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行为奖惩条例
公司员工奖惩条例与规定,员工奖励与处罚标准执行细则

公司员工奖惩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强化员工的日常管理,落实公司规章制度,充分调动和发挥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加强员工的职业道德,维护公司正常的工作秩序,提升工作效率,依据公司实际状况,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应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二章奖励第三条员工奖励分为以下四种:(一)嘉奖:每次给予200-500元奖金。
(二)记功:每次给予500-1000元的奖金。
(三)大功:每次给予1000-3000元的奖金(四)特别奖励:一次性给予假设干元奖金。
第四条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予以嘉奖:(一)品行端正,工作勤奋,能适时完成重大或特别任务者;(二)拾金不昧〔价值三百元以上〕者;(三)服务热情,有特别成绩者;(四)为公司争得荣誉者;(五)从事艰难工作成绩特别者。
第五条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予以记功:(一)对技术或管理制度提出改善建议,经采纳施行,卓有成效者;(二)节约物料或对废料充分有效利用有特别业绩者;(三)遇有事故灾难,勇于负责,不畏艰险者;(四)检举损害公司利益者;(五)发现使命外事故,予以报告或妥善处理者。
第六条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予以记大功:(一)遇有意外事故或灾害,奋不顾身,不避危难,使公司减少或降低损失者。
(二)为维护其他公司财物或员工人身安全,不畏艰险,确有功绩者;(三)维护公司重大利益,避免重大损失者。
(四)有其他特别业绩或贡献者。
第七条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予以特别奖励或晋级:(一)研究发明成果对公司确有贡献,使成本降低,利润增加者。
(二)对公司有特别贡献者。
(三)一年内记大功二次者。
第三章处罚第八条员工惩处分为五种:(一)警告:每次扣发100-200元的工资。
(二)记过:每次扣发200-500元的工资。
(三)记大过:每次扣发500-1000元的工资。
(四)降级:相应核减薪金待遇。
(五)辞退:予以解雇。
第九条有以下状况之一者,予以警告:(一)未通过许可,擅自在公司内推销商品者;(二)因个人过失导致工作失误,情节稍微者;(三)妨害工作或团体秩序,情节稍微者;(四)不服从主管人员工作安排,情节稍微者;(五)不遵守着装或工作证佩戴规定者。
公司员工奖惩制度规定(精选3篇)

公司员工奖惩制度规定(精选3篇)公司员工奖惩制度规定篇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职工行为,强化职工遵纪守法的自觉性,营造良好的企业文化,打造高效的团队精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国发[19__]59号《企业职工奖惩条例》精神,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作为对公司职工进行激励和约束的主要依据。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全体职工。
第二章职工奖励第三条奖励的项目分为个人荣誉奖、成果奖、其他奖三类。
第四条个人荣誉奖项:(一)企业劳动模范、优秀管理者和优秀员工:在一个年度内出色地完成本职工作或多次受到嘉奖的职工,根据公司工会每年颁发的文件精神组织评选,可获得年度劳动模范、优秀管理者或优秀员工荣誉称号并记入个人档案。
(二)书面嘉奖:1、在对外服务和协调工作中,为公司带来良好社会声誉引起社会良好反响的;2、妥善处理突发事件,避免事故,或见义勇为、保护国家财产的;3、一贯服从领导,恪尽职守,爱岗敬业,为公司做出突出贡献的;4、工作主动性强,常提合理化建议,为公司创造效益的。
由总经理提名或单位申报,经总经理办公会通过后,颁发书面嘉奖证书并记入个人档案。
(三)通报表扬:生产经营活动中,保质保量全面完成或超额完成生产经营指标或工作任务的;在行风建设中,取得显著成绩的;公司总经理在全公司范围内的重要会议上给予表扬的。
人事部门负责收集并形成书面决定,在公司范围内公布。
第五条成果奖范围如下:(一)管理成果奖:采用新的管理思路,创新公司的管理模式或者运用科学的管理方法,改进提升管理水平,取得明显成效的,可参评公司专业委员会组织的管理创新成果奖或管理应用成果奖。
(二)技术成果奖:在企业工艺设计、工程施工、管网安装、管网维修、计算机软件开发、水表改进等方面有发明创造、技术革新、技术改进或提出合理化建议,或运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方面取得显著成效的,以及将研究成果论文在省级以上杂志上公开发表或在供水行业获得论文奖的,并参评公司技术进步管理委员会组织的技术成果奖或技术革新合理化建议奖。
公司员工奖惩条例实施细则

公司员工奖惩条例实施细则公司员工奖惩条例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员工的行为,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力,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包括全职员工、兼职员工和临时员工。
第三条奖惩制度是公司用以激励员工积极向上的一种手段,是公司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四条奖惩制度遵循公平公正、激励员工、鼓励创新的原则。
第二章奖励第五条公司将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贡献及公司利润状况,定期评估和奖励员工。
第六条员工的奖励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形式:1. 绩效奖金:公司将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和贡献,发放绩效奖金。
2. 荣誉称号:公司将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和业绩,授予相应的荣誉称号。
3. 奖品或礼品:公司将不定期发放奖品或礼品给员工作为奖励。
第七条奖励的评估标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1. 工作质量:员工的工作质量应达到公司要求,并能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工作任务。
2. 创新能力:公司鼓励员工积极创新,提出可行的改进方案和创意,并能够落实到实际工作中。
3. 团队合作:员工应具备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能够与同事积极配合,共同完成工作。
第三章处罚第八条公司将根据员工的错误行为、违纪行为及公司利益受损情况,对员工进行相应的处罚。
第九条员工的处罚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形式:1. 警告:对于轻微错误或违纪行为,公司将给予口头或书面警告,要求员工改正错误。
2. 罚款:对于较为严重的错误行为,公司将对员工进行罚款,罚款金额根据情况轻重而定。
3. 降职:对于严重违纪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公司将对员工进行降职处理。
4. 开除:对于特别严重的错误行为或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公司将对员工进行开除处理。
第十条处罚的评估标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1. 违反公司规定:员工应遵守公司的各项规定和制度,不得有任何违反行为。
2. 严重错误:员工的错误行为造成严重后果,使得公司利益受损或客户关系受到严重影响。
3. 违反法律法规:员工不得从事任何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不得有侵犯他人权益的行为。
公司员工奖惩条例

公司员工奖惩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员工行为,激励员工积极工作,提高绩效,根据《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公司员工,包括全职员工和兼职员工。
第三条公司遵循奖罚相济的原则,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和职业素养,实行奖励和处罚措施。
第四条公司设立员工奖罚委员会,负责制定、执行和监督本条例。
第二章奖励措施第五条公司为员工设立奖励措施,以鼓励员工努力工作,提高绩效。
第六条员工奖励主要包括以下方面:(一)薪资调整:公司根据员工绩效评价结果,将合理的薪资调整反映在员工的工资中。
(二)奖金发放:公司每年根据员工绩效评价结果和岗位职责,设立绩效奖金和年终奖金。
(三)晋升提升:优秀的员工将有晋升和提升的机会。
(四)表彰奖品:公司将设立表彰奖品,如荣誉证书、奖杯等,以表彰员工的优秀工作表现。
(五)培训机会:公司将为员工提供培训机会,提升员工的专业技能和职业素质。
第七条员工奖励的评定标准主要包括以下方面:(一)工作绩效:员工完成工作任务的质量、数量和效率。
(二)工作态度:员工对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责任心。
(三)团队合作:员工与同事合作的能力和表现。
(四)创新能力:员工在工作中的创新能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第三章处罚措施第八条公司为员工设立处罚措施,以惩罚违反公司规定和道德准则的行为。
第九条员工处罚主要包括以下方面:(一)警告:对轻微违规行为,公司将给予口头或书面警告。
(二)罚款:对涉及违规行为或失职行为,公司有权根据情节轻重罚款。
(三)调整工作岗位:对存在严重违规行为或犯罪行为的员工,公司将进行岗位调整或解雇。
(四)撤销奖励:对于因严重违规行为或失职行为而获得的奖励,公司有权取消或收回。
(五)法律追究:对于涉嫌违法犯罪或严重违规行为的员工,公司将配合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和追究法律责任。
第十条员工处罚的评定标准主要包括以下方面:(一)违规行为:员工违反公司规定和道德准则的行为。
(二)失职行为:员工在工作中存在严重的失职行为,造成损失或影响工作流程的。
员工行为规范奖惩条例

第一条目的为加强员工言行举止管理,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培养高素质的员工队伍,打造一支向心力强的团队,形成优秀的企业文化氛围,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范围本细则合用于天骏投资控股、天骏实业及份子公司的全体员工。
第三条职责1、公司综合部考核办负责员工行为规范监督、检查,并对违反行为予以纠正和考核。
2、针对重大违纪违规行,由公司综合部考核办提交书面处理意见,经公司办公例会审批对该行为的处理决定,并具有最终解释和裁决权。
3、公司财务部负责对各项业务活动进行监督和审计,对奖惩金额进行检查和兑现。
4、公司全体员工具有对违反员工行为规范的行为提出举报和揭发的权利和义务。
第四条本条例所指的奖励主要包括:通报表扬和经济奖励。
通报表扬:对表现突出、模范履行工作职责和践行管理制度的员工在一定范围内赋予的书面表扬。
经济奖励:对表现突出的员工赋予的一次性现金奖励,奖励通过工资的形式兑现。
第五条本条例所指的处罚主要包括:通报批评、经济处罚和行政处分。
通报批评:对违纪违规的员工在一定范围内赋予的书面批评。
经济处罚:对员工不遵守员工行为规范赋予的一次性罚款,金额低于 1000 元以下的处罚从工资表中直接扣除,超过 1000 元的经济处罚可从财务扣除或者从年薪中核减。
行政处分:警告,降级(降工资级别和职务级别) ,撤职,辞退。
受到经济处罚者,可同时赋予通报批评;受到行政处分者,也可同时赋予经济处罚。
第六条员工受到的主要奖惩要载入本人档案,作为对员工进行年度考核以及今后职务升降的一项重要依据。
第七条文件上交和传阅:根据公司下达的文件内容需上交的各类部门制度、部门工作计划、安排、总结、个人心得体味、证件、稿件、表册等,要按文件上的时间要求及时上交,(特殊情况除外)。
否则视情节轻重赋予10—50 元经济处罚,如因材料上交不及时给公司造成严重损失的,要上报公司行政例会,赋予严重处分。
对于公司下达的文件,部门负责人要及时组织员工学习,领略文件精神,并填好《传阅单》,否则赋予部门负责人20 元的经济处罚。
企事业员工奖惩条例

企事业员工奖惩条例第一条:奖惩的目的与原则1. 为了激励企事业员工的积极性,规范员工行为,提高企事业单位的整体绩效,特制定本奖惩条例。
2. 奖惩应公正、公平、有利于员工个人和企事业单位的长远发展。
第二条:奖励的种类与条件1. 员工的奖励分为集体奖励和个人奖励两种形式。
2. 集体奖励的条件包括但不限于:单位绩效优秀、团队合作出色、创新成果突出等。
3. 个人奖励的条件包括但不限于:个人表现突出、优秀贡献、专业能力提升等。
第三条:奖励的程序与方式1. 奖励的程序包括提名、评选、公示、颁发等环节。
2. 奖励的方式可以是物质奖励、荣誉奖励、晋升机会等。
第四条:惩罚的种类与层次1. 员工的惩罚分为轻度处分、中度处分和重度处分三个层次。
2. 轻度处分包括警告、扣减绩效工资、限制晋升等。
3. 中度处分包括暂停晋升、降级、停薪留职等。
4. 重度处分包括开除、解聘等。
第五条:惩罚的条件与程序1. 员工受到惩罚的条件包括但不限于:违反岗位职责、工作不称职、违纪违法行为等。
2. 惩罚的程序包括调查核实、听证、申辩、处罚决定等环节。
第六条:奖惩决定的权力机构与监督机构1. 奖惩决定的权力机构为企事业单位的人力资源部门或领导层。
2. 监督奖惩决定的机构为工会组织、纪检监察机构等。
第七条:奖惩的公示与申诉1. 奖励和轻度处分的结果应及时公示于企事业单位的内部通告栏或通知平台。
2. 中度处分及以上的处罚结果应当告知相关当事人,并提供申诉渠道。
第八条:奖惩的记录与效力1. 奖励和处分的决定应在员工档案中有相应记录。
2. 奖励和处分的有效期根据具体情况而定,但不得超过三年。
第九条:奖惩的复核与撤销1. 被惩罚人对处分有异议或者发生新情况的,有权向人力资源部门或领导层申请复核。
2. 复核机关应对申请进行复核,并及时作出复核决定。
第十条:补偿与救济1. 员工因奖励或处分造成损失的,有权依法获得合理补偿。
2. 员工因不当奖惩遭受侵权的,可以依法寻求相应的救济。
员工奖罚规章制度可以罚款

员工奖罚规章制度可以罚款
第一条:总则
为规范员工行为,提高员工绩效,制定本规章制度。
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本企业所有员工。
第二条:奖励措施
1. 优秀员工奖:每月评选出绩效突出、工作出色的员工,奖励1000元及荣誉证书。
2. 勤奋员工奖:每季度评选出工作勤恳、态度认真的员工,奖励500元及奖励证书。
3. 创新员工奖:每年评选出具有创新精神、不断进取的员工,奖励2000元及奖励证书。
第三条:惩罚措施
1. 迟到早退:每次迟到或早退,扣除当日工资50元。
2. 旷工:未经请假擅自缺勤者,一次扣除当日工资。
3. 工作中发生事故:按照事故严重程度,扣除相应工资及进行相应的处罚。
4. 不服从管理:对于不服从管理、扰乱工作秩序者,将作出相应的处罚,包括扣除工资、降级甚至开除。
第四条:罚款规定
1. 员工违反公司规定被处罚后,视情节轻重,从50元至500元不等罚款。
2. 累计3次违规行为,公司将采取更严厉的措施,包括罚款、降级、甚至开除。
第五条:其他规定
1. 员工需遵守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维护公司形象,做到诚信守约。
2. 员工若对制度有异议,可向上级主管提出申诉,公司将进行调查处理。
3. 公司保留对制度进行调整的权利,并将及时向员工通报。
第六条:生效时间
本规章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以上为员工奖罚规章制度,希望各位员工严格遵守,共同维护公司形象,提高工作绩效。
谢谢!。
员工基本行为规范及奖惩条例

员工基本行为规范及奖惩条例员工基本行为规范及奖惩条例作为企业的员工,在岗位上发挥职能,是保证企业正常发展的重要环节。
而作为合格的员工,必须遵守基本的行为规范,以提高自身素质,增强职业操守,更好地为企业服务。
因此,为了规范员工的行为,公司制定了员工基本行为规范及奖惩条例。
一、员工基本行为规范1.守时员工应该按照公司规定的上下班时间进行工作,确保工作质量和效率。
如果员工有特殊情况需要请假,请提前向主管领导或人力资源部门进行请假,以免影响工作进度和其他员工。
2.保守机密员工在工作中接触到的信息,包括公司内部信息和客户信息,应该严格保密,不得擅自泄露或传递给他人。
一旦发现违反相关规定,将会受到相应的惩罚。
3.遵守工作纪律员工应该遵守公司制定的工作纪律和规定,严格执行工作任务和管理制度。
不得擅自缺勤、迟到、早退,不得无故离岗,影响工作进度和工作效率。
4.保证工作质量员工应该严格按照公司制定的标准执行工作任务。
不得敷衍塞责、懒散工作,确保工作质量和效率。
5.遵守安全规定员工应该遵守公司制定的安全生产规定和操作规程,确保工作场所的安全和稳定。
不得擅自操作,随意更改设备和物品,以免造成事故。
二、奖惩条例1.奖励机制公司制定了员工绩效考核机制,根据每个员工的工作表现和贡献,制定相应的奖惩机制。
优秀员工将得到奖励,包括加薪、晋升、墨香铜臭奖、优秀员工证书等。
2.惩罚机制如果员工违反公司制定的基本行为规范,将会受到相应的处罚,包括口头警告、书面警告、罚款、撤职、降职、开除等。
同时,公司也会将员工违纪情况记入员工档案库中,作为员工考核和升职的依据。
总之,员工作为公司重要的组成部分,必须遵守基本的行为规范,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职业操守,为公司健康稳定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而制定员工基本行为规范及奖惩条例,是保障员工权益和规范员工行为的有效措施,有利于企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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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员工行为奖惩条例1.0 目的:为加强企业管理,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自觉性,贯彻企业精神和经营宗旨,维护公司正常的经营业务活动和工作秩序,保证公司实现经营目标。
2.0 范围:全体员工3.0 职责:3.1 奖惩工作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归口管理。
3.2 各部门有权根据制度及员工表现对本部员工提出奖惩意见。
4.0 奖惩原则4.1 以事实为依据,坚持公开、公平、公正;4.2 奖惩要及时,讲求时效;4.3 奖励以精神为主物质为辅;4.4 处罚以教育引导为主,使过失员工提高和改正过失或错误;4.5 遵循渐进、累积的处罚方式。
对员工的过失,一般采取由低到高的渐进式处罚,在员工过失的初期就促使其改过;如果屡犯过失,则予以更高一级的处罚,视情节轻重;也可以直接予以某一级的处罚,直至辞退。
5.0 奖励可分为口头表扬、嘉奖、记功、记大功5.1 口头表扬在日常工作中有优秀表现的员工应及时给予口头表扬,口头表扬可以在工作中、例会中等适当的场合进行。
5.2 嘉奖员工有以下情形之一,可进行嘉奖。
并可根据情况给予适当的物质奖励,原则上奖励金额在100元以内。
5.2.1 工作态度认真,业绩良好,在员工中起到表率作用;5.2.2 能够严格按照流程办事,方法得当,并赢得同事或客户的一致认可;5.2.3 积极的工作态度或良好的团队精神和协作意识,获得上下级和同事的肯定;5.2.4 在服务(工作)中,态度良好,受到乘客或媒体表扬者;5.2.5 开源节流意识强,并取得具体成效;5.2.6 拾金(物)不昧者;5.2.7 在工作中应获得嘉奖的其它情形。
5.3 记功员工有以下情形之一,可予以记小功;并可根据情形予以800元以内的奖励。
5.3.1 嘉奖中所涉及内容表现特别突出,足以在各部门员工中起到表率作用。
5.3.2 一年内获得三次嘉奖表扬(第三次给予记功);5.3.3 在所负责的工作范围内能打开新局面,成绩突出,超额完成各项工作指标或取得显著经济效益;5.3.4 工作中敢于坚持原则,维护公司或客户利益,对弄虚作假、违法乱纪的行为敢于揭露,事迹突出;5.3.5 有强烈的责任心,发现事故隐患,及时采取措施,避免重大事故发生;5.3.6 为公司赢得社会荣誉,影响显著;5.3.7 其它功绩情形。
5.4 记大功员工有以下情形之一,可予以记大功;并可根据情形辅以1000元以内的奖励。
5.4.1 记小功中所涉及内容表现特别突出的;5.4.2 对完善公司管理、提高服务质量或创造经济效益方面有重大贡献者;5.4.3 在重大事件中,如在抢险、救灾、救人中做出了重大贡献,使公司或他人免受或减轻经济损失;5.4.4 有其它重大功绩的情形。
6.0 处分处分可为行政处分、经济处罚、停职、降级6.1 行政处分可分为口头警告、严重警告、记过、记大过、辞退;6.2 行政处分根据影响的范围进行分公司通报批评、总部通报批评、全公司通报批评;6.2 赔偿损失一般作为行政处分的辅助方式,在行政处分的基础上,视情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情形决定是否要求赔偿;员工赔偿损失按具体制度规定执行(如:安全责任事故损失的赔偿按《安全生产考核奖罚制度》度执行),没有相关制度规定的损失项目,视给公司带来损失的具体情况,责令其赔偿适当比例的损失。
6.3 停职:职工违反公司规定、国家法律或发生交通事故,在公司及有关部门做出处理之前,可对其给予停职处分。
因违反公司规定停职期的员工根据情况对其进行规章、流程、技能等方面的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若因违反国家法律,须等待审讯判决结果出来后,视情况安排其上岗。
停职期间只计发基本工资;6.4 降级:一般不单独使用,是对因严重过失,给公司带来重大影响或损失员工处分的辅助办法;7.0 有以下行为的员工应予以处分7.1 口头警告有以下行为之一的,将予以口头警告(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7.1.1 着装、仪表等不够整洁、大方;礼仪、言行等不够得体等不按仪容仪表规定操作者;7.1.2 一次不参加学习培训或未按规定写学习体会;7.1.3 携带公司禁止带入工作场所之物品进入工作场所等行为;7.1.4 公共场合发表对公司不满的情绪造成影响者;7.1.5 消极对待上级的工作指导或工作安排,情节轻微者;7.1.6 随地吐痰、丢烟头、果壳、杂物等不讲卫生者;7.1.7 工作场所不按规定张贴,乱摆放杂物7.1.8 未经允许使用不属于自己的办公设备;7.1.9 影响公司正常秩序的行为,情节轻微;7.1.10 无开源节流意识,浪费公司资源,情节轻微;7.1.11 违反公司工作流程、规章制度,情节较轻,无造成不良后果;7.1.12 其它应予以口头警告的违纪行为。
7.2 严重警告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将给予严重警告处分,并可根据其情形要求赔偿经济损失。
7.2.1 “口头警告”部分所涉及各点情形较重的以及屡犯口头警告的违纪行为;7.2.2 工作执行、跟进不力,或协调工作时态度消极。
如:检查或监督人员未认真履行职责,被检查或被监督人员不积极配合检查、监督工作;7.2.3 无正当理由未完成职责内工作任务;7.2.4 工作时间擅离职守、窜岗等工作态度不端正的行为一次,情节较轻;7.2.5 违反考勤管理制度,情节较轻者。
如:无故迟到、早退一次;上下班无故不刷(打)考勤卡一次;未穿工衣或未按规定佩戴工卡一次,上班时间吃零食一次;7.2.6 驾驶车辆或操作机器时违规饮食及吸烟、驾车时违规使用手机、行车中长时间谈话的,未造成不良后果者;7.2.7 工作失职,情节较轻;例如,迟到误班并引起投诉或发生营业损失,须按损失的50%赔偿;7.2.8 各种会议上宣达的工作执行不力,但对整体工作影响不大;7.2.9 在工作和生产场所有打闹、语言污秽、不尊重乘客、扰乱公司安宁、有违公司形象管理规定的行为,情节较轻;7.2.10 工作或服务欠佳,受顾客有效投诉,情节较轻的;7.2.11 转借工作证给他人使用及借用他人工作证者;7.2.12 不服从管理或工作安排,情节较轻;7.2.13 未按操作规程或流程工作,致使公司发生轻微经济损失,或影响公司声誉、生产,情节较轻;7.2.14 损坏公司或他人财物,情节较轻;7.2.15上班闲聊等消极怠工行为;7.2.16 无保密意识,故意打探他人薪金或有意将自己的薪金告诉他人,未造成不良影响。
7.2.17 不认真保管业务、客户等资料,致损坏或遗失的;7.2.18 未经许可在布告栏内张贴或移动、损毁通知等,情节较轻;7.2.19 未经许可擅自带领外来人员进入非指定场所,未造成不良后果;7.2.20 其它应予以严重警告的违纪行为。
7.3 记过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将给予记过处分,并可根据其情形要求赔偿经济损失。
7.3.1 “严重警告”部分所涉及各点情形较重的以及屡犯口头警告中的违纪行为;7.3.2 对纠正违纪行为表示反抗;7.3.3 顶撞管理人员,不服从管理,妨碍管理人员正常开展工作;7.3.4 搬弄是非,造成同事间不和的;7.3.5 散播消极言论,影响他人工作的,情节较轻的;7.3.6 无故旷工1天的;7.3.7 未经允许擅自进入禁止进入的场所的;7.3.8 在工作场所大声叫喊、喧哗扰乱工作秩序;7.3.9 造成一般责任交通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在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者;7.3.10员工未尽到应注意的义务,造成车辆损坏且损失在1万元以上者;7.3.11因擅自离岗,给公司造成轻微经济损失。
7.3.12无人售票车辆运营过程中,钱箱口的票款在到下一站前未及时打入内胆的,并按《票务管理实施细则》规定处罚;7.3.12 其它应予以记过的违纪行为。
7.4 记大过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将给予记大过处分,并可根据其情形要求赔偿经济损失。
7.4.1 “记过”部分所涉及各点情形较重的;7.4.2 一年内受记过累计达3次(第三次予以记大过)或同类记过累计达2 次(第二次予以记大过);7.4.3 管理失职或工作不当,给公司形象造成不良影响或较大经济损失;如:遗失票箱;7.4.4 故意损坏公司或顾客财物,给公司造成损失5000元以下;7.4.5 违反操作规程酿成服务或安全事故,或违章调度造成公司5000元以上15000元以下损失者;7.4.6 在公司内有极不文明行为的,或行为不检在社会上滋事造成恶劣影响的;7.4.7 对同事进行性骚扰,情节较轻;7.4.8 拾遗不报;7.4.9 造成一般责任交通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者;7.4.10 司机、乘务员、站务、票务故意少报乘客人数一次者;7.4.11 对有损于公司利益的行为,隐瞒不报公司的;7.4.12 代打考勤卡或考勤卡等作假行为,不良影响较小的;7.4.13 在办公区违规吸烟或引火的;7.4.14 工作时间违规喝酒或服用麻醉药物;7.4.15 因责任心缺失或工作失职,给公司形象造成不良影响或造成10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损失的;7.4.16 其它应予以记大过的违纪行为。
7.5 辞退员工涉及下列行为之一的(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经公司调查情况属实,公司可立即辞退该员工,不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并可根据其情形要求赔偿经济损失。
7.5.1 “记大过”部分所涉及各点情形较重的;7.5.2 记大过处分累计达两次的;7.5.3 连续旷工3天,12个月内累计旷工7天,一个月内迟到早退5次,一年内迟到早退15次;7.5.4 有意损坏公司、顾客财物,给公司造成5000元以上损失;7.5.5 工作失职或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等行为,给公司造成严重影响或20000元以上损失的;7.5.6 酿成服务或安全事故,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如:造成人员伤亡的重大责任交通事故;7.5.7 多次无法完成下达的指标任务;7.5.8 严重危害公司或顾客利益的行为;7.5.9 提供各类虚假证明、资料,伪造文件、单据等一切弄虚作假不诚信行为;7.5.10 对他人人身安全构成严重威胁的;7.5.11 在公司业务活动中营私舞弊,收取贿赂的;7.5.12 有贪污票款、偷窃、侵占公司或他人财产行为的;并按所窃取票款的100倍赔偿票款损失;7.5.13 教唆、怂恿他人违纪的;7.5.14 挑拨、组织或参与打架斗殴、酗酒、赌博、卖淫、嫖娼等行为的;7.5.15 携带、收藏政府违禁物品或吸毒、贩毒等7.5.16 组织、煽动罢工,要挟领导及严重影响公司管理秩序行为者;7.5.17 侮辱、恐吓他人,或散布流言蜚语诋毁公司或他人的;7.5.18 故意或由于严重过失造成公司重大损失的;7.5.19 在外兼职有损公司利益的工作;7.5.20 泄露公司机密的;7.5.21 违抗管理情节严重的;7.5.22 严重违反政府治安管理条例,或触犯国家法律法规的;7.5.23 违反政府对计划生育的有关规定;7.5.24 其它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