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土地现场挂牌流程教学提纲

合集下载

挂牌出让土地使用权的流程

挂牌出让土地使用权的流程

挂牌出让土地使用权的流程1. 立项阶段•编制项目立项报告•获得土地使用权人的同意并签订意向意向协议•向相关部门提交申请材料,经审批后开展相关工作2. 准备阶段•对土地进行评估和估价,确定出让价•编制土地出让公告,包括土地位置、用途、面积、出让条件等•提交申请,办理土地出让手续3. 挂牌公告阶段•在规定的媒体上发布土地出让公告,说明挂牌时间、地点、要求、注意事项等•准备相关材料并提交土地交易中心,等待审核4. 投标登记阶段•感兴趣的投标人根据公告要求提交投标报名表,并缴纳一定的保证金•根据立项报告要求进行资格预审,确定可继续参与竞标的人员5. 开标与评标阶段•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开标,公开拆封投标文件,出席人员签到并确认文件完整性•依据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确定中标人6. 中标公告阶段•在规定的媒体上发布中标公告,公示中标人的名称、价格、租赁期限等•通知中标人到指定地点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并缴纳相应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7. 合同签订与过户阶段•中标人到规定地点与土地使用权人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办理土地过户手续,完成土地使用权的过户8. 缴纳土地出让金阶段•中标人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和金额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提交相应的银行汇款凭证和发票给土地使用权人核验9. 变更登记与证书发放阶段•提供必要的材料办理土地使用权的变更登记手续•获得土地使用权证书并办理相关手续,完成土地交易流程以上为挂牌出让土地使用权的流程,该流程经过多个阶段的办理,涉及不同的文件和手续。

每个阶段都有特定的要求和程序,必须按照指定的流程进行办理,以确保土地使用权的合法交易。

土地招拍挂详细流程

土地招拍挂详细流程

土地招拍挂详细流程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程序1、国土局发布拟挂牌地块信息;2、竞买人缴纳保证金参加竞买;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公司、企业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均可参加竞买.可以独立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

保证金为竞买底价的10%-20%。

3、竞买人竞得后,按照合同要求缴纳拆迁款,国土局负责拆迁;4、拆迁完毕,缴纳土地出让金;5、竞买人竞得后,凭《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成交确认书》、《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办理项目审批等有关手续。

注:对于联合竞买的土地,土地使用权证办到所有联合竞买人名下,对于该块土地的开发,在不违犯政府对该地块整体规划的情况下,由联合竞买人自行协议决定。

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程序l、拟订招标方案市国土资源局会同规划部门共同拟订拟招标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方案;2、报批报市政府批准招标出让方案;3、编制招标文件包括:招标出让公告、投标须知、宗地图、土地使用条件、标书、中标通知书、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文本等。

4、成立评标小组由市国土资源局代表、有关专家组成,人数为五人以上单数。

名单保密。

5、发布招标公告招标开始前至少20日在当地主要媒体发布公告.公告内容包括:(1)出让人的名称和地址;(2)出让宗地的位置、现状、面积、使用年期、用途、规划设计要求;(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及申请取得投标资格的办法;(4)索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5)招标时间、地点、投标方式;(6)确定中标人的标准和方式;(7)履约保证金;(8)其他事项.6、申请投标人报名并索取拍卖文件,并提供以下资料:(1)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2)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3)股份公司董事会关于投标事宜的决议(附全体董事签字)及董事会签署的委托代理人的授权文件(附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4)其他需要提供的资料。

7、对报名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市国土资源局对上述资料进行审查,确定投标人资格。

(地产市场负责)8、投标、开标具体程序:(1)投标人在截止时间前将标书投入标箱;(2)出让人按照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地点开标,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

武汉市国土资源规划局土地类办事流程

武汉市国土资源规划局土地类办事流程

武汉市国土资源规划局土地类办事流程一、申请土地使用权2.提交申请:将准备好的申请材料提交到武汉市国土资源规划局。

3.材料审查:国土资源规划局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核实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并对规划和建设方案进行评估。

4.现场勘测:根据申请材料的评估情况,国土资源规划局会进行现场勘测,并与申请人进行沟通和协商。

5.支付费用:根据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收费标准,申请人需要支付相应的费用。

6.审批决定:在符合相关规定和要求的情况下,国土资源规划局会进行审批决定,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

二、土地划拨使用申请2.提交申请:将准备好的申请材料提交到武汉市国土资源规划局。

3.材料审查:国土资源规划局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核实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并对规划和建设方案进行评估。

4.现场勘测:根据申请材料的评估情况,国土资源规划局会进行现场勘测,并与申请人进行沟通和协商。

5.支付费用:根据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收费标准,申请人需要支付相应的费用。

6.审批决定:在符合相关规定和要求的情况下,国土资源规划局会进行审批决定,批准土地划拨使用。

三、土地使用权变更申请2.提交申请:将准备好的申请材料提交到武汉市国土资源规划局。

3.材料审查:国土资源规划局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核实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并对规划和建设方案进行评估。

4.现场勘测:根据申请材料的评估情况,国土资源规划局会进行现场勘测,并与申请人进行沟通和协商。

5.支付费用:根据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收费标准,申请人需要支付相应的费用。

6.审批决定:在符合相关规定和要求的情况下,国土资源规划局会进行审批决定,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手续。

以上是武汉市国土资源规划局土地类办事流程的简要介绍,具体的流程和要求可能因具体情况而有所不同。

申请人在办理相关手续时,应该仔细阅读相关规定和要求,并按照要求准备申请材料,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同时,申请人应该积极与国土资源规划局沟通,及时处理问题和协商解决方案。

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交易流程

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交易流程

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交易流程一、交易名称: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二、交易程序:索取文件资料→申请报名(交履约保证金)→审核报名资格并落实履约保证金→报价→签订《成交确认书》。

三、申请提交资料:1、申请书;2、营业执照副本和复印件(竞买人为个人的提供身份证和复印件);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5、如有委托的,提供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6、其它需提供的资料。

四、挂牌程序:1、从挂牌出让之日起,市场公布出让地块最低交易价;2、挂牌出让采取竞买人用计算机报价的方式进行。

竞买报价并在报价单上签字。

3、竞买人按照规定的加价幅度进行报价,要求只能大于或等于加价幅度。

允许同一竞买人按照最低加价幅度多次报价;4、在规定挂牌出让截止时,只要有竞买人,报价等于或高于最低交易价且是最高报价者,交易完成;5、签订《成交确认书》。

五、报价方法:1、计算机自动显示竞买人代码、地块编号和当前所报价格;2、输入程序为:竞买人代码+竞买人密码+地块编号+报价。

其中竞买人代码为:在提交申请时所获得的两位阿拉伯数字;竞买人密码为:四位阿拉伯数字(在竞买过程中竞买人可随时自行修改密码);地块编号为:预编号;报价:在当前显示价格的基础上,按最低加价幅度的要求进行报价,若高于最低加价幅度时,须以壹万元的整数倍加价。

3、依次将上述四项输入计算机,报价完成;4、计算机一次只确认一个所报价格,若有两人或两人以上报价相同,计算机只确认最先报价者。

5、计算机不予确认的报价:(1)竞买人所报价格低于最低加价幅度;(2)竞买人所报价格虽高于最低加价幅度,但未以壹万元的整数倍加价;(3)竞买人所报人格低于最低交易价;(4)竞买人所报价格低于目前最高报价。

6、有效报价:竞买人将本次的报价输入计算机后,并对报价单签字认可的即为有效报价。

土地招拍挂流程

土地招拍挂流程

土地招拍挂流程1.土地供应环节目标根据《土地管理法》及《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的有关规定,我国按照所有权与使用权分离的原则,实行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制度。

各地级市实行土地集中统一管理,垄断建设用地供应一级市场,建立和完善土地收购、储备、供应、开发的运营机制,加强土地资产监管。

实行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制度。

凡商业、服务业、旅游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等经营性用地,以及同一块土地有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其它建设用地,都必须依法采取公开招标、拍卖方式出让土地使用权。

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协议出让、招标出让、拍卖出让,由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依法组织实施。

4.2土地供应环节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三条“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

前款所称依法申请使用的国有土地包括国家所有的土地和国家征收的原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

”第五十四条“建设单位使用国有土地,应当以出让等有偿使用方式取得”。

《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八条“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国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与土地使用者,并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

土地使用权出让应当签订出让合同。

第十条“土地使用权出让的地块、用途、年限和其他条件,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会同城市规划和建设管理部门、房产管理部门共同拟定方案,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批准权限批准后,由土地管理部门实施。

”第十一条“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应当按照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出让方)与土地使用者签订。

第十二条“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一)居住用地七十年;(二)工业用地五十年;(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五)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第十三条“土地使用权出让可以采取下列方式:(一)协议;(二)招标;(三)拍卖。

土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培训详细教程

土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培训详细教程

土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培训详细教程土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培训详细教程为了规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行为,更好地完善土地出让制度,优化土地资源配置,提高土地资产价值,近年来,国家出台了一系列严格土地管理的政策,土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以下简称土地招拍挂)就是实施土地透明管理、规范土地市场建设的重要制度和重大举措。

土地招拍挂作为市场配置土地资源的基本制度,在国有土地市场化进程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下面就土地招拍挂的相关知识点和大家进行共同的学习和交流。

汇报三个方面:1、实施土地招拍挂过程中的关键环节2、土地招拍挂出让中应当重视的主要问题3、积极探索土地招拍挂活动的创新举措一、实施土地招拍挂过程中的关键环节(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计划的编制、公布及出让方案的报批。

1、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计划必须报经市、县人民政府批准。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计划是指市、县人民政府对计划期限内拟出让的国有建设用地数量、结构、布局和供应进度的具体安排。

它是国有土地供应计划的重要内容,是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的依据。

它包括以下内容:(1)建设用地出让总量;(2)土地用途结构;(3)土地空间布局;(4)供应进度安排。

出让计划由国土资源部门在上年末和本年初会同发改、规划、建设等部门组织编制,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计划的制度要充分考虑以下三个方面:第一是优先保证两限商品房等普通住宅用地和城市基础设施用地;第二是优先保证的是商业服务业用地、工矿仓储类用地、科教文卫体等用地;最后根据剩余可出让量确定可用于高档商品住房等其他类用地。

2、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计划必须在中国土地市场网上公开。

经批准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计划,由市县国土部门在电台、电视台、报刊、政府网等媒体向社会公布。

该计划以及细化的地段、地块信息,应当同时在中国土地市场网上公布。

具体操作中,各地可在多个媒体上公开出让计划和宗地信息,但如未在当地土地市场网和中国土地市场网上公开,则违反了国家政策规定。

土地使用权挂牌的流程

土地使用权挂牌的流程

土地使用权挂牌的流程1. 准备工作•申请人确认土地使用权挂牌的需求,明确挂牌的目的、时间和地点。

•联系相关部门或机构,了解土地使用权挂牌的具体流程和要求。

•准备相关文件和资料,如土地使用权证书、委托书、身份证明等。

2. 委托挂牌•与具备挂牌资质的中介机构或挂牌服务机构联系,确定委托挂牌的事项。

•提供相关资料和委托书,签订委托挂牌协议。

•缴纳相关费用。

3. 完善土地使用权信息•根据要求,填写土地使用权挂牌申请表格,包括土地使用权的基本信息、产权证号、面积、用途等。

•提供土地使用权证书的复印件及其他相关证明文件。

4. 审核申请•相关部门对提交的土地使用权挂牌申请进行审核。

•审核内容包括土地使用权的合法性、相关手续的齐全性等。

•如有需要,相关调查和核实工作也会进行。

5. 挂牌公告•通过合法渠道发布土地使用权挂牌公告,公告内容包括土地使用权的基本信息、挂牌的起止时间、地点等。

•根据要求,将挂牌公告发布在合适的媒体平台上,如报纸、网站等。

•公告期一般为一定的工作日,期间需要确保公告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6. 挂牌接受报价•在挂牌公告期内,接受对土地使用权的报价。

•报价可以是以书面形式提交、邮寄或送达给挂牌机构。

•挂牌机构对接收的报价进行核实、确认,并汇总整理好报价表格。

7. 报价评估•挂牌机构对接收的报价进行评估,根据市场价值、土地位置、用途等因素综合评定报价。

•制定报价排名和结果,并提交给相关部门进行审批。

8. 成交及过户•根据报价、审批结果,确定土地使用权的最终成交方。

•确定成交后,进行土地使用权的过户手续,包括双方当事人签署过户协议、办理过户手续、完成相关文件的变更等。

9. 交易费用支付•最终成交方按照协议支付土地使用权的交易费用。

•支付方式可以是银行转账、现金支付等。

10. 完成挂牌手续•根据相关规定,挂牌机构或相关部门将最终成交信息公示,并办理相关挂牌手续。

•同时,挂牌机构撤销挂牌公告,并向相关部门备案。

国有土地挂牌流程及规则

国有土地挂牌流程及规则

土地挂牌程序与规则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是指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简称出让人)发布挂牌公告,按公告规定的期限将拟出让宗地的交易条件在指定的土地交易场所挂牌公布,接受竞买人的报价申请并更新挂牌价格,根据挂牌期限截止时的出价结果确定土地使用者的行为。

挂牌程序与规则如下:一、发布挂牌公告。

挂牌公告至少应当在挂牌起始日前20日发布。

二、在挂牌公告规定的挂牌起始日,出让人将挂牌宗地的位置、面积、用途、使用年期、规划要求、起始价、增价规则及增价幅度等,在地产交易中心公布。

挂牌交易不少于10个工作日。

三、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填写报价单报价。

竞买人在第一次报价时,应当提交《竞买申请书》及有关资格身份证明,经审查符合条件的竞买人交纳保证金。

四、地产交易中心确认该报价后,更新显示挂牌价格,并继续接受新的报价。

五、地产交易中心在挂牌公告规定的挂牌截止时间,按照下列规定确定是否成交:1、在挂牌期限内只有一个竞买人报价,报价高于底价,并符合其他条件的,挂牌成交;2、在挂牌期限内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竞买人报价的,出价最高者为竞得人,报价相同的,先提交报价单者为竞得人,但报价低于底价者除外;3、在挂牌期限截止时仍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买人要求报价的,挂牌人应当对挂牌宗地进行现场竞价,出价最高者为竞得人。

4、在挂牌期限内无应价者或者竞买人的报价均低于底价或均不符合其他条件的,挂牌不成交。

六、出让人、挂牌人与竞得人签订《成交确认书》,竞得人按规定缴纳交易服务费并按《成交确认书》约定的时间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成交确认书》对出让人、挂牌人和竞得人具有合同效力。

七、竞得人支付的保证金可抵作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其他竞买人缴纳的保证金在挂牌活动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不计息)。

八、竞得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竞得结果无效。

所收保证金不予退还。

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1、竞得人反悔,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或土地使用权出(转)让合同的;2、竞买人、竞得人提供虚假文件隐瞒事实的;3、竞买人、竞得人的采取行贿、恶意串通等非法手段竞得的;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违约情形。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现 场 挂 牌
例 台北路住宅用地 二七滨江商住用地
(一)网上公布挂牌出让文件: 2016年3月30 (2016.4.1日)
(二)提交书面申请时间: 2016年4月19日9时至2016年4月28日17时; (2016.4.22~5.4日17时整)
(三)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 2016年4月28日17时整; (2016.5.4日17时整)
(四)地块挂牌时间时间: 2016年4月19日9时至2016年4月29日9时30分 (2016.4.22~2016.5.5日9时30分)
(五)土地成交后,先由竞得人签订《成交确认书》、《储备土地开发补偿协议书》。

竞得人应及时完成新公司注册设立工作,在本出让文件约定的缴款期内未能完成新公司注册设立手续的,竞得人须按照本出让文件约定按期履行缴款义务;新公司依法注册设立登记后,到武汉市土地交易中心变更《成交确认书》,并由新公司按《成交确认书》、《储备土地开发补偿协议书》约定按时履行后续缴款义务。

(六)竞得人须按照挂牌成交结果当场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成交确认书》、与武汉市土地整理储备中心签订《储备土地开发补偿协议书》;竞得人须按照与武汉市土地整理储备中心签订的《储备土地开发补偿协议书》的约定支付土地成交价款;并按《储备土地开发补偿协议书》约定的时间与武汉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办理土地变更登记手续。

一、 在提交竞买申请之前详细阅读:挂牌出让公告、挂牌出让文件,并了解出让宗地相关信息。

如有疑义的,意向竞买人可在提交竞买申请前向武汉市土地交易中心联系
二、 挂牌出让文件:
三、现场竞价:武汉市土地交易中心在挂牌期限内收到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竞买人提交的有效报价,则在挂牌期限截止后,进入现场竞价程序。

按下列现场竞价规则确定挂牌结果:
1、有意参与现场竞价者,应按照主持人的要求领取现场竞价号牌,并须以举牌应价方式进行现场竞价(未按照主持人要求提出异议又未领取号牌者,视同放弃现场竞价资格);
2、现场竞价起始价为挂牌期限内的最高有效报价增加一个增价幅度的价格;
3、主持人宣布现场竞价的起始价后,竞买人举牌应价。

报价最高的为竞得人,该最高有效报价为成交价格;
4、主持人宣布现场竞价的起始价三次无人应价时,挂牌期限内的最高有效报价为最终报价,挂牌成交,该最高有效报价为成交价格。

四、书面申请, 提交相关资料: (一)法人申请的,应提交下列文件:
1、《竞买申请书》;
2、营业执照副本影印件(查验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影印件(查验原件);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影印件(查验原件);
4、竞买申请人属于股份有限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的,需出具公司董事会同意参加竞买活动的决议书和董事会签署的授权文件的原件(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未设立公司董事会仅设置执行董事的企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同意参加竞买活动的决议书和执行董事签署的授权文件的原件);竞买申请人属于国有企业但不属于股份有限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的,需出具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参加竞买活动的有关证明文件;
5、委托他人代为参加竞买活动及办理相关手续的,还应提交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文件及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影印件(查验原件),授权文件应列明委托事项和委托权限,加盖公章的单位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的真实、合法性负责;
6、按本须知规定缴纳的竞买保证金票据;
7、公司章程;
8、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
9、承诺书;10、合作协议;11、其他要求提供的文件。

五、成立新公司:
1、竞得人未在武汉市注册设立公司的,在本出让地块成交后,必须在武汉市注册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经营。

2、竞得人已在武汉市注册设立公司的,在本出让地块成交后,可以由已在武汉市注册设立的公司进行开发建设,也可以在武汉市另行注册设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

3、竞得人在武汉市注册成立新公司开发建设出让地块的,竞得人必须为新公司出资人之一(因拖欠土地成交价款等行为被纳入土地市场不良行为记录档案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不能作为新公司出资人)。

新公司注册设立等工作,应当自土地成交之日起三个月内完成。

六、成交确认:土地成交后,先由竞得人签订《成交确认书》、《储备土地开发补偿协议书》。

竞得人应及时完成新公司注册设立工作,在本出让文件约定的缴款期内未能完成新公司注册设立手续的,竞得人须按照本出让文件约定按期履行缴款义务;新公司依法注册设立登记后,到武汉市土地交易中心变更《成交确认书》,并由新公司按《成交确认书》、《储备土地开发补偿协议书》约定按时履行后续缴款义务。

竞得人须按照挂牌成交结果当场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成交确认书》、与武汉市区土地整理储备中心签订《储备土地开发补偿协议书》;竞得人须按照与武汉市土地整理储备中心签订的《储备土地开发补偿协议书》的约定支付土地成交价款;并按《储备土地开发补偿协议书》约定的时间与武汉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办理土地变更登记手续。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