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童工

合集下载

劳动法第八章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的保护

劳动法第八章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的保护


法律法规规章中对妇女的特殊保护





1988年7月国务院颁布了《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 1993年卫生部、人事部、总工会、全国妇联颁布了行 政规章《女职工保健工作规定》。 1990年劳动部颁布了《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 1992年4月,国家制定的《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对妇女 的劳动权益作了明确规定。 1994年《劳动法》第七章专门规定了“女职工和未成 年工特殊保护”。 2007年《就业促进法》对女职工的特殊保护 2007年《劳动合同法》对女职工的特殊保护
《劳动合同法》第42条第(四)项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用 人单位不得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

对女职工孕期的特殊保护


根据《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的规定》第六条的 规定:怀孕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是: 1、作业场所空气中铅及其化合物、汞及其化 合物、苯、铝、铍、砷、氰化物、氮氧化物、 一氮化碳、二硫化碳、氯、己内醚胺、氯丁二 烯、氯乙烯、环氧乙烷、苯胺、甲醛等有毒物 质浓度超过国家卫生标准的作业; 2、制药行业中从事抗癌药物及已烯雌酚生产 的作业; 3、作业场所放射性物质超过《放射防护规定》 中规定剂量的作业;
被黑暗吞噬的童工
13岁的童工黄水如,供职广州客村城中村一家地下黑作坊,从事 钉珠,这个黑工厂14名员工13个是童工,每日十五、六个钟高强 度的劳作,兼之卫生情况恶劣, 她们健康状况很差, 黄水如腿、脚上都感染 了疱疹,痒起来搔心、 痛起来流泪。

“黑砖窑”童工口述被骗过程
在山西洪洞县公安局成功解救31名黑窑厂工人的名单中,有一名 “14岁”的孩子,叫陈成功,来自河南汝州市场楼乡。6月17日, 记者从郑州出发,几经周折找到他的家。整个采访过程中,陈成 功没有一丝笑容,而他身上的疮疤,虽然擦了药,但目前治疗效 果似乎并不明显,他不时用手去抓挠。 回忆起那长达三个月的凄惨 经历,他多次激动得 说不出话来。

如果雇佣童工怎么处罚?

如果雇佣童工怎么处罚?

如果雇佣童工怎么处罚?在我国,童工一直被认为是社会当中的弱势群体,并且在社会上引起了很多人的广泛关注。

伴随着我国经济和社会的迅速发展,我国法律不断的进行了完善,出台了一系列的政策,对雇用童工的店家进行严惩。

那么如果雇佣童工怎么处罚?请看下文。

在我国,童工一直被认为是社会当中的弱势群体,并且在社会上引起了很多人的广泛关注。

伴随着我国经济和社会的迅速发展,我国法律不断的进行了完善,出台了一系列的政策,对雇用童工的店家进行严惩。

那么▲如果雇佣童工怎么处罚?请看下文。

▲一、如果雇佣童工怎么处罚▲(一)相关法律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九十四条用人单位非法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情节严重的,则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定罪处罚。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四条违反劳动管理法规,雇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从事超强度体力劳动的,或者从事高空、井下作业的,或者在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等危险环境下从事劳动,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六十八条非法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或者招用已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从事过重、有毒、有害等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劳动或者危险作业的,由劳动保障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4、根据国务院《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用人单位使用童工,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给予处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并应当责令用人单位限期将童工送回原居住地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所需交通和食宿费用全部由用人单位承担。

用人单位若逾期仍不将童工送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从责令限期改正之日起,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1万元罚款的标准处罚,并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其营业执照或者由民政部门撤销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用人单位是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由有关单位依法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

劳动部、国家教育委员会、农业部等关于严禁使用童工的通知-劳力字[1988]22号

劳动部、国家教育委员会、农业部等关于严禁使用童工的通知-劳力字[1988]22号

劳动部、国家教育委员会、农业部等关于严禁使用童工的通知正文:---------------------------------------------------------------------------------------------------------------------------------------------------- 劳动部、国家教育委员会、农业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全国总工会关于严禁使用童工的通知(1988年11月5日劳力字[1988]22号)近几年来,陆续发现不少地区,特别是沿海地区一些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擅自招用未满16周岁的少年、儿童做工、从商、当学徒,引起大批中、小学生中途辍学,干扰了《义务教育法》的实施,严重影响了少年、儿童的人身安全和身体健康成长。

社会各界对此反应十分强烈,应引起高度重视。

使用童工,是一种严重违法行为,是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绝对不能允许的,必须坚决予以制止。

为此,特作如下通知:一、各地劳动行政部门、乡镇企业主管部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和工会组织要加强对企业、事业单位,尤其是城乡集体企业、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招工、用工的管理、监督和检查。

严格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使用童工。

对违反国家规定,擅自使用童工者,除责令其立即退回外,可予以重罚(每招用1名童工,可罚款3000至5000元)。

对情节严重、屡教不改者,应责令其停止整顿,直至吊销其营业执照。

对诱骗虐待童工的包工头,要提交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招用工人时,双方必须签订劳动合同,明确规定双方的责、权、利。

劳动合同签订后,必须经劳动争议仲裁机构鉴证,以防止招用童工的现象发生。

三、对因违法使用童工造成童工伤亡事故和国家财产重大损失的,要追究有关单位和直接责任者的责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者,要依法惩处。

四、各地有关部门要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各级干部、群众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自觉性。

按国家劳动法16周岁是童工吗,用人单位录用违不违法?

按国家劳动法16周岁是童工吗,用人单位录用违不违法?

No decision is made until there is no disagreement.整合汇编简单易用(页眉可删)按国家劳动法16周岁是童工吗,用人单位录用违不违法?劳动法》第五十八条:国家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

未成年工是指年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劳动者。

童工是指从事劳动的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

已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的劳动者不属于童工,《劳动法》称之为未成年工。

根据《劳动法》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必须通过劳动合同才能确立起双方的劳动关系,但是并不是所有的劳动关系都是合法的,就算是有劳动合同作为凭证也不能证明其合法,就如用人单位与童工签订的劳动合同本身就不受法律保护。

那么按国家劳动法16周岁是童工吗?如果用人单位录用违法吗?一、16周岁在《劳动法》中的界定1、《劳动法》第五十八条:国家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

未成年工是指年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劳动者。

童工是指从事劳动的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

已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的劳动者不属于童工,《劳动法》称之为未成年工。

任何用人单位违反国家规定使用童工都属于非法用工。

国务院《禁止使用童工规定》规定: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均不得招用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

用人单位使用童工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给予处罚。

《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而用人单位录用年满16周岁的未成年工则是法律允许的,属于合法用工行为。

二、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以下范围的劳动(一)《生产性粉尘作业危害程度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一级以上的接尘作业;(二)《有毒作业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一级以上的有毒作业;(三)《高处作业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二级以上的高处作业;(四)《冷水作业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二级以上的冷水作业;(五)《高温作业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三级以上的高温作业;(六)《低温作业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三级以上的低温作业;(七)《体力劳动强度分级》国家标准中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作业;(八)矿山井下及矿山地面采石作业;(九)森林业中的伐木、流放及守林作业;(十)工作场所接触放射性物质的作业;(十一)有易燃易爆、化学性烧伤和热烧伤等危险性大的作业;(十二)地质勘探和资源勘探的野外作业;(十三)潜水、涵洞、涵道作业和海拔三千米以上的高原作业(不包括世居高原者);(十四)连续负重每小时在六次以上并每次超过二十公斤,间断负重每次超过二十五公斤的作业;(十五)使用凿岩机、捣固机、气镐、气铲、铆钉机、电锤的作业;(十六)工作中需要长时间保持低头、弯腰、上举、下蹲等强迫体位和动作频率每分钟大于五十次的流水线作业;(十七)锅炉司炉。

劳动法怎么处罚用童工的行为【推荐】

劳动法怎么处罚用童工的行为【推荐】

劳动法怎么处罚用童工的行为【推荐】因为我国法律中兼职用人单位招用童工, 而要是单位具有这样的行为, 那么一般是会被认定为违法的, 就需要根据《劳动法》中的规定, 对单位进行处罚。

那具体来说劳动法怎么处罚用童工的行为呢?详细内容请跟随小编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劳动法怎么处罚用童工一般来说年满18周岁才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但是我国法律还规定, 年满16周岁以自己的劳动作为主要生活来源的, 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因此, 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 应查验劳动者是否年满16周岁, 否则可能会因使用童工而被罚。

禁止使用童工是国际社会的普遍做法, 我国也明确禁止使用童工。

童工是指未满16周岁的劳动者。

《劳动法》第94条和《禁止使用童工规定》中规定, 单位擅自使用童工属于违法行为, 需要承担如下法律责任:(一)用人单位使用童工的, 有劳动保障部门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给予处罚;在使用有毒物品的作业场所使用童工的, 按照国务院制定的《使用有毒物品场所劳动保护条例》规定的罚款幅度, 或者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 从重处罚。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并应当责令用人单位限期将童工送回原居住地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 所需交通、食宿费用全部由用人单位承担。

(二)用人单位使用童工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之日起, 逾期仍不将童工送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 从责令限期改正之日起, 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10000元罚款的标准处罚, 并由工商行政部门吊销其营业执照或者由民政部门撤销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用人单位是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 由有关单位依法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

(三)童工患病或者受伤的, 用人单位应当负责送到医疗机构治疗, 并负担治疗期间的全部医疗和生活费用。

(四)童工伤残或者死亡的, 用人单位由工商行政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或者或者由民政部门撤销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用人单位是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 由有关单位依法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用人单位还应当一次性地对伤残的童工、死亡童工的直系亲属给予赔偿, 赔偿金额按照国家工商保险的有关规定计算。

劳动法关于童工和未成年工的规定

劳动法关于童工和未成年工的规定

劳动法关于童工和未成年工的规定不满16周岁的人属于童工,除特殊情况外,不能成为劳动主体。

我们国家制定有《禁止使用童工规定》,根据规定,文艺、体育和特种工艺单位在按照国家规定并履行特定程序的前提下,可以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除此以外,其他任何单位禁止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

《刑法》还规定了雇佣童工从事危重劳动罪。

根据规定,违反劳动管理法规,雇佣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从事以下三类劳动:超强度体力劳动,或者从事高空、井下作业,或者在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等危险环境下从事劳动,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虽然法律已经明文禁止,但是使用童工的现象屡禁不绝,尤其是一些小企业因订单不确定、管理不完善等因素而使用童工的情况较为普遍,主要集中在包装、加工、玩具、电子等手工计件行业。

此外,寒暑假期间常常成为企业违法使用童工的高峰期,主要原因是部分中等职业学校、技校组织学生进厂实习时,让一些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学生也从事生产劳动。

针对这种情况,企业管理者应当树立合法用工的意识,坚决不使用童工,否则会招致劳动部门的行政处罚,甚至可能构成犯罪。

未成年工是指年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的劳动者。

在我国,年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如果完成了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不再继续升学的,依法可以从事有经济收入的劳动或者个体劳动。

这是年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享有的劳动权利,也就是这部分未成年人享有要求劳动就业的机会和按劳取酬的权利。

这与《民法通则》第11条第2款关于“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的规定是一致的。

现实生活中,有人认为“未成年工”就是童工,这是一种误解,两者是完全不同的概念。

但是,未成年工仍然属于“未成年人”,为保护他们的特殊权益,《劳动法》等相关法律都做出了特殊保护规定。

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用工类型有哪些

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用工类型有哪些

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类型有哪些劳动合同法在劳动法律中是⾮常重要的⼀部法院,对有⼈单位与劳动者怎样建⽴和解决法律关系具有指导的作⽤,劳动合同法对⽤⼯的类型作出了规定,那么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类型有哪些?下⾯由店铺⼩编为读者进⾏相关知识的解答。

⼀、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类型有什么《劳动法》规定的“⽤⼯形式分为全⽇制和⾮全⽇制两种⽤⼯形式”。

新的劳动合同法有增加了“”这种新的劳动⽤⼯⽅式。

全⽇制⽤⼯⽅式就是最常见的规定了劳动时间(每天⼯作时间)、劳动期限(劳动合同期限)的⼯作⽅式;这种⽅式具有稳定性和持久性,对企业培养⼈才、长远发展、调动员⼯积极性、形成企业凝聚⼒有利,对劳动者⽽⾔具有保障性、稳定性和发挥个⼈能⼒,提升个⼈有益。

⾮全⽇制⽤⼯⽅式是指以⼩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单位⼀般平均每⽇⼯作时间不超过四⼩时,每周⼯作时间累计不超过⼆⼗四⼩时的⽤⼯形式。

这种⽅式主要是指钟点⼯以及⼀些兼职⼯作,⾮全⽇制⽤⼯⽅式也是很普遍的。

⽐如,节假⽇为⼀些公司作临时促销员,⽐如⼀些⼩企业聘⽤的兼职会计,只在⽉底报税时到⽤⼈单位作帐等等。

劳务派遣是根据⽤⼈单位的需要,由劳务派遣公司根据企事业单位岗位需求派遣符合条件的员⼯到⽤⼈单位⼯作的全新的⽤⼯⽅式。

劳动派遣的主要特点是:劳务派遣公司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建⽴双⽅劳动关系;⽤⼈单位与派遣公司签订“劳务合作协议书”,与劳动者没有“劳动关系”;实现员⼯的服务单位和管理单位分离,形成“⽤⼈不管⼈、管⼈不⽤⼈”的新型⽤⼯机制。

⼆、怎么区分⾮全⽇制⽤⼯与全⽇制⽤⼯第⼀,⼯作时间不同。

标准的全⽇制⽤⼯实⾏每天⼯作不超过⼋⼩时,每周不超过四⼗⼩时的标准⼯时的⼯时制度。

⾮全⽇制⽤⼯的⼯作时间⼀般为每天四⼩时,每周⼯作时间不超过⼆⼗四⼩时。

⾮全⽇制⽤⼯在⼆⼗四⼩时的总的⼯作时间内,具体⼯作安排由⽤⼈单位⾃主决定,可以每天⼯作⼋⼩时,每周⼯作三天,也可以每天⼯作四⼩时,每周⼯作六天,还可以是其他的⼯作⽅式,体现了其灵活就业的特点。

劳动者年龄对用工的影响

劳动者年龄对用工的影响

劳动者年龄对用工的影响HR在招聘和录用任何一个劳动者时,都会让劳动者提供身份证,身份证上的年龄将是每个HR不得不注意的问题,必须要看一下劳动者的年龄是否已经满16周岁或者是否已经到退休年龄。

当然,如果是外国人的话,则必须年满18周岁。

如果不慎没有看清楚,或者没有来得及看,可能就会陷入无限混乱中。

一、童工:童工不属于劳动法项下合法的劳动者主体地位。

如果用人单位非法招用童工,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罚5000元,若在有毒物品的作业场所使用童工的,将从重处罚。

若童工一旦患病或者受伤,用人单位将承担医疗期间全部医疗和生活费用。

除非学校、其他教育机构以及职业培训机构按照国家规定组织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进行不影响其人身安全和身体健康的教育实践活动、职业技能培训;或者文艺、体育和特种工艺单位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

其他任何用人单位均不得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

二、关于未成年人:根据《劳动法》第58条的规定,未成年工是指年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的劳动者。

对于这个年龄段的劳动者,如果用人单位拟聘用的话,用人单位必须做如下事情:1.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未成年人从事矿山井下、有毒有害、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

2.用人单位对未成年工应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三、达到退休年龄的人:目前,国家法定的企业职工退休年龄男年满60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

从事井下、高温、高空、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的,退休年龄男满55周岁,女满45周岁。

因病或非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退休年龄为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

关于已经达到退休年龄的人是否可作为《劳动法》项下适格的劳动者,《劳动法》并未规定,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4条第2项规定,《劳动合同法》并未以退休年龄作为劳动合同终止的标志,而是将享受基本的养老待遇作为劳动合同终止的结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7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发生用工争议,按劳务关系处理。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劳动合同法童工
篇一:童工及未成年工管理制度
篇二:童工与未成年工管理规定
童工与未成年工管理规定
1目的
制定政策、程序和补救措施以有效地管理未成年工和控制不招用及不支持聘用童工。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管理、劳动用工,以及可能的对承包商/供应商的要求。

3定义
童工:根据国家劳动合同法及相关规定,凡录用不满16周岁的人,视为童工。

未成年工:根据国家劳动合同法及相关规定,凡录用满16周岁但不满18周岁的人,即为未成年工。

4程序内容本公司承诺严格贯彻执行国务院《禁止使用童工的规定》及其他法律法规,制定相应的政策和程序,并传达给所有员工和其他利益相关者。

在招工时向求职者明示公司社会责任及安全卫生政策和有关规章。

在对新员工实行培训时进一步阐明公司有关政策和规定。

人力资源部在招工时须对身份证等证件严格查验,对年龄及其他资料确认无伪后方可聘用。

证件必须是原件。

采取两级面试(人力资源部及部门主管面试)。

如对年龄等证明文件的有效性有质疑时,应聘员工需提供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证明或公司与公安派出所联系以求确认。

无身份证或持伪证者一概不予录用。

按公正、自愿原则和法规要求签署劳务合同,建立人事档案。

为防止疏漏和避免有人假冒代替已办好入厂手续的员工上班,人力资源部依据下列情况进行抽查:
对员工年龄产生质疑。

其他人员提供某员工不具合适年龄的信息。

当发现有未满16周岁的少年、儿童被错误招用,应调查确认情况是否属实。

如情况属实,应立即结算其所有薪资并采取补救措施:
指定专人送该童工到公司定点医院进行健康检查,检查费用由公司负担,同时将体检结果报人力资源部。

童工体检后若发现患有疾病或者受伤,公司应安排其治疗直到痊愈,治疗期间的全部医疗和生活费用由公司承担。

童工痊愈后执行条。

如果该童工身体健康,则由人力资源部会同上级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将其送至户口所在地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再由三方共同将该童工交给其父母或监护人(所需的交通和食宿费用全部由公司承担)。

人力资源部协助用人部门调查了解该童工未完成义务
教育的原因,如确系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公司应提供适当的经济资助或其它资源(例:为其家庭成员提供工作机会,以改善其家庭经济条件),以确保该童工完成法定的义务教育,直到超过儿童年龄为止。

公司定期对其学习状况进行跟踪,如非经济原因中途退学,则公司不再承担经济资助义务。

对16—18周岁的未成年工,应严格按照《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来执行:
不得安排从事对身体发育有害或具安全卫生风险的工作(如化学品、搬运重物等工作)。

不得安排加班加点或从事夜班劳动。

按要求进行体检:a.入职工作之前; b.工作满1年;
c.年龄满18周岁,距前次体检已半年。

实行登记制度,向县级以上劳动行政部门办理登记、备案。

人力资源部负责本程序的制订、审核、修订。

5相关文件
《禁止使用童工规定》《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 6记录表单
《未成年工登记表》
编制:核准:批准:
日期:日期:日期:
XXX公司未成年工登记表
篇三:童工政策
文件名称文件编号版次 B 禁止使用童工和补救控制程序页数 1/4
1.目的:为确保儿童、未成年人、未完成义务教育的青少年受到应有的保护和
支持, 特制定此办法。

2.范围:适用于公司在保护儿童、未成年人以及国
家义务教育推广等方面。

3.权责:最高管理者/管理代表:负责确保
本公司人事制度符合法律法规/EICC规定/客户要求;负责维护公司人事制
度得到有效执行。

行政部:负责在招聘过程中童工/未成年工的识别;
负责在招聘时避免使用童工或已招童工的保护和安全返回等工作;
负责未成年工的登记/体检/培训/工作安排;负责协助童工员工和亲少年员
工完成国家规定的义务教育训练。

各部门:负责在日常管理工作
中了解是否有童工在本部门工作;负责按照公司制度合理安排未成年员
工的工作。

未成年员工:负责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
不可以任何方式隐瞒或违反换取个人利益;负责维护自己的合法权
益。

4.定义:童工:是指任何年龄未满16周岁从事劳动工作的未成年人。

未成年工:是指年龄已满16周岁但未满18周岁从事劳动工作的未成年人。

拯救儿童:采取所有必要的支持和行动, 以保障儿童(年龄未满16周岁)不从
事任何形式的劳动;或保障曾经担任过童工的未成年人安全、健康、教育和发
展。

5.作业流程图:略 6.作业内容:禁止使用童工:本公司绝对禁止
以任何方式聘用年龄未满16岁周岁的未成年人作为雇员从事劳动工作。

童工的识别:招聘过程的识别: A.在招聘时需要查核应聘员工的身份
信息(包含目视和仪器识别身份证件的真伪/是否持有本人真实身份证/询问家庭
信息/确认户口簿/联系监护人等方式)了解应聘员工的年龄信息,确保儿童受到
应有的保护不会因本公司招聘而从事劳动工作。

B.如在招聘过程中对应聘员工
年龄信息经过查核没有问题但仍然有疑虑的需列入调查名单备注可作为后续在
工作过程中追踪调查的资料依据。

C.所有被本公司招聘的员工由行政部统一保
存身份证复印件。

D.所有被本公司招聘的员工由行政部统一建立《员工花名
册》,应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户籍地址/现住址/联系方式/用工形式/用工
起始时间/劳动合同期限等内容。

工作过程的识别:各部门主管或管
理干部在日常工作中根据人事部门的调查名单或通过日常观察/交谈等方式了解
对工作年龄有疑虑的员工,确保未被有效识别出并已在本公司从事劳动的儿童能
及时得到有效的保护。

内部审查的识别:公司每次内部审查中, 审查
员检查是否有聘用童工员工。

补救措施:如在本公司发现有童工
员工时, 应执行以下补救措施:停止工作:立即将童工员工撤离工作岗
位,并停止任何工作劳动,并实时通知公司管理代表及人事行政部采取支持行
动。

健康检查:人事行政部门应对在本公司从事工作的童工员工送专
门的职业劳动健康检查机构确认童工员工在工作过程中未受到身体健康的影
响,如有受到影响而产生医疗和生活费用由公司全部承担。

工资福利:
本公司按照国家/地区政府所规定的法律条款以及公司制度计算和支付童工员
工工作所得工资,并不以任何不当方式克扣工资;童工员工并可享受在工作期间
的任何与其他员工同等的福利待遇,不以任何不当形式减免。

安全返回:公司应履行让童工员工安全返回居住地的义务,先由本公司人事行政部门负责联系的父母或监护人,在与父母或其监护人取得联系并经确认后,由公司派专人负责安全护送童工员工返回居住地交给其父母或文件名称文件编号版次 B 禁止使用童工和补救控制程序页数 3/4 监护人。

返回所有交通和食宿费用由公司全部承担。

预防措施:为让未成年的儿童能得到有效的保护,公司负责招聘的人事行政部门和童工使用部门应积极分析误招童工的原因并制定采取预防措施。

保护未成年工:本公司坚决按照国家/地区政府法规要求执行对未成年工的保护,保护措施如下:办理登记:由行政部人事每月统计/更
新公司的未成年工人员名单,并将名单送昆山市(县级以上)劳动局办理登记,未成年工须持劳动局核发的《未成年工登记证》上岗工作。

健康检查:由行政部人事依照未成年工人员名单安排定期健康检查,具体如下:(一)安排工作岗位之前;(二)工作满一年;(三)年满十八周岁,距前一次的体检时间已超过半年;(四)离岗检查;(五)体检费用由公司全部承担。

工作安排:不安排未成年工从事车间粉尘环境,有毒作业环境,高空作业,高低温环境,及其它影响身体健康之环境;避免工作中需要长时间保持低头、弯腰、上举、下蹲等强迫体位和动作频率每分钟大于五十次的流水线作业;
不安排未成年工上夜班或超时工作,具体操作由行政部人事通知或产线管理人员调度。

培训与晋升:未成年工上岗前由行政部门统一进行职业安全/卫生/健康方面的培训。

本公司未成年工享有与成年工同等的受到工作技能培训的机会,通过在培训和工作中知识经验积累和能力的提升可以得到相同的晋升机会,不因是未成年工而受到不公平的待遇。

培训记录由行政部保管。

推广教育:本公司有责任承担和协助已聘用的童工员工及未完成国家规定九年义务教育的青少年员工的完成义务教育。

实施儿童及青少年教育计划必须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方向,实行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对儿童及青少年进行
德、智、体、美和劳动教育。

如童工员工未完成义务教育,则由本公司人事行政部门与其父母或监护人协商后进行帮助并安排完成义务教育。

青少年就学期间,行政部应避免安排青少年上课时间内进行工作,而且每日交通(来回工作地点和学校)、上学和工作时间加起来不得超过8小时。

青少年工作环境应远离有潜在危险、不安全或不健康的工作车间。

对家庭经济有困难的儿童及青少年,本公司愿意承担其教育上的费用。

管理审核会上应对儿童及青少年教育的推广活动作出复核及监督其有效性。

7.参考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禁止使用童工规定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义务教育法人力资源控制程序8.相关记录:人事招聘记录身份证复印件员工花名册未成年工人员名单未
成年工登记证未成年工体检报告岗前培训记录工资发放记录。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