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法专业方向
财税法功能的定位及其当代变迁

财税法功能的定位及其当代变迁一、本文概述《财税法功能的定位及其当代变迁》这篇文章旨在深入探讨财税法的功能定位及其在现代社会中的变迁。
财税法作为法律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国家财政收入的规范、调节社会经济关系、保障公民权利等方面都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随着社会的快速发展和经济的全球化,财税法的功能定位也在不断地调整与演变。
本文首先将对财税法的基本概念和主要功能进行界定和阐述,明确财税法在国家治理和经济发展中的重要地位。
随后,通过对历史与现实的对比分析,揭示财税法功能定位的变迁过程及其背后的社会经济动因。
文章还将关注财税法在当代社会中的新功能,如促进经济转型升级、调节收入分配、保护环境资源等,并探讨其在实际应用中所面临的挑战与问题。
通过对财税法功能定位的深入研究,本文旨在为相关领域的学者和实践者提供有价值的参考,为推动财税法的完善与发展贡献力量。
本文也希望能够引起社会各界对财税法功能的重视和关注,共同推动财税法在当代社会中的积极作用。
二、财税法的传统功能定位在传统观念中,财税法主要被视为国家筹集财政资金的工具。
这一功能定位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财税法通过规定税收的种类、税率、征收方式等,确保国家能够稳定、有效地获取财政收入,以满足国家运行和社会发展的需求;二是财税法通过调整税收分配关系,平衡社会财富,实现社会公平。
在这种传统功能定位下,财税法被视为一种“权力法”,强调国家的税收征收权和对经济生活的干预。
国家通过财税法,实现对社会财富的再分配,调节经济运行,维护社会秩序。
财税法也承担着保障纳税人权益的责任,防止国家权力的滥用。
然而,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经济环境的变化,财税法的功能定位也在发生变化。
传统的以筹集财政资金为主要功能的定位,已经不能完全适应现代社会的需求。
因此,我们需要重新审视财税法的功能定位,以更好地适应时代的发展。
三、财税法的当代变迁随着全球化、信息化和科技进步的推动,财税法在全球范围内经历了深刻的变革。
法学研究生院校排名

2010年法学专业研究生学校排名A++: 1中国人民大学 2北京大学 3武汉大学A+: 4中国政法大学 5清华大学 6吉林大学 7复旦大学A: 8厦门大学 9中山大学 10西南政法大学 11中南财经政法大学12浙江大学 13南京大学 14南开大学 15华东政法大学 16华中师范大学B+: 17山东大学 18北京师范大学 19南京师范大学 20华东师范大学 21暨南大学22云南大学 23中央民族大学 24苏州大学 25四川大学26湘潭大学27外交学院 28华中科技大学 29华南师范大学 30上海交通大学B: 31湖南师范大学 32湖南大学 33东北师范大学 34兰州大学 35首都师范大学36西北政法大学 37上海大学 38广西民族大学 39中南民族大学 40湖北大学41辽宁大学 42西南财经大学 43天津师范大学 44黑龙江大学 45烟台大学46河南大学 47山西大学 48深圳大学 49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50陕西师范大学51河北大学C+: 52安徽大学 53重庆大学 54扬州大学 55福建师范大学 56中南大学57郑州大学 58 广西师范大学 59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四川大学在职研究生法学硕士知识产权法招生简章法学在职研究生四川大学法学院根据法学硕士教学需要,四川大学法学院现设有法学理论、宪法与行政法、刑法、民商法、经济法、诉讼法、国际法、环境资源法等8个硕士研究方向,另设有诉讼法学博士研究方向1个。
法学硕士教育中心主要依托于法学院,充分发挥四川大学百年老校、法学教育历史悠久、社会认可度高、社会资源广泛等优势,努力为广大法学硕士搭建起一个具有深刻人文底蕴、浓厚的法学氛围、丰富社会资源的法律人才的培养和实践平台。
一、学习目的四川大学在职研究生通过系统、严格、科学的课程学习与考核,提高学员法律专业素养和业务能力,法学在职研究生培养高层次法律人才,满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集团公司企业以及律师业务等的需求。
二、专业方向:知识产权法方向三、开设课程英语、法律思想研究、公法案例研究、民商法学、中外民事诉讼法学、中外刑事诉讼法学、刑法学、犯罪学、证据学、经济法学、国际商法、房地产法、破产法、比较民商法、公司法、合同法、金融法、财税法、国际经济法(WTO法律规则)、企业法律实务、律师实务、法律诊所教育、资本市场风险管理、投融资管理、企业战略管理、企业运营管理等。
北京大学 2014年法学(财税法学) 招生信息 招生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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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北京大学2014年法学(财税法学)招生信息招生
人数
系所名称
法学院招生总数
360人。
系所说明法学硕士80人(各专业具体名额请于8月下旬登陆北大法学院网站查询);法硕(非法学)240人(含推荐免试130人);法硕(法学)40人(均推免)。
本院不
指定参考书。
招生专业:法学(财税法学)(030123)人数:1
研究方向01.中国财税法
02.金融税法
03.国际税法
04.外国财税法
考试科目
本专业只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不接收应试考生。
2014年有多名学员以优异成绩考上北京大学的行政管理,传播学,金融学,城市规划等各个专业,可以说这些专业是我们育明教育的王牌专业,希望广大学子能够来育明实地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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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税法学考研就业前景综述

专业介绍财税法学专业是经济法学专业下设的一个学科,主要是针对经济行业以及国家税务等方面来开设的,财税法学可以分为两个部分:分别是财政法学和税法学。
财政法是用来调整国家财政收支关系的法律规范,从法律意义上讲,财政是以国家为主体的收入和支出活动,同时相关的活动等也在财政的范围之内。
税法是指税收法律制度,主要用来调整税收关系,是国家法律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以宪法为依据,调整国家与社会成员在征纳税上的权利与义务关系,维护社会经济秩序和税收秩序,保障国家利益和纳税人合法权益的一种法律规范,是国家税务机关及一切纳税单位和个人依法征税的行为规则。
就业前景发展方向:银行、保险、证券、税审师、审计师、IT都可以,但是都不能只学习数学理论,还必须学习相关行业的基础知识。
在中国,税务师行业正在起步,处于一个高速发展的阶段,税务师行业是涉税专业服务的主力军,税务师主要为纳税人提供税务代理、咨询和鉴证等服务。
税务师行业目前只有十多万从业人员,十三万余人考取了税务师职业资格,有五千多家税务师事务所,这显然离一百多万的税务代理大军有很大差距。
所以,税务师这个行业将来是一个高速发展的行业,这就需要内部和外部,以及跨界和跨国的合作。
随着国家经济、科技和社会的发展,我国法制建设也处在一个迅速发展和逐步完善的时期,特别是我国“入世”以来,社会对法律专门人才的需求急剧增加,各经济组织、律师事务所对法律专门人才的需求尤为突出。
法学专业对人才高素质、高学历需求较高。
他们不仅要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素质,还要有深厚的专业知识背景和跨学科的行业知识。
总之财税法学涉及的范围非常广泛,与我们的日常生活密切相关。
而律师是很多财税法学专业毕业生的就业选择方向,律师这个职业也有很多分类,下面就来讲一讲中资律所和外资律所的区别,两者比较各有所长,不能说哪一个更好。
外资所的管理方式可能参照欧美的一些大律所的管理,因此运转更为规范,待遇也更人性化。
中资所的运转更符合中国国情。
中国政法大学财税法培养方案

中国政法大学财税法培养方案尽管当前的财税法学已取得累累硕果,但由于重视程度不够、学科资源有限等主客观原因,我国的财税法教育仍处于起步和创设阶段,离成熟还有很长路程,显现出了较多的问题。
其一,在入学考核上,财税法法学硕士和法学博士侧重于理论涵养的考察,已形成较为稳定的招生模式。
但对于法律硕士的招收,大部分学校均采用全国联考的方式,包括笔试和面试;在面试环节,采取类似于法学硕士的选拔方法,即让学生抽取事先准备好的问题进行解答论述。
这种入学考试方式较为单一、僵化,未能充分考查学生对法律关系的判断能力、法律思维能力、口头表达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也没有关注其对财税法的现有了解程度和兴趣方向,不甚符合财税法法律硕士的培养目标和选才标准。
其二,在课程设计上,财税法课程的刚性和独立性仍较不足,更追论建立一套涵盖面广、专业性强、层次突出的课程体系了。
一方面,对于本科阶段的教学,1999年以前财税法是经济法专业的必修课,教育部本科专业目录调整后,仅成为法学专业的选修课,甚至部分院校取消财税法的单独设课,只在其他专业课中进行基础知识的简述。
另一方面,对于研究生阶段的教学,财税法方向与经济法专业其他方向相比仅有一两门专业课程的差异。
即便北京大学法学院单独招收财税法法学硕士,且在法学硕士、法律硕士的课程建设上已经下了很大工夫,但无论是已有课程体系的深度还是广度,都落后于其他发达国家的财税法学科教育水平。
其三,在培养方式上,法学硕士、法律硕士(法学)与法律硕士(非法学)之间存在着一定程度的混同,模糊不清的人才培养路径导致上述财税法研习者失去了各自专有的特色和应有的竞争力。
此外,从具体的教学手段看,与美国、德国等财税法教育先进的国家相比,中国当前的财税法课堂上依然沿袭了以讲授式为主、照本宣科的授课方式,案例教学、自由讨论等互动式的新型教学方式并不常见,更很少引进“研讨会”或“法律诊所”等教学方式[2]。
这使得学生只能被动地接受授课教师的“填鸭式”灌输,不能调动自身的积极性和参与热情,教学效率较低,从而导致学生的学习能力缺乏锻炼、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欠缺、思考和创新意识单薄,这与法律实务职业或者法律研究工作对财税法学生的内在要求都是相背离的。
北大经济法学考研财税法参考书推荐

北大经济法学考研财税法参考书推荐本文系统介绍北大经济法学考研难度,北大经济法学考研就业,北大经济法学考研学费,北大经济法学考研辅导,北大经济法学考研参考书五大方面的问题,凯程北大老师给大家详细讲解。
特别申明,以下信息绝对准确,凯程就是王牌的北大考研机构!财税法:《财税法学》张守文《财税法专题研究》刘剑文《税法原理》张守文刘剑文、熊伟《税法基础理论》竞争法:吕明瑜《竞争法学》王晓晔《竞争法学》邵建东《竞争法学》会计法:刘燕《会计法》企业与公司法学:甘培忠《企业与公司法学》以上参考书实际复习的时候,请按照凯程老师指导的重点进行复习,有些内容是不考的,帮助你减轻复习压力,提高复习效率。
一、北大经济法学考研难度大不大,跨专业的学生多不多?最近几年法学考研很火,特别是北大这样的名校。
北京大学2015年经济法学考研研究生计划招收11人,招生人数相对较多,从这方面来讲考研难度不大,北大经济法学考研专业课复习较为容易。
在考研复试的时候,老师更看重跨专业学生的能力,而不是本科背景。
其次,考试科目里,法学综合本身知识点难度并不大,跨专业的学生完全能够学得懂。
即使本科学法学的同学,专业课也不见得比你强多少(大学学的内容本身就非常浅)。
所以记住重要的不是你之前学得如何,而是从决定考研起就要抓紧时间完成自己的计划,下定决心,就全身心投入,要相信付出总会有回报。
在凯程辅导班里很多这样三凯程生,都考的不错,主要是看你努力与否。
二、北大经济法学考研就业怎么样?作为名牌院校的北京大学,本身的学术氛围好,有良好的师资力量,人脉资源也不错,出国机会也不少,硕士毕业生社会认可度高,自然就业就没有问题。
2014年北京大学硕士毕业生就业率高达97.86%。
就业率居于全国同类专业院校的首位。
法学专业是朝阳学科,从社会需要来看是大有发展前景的。
随着国家经济、科技和社会的发展,我国法制建设也处在一个迅速发展和逐步完善的时期,特别是我国“入世”以来,社会对法律专门人才的需求急剧增加,各经济组织、律师事务所对法律专门人才的需求尤为突出。
中国政法大学030107(学术学位)经济法学

中国政法大学030107 经济法学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是在2002年6月中国政法大学院系调整改革中,在整合原有的经济法系、法律系民商法教研室和民事诉讼法教研室、科研系列的环境法团队的基础上成立的,是中国民商事法律科学领域最大的人才培养基地和教学研究平台。
经济法学属于民商法学院,经济法学产生于20世纪20年代的德国。
经济法学是研究经济法及其发展规律的法学学科。
经济法学以经济法及其发展规律为研究对象。
经济法学的地位,是指经济法学在法学体系中所处的位置。
(030107)经济法学有下面10个研究方向:01 经济法总论02 竞争法学03 企业与公司法学04 破产法学05 消费者法学06 财税法学07 会计法学08 金融法学09 证券法学10 房地产法学考试科目:{101}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七选一,详见目录说明){701}法学综合{807}经济法学2022年考研复试分数线:375分注意事项: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中,除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法律(法学)、社会工作、翻译、金融、国际商务、新闻与传播、审计、汉语国际教育等10个专业学位的学制为2年外,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3年。
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中,应用心理、工商管理两个专业学位的学制为2年,公共管理的学制为3年。
诺登学习网配套题库:2023年中国政法大学《701法学综合(含法理学、宪法学、民法学、民事诉讼法学、刑法学)》考研全套1.考研真题中国政法大学《701法学综合》(含法理学、宪法学、民法学、民事诉讼法学、刑法学)历年考研真题视频讲解【28小时高清视频】全国名校法学综合(含法理学、宪法学等)考研真题汇总全国名校法学综合(含民法学、刑法学等)考研真题汇总全国名校民事诉讼法考研真题汇总2.教材教辅2023年法理学考研题库2023年宪法学考研题库2023年民法学考研题库2023年民事诉讼法考研题库2023年刑法学考研题诺登学习网配套题库:2023年中国政法大学《807经济法学》考研全套1.考研真题中国政法大学《807经济法学》历年考研真题汇总(含部分答案)全国名校经济法学考研真题汇总2.教材教辅马工程《经济法学》(第3版)研究生毕业前景:该专业为我过司法机关行政部门政府部门提供专业人才通道,本专业培养系统掌握法学知识,熟悉法律和党的相关政策。
社科院专业在职研究生

社科院专业在职研究生在职研究生在职研究生:是国家计划内,以在职人员的身份,部分时间在职工作,部分时间在校学习的研究生学历教育的一种类型。
属于国民教育系列。
在职研究生报名条件:1.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好,业务素质高,在工作中有一定的科研成果;2.大专及大专以上学历的学生即可参加在职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的学习。
有学士学位或是学士学位以上学位的学生有资格申请硕士学位证书。
没有学士学位的学生参加在职研究生课程班学习成绩考试全部合格之后可以获得在职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结业证书。
在职研究生申硕流程:1.有学士学位证书2.参加课程班的学习。
在学习过程中,需要通过学校的结业考试,获得结业证书。
根据所设专业的不同,一般需要参加四到六门的学位单科考试,每年两次考试机会。
试卷由学院老师撰写,闭卷形式,不过者可进行补考。
3.参加五月的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全国统一考试,考试科目为英语和专业课程综合。
英语难度一般在大学英语四级到六级之间(五级半左右),单词掌握量一般在5000左右。
2005年起取消听力,改为口语对话。
(注:针对英语考试,社科院专门开设了免费英语考前辅导,由资深教授进行授课,这无疑提高了考试通过率;学科综合是将所学专业中四到六门课程放到一张卷子上进行考试)4.撰写一份三千字左右的学术论文。
在具有国家正规刊号的载体上进行发布。
5.满足以上四条者,进行申请学位论文的撰写及答辩。
撰写申硕论文时学院将会安排一对一的导师进行辅导。
注:中国社会科学院是目前唯一一个终身保留学籍的学校。
终身保留学籍并不是可以无限期的参加国家统考,国家统考依旧最多六次考试机会。
终身保留学籍是指学生可以任意选择参加申硕考试的起始年限。
这一点,对于应届毕业生或没有学士学位的学生是非常有利的。
因为国家明文规定,参加国家统一申请硕士学位考试,必须学士学位满三年,那么在中国社会科学院,学生就可以在满足条件后再去参加考试。
而在其他院校,学籍最多会在获得结业证书两到三年年内保留学籍,这对于应届毕业生或没有学士学位的学员是不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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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税法专业方向目录第一部分:北京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介绍 (1)第二部分:财税法专业方向介绍 (2)第三部分:财税法专业方向高级课介绍 (3)第四部分:财税法专业方向师资介绍 (5)第五部分:财税法专业方向选拔办法 (8)第六部分:财税法专业方向培养计划 (9)第一部分:北京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介绍北京大学财经法研究中心(Peking University Fiscal Law Research Center)是以财税法为主要研究内容的校级学术研究机构,由北京大学法学院刘剑文教授任主任。
该中心先后于2005年、2009年和2014年连续三次被评为“北京大学人文社会科学优秀科研机构”,是法学类唯一连续三次获此殊荣的优秀科研机构。
中心下设学术委员会、财税法理论研究室、预算法研究室、金融税法研究室、民营企业税法研究室、美加财税法研究室、欧盟财税法研究室、东亚财税法研究室、港台财税法研究室、国际税法研究室等机构。
中心现有专职研究人员6人,兼职研究人员60余人。
研究人员主要是由美国、德国、法国、俄罗斯、荷兰、奥地利、日本和中国大陆、台湾地区等国家(地区)的近20所著名大学,以及全国人大、最高人民法院、国务院法制办、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和海关总署等机构的专家、学者所组成。
中心成立以来,本着“自强、拓新、务实、开放”的精神,致力于打造全国财税法学的立体化研究平台,扩大中国财税法学的国内、国际影响,推进全国财税法学研究的现代化、国际化、信息化和市场化,已成为财税法学全国重点研究基地和国家财税法律与政策智库。
中心践行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国家发展战略中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展开研究,努力实现“国内保第一、世界创一流”的发展目标。
在北京大学和法学院的关心与指导下,中心在科学研究、人才培养、学术交流、平台建设等方面均已取得可喜成绩。
第二部分:财税法专业方向介绍北京大学财税法专业,是法学院最早在法律硕士(非法本法硕、法本法硕)设立的专业方向之一,现依托于北大财经法研究中心,面向所有有志于从事财税法事业的同学。
法律硕士专业设置,其培养目标的定位在于通过对具备其他专业基础知识人才的法律职业培训,培养立法、司法、行政执法与法律监督、法律服务以及行政管理、经济管理和社会管理等方面需要的高层次、宽基础的应用型和复合型法律人才和管理人才。
因此,法律硕士是一种具有特定法律职业背景的专业性学位,能够掌握较全面的法律实务知识,具有宽基础、复合型知识结构和法律职业所要求的思维特征和职业能力,并综合运用法律和经济管理、科技、外语、计算机或其他方面的专业知识,独立从事法律实务和有关管理工作。
本方向注重为税法实务部门,包括财政部门、税务部门、企业、和律师事务所、税务师事务所、会计事务所,培养应用型、复合型、高层次的高级税法专业人才,重视学生法律与财政税收等经济学的双重知识构架的形成,并重视法律基础知识的传授和税法职业技术操作的双重培训,以具有较高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并能够在实践中熟练运用法律、税收和会计解决涉税问题的高级税法专业人才。
为了达到这一目标,要求参与本计划的法律硕士研究生在完成法律硕士一般学习计划的基础上,修完本方向所要求的专业必修课和专业高级课程,参加本方向要求的社会实践任务,并能够在指导老师的指导之下完成毕业论文。
第三部分:财税法专业方向高级课介绍1.税法专题(02917730) 48课时 3学分本课程目的在于进一步加深学生对税法理论和制度运用的水平,通过专题研究的方式,对税法的基础理论、税法理论在税法适用中的体现、税法制度在适用中所面临的问题及其解决方式的分析,理论结合实际,加深学生对税法制度的理论和运用,提高运用税法理论处理相关实践问题的能力。
授课主要对象是法学硕士研究生、法律硕士研究生,他们已初步了解中国相关法律制度,能够通过进一步学习,加深税法理论修养和税法理论的运用水平。
要求学生必须已经初步掌握税法及相关法律的基础知识,并且具有一定的研究能力,对税法基础理论及相关税法问题能够独立予以分析和研究,能够运用税法理论和制度解决实践中所存在的税法适用问题。
参考书:张守文:《税法原理》(第三版),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
刘剑文、熊伟:《税法基础理论》,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
2.国际税法专题(02916950) 32课时 2学分本课程的目的在于通过本课程的学习,学生应系统掌握国际税法学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重点掌握消除国际双重征税的方法和机制,掌握国际避税的基本行为类型和反避税措施.掌握国际税收协定的基本内容,了解国际税收新问题及其发展动向,培养运用国际税法基本理论和知识解说和解决国际税收法律问题的能力.授课主要对象是已基本掌握法律适用方法和财税法基础知识的法学硕士和法律硕士研究生。
能够通过学习,增强对国际税法制度的理解和掌握水平,全面提高其税法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3.财税法案例专题(02917720) 32课时 2学分本课程目的在于进一步加深学生对财税法制度的运用水平,通过具体的案例分析的方式,对财税法制度在具体案件中的适用予以分析,讲授财税法适用的方法、财税法制度在具体适用中所存在的问题以及财税法基础理论在具体案件解决中的作用,以实践透析财税法制度基础,提高学生适用财税法制度和理论、解决财税法律实践的能力。
授课主要对象是已基本掌握法律适用方法和财税法基础知识的法学硕士和法律硕士研究生。
能够通过学习,进一步增强对财税法制度的理解和掌握水平,提高其财税法案件的分析和解决能力。
要求学生必须已经初步掌握财税法及相关法律的基础知识,并且具有一定的财税法律思维,熟悉财税法案件的分析方法,对相关财税法案件能够独立予以分析和研究,能够运用财税法理论和制度解决实践中所存在的财税法问题。
参考书:刘剑文主编:《财税法学案例与法理研究》,高等教育出版社2004 年版。
刘剑文等:《财税法成案研究》,北京大学出版社2012年版。
4.金融税法实务专题(02917721) 32学时 2学分。
5.税收策划与法律实务(02917722) 48学时 3学分。
6.外国税法专题(02911170 ) 32学时 2学分。
7.财政宪法专题( 02911770 ) 32学时 2学分。
第四部分:财税法专业方向师资介绍刘剑文教授研究领域:财税法学、国际税法、经济法学、知识产权法等简介: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教授、北京大学财经法研究中心主任。
兼任世界税法协会(ITLA)主席,中国法学会常务理事,中国财税法学研究会会长,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国家税务总局行政复议委员会委员。
张守文教授研究领域:经济法理论、财政法与税法。
简介:法学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
中国经济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兼秘书长,中国法学会常务理事兼学术委员会委员。
张智勇副教授主要研究领域:国际经济法、欧盟法、国际税法。
简介:北京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法学博士。
湛中乐教授研究领域:行政法、行政诉讼法、教育法、警察法。
简介: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教育部人文与社会科学研究重点基地——北京大学宪法与行政法研究中心研究员,副主任。
王锡锌教授研究领域:中国行政法、法律和行政过程分析、行政程序、比较行政法。
简介:法学院副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宪法行政法研究中心副主任。
汪劲教授研究领域:环境法、环境税法、经济法。
简介: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兼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环境与资源法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
徐爱国教授研究领域:西方法律思想史、英美侵权法、外国税法简介:法学院教授、法学博士。
中国西方法律思想史研究会副会长兼秘书长、中国财税法学研究会学术委员会委员。
叶姗副教授研究领域:社会法、财税法、经济法简介:法学院副教授、法学博士。
中国财税法学研究会理事、中国社会法学研究会理事。
校外兼职导师:张志勇国家税务总局副局长谢滨国家税务总局内审司副司长张学瑞总局法规司副司长李绍刚财政部条法司正司级巡视员郜进兴财政部副司长李万甫国家税务总局税科所所长平云旺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冷雪峰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戴文震北京海问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严锡忠上海左券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宋宁中税咨询公司合伙人沈稚波普华永道会计事务所黄富成普华永道会计事务所第五部分:财税法专业方向选拔办法一、选拔标准根据目前法学院现有的法律硕士研究生人数和我中心的实际承受能力,我中心2016年计划接受不超过30名财税法方向法律硕士。
(一)报名条件:1.对财税法有浓厚兴趣,有志于本领域的实务工作的;2.有财税、会计、外语及其他相关专业本科背景,但从事财税、会计、外语工作者优先考虑;3. 团队意识强,不得私下联系指导老师;4.其他条件。
二、选拔程序1.报名:符合本方向报名资格的法律硕士,应在法学院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报名申请材料及有关的证明文件。
第一志愿者优先考虑。
2.选拔方法:审核书面申请材料,根据申请人数酌情是否组织面试。
三、提交的证明文件1.申请人的简单情况介绍,包括本科学历、简单工作经历;2.本科学历、学位证明,本科成绩单,英语、其他语种水平证明;3.申请人对财税法的简单认识。
第六部分:财税法专业方向培养计划一、培养目标掌握扎实、宽厚的财税法理论和系统深入的部门法知识,培养从事财税法理论研究和教学的高级专门人才,培养财税方面的立法官员、政府官员、法官、检察官、律师、注册会计师、税务师和企业税务总裁等高级应用型人才。
二、研究方向财税法专业方向包括:中国财税法、金融税法、国际税法和外国财税法。
1.中国财税法方向侧重研究中国财政与税收制度的正当性,财政民主、预算法治、税收法定、量能课税、实质课税等原则,税法解释的方法,反避税的权力界限,税收构成要件及税收之债理论,税收征收法,以及各种具体税法制度。
2.金融税法方向重点研究财政资金用于投资和融资行为的法律规制,重点关注财政投融资的必要性、审批程序和后续监管、政府性基金、政府公债等问题;以及金融领域的课税法律问题。
3.国际税法方向主要研究跨国所得课税的法律问题,包括税收管辖权的分配,国际重复征税的避免,国际反避税及情报交换,国际税收协定和中国双边税收协定等。
4.外国财税法方向重点以美国、英国、德国、法国、日本等国的财税法理论与制度为样本,从比较的角度研究各个国家和地区财税法律理论与制度的异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