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发[2007]81号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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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资发[2007] 78号

国土资发[2007] 78号

国土资源部文件国土资发[2007] 78号国土资源部监察部关于落实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监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监察局:为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06]31号,下称国务院31号文件),落实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提高对实行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重要性的认识国务院31号文件明确要求:“工业用地必须采用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

实行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对于加强宏观调控,严把土地“闸门”,有效控制土地供应总量;对于遏制工业用地压价竞争、低成本过度扩张,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对于建立完善土地市场机制,更大程度地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不断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对于节约集约用地,优化土地利用结构,促进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和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对于从源头上防治土地出让领域的腐败行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都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监察机关必须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密切配合,加大工作力度,共同落实好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

二、明确范围,坚定不移地推进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一)政府供应工业用地,必须采取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公开出让或租赁,必须严格执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规定的程序和方法。

(二)国务院31号文件下发前,市、县人民政府已经签订工业项目投资协议,确定了供地范围和价格,所涉及的土地已办理完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批手续的,可以继续采取协议方式出让或租赁,但必须按照《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的有关规定,将意向出让、租赁地块的位置、用途、土地使用条件、意向用地者和土地价格等信息向社会公示后,抓紧签订土地出让或租赁合同,并在2007年6月30日前签订完毕。

国土资发2007 81号文件

国土资发2007 81号文件

国土资源部文件国土资发[2007)81号关于组织土地复垦方案编报和审查有关问题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解放军土地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为贯彻落实国,务院七部委(局)下发的《关于加强生产建设项目土地复垦管理工作的通知》 (国土资发正2006)225号,以下简称“七部委文件”)精神,加强土地复垦前期管理,做好生产建设项目土地复垦方案的编制、评审和报送审查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关于土地复垦方案的编制凡已经或可能因挖损、塌陷、压占、污染等原因对土地造成破坏的生产建设项目(生产项目是指开采矿产资源、烧制砖瓦等项目;建设项目是指交通、水利、能源等项目),土地复垦义务人均应编制土地复垦方案。

土地复垦方案分为“土地复垦方案报告书”和“土地复垦方案报告表”(内容及格式要求见附件l、2)。

依法由国务院审批的建设用地项目和按有关规定由省级以上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审批的采矿权项目,应编制报告书,之后填写报告表;其他生产建设项目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直接编制报告表。

各有关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督促和指导土地复垦义务人按照本《通知》统一规定的土地复垦方案内容及格式要求,做好方案的编制工作。

对已投产、已建成或正在建设尚未完工生产建设项目,要尽快补充编制土地复垦方案;新建、改扩建生产建设项目要在项目可行性研究或初步设计阶段完成编制工作。

生产建设项目性质、规模、地点或所采用的生产工艺等发生重大变化的,复垦义务人应重新组织编制土地复垦方案。

土地复垦方案报告书的编制应当由具备省级以上有关部门核发的乙级以上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工程等规划设计资质或具有从事土地复垦规划设计业绩的单位承担。

土地复垦义务人和方案编制单位应对土地复垦方案进行严格论证,并对方案的真实性和科学性负责。

二、关于土地复垦方案的评审新建、改扩建生产项目土地复垦方案按照采矿权审批权限,由具有相应审批权的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在《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审查前组织专家完成评审工作;已投产生产项目土地复垦方案,按照原采矿权审批权限,由原审批部门在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年度检查(以下简称“年检”)前组织专家完成评审工作。

土地复垦实施方案

土地复垦实施方案

土地复垦实施方案为了切实保护耕地,合理利用土地,改善生态环境,促进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务院《土地复垦规定》和新建贵州至广州高速铁路《铁道部与广西壮族自治区铁路建设会议纪要》及贵广铁路公司与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签订的《新建贵阳至广州铁路工程广西境内征地拆迁协议》,结合集团公司承建的贵广铁路ggtj-8标段建设项目实际情况,制定本项目部土地复垦实施方案。

土地复垦的含义:是指对在生产建设过程中,因挖损、塌陷、压占等造成破坏的土地,采取整治措施,使其恢复到可供利用状态的活动。

土地复垦的原则:按照“占多少、垦多少,谁破坏、谁复垦”的原则。

一、指导思想以规范铁路工程为中心,以合理利用土地为重点,以提高项目整体素质为目标,以强化现场管理为手段,以复垦后的土地用途为目的,土地复垦规划应当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协调,树立企业信誉和良好形象。

二、组织领导为加强对贵广铁路ggtj-8标段第一项目经理部土地复垦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以项目经理李春中为组长,项目部书记魏作权、安全环保部部长岳明日为副组长,以及项目部相关部室和各架子队负责人为成员的土地复垦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名单附后)。

办公室设在项目部安全环保部,具体负责组织和指导开展土地复垦工作。

各架子队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分工明确,落实责任,积极有序的推进土地复垦工作的开展,确保土地复垦效果。

三、时间安排为了做好土地复垦工作,结合集团公司贵广铁路建设项目实际情况,对土地复垦工作进行了如下的安排。

第一阶段、2009年1月1日—12月31日为宣传教育阶段。

集团公司贵广铁路指挥部第一项目经理部及各架子队组织全体施工人员认真学习国家、地方政府及上级有关土地复垦等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大力宣传保护耕地,合理利用土地,改善生态环境的重要意义,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爱护资源,爱护土地培训教育,在工作中不断提高施工人员爱护资源,爱护土地思想意识。

临时用地方案(复垦方案)(专家评审)(临时用地手续)

临时用地方案(复垦方案)(专家评审)(临时用地手续)

临时用地办理材料1、临时用地申请书(镇、街道签署同意意见);2、《申领临时用地许可证呈报表》(临时用地在城市规划区的,应提交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查意见;临时使用林地的,应提交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意见;临时使用土地涉及河流水面的,应提交水利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查意见)3、需临时用地涉及的项目立项批准(或核准、备案)文件;4、申请单位身份证明文件(包括单位工商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委托办理授权书等材料);5、由有测绘资质单位出具的临时用地围图(80坐标系统,比例尺1∶500或1∶1000);6、土地权属地类核对表和利用现状图(由测绘单位协助提供);7、土地补偿费支付凭证;8、临时用地使用合同;9、土地复垦方案;10、土地复垦整治协议书。

临时用地申报材料操作细节1、申请报告由申请单位签字盖章。

2、建设项目用地情况核查表。

3、临时用地补偿费支付证明中补偿金额由申请单位与村(社区)商定,并由村(社区)签字盖章。

4、临时用地呈报表由申请单位、村(社区)、镇(街道)、市区规划区围的需市城乡规划局签字盖章;涉及林地的需市林业局签字盖章、涉及河流水面的需市水利局签字盖章。

5、临时用地合同(一式三份)由申请单位、村(社区)、镇(街道)在最后一页相应的位置签字盖章。

6、临时用地土地复垦整治协议书(一式三份)由申请单位、镇(街道)、国土局在最后一页相应的位置签字盖章,日期不填。

7、用地单位需提交的材料:营业执照或机构代码证、法人代表身份证影印件。

(备注:材料中要有项目名称、用途、原土地使用单位、面积、金额)项目名称:某某某某某某某某某某公司某某市某某某某道路改造工程第二合同段项目部、堆料场临时用地复垦项目项目单位:某某某某某某某某某某公司某某市某某某某道路改造工程第二合同段项目部单位地址:某某市某某某某某村联系人:某某某电话:18送审时间:2018年5月目录1 前言 (1)1.1编制背景及过程 (1)1.2复垦方案摘要 (2)1.2.1服务年限 (2)1.2.2面积说明 (3)1.2.3土地损毁情况 (3)1.2.4土地复垦目标 (3)2 总则 (4)2.l 编制目的 (4)2.2 编制原则 (5)2.3 编制依据 (6)2.3.1 法规、政策依据 (6)2.3.2 规依据 (7)2.3.3 其它依据 (7)2.4 目标 (7)2.5 主要计量单位 (8)3 项目概况 (9)3.1 项目简介 (9)3.2 项目所在地区自然环境与社会经济概况 (10)3.2.1 自然环境 (12)3.2.2社会经济状况 (12)3.3 项目区土地利用现状 (12)3.4 项目建设工艺流程 (13)3.4.1施工工艺流程 (13)3.4.2施工过程对土地资源的影响 (14)3.5 项目建设占地耕地分析 (14)4 土地复垦可行性分析 (15)4.1土地损毁分析与预测 (15)4.1.1土地损毁环节与时序 (15)4.1.2已破坏土地现状 (15)4.1.3拟破坏土地预测 (15)4.1.4复垦区与复垦责任围 (18)4.2复垦区土地利用现状 (18)4.2.1土地利用类型 (18)4.2.2土地权属状况 (19)4.3 生态环境影响分析 (19)4.3.1 水土流失 (19)4.3.2 对动植物资源的影响 (19)4.4 土地复垦可行性评价 (19)4.4.1拟破坏土地状况 (20)4.4.2土地复垦可行性分析 (20)4.4.3土地复垦必要性 (21)4.4.4复垦技术路线与方法 (21)4.4.5土地利用潜力分析 (23)4.5水土资源平衡分析 (24)4.6 复垦标准 (24)4.6.1土地复垦标准 (25)4.6.2水利工程标准 (26)5 预防控制与复垦措施 (27)5.1 预防控制措施 (27)5.2 工程技术措施 (27)5.3 生物化学措施 (28)5.4 管护措施 (28)6 工程设计及工程量测算 (30)6.1 工程设计 (30)6.1.1 土地平整工程 (30)6.1.2排水工程 (33)6.1.3道路工程 (37)6.2 工程量测算 (37)6.2.1工程量测算说明 (37)6.2.2工程量测算 (37)7 投资概算 (40)7.1 编制依据 (40)7.1.1编制依据 (40)7.1.2基础单价的计算依据 (41)7.2投资费用构成及计算标准 (42)7.2.1工程投资费用 (43)7.3土地复垦投资估算表 (47)7.4项目资金来源 (80)8 耕地质量评价 (81)8.1耕地质量评价 (81)8.1.1评定依据 (81)8.1.2评定方法、目标与步骤 (82)9 效益分析 (96)9.1 社会效益 (96)9.2 生态效益 (96)9.3 经济效益 (96)10 土地复垦工作计划安排 (98)10.1复垦资金预存与使用 (98)10.2土地复垦时间安排 (98)11 保障措施 (101)11.1 组织与管理措施 (101)11.1.1 组建领导措施 (101)11.1.2 政策措施 (102)11.1.3 管理措施 (102)11.2 技术保证措施 (103)11.3 资金管理措施 (103)11.4 公众参与情况 (103)11.5 竣工验收与监督管理措施 (104)12 附表、附件 (105)12.1 附表 (105)12.2 附件 (105)1 前言1.1编制背景及过程土地资源是重要的自然资源,土地资源的开发利用有力地支持了各项生产建设。

土地复垦报告

土地复垦报告

矿区土地复垦报告矿区土地复垦报告摘要对我国矿区土地复垦现状进行了总结,煤炭开采会破坏和压占大量的土地资源,导致土地利用类型、功能发生较大变化,污染周围环境,对矿区土地资源破坏进行了地表沉陷对土地质量的影响分析,提出了开采引起土地破坏的评价方法。

复垦土地的适宜性评价是制定土地复垦方案的前提和基础。

探讨了山地煤矿开采时地表的影响与平原地区存在的差异。

关键词土地复垦;现状;破坏;评价;适宜性评价引言煤炭开采对土地的破坏相当严重,据国家环保总局调研,煤炭每新增100万t/a 产能,将形成地表塌陷或挖损面积2 100公顷。

目前全国采煤沉陷区面积已达40万公顷,造成大量土地破坏和移民搬迁。

由于开采,地表塌陷造成我国东部平原矿区土地大面积积水、受淹和盐碱化,不仅使区内耕地面积急剧减少,而且加剧了人口与土地、煤炭与农业的矛盾;西部矿区的地面塌陷加速了水土流失和土地荒漠化。

同时采煤引起的地表塌陷还引发大量山体滑坡、崩塌和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严重破坏矿区的土地资源和生态环境。

我国耕地资源人均数量少,质量低,耕地后备资源不足。

为保护矿区生态环境,实现耕地的复垦利用和矿区的可持续发展,探讨开采沉陷对土地造成的破坏以及预测评价是十分必要的。

同时随着煤炭工业的迅速发展,矿藏资源被过度开采,土地资源和生态环境受到严重的破坏,矿区生产形成塌陷、挖损,压占土地,人地矛盾日益加剧,严重威胁了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土地复垦利用已成为解决我国人地矛盾,实现“耕地总量动态平衡”的一项重要措施。

但要实现复垦土地的合理利用,必须以土地适宜性评价为基础。

新河矿区待复垦土地主要是以塌陷地为主,塌陷地是指地下开采煤炭资源后,由于地表塌陷而废弃的土地_1]。

塌陷所毁损的土地原本多是耕地,且大多数是生产力较高的良田。

矿区待复垦土地适宜性评价是在对破坏土地调查和预测的基础上进行的,通过选取影响因素,确定各因素因子指标值及权重,评定被破坏土地最适宜的复垦利用方向和构建土地最佳复垦模式[2]。

国土资源部81号文件

国土资源部81号文件

国土资源部文件国土资发[2007)81号关于组织土地复垦方案编报和审查有关问题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解放军土地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为贯彻落实国,务院七部委(局)下发的《关于加强生产建设项目土地复垦管理工作的通知》 (国土资发正2006)225号,以下简称“七部委文件”)精神,加强土地复垦前期管理,做好生产建设项目土地复垦方案的编制、评审和报送审查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关于土地复垦方案的编制凡已经或可能因挖损、塌陷、压占、污染等原因对土地造成破坏的生产建设项目(生产项目是指开采矿产资源、烧制砖瓦等项目;建设项目是指交通、水利、能源等项目),土地复垦义务人均应编制土地复垦方案。

土地复垦方案分为“土地复垦方案报告书”和“土地复垦方案报告表”(内容及格式要求见附件l、2)。

依法由国务院审批的建设用地项目和按有关规定由省级以上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审批的采矿权项目,应编制报告书,之后填写报告表;其他生产建设项目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直接编制报告表。

各有关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督促和指导土地复垦义务人按照本《通知》统一规定的土地复垦方案内容及格式要求,做好方案的编制工作。

对已投产、已建成或正在建设尚未完工生产建设项目,要尽快补充编制土地复垦方案;新建、改扩建生产建设项目要在项目可行性研究或初步设计阶段完成编制工作。

生产建设项目性质、规模、地点或所采用的生产工艺等发生重大变化的,复垦义务人应重新组织编制土地复垦方案。

土地复垦方案报告书的编制应当由具备省级以上有关部门核发的乙级以上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工程等规划设计资质或具有从事土地复垦规划设计业绩的单位承担。

土地复垦义务人和方案编制单位应对土地复垦方案进行严格论证,并对方案的真实性和科学性负责。

二、关于土地复垦方案的评审新建、改扩建生产项目土地复垦方案按照采矿权审批权限,由具有相应审批权的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在《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审查前组织专家完成评审工作;已投产生产项目土地复垦方案,按照原采矿权审批权限,由原审批部门在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年度检查(以下简称“年检”)前组织专家完成评审工作。

安徽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加强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

安徽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加强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

安徽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加强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安徽省国土资源厅•【公布日期】2010.04.22•【字号】皖国土资[2010]119号•【施行日期】2010.04.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土地资源正文安徽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加强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皖国土资〔2010〕119号)各市、县国土资源局:为合理节约利用土地资源,规范临时用地行为,保护土地所有人、使用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土地复垦规定》、《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现就加强全省临时用地管理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临时用地的范围(一)生产建设项目临时用地,包括设置的临时搅拌站、预制场、材料堆放场、生产施工道路和其他临时工棚用地;生产建设过程中临时性的取土、取石、弃土弃渣用地和架设地上线路、敷设地下管线、地下工程所需临时使用的土地。

(二)地质勘察过程中需要对工程地质、水文地质情况进行勘测所需使用的土地。

(三)矿山企业开采小型矿产以及零星分散资源,所需临时使用的土地。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临时用地。

下列土地一般不得作为临时用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基本农田、城市规划道路路幅用地、城市广场等公用设施和绿化用地、居民住宅区内的公共用地、文物保护单位内的土地、公路及通信管线控制范围内的土地,永久性易燃易爆危险品仓库、电力设施、测量标志、气象探测环境等保护区范围内的土地,其他不宜临时使用的土地。

二、临时用地的期限临时用地期限一般不超过2年。

国家和省重点建设项目工期较长确实需要延长期限的,须按有关规定程序办理延期用地手续。

三、临时用地的申报审批(一)临时用地申请。

临时用地使用单位向所在地市、县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1、临时用地申请书。

2、临时用地协议书。

3、经市、县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审查通过的土地复垦方案。

关于组织土地复垦方案编报和审查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07)81号)

关于组织土地复垦方案编报和审查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07)81号)
主要包括土地类型、数量、质量、权属和登记发证情况,重点说明耕地的数 量和质量、主要农作物及生产情况等。
2.4 项目生产工艺流程
介绍项目对土地可能造成破坏的环节、顺序以及破坏方式等。开采矿产资源 的生产项目,还应介绍生产工艺流程、资源赋存形式与分布状况等。
3 土地复垦可行性分析
3.l 已破坏土地现状
项目区内已破坏现状与土地复庭情况,重点说明因挖损、坍塌、压占、污染 等各种原因造成的土地破坏范围、地类、面积和程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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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土地复垦工作,珍惜和合理利用每一寸土地,改善生态环境,实现土 地资源可持续利用,促进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和谐发展,依据土地复垦相关法律 法规,指导和规范有复垦任务的生产建设单位编制土地复垦方案报告书,制定以 下编制要求。
1 总则
1.l 编制目的
按照“谁破坏、谁复垦”的原则,将生产建设单位的土地复垦目标、任务、 措施和计划等落到实处;为土地复垦的实施管理、监督检查以及土地复垦费征收 等提供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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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复垦方案报告书的编制应当由具备省级以上有关部门核发的乙级以上水土 保持、生态环境工程等规划设计资质或具有从事土地复垦规划设计业绩的单位承担。 土地复垦义务人和方案编制单位应对土地复垦方案进行严格论证,并对方案的真实 性和科学性负责。
二、关于土地复垦方案的评审 新建、改扩建生产项目土地复垦方案按照采矿权审批权限,由具有相应审批权 的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在《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审查前组织专家完成评审工作; 已投产生产项目土地复垦方案,按照原采矿权审批权限,由原审批部门在矿产资源 开发利用年度检查(以下简称“年检”)前组织专家完成评审工作。主管土地复垦 业务的部门具体负责评审组织工作。 依法需报国务院批准建设用地的新建、改扩建建设项:目土地复垦方案,应在 申请用地前,由省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组织专家完成评审工作;正在建设尚未完工 的建设项目土地复垦方案,由省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在项目竣工验收前组织专家完 成评审工作。依法需报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建设用地的建设项目土地复垦方案,应在 申请用地前,由市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组织专家完成评审工作。组织评审的国土资 源管理部门应对专家评审结论进行审核,并在“土地复垦方案评审表”(见附件 3) 上签署意见。自奉《通知》下发之日起,经评审通过的土地复垦方案应作为建设用 地申请、采矿权申请或年检的必备要件。 土地复垦方案评审重点为内容的真实性、合理性、科学性和可行性,主要包括: 编制单位是否具有资格;方案内容和格式是否符合编制要求;土地复垦目标和任务 确定是否合理;确定的复垦土地用途是否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现状和 复垦面积、范围确定是否准确真实;被破坏土地的预测是否科学;复垦标准是否符 合国家或地方有关要求和当地实际;方案是否尊重土地所有权或使用权人意愿孓复 垦工程及资金测算是否合理、是否基本满足实际要求并有可靠来源;复垦计划、措 施是否可行等。 承担评审组织工作的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加强评审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具有 一定技术力量的单位具体承担评审工作,建立专家库。专家库成员应具有较高专业 技术水平,分别涉及土地、水利、地矿、环境、财务等相关专业,并熟悉有关土地 复垦法律法规和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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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资发〔2007〕8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解放军土地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为贯彻落实国务院七部委(局)下发的《关于加强生产建设项目土地复垦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6〕225号,以下简称“七部委文件”)精神,加强土地复垦前期管理,做好生产建设项目土地复垦方案的编制、评审和报送审查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关于土地复垦方案的编制凡已经或可能因挖损、塌陷、压占、污染等原因对土地造成破坏的生产建设项目(生产项目是指开采矿产资源、烧制砖瓦等项目,建设项目是指交通、水利、能源等项目),土地复垦义务人均应编制土地复垦方案。

土地复垦方案分为“土地复垦方案报告书”和“土地复垦方案报告表”(内容及格式要求见附件1、2)。

依法由国务院审批的建设用地项目和按有关规定由省级以上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审批的采矿权项目,应编制报告书,之后填写报告表;其他生产建设项目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直接编制报告表。

各有关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督促和指导土地复垦义务人按照本《通知》统一规定的土地复垦方案内容及格式要求,做好方案的编制工作。

对已投产、已建成或正在建设尚未完工生产建设项目,要尽快补充编制土地复垦方案;新建、改扩建生产建设项目要在项目可行性研究或初步设计阶段完成编制工作。

生产建设项目性质、规模、地点或所采用的生产工艺等发生重大变化的,复垦义务人应重新组织编制土地复垦方案。

土地复垦方案报告书的编制应当由具备省级以上有关部门核发的乙级以上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工程等规划设计资质或具有从事土地复垦规划设计业绩的单位承担。

土地复垦义务人和方案编制单位应对土地复垦方案进行严格论证,并对方案的真实性和科学性负责。

二、关于土地复垦方案的评审新建、改扩建生产项目土地复垦方案按照采矿权审批权限,由具有相应审批权的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在《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审查前组织专家完成评审工作;已投产生产项目土地复垦方案,按照原采矿权审批权限,由原审批部门在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年度检查(以下简称“年检”)前组织专家完成评审工作。

主管土地复垦业务的部门具体负责评审组织工作。

依法需报国务院批准建设用地的新建、改扩建建设项目土地复垦方案,应在申请用地前,由省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组织专家完成评审工作;正在建设尚未完工的建设项目土地复垦方案,由省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在项目竣工验收前组织专家完成评审工作。

依法需报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建设用地的建设项目土地复垦方案,应在申请用地前,由市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组织专家完成评审工作。

组织评审的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对专家评审结论进行审核,并在“土地复垦方案评审表”(见附件3)上签署意见。

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经评审通过的土地复垦方案应作为建设用地申请、采矿权申请或年检的必备要件。

土地复垦方案评审重点为内容的真实性、合理性、科学性和可行性,主要包括:编制单位是否具有资格;方案内容和格式是否符合编制要求;土地复垦目标和任务确定是否合理;确定的复垦土地用途是否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现状和复垦面积、范围确定是否准确真实;被破坏土地的预测是否科学;复垦标准是否符合国家或地方有关要求和当地实际;方案是否尊重土地所有权或使用权人意愿;复垦工程及资金测算是否合理、是否基本满足实际要求并有可靠来源;复垦计划、措施是否可行等。

承担评审组织工作的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加强评审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具有一定技术力量的单位具体承担评审工作,建立专家库。

专家库成员应具有较高专业技术水平,分别涉及土地、水利、地矿、环境、财务等相关专业,并熟悉有关土地复垦法律法规和政策。

三、关于土地复垦方案的报送审查自七部委文件下发之日(2006年9月30日)起,生产建设项目已批准或正在编制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任务书应当包括土地复垦的内容,办理建设用地申请或采矿权申请手续时,应当按照本《通知》要求,随有关报批材料报送土地复垦方案。

土地复垦方案在报送审查时,需提交土地复垦方案报告表(可不附图)和评审表。

新建、改扩建生产项目,土地复垦义务人应将土地复垦方案有关材料,按照矿产资源勘查登记、开采登记有关规定,随采矿登记申请资料一并报送有审批权的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对已投产生产项目,按照矿产开发利用年度检查有关要求,由复垦义务人随年检资料一并报送有关国土资源管理部门。

依法需报国务院批准建设用地的建设项目,按照国家规定的建设用地报批程序和要求,由省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将土地复垦方案有关材料,随建设用地“一书四方案”等有关申报材料一并报送国土资源部;报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建设用地的建设项目,由市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随建设用地申报材料一并报送省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

对生产项目需要申请用地的,土地复垦方案有关材料应随建设用地申报材料一并报送有关国土资源管理部门。

各有关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严把土地复垦方案审查关,对方案是否经过专家评审,评审是否通过,对评审提出的意见是否已按要求修改等进行审查。

对不符合要求的,不予报批建设用地、不发放采矿许可证或不予通过年检。

附件:1.土地复垦方案报告书(内容及格式)2.土地复垦方案报告表(内容及格式)3.土地复垦方案评审表(内容及格式)国土资源部2007年4月6日附件1:土地复垦方案报告书(内容和格式) 土地复垦方案报告书项目单位:编制单位:年月日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单位(个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送审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编制单位及人员基本情况图表目录l.总则1.1编制目的1.2编制原则1.3编制依据1.4目标1.5服务年限1.6主要计量单位2.项目概况2.1项目简介2.2项目所在地区自然环境与社会经济概况2.3项目区内土地利用现状2.4项目生产工艺流程3.土地复垦可行性分析3.1已破坏土地现状3.2拟破坏土地预测3.3生态环境影响分析3.4土地复垦可行性评价3.5复垦标准4.预防控制与复垦措施4.1预防控制措施4.2工程技术措施4.3生物化学措施5.土地复垦工程设计及工程量测算5.1工程设计5.2工程量测算6.土地复垦投资估(概)算测算7.土地复垦效益分析8.土地复垦工作计划安排9.保障措施10.成果要求附件:土地复垦方案报告表******************************************************************** 为加强土地复垦工作,珍惜和合理利用每一寸土地,改善生态环境,实现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促进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和谐发展,依据土地复垦相关法律法规,指导和规范有复垦任务的生产建设单位编制土地复垦方案报告书,制定以下编制要求。

l.总则1.1编制目的按照“谁破坏、谁复垦”的原则,将生产建设单位的土地复垦目标、任务、措施和计划等落到实处;为土地复垦的实施管理、监督检查以及土地复垦费征收等提供依据。

1.2编制原则根据当地自然环境与社会经济发展情况,按照经济可行、技术科学合理、综合效益最佳和便于操作的要求,结合项目特征和实际情况,体现以下复垦原则:(一)源头控制、预防与复垦相结合;(二)统一规划,统筹安排;(三)因地制宜,优先用于农业。

1.3编制依据(一)《土地管理法》、《土地复垦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复垦专项规划等有关规划;(三)地方性土地复垦相关法规;(四)国家有关土地复垦政策性文件;(五)《土地复垦技术标准》、《全国土地分类》(过渡期间使用)等技术标准。

1.4目标通过编制土地复垦方案,明确土地复垦目标,主要包括:采取预防和控制措施减少的破坏土地面积、土地复垦面积(包括农用地、耕地面积)、土地复垦率和其他社会经济生态效益指标等。

1.5服务年限生产项目复垦方案服务年限原则上为生产年限或采矿许可证有效期或其剩余年限;建设项目原则上为项目建设期限。

1.6主要计量单位面积:公顷;平方公里长度:米;公里体积:立方米产量:吨;万吨;千瓦单价:万元/公顷;元/吨金额:万元(人民币)2.项目概况2.1项目简介生产项目简述项目名称、位置、隶属关系、企业性质、矿种、生产开采方式、生产规模与能力、生产服务年限或剩余使用年限、矿区范围、用地规模及土地权属关系等。

建设项目简述项目名称、位置、隶属关系、工程类型、投资规模、建设期限、项目范围、用地规模及土地权属关系等。

2.2项目所在地区自然环境与社会经济概况自然环境概况:包括气象、水文、地形、地貌、地质、土壤、植被等。

社会经济状况:包括总人口、农业人口、人均耕地、农民收入等经济发展指标。

2.3项目区内土地利用现状主要包括土地类型、数量、质量、权属和登记发证情况,重点说明耕地的数量和质量、主要农作物及生产情况等。

2.4项目生产工艺流程介绍项目对土地可能造成破坏的环节、顺序以及破坏方式等。

开采矿产资源的生产项目,还应介绍生产工艺流程、资源赋存形式与分布状况等。

3.土地复垦可行性分析3.1已破坏土地现状项目区内已破坏现状与土地复垦情况.重点说明因挖损、塌陷、压占、污染等各种原因造成的土地破坏范围、地类、面积和程度等。

3.2拟破坏土地预测根据项目或工程类型、生产建设方式、工艺流程或项目工程安排等,阐述拟破坏土地的预测依据和方法,测算不同时段或区段因挖损、塌陷、压占等破坏土地的范围、地类、面积和程度等。

3.3生态环境影响分析分析预测因土地的破坏对地表、地下水、土壤、生物等生态环境产生的影响。

3.4土地复垦可行性评价根据对破坏土地的调查和预测,按照土地复垦的要求,对破坏的土地进行适宜性评价,对土地复垦进行类比分析,提出土地复垦技术路线和方法,合理确定土地复垦最佳方案。

3.5复垦标准根据可行性分析结果,按照复垦用途,明确复垦后的土地及其道路、灌溉渠系等配套工程设施所应达到的标准。

4.预防控制与复垦措施4.1预防控制措施按照“统一规划、源头控制、防复结合”的原则,根据项目特点、生产方式与工艺等,阐明拟采用的预防与控制措施。

4.2工程技术措施阐明拟采用的各项土地复垦工程和技术措施。

4.3生物化学措施阐明拟采用的恢复植被、改良土壤与提高地力等生物和化学措施。

5.土地复垦工程设计及工程量测算5.1工程设计根据确定的土地复垦任务以及复垦后土地的用途和标准等,对已破坏或拟破坏的土地进行复垦工程设计。

5.2工程量测算根据土地复垦工程设计,测算复垦工程量,并提出测算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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