决,确需购置的,由资产管理部门编制年度资产采购计划及政府采购计划。

人民医院资产管理制度

人民医院资产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人民医院固定资产的管理,确保资产的安全、完整和有效利用,提高资产使用效率,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会计制度,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人民医院所有固定资产的申购、使用、保管、处置等各个环节。

第三条人民医院资产管理制度遵循以下原则:(一)统一领导、分级管理;(二)权责明确、责任到人;(三)勤俭节约、合理使用;(四)定期盘点、账实相符。

第二章资产分类与范围第四条人民医院固定资产分为以下几类:(一)房屋及建筑物:包括医院拥有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的房屋、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如办公用房、业务用房、库房、职工宿舍、食堂、锅炉房等;(二)专业设备:指医院根据业务工作需要购置的价值在800元以上的具有专门用途的设备,如医疗仪器、设备、医疗器械等;(三)一般设备:指医院用于业务工作的通用性设备,如办公家具、办公设备、交通工具等;(四)图书:指医院储藏的统一管理使用的业务用书;(五)其它设备:指以上各类未包括的固定资产。

第五条本制度范围内的固定资产包括:(一)购买、接受捐赠、调拨、融资租赁等方式取得的固定资产;(二)经批准报废后恢复使用的固定资产;(三)因其他原因增加的固定资产。

第三章资产申购与采购第六条资产申购需按照以下程序进行:(一)各部门根据工作需要提出资产申购申请,经部门负责人审批后报财务部门;(二)财务部门对申购申请进行审核,符合规定的报院长审批;(三)院长审批同意后,由采购部门负责采购。

第七条资产采购需遵循以下原则:(一)公开、公平、公正;(二)质量可靠、性能优良、价格合理;(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

第四章资产使用与保管第八条资产使用部门应按照资产的使用说明书或操作规程进行操作,确保资产安全、有效运行。

第九条资产保管部门负责资产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资产完好无损。

第十条资产使用部门与保管部门应建立定期检查、维护制度,确保资产始终处于良好状态。

第五章资产处置与报废第十一条资产处置需按照以下程序进行:(一)使用部门提出资产处置申请,经部门负责人审批后报财务部门;(二)财务部门对处置申请进行审核,符合规定的报院长审批;(三)院长审批同意后,由相关部门办理资产处置手续。

医院对固定资产的管理制度

医院对固定资产的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医院固定资产的管理,提高固定资产使用效率,保障医院业务工作的正常运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医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固定资产的定义及分类1. 定义:固定资产是指医院在医疗保健服务活动过程中,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其原有实物形态的资产。

2. 分类:(1)房屋及建筑物类;(2)专业设备类;(3)一般设备类;(4)图书类;(5)其他固定资产。

三、固定资产管理职责1. 医院固定资产管理部门负责全院固定资产的统一管理,包括购置、验收、保管、调配、维修、报废等工作。

2. 采购科负责固定资产的购置、验收、保管调配和维修,建立分科室的财产实物明细帐,负责定期清查盘点,办理调拨、变价、报废等有关审批手续。

3. 财务科负责全院固定资产总帐和按五类设置二级明细分类帐的建帐和核算工作,定期参加固定资产的清查盘点和帐目核对工作,实行会计监督。

4. 后勤保障部设立废旧资产回收仓库,并建立废旧资产回收明细帐,实行帐、物分管。

5. 使用科室负责所使用固定资产的日常维护、保养和合理使用,确保资产安全。

四、固定资产购置、验收及入账1. 固定资产购置前,由归口管理部门、使用部门、财务部门、审计监督部门及专业人员等共同参与,确保购建过程公开透明,降低购建成本。

2. 固定资产购置后,由采购科负责验收,验收合格后办理入账手续。

3. 固定资产入账后,财务科负责建立固定资产卡片,登记固定资产的基本信息。

五、固定资产使用及维护1. 使用科室应严格按照固定资产的使用规定,合理使用固定资产,确保资产安全。

2. 使用科室应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保养、维护,发现故障及时报修。

3. 大型贵重设备实行责任制,指定专人管理,制定操作规程,建立设备技术档案和使用情况报告制度。

六、固定资产盘点及报废1. 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盘点,确保账实相符。

2. 固定资产报废需经归口管理部门、使用部门、财务部门、审计监督部门及专业人员等共同审核,并报医院领导审批。

医院设备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医院设备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设备固定资产的管理,确保资产安全、完整和有效利用,提高资产使用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所有设备固定资产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医院设备固定资产的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权责分明,责任到人;(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三)严格审批,规范流程;(四)定期盘点,确保资产安全。

第二章设备固定资产分类第四条医院设备固定资产分为以下类别:(一)房屋及建筑物:包括医院拥有的房屋、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二)专业设备:指医院根据业务工作需要购置的具有专门用途的设备;(三)一般设备:指医院用于业务工作的通用性设备;(四)其他设备:指以上类别未包括的固定资产。

第三章设备固定资产的购置、验收与入库第五条设备固定资产的购置应严格按照预算、计划进行,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六条设备固定资产的验收应由相关部门负责,确保设备质量、数量、规格符合要求。

第七条设备固定资产验收合格后,由使用部门填写《设备固定资产入库单》,报财务部门办理入库手续。

第四章设备固定资产的使用、维护与保养第八条设备固定资产的使用应由专人负责,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

第九条设备固定资产的维护与保养应由使用部门负责,定期进行清洁、润滑、检查、调整等保养工作。

第十条设备固定资产出现故障,应及时报修,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第五章设备固定资产的报废、处置与盘点第十一条设备固定资产达到报废条件或因故无法修复时,由使用部门提出报废申请,经相关部门审核批准后,办理报废手续。

第十二条设备固定资产的处置应遵循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

第十三条设备固定资产应定期进行盘点,确保资产安全、完整。

第六章责任与奖惩第十四条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设备固定资产的管理负直接责任。

第十五条对在设备固定资产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六条对违反本制度规定,造成设备固定资产损失的,依法追究责任。

第七章附则第十七条本制度由医院设备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医院固定资产管理规定

医院固定资产管理规定

固定资产管理规定为加强医院固定资产管理,明确相关科室职责,防止国有资产的流失,提高固定资产的投资效益,保证医疗、科研和其它工作的正常进行,特制订本管理规定。

一、固定资产的分类固定资产是指医院在医疗保健服务活动过程中,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其穷而后工有实物形态的资产。

根据医院现行财务管理制度及固定资产的所属关系,把固定资产分为五大类:房屋及建筑物类、专业设备类、一般设备类、图书类、其他固定资产。

二、固定资产管理实行科室管理责任制1、、医院采购科全面负责固定资产的购置、验收、保管调配和维修,建立分科室的财产实物明细帐,负责定期清查盘点,办理调拨、变价、报废等有关审批手续。

2、财务科负责全院固定资产总帐和按五类设置二级明细分类帐的建帐和核算工作,定期参加固定资产的清查盘点和帐目核对工作,实行会计监督。

3、后勤保障部要设立废旧资产回收仓库,并要建立“废旧资产回收明细帐”,实行帐、物分管。

三、购入固定资产的计价医院外购的固定资产应以购入价格加上购入过程中发生的相关费用计价(包括: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安装成本费用和缴纳的税金)。

国外进口的设备,应按原价加支付的进口税金计价。

贷款购建固定资产时,安装完毕交付使用前所发生的贷款利息也应计入固定资产价值。

四、固定资产的购置1、以经济实效为原则。

先由科室提出申请,上报医院采购科,由采购科按具体品种、规格、型号、性能、用途及要求,进行分类汇总,报院长或院采购委员会批准后,方可购置。

2、大型医疗设备、贵重医疗仪器设备在购置之前,必须进行市场论证、财务分析和科室投资效益预测分析,否则不予讨论。

3、经批准购买的固定资产,其发票必须到采购科进行登记,同时建立固定资产台帐。

4、对属于县政府采购办管理制度所规定金额购置的固定资产,必须报县采购办批准。

五、固定资产的调配院内科室与科室之间不得自行进行固定资产调配使用,确需调配使用的需填写“固定资产调配使用申请单”,报院长审批后,采购科办理调配手续,由采购科通知财务科调整科室成本核算数据。

医院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医院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医院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医院固定资产的管理,提高固定资产利用效率,规范固定资产的采购、使用、保管和处置行为,保障医院业务工作的正常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院管理条例》、《医疗机构财务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固定资产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医院固定资产管理应遵循合法、合规、科学、高效的原则,确保固定资产的安全、完整和有效利用。

第四条医院应设立固定资产管理组织,明确相关部门的职责和权限,建立固定资产管理责任制。

第二章固定资产分类第五条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一年,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

包括以下五大类:(一)房屋及建筑物类:指医院拥有所有权和使用权的房屋、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二)专业设备类:指医院根据业务工作需要购置的具有专门用途的设备,如医疗仪器、设备、医疗器械等。

(三)一般设备类:指医院用于业务工作的通用性设备,如办公家具、办公设备、交通工具等。

(四)图书类:指医院储藏的统一管理使用的业务用书。

(五)其他固定资产类:指以上各类未包括的固定资产。

第三章固定资产采购和验收第六条固定资产采购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选择合格的供应商,确保采购质量。

第七条固定资产采购前,应进行可行性论证,明确采购设备的必要性、技术参数、预算金额等。

第八条固定资产采购合同应明确设备质量、售后服务、培训等内容。

第九条固定资产验收应按照采购合同约定的技术参数和质量标准进行,确保固定资产的完好、合规。

第四章固定资产使用和保管第十条固定资产使用应遵循合理、节约、有效的原则,确保固定资产的正常运行。

第十一条固定资产保管应设立专门的责任人,负责固定资产的日常维护、保养和安全保管。

第十二条固定资产使用部门应建立固定资产使用记录,定期进行资产检查和维护。

第五章固定资产盘点和处置第十三条医院应定期进行固定资产盘点,确保固定资产的账实相符。

第十四条固定资产处置应遵循合法、合规、审慎的原则,经医院审批后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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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目的
为了加强医院固定资产的管理,规范固定资产的采购、入库及日常维护管理行为,使医院各类固定资产得以有效利用,保障医院业务工作正常运行,制定本制度。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全院所有科室、所有员工。

3.0职责
总务科:负责办公类固定资产的购置、维修和日常使用管理,定期清查盘点,办理调拨、变价、报废等有关审批手续。

建立固定资产实物的分类统计台账,做好科室领用的固定资产登记入账。

设备科:负责医疗设备、大型医疗器械等固定资产的购置、维修、报废等有关审批手续。

使用科室:负责本科室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及管理工作。

财务科:负责全院固定资产总帐和明细分类帐的建帐和核算工作,定期参加固定资产的清查盘点和帐目核对工作,实行会计监督。

4.0固定资产的定义
固定资产是指房屋、建筑物和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单项价值在规定起点以上的设备装备。

根据医院精密仪器、医疗专用设备较多、价格较高的特点,固定资产划分标准规定为:
4.1单位价值在1000元以上,使用时间在一年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资形
态。

4.2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使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设备,也属于固定
资产范围,应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5.0固定资产的分类
医院固定资产分为五类:房屋及建筑物、医疗设备仪器、办公设备、交通工具、其他固定资产。

图书参照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加强实物管理,不计提折旧。

6.0固定资产的购置
6.1单价在人民币2万元以下仪器设备采购,先由科室提出申请,填制《固定资产购置申请
单》,上报医院总务科,由总务科按具体品种、规格、型号、性能、用途及要求,进行
分类汇总和评估,经过院长审批同意后,予以询价比价,并制作比价单,经财务及院长
审核同意后进行采购。

6.2单价在人民币2万元以上大型仪器设备要进行可行性论证,使用科室除填制《固定资产
购置申请单》外还要写一份可行性报告,报告中要详细说明仪器设备的价格、性能、适
用范围,预测产生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等。

院长会同总务科、设备科、使用科室、业
务院长、行政院长、财务科人员进行市场调研,并且咨询有关专家,充分了解并掌握设
备技术参数,设备仪器市场价格,设备仪器的先进性、可靠性、稳定性,经过论证后再
决定是否采购。

6.3固定资产采购,医院必须与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

(具体采购内容参照《医院采购管理
制度》)
7.0固定资产的入库
7.1固定资产经总务科室协同使用科室按发票、合同、产品说明书等组织验收,验收必须认
真及时,根据订货合同和发票内容验质验量。

如发现型号规格不符,性能不良,质量不
符要求或发生残缺损坏,短少附件、资料等情况,应立即向供货单位联系解决。

7.2对验收合格的固定资产,要填制《固定资产验收单》,总务科验收人员填写验收意见,
其他参与验收人员要签字确认。

《固定资产验收单》一式三份,一份总务科留存,一份
给设备科,一份给财务科。

财务科根据发票、验收单,登记固定资产总账、明细账。


务科根据验收单登记固定资产台账,设置固定资产登记卡。

固定资产验收划分:设备科
负责医疗设备的验收,并登记医疗设备管理台账。

总务科负责办公设备的验收。

8.0固定资产的转移、调拨
8.1各科室领用的各种固定资产,不准随意变动,如确因工作需要,在科室之间进行转移调
配时,须到总务科做转移登记,填写《固定资产调拨单》。

8.2对各科室某些不再使用或有多余的固定资产,总务科应予调出,统一调配,以防止物资
财产积压和浪费。

9.0固定资产的维修
各个使用科室固定资产如设备发生损坏需要进行维修时,及时向总务科(办公设备)/设备科(医疗设备)报修,总务科安排人员进行维修;如设备科和总务科不能维修则经领导批准后,由设备科和总务科联系专人进行维修。

10.0固定资产的报废
10.1已满使用期限或丧失使用价值的固定资产,应填写《固定资产报废单》由总务科组织
相关科室调查落实、按规定手续报院长审批同意。

使用科室将废旧财产交后勤废旧仓库,废旧资产回收管理人员在报废单上签字。

总务科、财务科办理销帐手续,核减折旧费。

10.2财务科、总务科各指定一名专人兼管帐目,据实记录“废旧资产回收明细帐”。

11.0固定资产的清查盘点
11.1医院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年度终了前进行一次全面清查盘点。

固定资产的清查盘点工作,由总务科统一组织并实施,总务科、使用科室共同清理,财
务科负责协助。

11.2清查工作人员要深入到使用科室逐一盘点核对,发现余缺应及时做出记录,查明原因,
提出处理意见,按报批手续报院领导批准后进行账面调整。

需追究责任者,按有关制度
规定处理(缺损的由相关科室负责,多余的上交医院)。

共用医疗设备(比如呼吸机)折旧费平摊。

11.3固定资产盘盈、盘亏由总务科按年度盘点后提出固定资产盘盈、盘亏报告,由财务科
核查落实后,报院领导审批;财务科依据院领导批准的固定资产盘盈、盘亏报告进行账
务处理。

12.0罚则
12.1固定资产保管人、使用人玩忽职守,违反有关固定资产管理规定及操作规程,造成固
定资产损失者,应予赔偿。

赔偿数额依据损失大小和责任大小确定,同时追究其相关领导的责任。

正常使用医院负责维修,非正常使用产生维修费由使用科室负责。

非正常使用产生的维修费用计入各使用科室的成本中并在绩效考核中扣减利润。

12.2造成重大固定资产安全事故,依据国家安全法规和安全部门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对相
关责任人进行纪律处分和经济处罚,并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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