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新建住宅区和住宅建筑内通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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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区和住宅建筑内通信设施工程设计规范

住宅区和住宅建筑内通信设施工程设计规范

GB50605-2023住宅区和住宅建筑内通信设施工程设计规范Code for design of communication engineering in residential destrcts and residential building1总则为了适应都市建设与信息网络旳发展,增进都市住宅中语音、数据、图像、多媒体等综合业务通信网络建设,满足居民对通信业务旳需要,实现资源共享,防止反复建设,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合用于新建住宅地下通信管道和住宅建筑内通信设施工程旳设计,以及既有住宅建筑通信设施旳改、扩建工程设计。

住宅区地下通信管道建设应纳入小区综合管线规划,并与电信业务经营者提供旳通信管道连通。

通信设施工程设计应符合住宅区和住宅建筑旳性质、功能、规模、环境条件旳规定。

地下通信管道旳管孔数,电信间、设备间预留旳房屋面积,通信业务接入点处设置旳配线模块,配线箱、机柜等容量应满足至少2家电信业务经营者通信业务接入旳需要。

通信设施工程建设应与住宅建筑建设同步进行。

工程设计中必须选用符合有关技术原则旳定型产品。

未经产品质量监督检查机构鉴定合格旳设备及重要材料,不得在工程中使用。

通信设施工程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原则旳规定。

2术语住宅区和住宅建筑内通信设施communications fecilities in residential districts residential building 指建筑规划用地红线内旳住宅区地下通信管道、住宅建筑内旳通信管线、配线设备以及用于安装通信设备旳场地。

通信管道communication pipeline 通信光缆与电缆旳一种敷设通道。

由管道、人(手)孔、室外引上管和建筑物引入管等构成。

主干管道trunk pipeline 由建筑物设备间至交接设备之间旳线缆管道。

配线管道wining pipeline 由交接设备至建筑物内配线设备之间旳线缆管道。

GB T 50605 202x 住宅区和住宅建筑内通信设施工

GB T 50605 202x 住宅区和住宅建筑内通信设施工
GB T 50605-202x 住宅区和 住宅建筑内通信设施工
读书笔记模板
01 思维导图
03 目录分析 05 精彩摘录
目录
02 内容摘要 04 读书笔记 06 作者介绍
思维导图
本书关键字分析思维导图
建筑
通信
设备设计

设施
公告
管道
安装
通信
住宅
建筑 设计
总则
设施
通信
设备
设施
术语
配线
系统
内容摘要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住宅区地下通信管道和住宅建筑内通信设施工程的设计,以及既有住宅建筑通信设施的改、 扩建工程设计。
目录分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 和城乡建设部公告
1总则
2术语 3一般规定
1
4住宅区通信设 施设计
2
5住宅建筑内通 信设施设计
3
6设备安装工艺 要求
4
本规范用词说 明
5
引用标准名录
4.1地下通信管道设计 4.2交接区与配线区设计 4.3室外配线设备设计
5.1配线管设计 5.2室内配线设备设计 5.3家居布线系统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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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区和住宅建筑内光纤到户FTTH通信设建设规范解读

住宅区和住宅建筑内光纤到户FTTH通信设建设规范解读

配线箱占用空间要求表
项目
占有空间尺寸 (mm)高×宽×深
配线箱(72芯) 450×450×200
配线箱(144芯) 750×550×300 家居配线箱 450×350×150
备注
设于单元或 楼层
设于单元或 楼层
设于住户内
电信间面积要求表
1个配线 面积 尺寸 区住户数 (m2) (m)
备注
4个宽600×深
用户接入点位置如下图所示:
低层、多层、中高 层住宅建筑组
配线区内多栋建筑共
用一个电信间。
图中,当住宅区只有
一个配线区,将用户 接入点设于设备间;
当住宅区用户光缆总
容量小于144芯,也 可将用户接入点设置 在某单元的首层公共 楼道处,采用墙体壁 龛安装的共用配线箱 完成配线
15
基本规定-用户接入点设置
电信业务
配线光缆 经营者N
O D
F

交换局侧 用户侧
用户光缆
基本规定-工程界面
缆线
用户接入点交换局侧以外的配线设备及配线光缆由电信业务经营者负责建设 用户接入点用户侧以内配线设备、用户光缆及户内家居配线箱、终端盒、信 息插座、用户线缆(包括铜缆部分)由住宅建设方负责建设。
工程界面2:用户接入点
层。 多栋低层、多层、中高层住宅楼宜每一个配线区设一个电信间,电信
间宜设置在地下一层或首层。 住宅建筑单元的楼道处或弱电竖井内应预留配线设备的安装空间。 应在住户内预留家居配线箱安装空间。 设备间、电信间等安装场所的使用面积应满足一个配线区内或建筑物
内配线设备所需的安装空间与面积。
基本规定-配置原则 电信间设备间设置
家居配线箱作为

《住宅区和住宅建筑内光纤到户通信设施工程预算定额》讲义

《住宅区和住宅建筑内光纤到户通信设施工程预算定额》讲义

章节介绍
第五节 敷设建筑物内配线管网
建筑物内线缆承载设施的安装分为:明布方式、暗敷方式。 管路的敷设只根据敷设管路的材质进行区分,不区分布放方式。 明布方式分为:无支撑物式(墙体预埋、钉固式)、有支撑物式(吊装、支撑、垂直)。 梯架、托盘:指用于承载线缆的开放式桥架。 槽盒:用于将导线电缆等缆线全部包围起来,且带有可移动盖子和底座组成的密封外壳。 即线槽、槽道。 建筑物内安装光缆承载设施中包含支撑物的安装内容。 “光纤到户国标”中要求:导管直线敷设每30m处,应加装过路盒;导管弯曲敷设时,其 路由长度应小于15m,且该段内不得有S弯。连续弯曲超过2次时,应加装过路盒。
主要内容包括:施工测量与挖、填管道沟及人孔坑,铺设通信管道,砌筑人(手)孔,管 道防护工程及其他,敷设建筑物内配线管网。 施工测量:指管道工程施工测量,只按建筑物外路由长度计算,建筑物内施工测量的工作 量均包含在各施工项目中,不单独计列。 增加机械开挖路面、管道沟以及人(手)孔坑的相关子目。 “开挖管道沟及人(手)孔坑”工程量的计算。
修订。
目录
编制背景&依据
适用范围
工程界面划分
章节划分
章节介绍 概、预算编制
工程界面划分
工程界面划分
工程界面划分
小结
小区内管道工程的分工以衔接人(手)孔为分界点。
小区内光缆工程的分工以用户接入点为分界点。
小区内衔接人手孔到用户接入点之间,由电信业务经营者各自在住 宅建设方建好的管道中敷设自己的光缆。
业务网络接口 (SNI)
用户网络接口 (UNI)
电话机 局 端 设 备 用 户 端 设 备 计算机-1 计算机-n 用户驻地网-1 用户驻地网-n
核心网

上海市电话通信配套费收费标准

上海市电话通信配套费收费标准

关于规范街坊内住宅电话通信工程收费的复函
沪价经(1998)第132号
市邮电管理局:
你局沪邮电管(1997)财字62号<<关于住宅建筑通信配套项目收费补充规定的函>>收悉。

按照国家关于“建设项目用地范围内的通信管道,建筑物内的管线和线路设备,均应纳入工程设计之内,所需材料和资金应和其他配套工程一样,在基建项目总投资内统一安排解决”的规定,为规范收费行为,控制工程费用,加快住房建设,经会同有关部门研究,现将街坊内住宅电话通信工程收费标准函复如下:
一、施工范围
街坊内住宅电话通信工程以道路红线至建筑物进口为界。

二、收费标准
以新建住宅建筑面积为计价单位,具体标准如下:
1.挂空式通信线缆工程每平方米6.50元;
2.全部暗埋式通信线缆工程,高层每平方米12.5元;多层每平方米20元;别墅每平方米40元。

3.经市计委批准按成本价出售的平价房,街坊内住宅电话通信工程费按上述收费标准的80%收取。

三、道路红线接口至电话交换局的电话通信工程建设费用,主要由“电话初装费”列支,不得再向用户收取邮电通信配套费。

四. 上述收费标准从1998年6月1日起执行。

在此以前已签定施工合同的,合同收费高于新标准的按新标准执行,合同收费低于新标准的按合同执行。

望严格执行上述规定,妥善处理好施工中有关问题。

上海市物价局
一九九八年五月十一日。

住宅区和住宅建筑内光纤到户通信设施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住宅区和住宅建筑内光纤到户通信设施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住宅区和住宅建筑内光纤到户通信设施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一、简介1 、光纤到户通信设施是高效、安全、质量可靠,在住宅小区建设中,引入新兴技术和行业标准,改善光纤到户通信设施施工和验收质量,及时修复因技术限制等原因引发的住宅非结构性问题,提高住宅小区的施工质量和验收水平,收到消费者的一致好评。

2 、本规范主要是针对住宅小区及住宅建筑施工和验收中的光纤到户通信设施,以保证施工及验收质量,促进住宅小区和住宅建筑正常使用为目的,解决住宅小区施工质量及验收问题,以保证施工质量和施工时间。

二、施工准备1 、施工现场检查: 施工前,应对整片区域进行安全检查和核查,确认场地环境及现场施工人员的安全条件,确认钢绞线桥架、柱上设备及配件的状况及质量。

2 、工程量测定: 对施工点位和线路进行细化勘测,清点该动点的拆装位置,掌握施工量的规模。

3 、施工方案编制: 根据管道标准和扩展情况,编制详细的改装及施工方案,按照要求绘制出线路布置图,以确保施工方案科学有效。

三、施工质量1、施工方式符合要求:光缆采用专业组装技术,确保质量和可靠性,提高可用性,保障施工及验收质量。

2、设备安装符合要求:设备安装符合要求,安装位置稳固可靠,保证设备运行良好,牢固稳定,并具备遥控及开关的功能。

3、管施工质量符合要求:管施工质量必须满足施工位置、大小、层数及延长等,满足光缆布放要求,要求层数清洁,光缆布局紧凑、良好。

未予拆卸,发现有破坏管底缆结构的,必须立即更换新的管道及光缆。

四、验收标准1、专业资质验收:施工单位必须具备通信行业施工与验收资质,才可开展光纤到户通信设施施工及验收。

2、验收规范:根据项目的施工量,进行验收时要求各项技术参数、光缆定位、安装位置、连接件等要求,确保符合要求。

3、测试系统:检测系统包括OTDR测试系统、环境温度测试系统、位置测试系统等,检测光缆输入输出损耗、环境温度及光缆布放规范。

五、施工及验收质量维护完成施工、验收后,还应做到以下几点:1、定期检查维护,确保质量稳定运行;2、定期备份施工文件,方便以后维护操作;3、适时召开调试会议,对设备运行情况及现场施工质量进行总结讨论。

上海市物价局关于规范街坊内住宅电话通信工程收费的复函-沪价经[1998]第132号

上海市物价局关于规范街坊内住宅电话通信工程收费的复函-沪价经[1998]第132号

上海市物价局关于规范街坊内住宅电话通信工程收费的复函正文:---------------------------------------------------------------------------------------------------------------------------------------------------- 上海市物价局关于规范街坊内住宅电话通信工程收费的复函(沪价经(1998)第132号)市邮电管理局:你局沪邮电管( 1997)财字 62号《关于住宅建筑通信配套项目收费补充规定的函》收悉。

按照国家关于“建设项目用地范围内的通信管道,建筑物内的管线和线路设备,均应纳人工程设计之内,所需材料和资金应和其他配套工程一样,在基建项目总投资内统一安排解决”的规定,为规范收费行为,控制工程费用,加快住房建设,经会同有关部门研究,现将街坊内住宅电话通信工程收费标准函复如下:一、施工范围街坊内住宅电话通信工程以道路红线至建筑物进口为界。

二、收费标准以新建住宅建筑面积为计价单位,具体标准如下:1、挂空式通信线缆工程每平方米6.50元;2、全部暗埋式通信线缆工程,高层每平方米 12. 5元;多层每平方米 20元;别墅每平方米40元。

3、经市计委批准按成本价出售的平价房,街坊内住宅电话通信工程费按上述收费标准的 80%收取。

三、道路红线接口至电话交换局的电话通信工程建设费用,主要由“电话初装费”列支,不得再向用户收取邮电通信配套费。

四、上述收费标准从 1998年 6月 1日起执行。

在此以前已签订施工合同的,合同收费高于新标准的按新标准执行,合同收费低于新标准的按合同执行。

望严格执行上述规定,妥善处理好施工中有关问题。

一九九八年五月十一日——结束——。

住宅区和住宅建筑内光纤到户通信设施工程施工及验收标准

住宅区和住宅建筑内光纤到户通信设施工程施工及验收标准

住宅区和住宅建筑内光纤到户通信设施工程施工及验收标准
住宅区和住宅建筑内光纤到户通信设施工程施工及验收标准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1. 工程规划:对住宅区和住宅建筑内光纤到户通信设施的布局、设计、施工顺序等进行规划,并符合相关的规划要求和建设标准。

2. 施工方案:根据工程规划,制定详细的施工方案,包括施工方法、工期计划、施工人员配置等。

3. 施工材料:使用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光纤、光纤配件、接头盒、终端盒等材料,确保质量可靠。

4. 施工工艺:按照规范要求进行光纤线路的敷设、接续、连接以及灯箱、标识等设施的安装,保证施工质量。

5. 工程验收:在施工完成后,由相关部门或专业人员对光纤到户通信设施工程进行验收,包括光纤线路的质量、设施的完好性、光纤端口的连接等方面。

6. 验收标准:验收标准一般由当地相关部门制定,包括各项施工工艺符合规范要求、线路质量良好、设施完好无损、连接正常等方面。

7. 验收报告:验收合格后,由验收部门出具验收报告,确认光纤到户通信设施工程符合标准要求。

以上是住宅区和住宅建筑内光纤到户通信设施工程施工及验收标准的一般内容,具体标准可能会因地区、国家的不同而略有差异。

在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按照相关的规范要求进行施工,确保光纤到户通信设施工程的质量和可靠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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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新建住宅区和住宅建筑内通信配套设施共建共享方案实施办法 (试行本)上海市通信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办公室在当今政府倡导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背景下,电信基础设施的共建共享已成为大势所趋。

本着节约资源、合作共赢、服务用户的指导原则,上海市通信管理局组织编写了《上海市新建住宅区和住宅建筑内通信配套设施共建共享方案实施办法》,并召集上海电信、联通、移动(铁通)公司有关负责同志进行多次审订通过了本实施办法,以规范和指导新建住宅区和住宅建筑内通信配套设施的共建共享。

本办法是对DG/TJ08-606-2004《上海市住宅建筑通信配套工程技术规范》的补充,本办法中有与原规范不一致的部分应以本办法为准。

本办法由上海市通信管理局归口和解释。

本办法仅针对建设阶段,共建共享所涉及的运行维护办法见《上海市新建住宅区和住宅建筑内通信配套设施维护管理办法》,不包括在本文件内。

主编单位:上海邮电设计咨询研究院有限公司主要起草人:刘健胡定1 总则 (1)2 术语 (2)3 一般规定 (4)4 通信配套设施共建共享方案设计 (6)4.1 无源光网络(PON)参考模型 (6)4.2 基于PON的光纤驻地网组网方案 (6)4.3 住宅小区地下通信管道方案 (10)5 通信配套工程共建流程 (13)附录 A (15)附录 B (17)1.0.1为了适应上海市城市信息化发展目标,指导新建住宅通信配套设施的共建共享,为三网融合奠定基础,满足居民对通信业务的需要,提高通信基础设施利用率,避免重复建设,特制定本办法。

1.0.2本办法适用于新建住宅小区和住宅建筑内通信配套设施的建设。

1.0.3通信配套设施的共建共享应遵循“用户选择、平等接入、资源共享、方便服务、资费规范”的原则。

1.0.4根据国家及上海市信息化发展的战略要求,新建住宅区应建设光纤接入网,大力提倡光纤到户的接入方式。

根据所属区域和用户需求内容等实际情况不排除其他接入方式,但需确保方案的可行性与适应性。

1.0.5住宅区地下通信管道建设应纳入小区综合管线规划,并与通信运营商提供的通信管道连通。

1.0.6通信配套设施应符合住宅区和住宅建筑的性质、功能、规模、环境条件的要求,并应满足多家通信运营商通信业务接入的需要。

1.0.7通信配套设施工程建设应与住宅区或住宅建筑建设同步进行。

1.0.8不同通信运营企业参与同一小区的通信配套设施共建共享时应统一组网技术及建设方案,以提高基础设施的共享程度。

组网技术及建设方案由牵头建设的运营商负责确定。

1.0.9通信配套设施工程建设应按照共建共享工程建设流程实施。

1.0.10通信配套工程设计中选用的产品均应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有关技术标准的要求。

未经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机构鉴定合格的设备及主要材料,不得在工程中使用。

2.0.1住宅区和住宅建筑内通信配套设施指建筑规划用地红线内的住宅区地下通信管道、住宅建筑内和建筑群之间的通信管线、布线通道、配线设备以及用于安装通信设备的场地。

2.0.2小区通信机房用于安装住宅小区通信设备、光纤配线架等配线设备的房屋,又称小区中心机房。

2.0.3电信间用于安装住宅建筑内配线设备和通信接入网设备等的房屋。

2.0.4通信管道通信光(电)缆的一种敷设通道。

由管道、人(手)孔、室外引上管和建筑物引入管等组成。

2.0.5驻地网光缆小区中心机房或其他光缆集中点的光缆配纤设备至小区住宅建筑之间连接光缆。

2.0.6联络线缆自楼层设备所在的配线箱至用户引入线汇聚点所在的配线箱之间的联络线缆。

2.0.7用户引入线缆用户引入线汇聚点所在的配线箱至住户家居配线箱之间的连接线缆。

2.0.8户内线缆家居配线箱至户内信息插座之间的连接线缆。

2.0.9楼层配线箱建筑物内用于线缆连接与分线的箱体,以明装或暗设的方式设于单元门口、楼层、过道等部位。

2.0.10家居配线箱安装于住户内的配线箱体,用于终接用户引入线缆和安装用户端设备,并具有语音、数据、有线电视等各类弱电信息的传输、分配和转接功能的箱体。

2.0.11信息插座盒户内线缆的终接设施,可安装面板和信息模块,以连接通信终端设备。

2.0.12 PON无源光网络的缩写,指由光纤、光分路器、光连接器等无源光器件组成的点对多点的光网络。

2.0.13 OLT光线路终端(Optical line terminal)的缩写,是光接入网的局端设备。

2.0.14 ONU光网络单元(Optical network unit)的缩写,是光接入网的远端/用户端设备。

2.0.15 ODN光分配网(Optical distribution network)的缩写,是提供光线路终端(OLT)与光网络单元(ONU)之间信号传输的点对多点的光分配网络,由光纤/光缆和光连接器、光分路器和光配线设备等无源器件组成。

2.0.16光分路器也称为“非波长选择性光分支器件”,用于实现特定波段光信号的功率分路及再分配功能的无源光器件(可将一路光信号分成多路光信号以及完成相反过程)。

2.0.17 FTTH光纤到户(Fiber To The Home)的缩写,指仅利用光纤媒质连接通信局端和家庭住宅的接入方式,引入光纤和ONU由单个家庭用户独享。

2.0.18 FTTB光纤到大楼(Fiber To The Building)的缩写,指光纤到楼宇,ONU部署在楼层,ONU下采用其他介质接入用户,ONU由其所辖范围内多个用户共享。

2.0.19通信主设备用于语音、数据、视频等信号收集、转换、传送、交换用的通信设备及空调、电源等设备的总称。

3 一般规定3.0.1通信配套设施建设的分工:1)土建弱电专业范畴住宅建筑内的家居配线箱,以及进楼管、入户管、暗管、桥架等布线通道,户内布线,墙内预埋楼层配线箱,用于安装通信设备的电信间、小区中心机房等属土建弱电专业范畴。

2)通信配套设施范畴建筑规划用地红线内的住宅区地下通信管道,住宅建筑内和建筑群之间的通信线缆,用户引入线缆,户外光缆配线设备,楼层配线箱内用于安装或固定主设备、光缆尾跳纤的附属设施,小区中心机房进线管,机房内的ODF、走线架等属通信配套设施范畴;3)参与共建共享运营商的自建范畴各运营商的通信主设备及自小区上联至各自公网的通局管道、光缆、光分纤设备等通信设施由各通信运营商自行负责。

3.0.2建设住宅区及住宅建筑时,必须遵照国家、行业相关标准及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住宅建筑通信配套工程技术规范》的规定,在住宅建筑之间预埋地下通信管道,在住宅建筑内敷设暗管、桥架等设施及通信光(电)缆,预留小区中心机房、电信间、楼层配线箱、家居配线箱等通信配套设施。

根据《上海市新建住宅配套建设与交付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户内电话线及五类线应敷设到信息端口,满足用户基本需求。

3.0.3住宅区地下通信管道应考虑共建,根据地理环境条件、用户数量及电信运营商通信业务的需求,结合小区综合管线规划考虑管道的总容量和路由,管道容量应按线缆的终期容量设计,以满足参与共建的电信运营商的驻地网建设需求,并预留1~2个备用管孔。

3.0.4新建住宅宜采用光纤入户的接入方式,同一住宅小区内应统一接入方式,统一分光架构(一级或二级)并统一各级分路器的安装位置,以达到共享通信配套设施的目的。

3.0.5用户引入光缆应以共享方式建设,容量按每户1芯配置,且应一次布线到位。

入户光缆一端在楼层箱内盘留,另一端在家居配线箱内盘留,均作良好固定。

3.0.6小区通信机房或其他光缆集中点至住宅建筑单元之间的驻地网光缆应根据参与共建共享的运营商的需求合缆建设,且应一次布放到位。

3.0.7新建住宅区需根据其住户规模设置小区通信机房,其使用面积应满足至少三家电信业务经营者的接入需求,且符合下表要求:3.0.8小区通信机房内除主设备以外的配套设施,如ODF、机房进线管道、走线架、外市电引入(需要时)等应以共享方式建设。

3.0.9 ODF、光缆交接箱、楼层配线箱及家居配线箱等光缆配纤设施所采用的光活动连接器型号应统一,原则上户内设施应采用SC型,户外设施应采用LC型。

4 通信配套设施共建共享方案设计4.1 无源光网络(PON)参考模型无源光网络(PON)是一种点到多点的单纤双向光网络,其典型拓扑结构为树型。

PON系统由局侧的光线路终端(OLT)、用户侧的光网络单元(ONU)和光分配网络(ODN)组成,系统参考结构如图1所示:图1 PON参考结构4.2 基于PON的光纤驻地网组网方案4.2.1 共建共享的光纤到户组网方案4.2.1.1一级分光架构1. 网络结构:ONU放置在用户家中,OLT与ONU之间只安装一级光分路器,分路器可安装在户外光缆分支点或住宅建筑楼内,适用于用户密度低且分散的住宅,如别墅类住宅。

2. 共建共享方案:方案一:一级光分路器安装在户外光缆分支点根据用户分布情况及所选定的分路比,在住宅建筑内合适的位置设置楼层配线箱。

入户光缆芯数与住宅用户数按1:1配置,自各用户住宅布放至楼层配线箱。

在户外光缆分支点安装户外光缆配纤设备,自该配纤设备至楼层配线箱布放配线光缆,配线光缆芯数根据入户光缆数量的1~1.3倍配置,并预留不少于2芯的备用纤。

光缆芯数应选用常规规格。

在楼层配线箱内做成端接续,通过适配器与入户光缆对接。

户外光缆配纤设备应采用无跳接配纤设备,共建共享的配线光缆盘留在储纤盒内。

箱内应提供可供运营商安装一级光分路器的空间,并提供运营商通局光缆成端的空间。

分路器选用适配器型分路器。

采用大分路比时(≥1:16)分路器数量不宜超过4只,且每个运营商不少于1只。

在技术上可实现的前提下每个运营商不得增加第二个分路器。

光缆配纤设备至小区中心机房或其他光缆集中点的驻地网光缆容量按照分路器上行PON口数量的1~2倍配置,并预留不少于2芯的备用纤。

光缆芯数应选用常规规格。

分路器由运营商根据业务需求自行安装,运营商公网至小区中心机房或其他光缆集中点的通局光缆由运营商自行建设。

参见图2。

,自ODF于2级、二级分路器由运营商根据业务需求自行安装,运营商公网至小区中心机房或其他光缆集中点的通局光缆由运营商自行建设。

参见图4。

图4 二级分光的光纤到户组网方案4.2.1.3 分路器下行端口的配置原则分路器由运营商根据业务需求和用户发展目标自行配置,但需结合光分路器的安装地点是否有足够空间而确定是否一次配足端口。

建议采用一级分光时,一级光分路器安装在小区中心机房的,端口可以根据用户发展情况分步配置;一级光分路器安装在户外光缆分支点的,端口可根据终期目标一次配足。

采用二级分光时,第二级光分路器的端口可根据终期目标一次配足。

4.2.2 FTTB共建共享的建设原则1 原则上,新建住宅小区应采用光纤到户的方案。

若因种种客观原因必须采用FTTB方案时,必须满足多家运营商共建共享的要求,且应具备今后可升级到FTTH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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