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公司招标采购管理制度方案
集团公司采购招标管理制度

集团公司采购招标管理制度一、目的和范围1. 目的本制度旨在规范集团公司的采购招标活动,确保采购公平、公正、透明,并提高采购效率和采购质量。
2. 范围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内所有采购招标活动,包括但不限于物品、设备、工程和服务等的采购。
二、招标组织机构及职责1. 招标组织机构集团公司设立专门的招标委员会负责组织和管理采购招标活动。
招标委员会成员由相关部门的负责人组成,由招标委员会主任主持工作。
2. 招标委员会职责•制定招标方案,包括招标条件、评标标准等;•组织采购招标活动,包括发布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编制和发放等;•组织开标和评标工作,确保评标过程公开、公正、透明;•确定中标供应商,并与其签订合同;•监督采购中标供应商履行合同义务。
三、招标流程1. 招标准备阶段•制定招标方案,明确招标的目标、范围、招标条件和评标标准等;•确定招标委员会成员和主要工作人员;•编制招标公告并发布。
2. 招标文件编制阶段•根据招标方案编制招标文件,包括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投标表格等;•对招标文件进行审核和修订,确保招标文件准确、清晰、完整。
3. 招标文件发放阶段•制定招标文件发放通知,明确发放时间、地点和方式;•发放招标文件给符合条件的招标人。
4. 开标和评标阶段•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和地点进行开标,记录开标过程和投标人信息;•进行评标工作,根据招标文件约定的评标标准评定各个投标人的资质,综合评价投标人的技术、价格、性能等方面;•确定中标供应商,并公示中标结果。
5. 合同签订和履约阶段•与中标供应商进行商务谈判,确定采购合同的具体内容;•签订采购合同,并明确交付时间、付款方式、质量要求等;•监督中标供应商按合同履行义务,确保采购的顺利进行。
四、评标标准集团公司采用综合评价法对投标人进行评标,综合考虑技术、价格、性能等因素。
五、采购合同管理1. 合同签订采购合同应由合同双方按照法定程序签订,明确合同的标的、价格、交货期等内容。
2. 履约管理集团公司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履约管理,包括对中标供应商的供货质量、交货时间、服务态度等进行监督和评价。
集团公司招标采购管理制度

集团公司招标采购管理制度1. 引言本《集团公司招标采购管理制度》是为了规范集团公司招标采购活动,进一步优化采购流程、提高采购效率、确保采购公平公正,保证集团公司各项业务的正常进行而制定的。
2. 总则2.1 目标本制度的目标是确保集团公司招标采购活动的公开透明、高效规范,达到优质供应商的选择,合理采购价格的确定,以及供应商关系的持续改善。
2.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内所有与招标采购相关的部门和人员,包括采购部门、招标评标委员会成员、相关业务部门及供应商。
2.3 原则在招标采购活动中,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并坚持经济、合理、高效的原则。
3. 组织机构与职责3.1 采购部门集团公司设立专门的采购部门负责统筹协调全公司范围内的招标采购活动。
采购部门负责制定采购策略、组织招标活动、管理供应商关系以及进行价格谈判等工作。
3.2 招标评标委员会招标评标委员会成员由相关业务部门和采购部门共同组成,负责招标文件的编制、招标文件的审核、招标活动的组织与管理、投标文件的评审等工作。
3.3 相关业务部门相关业务部门应与采购部门紧密合作,提供准确的需求信息、参与编制招标文件、参与投标文件的评审以及采购合同的履行等工作。
4. 采购流程4.1 采购需求确认相关业务部门提出采购需求后,采购部门进行需求确认,包括采购物品/服务的详细描述、数量、质量要求等。
4.2 制定采购计划采购部门根据采购需求,制定相应的采购计划,包括招标方式、采购预算、采购时间安排等。
4.3 编制招标文件招标评标委员会根据采购计划编制招标文件,包括投标邀请函、招标公告、投标文件模板等。
4.4 发布招标信息招标评标委员会负责发布招标信息,采购部门提供招标文件给潜在供应商,并确保公告的准确、及时发布。
4.5 投标文件的递交与评审潜在供应商按要求递交投标文件,招标评标委员会成员参与评审,评审结果按照一定程序公示。
4.6 中标确定与合同签订招标评标委员会根据评审结果确定中标供应商,由采购部门与中标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
国有集团公司采购管理办法【五篇】

国有集团公司采购管理办法【五篇】篇一:国有集团公司采购管理办法为了规范国有集团公司采购活动,确保采购结果的公平、公正、公开,加强对国有企业资金使用的监管,特制定本办法。
一、采购范围1. 国有集团公司采购活动包括物资采购、设备采购、工程采购等。
2. 采购金额超过一定数额的项目,应进行公开招标。
二、采购程序1. 采购需求确定:各单位向集团公司提交采购需求申请,包括采购物品或服务的具体要求和数量。
2. 采购方式选择:根据采购需求,集团公司采购管理部门选择合适的采购方式,包括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等。
3. 采购文件编制:根据采购方式选择,集团公司采购管理部门编制相应的采购文件,包括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等。
4. 公告发布:针对进行公开招标的采购项目,集团公司采购管理部门应发布公告,公开征集投标人。
5. 投标评审:根据招投标文件的要求,集团公司采购管理部门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选定中标供应商。
6. 合同签订:集团公司采购管理部门与中标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并按照合同内容进行货物或服务的交付和支付。
三、采购管理1. 采购计划编制:集团公司每年制定采购计划,明确各单位的采购需求和预算。
2. 采购过程监督:集团公司采购管理部门对采购过程进行监督,确保采购活动的合规性和效果。
3. 供应商管理:集团公司建立供应商资格审查和评价制度,定期对供应商进行评估和考核。
4. 采购合同管理:集团公司采购管理部门负责采购合同的签订、履行和监督,确保合同的执行情况。
5. 采购结果公示:集团公司采购管理部门应及时公示中标结果,确保采购活动的公开和透明。
四、监督与惩处1. 对违规行为的处理:凡违反本办法的采购活动,将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包括责令改正、暂停采购资格、撤销中标资格等。
2. 内部监督机制:集团公司建立内部监督机制,对采购活动进行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
五、附则1.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办法解释权归国有集团公司采购管理部门所有。
集团公司招标采购管理制度

集团公司招标采购管理制度察、设计、采购、施工及运行管理等方面的招标采购活动。
为了保障集团和社会公共利益,同时也保护招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XXX制定了本招标采购管理制度。
本制度对招标采购管理机构及职责、招投标的立项及实施过程、审计等管理内容做出原则性的规定。
本制度适用于XXX所有新(改、扩)建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及运行管理等方面的招标采购活动。
第二章招标采购管理机构及职责第四条XXX设立招标采购管理中心,是集团招标采购工作的执行机构,负责集团招标采购工作的实施和管理。
第五条各子公司应当设立招标采购管理机构,是各子公司招标采购工作的执行机构,负责各子公司招标采购工作的实施和管理。
XXX设立了招标采购管理中心作为执行机构,负责集团招标采购工作的实施和管理。
各子公司也应当设立招标采购管理机构,作为各子公司招标采购工作的执行机构,负责各子公司招标采购工作的实施和管理。
第三章招标工作流程第六条招标采购工作应当按照招标工作流程进行,包括招标计划和立项、招标文件的编制、投标队伍选择、发标、回标、开标、评标、定标和合同签订等环节。
第七条招标文件应当包括招标文件正文、招标文件附件和招标文件补充文件三个部分。
招标采购工作应当按照招标工作流程进行,包括招标计划和立项、招标文件的编制、投标队伍选择、发标、回标、开标、评标、定标和合同签订等环节。
招标文件应当包括招标文件正文、招标文件附件和招标文件补充文件三个部分。
第四章招标范围第十条XXX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招标采购活动,但是下列情况可以采用其他方式:一)紧急情况下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重要公益事业的需要;二)在国际上属于XXX在境外的经营活动;三)XXX与同行业其他企业共同进行的招标采购活动;四)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况。
XXX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招标采购活动,但在紧急情况下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重要公益事业的需要、在国际上属于XXX在境外的经营活动、XXX与同行业其他企业共同进行的招标采购活动、以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况下,可以采用其他方式。
集团招采管理制度

集团招采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统一集团公司的招标采购活动,保证招标采购的公平、公正、透明,提高招标采购效率,节约采购成本,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内各级子公司的招标采购活动管理,包括政府采购、土地使用权出让和国有资产处置等各类招标采购活动。
第三条集团公司招标采购活动,应坚持“合作共赢、公平竞争、诚实守信、互利互惠”的原则,按照《招标采购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
第四条集团公司及其子公司应当建立健全招标采购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依法履行招标采购程序和跟踪监督。
第五条集团公司及其子公司应当建立健全招标采购评审委员会,明确职责分工,依法履行招标采购程序的审批职责。
第六条集团公司及其子公司应当建立健全招标采购管理机构,明确其设置,依法行使招标采购管理职能。
第七条集团公司及其子公司应当建立健全招标采购监督机构,有效发挥社会监督作用,保障招标采购的公平、公正、透明。
第八条集团公司及其子公司应当建立健全招标采购信息管理系统,依法公开招标采购活动信息,保证投标人的知情权。
第二章招标文件的编制和发布第九条集团公司及其子公司应当根据招标采购的具体情况,编制招标文件,并依法向社会公开。
第十条招标文件应包括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技术规格、合同草案等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制度的规定。
第十一条招标文件应在指定时间内向有关媒体公开发布,确保公开透明。
第十二条集团公司及其子公司应当建立健全招标文件审批制度,确保招标文件的合法、合理、科学。
第十三条招标文件的编制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技术标准和质量标准,确保产品、工程和服务的质量。
第三章招标过程的组织和实施第十四条集团公司及其子公司应当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接受投标人投标。
第十五条投标人应当提交真实有效的投标文件,不得串通或舞弊。
第十六条集团公司及其子公司应当建立健全投标文件的保密管理制度,确保投标信息的安全。
第十七条招标人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组织评标会议,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大型集团公司材料采购招标管理制度方案

大型集团公司材料采购招标管理制度方案大型集团公司材料采购招标管理制度方案目录第一章总则 (1)第二章招标业务范围及原则 (2)第三章招标机构设置及职责 (4)第四章资格审查及投标人数据库管理 (9)第五章材料采购招标工作流程 (14)第六章招标纪律及奖惩 (21)第七章附则 (2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提升__公司(简称“__”或“控股”)的综合竞争力,规范__及附属公司材料采购招标工作流程,保证材料的供应与质量,充分发挥采购的规模优势,降低采购成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__集团有限公司以及__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__及各附属公司。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的招标包括公开招标、邀请招标和议标。
公开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
邀请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
议标是指无法达到3个投标人或不便按招标方式处理的业务,经批准参照招标的技术质量标准、成本控制、操作透明度等要求,邀请相关法人或备选交易对方报价,与其洽谈,经评议,从中选定中标人的方式。
第四条本制度是建立在维护__整体利益的前提下,由__运营部采购分部根据__年度需求计划及附属公司实际需求,并通过市场调研对材料地域分布、价款、物流费用等成本测算,确定__统一招标或附属公司自主招标方案。
本制度所指的统一招标,既包含空间上的统一,即经市场分析^p 、统计测算、评估决策后将各附属公司能集中采购的材料由__招标;也包含时间上的统一,即改革原有“何时有需求何时招标,一年招标次数频繁”的招标惯例,争取实现以年度为单位安排市场调查与分析^p 、测算与评估各个附属公司年度总材料需求量,在统一规划与测算基础上每年由__集中组织大规模的招标,从而提高材料采购议价能力,节约采购成本和招标费用。
第五条材料采购招标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信、透明、遵循竞争、择优的原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必须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方式规避招标。
集团公司物资采购招标管理制度方案

集团公司物资采购招标管理制度方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物资采购活动,加强物资的采购管理,降低采购成本,保障公司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川煤集团物资招标管理规定,结合我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川煤集团授权的所有物资设备、固定资产采购招标活动。
第三条物资采购应遵循的原则:决策、执行、监督三权分立原则;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安全可靠、性价比高原则;择优选取,诚实信用原则;技术先进、经济适用原则;大综成套设备及配件材料相对统一原则。
第二章管理体系第四条物资采购活动在**公司招标领导小组(以下简称招标领导小组)领导下,由设置招标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招标办)为日常工作机构,归口管理公司物资采购招标工作,主要职责是:(一)负责对公司设备物资采购招标统一管理,执行招标领导小组和物资招标专业组的决定,建立健全招标管理制度。
(二)负责审查受理物资分公司的招标申请,审查复核物资采购包件的划分,对不合理包件予以调整。
(三)根据物资采购申请,向招标领导小组建议物资采购方式、评标委员会组成方案、邀请投标单位名单,评标结束后,整理评标报告提请招标领导小组审核确定中标单位,及时将审核确认的中标情况书面通知物资分公司执行招标结果。
(四)组织相关部门对推荐的投标单位资格预审,组织相关部门会审招标文件。
(五)负责对外统一发布招标信息、发售招标文件,组织开、评标会议。
(六)根据公司授权管理规定,对可以授权物资分公司(含二级单位)的物资采购事项下达授权批复。
(七)配合纪检监察等部门检查执行机构执行招标结果和授权事项执行情况。
(八)依据国家的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和川煤集团的有关规定,负责宣传解释工作。
第五条**公司物资分公司(以下简称物资分公司)是物资招标采购结果的执行机构,主要职责是:(一)负责采购计划的收集整理、汇总、组包并按规定上报招标办,向招标办推荐合格的投标人选。
集团招标管理制度

集团招标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集团内部招标管理,提高招标效率和质量,保障集团利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内所有招标活动,包括物资采购、工程建设、服务采购等各类招标项目。
第三条招标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落实诚信招标,保证招标活动的公正、透明和合规。
第四条集团领导要高度重视招标管理工作,切实履行管理职责,落实招标工作的合规性和规范性。
第五条集团内各部门要积极配合招标工作,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助,确保招标管理制度的贯彻执行。
第二章招标流程管理第六条集团内部所有招标项目均应按照统一的招标流程进行管理,流程包括需求确认、招标准备、公告发布、投标接收、评标、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环节。
第七条招标项目需求确认阶段应充分了解项目需求,明确项目目标、规模和要求,编制招标文件,并经相关管理部门审批确认。
第八条招标准备阶段应明确招标范围、要求和条件,编制招标公告,确定采购方式及标书递交及评分等细则。
第九条公告发布阶段应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公告发布,保证公告内容准确、完整、公正。
第十条投标接收阶段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接收投标文件,并进行登记和盖章,保证投标文件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第十一条评标阶段应按照评标要求和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分,确保评标工作的公正、客观、公开。
第十二条中标公示阶段应及时公示中标结果,并明确中标候选人名单,确保中标结果的公开透明。
第十三条合同签订阶段应按照评标结果确定中标候选人签订合同,严格按照招标文件和合同约定执行项目。
第三章招标管理责任第十四条集团领导应当对招标管理工作给予高度重视,确保招标工作的规范和有效进行。
第十五条招标管理部门应负责招标流程的管理和执行,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招标活动。
第十六条各部门负责人应加强对招标工作的管理和监督,确保各环节的顺利开展。
第十七条招标人员应熟悉并遵循招标管理制度和流程,执行招标流程,并承担有关责任。
第四章招标管理监督第十八条集团应建立招标管理监督机制,对招标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确保招标的公平、公正和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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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公司招标采购管理制度方案1.0 目的为了规范控股集团及所属各单位的招标采购业务,保证招标流程的公正、公平、合法、透明,确保项目的有序推进,更进一步降低投入成本和缩减整体运营费用,快速实现公司的社会效益、品牌溢价和经济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2.0 范围2.1 文件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控股集团各职能部门、产业集团的招标采购管理。
2.2 权力范围2.2.1事权业务或需求部门具有策划、规划、立项、增减、设计、变更、推荐供应商、供应商考查、供应商测评、技术对接、方案对接、供应商预选和主导技术评估、议价、商务评估、技术协议签署与履行、商务合同签署与履行、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异常及纠纷处理等权力。
2.2.2 组织权招标采购部具有招标计划汇总、计划执行、招标信息发布、招标信息汇总、供应商考查的组织、组织预选与评标会议、预选与评标结果汇总、结果上报、议价过程监控、议价结果审核、议价汇总和上报、发布中标或废标通知书等的权力。
2.2.3 评标权招标管理委员会的主要组成的成员(控股总裁、控股副总裁、董事长助理、董事办主任、审计监查部总监、财务中心总监、成本控制部总监、招标采购部总监和控股集团下属各产业集团的总裁、副总裁、院长、副院长、总监等)在招标管理委员会主任的领导下具有对各自项目的评标权力,对评标前与评标后的结果负责。
2.2.4决标权公司最高行政与决标机构为董事长,董事长依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及结合公司总体格局进行决定中标方,并签署意见后下发至招标采购部执行。
2.2.5 标底和清标权控股财务中心成本控制部根据项目的需要,具有核定标底和清标的权力,并对其核定的标底和清标的结果负责,将汇总后的标底和清标的结果分别上报董事办。
2.2.6 审计监查权控股审计监查部具有对招标的任何项目具有审计和监查权力,并出具审计监查的意见与报告;对重大项目具有组织内审与外审的权力;对所有审计与监查的结果负责,将审计监查的结果上报董事办。
3.0术语和定义3.1 招标指在一定范围内公开货物、工程或服务采购的条件和要求,邀请众多投标人参加投标,并按照规定程序从中选择交易对象的一种市场交易行为,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执行。
3.2 邀标指招标方依据供应商或承包商的资信和业绩,选择若干供应商或承包商(不能少于三家),向其发出投标邀请,由被邀请的供应商或承包商投标竞争,从中选定中标者的招标方式。
3.3 议标一种拟议的文件或合同草案为基础的,直接通过谈判方式,分别与若干供应商或承包商进行协商,选择自己最满意的一家,签订采购或承包合同的招标方式。
3.4 标底指评标时分析投标价格合理性、平衡性、偏离性,分析各投标报价差异情况,作为防止投标人恶意投标(如围标与串标等)的参考性依据。
3.5 评标是指按照规定的评比标准和方法,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比较和分析,从中选出最佳投标人的过程。
3.6 清标通过采用核对、比较、筛选等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基础性的数据分析和整理工作。
主要是找出投票文件中可能存在疑义或者显著异常的数据,为初步评审以及详细评审中的质疑工作提供基础。
3.7 标书招标方遵守的具有法律效应且可执行的投标行为作为标准文件。
3.8 技术标用来说明项目名称、项目地址、项目内容、工程概况、规划图、总体图、施工图、技术要求、具体参数、产品性能、加工过程、产品图纸等相关的技术内容作为标书部分。
3.9 商务标提供本单位资质、本单位业绩、成功案例、报价等内容等,表明投标人完全符合招标人要求、有资质来完成招标项目的能力。
3.10 资格标指投标方依据招标方的具体要求,提供相关的资质及法律文件,证明符合招标方的要求。
3.11 废标指投标方采取了不正当手段或招标方出现重大异常,招标方有充分的依据说明原中标方违规或招标方因自身原因废除投标方的中标资格。
3.12 弃标指中标方因综合考虑或发生重大变故等,放弃所中标的项目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方。
3.13 唱标指通过公开的形式公布中标结果。
3.14 串标/围标指几个投标人之间相互约定,一致抬高或压低投标报价进行投标,通过限制竞争,排挤其他投标人,从而谋取利益的手段和行为。
3.15 额度范围是指单笔额度或全年供货总额度。
3.16 战略性框架合作商是指对易损件、易耗品、长期维护与保养品、全年间断性需求器材等进行有选择性的合作伙伴,并采取年度制合作框架方式。
3.17 协议合作供应商是指对特定项目进行长期合作,并采取三年制合作框架方式。
3.18 核心供应商是指对相关项目进行中期及长期合作,并采取五年制合作框架方式。
3.19 招标范围是指与生产或制造相关产成品部件的供应系统除外,且单笔或全年的总额度在一定额度之上。
3.20 按需求范围分类3.20.1 战略项目控股、收购或兼并重组、原材料战略合作和新产业投资项目等。
3.20.2 科研项目整车、车身、发动机、变速箱、底盘、新能源、电池、控制系统、委外研发/设计、国内检/测试和国外检/测试项目等。
3.20.3 基础建设项目设计、爆破工程、土石方工程、房屋工程、桥梁工程、道路工程、管网工程、河流与湖泊工程、装饰工程、防腐与维护工程、园艺工程、维护保养、升级改造等。
3.20.4 设备与设施电气工程、机电设备与设施工程,工装、夹具、检具、工位器具工程、维护保养、升级改造等。
3.20.5 产品运输零担陆运、整车陆运、散件陆运、海运、江河运和空运等。
3.20.6 营销项目巡展、国展、世界展、代理或合作、产品/文艺宣传等。
3.20.7 办公设施设备、器材、易耗品、桌椅、网络硬软件、设计软件、IT硬软件、饮水器材、维护保养、升级改造等。
3.20.8 辅助项目成品防护、部件防护、劳保用品、生活与卫生用品、车辆购置、后勤保障品、资讯、保险、外训、外培、人力、中介、体系建设、企业宣传等。
3.20.9 废品处理有色金属、塑胶品、纸制品、生活废品与废水处理等。
3.21 按需求性质分类3.21.1 生产性采购与生产直接相关且需招标采购部门招标的项目,构成或辅助构成产品实体的采购,包括生产主料、辅料、生产用动能(包括水、电、油、气)等以及被财务部门“视同生产性采购”。
3.21.2 非生产性采购与生产不直接相关,汽车、发动机及变速器制造与服务所需要的、需要采购部门采购的基建工程、设备设施及维护保养、物料及服务。
包括一般采购、产品项目采购、非产品项目采购、一般费用类。
3.21.3 产品项目采购研发及生产新产品进行专项投资而产生的采购,包括产品开发项目、外委设计与试验、模夹检具及维修等。
3.21.4非产品项目采购为提升产能、改进质量、提高生产效率、增加辅助设施进行资本性支出而产生的采购,包括土建工程、生产线建设、信息建设、设备设施等。
3.21.5一般采购除产品项目采购、非产品项目采购、被财务部门“视同生产性采购类”之外的所有“非生产性采购”。
3.21.6采购分类规则[本采购规则仅用于控股集团各单位进行采购立项、财务入账]4.0职责与权限4.1 成立控股集团招标管理委员会,负责指导控股集团重大建设工程项目的邀标/招标采购工作,制定相关规章制度,协调处理邀标/招标采购中遇到的重大情况和问题;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会议,讨论审批需特别处理的邀标/招标采购事项。
4.2 控股集团招标管理委员会设主任、副主任、办公室主任、委员、技术专家小组。
4.2.1 主任由控股集团主管副总裁或公司指定人员担任,主要职责是:4.2.1.1 审核集团招标管理的系统规划并报董事长审批;4.2.1.2 审核重大物资采购合同,审查采购合同中有关经济方面条款,初审采购价格;4.2.1.3 参与重大邀标/招标、议标,初审招(议)标结果;4.2.1.4 审批确认与调整合格供应商资格;4.2.1.5 审批有关邀标/招标采购管理的其它重大事宜。
4.2.2 副主任由董事办主任或公司指定人员担任,主要职责是:4.2.2.1 审定物资要求;4.2.2.2 审核合同;4.2.2.3 协调合同执行中发生的问题。
4.2.3 委员为控股集团董事办、总裁办、各产业集团、财务、成本、法务和审计部门的全权负责人,产业集团采购、研发、工艺、销售(含海外)、地产工程、质量、设备保全等部门及部分生产基地代表,具体人员名单根据招标采购项目涉及范围确定,主要职责是:4.2.3.1 技术、质量等方面的要求拟定与准入;4.2.3.2 对邀标/招标采购物资和项目(供应商或潜在供应商)进行技术评审、使用性能评审、质量评审、服务项审核或合同评审等。
4.2.4 办公室设在控股集团招标采购部,其总监任办公室主任,主要职责是:4.2.4.1 组织、协调招标管理委员会交办的各项事宜;4.2.4.2 商务要求拟定与准入,组织邀标/招标活动;4.2.4.3 组织邀标/招标采购物资和项目(供应商或潜在供应商)进行的供应商实地考查、潜在供应商预选、技术评审、使用性能评审、质量评审、服务项审核、商务协议或合同评审等;4.2.4.4 组织对项目的相关询价、议价等工作。
4.2.4.5 对需求部门提供的技术要求或技术文件进行汇审,对不合理或不完善的技术内容提供改善要求或建设性意见。
4.2.4.6 邀标/招标采购商务相关会议组织、文件准备、记录、会议纪要及其他文本起草等。
4.2.4.7 对本部门的邀标/招标的相关文件及资料进行初核。
4.2.5 技术专家小组由采购项目评审、咨询和论证工作的各类技术、经济、法律等方面的内部或外部专家组成或由招标管理委员会临时指定,主要职责是:4.2.5.1 采购邀标与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单一来源采购等活动的评审和咨询;4.2.5.2与业务/需求部门一起负责技术(工程、工艺)方面的答疑工作,配合招标采购部门答复供应商的质疑,配合做好相关投诉处理工作;4.2.5.3 采购文件、采购需求、非公开招标适用情形以及进口产品采购项目的论证;4.2.5.4 为采购合同的履约验收活动提供咨询和技术服务;4.2.5.5技术文件、技术协议的审核、会签。
4.2.5.6招标管理委员会要求评审专家参加的其他与采购有关的活动。
4.3 各部门职责。
4.3.1 董事长办公室4.3.1.1负责商务投标文件的密封报价开启、整理及向董事长汇报工作;4.3.1.2负责将议价文件、合同审批文件报董事长批准;4.3.1.3 负责对不符合要求或规定的申报文件或资料提出建议及要求;4.3.1.4 做好日、周、月、年度的资料整理,及时向董事长汇报需批示的重大事项或及时性文件。
4.3.1.5 负责合同盖章管理、合同归档及下发。
4.3.2 业务/需求申请部门4.3.2.1负责所属集团工程基建项目、设备与工装升级、改造、维修,备品备件等招标采购年/季/月度计划的制定和报批;4.3.2.2 负责项目立项和申请的报批;4.3.2.3 负责所立项项目的技术和商务合同履行主体的归属定位;4.3.2.4潜在供应商/投标人的推荐与初评等;4.3.2.5负责技术文件的编制、汇审、评审与签订;4.3.2.6负责商务合同或商务协议的编制、初审、审批和签订等;4.3.2.7负责所需求项目的验证、测试、预验收、终验收、预算、结算、决算等事务;4.3.2.8参与所需求项目供应商的预选、评标、议价和组织所负责范围内的议价,对单一性或指定性需求的项目,编制书面说明文件或报告审请,并上报董事办,经批准后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