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调解制度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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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调解员各项制度模版

人民调解员各项制度模版

人民调解员各项制度模版人民调解是一项旨在协调、调解社会矛盾、化解纠纷的工作,其目的是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稳定和谐。

为了规范人民调解工作,提高调解员的专业素养和调解效果,各级人民调解机构应建立相关的制度模板,以下是一个可以参考的人民调解员制度模板。

一、调解员的条件和选拔1. 调解员应具备法律、心理学、社会学等相关法律知识和专业背景。

2. 调解员应具备充分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道德品质。

3. 调解员应经过专门的培训和考核,获得合格证书。

4. 调解员应以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选拔,并建立健全选拔机制。

二、调解员的权益和义务1. 调解员有权对参与调解的当事人进行调查、询问、协商、调解等各种调解活动。

2. 调解员应保护当事人的隐私权,严守保密制度。

3. 调解员应依法履行公职,不得滥用职权、索取贿赂等行为。

4. 调解员应遵守机构的规章制度,服从上级的指挥和安排。

5. 调解员应保持和提高专业素养,参加相关培训和学习。

三、调解员的工作流程1. 调解员接受当事人委托或上级机构的指派,开始调解工作。

2. 调解员与当事人进行个别会谈,了解纠纷的背景和调解的目标。

3. 调解员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座谈会,听取双方意见和诉求。

4. 调解员根据双方意见和调查结果,提出调解方案。

5. 调解员与当事人进行协商,促成双方达成和解协议。

6. 调解员起草和解协议书,并由当事人签字确认。

7. 调解员向上级机构报告调解结果,并进行后续跟踪。

四、调解员的纪律和考核1. 调解员应遵守调解纪律,不得有违法、失职等行为。

2. 调解员应按时提交工作报告和统计数据。

3. 调解员应按要求参加例会、培训、学习等活动。

4. 调解员应配合相关调查和审计工作。

5. 调解员每年接受一次绩效考核,考核结果作为晋升、奖惩的依据。

五、调解员的培训和晋升1. 调解员应参加入职培训,熟悉调解流程和相关法律知识。

2. 调解员应定期参加各类培训和学习,提高专业素养。

3. 调解员应定期进行业务考核,考核成绩作为晋升的依据。

2024年人民调解委员会各项制度模版(七篇)

2024年人民调解委员会各项制度模版(七篇)

2024年人民调解委员会各项制度模版人民解委员会主要职责及矛盾纠纷处理制度一、人民解委员会主要职责1. 方针贯彻与调解组织建设:人民解委员会坚持“调防结合,以防为主”的方针,致力于加强民事调解组织的网络化建设,确保调解工作的高效运行。

2. 矛盾纠纷处理与预防:及时发现并依法调解各类矛盾纠纷,采取妥善措施进行疏导,旨在减少诉讼,防止矛盾激化,有效避免民转刑案件及非正常死亡事件的发生。

3. 法律宣传与教育:通过民间纠纷调解工作,积极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教育居民遵纪守法,尊重社会公德,努力降低民间纠纷的发生率。

4. 信息汇总与上报:建立完善的矛盾纠纷信息工作机制,及时将辖区内民间纠纷的发生、发展、调处情况及建议上报给上级主管部门,为决策提供有力依据。

二、矛盾纠纷排查制度1. 全面排查与上报:各矛盾纠纷调处机构需认真开展排查工作,结合定期(如每月的特定日期)与不定期排查,及时发现并处理各类不安定因素,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2. 定期报告机制:各基层社区需按月将定期与不定期排查的结果上报至城区办事处调处中心,以便上级部门掌握情况并作出相应指导。

3. 重大情况随时上报:对于排查中发现的重大不安定因素,各排查单位应立即汇总并上报,确保问题得到及时解决。

三、矛盾纠纷登记制度1. 当事人基本情况:详细记录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所在单位、家庭住址等基本信息。

2. 纠纷情况:明确记录纠纷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后果及双方当事人的争执焦点和要求等关键信息。

3. 调解过程:详细记录调解的时间、地点、方式、次数及参与调解的人员姓名,调解过程中采取的措施、收集的证据及调解人员的处理意见等。

4. 调解结果:无论调解是否成立,均需进行记录。

调解成立的,应明确记载双方达成的协议内容,并由双方当事人及调解人员签字或盖章确认;调解不成立的,则需注明不成立的主要原因。

5. 移交处理:对于不属于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范围或调解不成功的纠纷,应注明移交的有关部门及承办人信息。

人民调解委员会各项制度范本

人民调解委员会各项制度范本

人民调解委员会各项制度范本如下:一、人民调解委员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三章职权和职责第四章会议制度第五章调解程序第六章调解人员管理第七章调解网格管理第八章教育培训和考核评估第九章审核监督和纪律处分第十章经费保障第十一章附则二、人民调解委员会机构设置方案1. 调解委员会设立办事处,负责协助委员会开展各项工作。

2. 调解委员会设立调解员培训中心,负责培训和选拔调解员。

3. 调解委员会设立调解网络平台,用于在线调解服务。

4. 调解委员会设立调解工作室,提供便利的调解场所。

5. 调解委员会设立调解项目组,负责推进各类调解项目。

三、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程序规定1. 纳入调解的案件需经过立案、派员、调解、协议签订和执行五个步骤。

2. 调解人员应具备调解证书和相关资质,经过专业培训和考核方可上岗。

3. 双方当事人应自愿参与调解,调解结果需得到双方当事人的同意。

4. 若在调解过程中双方当事人无法达成一致,可由调解委员会协助转入法院解决。

四、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人员管理制度1. 调解人员需经过严格选拔和培训,担任调解员需符合相关条件。

2. 调解人员应遵守职业道德,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秉持中立和公正原则。

3. 调解人员应不断提升自身调解能力,参加培训和学术研讨活动。

4. 调解人员需参与定期考核评估,评估结果作为评优晋级和处分的依据。

五、人民调解委员会网格管理制度1. 建立网格化管理体系,将辖区划分为若干网格,分配调解人员负责调解工作。

2. 每个网格设立网格长,负责协调和监督调解工作,维护网格内社会稳定。

3. 调解委员会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建立网格化管理平台,方便调解工作的开展。

六、人民调解委员会教育培训和考核评估制度1. 调解委员会定期组织调解员培训和学习交流活动,提升调解员的专业水平。

2. 调解委员会设立培训记录和考核档案,记录调解员的培训和考核情况。

3. 调解委员会对调解员进行定期考核评估,评估结果作为调解员聘任和晋级的依据。

人民调解工作制度范本

人民调解工作制度范本

人民调解工作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监督管理,规范人民调解工作的程序和方式,提高人民调解工作的效率和质量,保障人民调解工作的公正和公正性,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社区、村(居)委会、企事业单位、学校、医院等基层组织和机构的人民调解工作。

第三条人民调解工作是解决纠纷和争议的一种去法院化、简易化的途径,具有自愿、公正、快捷、便利、费用低廉的特点。

第四条人民调解工作应当坚持依法公正、积极协助、促进和谐、解决实际问题的原则。

第五条人民调解工作应当发挥政府、社会组织和公民参与的作用,形成多元化的解决纠纷机制。

第六条人民调解工作应当贯彻法律法规的要求,保护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和谐。

第七条人民调解工作应当遵循程序公开、信息公开和案件公开的原则。

第八条人民调解工作应当建立健全评估和监督机制,及时总结经验,发现问题,提出改进建议。

第二章人民调解机构第九条人民调解机构应当按照法定程序设立,具备一定的人员和物质条件,具有一定的管理和服务能力,能够独立、公正、高效地开展人民调解工作。

第十条人民调解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的组织机构,明确工作职责和权限。

第十一条人民调解机构应当定期组织人员培训,提高人员素质和专业水平。

第十二条人民调解机构应当建立健全信息管理系统,确保信息的安全和合法使用。

第三章人民调解人员第十三条人民调解人员应当具备法律知识和调解技巧,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职业操守。

第十四条人民调解人员应当履行保密义务,保护当事人的个人隐私。

第十五条人民调解人员应当积极参与人民调解工作,主动开展调解活动,维护人民调解工作的公正和公正性。

第十六条人民调解人员应当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调解,尊重当事人的意愿,促进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

第十七条人民调解人员应当维护自身的权益和利益,在人民调解工作中不得从事违法、不正当的活动。

第四章人民调解程序第十八条人民调解程序包括接待和登记、调查核实、调解协议、审核和公证等环节。

2023年人民调解委员会各项制度模板

2023年人民调解委员会各项制度模板

2023年人民调解委员会各项制度模板一、调解委员会组织机构设置1. 调解委员会设立主任、副主任、普通委员等职务,由区、县、乡镇人民政府任命和解聘。

主任负责调解委员会总体工作,副主任协助主任完成工作职责。

2. 调解委员会设立秘书处,负责委员会的日常运行和行政事务。

秘书处设置秘书长、副秘书长、职员等职位,由主任任命和解聘。

3. 调解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设立专门委员会,如家庭调解委员会、劳动纠纷调解委员会等,负责具体领域的调解工作。

二、调解委员会工作职责1. 组织开展人民调解工作,解决涉及社会、家庭、劳动等领域的民事纠纷和矛盾纠纷。

2. 制定调解规则和程序,确保调解工作公正、公正。

3. 开展调解员的选拔、培训和考核工作,确保调解员具备必要的专业知识和调解能力。

4. 定期评估和总结人民调解工作,提出改进措施和建议。

三、调解员的条件和要求1. 具备法律、社会工作、心理学等相关专业的学历或经验。

2.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操守,维护中立、公正的原则。

3. 具备良好的沟通和协商能力,能够理解和满足当事人的需求。

4. 具备较强的解决问题的能力,能够灵活运用调解技巧。

5. 参加过相应的调解培训或通过相关的调解员资格认证。

四、调解程序和流程1. 接受申请:当事人可以书面或口头向调解委员会提出申请,同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 确认受理:调解委员会将对申请进行初步核实,确认符合调解条件的案件后,作出受理决定,并通知当事人。

3. 选拔调解员:调解委员会根据具体案件的性质和要求,选拔合适的调解员进行调解。

4. 调解会议:调解员与当事人进行调解会议,了解双方的意愿、诉求并进行合理的协商。

5. 达成调解协议:在调解会议中,调解员引导双方进行积极的沟通和协商,最终达成调解协议。

6. 评估和签署:调解员将整个调解过程进行评估,并征得当事双方同意后,签署调解协议。

7. 确认和履行:调解委员会将调解协议进行确认,并监督双方按照协议条款进行履行。

人民调解委员会各项制度模板

人民调解委员会各项制度模板

人民调解委员会各项制度模板1. 人民调解委员会会议制度模板:(1)会议目的:定期召开人民调解委员会会议,促进调解工作的开展,研究和解决调解工作中的问题。

(2)会议主题:讨论并审议人民调解工作的重要事项,推动调解工作的发展。

(3)会议形式:定期召开人民调解委员会会议,可根据需要召开临时会议。

(4)会议参与人员:人民调解委员会成员、相关调解工作人员以及其他必要参与人员。

(5)会议议程:根据工作需要,事先确定会议议程,并及时通知参会人员。

(6)会议程序:会议按照议程进行,分为开场、主题讨论、问题研讨、成果总结等环节。

会议结束后,编写会议纪要并及时通知相关人员。

2. 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流程模板:(1)案件受理:接受当事人申请,案件登记,并分配调解员。

(2)调解安排:制定调解方案,与当事人协商确定调解时间和地点。

(3)调解过程:组织当事人进行调解,充分听取双方意见,协助双方寻找解决问题的方法。

(4)调解协议:调解达成一致意见后,起草调解协议,经当事人签字确认。

(5)调解结果落实:监督双方按照协议内容履行义务,解决纠纷。

(6)调解报告:撰写调解报告,上报人民调解委员会。

3. 人民调解委员会培训制度模板:(1)培训对象:人民调解员、相关调解机构工作人员。

(2)培训内容:包括调解法律知识、沟通技巧、调解案例分析等。

(3)培训形式:定期组织集中培训,也可通过线上学习、经验分享等方式开展。

(4)培训计划:根据需求制定培训计划,确定培训主题、时间、地点等。

(5)培训评估:培训结束后进行评估,收集参训人员的反馈意见,改进培训质量。

4. 人民调解委员会奖励制度模板:(1)奖励对象:优秀调解员、卓越工作人员以及在调解工作中做出杰出贡献的个人或团队。

(2)奖励内容:包括表彰、奖金、奖品等形式,以鼓励调解员和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3)评选标准:依据调解工作能力、工作贡献、工作绩效等因素进行综合考量。

(4)申报流程:设立奖励申报程序,调解员或工作人员可自荐或由上级推荐。

人民调解工作制度

人民调解工作制度

人民调解工作制度
人民调解工作制度
1、人民调解受理的民间纠纷范围:公民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公民
与其他组织之间涉及民事权利义务的纠纷;
2、人民调解应当遵守合理合法、平等自愿、及时便民、尊重当事人诉
讼权利原那么;
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民间纠纷不得收取费用;
3、人民调解委员会应当建立调解工作档案,设立纠纷登记簿,标准调
解文书,及时准确记载各类已受理的民间纠纷;
4、人民调解委员会应当指定或由当事人选定一名或数名调解员为调解
主持人;
人民调解员应当告知当事人人民调解的性质、效力、当事人的权利和
义务;
与案件有利害关系的调解员应当回避;
5、除涉及当事人隐私、商业秘密或当事人表示反对公开调解的纠纷外,调解纠纷一般公开进行;
6、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调解协议的,可以制作调解协议书;
当事人认为有必要的,可以自调解协议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共同向人
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
7、调解纠纷一般在三十日内调解结束;
并对案件进行定期回访,催促当事人履行协议,排除隐患;
8、对于两个或两个以人民调解委员会受理的跨地区、跨单位纠纷,调
解委员会协商确定一方为主持调解方,其它为协助调解方;
9、人民调解委员会要组织调解员定期、不定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工作;
10、人民调解委员会要定期对人民调解人员进行业务培训;
11、司法所具体指导和监督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

社区人民调解工作制度模版(2篇)

社区人民调解工作制度模版(2篇)

社区人民调解工作制度模版(一)调委会每月召开一次会议,检查本月工作开展情况,分析纠纷动向,研究疑难重大纠纷办法,学习法律知识(二)调委会每月向司法所汇报开展工作情况,遇到疑难重大民间纠纷及时请示汇报;(三)调委会每季度进行一次民间纠纷排查,分析纠纷动向,消除产生纠纷隐患,预防纠纷激化;(四)调委会受理、调解民间纠纷须进行登记,应每月向司法所按时上报人民调解工作统计表;(五)调委会调解纠纷应对重点的纠纷当事人进行回访,及时发现解决问题,以巩固调解成果;(六)调委会调解纠纷应按规定要求建立人民调解工作档案,搞好纠纷调解卷宗保管;(七)调委会每年年初须制定开展人民调解工作岗位责任制,年终对调委会成员进行年度工作考评,检查开展工作情况;(八)人民调解员应严格遵守人民调解工作纪律,自觉接受群众监督,调委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座谈会,倾听群众意见。

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任务(一)调解民间纠纷,防止民间纠纷激化。

(二)通过调解工作,宣传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教育公民遵纪守法,尊重社会公德,预防民间纠纷激化。

(三)向村民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所在单位和基层人民政府反映民间纠纷和调解工作情况。

人民调解工作基本原则(一)在基层党委、政府领导下,在综治部门协调下,接受人民法院和司法行政机关的指导。

(二)与基层____建设相结合,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相结合,与人民来信来访工作相结合。

(三)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约束的群众自治。

(四)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及____道德进行调解。

(五)已事实为依据,秉公调解。

(六)在双方当事人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进行调解。

(七)尊重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不得未经调解或调解不成而阻止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

(八)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民间纠纷不得向当事人收取任何费用。

人民调解工作纪律(一)不得徇私舞弊(二)不得对当事人压制、打击报复;(三)不得侮辱、处罚当事人;(四)不得泄露当事人的隐私;(五)不得吃请受礼;纠纷当事____利义务纠纷当事人的权利:(一)自主决定接受、不接受或者终止调解;(二)要求有关调解人员回避;(三)不受压制强迫,表达真实意愿,提出合理要求;(四)自愿达成调解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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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勒德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一般民间纠纷调解流程图人民调解制度牌:人民调解的原则(1)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进行调解,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没有明确规定的,依据社会公德进行调解;(2)在双方当事人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进行调解;(3)尊重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不得因未经调解或者调解不成而阻止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

人民调解的范围《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条例》第5条的规定,人民调解调处范围是民间纠纷,即主要是发生在公民之间的有关人身、财产权益和其他日常生活中发生的纠纷。

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调解组织不受理:(1)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由有关部门管辖处理的;(2)人民法院已经受理或正在受理的;(3)一方当事人不同意调解的;(4)已构成犯罪或构成违反治安管理处罚行为的;(5)已经申请基层人民政府处理或处理完毕的。

(6)其它不属于人民调解受理范围的。

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任务一、调解民间纠纷,防止民间纠纷激化。

人民调解委员会对发生在辖区内的矛盾纠纷,应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力争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解决在基层。

对于居高不下的多发性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要在党政组织统一领导下,会同各有关部门共同开展对矛盾纠纷的专项治理;对群众意见大、反映强烈、集中、复杂的群体性纠纷,要在稳定事态的基础上及时向基层政权组织或有关部门报告,协助党政组织做好当事人工作;对调解不了的矛盾纠纷,要引导纠纷当事人通过法治的渠道来解决,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防止久调不决导致激化。

二、通过调解工作宣传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教育公民遵纪守法,尊重社会公德,预防民间纠纷发生。

1、通过调解工作进行法制宣传教育。

寓法制宣传和道德教育于调解矛盾纠纷的过程之中,做到调解一案,教育一片。

2、针对矛盾纠纷发生、发展规律进行法制宣传教育。

人民调解委员会应当结合当地矛盾纠纷发生特点,经常性开展社会主义法制和社会主义公德的教育,使预测走在预防前,预防走在调解前,防患于未然,从源头上减少矛盾纠纷发生。

三、向村民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所在单位和基层政权组织反映民间纠纷和调解工作情况。

人民调解委员会要充分发挥自己来自群众根植于群众的优势,定期开展矛盾纠纷的排查工作,及时向村(居)委会和基层政权组织反馈矛盾纠纷信息,反映人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反映人民调解工作的情况和问题。

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职责(一)及时指导帮助建立健全所属各调委会的组织机构,形成调解工作网络,充分发挥各调委会作用。

(二)每月召开一次调解主任、骨干调解员工作例会,开展学习交流,沟通信息,部署工作。

(三)经常开展法制教育,加强调委会的业务培训和法规学习,树立法制观念,秉公办事,依法调处。

(四)认真贯彻“调防结合、以防为主”的方针,坚持每月和重大节日的纠纷排查制度,落实调处措施,立足于抓早、抓小,将矛盾纠纷隐患化解在萌芽状态,力争不发生因调解不及时或不当而引起民转刑和非正常死亡事件。

(五)指导本级及村级人民调解工作的开展,按规范文书要求及时做好“民间纠纷调解协议书”审核,按时限规定回访“协议书”履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研究解决。

(6)认真做好各种资料积累、登记、归档,及时填写各种报表,按时汇总统计上报。

调解委员会服务承诺1、凡属管辖范围的矛盾纠纷,要主动受理做到不推诿拖办。

2、对符合条件要求调解的纠纷,一般的要及时受理及时调处,复杂的应当在10天内受理,30天内调处。

3、调解纠纷本着平等、协商的原则,做到不偏不倚,公平公正。

4、对待纠纷当事人一视同仁,不分亲疏厚薄,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

5、尊重当事人的隐私权,为当事人保密。

6、严格依法办事,不接受任何纠纷当事人及其亲属朋友的请吃。

人民调解制度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和改革开放的方针,贯彻党和政府的各项方针、政策,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2、坚持维护社会稳定、防止纠纷激化,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服务。

3、为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和改革开放服务。

4、为方便人民群众、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和大服务的指导思想。

5、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耐心细致秉公调解。

6、对当事人热情接待,竭诚服务,不得压制、侮辱和刁难当事人,不得做有损当事人合法权益的事情。

7、在当事人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进行调解。

8、尊重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不得因未经调解或者调解不成而阻止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

9、尊重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泄露当事人的隐私。

10、工作认真负责,调解讲求质量,注重调解成功率和社会效益。

11、廉洁服务,自觉抵制不正之风,不得吃请受贿,不得私自收费和收取报酬。

12、公开制度、纪律、自觉接受当事人和社会的监督。

13、努力学习法律知识,刻苦研究调解业务,注意总结积累经验,不断提高业务素质和服务质量。

14、结合调解工作做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人民调解工作守则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和改革开放的方针,贯彻党和政府的各项方针、政策,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2、坚持维护社会稳定、防止纠纷激化,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服务;为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和改革开放服务;为方便人民群众、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和大服务的指导思想。

3、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耐心细致秉公调解。

4、对当事人热情接待,竭诚服务,不得压制、侮辱和刁难当事人,不得做有损当事人合法权益的事情。

5、工作认真负责,调解讲求质量,注重调解成功率和社会效益。

6、廉洁服务,自觉抵制不正之风,不得吃请受贿,不得私自收费和收取报酬。

7、尊重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泄露当事人的隐私。

8、公开制度、纪律、自觉接受当事人和社会的监督。

9、努力学习法律知识,刻苦研究调解业务,注意总结积累经验,不断提高业务素质和服务质量。

10、结合调解工作做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人民调解员纪律1、坚持原则,爱岗敬业,热情服务,诚实守信,举止文明、廉洁自律;2、注重学习,不断提高法律、道德素养和调解技能;3、不得徇私舞弊;4、不得对当事人压制、打击报复;5、不得侮辱、处罚当事人;6、不得泄露当事人的秘密;7、不得吃请受礼调解人规则一、调解人在调解庭主任领导下进行调解。

调解人要认真熟悉案情、掌握双方当事人的心理活动情况,以及外界各方面的压力,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下,宣布开庭时的纪律。

二、调解人要熟练掌握应当掌握的全面情况和事件的全过程,要以法律为依据,以说服教育和引导的方法指出其过错和应当承担的责任。

三、调解人要严肃认真,深明大义,主持公道,宣传非诉讼文书或者诉状,掌握调解进程和调解技巧,会引导当事人认识错误事实所造成的社会危害和想象不到的后果,真正做到调解一案,教育一片。

四、调解人在协议书上签字以示负责,并在所达成的条款关键数字上加盖私人印章,庭后将材料打印发到双方当事人的手中。

人民调解工作程序与方法1、人民调解委员会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及时调解纠纷;当事人没有申请的,也可以主动调解;2、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纠纷可以由委员一人或数人进行,跨地区、跨单位的纠纷,可以由有关单位共同调解。

3、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纠纷可以邀请有关单位和个人参加,被邀请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给予支持。

4、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纠纷应当在查明事实,分清是非的基础上,充分说理,耐心疏导,消除隔阂,帮助当事人达成协议。

5、调解纠纷应当登记,制作笔录,根据需要或者当事人的请求,可以制作调解协议书。

调解协议书应当有当事人和调解人的签名,并加盖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印章。

6、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又反悔的,任何一方可以请求基层政权组织处理,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人民调解庭(室)性质、任务、原则一、人民调解庭(室)性质.人民调解庭(室)是调解民间纠纷的群组织,人民调解员是经镇、街道聘任,在人民调解委员会领导下,从事人民调解工作的人员。

二、人民调解庭(室)任务1、调解民间纠纷,防止民间纠纷激化;2、通过调解工作在宣传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教育公民遵纪守法,尊重社会公德,预防民间纠纷发生;3、向镇、街道反映民间纠纷和调解工作情况;三、人民调解庭(室)原则1、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进行调解,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没有明确规定的,依据社会主义道德进行调解。

2、在双方当事人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进行调解。

3、尊重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不得因未经调解或调解不成而阻止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

4、人民调解庭(室)调解民事纠纷不收费。

人民调解室受理调解民间纠纷工作程序1、当事人填写调解申请书;2、调解纠纷受理登记;3、当事人谈话笔录;4、调查并做好记录;5、通知到庭时间、地点、注意事项;6、主持调解会;7、制作书面调解协议;8、文书送达(签收);9、履行情况登记;10、纠纷档案报告。

人民调解庭(室)接待咨询制度1、建立纠纷接待、法律咨询、化解简易矛盾,认真做好登记。

2、做到热情主动,耐心接待,对当事人必须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及有关规定进行解答和疏导。

3、当事人咨询和陈述纠纷情况,接待人员必须如实做好记录,登记归档。

4、实行接待登记专人负责制,做到“谁接待,谁登记”,并分清轻重缓急,及时化解简易纠纷。

5、调处纠纷,法律咨询实行免费服务。

学习制度1、每星期二、五下午为学习时间,传达会议精神,学习有关文件和政治理论知识;2、学习时应做到“三个一”,即备一本学习笔记,作一次中心发言,写一篇学习心得;3、不得无故缺席,有事应请假;4、学习要理论联系实际,注重实效,通过学习不断提高全体干部的政治和业务素质。

来访人员须知1、遵守国家的法律政策和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规章制度;2、反映情况必须实事求是,不扩大、不缩小。

3、细心听取答复,自觉服从劝说或者处理方案;4、不得无理取闹、冲击国家机关、损坏公物、串联事;5、路费、食宿费一律自理。

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一、当事人的权利1、自主决定接受、不接受或者终止调解;2、要求有关调解人员回避;3、不受压制强迫,表达真实意愿,提出合理要求;4、自愿达成调解协议。

二、当事人的义务1、如实陈述纠纷事实,不得提供虚假证明材料;2、遵守调解规则;3、不得加剧纠纷,激化矛盾;4、自觉履行人民调解协议。

调委会主任例会制度(一)基层司法所每月召开一次调委会主任会议,会议由司法所所长主持,村(居)、企业、联合调委会主任参加。

(二)内容1、学习业务知识,传达学习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或指示;2 、交流讨论调解经验、解决重大疑难纠纷;3 、上报本月调解纠纷数,分析本乡镇纠纷发生、发展的特点、规律,研究对策;4 、总结本月调委会工作,安排布置下个月工作。

(三)要求1、做好例会前准备工作;2 、按时参加会议,不迟到,不早退;3、做好会议记录;4 、调委会主任负责向辖区内调解员传达贯彻会议精神。

共同调解制度共同调解制度,指两个或两个以上人民调解委员会依照一定的程序或规定对跨地区、跨单位矛盾纠纷进行调解的工作制度。

(一)主持调解的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职责:1、受理纠纷;2、发现纠纷有激化可能时,应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纠纷激化;3、针对纠纷情况,开展调查研究,收集纠纷的有关材料,制定调解方案;4、向有关人民调解委员会提出共同调解意见;5、确定调解的时间、地点,通知纠纷当事人及有关人民调解委员会参加调解;6、主持调解并制作调解文书;7、督促当事人履行调解协议,做好回访工作;8、负责统计和档案材料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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