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市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动态管理办法暂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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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实施方案(2篇)

2024年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实施方案(2篇)

2024年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实施方案一、背景和目标: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已经成为推动社会进步和文明素质提升的重要手段和方法。

为进一步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养文明意识和行为习惯,打造文明和谐的工作环境和企业文化,特制定《2024年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本方案旨在促进单位内部文明风尚的建立,提升单位员工的文明素质意识,创建一批以文明、和谐、进步为特征的示范单位。

二、创建范围和时间:(一)范围:本实施方案适用于各类经济性组织、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各类组织。

(二)时间:本实施方案的执行时间为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三、创建工作内容:(一)制定创建标准:根据单位类型和行业特点,制定具体的文明单位创建标准,包括文明工作环境、文明行为规范、文化建设、健康生活等方面。

(二)推进组织建设:成立文明单位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职能部门的责任和任务,制定具体的工作计划和时间表。

(三)加强员工教育培训:开展文明礼仪、职业道德、法律法规等方面的培训活动,提高员工的文明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

(四)营造文明工作环境:加强单位环境的美化和卫生管理,创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五)弘扬文化传统:开展传统文化宣传教育活动,组织丰富多样的文化艺术活动,提高员工的文化素养。

(六)倡导健康生活方式:开展健康生活宣传活动,提倡员工保持良好的作息时间、饮食习惯和体育锻炼。

(七)加强单位管理:建立完善的考核评价机制,对单位和个人的文明表现进行综合评价,激励文明行为的发展。

(八)广泛宣传文明创建:通过单位内部刊物、宣传栏、互联网等多种渠道宣传文明创建的重要性和成果,进一步强化全员参与的意识。

四、创建工作流程:(一)筹备阶段:成立文明单位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职能部门的任务和责任,制定创建计划和时间表。

(二)宣传阶段:通过内部宣传渠道宣传文明单位创建的意义和目标,提高员工的参与度。

(三)培训阶段:开展相关培训课程,提升员工的文明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

2024年创建文明单位工作计划书范文(五篇)

2024年创建文明单位工作计划书范文(五篇)

2024年创建文明单位工作计划书范文为进一步推动我公司文明单位创建工作,促进公司环境面貌、整体效能、社会形象的全面提升,切实增强高速公路管理水平,贯彻落实____,以更好地服务社会,助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并确保在____年底达成创建省级文明单位的既定目标,经党支部深入研讨与细致规划,特制定文明单位创建工作规划如下:一、指导思想本规划坚持以____和____为理论指导,深入贯彻____及省委____精神,以构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核心,紧密遵循省委、省政府及省、市、区文明委的工作部署,秉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的理念,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原则,致力于管理机制的创新与活动载体的探索,围绕中心工作,服务发展大局,凝聚并激励全体员工,共同推动公司全面、健康、持续的发展。

二、整体思路与工作目标以“____”主题教育活动为契机,紧扣运营管理工作核心,致力于提升员工的思想道德、科学文化及健康素质,以优化公司环境、塑造良好企业形象为目标,在稳固“市级文明单位”荣誉的基础上,奋力向“省级文明单位”迈进。

同时,积极响应行业与地方管理要求,加速推进“青年文明号”与“文明示范路”的创建进程,通过创建促进建设,持续提升员工的思想道德水平、文明服务意识及公司的整体管理水平。

具体工作目标包括:(一)强化组织建设,深化“四好”领导班子和“五好”党支部的创建工作。

(二)紧密围绕经营目标,规范收费管理流程,提升服务品质与业务技能,力争实现年底通行费收入达到____万元。

(三)严格遵循《____省级文明单位评选和管理办法的补充规定》,积极开展文明部室与文明员工的争创活动,营造全公司范围内的文明创建浓厚氛围。

(四)针对公司员工年龄结构特点,强化计划生育管理,严格执行国家计划生育政策,树立计划生育模范形象。

(五)深化员工思想道德与文明素质教育,组织学习____颁布的《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及安阳市《市民文明公约》、《文明市民读本》等文件,提升员工文明素养,倡导文明用语,强化文明服务,树立公司文明新形象。

2024年创建文明单位工作计划(6篇)

2024年创建文明单位工作计划(6篇)

2024年创建文明单位工作计划为把我公司文明单位创建工作不断引向深入,达到以创建活动促进职工队伍综合素质的提升,促进企业健康、稳定、加快发展,力争达到文明单位的水平,按照____江西分公司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要求,结合公司实际,现制定____年创建工作要点。

一、切实加强____建设,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的作用。

1、加强____执行力建设。

基层党组织的执行力是____能力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各级党组织要努力提高执行____政策、纪律、制度的能力和水平,提高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水平,提高驾驭局势,促进团结、稳定、发展的能力和水平,提高学习和创新的能力和水平。

各级党组织都要成为上级党组织放心、广大职工群众满意的坚强的政治核心和战斗集体。

2、积极探索建立健全保持____先进性的长效机制,是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的重要内容,是检验教育活动成效的一条重要标准,也是企业改革发展、不断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的内在要求。

同时使____先进性更进一步提高,而从促进____肌体更加健康,促进公司加快发展。

通过认真建立这项机制,使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的____“自觉学习、坚定信念、胸怀全局、心系群众、奋发进取、开拓创新、立足岗位、无私奉献”的先进性得以充分展现。

3、进一步加强____作风建设。

加强党员、干部的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建设,是保证我公司各项任务完成的重要前提条件。

今年要继续把加强作风建设作为工作的重点。

要开展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活动。

要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开展调查研究,认真排查群众中的热点、难点、疑点问题,多为群众排忧解难。

特别注意发现职工群众中的不稳定因素,及时疏导思想、化解矛盾、解决问题。

4、切实加强党组织的自身建设。

各级党组织都要抓好自身的学习和教育,提高自身的素质和能力。

要抓好____基本制度的落实,如____制度,____制度等,不但要按时保质保量的实施,还要在内容上、方法上、形式上有所创新,增强活动的吸引力。

文明单位管理暂行办法

文明单位管理暂行办法

文明单位管理暂行办法《文明单位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文明单位的日常管理,使文明单位建设活动制度化、经常化、科学化,特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本暂行办法是根据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一起抓的原则,结合我省开展文明单位建设活动的实践和实施管理的经验制定的。

第三条本暂行办法由各级党委、政府及其领导下的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组织实施。

第四条实施本办法要密切联系本地实际,因地制宜,并力求有所创新。

第二章文明单位第五条文明单位是在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中取得突出成绩,经过群众评议和主管部门考核、评选,由县以上(含县,下同)党委和政府审核批准、命名的单位。

第六条文明单位称号是我省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的最高荣誉称号。

第七条文明单位包括:文明县城、文明乡(镇)、文明村和被命名的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城市街道居委会。

第八条文明单位的级别分为:省级文明单位、地(市)级文明单位、县(市、区)级文明单位。

第九条文明单位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一)认真贯彻执行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模范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规章,按时完成党委和政府交付的任务。

(二)实行科学管理,不断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工作成绩和主要生产指标的完成情况稳居于当地或同行业前列,事故发生率低于国家规定标准。

(三)重视干部、群众素质的提高,经常进行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法律常识教育,有坚强的思想政治工作,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好,文化教育设施比较完善,并能很好地发挥作用。

(四)基层民主制度健全,民主气氛浓厚,群众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能力较强,能够参与本单位重大问题的决策和一些日常事务的管理。

(五)具有良好的社会风气,有第一流的服务态度和服务质量,无重大刑事案件,无计划外生育,大办婚丧和赌博、封建迷信现象能得到有效制止。

(六)重视环境的综合治理和保护,坚持净化、绿化、美化制度,成效显著。

第三章文明单位的评选和命名第十条凡符合文明单位基本条件的下列单位均可参加评选:(一)县城、乡、镇、行政村、党政群机关、企业(包括职工在百人以上、固定资产在百万元以上的乡镇办、村办企业和私营、大中型中外合资企业)、事业单位、街道居委会;(二)中央和国家机关驻我省的企业、事业单位;(三)中国人民解放军驻我省的军工单位;(四)中国人民解放军河北省军区及所属各军分区、警备区、人民武装部的单位;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河北省总队所属各支队、中队。

龙岩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龙岩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龙岩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一条为了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和促进公民养成文明行为习惯,提升社会文明程度,推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文明行为促进及其相关工作,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本条例所称文明行为,是指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符合社会主义道德要求,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循公序良俗,引领社会风尚,有益于他人和社会的言行举止。

第四条文明行为促进工作应当坚持法治与德治相结合,发挥公民主体作用,遵循政府主导、社会参与、重在养成、奖惩并举的原则。

第五条市、县(市、区)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统一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的文明行为促进工作。

市、县(市、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指导机构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文明行为促进工作,履行下列职责:(一)拟定文明行为促进工作规划、计划;(二)建立健全精神文明建设目标责任制和考评制度;(三)指导、协调、检查、考核和通报文明行为促进工作;(四)督促有关单位查处不文明行为;(五)总结推广文明行为先进典型和经验;(六)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六条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将文明行为促进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加强文明行为促进工作基础设施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将文明行为促进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建立健全文明行为促进工作长效机制,推动文明行为促进工作科学化、制度化和常态化。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文明行为促进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按照上级人民政府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指导机构要求,做好本辖区内的文明行为促进工作。

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应当协助做好文明行为促进工作。

第七条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社会组织应当积极参与文明行为促进工作。

各级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校园、文明社区、文明家庭应当在文明行为促进工作中发挥榜样表率作用。

第八条公民应当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社会责任、家庭责任,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市民文明公约、村(居)规民约、管理规约、学生守则等文明行为规范,遵循公序良俗,传承红色基因,弘扬传统美德,养成良好的文明行为习惯。

2024年创建市级文明单位规划方案

2024年创建市级文明单位规划方案

2024年创建市级文明单位规划方案2024年市级文明单位创建工作规划方案一、背景和意义当前,我市正处于快速发展的阶段,经济实力不断增强,城市形象逐渐提升。

为了更好地促进社会文明进步,打造一批文明单位,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市级文明单位的创建不仅可以树立文明风尚、树立行业榜样,还可以激发全市文明建设的热情,推动市民素质提升,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二、目标和任务1. 制定市级文明单位创建工作方案,明确创建目标和任务,建立健全的工作机制和组织保障体系。

这是市级文明单位创建工作的基本要求,也是推动工作顺利开展的前提。

2. 加强宣传引导,引导广大单位和机构自觉参与市级文明单位创建活动,树立“文明单位、文明城市”意识,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

只有通过宣传引导,才能激发全社会积极性,推动市级文明单位创建工作顺利进行。

3. 深入开展文明单位创建评选工作,着力打造一批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市级文明单位,引导其他单位向优秀单位看齐,形成齐抓共建的良好氛围。

4. 做好市级文明单位创建考核工作,建立完善的考核机制和激励机制,确保创建工作的顺利进行和有效实施。

只有有力的考核和激励,才能推动市级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向前发展。

三、重点工作1. 完善市级文明单位创建评选办法,明确评选标准和程序,建立科学公正的评审机制,确保评选工作的公开透明。

2. 加强对市级文明单位创建活动的指导和监督,建立健全的督导制度,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确保创建工作的顺利进行。

3. 开展市级文明单位创建宣传报道活动,发挥传媒的作用,广泛宣传市级文明单位创建工作的成果和亮点,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推动市级文明单位创建工作的开展。

4. 加强市级文明单位创建工作的统筹协调,充分发挥市级文明单位创建领导小组的作用,做好相关部门的配合和支持工作,确保市级文明单位创建工作的整体推进。

五、总结和展望通过市级文明单位创建工作的开展,不仅可以树立市民文明形象,加强单位文明建设,还可以促进全市文明建设的深入推进,为城市的繁荣发展提供有力的支撑。

2024年创建市文明单位工作计划(2篇)

2024年创建市文明单位工作计划(2篇)

2024年创建市文明单位工作计划市文明单位工作计划(2024年)一、工作目标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创建文明城市的要求,我市明确了今年创建市文明单位的工作目标:全面推动单位文化建设,突出道德素质提升和员工文明行为培养,形成良好的工作环境,为创建文明城市做出积极贡献。

二、重点工作1. 加强内部文化建设(1)制定并实施单位文化建设方案,明确核心价值观和文化建设目标,引导员工形成共同价值观念。

(2)组织开展员工文化素质培训,提升员工的道德情操和业务能力,注重员工职业道德和职业素养的培养。

(3)加强内部文化建设的宣传和教育,组织开展文化活动,搭建员工沟通交流的平台,营造积极向上的工作氛围。

2. 加强外部文化交流(1)积极参与市级文化活动,加强与市文化单位的合作,开展文化交流,丰富员工的文化生活。

(2)在单位周边社区开展文化志愿者活动,为居民提供文化娱乐服务,增强单位与社区的联系和影响力。

(3)加强对外宣传工作,展示单位的文化特色和形象,提升单位的知名度和美誉度。

3. 打造文明工作环境(1)建立健全文明单位评价体系,制定文明行为规范,加强对员工的文明行为培训和引导。

(2)加强单位的环境整治,提升单位的硬件设施和服务水平,为员工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3)组织开展文明交通创建活动,加强对员工的交通安全教育,倡导绿色出行和文明驾驶。

4. 加强文明扶贫工作(1)积极响应国家扶贫政策,参与到扶贫工作中去,通过帮扶企业,开展就业培训,为贫困地区提供就业机会。

(2)开展精准帮扶活动,制定扶贫方案,帮助贫困户稳定增收,推动贫困地区脱贫致富。

(3)开展扶贫宣传工作,组织员工参观贫困地区,深入了解贫困问题,增强员工的社会责任感。

三、工作措施1. 加强领导力量。

成立市文明单位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分工,提供保障和指导。

2. 组织开展培训。

邀请专家学者授课,开展员工文化素质培训和文明行为培训。

3. 开展宣传教育。

制作文明单位宣传册,组织开展讲座、展览和文化活动,提升单位的文化影响力。

文明单位创建档案管理制度

文明单位创建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文明单位创建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档案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安全性,提高档案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国家有关档案管理的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文明单位创建过程中产生的各类档案资料的管理。

第三条文明单位创建档案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真实性:档案资料应客观、真实地反映文明单位创建活动的过程和成果;(二)完整性:档案资料应全面、系统地反映文明单位创建活动的各个方面;(三)安全性:确保档案资料不丢失、不损坏、不泄密;(四)规范性:档案资料的管理应符合国家档案管理的有关标准和规定。

第二章档案资料范围第四条文明单位创建档案资料范围包括:(一)创建工作计划、实施方案、总结报告等文件;(二)创建活动相关会议记录、照片、视频等资料;(三)创建工作过程中产生的文件、通知、通报等;(四)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取得的荣誉证书、奖牌、奖状等;(五)其他与文明单位创建相关的资料。

第三章档案资料收集与整理第五条档案资料收集:(一)各相关部门应按照创建工作要求,及时、准确地收集相关档案资料;(二)对收集到的档案资料进行审核,确保其真实性和完整性;(三)对重要档案资料进行备份,确保其安全性。

第六条档案资料整理:(一)按照档案资料的性质、时间、类别等进行分类;(二)对档案资料进行编号、登记,建立档案目录;(三)对档案资料进行装订、归档,确保其有序存放。

第四章档案资料保管与利用第七条档案资料保管:(一)档案资料应存放在符合国家档案保管标准的档案室;(二)档案室应配备必要的防火、防盗、防潮、防虫等设施;(三)档案资料应定期进行检查、维护,确保其完好无损。

第八条档案资料利用:(一)档案资料仅限于工作需要,不得随意借阅、复制;(二)借阅档案资料应办理借阅手续,登记借阅人、借阅时间、归还时间等信息;(三)档案资料利用过程中,应确保其安全,不得损坏、遗失。

第五章档案资料销毁第九条档案资料销毁:(一)对不再具有保存价值的档案资料,经批准后方可销毁;(二)销毁档案资料前,应进行鉴定、登记,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三)销毁档案资料时,应采用符合国家规定的销毁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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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岩市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动态管理办
法暂行
1
2020年4月19日
岩文明办[ ]101号
关于印发修订后的《龙岩市文明单位创立工作
动态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
各县(市、区)委文明办,全市市级以上各文明单位(学校、村镇):《龙岩市文明单位创立工作动态管理办法(试行)》(岩文明委[ ]14号)下发后,各县(市、区)委文明办认真组织实施文明单位的动态管理,促进了各级文明单位(学校、村镇)开展日常创立工作的常态化,较好地规范了文明单位的日常管理。

现根据《福建省精神文明创立活动管理办法》(闽文明委[ ]10号)关于“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实行动态管理”、“先进荣誉称号所在地方、单位日常工作的指导监督,按照谁推荐谁负责的原则,由所在市、县、区文明委负责”的精神,将《龙岩市文明单位创立工作动态管理办法》重新修订下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龙岩市文明单位创立工作动态管理办法(暂行)》
中共龙岩市委文明办
12月30日
主题词:精神文明文明单位动态管理通知
抄送:省委文明办,市文明委主任、副主任。

3
2020年4月19日
龙岩市文明单位创立工作动态管理办法(暂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推进群众性精神文明创立活动的蓬勃开展,推进文明单位在创立工作中开拓创新与提升活力,充分发挥文明单位(村镇、学校,下同)在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和生态文明建设中的示范带动作用,提升文明单位创立质量,规范文明单位的日常管理、考评、推荐、表彰工作,根据《福建省精神文明创立活动管理办法》的精神,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最新一届命名表彰的中央、省、市级文明单位(村镇、学校)和申报创立下一届各级文明单位的各有关单位,不适用于被“一票否决”的创立单位。

第三条龙岩市、各县(市、区)文明委及各行业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按照谁推荐谁负责的原则,对符合上述第二条规定对象的有关单位实施创立工作动态管理。

管理中要突出加强对创立工作的督促、检查,帮助创立单位解决工作中的实际问题,及时总结推广先进经验,推动创立工作向纵深发展。

对创立指导思想明确、工作措施有力、常抓不懈、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成效显著的创立单位予以奖励记分(正分);对创立工作不重视、不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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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4月19日
实,消极被动、工作滑坡、群众不满意的创立单位予以告诫记分(负分)。

第四条市文明委可根据上级文明委的部署对市级以上文明单位进行届中复查,也可委托县(市、区)文明委对所管理的文明单位进行届中复查。

对工作停滞不前、出现突出问题的,给予必要的批评警告,限期整改;对工作严重滑坡、出现重大问题的查明情况,进行通报批评、限期整改,整改不力的取消当届文明单位申报资格。

第五条本办法由市、县(市、区)两级文明办负责实施。

为配合动态管理办法的实施,制定文明单位动态管理记分卡(附文件后)。

第二章奖励记分
第六条每项(次)奖励记分的分值,依据创立成效的大小分等级记分。

第七条创立单位符合下列细目者,每项(次)奖励记1——4分(国家级4分、省部级3分、市厅级2分、县处级1分);特别显著者,每项(次)记2——5分(国家级5分、省部级4分、市厅级3分、县处级2分):
㈠单位综合性工作受到市级以上部门表彰的(该项为特别显著);
㈡创立文明单位等工作做法和经验在市级以上报刊、电视媒体刊播、县
级以上会议交流或各级文明委所属刊物刊登推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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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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