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实施方案
工作方案:推进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实施方案

推进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实施方案为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X〕74号)精神,推动全省基层公共文化资源有效整合和统筹利用,提升基层公共文化设施建设、管理和服务水平,现就推进全省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X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以保障群众基本文化权益为根本,强化资源整合,创新管理机制,提升服务效能,因地制宜推进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把服务群众同教育引导群众相结合,把满足需求同提高素养相结合,促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使基层公共文化服务得到全面加强和提升,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X崛起X振兴富民强省提供强大精神动力和文化支撑。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导向,服务大局。
发挥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在宣传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X优秀传统文化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推动人们形成向上向善的精神追求和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用先进文化占领基层文化阵地。
2.以人为本,对接需求。
把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群众满意度作为检验工作的首要标准,建立健全群众需求反馈机制,促进供需有效对接,真正把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成服务基层、惠及百姓的民心工程。
3.统筹计划,共建共享。
从城乡基层实际出发,发挥基层政府的主导作用,加强计划指导,科学合理布局,整合各级各类面向基层的公共文化资源,促进优化配置、高效利用,形成合力。
4.因地制宜,分类指导。
综合考虑不同地方的经济发展水平、文化特点和自然条件等因素,坚持试点先行,及时总结建设经验,发挥典型示范作用,推动形成既有共性又有特色的建设发展模式。
5.改革创新,提升效能。
围绕建设、管理、使用等关键环节,改革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创新基层公共文化服务的内容和形式,鼓励社会参与和群众自我服务,提高综合服务效益。
综合文化站和村(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建设提升工作方案

综合文化站和村(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建设提升工作方案一、背景与目标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人民群众对精神文化生活的需求日益增长。
为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文化需求,提升基层公共文化服务能力,我们计划对综合文化站和村(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进行建设提升。
目标是打造集文化娱乐、教育培训、信息交流于一体的综合性文化服务平台。
二、工作原则1.坚持以人为本,关注群众需求,充分发挥文化站和服务中心在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指数中的作用。
2.坚持创新驱动,运用现代科技手段,提升文化站和服务中心的服务质量和水平。
3.坚持因地制宜,结合各地实际,打造具有地方特色的文化服务平台。
三、建设内容1.基础设施建设(1)提升文化站和服务中心的硬件设施,包括场馆面积、功能分区、设施设备等。
(2)加强信息化建设,配置多媒体设备、网络设施等,实现线上与线下服务的有机结合。
2.文化活动策划(1)举办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包括文艺演出、书画展览、讲座培训等。
(2)结合地方特色,开展民俗文化活动,传承和弘扬优秀传统文化。
3.教育培训服务(1)开展各类教育培训活动,如职业技能培训、家庭教育、老年人养生等。
(2)充分利用文化站和服务中心资源,为社区居民提供免费或低收费的教育培训服务。
4.信息交流平台(1)搭建信息交流平台,发布文化资讯、活动预告等。
(2)开展线上线下互动,促进居民之间的沟通交流。
四、实施步骤1.调研分析阶段(1)深入了解综合文化站和村(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的现状,分析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2)广泛征求居民意见,了解他们的文化需求。
2.规划设计阶段(1)根据调研分析结果,制定综合文化站和村(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建设提升方案。
(2)组织专家对方案进行论证,确保其可行性和实用性。
3.实施阶段(1)按照设计方案,有序推进综合文化站和村(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的建设提升工作。
(2)加强项目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
4.督导评估阶段(1)对建设提升工作进行定期督导,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陕政办发〔2016〕31号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正文:----------------------------------------------------------------------------------------------------------------------------------------------------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陕政办发〔2016〕30号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陕西省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6年4月15日陕西省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4号),进一步加强基层文化建设,结合我省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和工作目标(一)总体思路。
按照以人为本、正确导向、统筹规划、共建共享、因地制宜、改革创新的原则,以保障群众基本文化权益为目标,紧密结合美丽乡村和新型城镇化建设,统筹推进乡镇(街道)、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把服务群众、满足需求同教育引导群众、提高群众素养结合起来,促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使基层公共文化服务得到全面加强和提升。
(二)工作目标。
以有场所、有展示、有活动、有队伍、有机制等为标准,到2020年,全省的乡镇(街道)、村(社区)普遍建成集宣传文化、党员教育、科学普及、普法教育、体育健身等功能于一体,资源充足、设备齐全、服务规范、保障有力、群众满意度较高的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推动基层文化建设上新台阶。
二、主要任务(一)加强基本设施建设。
1建设原则。
不搞大拆大建,采取盘活存量、调整置换等建设方式,凡现有设施能满足需求的,一律不再扩建、新建。
推进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实施方案(最新)

推进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的指导意见》(x〔x〕74号)和《x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的指导意见》(x〔x〕73号)精神,进一步推进基层公共文化资源有效整合和统筹利用,提升基层公共文化设施建设、管理和服务水平,更好地保障基层群众基本文化权益,现就推进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x和xx、x、x全会精神,以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为目标,以保障群众基本文化权益为根本,以强化资源整合、创新管理机制、丰富文化供给、提升服务效能为重点,因地制宜推进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促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把服务群众同教育引导群众结合起来,把满足需求同提高素养结合起来,使基层公共文化服务得到全面加强和提升,为建设开放、富裕、和谐、美丽新x,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和文化支撑。
(二)工作目标。
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文化指标相衔接,在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成果的基础上,根据“整合资源、综合利用、共建共享、统一管理、提升效能、服务群众”的原则,到x年,全区所有乡镇(街道)和村(社区)普遍建成集宣传思想教育、文化知识传播、文体娱乐活动、民俗文化传承创新、法制科教普及为一体,资源充足、设备齐全、服务规范、保障有力的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形成一套符合实际、运行良好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建立一支扎根基层、专兼职结合、综合素质高的基层文化队伍,实现基层公共文化设施标准化、管理服务队伍编配规范化、城乡区域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使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成为党和政府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成为基层党组织凝聚、服务群众的重要载体。
二、建设任务(一)巩固深化农村建设成果到x年完成5个乡镇文化大戏台建设目标任务,配备必要的设施设备,方便村民看戏演戏,活跃群众文化生活。
基层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建设方案

基层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建设方案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人们对于文化素质的要求也越来越高。
作为一个国家,文化的发展也是国家软实力的体现。
为了满足公众的文化需求,不仅有必要加大文化产业的投入力度,还需要建设基层综合文化服务中心,以满足群众对于文化服务的多元化需求。
一、建设目标基层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建设的目标是提升群众的生活质量和幸福感,满足他们不同层次、不同需求的文化需求,极大地丰富群众的精神生活。
同时,通过中心建设,使得文化服务的传递更加快捷、高效和便捷,更好地促进了文化产业的发展和文化软实力的提升。
二、管理架构基层综合文化服务中心的管理架构应该完善,包括中心领导小组、文化服务部门、文化交流部门和文化产业部门。
中心领导小组负责整体规划和管理,文化服务部门负责文艺演出、基层文化活动等服务,文化交流部门负责国际文化交流、文化交流活动等工作,文化产业部门负责文化产业的发展和项目策划。
各部门应该相互协作,保证中心工作流畅运作。
三、服务内容基层综合文化服务中心的服务内容应该全面、多元化。
服务内容包括:文艺表演、文化讲座、文化交流、展览展示、博物馆等文化活动和资源,以及分享会、课程培训、志愿者培训等各种文化进修活动,满足不同年龄、不同类别、不同兴趣的群众的需求。
同时,中心应该根据当地文化特点和发展需求,引入特色的文化项目和活动。
四、人员配置基层综合文化服务中心的人员配置是保证中心运作顺利的重要保障。
在中心领导小组之下,应该配备文化服务、交流、产业等部门的专业人员。
中心的文艺演出和展览策划也必须具有专业性的人员。
此外,中心也需要招收一定数量的志愿者,他们可以提供各种服务和支持,参与到中心的各项工作中。
五、场地建设基层综合文化服务中心的场地建设非常重要。
场地需要选在相对方便、通达和交通便捷的地方,并应该拥有合适的面积和设备。
中心场地应该包括:展示、演出和活动的场地,仓库和货运场地,办公室和会议室等,以保证不同工作的有序开展。
推进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实施方案(最新)

推进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的指导意见》(x〔x〕74号)和《x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的指导意见》(x〔x〕73号)精神,进一步推进基层公共文化资源有效整合和统筹利用,提升基层公共文化设施建设、管理和服务水平,更好地保障基层群众基本文化权益,现就推进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x和xx、x、x全会精神,以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为目标,以保障群众基本文化权益为根本,以强化资源整合、创新管理机制、丰富文化供给、提升服务效能为重点,因地制宜推进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促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把服务群众同教育引导群众结合起来,把满足需求同提高素养结合起来,使基层公共文化服务得到全面加强和提升,为建设开放、富裕、和谐、美丽新x,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和文化支撑。
(二)工作目标。
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文化指标相衔接,在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成果的基础上,根据“整合资源、综合利用、共建共享、统一管理、提升效能、服务群众”的原则,到x年,全区所有乡镇(街道)和村(社区)普遍建成集宣传思想教育、文化知识传播、文体娱乐活动、民俗文化传承创新、法制科教普及为一体,资源充足、设备齐全、服务规范、保障有力的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形成一套符合实际、运行良好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建立一支扎根基层、专兼职结合、综合素质高的基层文化队伍,实现基层公共文化设施标准化、管理服务队伍编配规范化、城乡区域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使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成为党和政府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成为基层党组织凝聚、服务群众的重要载体。
二、建设任务(一)巩固深化农村建设成果到x年完成5个乡镇文化大戏台建设目标任务,配备必要的设施设备,方便村民看戏演戏,活跃群众文化生活。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点镇综合文体中心建设项目试点方案的通知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点镇综合文体中心建设项目试点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陕西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0.09.29•【字号】陕政办发[2010]105号•【施行日期】2010.09.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村镇建设正文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点镇综合文体中心建设项目试点方案的通知(陕政办发〔2010〕105号)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重点镇综合文体中心建设项目试点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二○一○年九月二十九日重点镇综合文体中心建设项目试点方案为支持重点镇加快城镇化建设步伐,促进公共文化资源共建共享,全面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水平,省上拟集中财力、聚集资源,在镇域常住人口5万人以上重点镇试点“重点镇综合文体中心”建设项目。
为确保项目顺利实施,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着眼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文化需求,以“完善服务条件、提高服务能力”为重点,按照“规划先行、满足需求、适当超前、资源整合”的思路,通过新老项目衔接、原有资源和新建资源互补、运行管理机制和长效服务机制同步建设,将重点镇综合文体中心打造成为活动丰富、功能完善、特色突出、辐射性强的公共文化服务阵地。
二、建设目标通过重点镇综合文体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到2012年,在镇域常住人口5万人以上重点镇,建成具备培训、演出、比赛、娱乐、健身、科普等综合服务功能的文化体育活动中心,培育一批群众文体活动指导员、带头人,建立规范的跟踪管理机制和服务群众文体活动的长效机制,实现各类文艺和体育活动常年开展,满足群众文体活动需求。
三、建设内容根据小城镇文体活动特点和需求,重点镇综合文体中心项目重点建设以下内容:(一)综合文化体育中心。
面积800平方米-1500平方米。
包括:1.多功能活动厅。
推进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实施方案

推进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实施方案推进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实施方案一、概述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文化服务的需求日益增长。
为了满足人民群众对于文化活动的多样化需求,推进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的建设成为一项重要任务。
本方案旨在以提供全面多样的文化服务为目标,推进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的建设。
二、建设目标1. 通过建设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满足人民群众对于文化服务的多样化需求,提升群众的文化素质。
2. 构建良好的文化创作、传播、交流平台,推动本地区文化产业的发展和繁荣。
3. 提高文化服务机构的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提升文化服务水平。
三、建设内容1. 建设一流的场馆设施:包括建设剧院、音乐厅、图书馆、展览馆、文化广场等,提供全方位的文化空间。
2. 组织丰富多样的文化活动:包括举办文艺演出、音乐会、展览、讲座、培训等活动,吸引人民群众参与,满足不同人群的文化需求。
3. 建设优质的文化资源库:建立图书馆、音像资料库、文化遗产等各类文化资源库,提供便捷的文化资源查询和借阅服务。
4. 推动文化产业发展:通过与文化创作者、艺术院校和文化企业的合作,促进文化创作与商业化发展相结合,推动本地文化产业的发展和繁荣。
四、实施步骤1. 制定详细的规划设计方案: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制定文化服务中心的规划设计方案,包括场馆规划、设备采购、文化活动计划等。
2. 筹措资金:通过政府投资、社会资金和文化创意产业等多种途径筹措资金,确保文化服务中心的建设资金充足。
3. 建设场馆设施:按照规划设计方案,进行场馆设施的建设,确保设施的质量和功能满足人民群众的需求。
4. 完善服务机制:建立健全文化服务机构的管理体制和服务机制,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
5. 吸引优质文化资源:通过与文化创作者、艺术院校和文化企业等的合作,引进优质的文化资源,提供丰富多样的文化活动。
6. 加强宣传推广:通过多种渠道和方式,宣传推广文化服务中心的建设成果和文化活动,提高人民群众的参与度和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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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4号),进一步加强基层文化建设,结合我省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和工作目标
(一)总体思路。
按照以人为本、正确导向、统筹规划、共建共享、因地制宜、改革创新的原则,以保障群众基本文化权益为目标,紧密结合美丽乡村和新型城镇化建设,统筹推进乡镇(街道)、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把服务群众、满足需求同教育引导群众、提高群众素养结合起来,促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使基层公共文化服务得到全面加强和提升。
(二)工作目标。
以有场所、有展示、有活动、有队伍、有机制等为标准,到2020年,全省的乡镇(街道)、村(社区)普遍建成集宣传文化、党员教育、科学普及、普法教育、体育健身等功能于一体,资源充足、设备齐全、服务规范、保障有力、群众满意度较高的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推动基层文化建设上新台阶。
二、主要任务
(一)加强基本设施建设。
1建设原则。
不搞大拆大建,采取盘活存量、调整置换等建设方式,凡现有设施能满足需求的,一律不再扩建、新建。
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文体中心)重在整合提升,对个别未建成的集中建
设。
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主要依托现有村(社区)组织活动场所、文化活动室、闲置中小学校、新建住宅小区公共服务配套设施等,在明确产权归属、保证服务接续的基础上进行集合建设,并配备相应器材设备。
2建设标准。
根据城乡人口发展和分布,按照均衡配置、规模适当、经济适用、节能环保等要求,合理规划建设。
各市、县(区)政府要参照《陕西省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指导标准》(见附件),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建设标准。
3建设内容。
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文体中心)按照原有《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标准(建标160-2012)》完善补缺,并增建室外文体广场和文化舞台(戏台)。
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按照《陕西省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指导标准》建设。
4建设责任。
县(区)政府在建设中承担主体责任,要实事求是地确定改造和增量建设任务,把各地各类面向基层的公共文化资源纳入到支持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发展上来。
各相关部门要立足职责,分工合作,加强协调指导,共同推动工作落实。
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由市、县(区)统筹规划,乡镇(街道)组织推进,村(社区)负责管理运行。
5完成时限。
到2018年底,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文体中心)建成率达100%,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成率达70%。
到2020年10月全面完成建设任务,实现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文体中心)、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全覆盖。
建设周期内,年度建设计划由县(区)政府确定。
(二)健全公共服务项目和内容。
1科学设立基本服务项目。
各县(区)政府按照《国家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指导标准(2015—2020年)》和《陕西省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实施标准(2015-2020年)》,结合当地实际,制定本地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基本服务项目目录,重点围绕读书看报、广播影视、文艺演出、文体活动、展览展示、教育培训、道德讲堂等方面,科学设置具体服务项目“菜单”,采取“订单”服务方式,确保供需有效对接。
将各地各类分布在基层不同部门、分散孤立、用途单一的公共文化资源有效整合,实现人、财、物统筹使用。
将基本文化服务功能与党员教育、科学普及、普法教育、体育健身、养老助残、妇儿关爱等公共服务职能结合起来,使中心成为基层公共服务重要阵地。
2丰富公共服务内容。
综合运用阵地服务、流动服务、数字服务等形式,提升公共文化服务品质和效能。
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学习和中国梦主题教育实践,推进文明村镇、文明社区创建和民风“十个一”建设,引领社会文明风尚。
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展览展示、传统体育比赛等民俗活动,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
开展全民阅读、艺术普及、法治文化教育、科学普及和就业技能培训等,提高群众综合素质。
加大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力度,拓宽社会供给渠道,丰富基层公共文化服务内容。
3组织引导群众文体活动。
支持群众依托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兴办读书社、书画社、乡村文艺俱乐部,组建演出团、健身团队等。
结合传统节日、节庆活动等,组织开展读书征文、文艺演出、经典诵读、电影观赏、摄影比赛、体育健身等文体活动。
加强对广场舞等群众文体活动的引导,推进广场文化健康、规范、有序发展。
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组织要以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为载体开展
职工文化交流、青少年课外实践和妇女文艺健身培训等文体活动。
4创新服务方式和手段。
推动数字文化资源向基层延伸,提供数字图书馆、数字文化馆和数字博物馆等文化服务。
推进县域内公共图书馆、文化馆总分馆制,整合农家书屋资源,设立公共图书馆基层服务点,纳入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管理和使用。
广泛开展流动文化服务,把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成流动服务点,积极开展文化进社区、进农村和区域文化互动交流活动。
鼓励各类文化机构、文艺团体与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结对子”,开展帮扶活动。
为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农民工和农村留守妇女儿童等群体提供有针对性的文化服务。
吸纳有奉献精神和文体技能的群众在城乡社区开展志愿服务活动。
实行错时开放,提高利用效率。
(三)完善管理制度。
1政府主导,社会参与。
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立政府主导、各相关部门指导、村(社区)自我管理的工作机制。
破除政府包办模式,转向多方共管、各方共赢。
鼓励支持企业、社会组织和其他社会力量,通过直接投资、赞助活动、捐助设备、资助项目、提供产品和服务,以及采取公益创投、公益众筹等方式,参与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管理。
在城市探索开展社会化运营试点,通过委托或招投标等方式吸引有实力的社会组织和企业参与基层文化设施的运营。
2群众参与,广纳民意。
在村(社区)党组织的领导下,发挥村委会和社区居委会的群众自治组织作用,引导城乡居民积极参与中心的建设使用,加强群众自主管理和自我服务。
健全民意表达机制,开展形式多样的民主协商,对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发展
的重要事项,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建议,保证过程公开透明,接受群众监督。
3建章立制,强化管理。
结合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建设,重点围绕功能定位、运行方式、服务规范、人员管理、经费投入、绩效考核、奖惩措施等重点环节,建立健全标准体系和内部管理制度。
严格安全管理制度,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三、实施步骤
(一)制定方案(2016年4月—2016年5月)。
各市、县(区)政府要在深入调研、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结合本地“十三五”规划,制定落实方案和具体建设计划。
(二)动员部署(2016年6月)。
全省各级政府要对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做好任务分工,落实工作责任。
(三)试点示范(2016年7月—12月)。
在关中、陕北、陕南地区进行试点,探索符合各地实际、具有推广价值的建设模式。
(四)全面推开(2017年1月—2020年10月)。
各地按照具体落实方案和建设标准,全面推开建设工作。
(五)评估验收(2020年11月—12月)。
成立验收小组,对全省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并形成总结报告。
四、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
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协调组要充分发挥协调作用,加强督促指导,扎实推进建设工作。
市、县(区)政府要高度重视基层综
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工作,结合农村社区建设、扶贫开发、美丽乡村建设等,抓紧制定具体落实方案。
(二)资金保障。
各市、县(区)政府要统筹使用乡村建设、文化体育、科技教育、扶贫开发等资金,支持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
鼓励和引导社会资金参与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
省级财政将统筹安排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通过转移支付对革命老区、贫困地区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设备购置和提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所需资金予以补助,同时对试点地区和绩效评价结果优良的县(区)予以奖励。
具体补助奖励办法另行制定。
(三)人员保障。
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文体中心)要按照有关规定配齐工作人员。
鼓励民间艺人、文化能人、“农村基层人才队伍振兴计划”服务人员、大学生村官、志愿者等专兼职从事中心管理服务工作。
加强基层文化队伍培训,乡镇(街道)、村(社区)文化专兼职人员每年参加集中培训时间不少于5天。
(四)强化考核。
全省将建立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动态监测机制,加强督促检查,及时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对建设进度缓慢、群众满意度差的进行通报批评,并将此项工作纳入各市公共文化服务考核指标。
各市、县(区)政府也要建立相应督查机制,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