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大调解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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矛盾纠纷调解工作流程

矛盾纠纷调解工作流程

矛盾纠纷调解工作流程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人们之间的矛盾纠纷也日益增多。

为了维护社会稳定和公平正义,矛盾纠纷的调解工作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将从矛盾纠纷调解工作的定义、工作流程和注意事项等方面进行阐述。

一、矛盾纠纷调解工作的定义矛盾纠纷调解工作是指通过第三方调解人员的介入,采取公平、公正、公开的方式,帮助当事人解决矛盾纠纷的一项工作。

其目的是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秩序。

二、矛盾纠纷调解工作流程1. 接受申请:当事人向调解机构提交调解申请,调解机构收到申请后,进行初步审查,并确认是否符合调解条件。

2. 调查核实:调解机构派遣专业人员进行实地调查,了解纠纷的起因、经过和涉及的相关信息。

调解人员还可以向相关部门或个人收集证据和资料,以便更好地了解纠纷的实质。

3. 调解准备:调解人员在正式进行调解前,应对相关法律法规和矛盾纠纷的背景进行充分了解和准备。

同时,还需要与当事人进行沟通,了解他们的诉求和意见,为调解工作做好准备。

4. 召开调解会议:调解机构根据调解工作的需要,安排双方当事人到调解机构进行调解会议。

调解会议由调解人员主持,双方当事人进行陈述和辩论,调解人员提供中立公正的意见和建议,引导双方当事人进行对话和沟通。

5. 达成协议:在调解会议上,调解人员以中立的身份引导双方当事人进行妥善的沟通和协商。

最终,如果双方当事人能够达成一致意见并签署调解协议书,那么调解工作就算圆满完成。

6. 履行协议:一旦达成调解协议,双方当事人应按照协议的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

调解机构可以对协议的履行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协议得到有效执行。

7. 结案和评估:调解工作完成后,调解机构将结案,并对调解工作进行评估。

评估内容包括调解工作的效果、当事人对调解工作的满意度以及调解人员的工作表现等。

三、矛盾纠纷调解工作的注意事项1. 公正中立:调解人员应保持中立的立场,不偏袒任何一方,客观公正地进行调解工作。

2. 尊重当事人意愿:调解人员应尊重当事人的意愿,充分听取他们的诉求和意见,尽力满足他们的合理需求。

民事调解流程

民事调解流程

民事调解流程
一、申请调解。

当事人可以向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调解申请。

在申请调解时,当事人应当提供相关的证据材料,并填写《调解申请书》。

调解申请书中应当包括纠纷的基本情况、调解请求、调解的事实和理由等内容。

二、调解受理。

申请调解后,调解机构将受理调解申请,并安排专门的调解员进行调解。

调解员将与当事人进行沟通,了解纠纷的具体情况,然后安排调解时间和地点。

三、调解会议。

调解会议是调解的主要环节,当事人在调解会议上应当如实陈述自己的诉求和意见,同时倾听对方当事人的意见。

调解员将在调解会议上充分发挥自己的作用,引导当事人进行对话,协助双方达成一致的调解协议。

四、达成协议。

经过调解员的耐心调解和协助,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了调解协议。

调解协议一般包括纠纷的事实、双方的调解意见、调解的方式和结果等内容。

双方当事人应当在调解协议上签字确认,并经调解员盖章。

五、履行协议。

达成调解协议后,双方当事人应当按照协议的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完成协议的内容。

如果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协议,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六、调解结束。

当事人履行完调解协议后,调解员将调解结束的情况报告给调解机构,调解机构将出具《调解书》,并将调解书送达给当事人。

调解书具有法律效力,标志着纠纷的调解工作正式结束。

总之,民事调解是一种快速、经济、灵活的纠纷解决方式,能够有效缓解司法资源紧张的状况,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希望当事人
在面对民事纠纷时,能够积极主动地选择民事调解,通过和解的方式解决纠纷,实现双赢的局面。

人民调解程序

人民调解程序

人民调解程序人民调解是一种重要的社会矛盾纠纷解决方式,旨在通过平等协商、和谐合作的方式解决各类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和谐。

本文将介绍人民调解的程序,包括调解申请、受理、调解会议、调解协议等环节,以及人民调解的法律依据和实施效果。

一、调解申请当一方发现自身受到侵权、经济纠纷、邻里纠纷等问题时,可根据当地的规定向人民调解机构提交调解申请。

申请人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身份证、登记证明、合同等,以便调解员了解纠纷的具体情况。

二、受理与调解准备人民调解机构收到申请后,将安排专门的调解员进行受理。

调解员将与当事人双方进行沟通,了解双方的诉求和意见,并核实相关证据。

根据双方的愿望和争议的性质,调解员将决定是否适合进行人民调解,并筹备调解会议。

三、调解会议调解会议是解决矛盾纠纷的关键环节。

在会议开始前,调解员会对会议的目的、原则和注意事项进行说明。

会议中,调解员将逐一询问双方当事人的诉求,同时引导双方进行互相倾听、表达意见和分析矛盾纠纷的原因。

调解会议的进行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了解纠纷的事实:调解员通过询问、整理证据以及听取当事人陈述,了解纠纷的原委,确定争议的焦点。

2. 表达诉求和利益关切:调解员鼓励双方当事人就自己的诉求、权益和利益关切进行主动表达,促使双方更加理解彼此。

3. 寻找解决方案:调解员会引导当事人思考解决问题的方法和可能的方案,包括互利共赢的妥协方案。

4. 协商达成协议:在调解会议的最后阶段,调解员将总结双方的意见和共同点,引导双方对达成的协议达成共识并签署。

四、调解协议当双方在调解会议上达成一致意见并签署协议后,该协议具有法律效力。

调解协议是调解成功的产物,其中包含了双方的权益保障和问题解决办法。

一旦签署后,双方必须履行协议中规定的义务,否则可通过法律途径执行。

五、法律依据和实施效果《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是我国人民调解的法律依据,明确了人民调解的程序和规范。

人民调解发挥了调节社会矛盾的重要作用,缓解了社会压力,提高了社会稳定性。

社区人民调解活动策划方案五篇(最新)

社区人民调解活动策划方案五篇(最新)

社区人民调解活动方案11、时刻把握时事动态。

人民调解委员会不定期地组织全体调解工作人员学习各种政策、法律,掌握最新的时政动态,为调解工作的深入开展做到理论上的依据。

2、坚持矛盾纠纷排查分析制度。

坚持“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职责,落实措施,着眼于“早发现、早报告、早解决”,把预防工作作为关键环节来抓,重点落实好“三排查”:即落实社区每周的定期排查;落实特殊时期以及重大节假日其间的重点排查;落实对矛盾纠纷重点地区、重点人群、重点行业的重点排查。

防范和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

3、坚持报告制度。

人民调解委员会定期上报每月调解报表。

4、做好接待工作。

人民调解工作是面向普通百姓的基层工作,是党和政府的窗口,人民调解员要以热情的态度和积极的方式,为当事人解答疑惑或帮助解决所反映的矛盾纠纷,耐心地听取当事人来访的意图,弄清事情的来龙去脉,做好接待记录,使当事人明明白白地离去。

5、依法调解。

在调解工作中,对涉及居民切身利益的相关事项,进行事先法律咨询和科学分析,注意实施之前的整个过程,要公平、公正、公开,要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认真、虚心,接受群众的监督。

6、做好以案释法工作。

调解工作是人的思想工作,也是人对法律的认知工作,调解员在做好调解工作的同时,应向当事人各方宣传有关的法律法规,借助调解中的实际案子开展切身的法律宣传工作,使当事人不仅解决了矛盾纠纷,同时也从调处过程中学习和懂得了法律的重要性,从而提高当事人的法律意识。

7、明确目标。

接待率达100%、调解范围内的调解率100%、调解成功率达100%以上,没有因调解不当造成的民转刑或非正常死亡。

8、巩固社会矛盾纠纷调处服务中心建设,进一步提高维护社会稳定的水平。

要坚持“调解优先,以调促和”的原则,大力加强调解能力建设,提升街道社会矛盾纠纷调处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层次,提高调处矛盾纠纷的能力,充分发挥大调解的作用。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我们要根据社会转轨变型的不断推进,人民群众的思想和工作、生活的变化,随时调整我们的工作思路,除了要做好传统意义上的工作外,还要紧紧抓住法治这根主线,始终坚持将各项矛盾的解决纳入法治轨道,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社会矛盾大调解系统—社区操作说明

社会矛盾大调解系统—社区操作说明

襄阳市矛盾联动化解系统社区操作手册武汉力龙数码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一、登录在浏览器中输入襄阳市社会管理综合信息平台的登陆地址即可进入襄阳市社会管理综合信息平台的后台登录页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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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上报办件”中显示的是待上报的办件,“待签收办件”中显示的是部门签收的办件,“待办理办件”中显示的是待办理的办件,“已办结待评价办件”中显示的是已经办理完成待评价的办件。

您可以点击“待上报办件”、“待签收办件”、“待办理办件”、“已办结待评价办件”进入详细列表查看,也可以直接点击办件的主题信息查看办件详细。

点击左侧社区办件管理下的矛盾收集,即可对市民的矛盾进行录入。

表示办件现在已经超期表示办件将要已经超期表示办件正常二、矛盾收集点击左侧社区办件管理下的矛盾收集进行矛盾收集,该页面显示如下:您可以使用的功能是:1.输入您上报该矛盾办件的“标题”;2.输入该矛盾办件的诉求人的“手机号码”;3.输入该矛盾办件诉求人的“姓名”;4.输入该矛盾办件的有关“内容”;5.上传该矛盾办件有关的附件;6.点击“提交”按钮后,会提示您办件信息录入成功。

您上传的办件信息则进入到“待上报办件”中。

三、待上报办件点击桌面的“待上报办件”或者左侧“社区办件管理》待上报办件“进入详细列表查看,该页面显示如下:您可以是使用的功能:1.勾选“投诉人姓名”,并输入需要查询的办件投诉人姓名,点击查询按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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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可按照您输入的关键字对办件进行查询;5.在上报列表中点击您需要查看的办件,即可进入办件的详细页面。

四、大调解工作流程

四、大调解工作流程

伦掌镇社会矛盾“大调解”办公室工作规程(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全镇社会矛盾“大调解”办公室工作程序,形成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衔接配合、上下联动的“大调解”工作格局,提高“大调解”工作质量与效率,推进“大调解”工作体系建设,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构建社会矛盾“大调解”工作体系的实施意见》,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社会矛盾“大调解”工作是指在各级社会矛盾“大调解”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排查、化解、上报社会矛盾,掌握调解工作情况;整合调解力量,协调、督促开展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工作;指导下级社会矛盾“大调解”办公室和同级部门开展工作;指派调解人员或调解组织调解重大社会矛盾;组织培训调解人员;完成社会矛盾“大调解”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三条社会矛盾“大调解”办公室、各单位调解组织在工作中适用本规程。

第四条社会矛盾受理范围。

(一)各村(居)、各单位调解组织受理社会矛盾的范围:1、当事人申请调解的矛盾纠纷;2、职能范围内应当由本级本单位调处的矛盾纠纷;3、上级交办、领导批示的矛盾纠纷。

(二)乡镇社会矛盾“大调解”办公室受理社会矛盾的范围:1、各村上报的矛盾纠纷;2、当事人申请调解的矛盾纠纷;3、同级部门排查的且一个部门不能调解的矛盾纠纷;4、跨地区、跨行业、跨部门的矛盾纠纷;5、上级交办、领导批示的矛盾纠纷。

第五条社会矛盾“大调解”办公室工作的基本原则:1、统一领导、协调一致的原则。

充分发挥党政主导作用,协调整合各方力量,统筹解决“大调解”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2、“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条块联动,各司其职,有机衔接,紧密配合,形成整体合力。

3、综合协调、公正高效的原则。

依照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进行协调,注重法、理、情的有机统一,严格协调工作制度,提高协调的权威性和公信力。

4、“分级受理、集中梳理、归口管理、依法办理和限期处理”的原则。

第二章社会矛盾的排查与受理第六条矛盾纠纷排查。

人民调解工作流程

人民调解工作流程
当事人任意一方向调委会申请
发现社会矛盾
双方同意调解
辖区调委会
当地政府及 村委会
指定一名或 多名调解员
任意一方当事人明确拒绝调解
书面调解
口头调解
调解员根据调解需要, 征得当 事人同意,可邀请当事人亲 属、邻里、同事,或具有专门 知识、 特定经验人员, 或有关 社会组织的人参与调解 发现纠纷有可能激化的, 应采 取有针对性预防措施; 对可能 引发治安、 刑事案件的, 应及 时向派出所或有关部门报告
终止调解
调解员主持 开始调解
告知当事人可以依法通 过仲裁或者行政、司法 等途径维护自己的权利
调查事情原由、充分陈述事实
发现纠纷不属于 人民调解范围
讲解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 道德等,进行耐心疏导
当事人提前 终止调解
终止调解
在双当当事人平等协商、互谅 互让基础上提出纠纷解决方案
当事人未能就调 解协议达成意愿 当事人双方 认为有必要, 可自协议生 效之日起 30 日内共同向 法院申请司 法确认
调解员回访
执行 协议 法院确认调 解协议有效
一方拒绝执行协 议,对方可向法 院申请强制执行
帮助当事人自愿达成意愿
当事人可通过人 民调解变更协议 或达成新协议
当事人签订调解协议书。当事 人认为无需制作调解协议书 者,可采取口头协议方式,人 民调解员应当记录协议内容
法院认调 解协议无效
可向法院 提起诉讼
调解员制作人民调解卷宗

社会矛盾大调解系统—社区操作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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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大调解”流程
一是小区调解
在已有“三级”人民调解网络构建基础上,深入推进大调解进社区、进院落(小区)、进车站(码头)、进市场(商场)、进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旅游区)、进学校的六进活动。

形成“小区、网格、社区”三级联动机制,有利于矛盾纠纷早发现、早化解,将矛盾纠纷解决在院落中。

二是网格调解
小的矛盾纠纷由院落调解员进行调解;如果调解不成功,再由网格调解室进行调解;如果调解再不成功,按有关规定报社区调解室调解。

三是社区调解
对重大疑难纠纷上报大调解协调中心相关部门,相关居组调解组织联动调解或引入诉讼程序
调解程序示意图
当事人口头或书面申请

人民调解委员会审查、决定是否受理---------征得当事人同意,人民调解委员会可以主动调解

选定调解员→调查取证→拟定调解方案→重大纠纷汇报、讨论

告知当事人权利及义务→双方当事人陈述→进行调解→达不成调解协议
↓↓
当事人达成协议引入诉讼、仲裁等纠纷化解方式

当事人履行义务

回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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