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房地产项目开发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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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开发所需资料与流程(武汉市)

房地产开发所需资料与流程(武汉市)

房地产开发商从拿地开始到开发销售的环节为:第一步:土地取得涉及部门:国土局、拆迁办、建设局;事宜:投标中标、拆迁事宜、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

第二步:立项涉及部门:环保局、规划局、建设局、发改委(计划行政主管部门);事宜:房地产开发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第三步:规划及勘察设计涉及部门:规划局、勘察及设计单位;事宜: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勘察、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第四步:施工准备涉及部门:建设局、监理单位、施工单位;事宜:工程建设项目报建、委托监理单位、施工招投标、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第五步:施工、监理、质量监督管理涉及部门:勘察及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建设局及其质检机构;事宜:施工、监理、质量监督管理。

第六步:申请预售(商品住宅建设工程)涉及部门:房地局、建设局、工商局;事宜: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工商备案。

房地产开发的条件1.开发主体合法进行房地产开发的单位和个人,首先应取得房地产开发的资格。

如果是房地产开发企业,则应依照《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的条件设立,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并取得营业执照。

2.依法取得房地产开发用地的使用权房地产开发主体必须通过《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的合法途径(出让和划拨),取得房地产开发用地使用权。

用于房地产开发的土地,必须权属清晰,房地产开发主体拥有《国有土地使用证》。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27条规定:“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可以依照本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作价入股,合资、合作开发经营房地产。

”3.在规定的期限内动工开发房地产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进行房地产开发的,必须按照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土地用途、动工开发期限开发土地。

超过出让合同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一年未动工开发的,可以征收相当于土地使用权出让金20%以下的土地闲置费;满二年未动工开发的,可以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

房地产新项目开工奠基仪式标准化手册

房地产新项目开工奠基仪式标准化手册

新项目开工典礼标准化手册第一条:目的为确保新项目开工典礼顺利举行,圆满展示公司及项目形象,特制订本标准化手册。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手册适用于公司开发的各楼盘举办开工典礼的过程。

第三条:职责1主管项目前期副总经理是公司新项目举办开工典礼活动的主管领导,全面协调领导指挥开工典礼活动。

2企管部是开工典礼专项计划管理部门,负责活动计划制定、下发、协调、检查及推进工作。

3项目发展部是开工典礼前期协调部门,负责土地交接、项目当地政府各界职能部门衔接、活动贵宾邀请等工作。

4项目部是开工典礼活动场地平整及围墙施工部门,负责确定活动场并平整、围墙施工、现场布置配合、工程车辆协调、周边环境协调等工作。

5营销部是开工典礼活动的承办部门,全面负责开工典礼活动,包括活动单位的选定、活动方案制定、活动执行、媒体邀请、活动宣传等工作。

6成本合约部是开工典礼活动各项供方确定的部门,负责确定活动公司、土方单位、围墙施工单位等;负责参加活动的供方名单拟定与组织。

7综合办公室是开工典礼活动的接待部门,负责就餐安排、车辆组织、住宿安排;负责撰写主持人串词、领导致辞;负责礼品采购、集团领导邀请、活动照相等工作。

8物业子公司是开工典礼活动安全的责任部门,负责活动安全、保洁、制定安全预案、与项目当地公安等职能部门对接等工作。

9公司其它部门是开工典礼活动的配合单位,配合活动顺序举行。

第四条:流程1公司领导确定要举办**项目开工典礼活动。

2企业管理部召开各相关部门负责人开专题会,会后下发《**项目开工典礼专项计划》。

3项目发展部办理土地交接及政府衔接。

4项目部负责活动场地选址,企业管理部、营销部及发展部配合。

5营销部制定《**项目开工典礼活动方案》第五条:记录清单附:开工奠基仪式项目清单和开工仪式项目清单第六条:附则(一)本规程由营销部拟订、解释、修订。

(二)本规程自公司颁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开工奠基仪式活动物料清单(以下数量及尺寸仅供参考)附件2:开工仪式活动物料清单(以下数量及尺寸仅供参考)。

房地产项目前期准备阶段工作流程

房地产项目前期准备阶段工作流程

房地产项目前期准备阶段工作流程房地产项目前期准备阶段工作流程提要:征地拆迁,申办并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城市房屋拆迁是对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原有的房屋及其附着物等,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部分进行拆除重建,房地产项目前期准备阶段工作流程一、获取土地使用权开发商获取土地使用权的主要方式:1)通过行政划拨方式取得;2)旧城改造取得中标地块国有土地使用权;3)转让取得;4)出让方式取得(招标、拍卖、协议出让三种方式);5)联合开发并报有关主管部门立项、审批后取得;6)通过司法裁决取得;7)通过兼并、收购等股权重组方式取得。

开发商获取土地使用权的程序土地使用权有偿出让的方式出让方式是指政府作为国有土地的代表以什么形式或程序将国有土地使用权让与土地使用者。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出让方式有三种:协议、招标、拍卖。

协议出让指土地使用权的有意受让人直接向国有土地的代表提出有偿使用土地的愿望,由国有土地的代表与有意受让人进行一对一的谈判和切磋、协商出让土地使用权的有关事宜的这样一种出让方式。

招标出让是指在指定的期限内,由符合条件的单位或者个人以书面投标形式,竞投某地段土地使用权,由招标人根据一定的要求择优确定土地使用者(即土地使用权受用人)的出让方式。

以招标方式出让土地使用权,不仅要明确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而且要明确投标的效力及招标人在招标期限内应付的责任等。

拍卖又称竞投,有些地方也叫“拍让”。

它是指由土地所有者代表在指定的时间、地点,组织符合条件的土地使用权有意受让人到场,就所出让使用权的土地公开叫价竞投,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土地所有权受让人的一种出让方式。

依照《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建设用地凡属于营利型的商品房开发、旅游、商业、娱乐等用途的,必须通过市土地交易中心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并取得《成交确认书》,然后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武汉市房地产开发报批报建全流程

武汉市房地产开发报批报建全流程

武汉市房地产开发报批报建全流程1.前期准备:在开始报批报建之前,开发商需要进行一些准备工作。

首先,需要进行项目调研和可行性研究,确定开发项目的可行性和市场需求。

其次,需要与相关部门进行沟通,了解当地的土地政策和规划规定,确保项目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2.土地出让:在确定项目的可行性后,开发商需要通过土地出让方式获得用地权。

在武汉市,土地出让采取招投标的方式进行,开发商需要参与招投标竞争,并在竞标成功后支付相应的土地出让金。

3.规划设计:获得用地权后,开发商需要进行项目的规划和设计。

首先,需要与设计团队进行合作,进行项目的初步设计和规划。

设计方案需要符合当地的土地规划和建设规范,同时满足市场需求和开发商的经济考量。

4.报批程序:完成规划设计后,开发商需要根据规定的报批程序提交相关报批材料。

主要包括项目建议书、土地使用证申请、施工许可证申请以及其他相关手续。

这些材料需要提交给武汉市规划局、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以及其他相关审批部门进行审批。

5.审批流程:报批材料提交后,相关部门会进行审查和评估。

审批流程包括初审和复审环节。

在初审环节,各审批部门会对报批材料进行初步的审核和评估,确保材料的完整性和符合要求。

在复审环节,会对项目进行更加详细的审查,包括土地使用、规划设计、环境评估等方面的审查。

6.批地核准:经过审批流程后,若通过了审批,相关部门会颁发相应的批地核准文件,即土地使用证。

开发商需要在一定期限内办理土地使用证,缴纳相关费用并遵守土地使用权的规定。

8.竣工验收:建设工作完成后,开发商需要申请竣工验收。

竣工验收主要包括建筑物质量检验、工程竣工验收和相关手续办理。

若通过了竣工验收,开发商可以办理房屋产权证等相关手续,进行房屋销售或出租。

以上是武汉市房地产开发报批报建的全流程。

需要注意的是,在整个流程中,需要与各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和配合,遵守相关政策和法规,并确保项目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此外,整个流程的办理时间和手续的具体要求可能会因具体的项目和政策有所不同,开发商需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办理。

武汉市建设工程项目审批流程

武汉市建设工程项目审批流程

六盘水市PPP项目作业手册为指导与保障六盘水市PPP项目顺利实施,规范操作流程,依据《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操作指南(试行)》(财金〔2014〕113号)、《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指引》(财金〔2015〕21号)、《PPP物有所值评价指引(试行)》(财金〔2015〕167号)、《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特制定六盘水市PPP项目作业手册。

一、总体思路以“制度创新、科学指导”精神,加强与政府相关部门的协调,统筹六盘水市PPP项目各方面工作,结合建设工程项目审批流程和PPP项目操作流程,整合审批环节,明确各方责任,深入推进六盘水市PPP项目的合理与规范性操作。

二、适用范围本规程适用于六盘水市PPP项目(含新建、改扩建及存量项目)。

三、作业手册说明(一)明确职责。

以PPP项目全生命周期为主线,将六盘水市PPP项目按生命周期划分为“项目识别”、“项目准备”、“项目采购”、“项目执行”、“项目移交”五个阶段,并结合传统工程项目工作审批流程,明确六盘水市各相关职能部门工作职责(本手册中以市直PPP项目为例进行说明,县、特区、区实施的PPP项目参照市直PPP项目进行操作)。

(二)信息共享。

以市行政服务中心、市发改委PPP项目综合信息管理平台、财政部门综合信息平台作为依托,开发建设高度集成、部门联网、信息共享、综合性强的信息化系统,实现项目建设单位和各审批部门之间实时资源共享,提高政府运用大数据综合能力,增强政府服务和监管PPP的水平和效率,满足后续PPP项目规划、投资、建设、运营、监管、应急、移交等要求。

四、操作方式(一)项目识别阶段识别阶段共含2个工作流程(立项可研阶段,PPP项目筛选入库、初步实施方案、物评、财评)。

(1)第一个工作流程:立项可研阶段。

审批单位:市发改委、市城乡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市维稳办。

审批事项:政府投资项目建议书审批、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社会稳定性风险分析报告评估和审查、政府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

武汉市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操作流程

武汉市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操作流程

武汉市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操作流程一、项目备案1. 开发商需在项目动工前,向武汉市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提交项目备案申请,包括项目规划、建设许可等相关材料。

2. 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发放项目备案证明。

二、设立监管账户1. 开发商在取得项目备案证明后,应在武汉市指定的银行设立专用的预售资金监管账户。

2. 银行与开发商签订《预售资金监管协议》,明确资金使用、监管责任等条款。

三、公示监管账户1. 开发商需在售楼处明显位置公示预售资金监管账户信息,包括账户名称、账号等。

2. 同时,应在武汉市房地产交易网上公示相关信息,以便购房者查询。

四、预售资金存入1. 购房者在签订购房合同时,将预付款直接存入监管账户,不得直接支付给开发商。

2. 银行收到预售资金后,应出具收款凭证,并及时通知监管部门和购房者。

五、资金使用审批1. 开发商在建设过程中需要使用预售资金时,需向监管部门提交用款申请,包括用款计划、相关凭证等。

2. 监管部门审核无误后,出具资金使用批准书,银行据此放款。

六、资金监管1. 在项目预售期间,监管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对监管账户进行检查,确保资金用于项目开发。

2. 银行应配合监管部门,及时提供账户流水等相关信息。

七、项目竣工验收1. 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开发商可向监管部门申请释放剩余的预售资金。

2. 监管部门审核项目验收材料,确认无误后,解除监管,开发商可正常使用剩余资金。

八、纠纷处理1. 如出现购房者投诉或法律纠纷,监管部门应介入调查,根据调查结果处理预售资金相关问题。

以上流程需严格按照武汉市房地产相关政策法规执行,确保预售资金的安全和合理使用。

房地产项目全套开发流程及注意事项

房地产项目全套开发流程及注意事项房地产开发流程目录第一章:项目决策阶段第二章:前期准备阶段一、获取土地使用权二、征地拆迁,申办并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三、规划设计四、建设项目报建登记,申请招标,办理招标投标手续,确定勘察五、申办《施工许可证》六、招标第三章:工程建设阶段1、施工用水电及通讯线路接通,保证施工需要2、施工场地平整,达到施工条件3、施工通道疏通,满足施工运输条件5、施工材料和施工设备的准备6、临时用地或临时占道手续办理7、施工许可批文及办理开工手续8、确定水准点与座标控制点,进行现场交验9、组织图纸会审、设计交底10、编制工程进度计划11、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协调第四章:项目销售阶段一、申办《销售许可证》二、商品房销售及按揭办理一、申请竣工验收,取得《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二、申办建设工程规划验收三、进行权属登记,取得《商品房权属证明书》四、物业移交第五章:交付使用阶段从开发、建设、经营、管理的程序上讲,房地产开发一般可分为五个阶段,即可行性研究和项目决策阶段、建设前期准备阶段、建设阶段、销售阶段和交付使用阶段。

第一章:项目决策阶段房地产开发项目经董事会批准初步立项后,转由企业战略发展研究室进行可行性研究。

1、可行性研究的内容可行性研究的根本目的是实现项目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减少或避免投资决策的失误,提高项目开发建设的经济、社会和环境效益。

可行性研究的主要内容有:(1)项目概况;(2)开发项目用地的现场调查及动迁安置;(3)市场分析和建设规模的确定;(4)规划设计影响和环境保护;(5)资源供给及资本运作方案;(6)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7)项目开发模式、组织机构、岗位需求、管理费用的研究;(8)开发建设节点计划;(9)项目经济及社会效益分析;(10)结论及建议。

2、可行性研究小组成员知识组成:经济师、市场分析专家、房地产专家、建筑工程专家、财会师及律师。

3、可行性研究的工作阶段1)投资机会研究。

武汉市市政项目审批流程整理

5
3 《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鄂发[2017]4号)
《中共湖北省委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投融资体 制改革的实施意见》(鄂发[2017]4号)
第三条第(七)款 实行审批制的政府投资项目 经国务院、国家有关部门、省政府及
省投资主管部门批准的专项规划、区域规 划中已经明确的项目,不再单独审批项目 建议书;
第八条 业主单位依据批复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开展城建项目建设。对在深化设计中涉及修建性详 细规划调整的,由项目审批部门会同国土规划部门组织项目业主单位、设计单位及相关区(含开发区、 风景区、化工区,下同)、部门共同研究提出调整方案,业主单位负责按照相关规定完善修建详细性 规划调整手续。
第九条 业主单位在前期计划或者城建计划下达之后、项目开工建设之前,应当向国土规划部门 依次申请办理选址意见书、用地规划许可证、工程规划许可证;在项目竣工验收之前,应当向国土规 划部门申请办理规划条件核实证明。
2
1 《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
第三条第四款: (四)简化和规范政府投资项目审批程序,合理划 分审批权限。按照项目性质、资金来源和事权划 分,合理确定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之间、国务院 投资主管部门与有关部门之间的项目审批权限。 对于政府投资项目,采用直接投资和资本金注入 方式的,从投资决策角度只审批项目建议书和可 行性研究报告,除特殊情况外不再审批开工报告, 同时应严格政府投资项目的初步设计、概算审批 工作;采用投资补助、转贷和贷款贴息方式的, 只审批资金申请报告。具体的权限划分和审批程 序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会同有关方面研究制定, 报国务院批准后颁布实施。
7
5 《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本级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的意见》(武政规〔2017〕20号)

武汉市建设工程项目施工许可审批流程及操作规程

武汉市建设工程项目施工许可审批流程及操作规程一、工程项目报建(一)报建范围凡本市行政区域内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上或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上的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各类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以及其他专业工程建设项目,在施工发包前必须办理报建手续。

2.建设工程项目批准文件或民营企业董事会决议;3.建设项目用地的有效证明文件;4.房屋建筑工程的层数、高度、跨度、深基坑地下室的层数及深度;5.工业项目核准文件(工业项目)。

(三)告知事项1.施工许可前置并联审查事项(1)图审机构施工图审查;(2)消防部门大型的人员密集场所和其他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3)安监部门危险化学品安全设计审查(工业项目)。

2.施工许可前置管理事项(1)建筑工程、市政工程质量监督注册登记;(2)建设工程项目安全监督登记;(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备案;(4)建设工程现场施工条件踏勘;(5)建设工程项目档案报送承诺书;(6)交纳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散装水泥专项资金。

3.施工许可前置其他事项银行保函或证明4.其他告知事项(1)市民防办人防工程审查;(2)市气象局防雷装置设计审核;(3)市园林局配套绿地审核;(4)市房管局新建房屋白蚁预防;(5)市城管局生活垃圾处理费。

(四)办理流程1.登陆“中国武汉建设信息网”进入“招标人工作区”,按提示获取企业登录号及动态密码;2.登陆“中国武汉建设信息网”进入“招标人工作区”,按提示填写登录号及密码,填报工程报建表并网上提交。

打印6份并加盖公章;4.按照房屋建筑工程的规模确定市区分工;5.按照告知的事项分别办理施工图并联审查及其他事项,发出《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图并联审查通知书》。

(五)办理地点及时限7个中心城区的工程建设项目报建工作,到武汉市城建委报建窗口统一办理。

新城区、开发区的工程建设项目报建工作,到各新城区、开发区建设工程交易分中心办理。

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工业项目为即办)。

二、施工图并联审查完成工程项目报建并取得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受理通知书后,同步办理施工图并联审查事项和施工招标事项(工业项目也调整为按此程序运作)。

武汉市建设工程项目施工许可审批流程及操作规程

一、工程项目报建(一)报建范围凡本市行政区域内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上或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上的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各类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以及其他专业工程建设项目,在施工发包前必须办理报建手续。

(二)申报资料1.建设工程项目报建表;2.建设工程项目批准文件或民营企业董事会决议;3.建设项目用地的有效证明文件;4.房屋建筑工程的层数、高度、跨度、深基坑地下室的层数及深度;5.工业项目核准文件(工业项目)。

(三)告知事项1.施工许可前置并联审查事项(1)图审机构施工图审查;(2)消防部门大型的人员密集场所和其他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3)安监部门危险化学品安全设计审查(工业项目)。

2.施工许可前置管理事项(1)建筑工程、市政工程质量监督注册登记;(2)建设工程项目安全监督登记;(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备案;(4)建设工程现场施工条件踏勘;(5)建设工程项目档案报送承诺书;(6)交纳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散装水泥专项资金。

3.施工许可前置其他事项银行保函或证明4.其他告知事项(1)市民防办人防工程审查;(2)市气象局防雷装置设计审核;(3)市园林局配套绿地审核;(4)市房管局新建房屋白蚁预防;(5)市城管局生活垃圾处理费。

(四)办理流程1.登陆“中国武汉建设信息网”进入“招标人工作区”,按提示获取企业登录号及动态密码;2.登陆“中国武汉建设信息网”进入“招标人工作区”,按提示填写登录号及密码,填报工程报建表并网上提交。

打印6份并加盖公章;3.提交工程报建表7日内(逾期系统自动删除,须重新申报)带上述工程报建表和申报资料的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1份到报建受理窗口审查,资料齐全并与报建表数据核对无误后收取资料批准报建手续,上网发布报建信息,并告知相关事项;4.按照房屋建筑工程的规模确定市区分工;5.按照告知的事项分别办理施工图并联审查及其他事项,发出《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图并联审查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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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项目开发流程-开发流程目录第一章:项目决策阶段第二章:前期准备阶段一、获取土地使用权二、征地拆迁,申办并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三、规划设计四、建设项目报建登记,申请招标,办理招标投标手续,确定勘察五、申办《施工许可证》六、招标第三章:工程建设阶段1、施工用水电及通讯线路接通,保证施工需要2、施工场地平整,达到施工条件3、施工通道疏通,满足施工运输条件4、施工图纸及施工资料准备5、施工材料和施工设备的准备6、临时用地或临时占道手续办理7、施工许可批文及办理开工手续8、确定水准点与座标控制点,进行现场交验9、组织图纸会审、设计交底10、编制工程进度计划11、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协调第四章:项目销售阶段一、申办《销售许可证》二、商品房销售及按揭办理一、申请竣工验收,取得《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二、申办建设工程规划验收三、进行权属登记,取得《商品房权属证明书》四、物业移交第五章:交付使用阶段从开发、建设、经营、管理的程序上讲,房地产开发一般可分为五个阶段,即可行性研究和项目决策阶段、建设前期准备阶段、建设阶段、销售阶段和交付使用阶段。

第一章:项目决策阶段◆房地产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房地产开发项目经董事会批准初步立项后,转由企业战略发展研究室进行可行性研究。

1、可行性研究的内容可行性研究的根本目的是实现项目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减少或避免投资决策的失误,提高项目开发建设的经济、社会和环境效益。

可行性研究的主要内容有:(1)项目概况;(2)开发项目用地的现场调查及动迁安置;(3)市场分析和建设规模的确定; (4)规划设计影响和环境保护;(5)资源供给及资本运作方案;(6)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7)项目开发模式、组织机构、岗位需求、管理费用的研究;(8)开发建设节点计划;(9)项目经济及社会效益分析;(10)结论及建议。

2、可行性研究小组成员知识组成:经济师、市场分析专家、房地产专家、建筑工程专家、财会师及律师。

3、可行性研究的工作阶段1)投资机会研究。

该阶段的主要任务是对投资项目主要是土地进行初步摸底和意向性谈判,并对投资项目或投资方向提出建议,即在一定的地区和部门内,以自然资源和市场的调查预测为基础,寻找最有利的投资机会。

投资机会研究相当粗略,主要依靠笼统的估计而不是依靠详细的分析。

如果机会研究认为可行的,就可以进行下一阶段的工作。

2)初步可行性研究,亦称“预可行性研究”。

在机会研究的基础上,进一步对项目建设的可能性与潜在效益进行论证分析。

3)详细可行性研究,即通常所说的可行性研究。

详细可行性研究是开发建设项目投资决策的基础,是在分析项目在技术上、财务上、经济上的可行性后作出投资与否决策的关键步骤。

4)项目的评估和决策,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于大中型和限额以上的项目及重要的小型项目,必须经有权审批单位委托有资格的咨询评估单位就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评估论证。

未经评估的建设项目,任何单位不准审批,更不准组织建设。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中,按照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规定,凡应报送项目审批部门审批的,必须在报送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增加有关招标的内容: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重要设备、材料等采购活动的具体招标范围(全部或者部分招标);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重要设备、材料等采购活动拟采用的招标组织形式(委托招标或者自行招标);拟自行招标的,还应按照《工程建设项目自行招标试行办法》(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令第5号)规定报送书面材料;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重要设备、材料等采购活动拟采用的招标方式(公开招标或者邀请招标);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确定的国家重点项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地方重点项目,拟采用邀请招标的,应对采用邀请招标的理由作出说明;4、可行性研究步骤可行性研究按5个步骤进行:(1)项目公司接受委托或集团公司董事会立项;(2)调查研究;(3)方案选择与优化; (4)财务评价和经济评价;(5)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

5、集团公司董事会通过,批准正式立项,项目进入前期开发阶段。

第二章:前期准备阶段一、获取土地使用权。

开发商获取土地使用权的主要方式1)通过行政划拨方式取得;2)旧城改造取得中标地块国有土地使用权;3)转让取得;4)出让方式取得(招标、拍卖、协议出让三种方式);5)联合开发并报有关主管部门立项、审批后取得;6)通过司法裁决取得;7)通过兼并、收购等股权重组方式取得。

开发商获取土地使用权的程序土地使用权有偿出让的方式出让方式是指政府作为国有土地的代表以什么形式或程序将国有土地使用权让与土地使用者。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出让方式有三种:协议、招标、拍卖。

协议出让指土地使用权的有意受让人直接向国有土地的代表提出有偿使用土地的愿望,由国有土地的代表与有意受让人进行一对一的谈判和切磋、协商出让土地使用权的有关事宜的这样一种出让方式。

招标出让是指在指定的期限内,由符合条件的单位或者个人以书面投标形式,竞投某地段土地使用权,由招标人根据一定的要求择优确定土地使用者(即土地使用权受让人)的出让方式。

以招标方式出让土地使用权,不仅要明确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而且要明确投标的效力及招标人在招标期限内应负的责任等。

拍卖又称竞投,有些地方也叫“拍让”。

它是指由土地所有者代表在指定的时间、地点,组织符合条件的土地使用权有意受让人到场,就所出让使用权的土地公开叫价竞投,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土地使用权受让人的一种出让方式。

依照《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建设用地凡属于营利性的商品房开发、旅游、商业、娱乐等用途的,必须通过市土地交易中心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并取得《成交确认书》,然后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开发商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到建管处办理建筑方案报建手续,至地籍处办理土地证登记手续。

属协议出让的,办理土地登记时应提交以下资料:1)《土地出让合同》、《划拨决定书》或转让批文;2)开发商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房地产开发资质;3)属新增建设用地的,应提供《建设用地批准书》;属存量用地的,应提供原土地使用者土地权源资料。

4)1:2000地形图2份;5)加盖了“权属已审核”的宗地图、地籍图各3份6)地上附着物权属证明;7)土地登记申请书;8)土地登记法人代表证明和身份证明;9)土地登记委托书。

土地主管部门(1)土地使用权出让房地管理部门负责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和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需补办出让手续的审核和报批工作,远郊区、县房地局负责办理不足10亩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划拨土地需补办出让手续的审核和报批工作。

(2)土地使用权划拨房地局负责办理10亩以上(含10亩)的城镇建设用地的划拨手续。

区、县房地局负责办理10亩以下的城镇建设用地的划拨手续。

(3)征用土地(征用耕地1000亩以上,其他土地2000亩以上,由政府部门审核后报国务院批准。

征用耕地3亩以上1000亩以下,其他土地10亩以上2000亩以下,由人民政府批准。

征用耕地3亩以下,其他土地10亩以下,由区(县)人民政府批准。

(4)地价评估市房地局负责城近郊区、县土地出让和转让划拨土地需补办出让手续的地价评估工作及评估报告的审查、地价审核和报批工作招标受让土地使用权申请程序(1) 用地者见到招标公告后到指定地点索取招标文件。

(2) 用地者到市或区、县房地局或其它部门了解情况,进行咨询,并到出让地块实地勘察,搜集资料。

(3) 用地者进行投资分析。

(4) 到指定地点办理投资登记,提交企业工商营业执照、法人资格证明、银行资信证明,并按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

(5) 用地者填写投标书寄给指定方进行投标。

(6) 收到中标通知书后,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与市或区、县房地局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按合同的规定支付总地价款的一定比例作为定金。

(7) 按合同的约定支付余款。

付清40%地价款后向市或区、县房地局申领临时国有土地使用证,付清全部地价后向市或区、县房地局申请正式国有土地使用证。

拍卖受让土地使用权申请程序(1) 用地者见到拍卖公告到指定地点索取拍卖文件。

(2) 用地者到市或区、县房地局或其它部门了解情况,进行咨询,并到出让地块实地勘察,搜集资料。

(3) 用地者进行投资分析。

(4) 到指定地点办理竞投登记,提交企业工商执照、法人资格证明、银行资信证明,并按规定缴纳竞投保证金。

(5) 用地者到指定地点领取竞叫牌。

(6) 用地者在规定时间、指定地点到拍卖现场参加竞投。

(7) 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与市或区、县房地局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按规定支付总地价款的一定比例作为定金。

(8) 按合同的约定支付余款。

付清40%地价款后向市或区、县房地局申领临时国有土地使用证,付清全部地价款向市或区、县房地局申领正式国有土地使用证。

属经营性开发用地的,开发商通过招标、挂牌、竞买或协议出让程序取得《成交确认书》。

凭此书办理土地出让或划拨手续,进行土地登记,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二、征地拆迁,申办并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

城市房屋拆迁是对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原有的房屋及其附属物等,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部分进行拆除重建,使城市的整体功能得到改善和提高。

1、拆迁方式:1)政府组织拆迁:主要指通过批租、旧城改造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涉及拆迁2)拆迁人自行拆迁:这是大型房地产公司常用模式,但要申请拆迁许可证。

3)拆迁人委托拆迁:适用开发商缺乏拆迁经验时委托专门从事房屋拆迁工作的单位进行。

2、拆迁的主要内容包括:(1)房屋拆建,如危旧房改造;(2)城市功能、用地布局和空间结构的调整,如居住区、商业区、车站、生活服务设施等公共建筑的建设和改造;(3)环境治理,如扩展绿地、治理污染工程等。

因此,城市房屋拆迁是伴随着城市建设项目进行的,是城市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尤其是旧城改造中的一个重要环节,处于建设项目的前期工作阶段。

3、申办拆迁许可证应提交以下申报资料:1)填写《城市房屋拆迁申请表》一式五份;2)建设项目批准文件;3)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4)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建设用地批准书或划拨决定书)5)拆迁代办单位和评估机构资料。

6)拆迁安置计划和方案;(拆迁红线范围内房屋面积、户数、性质、用途等基本情况;拆迁方式;拆迁期限;还建方式及还建期限;产权清晰的安置用房证明;拆迁补偿资金来源及预算资金额度。

)7)有关金融机构出具的拆迁补偿安置资金证明。

根据《武汉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办法》的规定,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在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对申请审查完毕。

符合条件的,依法收取拆迁管理费(住宅为7元/平方米,非住宅为3元/平方米),颁发房屋拆迁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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