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卫生优质水果生产技术操作规范
速冻果蔬良好操作规范GMP

速冻果蔬良好操作规范GMP食品有限公司(FLDSP?A—3—09)受控状态: 审核:文件发放号: 批准:年12月1日发布年12月1日实施地址:电话:传真:邮编:1目录速冻果蔬良好操作规范序号FLDSP?A-3.0-09 共1页第1页第0次换页序号内容页数 FLDSP?A-3.0-09 目录 1、 1 FLDSP?A-3.1-09 2、颁布令1 FLDSP?A-3.2-09 3、目的与职责 1 FLDSP?A-3.3-09 4、范围、使用和定义2 FLDSP?A-3.4-09 5、初级生产者的控制 2 FLDSP?A-3.5-09 6、加工厂:设计和改进 7 FLDSP?A-3.6-09 7、生产控制 4 FLDSP?A-3.7-09 8、工厂:养护与卫生3 FLDSP?A-3.8-09 9、个人卫生 2 FLDSP?A-3.9-09 10、运输 1 FLDSP?A-3.10-09 11、产品信息和消费者意识 1 FLDSP?A-3.11-09 12、培训 1 FLDSP?A-3.11-09 13、文件修改控制页 12颁布令速冻果蔬良好操作规范序号FLDSP?A-3.1-09 共1页第1页第0次换页颁布令为确保我公司食品安全和适于消费的目的,控制食源性疾病和食源性损伤对人体的危害,减少经济损失,维护顾客利益,提高企业形象,公司按照《出口速冻果蔬生产企业注册卫生规范》的关于建立并运行HACCP管理体系的要求,依据CAC(CAC/RCP1-1969,Rev.3(1997))《食品卫生通则》,建立本规范。
本规范为保证食品卫生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文件是按食品由最初生产到最终消费的食品链,说明每个环节的关键卫生控制措施,规范中所述的控制措施,是国际公认的保证食品安全性和消费的适宜性的基本方法,是我公司HACCP管理体系的保障,要求公司全体部门和人员认真贯彻落实。
本规范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经理:年12月1日3目的与职责速冻果蔬良好操作规范序号FLDSP?A-3.2-09 共1页第1页第0次换页 1、目的与职责1.1为保证食品安全卫生和消费者的健康,公司按照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食品卫生通则》和《出口速冻果蔬生产企业注册卫生规范》的规定建立本良好操作规范(GMP),本规范包括由最初生产直至最终消费的全过程所必须遵守的卫生原则。
果园安全生产工作制度

果园安全生产工作制度一、总则1.1 为了加强果园安全生产管理,保障果农的生命财产安全,提高果园经济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国果园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1.2 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各类果园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1.3 果园安全生产工作的目标是:无事故、无死亡、无重大财产损失,确保果农生命财产安全,促进果园可持续发展。
二、组织管理2.1 建立健全果园安全生产组织体系,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
2.2 果园应当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果园安全生产的日常管理工作。
2.3 果园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具备与岗位职责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能力。
三、安全生产制度3.1 果园应当制定完善的安全生产制度,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等。
3.2 果园应当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和技能。
3.3 果园应当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确保果园安全生产。
3.4 果园应当配备必要的安全生产设施和器材,保障果园安全生产。
3.5 果园应当制定应急预案,组织应急演练,提高果园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四、作业管理4.1 果园从业人员应当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要求。
4.2 果园从业人员应当定期进行安全生产培训,提高自身安全生产意识和技能。
4.3 果园从业人员在进行农药喷洒、修剪、采摘等作业时,应当穿戴符合安全要求的防护用品,注意个人安全。
4.4 果园应当合理配置劳动力,避免从业人员过度疲劳作业。
4.5 果园应当加强对外来务工人员的管理,确保其符合从业要求,具备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
五、环境保护5.1 果园应当遵守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加强果园环境保护工作。
5.2 果园应当合理使用农药、化肥等农业生产资料,防止污染土壤和水源。
5.3 果园应当加强果园废弃物处理,防止对环境造成污染。
水果加工卫生管理制度

水果加工卫生管理制度一、总则水果加工卫生管理制度是为了保障水果加工过程中卫生安全,确保生产出的水果产品符合卫生标准,保障消费者的健康和安全。
本制度适用于水果加工企业,涉及到水果采购、储存、加工以及包装等各个环节。
二、卫生管理责任1.企业要设立专门的卫生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实施和监督卫生管理制度。
2.卫生管理部门要配备专业的卫生管理人员,负责卫生检查、监督和培训工作。
3.企业领导要高度重视卫生管理工作,确保各项卫生管理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4.全体员工要接受卫生管理部门的培训,严格按照卫生管理规定执行工作。
三、水果采购管理1.企业要建立完善的供应商管理制度,只选用符合卫生标准的水果供应商。
2.水果要在规定的农药安全期内采摘,并在运输过程中采取防污染措施,确保水果的卫生安全。
3.对于外来水果,需进行抽检并做到查验合格后方可进入加工环节。
4.对于水果外观、气味和口味等进行检查,若发现不符合要求的水果要及时退换。
四、水果储存管理1.水果储存温度要符合食品卫生标准,避免水果受潮及发霉。
2.储存场所要保持干净整洁,避免杂物、灰尘等对水果造成污染。
3.定期清理储存设施,及时更换储存箱、袋等一次性用品,杜绝细菌滋生。
4.对水果采取定期检查、抽检等措施,确保储存水果的卫生安全。
五、水果加工管理1.水果加工过程要符合卫生标准,储备水果要先进行清洗和消毒处理。
2.操作人员要进行手部卫生操作,穿戴工作服、帽子、口罩等防护用具,避免细菌传播。
3.加工设备要保持清洁卫生,经常进行消毒处理,避免交叉污染。
4.水果加工过程中要避免使用过量添加剂、色素、香精等物质,做到绿色健康加工。
六、水果包装管理1.包装材料要符合食品卫生标准,避免包装材料对水果造成污染。
2.包装过程要进行卫生检查,包装人员要进行手部卫生操作。
3.包装后的水果要进行定期检查,确保包装完好,避免细菌感染。
4.包装标签要清晰明了,标注产地、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信息,方便消费者购买。
柑橘生产技术规程

柑橘生产技术规程一、柑橘苗木培育1.土壤准备:柑橘生长需要良好的土质,通风、排水良好的疏松土壤是比较适宜柑橘生长的土壤。
在种植前需要对土壤进行检测,调整土壤的酸碱值、养分含量和质地等。
2.选用良种:高品质柑橘的苗木是保证高产优质的前提。
选用繁殖力强、适应性好、病虫害抗性强的优质柑橘种苗,有利于提高产量和品质。
3.育苗技术:柑橘苗木应在露天苗圃或温室内育苗,采用接穗嫁接或剪枝扦插等方法进行繁殖。
培育过程中要注意保温、保湿、合理施肥、及时修剪等措施,为植株的健康生长奠定基础。
二、柑橘栽培1.地块选择:选择拥有良好排水、土壤肥沃、阳光充足、远离工业污染和道路污染源的地块用于柑橘种植。
2.播种或移栽:春季和秋季是柑橘的适宜移栽季节。
在移栽前,应将栽培区域进行耕作、松土、施肥、改善土质等工作。
移栽时应注意保证苗木根系不受伤害,合理埋土。
3.浇水管理:每天早晚每株柑橘需要喷淋适当量的水分,保持土壤湿润,避免干旱引起的植株倒伏、枯死等问题,并加强排水,防止积水。
4.施肥管理:柑橘生长期需要进行适当的施肥,根据不同生长阶段施用不同的肥料。
初期应使用氮、磷、钾等元素含量适中的基础肥;中期应增加钾肥合理施用有机肥;末期应大量施用钾肥。
5.病虫害防治:柑橘生长期间会受到多种病虫害的侵袭,应及时进行防治。
常见的柑橘病害有黑垢病、果斑病等,对病株进行温水浸泡、切掉病部、灌注药剂等方法处理;常见的柑橘害虫有柑橘跳小蜂、柑橘长蠹等,可以进行拍打、剪除、喷洒药剂等措施进行防治。
三、柑橘采收和贮藏1.采摘时间:柑橘的采收时间一般在冬季至春季,以柑橘变黄、果形饱满、果肉软化为采收标准。
采后应及时清洗、消毒、去除损伤、老化或生锈的果实。
2.贮藏方式:柑橘的贮藏温度一般在5℃至10℃之间,相对湿度在75%至85%之间。
如果采摘的柑橘还带有叶子,应及时去除叶子,以免释放出过多的乙烯。
在贮藏过程中应定期检查柑橘果实,避免腐烂、发霉等情况的发生。
绿色食品桃子的生产技术规程

绿色食品桃子的生产技术规程
桃子是一种美味的水果,深受人们的喜爱。
为了保证桃子的品质和安全,绿色食品桃子的生产技术规程应该得到严格的遵守和执行。
选择适宜的土壤和气候条件。
桃子喜欢温暖湿润的气候,适宜的生长温度为20-30℃,适宜的降雨量为800-1200毫米。
同时,桃子对土壤的要求也比较高,应该选择肥沃、排水良好、PH值在 6.0-7.0之间的土壤。
科学施肥。
桃树生长需要充足的营养,应该根据土壤的情况和桃树的生长阶段进行科学施肥。
在春季和秋季进行基肥施用,夏季进行追肥施用,可以提高桃子的产量和品质。
合理的病虫害防治。
桃子生长过程中容易受到病虫害的侵袭,应该采取合理的防治措施。
可以采用生物防治、物理防治和化学防治等方法,但是要注意防治措施的安全性和环保性。
科学的采摘和储存。
桃子成熟后应该及时采摘,避免过度成熟和腐烂。
采摘后应该进行分类、清洗、消毒和包装,然后储存在适宜的温度和湿度下,以保证桃子的品质和口感。
绿色食品桃子的生产技术规程是保证桃子品质和安全的重要保障。
只有严格遵守和执行规程,才能生产出优质的绿色食品桃子,满足人们对健康和美味的需求。
水果生产管理相关制度范本

水果生产管理相关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水果生产管理,提高水果质量和产量,确保水果生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水果生产的各个环节,包括果园管理、果实栽培、病虫害防治、果实采收、分级包装、储存运输等。
第三条本企业水果生产管理应遵循科学、规范、精细、环保的原则,采用现代农业技术,提高水果生产的科技含量和市场竞争力。
第二章果园管理第四条果园管理应按照果园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进行,确保果园基础设施完善,土壤肥沃,水源充足,排水良好。
第五条果实栽培应选用优质、高产、抗病、适应性强的品种,严格按照栽培技术规程进行,保证植株生长健康,果实品质优良。
第六条果园应实行标准化管理,保持果园内环境整洁,及时清除杂草、枯枝败叶,防止病虫害的发生和传播。
第七条病虫害防治应采取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原则,合理使用农药,减少农药残留,确保果实安全。
第八条果园应加强果实采摘后的管理,及时采摘、分级、包装、储存,保证果实的新鲜度和品质。
第三章果实采收与处理第九条果实采收应按照果实成熟度和质量要求进行,确保果实色泽、口感、糖度等指标达到优质标准。
第十条果实分级应按照国家标准进行,根据果实的大小、形状、色泽、口感等指标进行分级,保证果实品质的稳定性。
第十一条果实包装应采用环保、透气、防潮、耐运输的材料,确保果实在运输过程中不受损伤,保持新鲜度。
第十二条果实储存运输应遵循先进先出、分区管理的原则,控制适宜的温度、湿度,防止果实腐烂、变质。
第四章质量管理第十三条企业应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加强对水果生产各个环节的监控,确保水果质量符合国家标准。
第十四条企业应定期对员工进行培训,提高员工的质量意识和操作技能,确保水果生产过程中的质量稳定。
第十五条企业应建立产品质量追溯体系,对水果生产、加工、销售等环节进行记录,便于追溯和处理质量问题。
第五章环境保护第十六条企业应遵守国家环保法律法规,加强果园环境保护,减少化肥、农药使用,推广生物防治技术,确保果园生态环境良好。
良好操作规范(GMP)——食品生产车间的卫生要求

良好操作规范(GMP)——食品生产车间的卫生要求车间面积和生产相适应,布局合理,排水畅通;车间地面用防滑、坚固、不透水、耐腐蚀的材料修建,且平坦、无积水、并保持清洁;车间出口及和外界相连的排水、通风处装有防鼠、防蝇、防虫设施。
车间内墙壁、天花板和门窗使用无毒、浅色、防水、防霉、不脱落、易于清洗的材料修建。
墙角、地角、顶角应当具有弧度(曲率半径应不小于3cm)。
车间内的操作台、传送带、运输车、工器具应当用无毒、耐腐蚀、不生锈、易清洗消毒、坚固的材料制作。
应当在适当的地点设足够数量的洗手、消毒、干手设备或用品,水龙头应当为非手动开关。
根据产品加工需要,车间入口处应当设有鞋、靴和车轮消毒设施。
应当设有和车间相连接的更衣室。
根据产品加工需要,还应当设立和车间相连接的卫生间和淋浴室。
1、车间结构:食品加工车间以采用钢混或砖砌结构为主,并根据不同产品的需要,在结构设计上,适合具体食品加工的特殊要求。
车间的空间要和生产相适应,一般情况下,生产车间内的加工人员的人均拥有面积(除设备外),应不少于1.5平方米。
过于拥挤的车间,不仅妨碍生产操作,而且人员之间的相互碰撞,人员工作服和生产设备的接触,很容易造成产品污染。
车间的顶面高度不应低于3米,蒸煮间不应低于5米。
加工区和加工人员的卫生设施,如更衣室、淋浴间和卫生间等,应该在建筑上为联体结构。
水产品、肉类制品和速冻食品的冷库和加工区也应该是联体式结构。
2、车间布局:车间的布局既要便于各生产环节的相互衔接,又要便于加工过程的卫生控制,防止生产过程交叉污染的发生。
食品加工过程基本上都是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过程,即从非清洁到清洁的过程,因此,加工车间的生产原则上应该按照产品的加工进程顺序进行布局,使产品加工从不清洁的环节向清洁环节过渡,不允许在加工流程中出现交叉和倒流。
清洁区和非清洁区之间要采取相应的隔离措施,以便控制彼此间的人流和物流,从而避免产生交叉污染,加工品传递通过传递窗进行。
安全卫生优质水果生产技术操作规范

ICS:67.080B 31备案号:11665-2001DB 上海市地方标准DB31/T 262.2—2001 安全卫生优质水果生产技术操作规范2001—08—31 发布 2001—09—20 实施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前言为提高上海市水果的质量,开发安全卫生优质水果,达到规范市场,促进农业现代化与农产品贸易,保障人体健康的目的,特制定本标准。
本系列标准由两个标准组成,即DB31/T262.1—2001《安全卫生优质水果》、DB31/T262.2—2001《安全卫生优质水果生产技术操作规范》。
本标准的各项技术指标是在现有国家标准的基础上,结合上海水果生产和质量控制的实际情况,并参与了有关发达国家的标准制定的。
本标准的编写按GB/T1.1—1993《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单元:标准的起草与表述规则第1部分:标准编写的基本规定》和GB/T1.3—1997《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单元:标准的起草与表述规则第3部分:产品标准编写的基本规定》进行编写,标准中的主要技术要求经过广泛征求有关部门和专家的意见而制定的。
附录A、附录B是本标准的附录。
本标准由上海市农业委员会、上海市商业委员会提出;本标准起草单位:上海市农产品质量认证中心、上海交通大学农学院、上海市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上海市蔬菜科学技术推广站、上海市农业科学院、国家化肥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上海);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史益敏高文琦徐辉朱恩张文斌商照聪上海市地方标准安全卫生优质水果生产技术操作规范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安全卫生优质水果生产过程中产地的选择,肥料、农药的使用准则。
本标准适用于安全卫生优质水果(未经深加工)的生产。
2 引用标准下列标准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
在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
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 535-1995 硫酸铵GB 536-1988 液体无水氨GB 2440-2001 尿素GB 2495-1989 硝酸铵GB/T 2946-1992 氯化铵GB 3559-2001 农业用碳酸氢铵GB 4284-1984 农用污泥中污染物控制标准GB 4285-1989 农药安全使用标准GB/T5009.19-1996 食品中六六六、滴滴涕残留量的测定方法GB/T5009.20-1996 食品中有机磷农药残留量的测定方法GB/T 6274—1997 肥料和土壤调理剂术语GB 6549-1996 氯化钾GB 7718-1994 食品标签通用标准GB 8321.l-1987 农药合理使用准则(一)GB 8321.2-1987 农药合理使用准则(二)GB 8321.3-1989 农药合理使用准则(三)GB 8321.4-1993 农药合理使用准则(四)GB/T 8321.5-1997 农药合理使用准则(五)GB 10205-1988 磷酸一铵、磷酸二铵(粒状)GB 10206-1988 料浆法磷酸一铵GB/T 10510-1989 硝酸磷肥GB 14869-1994 食品中百菌清最大残留限量标准GB 14870-1994 食品中多菌灵最大残留限量标准GB 14878-1994 食品中百菌清残留量的测定方法GB 14928.1-1994 食品中地亚农最大残留限量标准GB 14928.10-1994 大米、水果、柑桔中喹硫磷最大残留限量标准GB 14928.12-1994 大米中杀虫双最大残留限量标准GB/T 14929.1-1994 食品中地亚农(二嗪农)残留量测定方法GB/T14929.4-1994 食品中氯氰菊酯、氰戊菊酯和溴氰菊酯残留量测定方法GB/T14929.6-1994 大米和柑桔中唑硫磷残留量测定GB 14968-1994 食品中草甘膦最大残留限量标准GB 14972-1994 食品中粉锈宁最大残留限量标准GB/T 14973-1994 食品中粉锈宁残留量的测定方法GB 15063-1994 复混肥料GB 16319-1996 食品中敌百虫最大残留限量标准GB 16333-1996 双甲眯等农药在食品中的最大残留限量标准GB/T17331-1998 食品中有机磷和氨基甲酸酯类农药多残留的测定GB/T 17332-1998 食品中有机氯和拟除虫菊酯类农药多种残留的测定GB/T 17419-1998 含氨基酸叶面肥料GB/T 17420-1998 微量元素叶面肥料HG/T 2095-1991 涂层尿素HG/T 2219-1991 粒状重过磷酸钙HG 2321-1992 磷酸二氢钾HG 2427-1993 氰氨化钙HG 2557-1994 钙镁磷肥HG 2558-1994 料浆法磷酸二铵HG 2598-1994 钙镁磷钾肥HG 2740-1995 过磷酸钙HG 3277-1986 农业用硫酸锌HG/T 3279-1990 农业用硫酸钾HG 3281-1990 小联碱农业氯化铵HG/T 3282-1990 粉状磷酸一铵NY 227-1994 微生物肥料NY 410-2000 根瘤菌肥料NY 411-2000 固氮菌肥料NY 412-2000 磷细菌肥料NY 413-2000 硅酸盐细菌肥料SN 0162-1992 出口水果中甲基托布津残留量检验方法SN 0220-1993 出口水果中多菌灵残留量检验方法SN 0281-1993 出口水果中甲霜灵残留量检验方法SN 0334-1995 出口水果和蔬菜中22种有机磷农药多残留检验方法SN 0340-1995 出口粮谷、水果中百草枯残留量检验方法SN 0345-1995 出口水果中杀虫双残留量检验方法DB 31/250-2000 有机肥料、有机复混肥料DB 31/T52-2000 安全卫生优质农产品(或原料)产地环境标准3技术要求3.1 安全卫生优质水果的产地环境的选择必须符合 DB31/T252规定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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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67.080B 31备案号:11665-2001DB 上海市地方标准DB31/T 262.2—2001 安全卫生优质水果生产技术操作规范2001—08—31 发布 2001—09—20 实施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前言为提高上海市水果的质量,开发安全卫生优质水果,达到规范市场,促进农业现代化与农产品贸易,保障人体健康的目的,特制定本标准。
本系列标准由两个标准组成,即DB31/T262.1—2001《安全卫生优质水果》、DB31/T262.2—2001《安全卫生优质水果生产技术操作规范》。
本标准的各项技术指标是在现有国家标准的基础上,结合上海水果生产和质量控制的实际情况,并参与了有关发达国家的标准制定的。
本标准的编写按GB/T1.1—1993《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单元:标准的起草与表述规则第1部分:标准编写的基本规定》和GB/T1.3—1997《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单元:标准的起草与表述规则第3部分:产品标准编写的基本规定》进行编写,标准中的主要技术要求经过广泛征求有关部门和专家的意见而制定的。
附录A、附录B是本标准的附录。
本标准由上海市农业委员会、上海市商业委员会提出;本标准起草单位:上海市农产品质量认证中心、上海交通大学农学院、上海市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上海市蔬菜科学技术推广站、上海市农业科学院、国家化肥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上海);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史益敏高文琦徐辉朱恩张文斌商照聪上海市地方标准安全卫生优质水果生产技术操作规范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安全卫生优质水果生产过程中产地的选择,肥料、农药的使用准则。
本标准适用于安全卫生优质水果(未经深加工)的生产。
2 引用标准下列标准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
在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
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 535-1995 硫酸铵GB 536-1988 液体无水氨GB 2440-2001 尿素GB 2495-1989 硝酸铵GB/T 2946-1992 氯化铵GB 3559-2001 农业用碳酸氢铵GB 4284-1984 农用污泥中污染物控制标准GB 4285-1989 农药安全使用标准GB/T5009.19-1996 食品中六六六、滴滴涕残留量的测定方法GB/T5009.20-1996 食品中有机磷农药残留量的测定方法GB/T 6274—1997 肥料和土壤调理剂术语GB 6549-1996 氯化钾GB 7718-1994 食品标签通用标准GB 8321.l-1987 农药合理使用准则(一)GB 8321.2-1987 农药合理使用准则(二)GB 8321.3-1989 农药合理使用准则(三)GB 8321.4-1993 农药合理使用准则(四)GB/T 8321.5-1997 农药合理使用准则(五)GB 10205-1988 磷酸一铵、磷酸二铵(粒状)GB 10206-1988 料浆法磷酸一铵GB/T 10510-1989 硝酸磷肥GB 14869-1994 食品中百菌清最大残留限量标准GB 14870-1994 食品中多菌灵最大残留限量标准GB 14878-1994 食品中百菌清残留量的测定方法GB 14928.1-1994 食品中地亚农最大残留限量标准GB 14928.10-1994 大米、水果、柑桔中喹硫磷最大残留限量标准GB 14928.12-1994 大米中杀虫双最大残留限量标准GB/T 14929.1-1994 食品中地亚农(二嗪农)残留量测定方法GB/T14929.4-1994 食品中氯氰菊酯、氰戊菊酯和溴氰菊酯残留量测定方法GB/T14929.6-1994 大米和柑桔中唑硫磷残留量测定GB 14968-1994 食品中草甘膦最大残留限量标准GB 14972-1994 食品中粉锈宁最大残留限量标准GB/T 14973-1994 食品中粉锈宁残留量的测定方法GB 15063-1994 复混肥料GB 16319-1996 食品中敌百虫最大残留限量标准GB 16333-1996 双甲眯等农药在食品中的最大残留限量标准GB/T17331-1998 食品中有机磷和氨基甲酸酯类农药多残留的测定GB/T 17332-1998 食品中有机氯和拟除虫菊酯类农药多种残留的测定GB/T 17419-1998 含氨基酸叶面肥料GB/T 17420-1998 微量元素叶面肥料HG/T 2095-1991 涂层尿素HG/T 2219-1991 粒状重过磷酸钙HG 2321-1992 磷酸二氢钾HG 2427-1993 氰氨化钙HG 2557-1994 钙镁磷肥HG 2558-1994 料浆法磷酸二铵HG 2598-1994 钙镁磷钾肥HG 2740-1995 过磷酸钙HG 3277-1986 农业用硫酸锌HG/T 3279-1990 农业用硫酸钾HG 3281-1990 小联碱农业氯化铵HG/T 3282-1990 粉状磷酸一铵NY 227-1994 微生物肥料NY 410-2000 根瘤菌肥料NY 411-2000 固氮菌肥料NY 412-2000 磷细菌肥料NY 413-2000 硅酸盐细菌肥料SN 0162-1992 出口水果中甲基托布津残留量检验方法SN 0220-1993 出口水果中多菌灵残留量检验方法SN 0281-1993 出口水果中甲霜灵残留量检验方法SN 0334-1995 出口水果和蔬菜中22种有机磷农药多残留检验方法SN 0340-1995 出口粮谷、水果中百草枯残留量检验方法SN 0345-1995 出口水果中杀虫双残留量检验方法DB 31/250-2000 有机肥料、有机复混肥料DB 31/T52-2000 安全卫生优质农产品(或原料)产地环境标准3技术要求3.1 安全卫生优质水果的产地环境的选择必须符合 DB31/T252规定的要求。
3.2 对符合生产安全卫生优质水果的基地要加以保护,杜绝污染源。
3.3 安全卫生优质水果生产过程中农药的使用准则3.3.1 农药(含植物生长调节剂)使用必须严格按GB4285、GB8321.1-GB8321.4和GB/T8321.5规定执行。
3.3.2 安全卫生优质水果生产过程中,对病、虫、草、鼠、螺等有害生物必须贯彻执行“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方针。
优先选用高效低毒低残留化学农药与生物农药,严格控制农药使用量。
3.3.3 安全卫生优质水果禁用农药品种见表1。
表1 安全卫生优质水果禁用农药品种3.3.4 安全卫生优质水果常用农药品种见附录A。
3.3.5 防止安全卫生水果在加工、运输、存储中再污染。
标签应符合GB7718的现定。
对转基因的水果必须按国务院颁布的《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2001年)执行。
3.4 安全卫生优质水果生产过程中肥料的使用准则3.4.1 选用本标准规定允许使用的肥料种类,应按照当地农技部门指导的优化配方施肥技术科学合理施肥,鼓励推广使用优质有机肥料,适当减少化肥用量,保持或增加土壤肥力和生物活性。
3.4.2 有机肥料要无害化。
重金属、卫生等要符合DB31/250的规定,使用的有机肥料要彻底发酵、腐熟。
3.4.3 所使用商品肥料应符合有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要求;对于实行生产许可证、肥料登记证管理制度的肥料品种,必须使用获证企业产品,以保证肥料质量。
3.4.4 所用肥料,尤其是富含氮的肥料,在使用中不得对环境和作物(品质和植物抗性)产生不良影响。
3.4.5 秸秆还田,因地制宜地采用秸杆还田方式,注意秸秆还田的适宜用量,需要增加有机肥料以增加氮素调节土壤碳氮比,加快秸杆分解。
3.4.6 绿肥,可以采用覆盖、翻压人土、混合堆沤等方式制备。
翻压人土15cm左右,盖土要严,翻压后耙匀。
翻压压青后15~20天后才能进行移栽。
3.4.7 饼肥,对水果等品质有较好的促进作用,可适当多使用腐熟的饼肥。
3.4.8 微生物肥料,可以拌种,也可以作为基肥或追肥使用,使用时需严格按照说明书的要求操作。
3.4.9 叶面肥料,喷施于作物叶片为主,可施一次或多次,但最后一次必须在采收果实前20天喷施。
3.4.10 禁止使用城市废弃物、泥肥和磁化肥料,控制氮肥用量。
3.4.11 可用及限用肥料种类3.4.11 农家肥料,指含有大量生物物质、动植物残体、排泄物等肥料。
它们对环境和作物无不良影响。
农家肥料在制备过程中,必须高温发酵,以杀灭各种寄生虫卵、病原菌和杂草种子,达到无害化卫生标准。
主要农家肥料有:堆肥、沤肥、灰肥、厩肥、沼气肥、绿肥、饼肥、泥肥等。
(见附录B)3.4.11.2 商品肥料,主要包括精制有机肥料、有机一无机肥料、微生物肥料、腐殖酸类肥料、无机(矿物)肥料、单一肥料、复混肥料、复合肥料、硝态氮肥料、微量元素肥料、叶面肥料、中量元素肥料、磁化肥料、植物生长辅助肥料等。
(见附录B)3.4.11.3 其它肥料,包括不含合成添加剂的食品、纺织工业的有机副产品、不含防腐剂的鱼渣、牛羊毛废料、骨粉、氨基酸残渣、家畜加工废料、糖厂废料等有机物料制成的肥料。
附录A(标准的附录)表A.1 安全卫生优质水果常用农药品种表A.2 上海地区安全卫生优质水果常用农药品种附录B(标准的附录)主要肥料品种说明B1 农家肥B1.1堆肥由植物残体为主、间或含有动物性有机物和少量矿物质的混合物在好气条件下经堆腐分解制成的农家肥料。
B1.2 沤肥由植物残体为主、间或含有动物性有机物和少量矿物质的混合物在好气条件下沤制成的农家肥。
B1.3 粪尿肥包括人的粪尿混合物、加水的家畜半液体排泄物(水粪尿)、鸟粪以及禽畜粪尿肥等。
B1.4 灰(肥)有机物燃烧后遗留的残渣,包括植物灰(草木灰)和动物灰,含钾盐和磷酸盐等,常用作肥料。
B1.5厩肥处于生化反应过程中的禽畜粪尿和褥草混合物。
B1.6 沼气肥在密封的沼气池中,有机物在嫌气条件下腐解产生沼气后的副产物,包括沼气液和残渣。
B1.7绿肥利用绿色植物体作为肥料,主要有豆科和非豆科两大类。
B1.8饼肥菜籽饼、棉籽饼、豆饼、芝麻饼、茶籽饼等。
B1.9城市废弃物城市生活和生产活动每天产生的大量废弃物,如生活垃圾、生活污水、污水处理后的污泥等。
B1.10 泥肥未经污染的河泥、塘泥、沟泥、港泥、湖泥等。
B2 商品肥料B2.1 有机肥料主要来源于植物和(或)动物、施于土壤以提供植物营养为其主要功效的含碳物料。
B2.2 有机-无机肥料来源于标明养分的有机和无机物质的产品,由有机和无机肥料混合和(或)化合制成。
B2.3 微生物肥料是指根瘤菌肥料、固氮菌肥料、磷细菌肥料、硅酸盐细菌肥料、复合微生物肥料等。
B2.4腐殖酸类肥料是指泥炭、褐煤、风化煤等含腐殖酸类物质的肥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