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事故管理制度
工伤安全事故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加强本单位的工伤安全事故管理,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预防工伤事故的发生,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员工,包括正式员工、临时工、实习生等。
三、职责1. 人力资源部负责工伤安全事故的预防、报告、调查、处理及统计分析等工作。
2. 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工伤安全事故负有直接管理责任,应加强对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的管理。
3. 员工应自觉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提高安全意识,做好个人防护,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报告。
四、工伤安全事故分类1. 轻伤事故:造成员工身体轻微伤害,能够自行处理的事故。
2. 重伤事故:造成员工身体严重伤害,需要治疗的事故。
3. 死亡事故:造成员工死亡的事故。
4. 其他事故:不属于上述三种事故的其他工伤事故。
五、工伤安全事故报告与处理1. 发生工伤安全事故后,当事人应立即停止作业,及时报告部门负责人,并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
2. 部门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立即组织人员进行现场调查,初步判断事故原因,并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事故扩大。
3. 人力资源部接到报告后,应立即组织调查组进行调查,查明事故原因、责任及损失情况。
4. 调查组应认真调查事故原因,分析事故责任,提出处理意见,报单位负责人审批。
5. 单位负责人审批后,人力资源部应按照事故责任进行责任追究,对责任人进行处罚。
六、预防措施1. 加强安全生产教育,提高员工安全意识。
2. 定期对生产设备、设施进行检修、维护,确保设备、设施安全可靠。
3. 加强作业现场安全管理,消除安全隐患。
4. 加强个人防护用品的管理,确保员工正确佩戴和使用。
5.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部门、各岗位的安全责任。
七、监督检查1. 人力资源部定期对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2. 对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行为,及时予以纠正。
3. 对工伤安全事故频发的部门,责令其进行整改,并对责任人进行追责。
工伤事故管理制度范文(五篇)

工伤事故管理制度范文一、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本制度规定了工伤事故的确定、分类、报告、调查及处理。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属各单位职工在劳动过程中发生人身伤害、急性中毒事故的管理。
二、引用文件(91)____第75____《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的规定》(60)中保护久字第____号《____重伤事故范围____》三、工伤事故的确定1、凡职工在生产过程中,受存在的危险因素影响,突然使人体____受到损伤或使某些器官失去正常机构,以及负伤人员立即中断工作的事故。
2、职工虽然不在生产岗位上,但由于生产区的设备和劳动条件不良而引起的职工伤亡。
3、急性中毒。
由于生产过程中存在的有毒物质在短期内大量进入人体,使职工中断工作并进行急救的中毒事故。
4、凡职工在参加公司____的非生产性活动中受伤,只能参照工伤负伤处理,不按工伤统计。
5、凡不在上述范围的,对确定为伤亡又有异议的事故,应把详细情况上报,经主管部门(院科研生产部)批复或报地方劳动局确定。
涉及两个单位的伤亡事故,由伤亡职工所属单位上报统计。
四、工伤事故分类1、轻伤事故轻伤是指造成职工肢体伤残或某些器官功能性或器质性轻度损伤,表现为劳动能力轻度或暂时丧失的伤害。
一般职工受伤后,歇工在一个工作日以上(含一个工作日),但够不上重伤的。
轻伤事故是指一次事故中发生轻伤的事故。
2、重伤及重伤事故重伤是指造成职工肢体残缺或视觉、听觉等器官受到严重损伤,一般能引起人体长期存在功能障碍,或劳动能力有重大损失的伤害。
重伤事故是指一次事故中发生重伤(包括伴有轻伤),但无死亡的事故。
3、死亡事故死亡事故是指一次事故中,死亡员工1-____人的事故。
4、重大死亡事故重大死亡事故是指一次事故中死亡____人以上(含____人)的事故。
五、事故报告1、职工发生伤亡事故,负伤人员或者最先发现事故的人员,应立即报告事故所在的单位(以下简称事故单位)的领导,事故单位领导必须立即报告总公司主管领导,经营部和工会部门。
工伤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工伤管理制度范文【公司名称】工伤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护员工的健康权益,维护公司的安全生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工伤管理制度。
第二章工伤认定与处理第二条公司将对员工的工伤进行及时认定,并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和标准,对工伤进行定性和定级。
第三条工伤认定程序如下:1. 员工在发生工伤后,应及时向所在部门主管报告,并填写工伤报告表;2. 部门主管应及时将工伤报告表提交给人事部门;3. 人事部门将工伤报告表转交给公司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鉴定;4. 医疗机构对工伤进行鉴定,并出具《工伤鉴定书》;5. 人事部门根据鉴定结果,进行工伤认定;6. 人事部门将工伤认定结果通知员工,并将相关信息报送给劳动保险部门。
第四条工伤处理程序如下:1. 公司将根据工伤认定结果,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和标准,为工伤员工提供医疗救治、康复和职业再就业服务;2. 公司将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支付工伤员工的医疗费用、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等;3. 工伤员工在治疗期间,应及时向所在部门汇报病情和治疗进展情况;4. 工伤员工应积极配合公司和医疗机构的工伤处理工作;5. 公司将为工伤员工提供适应工伤状态的工作岗位,并为其提供必要的工作调整或补贴。
第五章工伤预防与管理第五条公司将建立健全工伤预防和管理制度,采取必要的措施,预防和减少工伤事故的发生。
第六条公司将定期进行工伤事故隐患排查和安全生产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第七条公司将组织工伤事故调查和分析,总结经验,改进工作,防止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
第八章职责与义务第八条公司的各级管理人员应加强对工伤的管理和预防工作,确保员工的人身安全和健康。
第九条员工应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工伤防护培训和安全生产教育,严格遵守公司的安全规章制度,自觉维护个人和他人的安全。
第十条员工在发生工伤事故后,应及时报告并配合公司进行工伤认定和处理。
第十一章附则第十一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并置于公司劳动保障制度体系中,公司将根据需要进行相应的修订和完善。
企业工伤管理制度范本(5篇)

企业工伤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企业工伤管理工作,防止和减少工伤事故的发生,保护员工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所有员工,包括劳务派遣人员、临时工等。
第三条本制度的宗旨是确保员工的健康和安全,减少工伤事故对企业经济和社会的影响,营造安全和谐的工作环境。
第四条企业负责安排专人负责工伤管理工作,并向员工进行相关安全培训和知识普及,促进员工的安全意识和防护能力提升。
第五条本制度的遵守与执行是所有员工的义务和责任,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将受到相应的纪律处分。
第二章工伤认定和赔偿第六条若员工发生工伤事故,其工伤认定和赔偿由企业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第七条员工应及时报告工伤事故,并提供真实的证明材料和相关证据,配合企业进行工伤认定。
第八条若工伤认定确定为工伤事故,员工有权享受相应的工伤赔偿待遇,企业将协助员工办理相关手续,并按时支付相应的赔偿款。
第九条若员工因工伤需要休息和治疗,在治疗期间享受工伤津贴待遇,企业将予以补足工资差额。
第十条企业将积极采取有效措施,预防和减少工伤事故的发生。
对于工作环境存在的安全隐患,必须及时改正,确保员工的工作条件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要求。
第三章安全防护和培训第十一条企业必须配备完善的安全防护设备和器材,提供必要的个人防护用品,并组织员工进行安全使用和保养的培训,确保员工的人身安全。
第十二条企业必须定期组织安全生产培训和教育,加强员工的安全意识,提高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
第十三条企业及员工应积极参加各类安全知识竞赛、演习和培训,提升员工的应变和自救能力。
第四章工伤事故报告和调查第十四条发生工伤事故后,企业及时报告相关部门,并进行相应的调查和处理。
将事故发生的原因和教训进行分析,提出防范措施。
第十五条对于工伤事故责任的归属,企业将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追究责任人的法律责任,确保事故的善后工作得到有效的落实。
工伤事故报告管理制度(3篇)

工伤事故报告管理制度企业如发生工伤事故,必须立即登记和报告,由负伤人或最先发现人报告企业领导。
1、凡发生工伤事故,必须填定《工人职员伤危事故登记书》以备查证。
2、发生死亡事故时,领导必须立即奖事故概况《包括作伤亡人数、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分析报告企事业主管部门与当地劳动部门逐级转到上级有关部门。
3、发生重伤事故也应尽快用《工职工伤亡事故登记书》。
4、凡发生多人死亡事故时,必须填写《因工死亡事故快报》企业领导应用电报、电话或其他快速方法报告主管部门和当地劳动部门,并逐级转报到中央劳动人事部门。
5、组织处理善后工作,接报三不过原则对全体员工进行教育。
工伤事故报告管理制度(2)是企业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建立和完善的一套管理工伤事故报告和处理流程的规定。
该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 工伤事故发生的定义和范围:明确了什么情况算作工伤事故,包括工作场所的范围、工作时间等。
2. 工伤事故报告的程序和要求:明确了工伤事故应如何报告、报告的时间和方式等要求,以确保事故信息能够及时准确地上报。
3. 工伤事故报告的流程和责任:规定了工伤事故报告的流程和责任分工,明确了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职责和义务,以确保工伤事故能够得到及时处理和妥善解决。
4. 工伤事故报告的内容和要求:明确了报告中所需包含的信息和资料,以提供给相关部门和人员进行调查和处理。
5. 工伤事故报告的保存和归档:规定了工伤事故报告的保存和归档要求,包括保存的期限和方式,以便后续的查询、审查和分析。
6. 工伤事故报告的统计和分析:制定了对工伤事故报告进行统计和分析的方法和指标,以及相应的报表和报告要求,用于企业对工伤事故的风险评估和预防控制。
通过建立和完善工伤事故报告管理制度,企业能够及时了解和掌握工伤事故的发生情况,减少工伤事故的发生和损失,并提高员工的劳动安全和健康保护意识。
工伤事故报告管理制度(3)一、目的和依据1.1 目的工伤事故报告管理制度是为了规范和加强对工伤事故的报告管理工作,及时准确地报告工伤事故,提供参考数据,分析事故原因,采取措施,预防和减少工伤事故的发生,保护职工的身体健康和安全。
工伤事故管理制度

工伤事故管理制度工伤事故处理一直都是个严肃的问题,为了保证事故发生时有法可依,企业制定相应的事故管理规章制度必不可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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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事故管理制度篇一一、目的1、规范工伤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落实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2、预防工伤事故的发生,降低事故造成的损失;3、吸取教训,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避免事故重复发生。
二、责任1、安全部门部负责执行本制度;2、各部门负责履行本制度。
三、适用范围:适用本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造成工伤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
四、法规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375号令);《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第493号令)。
五、工伤事故范围(一)是指职工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事故。
即职工在本岗位劳动,或虽不在岗位劳动,但由于企业的设备和设施不安全、劳动条件和作业环境不良、管理不善,以及企业领导指派到企业外从事本企业活动,所发生的人身伤害(即轻伤、重伤、死亡)和急性中毒事故。
(二)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4、患职业病的;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三)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六、工伤事故分类1、轻伤事故:指一次事故中只发生轻伤的事故。
轻伤是指造成职工肢体伤残或某器官功能性或器质性轻度损伤,表现为劳动能力轻度或暂时丧失的伤害。
一般指受伤职工歇工在一个工作日以上(含一个工作日),但够不上重伤者。
工伤事故管理制度范文(二篇)

工伤事故管理制度范文一、目的和原则(一)目的本制度的目的是为了保障员工的安全和健康,预防和减少工伤事故的发生,确保工作环境的安全和良好,保护员工的合法权益。
(二)原则1. 安全第一原则:确保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是公司运营的首要原则。
2. 预防为主原则:通过事故预防措施,尽可能减少工伤事故的发生。
3. 综合治理原则:从管理、技术、经济、社会和人文等多个方面综合治理工伤事故。
4. 全员参与原则:每个员工都应对工伤事故管理负有责任,要积极参与预防和处理工伤事故。
5. 督促追究原则:对工伤事故中存在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要追究其法律责任。
二、职责和义务(一)公司职责1. 制定和完善工伤事故管理制度和相关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2. 提供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和设施,保障员工的健康和安全。
3. 开展工伤事故防范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
4. 做好工伤事故隐患排查,及时消除隐患。
5. 组织事故调查和处理,查明事故原因,采取改进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6. 为员工提供及时有效的工伤保险和医疗救助。
(二)员工义务1. 遵守公司的工伤事故管理制度和相关规章制度,安全作业,使用、保护好个人防护装备和设施。
2. 提高安全意识,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操作规范。
3. 及时报告工伤事故隐患和危险源,配合公司检查隐患排查和事故调查工作。
4. 积极参加工伤事故防范培训,熟悉应急预案和急救措施。
5. 配合公司和有关部门的事故调查,如实提供相关信息和资料。
三、工伤事故预防(一)安全生产教育培训1. 公司将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包括应急救援知识、防护装备的使用和保养、作业规范等。
2. 新员工入职前将接受有关安全生产的培训,通过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3. 针对不同职务和岗位的员工,公司将针对性地开展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防范意识。
(二)隐患排查与整改1. 公司将定期组织对各部门的工作场所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工伤管理制度(五篇)

工伤管理制度工伤安全事故管理制度一、目的。
预防和控制工伤事故的发生,规范工伤事故处理程序,提高员工安全生产意识,最大限度地降低公司和员工的工伤事故风险。
二、适用对象。
适用于为公司工作的已签订劳动用工合同的员工。
三、工伤的认定1、工伤的认定: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____等意外伤害的;4)患职业病的;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2、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____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3)职工原在军队____,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____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1)项、第2)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3)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3、职工符合本适度上述第____条、第____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1)故意犯罪的;2)醉酒或者吸毒的;3)自残或者自杀的。
4)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4、工伤的种类。
按安全事故的严重程度,工伤事故导致的因工负伤可分为轻伤、重伤、死亡等种类。
5、工伤认定负责部门。
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与综合管理部,按国家有关法律执行,员工如有异议,可向国家有关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裁决。
四、工伤的申报程序1、申报责任部门负责人承担本部门的工伤、安全事故的申报责任,因迟报、瞒报所致的事故责任增加部分由部门负责人承担;有总经理特批的,按总经理批示执行。
2、申报范围:1)在本部门所辖范围内,本部门所管辖的员工发生的一切工伤、安全事故,不受时间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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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事故管理制度第一条依据标准本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主席令7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山西省安全生产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13号令)、《工伤认定办法》、《工伤保险条例》等法律法规标准制定。
第二条目的为了加强事故管理,有效预防事故发生,实施生产事故监控,及时掌握危险源动态,落实“四不放过”事故处理原则,减少和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保障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三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范围内生产事故的预防、事故调查处理、事故统计报告、事故信息管理、工伤的上报认定等。
第四条定义1、生产安全事故是指在生产经营领域中发生的意外的突发事故,通常会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使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中断的事件。
2、伤亡事故是指企业在册职工(包括计划内合同工、临时工)在本岗位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事故或虽不在本岗位劳动,但由于公司的设备和措施不安全,劳动条件和作业环境不良、管理不善、以及单位指派到单位外从事本单位的活动,所发生的人身伤害(即微伤、轻伤、重伤、死亡)。
(1)微伤事故:指职工负伤后损失工作日在1日以上、经劳动部门劳动能力鉴定没有伤残级别的伤害事故。
(2)轻伤事故:指微伤以上、重伤以下的伤害事故。
(3)重伤事故:指职工负伤后,经医师诊断为残疾,或者可能成为残疾,或者伤势严重的伤害事故。
(4)死亡事故:指造成人员死亡的伤害事故。
第五条事故管理职责安全部为安全生产事故的主管部门,负责人身伤害事故的管理及生产事故的综合管理工作。
第六条事故等级划分根据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三)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本条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所称的“以下”不包括本数。
第七条事故报告程序1、凡发生安全事故,不论事故大小,在采取措施开展救援的同时要认真做好事故报告工作,事故的当事者或最先发现者应立即向所在单位领导报告,事故单位按规定要求逐级上报,事故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立即赶往现场组织抢救和自救。
2、发生人员伤(亡)事故的分管部门应按规定填写《单位职工工伤(亡)事故报告表》和《工伤认定申请表》,将发生事故的时间、地点、详细经过、人员受伤程度及部位,事故原因分析,事后处理和预防事故重复发生的措施形成书面材料报安全部并提供现场两证人的证言材料;受伤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受伤人年龄、职业、参加工作时间、联系电话、家庭住址;劳动合同复印件;当月考勤表、诊断结论、住院病历等。
综合办公室将材料整理后报孝义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做工伤认定。
第八条报告时间安全部对于发生的人身伤害事故,在规定时间(60分钟)内,及时向孝义市安监局报告,不得隐报、瞒报、谎报或拖延不报。
第九条事故报告内容事故报告分文字报表和电话快报两种方式,事故报告过程中,来不及形成文字的,可先用电话口头报告,然后再呈送文字报告;来不及呈送详细报告的,可先作简要报告,然后根据事态的发展和处理情况,随时续报。
(1)使用文字报表报告时,应当包括下列内容:①事故发生单位的名称、地址、性质、产能等基本情况;②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③事故的简要经过(包括应急救援情况);④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涉险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⑤已经采取的措施;⑥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2)使用电话快报时,应当包括下列内容:①事故发生单位的名称、地址、性质;②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③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涉险的人数)根据事态的发展和处理情况,随时续报文字材料。
第十条事故教育1、事故责任单位负责人、责任人员应针对事故发生的情况,查找事故发生原因,对违反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技术规范的行为做出检查,认识错误及其严重程度,并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
2、事故发生单位负责人针对事故发生的原因,对本单位全体人员进行教育,批评责任人员的不安全行为、意识,警示员工举一反三,吸取教训,杜绝同类事故重复发生。
3、安全部向全公司公布事故情况,并组织全体员工对有关法律法规、制度进行学习,使公司每个员工都得到教育,安全意识得到提高。
第十一条根据事故等级、事故类型组织生产事故的调查与处理事故调查处理要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1)发生一般及以上等级事故,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规定由相应级别政府组织调查,以公司总经理为核心,各分管车间部门领导以及事故发生单位负责人组成调查小组,配合政府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对事故按照“四不放过”(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调查组应保护事故现场,提供相关资料,真实反映事故情况,接受政府事故处理。
(2)发生轻伤事故,由各分管单位的负责人组织调查。
调查组由公司有关领导、办公室、安全部、各分管事故部门以及有关部门人员组成。
调查组3日内写出“事故调查报告”,提出事故处理意见、建议,由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研究做出处理决定。
(3)事故调查的成员要求:应当具备有事故调查所需的知识和专长,并与所调查的事故没有直接利害关系。
(4)调查组职责有:查明事故经过、原因、人员伤害情况、直接经济损失,认定事故性质和事故责任,提出对责任者的处理意见,总结教训,提出防范和整改措施等。
(5)在事故调查中,要分清责任事故和非责任事故。
责任事故:指因有关人员的过失而造成的事故;非责任事故:指由于自然界的因素而造成不可避免的事故或由于科学技术条件的限制而发生的无法预料的事故。
(6)在追究责任时要分清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责任分析要严格按照以下步骤:①按照事故调查确认的事实。
②按照有关组织管理及生产技术因素,追究最初造成不安全状态的责任。
③按照有关技术规定的性质、明确程度、技术难度,追究属于明显违反技术规定的责任,不追究属于未知领域的责任。
④根据事故后果和责任者应负的责任以及认识态度提出处理意见。
第十二条生产事故奖惩规定一、厂区发生治安事故、车辆安全事故:即生产期间发生的盗窃事故,安全事故责任由保卫部承担,经公司领导组调查后给予相应的处罚;厂区内上下班期间车辆、摩托车、自行车不按规定行驶引发的交通事故,由安全部协同所在车间部门根据调查后给予相应的处罚。
二、生产安全人身事故1、发生微伤事故的,即造成职工肢体伤残,或某些器官功能性或器质性轻度损伤,表现为劳动能力轻度或暂时丧失的伤害,经济损失在一千至一万元的一般事故:(1)扣除直接责任者当月工资300-500元,取消年终评优资格。
(2)扣除直接领导者(班长/组长)当月工资200-500元,扣除本月安全绩效考核工资的10%。
(3)扣除当事人部门专职安全员50-100元。
(4)扣除当事人车间或者部门负责人(副主任/副部长)200元,扣除本月安全绩效考核工资的10%。
(5)连带事故发生期间值班领导本月安全绩效考核工资的8%。
2、造成轻伤事故的,即介于微伤以上重伤以下的事故,经济损失在一万至三万元的事故:(1)扣除直接责任者当月工资500-1000元,并取消全年评优资格。
(2)扣除直接领导者(班长/组长)当月工资300-500元,扣除本月安全绩效考核工资的15%。
(3)扣除当事人部门专职安全员当月工资200-300元。
(4)扣除当事人所在车间或部门分管领导(副主任/副部长)当月工资300-500元,扣除本月安全绩效考核工资的15%。
(5)扣除当事人车间或部门负责人(主任/部长)的500-1000元,扣除本月安全绩效考核工资的15%。
(6)连带事故发生期间值班领导本月安全绩效考核工资的12%。
3、造成重伤事故,即造成职工肢体残废或视觉、听觉等器官受到严重损伤,一般能引起人体长期存在功能障碍,或劳动能力有重大损失的伤害造成员工肢体残缺或视觉、听觉等器官受到严重损伤,无死亡的事故,经济损失在五万至十万元的事故。
(1)扣除直接责任者当月工资,并交由综合办公室。
(2)扣除直接领导者(班长/组长)当月工资1000-2000元,扣除本月安全绩效考核工资的20%。
(3)扣除专职安全员当月工资300-500元。
(4)扣除部门领导者(副主任/副部长)当月工资1000-2000元,扣除本月安全绩效考核工资的20%。
(5)扣除当事人所在车间或部门负责人(主任/部长)的当月工资1000-2000元,扣除本月安全绩效考核工资的20%。
(6)连带事故发生期间值班领导本月安全绩效考核工资的15%。
4、发生人员伤亡事故的,根据政府事故调查组调查结果进一步会议研究决定处罚情况;同时扣除班组长、安全员、车间主任、副主任、各分管领导本年度全部的安全绩效考核工资。
三、设备事故发生设备事故,除了必要的纪律处分,还要根据事故定性进行经济赔偿,赔偿的计算依据事故的直接损失为基数。
1、直接经济损失在2000元~1万元的设备事故(1)扣除直接责任者当月工资1000元,并取消全年评优资格。
(2)扣除直接领导者(班长/组长)当月工资200-500元,扣除本月安全绩效考核工资的10%。
(3)扣除车间或部门设备管理员200-300元。
(4)扣除车间或部门分管领导者(副主任/副部长)300-500元,扣除本月安全绩效考核工资的10%。
(5)扣除当事人部门直接负责人(主任/部长)的300-500元,扣除本月安全绩效考核工资的10%。
(6)连带事故发生期间值班领导本月安全绩效考核工资的8%。
2、直接经济损失在1~5万元的设备事故(1)扣除直接责任者当月工资,并取消全年评优资格。
(2)扣除直接领导者(班长/组长)2000元,扣除本月安全绩效考核工资的20%。
(3)扣除车间或部门设备管理员300-500元。
(4)扣除部门分管领导者(副主任/副部长)2000元,扣除本月安全绩效考核工资的20%。
(5)扣除当事人部门负责人(主任/部长)的800元,扣除本月安全绩效考核工资的20%。
(6)对设备主管部门的负责人(部长/副部长)扣除500元工资,扣除本月安全绩效考核工资的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