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调解工作室发展思考

合集下载

婚姻家庭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总结

婚姻家庭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总结

婚姻家庭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总结婚姻家庭矛盾纠纷是社会中的常见问题,这些问题涉及夫妻之间的关系、家庭财产纠纷、子女教育问题等等。

这些矛盾纠纷如果得不到及时解决,将会对夫妻和子女的身心健康产生负面影响,甚至影响整个社会的稳定和和谐。

作为一名婚姻家庭矛盾纠纷化解工作者,我在过去的一段时间内处理了不少的矛盾纠纷案例,经过实践和总结,我发现以下几点可以帮助顺利解决矛盾纠纷。

首先,了解双方的意愿和需求是解决矛盾纠纷的关键。

在处理矛盾纠纷时,我首先与双方当事人进行了深入的沟通,了解他们的想法、意愿和需求。

只有了解他们的真实意愿,才能在解决矛盾纠纷过程中满足双方的需求,达到公平公正的结果。

在进行沟通时,我采用了开放式的问题提问,鼓励双方进行充分的表达,以便更好地了解他们的真实需求。

其次,化解矛盾纠纷需要进行适当的调解和引导。

在婚姻家庭矛盾纠纷中,情绪的控制是非常重要的一环。

我发现,很多时候当事人之间的矛盾纠纷起因于情绪的失控。

因此,我在处理矛盾纠纷时,注重引导双方保持冷静,控制情绪,以便双方能够理性思考问题,达成更好的解决方案。

我会采用一些冲突化解的技巧,例如倾听双方的感受和诉求,帮助他们理清思路,找到彼此的共同点,以便双方能够积极寻求解决方案。

第三,法律知识和法律解释的准确性是解决矛盾纠纷的基础。

许多婚姻家庭矛盾纠纷涉及到法律问题,因此,对相关法律知识的掌握和准确解释是成功解决矛盾纠纷的基础。

在处理矛盾纠纷时,我时刻保持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关注,以便为双方提供准确的法律指导和解释。

同时,我在处理过程中注重与法律相关的文件和证据的搜集和整理,以确保解决方案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最后,婚姻家庭矛盾纠纷的解决需要综合运用多方资源。

在婚姻家庭矛盾纠纷的解决过程中,我发现单纯依靠一种方法或手段是不够的,需要综合运用多方资源。

例如,在涉及财产纠纷时,我会与财务专家合作,对双方的财务状况进行评估,以便找到最合理的解决方案。

在涉及子女教育问题时,我会与教育专家合作,制定出符合实际情况和双方需求的教育方案。

婚姻家庭调解工作总结

婚姻家庭调解工作总结

婚姻家庭调解工作总结
婚姻家庭调解是一项重要的社会工作,它旨在帮助夫妻解决婚姻矛盾,修复家庭关系,避免家庭破裂。

在过去的一段时间里,我有幸参与了一些婚姻家庭调解工作,积累了一些经验和感悟,现在我想对这些工作进行总结。

首先,婚姻家庭调解工作需要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心理辅导技巧。

在与夫妻进行沟通和调解的过程中,调解人员需要耐心倾听双方的诉求和矛盾,理解他们的情感和心理需求,同时要能够客观公正地分析问题,引导他们找到解决问题的方法和途径。

此外,调解人员还需要具备较强的心理辅导能力,能够帮助夫妻解决心理障碍,缓解情绪压力,促进他们重新建立信任和感情。

其次,婚姻家庭调解工作需要持有积极的工作态度和责任心。

夫妻之间的矛盾和破裂不仅仅是他们之间的问题,更是涉及到家庭和社会的稳定和和谐。

因此,调解人员需要以积极的工作态度,认真对待每一个调解案件,努力寻找解决问题的方法和途径,不断提升自己的专业水平和工作能力,为夫妻的和解和家庭的稳定贡献自己的力量。

最后,婚姻家庭调解工作需要注重保护当事人的隐私和权益。

在进行调解工作时,调解人员需要严格遵守保密原则,保护当事人的隐私和权益,不泄露他们的个人信息和家庭矛盾,确保调解工作的公正和合法性。

总之,婚姻家庭调解工作是一项充满挑战和责任的工作,需要调解人员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心理辅导技巧,持有积极的工作态度和责任心,注重保护当事人的隐私和权益。

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更好地帮助夫妻解决矛盾,修复家庭关系,促进家庭的和谐稳定。

希望在未来的工作中,我们能够不断提升自己的专业水平,为更多的家庭带来温暖和希望。

调研报告:关于建立家事工作室调解工作的调查和思考

调研报告:关于建立家事工作室调解工作的调查和思考

调研报告:关于建立家事工作室调解工作的调查和思考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婚姻是家庭的基础。

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婚姻家庭矛盾正逐年增多,且严重影响了家庭的和谐、社会的稳定。

为充分发挥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在化解和调处家庭矛盾纠纷中的作用,切实维护婚姻家庭成员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由市妇联牵头,整合综治、法院、司法、民政等多部门力量以及社会各界力量,成立了“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以下简称婚调委),设立家事工作室,负责婚姻家庭纠纷的调解工作。

近日,市妇联对工作室成立以来的运行情况进行了调研,总结了我市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工作的主要做法,探索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方法,对推动我市婚调工作的进一步开展有着积极的作用。

一、基本情况家事工作室于2017年10月底成立,截止到今年3月,共接待各类婚姻家庭纠纷案例281起,同意调解237例,其中经过调解协议离婚194例,成功和好43例。

(一)案件分布从户籍性质来看:农村162例,占57.65%,调和24例,调和率14.8%;城镇119例,占42.35%,调和19例,调和率15.96%。

调解案例比重农村家庭大于城镇家庭,且农村婚姻家庭纠纷矛盾的调和率低于城镇。

从年龄阶段来看:60后69例,占24.56%;70后97例,占34.52%;80后90例,占32.03%;其它年龄阶段25例,占8.89%。

60后、70后、80后是家庭中的中间力量,在家庭中起着主导作用,但婚姻家庭纠纷却十分突出。

90后家庭虽然婚龄不长,但因婚前双方了解不充分、性格冲动等方面的原因也产生了许多矛盾。

从主要矛盾类型来看:长期分居感情破裂68例,占24.2%;经常吵闹感情不和83例,占29.54%;经济原因31例,占11.03%;红杏出墙35例,占12.46%;父母子女干涉、婚后无生育、个人行为能力等其它类64例,占22.77%。

感情因素成为产生矛盾的主要原因,特别是长期分居、经常吵闹的家庭容易产生矛盾。

个人工作室对婚姻家庭纠纷调解的调研和思考(定报)

个人工作室对婚姻家庭纠纷调解的调研和思考(定报)

个人工作室对婚姻家庭纠纷调解的调研和思考(定报) 关于建立个人调解室化解婚姻家庭纠纷的探索与思考近年来,无论是在市妇联信访接待,还是在基层法院民事案件中,婚姻家庭类纠纷案件都是居高不下,民政部门办理离婚登记数也逐年上升。

与之相反的是,乡镇一级的基层政府负责矛盾调解的综治和妇联等部门接待此类纠纷求诉的大大减少,造成很大程度的冷热不均。

一个不容忽视的现象是,为数不多的个人调解工作室,每年都会接待数十甚至上百件的咨询和求诉,不仅越来越赢得人们的信赖,而且一定程度上推动了纠纷的解决,促进了家庭的和谐、社会的安定。

如何加强个人调解工作室的建设,更好地发挥和放大其在婚姻家庭纠纷调解中的作用,成为妇联维权工作的重要抓手和重要领域。

一、目前婚姻家庭类纠纷的大体情况婚姻家庭类纠纷是人类矛盾纠纷的主要纠纷之一,也是影响人们生产生活的重要因素。

据不完全统计,全市每年至少有1.5万户家庭受到婚姻家庭纠纷的困扰。

1、婚姻家庭类纠纷求诉需求大。

图表 1:市妇联近三年信访记录1分析市妇联近三年的信访记录,婚姻家庭类矛盾纠纷一直高居不下。

2021年,有444件涉及婚姻家庭类矛盾的信访,占信访总量的78.7%; 2021年312件,占比82.1%;2021年195件(不含重复访),占比79.6%,即年平均80%以上涉及婚姻家庭类。

(如图表1)2、离婚家庭逐年增多。

7000060000 500004000053961结婚对数离婚对数3000020000 5020349340 10000065282021年68652021年81032021年图表 2:近三年结婚与离婚数据2021年全市办理结婚50203对、离婚 6528对;2021年办理结婚49340对、离婚6865对;2021年办理结婚53961对、离婚8103对。

不仅离婚数逐年上升,离婚与结婚比也逐年上升,即分别是13%,13.9%,15%。

(如图表 3)3、婚姻家庭类纠纷在民商事案件中占比越来越高。

婚姻家庭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总结3篇

婚姻家庭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总结3篇

婚姻家庭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总结3篇工作总结一:婚姻家庭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总结在过去的一段时间里,我主要负责婚姻家庭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

通过这段时间的工作,我认为以下几点是必须要注意和改进的:首先,要加强调解能力。

在婚姻家庭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中,我们需要以中立公正的态度,倾听各方的诉求,并协助他们找到解决问题的方法。

因此,我们需要拥有一定的调解技巧和心理学知识,以更好地处理各类矛盾纠纷。

其次,要加强宣传和教育。

很多婚姻家庭矛盾纠纷的发生是因为当事人缺乏婚姻和家庭方面的知识,矛盾的解决方法也较为简单和片面。

因此,我们需要将一些基本的家庭法律法规和婚姻家庭关系的常识进行宣传和教育,使当事人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提高解决矛盾的能力。

最后,要完善相关的工作机制。

在婚姻家庭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中,我们需要建立一套科学合理的工作机制,包括案件接收、调查取证、调解协议的制定和履行等环节。

只有建立良好的工作机制,我们才能更好地开展工作,提高化解纷纠的效率。

总之,婚姻家庭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是一项具有挑战性但又十分重要的工作。

通过这段时间的实践,我意识到自己的不足之处,并明确了今后工作的方向和目标。

希望在今后的工作中,能够继续努力,不断提高自己的专业素养和工作能力,为更多的婚姻家庭矛盾纠纷提供有效的解决方案。

工作总结二:婚姻家庭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总结在过去的一段时间里,我积极参与婚姻家庭矛盾纠纷的排查与化解工作。

通过这段时间的工作,我认为以下几点是需要思考和改进的:首先,要加强专业能力。

婚姻家庭矛盾纠纷的处理需要具备扎实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调解经验。

这需要我在工作中不断学习、积累和提升。

同时,我要改进自己的调解方法,注重沟通技巧的提高,以更好地化解矛盾纠纷。

其次,要注重当事人的感受。

在婚姻家庭矛盾纠纷的处理中,我们要注重人文关怀,尊重当事人的权益和个性,让他们在处理矛盾纠纷的过程中感受到公平和关爱。

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促使双方达成和解,维护家庭的和谐稳定。

民政局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工作总结

民政局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工作总结

民政局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工作总结一、背景及意义婚姻家庭是社会的基本细胞,婚姻家庭和谐稳定是社会和谐稳定的基石。

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人们的生活节奏加快,社会压力增大,婚姻家庭纠纷呈现出多样化和复杂化的特点。

为了维护家庭和谐,促进社会稳定,各级民政部门积极开展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工作,通过专业的调解手段,帮助当事人化解矛盾,修复婚姻关系,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二、工作目标民政局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工作旨在通过专业的调解服务,帮助当事人解决婚姻家庭中的矛盾和纠纷,促进家庭和谐稳定,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具体工作目标包括:1. 提高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工作的专业性,提升调解员的专业素质和能力。

2. 加强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工作的规范性,确保调解工作的合法、公正、高效。

3. 提高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工作的覆盖面,使更多的婚姻家庭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调解服务。

4. 提高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工作的效果,降低离婚率,提高婚姻家庭满意度。

三、工作内容1. 调解前的准备工作:了解当事人的基本情况,收集相关资料,制定调解计划。

2. 调解过程中的工作:通过沟通、协商、调解等方式,帮助当事人解决矛盾和纠纷。

3. 调解后的跟踪工作:对调解结果进行跟踪,了解当事人的反馈,及时调整调解策略。

4. 调解工作的培训和宣传:定期组织调解员进行培训,提高调解员的专业素质和能力;通过各种渠道,普及婚姻家庭纠纷调解的知识,提高人民群众对婚姻家庭纠纷调解的认识和理解。

四、工作成果通过民政局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工作,有效地帮助当事人解决婚姻家庭中的矛盾和纠纷,提高了婚姻家庭满意度,降低了离婚率,维护了家庭和谐稳定,为社会的和谐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

五、工作展望民政局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工作将继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维护家庭和谐稳定为工作目标,不断提升调解工作的专业性、规范性和效果性,为人民群众的婚姻家庭幸福和社会的和谐稳定做出更大的贡献。

总的来说,民政局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工作是一项重要而艰巨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学习、探索和实践,以提高我们的专业素质和能力,更好地为人民群众服务。

婚姻家庭人民调解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婚姻家庭人民调解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婚姻家庭人民调解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一、存在的问题
调解力量不足:目前,婚姻家庭人民调解工作主要由基层调解组织承担,但调解员数量较少,专业水平参差不齐,导致调解力量不足,无法满足日益增长的调解需求。

调解机制不完善:现有的调解机制相对简单,缺乏科学性和规范性,调解员在调解过程中缺乏明确的程序和标准,导致调解效果不佳。

调解员素质不高:一些调解员缺乏专业知识和经验,无法有效地解决复杂的婚姻家庭问题。

同时,调解员的职业培训和交流机会较少,限制了调解员素质的提升。

调解宣传不够:由于宣传力度不够,许多婚姻家庭问题当事人对人民调解制度不够了解,不知道如何寻求调解帮助,导致调解工作开展困难。

二、建议
加强调解力量建设:增加基层调解组织的数量,提高调解员的专业水平和数量,以满足日益增长的调解需求。

同时,鼓励社会力量参与调解工作,形成多元化的调解力量。

完善调解机制:制定更加科学、规范的调解程序和标准,提高调解工作的规范性和科学性。

建立健全的调解工作监督机制,确保调解工作的公正、公平和透明。

提高调解员素质:加强调解员的专业培训和经验交流,
提高调解员解决复杂问题的能力。

建立调解员考核和激励机制,激发调解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力。

加强调解宣传:通过各种渠道宣传人民调解制度,让更多的人了解和认识调解的重要性。

同时,加强对婚姻家庭问题的社会关注和引导,提高公众的法律意识和道德水平。

关于婚姻家庭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的调查和思考

关于婚姻家庭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的调查和思考

关于婚姻家庭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的调查和思考调研报告:关于婚姻家庭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的调查和思考加快推进婚姻家庭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是构建和谐婚姻家庭关系、维护社会平安稳定的迫切需要,意义重大。

县妇联在省、市妇联的指导和相关部门的配合支持下,积极探索,不断创新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工作机制,协同推进各类婚姻家庭纠纷的有效解决,取得了一定的实效,但也存在不少问题和困难。

一、婚姻家庭纠纷现状(一)离婚率不断上升。

近年来,每年到民政局登记结婚的夫妻稳定在2000对左右,离婚率却不断上升,xx年有700多对夫妻离婚。

离婚对象越来越年轻化,夫妻双方对待婚姻的态度轻率,闪婚闪离、冲动离婚的现象时有发生。

(二)家庭纠纷种类多。

家庭成员经营婚姻家庭的能力缺乏,家庭成员间缺少交流沟通,感情淡化,家庭成员特别是80后、90后,家庭责任感缺乏,沉迷赌博或网络游戏、婚外恋、家庭暴力等情况时有发生。

此外,因经济利益矛盾产生的家产纠纷和因赡养老人、抚养教育孩子的家庭纠纷也不断增多。

(三)家庭暴力问题突出。

近几年,从县妇联接访情况来看,家庭暴力纠纷在婚姻家庭纠纷中的比例居高不下,占60%左右。

家庭暴力的发生范围不断扩大,不同年龄阶段的家庭都有发生。

家庭暴力的形式也不仅局限于身体暴力,还包括冷暴力、语言暴力。

二、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工作的主要做法(一)健全机构,积极构建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工作格局。

成立了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县政法委书记担任,成员由政法委、司法局、民政局、妇联、法院、公安等部门的相关人员组成。

xx年6月,由县妇联和县民政局牵头,成立了婚姻家庭人民调解委员(以下简称婚调委),指导和参与全县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工作,有效地预防和化解婚姻家庭矛盾,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促进家庭和睦平安、社会和谐稳定。

婚调委成立以来,共接待调解婚姻家庭矛盾纠纷236起,调解成功189起,成功率达80%。

没有一起因调解不当而导致矛盾激化,社会反响良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婚姻家庭既是妇联工作的主体,更是妇联工作的主题。

去年以来,我市妇联会同市综治、司法等部门,立足基层,多措并举,积极探索婚姻家庭纠纷调处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将妇联维权工作与全市社会矛盾纠纷多元融合调处机制建设有机结合,积极打造“娘家人”调处中心(调解室),实现了婚姻家庭类矛盾纠纷及时调处、就地化解、源头解决。

今年以来,我市“娘家人”调解工作机构共受理调解婚姻家庭纠纷2547起,调解成功率达到99%,充分发挥了婚姻家庭矛盾纠纷调解工作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方面的重要作用。

一、主要经验做法
(一)依法规范运作,增强调解实效。

首先是队伍专业化。

婚姻家庭纠纷具有发展快、易激化、排查难度大、成因复杂等特点,对调解员的能力水平和调解方法、技巧都有很高的要求。

各级妇联组织能够根据新时期下婚姻家庭现状和调解工作要求,按照专兼并重的原则加强队伍建设,“专”即专职人员、妇联干部、专职调解员、聘用部分专业人士、退休法律工作者等,“兼”即志愿者、巾帼志愿法律服务队伍等,多渠道吸纳调解力量,并通过业务培训、岗位练兵、庭审观摩等多种方式,努力使调解员达到“四懂”和“四会”,即懂方针政策、懂法律法规、懂调解技巧、懂群众心理;会预防、会调查、会调解、会制作调解文书,不断提升调解员的基本技能、工作规范和整体实力。

其次是工作规范化。

各级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首批“娘家人”调解示范工作室统一按照“五有”(标示牌、印章、记录簿、台账、调解室),“六统一”(标牌、印章、标识、程序、制度、文书)标准规划布置。

并上墙公布组成人员名单、调解工作职责、调解程序、工作纪律及纠纷当事人的权利义务等,使妇联系统人民调解组织规范有序。

(二)整合社会资源,实现联动联调。

一是主动争取将婚姻家庭纠纷调解组织建设纳入全市大调解体系之中,实行资源互补、信息互通、业务互联、人员互助、工作互促、纠纷联调,形成各司其职、对接有序、协作联动的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工作格局。

市妇联会同市综治办,顶层设计好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工作的组织、协调、推进、考核等一系列工作,将婚姻家庭纠纷的调解纳入大调解体系之中统筹考虑。

二是加强与司法部门的联系,共同推进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组织建设、业务对接,有效提高婚姻家庭纠纷调解的司法确认率。

三是加强与法院系统司法调解的对接,共同做好诉前调解和诉中调解,并对接好调解书的司法确认工作。

四是加强与民政部门行政调解的对接,共同做好婚姻家庭纠纷在不同阶段的调解。

对重大婚姻家庭纠纷个案,通过会办会、联席会、专家会诊等形式,增强调解力量,最大限度地发挥其社会效应。

(三)坚持防调结合,提升整体水平。

以加强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工作为切入点,坚持防调结合、以防为主的方针,将纠纷调解与普法宣传、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平安创建结合起来。

结合“六五”普法,利用“三八”维权周、“6.26”禁毒日、“11.25”反家暴日、“12.4”法制宣传日等重大时间节点,以广大妇女群众和家庭成员为主要宣传对象,广泛宣传与婚姻家庭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大力弘扬倡导男女平等、互谅互让、以和为贵的家庭文化传统,引导广大妇女群众和家庭成员树立正确的婚姻观、家庭观及权利义务对等的现代法治理念,不断提高家庭成员的法律素养和调适婚姻家庭关系的能力。

进一步畅通妇女诉求渠道,认真落实信访工作制度,着力加强信访工作,加大对成因复杂、排查难度大、发展快、易激化的婚姻家庭纠纷的调处力度。

同时,在实践中不断探索、总结、提炼、创新调解方法和途径,不断提高调解工作成效。

二、工作体会
首先,思想高度重视是做好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工作的前提。

在工作中,能够充分感受到,各级妇联组织非常重视妇联维权和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工作,尽管工作资源缺乏,但各级妇联能够创新思路、开辟路径、想方设法、克服困难,有效解决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工作场所、人员、保障等问题。

全市10个示范调解室,分别依托妇联、法院、民政、县矛盾调处中心等机构建
立;在调解室建立过程中,各级妇联做了大量沟通、协调工作,也得到了各相关单位的积极支持。

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王加培多次对此项工作表示肯定。

其次,推动多元参与是做好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工作的基础。

在基层调研过程中发现,各级婚姻家庭纠纷调解机构能够充分吸纳社会各方力量(退休妇联主席、政法干部,律师,基层社区负责人等)担任人民调解员,参与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工作。

调解室能够充分发挥这些调解员了解法律、熟悉政策、善于做群众工作和妇女工作的优势,及时有效地化解了大量婚姻家庭纠纷。

再次,推动机制融合是做好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工作的保障。

“工业化时代注重精细分工,互联网、信息化时代更强调融合发展”,这一理念非常切合当前婚姻家庭矛盾纠纷调处机制建设。

在业务融合上,各级婚姻家庭调解机构坚持以人民调解为主线、以《人民调解法》为基本法律依据,通过职能捆绑、业务共推、工作阵地和调处资源共享,推动专业行业调处组织与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矛盾调处中心(调解室)之间“条块融合”。

在机制融合上,各级综治组织将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工作纳入全市社会矛盾纠纷多元融合调处机制建设体系,协同推进相关工作;各县区综治办将婚姻家庭纠纷调解机构纳入业务考评和“以奖代补”范畴,对成功化解的案件实行个案奖补,推动了调解质效的提升。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

围绕今年以来出台的各项工作制度和实施意见,推动基层单位抓好工作落实,重点在完善社会各方力量有效、有序参与婚姻家庭矛盾化解上下功夫、求实效。

积极推动地方党委政府加大对妇联维权和婚姻家庭矛盾化解工作的重视和支持,推动建立矛盾纠纷化解政府购买服务机制,为更好地提升调解质效提供有力保障。

(二)进一步提升工作质效。

认真抓好各级婚姻家庭调机构的规范化建设,根据实现乡村四个层面的特点,因地制宜地设置机构、整合力量、落实保障,引导社会各方力量资源有力有序有效地参与婚姻家庭纠纷调处,夯实基层从基础,维护社会稳定;建议进一步发挥**维权热线的作用,通过在线受理、在线交办、网上督查、网上宣传等形式,提升热线的实效性和权威性,让基层群众特别是广大妇女更多地了解热线、依靠热线,维护权益、反映诉求。

(三)进一步推动示范引领。

联合市综治办,积极做好“娘家人”示范调解室的选树、培育、推广工作。

对首批10个示范调解室,将在联合考评考核的基础上,适时予以命名表彰,并在经费上予以适当奖补。

在此基础上,我们将积极有序地推进“娘家人”示范调解室建设,逐年培育、评选、表彰一批工作绩效突出的调解组织和“金牌调解员”,并形成制度;实施召开现场推进会,向各县区和市直部门展示、推广妇联系统推进婚姻家庭矛盾纠纷多元融合化解的经验,推动全市社会矛盾纠纷调处水平提升。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