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教发[2006]7号

合集下载

教师的专业发展与专业发展学校的本土化探索(笔谈)——教师专业发展本土化的反思之路

教师的专业发展与专业发展学校的本土化探索(笔谈)——教师专业发展本土化的反思之路

业 标准 、专业 化过程 和专业 化条件 的理解 ,形成 本
土 视界 与专业视 界 的融合 。
教师 专业发 展本 土化 以教师专业 发展过 程 中的
【 收稿 日期 ]2 1 — 4—0 01 0 8 [ 基金 项 目 ] 湖 南省 教 育 科 学 “ 十一 五 ” 规 划 立项 课 题 “ 业 发展 学 校 本 土 化 实 践 的 探 索 性研 究 ” ( J 0 a Jo ) 专 X K 8 Jo 9 [ 作者简介 ]曹正善 ( 95 ) 16 一 ,男 ,湖南宜章人 ,四川师范大学 教育科 学学 院教授 ,博士 ,主要 研究方 向为教育基 本 理 论 ;刘 丽 群 (9 6 ) 女 ,湖南 岳 阳人 ,湖 南 师 范大 学 教 育科 学 学 院 副 教 授 ,博 士 ,主 要 研 究 方 向 17一 为课程 与教学论 ;刘 次林 ( 94 ) 16 一 ,男 ,湖南茶陵人 ,上海 师范大学教 育学院教授 ,博 士 ,主要研究 方 向为教育原理 ;孙 巧平 ( 92 ) 16 一 ,男 ,江 西德安人 ,厦 门大学 教育研究 员博士生 ,主要研 究方 向为 英语教学与高考 ;赵 彦俊 ( 92 ) 16 一 ,男 ,山东莒县人 ,渤海大学 教育学 院副教授 ,博士 ,主 要研究方 向 为教 师教 育 。
己生 活世 界 回归 中实 现专业 发展” 的问题 。

审 视 教 师 专 业 发 展 本 土 化 的
式 ,才 能实现教 师发展 专业 化和本土 化 的融 合 ,而 实现 这种 融合 的基 本 机制就是 反思 。教师专业 发展 本土 化要求 教师不 仅将 教师专业 发展 中那些属 于本 土 的东西 与不属 于本土 的东西 区分开来 ,也要将 那
出发 点

北京师范大学教学建设与改革项目管理办法

北京师范大学教学建设与改革项目管理办法

北京师范大学教学建设与改革项目管理办法(2010年7月修订)师教文[2006]10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校教学建设与改革研究,进一步提高教学质量与教学管理水平,鼓励和支持教师在教学建设与改革实践中加强研究,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鼓励教师以人才培养为本,面向国家需求和经济、科技、文化、教育发展的要求,结合高等教育教学发展趋势与学校教育教学实际,坚持教育理论与教学建设、教学改革和教学管理实践相结合,积极探索,开拓创新,深入开展研究,重在解决教学实践问题,促进教学质量提高。

第三条北京师范大学教学建设与改革项目(以下简称“校级教改项目”)是我校国家级、省部级、校级三级教改立项管理的组成部分,纳入学校的教改项目管理体系。

校级教学研究立项工作由教务处统一组织与管理。

第四条学校制订“教学建设与改革立项指南”,作为教学建设与改革方向的宏观建议。

校级教改项目面向全校,公平竞争,择优立项。

通过目标管理和过程监控相结合,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

第五条学校将对项目进行验收,对项目成果加以宣传和推广。

第二章项目的立项、申报与批准第六条项目主持人应符合以下条件:⒈为我校在职教师、从事实验教学的实验技术人员及教学管理人员,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有一定教学研究能力。

⒉每位教师每年限申报1个项目(因工作需要承担的学校教改项目除外)。

⒊已经主持有2项校级教改在研项目的教师原则上不能再申报项目。

第七条校级教改项目申报工作原则上每年组织1次,执行期一般不超过3年。

第八条项目的申请程序:⒈各部院系根据“教学建设与改革立项指南”,紧密结合教学建设与改革需求,组织教师参与项目申报。

⒉部院系教学指导委员会负责对本单位申报项目进行初审,根据限额择优推荐申报,相关教学工作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报送教务处。

⒊教务处组织专家,依据有关评审指标,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并将评审结果和资助方案报主管校长审核批准后发文公布。

获准项目的主持人应填写《北京师范大学教学建设与改革项目任务书》。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06年为农村学校培养教育硕士师资工作的通知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06年为农村学校培养教育硕士师资工作的通知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06年为农村学校培养教育硕士师资工作的通知【法规类别】教育综合规定【发文字号】教学厅[2006]2号【发布部门】教育部【发布日期】2006.03.02【实施日期】2006.03.02【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E0303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06年为农村学校培养教育硕士师资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06]2号)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高校招生办公室,有关高等学校: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的“切实提高师资特别是农村师资水平”精神,切实解决农村教师匮乏、结构性失衡和整体素质偏低问题,加强农村学校教师队伍建设,促进教育均衡发展,在总结前两年工作的基础上,现就做好2006年为农村学校培养教育硕士师资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服务范围培养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的服务范围是“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和“省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以下简称扶贫县)的农村学校,以农村初中为主。

二、推荐学校扶贫县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内具有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的高校;新增加山西师范大学、内蒙古师范大学、哈尔滨师范大学、贵州师范大学四校,为农村学校培养教育硕士师资开展专项推荐免试工作。

三、推荐人选条件思想政治素质好,热爱教育工作;获得学士学位;志愿到农村学校任教,且服从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安排。

推荐人选本科所学专业:思想政治教育、汉语言文学、汉语言、历史学、英语、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物理学、应用物理学、化学、应用化学、生物科学、生物技术、地理科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教育技术学、音乐学、美术学、体育教育及其它相关专业。

四、培养学校扶贫县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内具有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培养资格的高等学校。

五、培养方式头三年,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安排取得为农村学校培养教育硕士师资入学资格的学生(以下简称农村师资教育硕士生)到签约的农村学校任教。

第四年,农村师资教育硕士生到培养学校注册研究生学籍,脱产学习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课程。

浙江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教师上岗资格证书管理办法(修订)

浙江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教师上岗资格证书管理办法(修订)

浙江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教师上岗资格证书管理办法(修订)(修订)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教师是在中小学专门从事心理健康教育的专业教师,浙江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对我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实行上岗资格认证制度。

在我省中小学从事心理健康教育的教师须获得由浙江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统一认证的上岗资格证书,持证上岗。

浙江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教师上岗资格证书分A、B、C三个等级。

遵循《浙江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教师上岗资格证书管理办法(试行)》(浙教教科[2002]86号)及《关于进一步加强浙江省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教师上岗培训、考核的若干意见》(浙心指[2004]3号)文件的精神,分别制定A、B、C级资格证书的认证与管理办法如下:一、A级资格证书认证与管理办法1、岗位职责:持有A级资格证书的教师可以应聘我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岗位以及心理辅导中心的工作,可以单独从事心理辅导课的教学和个别辅导、团体辅导,并且可以对心理辅导课、个别辅导与团体辅导进行指导。

2、申请条件:(1)持有B级资格证书;(2)获得A级资格证书培训合格证;(3)个别辅导累计超过50小时且心理辅导课累计超过30课时。

3、申请方式:(1)申请人从省教科院网站下载A级资格证书申请表,填写完毕,交区、县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初审;(2)由区、县指导中心填写审查意见,汇总交市指导中心复审,复审通过后由市指导中心统一向省指导中心提出资格认证申请;(3)省指导中心根据市指导中心的申请,委托“浙江省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专业指导委员会”负责对各市申请教师进行资格认证;(4)省指导中心根据“浙江省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专业指导委员会”的认证意见,核发A级资格证书。

4、资格认证:(1)认证内容:心理辅导的现场处理能力、心理辅导专业技能的应用能力与水平;(2)认证方式:以模拟个别辅导的形式进行。

5、时间安排:上半年申请截止5月30日;下半年申请截止11月30日。

终身教育视角下发展我国高等职业教育的思考

终身教育视角下发展我国高等职业教育的思考
获得为主。
积极性 , 推进校企合作制度化 , 企业接收教师实践 , 鼓励 或通 过从企业 、 行业聘请 能工 巧匠 和技 术骨 干 , 加大兼 职教师 的
比例 , 打造 “ 双师” 结构的教师团队。
26 总结 国家示 范性高职院校和 国家骨干高职 院校 的建设 . 成果 , 发挥其 引领 、 示范和辐射作用
说, 规模快速扩张 的阶段 已经过去 , 现在进入 了提高质量 、 加 强 内涵建设的关键时期 。 高等职业 教育“ ” 内涵 建设方 向” 的 确定 , 志着高等 职业 教 育 的工作 重心 发生 了根本 性 的转 标 变 。《 教育规划纲 要》 明确提 出 :22 , “00年 形成 体现终身 教 育理念 、 和高 等职 业教 育 协调 发展 的现代 职业 教育 体 中等
截至 目 , 前 中国中、 高等职业学校共有 1 0 6 0 多所 , 0 年招 生 11 0 0多万人 , 在校生保 持在 300多万 人 , 高等职 业 0 中、 教育规模分别 占到 了高 中阶段教育 和普 通高等 教育规模 的

见》 教高[ 06 1 ( 2 0 ]6号) 文件明确指 出 : 对高等 职业教育 来 “
就要首先做到 , 教师要 “ 能讲 会做 ” 。要充分调动行业企业 的
导教 学, 出受教 育者 的学习主体地位 突 多元智能的人才观研 究指 出 : 只有 智力类 型不 同 , 人 没 有智力能力高低之 分。职业 教育 的教育对 象 , 一般来 说 , 其 空 间视觉 、 身体动觉 以及音 乐节奏 等方 面 的能力较强 , 这就 决定 了其课程内容应 该 以从 业 中实 际应用 的经验 和策 略的
系, 满足人 民群众接 受职业 教育 的需求 , 满足经 济社会对 高 素质劳动者和技能型人才 的需要 。 在 我 国深入 贯彻落实 科 ” 学发展观和“ 十二五” 规划 的过程 中, 高等职业教育肩负着培

老年服务与管理专业人才培养现状的调查与分析_王港 (1)

老年服务与管理专业人才培养现状的调查与分析_王港 (1)

26
11. 8
77
34. 8
109
49. 3
39
16. 1
100
41. 7
71
29. 6
48
21. 9
104
47. 5
63
28. 8
23
10. 5
74
33. 6
115
52. 3
25
10. 7
74
31. 8
128
54. 9
38
17. 4
98
44. 7
79
36. 1
30
13. 7
71
32. 4
109
49. 8
2013 年第 4 期
*?
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总第 108 期
老年服务与管理专业人才培养现状的调查与分析
王 港,田小兵,姜 锐,张士展
( 钟山职业技术学院,江苏 南京 210049)
摘 要: 以钟山职业技术学院老年服务与管理专业学生为调查对象,采用问卷调查法和访谈法,对专业培养目标、课程设 置、专业建设、师资队伍、学生素质等方面进行调查,从外部及学校两个角度分析影响人才培养质量的因素,提出提高人才培 养质量的相关策略。
— 86 —
括专业为老 服 务 能 力、养 老 机 构 管 理 能 力、老 龄 产 业经营管理能力等。调查发现,大部分学生对专业 基础课、专 业 课 的 性 质 把 握 不 准,对 自 己 在 校 期 间 要培养的能力理解不全面,认为主要是养老护理能 力。44. 9% 的学生认为学校主要是通过课堂理论授 课的方式培养自己的,24. 3% 的学生认为教学过程 与老年工作紧密结合,21. 9% 的学生感觉注重培养 动手能力的实训课程较多,仅有 10. 9% 的学生认为 是由实践能力较强的教师或养老机构工作人员授 课。大部分学生认为学校的实训室功能齐全,能够 满足专业学习需要,希望多开展实训课程。

2006年教师工资套改对照表

2006年教师工资套改对照表2009-10-08 07:43:35| 分类:各级文件| 标签:|举报|字号大中小订阅一、岗位工资(元)中学高级教师(副高职称)岗位为七级(930元)中教一级岗位(小教高级)为十级(680元)中教二级(小教一级)岗位为十二级(590元)中教三级(小教二级、员级)岗位为十三级(550元)二、薪级工资注:共65级,61-65级工资标准略。

各专业技术岗位的起点薪级工资为一级岗位34级二至四级岗位25级五至七级岗位16级八至十级岗位9级十一至十二级岗位6级2006教师工资套改说明2006年7月起执行新的工资标准,不少教师不知道自己加多少,调资一事,各地情况有所不同,向本单位财会人员询问是最好的办法,这里我把工资改革计算方法依据《苏人通[2006]331号》文件精神给大家介绍一下:首先了解一下工资改革后构成部分:一、岗位工资这部分所聘职称岗位工资,教师属于专业技术人员一般分为员级(小二、中三或未定级)、助理级(小一、中二、助教)、中级(小高、中一、讲师)、副高级(中高、副教授)、高级(教授)等,根据职称可以从套改表岗位工资栏目中直接查出。

二、薪级工资这部分工资中差别最大的,与教龄、大专以上的学龄时间、职称任职时间有关,1、计算:任职时间:2006-?(职称聘任时间)+1注:这里职称聘任时间一般为最高聘任时间”套改年限:2006-参加工作年份+1[+大专以上的学龄(在校)时间-间断工龄]2、根据以上计算得出结果,在职称任职年限时间段与套改年限横竖交叉点找出相应的数字,即为薪级工资档次,从表中找到该档工资额就是薪级工资。

上面两项为国家标准,是基本工资,也是这次工改变化部分。

附:1)、工资套改标准对照表2)、薪级工资查询表本次工改基本工资为:(岗位工资+薪级工资)×(100%+10%)其中10%是针对教师等专业技术人员的,(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之和基础上,再增加总数的10%)用工改后的基本工资-工资前两项(职务工资、津贴)之和,所得差额即为此次调整后增加的工资。

国家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教学[1993]12号

国家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正文:---------------------------------------------------------------------------------------------------------------------------------------------------- 国家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1993年12月29日教学〔1993〕12号)现将《普通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管理暂行规定》及其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按隶属关系转发至所属各普通高等学校及承担研究生教育的其它机构,并遵照执行。

附件:一、普通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管理暂行规定二、《普通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管理暂行规定》实施细则附件一普通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管理暂行规定第一条为加强普通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管理,维护国家学历教育制度和学历证书的严肃性,保证高等教育的质量和规格,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普通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系普通高等学校以及承担研究生教育的其他机构(以下统称高等学校或学校)发给学生受教育程度的凭证。

第三条国家承认普通高等教育学历证书所证明的学历,持证人享受国家规定的有关待遇。

第四条按国家规定招收,入学后取得学籍的学生,完成某一阶段的学业后,根据考试(考查)的结果,取得相应的学历证书。

第五条普通高等教育学历证书分为毕业证书、结业证书、肄业证书三种。

第六条毕业证书应具备以下内容:(一)毕业生姓名、性别、年龄、学习起止年月(提前修完者应予注明);(二)学制、专业、层次(研究生、本科或专科),毕业;(三)贴有本人免冠照片并加盖学校骑缝钢印;(四)学校名称及印章,校(院)长签名;(五)发证日期及证书编号。

第七条结业证书应具备以下内容:(一)结业生姓名、性别、年龄、学习起止年月;(二)学制、专业、层次(研究生、本科或专科),结业;(三)贴有本人免冠照片并加盖学校骑缝钢印;(四)学校名称及印章,校(院)长签名;(五)发证日期及证书编号。

关于2006年7月国家工资制度改革的相关政策说明

关于2006年7月国家工资制度改革的相关政策说明全校教职工:现将我校本次工资制度改革的相关政策说明如下:一、实施范围和时间(一)范围限于我校2006年7月1日在册的正式工作人员。

(二)时间本次工资制度改革自2006年7月1日实行。

二、在职人员工资制度改革办法(一)建立岗位绩效工资制度本次工资制度改革将工资分为四大部分:1、岗位工资:主要体现工作人员所聘岗位的职责和要求。

将事业单位岗位分为专业技术岗位、管理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

根据政策规定,本次工改中各类人员岗位工资暂按以下办法执行:(1)专业技术岗位:聘为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执行四级岗位工资标准;聘为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执行七级岗位工资标准;聘为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执行十级岗位工资标准;聘为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执行十二级岗位工资标准;聘为技术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执行十三级岗位工资标准;(2)行政管理岗位:聘为局级正职岗位人员,执行三级职员岗位工资标准;聘为局级副职岗位人员,执行四级职员岗位工资标准;聘为处级正职岗位人员,执行五级职员岗位工资标准;聘为处级副职岗位人员,执行六级职员岗位工资标准;聘为科级正职岗位人员,执行七级职员岗位工资标准;聘为科级副职岗位人员,执行八级职员岗位工资标准;聘为科员岗位人员,执行九级职员岗位工资标准;(3)工勤岗位:聘用在高级技师岗位的人员,执行技术工一级岗位工资标准;聘用在技师岗位的人员,执行技术工二级岗位工资标准;聘用在高级工岗位的人员,执行技术工三级岗位工资标准;聘用在中级工岗位人员,执行技术工四级岗位工资标准;聘用在初级工岗位的人员,执行技术工五级岗位工资标准;聘用在普通工岗位的人员,执行普通工岗位工资标准。

2、薪级工资:主要体现工作人员的工作表现和资历。

对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设置65个薪级,对工人设置40个薪级,每个薪级对应一个工资标准。

工作人员要按照本人套改年限、任职年限、岗位等进行套改。

教高【2006】6号文 教育部关于2006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教育专业点整理情况的通知

教育部关于2006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教育专业点整理情况的通知【标题】教育部关于2006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教育专业点整理情况的通知【内容分类】专业目录【颁布单位】教育部【颁布日期】20060313【发文号】教高函〔2006〕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按照我部《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教育指导性专业目录(试行)》(以下简称《目录》)、《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教育专业设置管理办法(试行)》,我部聘请的有关专家对各地报送的35000多个专业点进行了汇总、整理,并结合我部2005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教育专业点整理情况,完成了2006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教育的专业设置整理工作。

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本次整理后核定招生的《目录》外专业共计174个(名单见附件一),原则上限制在本地区招生(特别说明的专业除外)。

根据我部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临床医学类专业遗留问题处理意见和《教育部关于公布2005年度教育部备案或批准设置的高等学校本专科专业结果的通知》(教高[2006]1号)及有关规定,核定2006年准许招生的高职高专教育临床医学类专业点223个(名单见附件二)。

同时,公布具有高职高专教育师范类专业招生资格的普通高等学校256所(名单见附件三)。

各地申请招生的专业名称、专业代码及招生范围与本通知不符的均以本通知核定内容为准。

希望各地加强统筹与引导,对《目录》外新设专业的教学工作给与更多的关心与支持,切实保证教育教学质量。

附件:一、2006年核定招生的《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教育指导性专业目录(试行)》外专业名单(请下载)二、2006年核定招生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临床医学类专业点名单(请下载)三、具有高职高专教育师范类专业招生资格的普通高等学校名单(请下载)教育部二OO六年三月十三日。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师教发[2006]7号
我校2005年大学生英语竞赛情况通报暨
2006年大学生英语竞赛报名的通知
一、我校2005年大学生英语竞赛获奖情况及奖励措施
2005年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成绩已经揭晓,我校共有325名学生报名参加竞赛,在参赛学生和指导教师的共同努力下,我校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刘雪艳等3名同学荣获一等奖;朱研等5名同学荣获二等奖;吕爱风等9名同学荣获三等奖(获奖学生名单见附件1)。

对获奖学生,不但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组委会将颁发奖状和奖品,学校还将举行隆重的颁奖仪式,对获奖学生分别给予600元(三等奖)——2000元(特等奖)的奖励;相当于英语四级考试合格;并在免试推荐硕士研究生方面给予优先考虑;在学位授予、学籍管理方面条件适当放宽。

二、我校2006年大学生英语竞赛安排
1.时间安排:2006年4月23日(星期日) 9:00——11:00初赛
2006年5月21日(星期日) 9:00——11:00决赛8月初,荣获特等奖和一等奖的学生将代表我省参加2006年全国大学生英语夏令营和第七届大学生英语辩论赛。

2.报名通知
(1)报名对象:本年度竞赛分A、B两个级别,A级适用于本科生参加;B级适用于专科生和艺术类学生,其他专业本科生不能参加B级。

我校非英语专业所有本专科生均可参加,学校要求所有本专科生踊跃报名,特别是03、04级学生积极报名。

(2)报名费:15元(2005年获奖学生免缴报名费,由学校代缴,但必须填写报名表,并在备注栏内注明)
(3)报名办法:学生以班为单位,在外语学院办公室领取报名表,按学号顺序认真填写,要求字迹工整,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报名表和报名费缴外语学院办公室(具体安排如下)。

长安校区:2006年3月2日——3日全天
外院办公室(科技信息大楼2层)
雁塔校区:2006年3月6日——7日全天
教学十楼三层(积学堂北边)
(4)联系人:王维隽
电话:长安校区:85310076
雁塔校区:85308469
3.培训安排
为了切实提高我校学生的英语水平,力争在2006年大学生英语竞赛中取得更好的成绩,报名结束后,学校将根据报名情况在雁塔和长安校区分别为参赛学生进行免费的培训,培训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教务处
2006年2月25日
附件1:陕西师范大学2005年大学生英语竞赛获奖学生名单
附件2:陕西师范大学2006年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组委会成员名单
陕西师范大学2005年大学生英语竞赛获奖名单一等奖3人
陕西师范大学2006年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
组委会成员名单
主任:赵彬
副主任:党怀兴王文张思锐薛东前刘瑜
委员:雷龙乾程世和梁志胜张思锐(兼) 刘新平王晅胡满成李金钢马耀峰耿建华
南长森裘国永张晓农冯民生张有林
田建荣许军赵学清
秘书:辛向仁。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