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河北区中山路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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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RD施工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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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都苑1#、4#楼及地下车库工程搅拌墙(TRD)施工方案目录目录 0编制说明 01、编制依据 02、编制人员: 03、本施工方案的发放范围 0第一章工程概况 (1)1、基坑围护桩工程概况 (1)2、工程量 (1)3、工程特点 (1)4、工程施工条件 (1)第二章施工组织与部署 (2)1、技术准备 (2)2、资源准备 (2)3、现场准备 (3)4、施工部署 (4)第三章施工工艺及方法 (6)1、三轴水泥搅拌桩施工工艺 (6)2、三轴水泥搅拌桩施工方法 (6)第四章质量保证措施 (17)第五章安全文明施工 (19)1、安全组织管理 (19)2、设备维护保养 (19)3、场地环境安排 (19)4、文明施工 (19)第六章地下管线及其他地上地下设施的保护措施 (20)编制说明1、编制依据(1)汇都苑1#、4#楼及地下库招标文件、招标答疑。

(2)汇都苑1#、4#楼及地下库围护桩施工图纸。

(3)《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2008)(4)《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5)《建筑施工手册》(第五版)2、编制人员:技术经理:颜勇技术员:冉旺盛3、本施工方案的发放范围分公司:工程部、技术部、合约部项目部:工程部、技术部、质量部、安全部、机电部、合约部中国建筑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汇都苑1#、4#楼及地下车库工程项目部2015年6月2日第一章工程概况1、基坑围护桩工程概况天津中山路项目一期住宅及地库总承包工程位于位于天津市河北区,东临新大路,西临昆纬路,南临东二经路,北临中山路。

工程基坑深14米,止水帷幕主要参数见下表:表1 止水帷幕主要参数桩种类有效桩长桩径及桩距(厚度)顶标高工程量水泥掺量三轴水泥搅拌桩1 25m A850@1200地表以下1.0m31组20%三轴水泥搅拌桩2 15.5m A850@1200地表以下9.85m27组20%搅拌墙(TRD)30 700mm地表以下1.0m60m 25%表2 主要分部(分项)工程量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水泥P.0 42.5普通硅酸盐水泥T 80003、工程特点止水帷幕施工重点控制水泥掺入比、垂直度控制及搭接咬合控制,在粉质粘土中施工时应放慢提升速度,确保水泥浆拌合均匀。

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北区老旧小区及远年住房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北区老旧小区及远年住房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北区老旧小区及远年住房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7.05.17•【字号】河北政办〔2017〕24号•【施行日期】2017.05.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建设正文河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北区老旧小区及远年住房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各街道办事处,各委、办、局、公司,各直属单位: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河北区老旧小区及远年住房改造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

2017年5月17日河北区老旧小区及远年住房改造工作实施方案按照市政府第86次常务会议通过的《中心城区老旧小区及远年住房改造工作方案》要求,为切实解决河北区老旧小区及远年住房在安全设施、服务设施、公共设施和外部环境四类功能方面存在的问题,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背景本方案改造范围主要是老旧小区和远年住房。

老旧小区主要指上世纪末前建成、房屋及其设施设备老化、建设标准不高的住宅房屋。

远年住房特指1999年12月31日前建成的商品房、少量公产房等(含平房)。

按照全市统一部署,我区于2012至2015年,对旧楼区进行了提升改造,主要集中在居住功能方面,且未包括远年住房。

近年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居民群众对继续实施老旧小区和远年住房改造呼声较高,全面开展改造工作迫在眉睫。

二、总体安排经相关职能部门与各街道协同配合、逐项甄别,我区改造工作共涉及372个片区、3149幢、17.52万户、1060.1万平方米。

改造工作包括消防、电梯、二次供水、老化线路和配电箱、燃气、路灯、井盖、甬路、围墙、阳台和外檐、严损房屋11大类、29项、76子项。

在此基础上,根据存在问题数量,将列入改造计划的片区划分为Ⅰ、Ⅱ、Ⅲ三类。

其中,Ⅰ类为存在10项以上问题片区,涉及38个片区、221.75万平方米;Ⅱ类为存在5项以上问题片区,涉及218个片区、735.65万平方米;Ⅲ类为存在5项以下问题片区,涉及116个片区、102.69万平方米。

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北区土壤污染防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河北政发〔2017〕5号

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北区土壤污染防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河北政发〔2017〕5号

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北区土壤污染防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正文:----------------------------------------------------------------------------------------------------------------------------------------------------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北区土壤污染防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河北政发〔2017〕5号各街道办事处,各委、办、局、公司,各直属单位: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河北区土壤污染防治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

2017年3月30日河北区土壤污染防治行动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6〕31号)及《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天津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津政发〔2016〕27号)文件精神,加快推进我区土壤污染防治工作,解决当前我区土壤保护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有效改善土壤环境质量,促进民生改善、加快推进美丽河北建设,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深入落实美丽河北建设工作部署,立足发展沿河经济、地铁经济、楼宇总部经济,实施开发开放、创新驱动、文化兴区、环境保障、和谐共建的发展思路,着眼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以改善土壤环境质量为核心,以保障人居环境安全为出发点,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风险管控”的工作方针,严控新污染增加,逐步减少存量,形成“政府主导、企业担责、公众参与、社会监督”的土壤污染防治体系,促进土壤资源永续利用,实现环境效益、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多赢,推进美丽河北建设取得新进展,全区生态环境明显改善,并趋向良性循环,可持续发展能力显著提高。

二、土壤资源概况及存在的问题河北区区域面积29.62平方公里,是天津历史上重要的工业区,产业结构以第二产业为主,主要有冶金、机械、纺织、印染、化工、医药、电子、轻工、食品、建材、电力等门类,涉及40多个行业。

天津市河北区中山路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

天津市河北区中山路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

天津市河北区中山路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实施细则(文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顺利实施天津市河北区中山路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落实总图则和分图则规定的规划控制要求,提出实施规划管理及相关控制标准,特制定天津市河北区中山路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文本。

第二条天津市河北区中山路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包括文本和图则)是中山路地块建设活动指导性文件,在该范围进行建设活动的一切单位和个人,均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条例要求,执行该规划。

第三条本规划是《天津市总体规划(2005—2020)》关于河北区中山路地块的完善与深化,在规划管理和实施时,互为补充,共同起作用。

第四条本次规划的控制单元为天津市河北区中山路地块,是天津市河北区及中心城区东北部人口较为密集,公共活动较为集中地区域。

具体规划范围为:西起子牙河,东至育红路,南临狮子林大街、金钟河大街,北抵新开河。

规划面积7.14公顷。

第五条规划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年1月1日)2)《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6年4月1日)3)《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4)《天津市城市规划条例》5)《天津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6)《天津市城市总体规划(2005-2020)》7)《天津市十二五规划》8)《天津市各级开发区、工业园区建设项目用地主要控制指标的技术规定》9)国家和天津市有关政策、规定及技术标准第二章土地利用规划与控制第六条职能定位:根据《天津市城市总体规划(2005-2020)》、《天津十二五规划》与相关法律法规条例,以及对本地块和周边区域的分析、对天津市城市发展的分析,本规划地块被定位为:天津市河北区乃至中心城区东北部商业、商务、文化、娱乐、体育活动中心,天津市创意产业中央商务区,华北地区重要的创意产业聚集中心,体现天津特色和民国特色的历史文化旅游区,天津海河观光带延伸区。

第七条本地块居住人口控制在12万以内,公共服务配套设施按12-14万人规模配置。

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北区道路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北区道路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北区道路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7.01.10•【字号】河北政办〔2017〕4号•【施行日期】2017.01.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管理,城市环境保护正文河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北区道路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各街道办事处,各委、办、局、公司,各直属单位: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河北区道路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

2017年1月10日河北区道路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按照市委、市政府对迎全运城市综合整治工作的部署要求,着力解决当前存在的旧病复发、久治不愈、久拖不治等影响城市环境的各类突出问题,深入推进“美丽河北”建设,为迎接在我市召开的第十三届全国运动会奠定良好基础,根据天津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下发的《关于开展道路环境综合整治的实施意见》(津城管办发〔2017〕3号),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十届十次、十一次全会和区委十届十次、十一次全会精神,以迎全运城市综合整治为载体,以建设“美丽河北”,改善人民群众生活环境和全面提高市容环境管理水平为目标,通过开展专项治理活动,完善机制,落实责任,长效管理,有效遏制、突出解决道路环境存在的各种违法违章行为,使市容环境面貌明显改观,为我市迎全运提供优质的市容环境保障,为2017年城市管理工作开好局、高起步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工作目标建立一支100人以上的联合执法队伍,担负道路环境综合整治的联合执法任务。

按照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原则,由区综合执法局牵头对河北区区域内存在的道路环境秩序问题采取集中和分散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实施治理,一般性问题由各街道办事处按属地化管理原则,自行治理;重点难点问题由区道路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组织联合执法力量建立台账,倒排时间表,从速从快进行集中治理,确保道路环境面貌得到明显改观。

河北区建昌道规划方案

河北区建昌道规划方案

河北区建昌道规划方案近年来,随着我国城镇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城市规划成为了一个极其重要的议题。

河北区作为一个发展潜力巨大的地区,亟需一份科学合理的建昌道规划方案。

本文将围绕这一主题展开论述,旨在为河北区的发展提供更加有针对性的建议和方案。

一、背景介绍与规划目标建昌道是河北区重要的交通要道之一,也是城市空间结构的重要组成部分。

本规划方案旨在通过将建昌道打造成城市快速通道,提高道路的通行效率,同时注重绿化和景观布置,创造一个宜人的环境,促进区域经济的发展。

二、道路改造与扩建1. 路面改造:对建昌道的路面进行重新铺设,采用优质耐久的材料,提高道路的平整度和使用寿命。

同时,增加人行道的宽度,方便行人通行。

2. 扩建车道:根据现有交通流量和未来发展需求,对建昌道进行车道扩建。

合理分配机动车道和非机动车道,提高道路容量,减少交通拥堵。

三、交通设施与配套设施1. 交通信号灯:在建昌道的交叉口设置交通信号灯,合理控制交通流量,提高道路通行效率和交通安全性。

2. 公共停车场:在建昌道两侧设置公共停车场,解决停车难题,方便市民和来往车辆。

3. 公交站点:增设公交站点,提高公共交通的便捷性和覆盖面。

四、绿化与景观布置1. 绿化带建设:在建昌道两侧设置绿化带,引入各种树种和花卉,改善道路环境,提供良好的视觉效果和空气质量。

2. 道路灯光:设置合理的道路照明设施,保证夜间行车的安全性,同时营造夜间的美好景观。

五、环境保护与生态恢复1. 防护措施:在建昌道的重要区域设置防护设施,减少道路噪音对周边环境的影响,保护居民生活质量。

2. 污水治理:对建昌道周边的污水进行集中处理,提高水质标准,保护地下水资源。

六、安全管理与监控设施1. 监控系统:在建昌道主要路段安装摄像头和监控设施,加强对交通违法行为的监管,提高交通安全性。

2. 安全警示标志:设置合理的交通标志和标线,引导行车和行人的安全,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

七、社会参与与政策支持本规划方案的实施需要充分调动社会各界的积极性和参与度。

仰斜式挡土墙施工方案

仰斜式挡土墙施工方案

天津市河北区榆关道盛华家园住宅项目永川区中山路储备地块道路及配套管网工程E路(K0+340~K0+480)段道路左侧仰斜式挡土墙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单位:重庆市宏贵建设有限公司编制人:审核人:编制日期:2015年5月23日天津市河北区榆关道盛华家园住宅项目目录4.1.3机械设备准备 (5)4.1.3材料准备 (5)4.2 施工顺序及工期安排 (5)根据总体施工计划要求,挡土墙施工顺序与路基土石方施工同步进行,施工工期预计30个工作日,计划开工日期2015年5月25日,完工日期2015年6月24日,详见施工进度计划表。

(5)第一节编制依据1、本工程设计单位出具的《仰斜式路肩挡土墙设计图》;2、《城市道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DBJ50-078-2008);3、本工程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及我公司以往施工经验。

第二节编制原则1、本方案适用于E路K0+340~K0+480段道路左侧仰斜式挡土墙施工,内容主要有测量放线、修整现状边坡和基槽开挖、基础浇筑、砼墙身浇筑、墙背回填、护栏等。

2、坚持实事求是,注重调查研究,合理安排工期,周密组织劳动力,采取有效方法科学组织施工,确保安全、合格工程。

3、实施“项目法管理”的原则,建立质量保证体系,加强质量管理,降低工程成本,提高经济效益。

4、现场实行规范管理,标准化作业,严格遵守《环境保护法》及水土保持等有关要求,保护生态环境,维持生态平衡。

第三节工程概述3.1 主要技术标准主要技术标准参数见下表:表1:挡土墙技术标准主要设计参数:1.荷载: q=城-A级;2.挡土墙基底摩擦系数: f=0.40;3.墙背填料计算内摩擦角:δ=35°;4.填料容重:γ=20KN/m3;5.墙身容重:γ=23KN/m3;6.挡土墙稳定系数:抗滑动稳定系数Kc≥1.3;抗倾覆稳定系数K0≥1.6;3.2 工程概况、主要工程项目及数量本仰斜式挡土墙适用于E路K0+340~K0+480段左侧道路边坡挡护,总长度140m。

以解放思想为先导 引领中山路开发改造创新发展

以解放思想为先导 引领中山路开发改造创新发展

作者: 邢克实
作者机构: 天津市龙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出版物刊名: 环渤海经济瞭望
页码: 66-67页
主题词: 解放思想 中山路 引领 胡锦涛总书记 讨论活动 科学发展 社会发展 天津
摘要:为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在天津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努力开创天津各项工作新局面,天津市委作出了关于在全市开展“解放思想、干事创业、科学发展”大讨论活动的决定,这对于正处在关键时期的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对于我公司正在承建的河北区中山路开发改造历史性工程,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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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河北区中山路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实施细则(文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顺利实施天津市河北区中山路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落实总图则和分图则规定的规划控制要求,提出实施规划管理及相关控制标准,特制定天津市河北区中山路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文本。

第二条天津市河北区中山路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包括文本和图则)是中山路地块建设活动指导性文件,在该范围进行建设活动的一切单位和个人,均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条例要求,执行该规划。

第三条本规划是《天津市总体规划(2005—2020)》关于河北区中山路地块的完善与深化,在规划管理和实施时,互为补充,共同起作用。

第四条本次规划的控制单元为天津市河北区中山路地块,是天津市河北区及中心城区东北部人口较为密集,公共活动较为集中地区域。

具体规划范围为:西起子牙河,东至育红路,南临狮子林大街、金钟河大街,北抵新开河。

规划面积7.14公顷。

第五条规划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年1月1日)2)《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6年4月1日)3)《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4)《天津市城市规划条例》5)《天津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6)《天津市城市总体规划(2005-2020)》7)《天津市十二五规划》8)《天津市各级开发区、工业园区建设项目用地主要控制指标的技术规定》9)国家和天津市有关政策、规定及技术标准第二章土地利用规划与控制第六条职能定位:根据《天津市城市总体规划(2005-2020)》、《天津十二五规划》与相关法律法规条例,以及对本地块和周边区域的分析、对天津市城市发展的分析,本规划地块被定位为:天津市河北区乃至中心城区东北部商业、商务、文化、娱乐、体育活动中心,天津市创意产业中央商务区,华北地区重要的创意产业聚集中心,体现天津特色和民国特色的历史文化旅游区,天津海河观光带延伸区。

第七条本地块居住人口控制在12万以内,公共服务配套设施按12-14万人规模配置。

第八条规划空间结构:“两心两轴四带十二片区”。

“两心”:中山路与律纬路交汇处的北洋广场、新开桥双子塔地标处的新开滨水广场。

“两轴”:中山路—中山北路核心中轴、昆纬路—律纬路副轴。

“四带”:中山路特色历史文化商业带、律纬路现代商务商业带、新开河南畔景观休闲步行带、子牙河滨水景观带。

“十二片区”:中山路—律纬路中央核心区、北洋创意产业园区、宁园休闲活动区、北洋艺术文化体育公园区、大悲院-美院文化艺术商贸区、北站交通仓储区以及新开南畔滨水居住区、经纬居住区、金家窑居住区、中山公园居住区、宁园南居住区、民权门居住区。

第九条居住用地规划本地块原有居住用地较多,人口较为密集,对一些年代较老、建筑质量较差的住宅进行重建,并进行局部规划布局,形成5个居住区,每个居住区人口在2-5万人不等。

并设置5个社区中心。

其中新开南畔滨水居住区以高密度高层居住为主,其他几个居住区以多层住宅为主或多层、高层混合。

第十条公共服务设施用地规划行政办公设施规划:河北区政府、区委、公安局、法院等政府机关单位集中搬迁到昆纬路中段、东五经路和东六经路之间;街道级居委会均布置在各个社区中心商业服务设施规划:分为三级:城市区级、居住区级、小区及组团级。

城市区级综合商业服务区位于中山路—律纬路中央核心区,包括中山公园北部的中山购物公园和律纬路现代商业商务带右带的现代水景商业街等,服务河北区及中心城区东北部;大悲禅院商贸区、北洋创意产业园区布置一些非综合性的特色商业;居住区级位于5个规划的社区中心,有独立用地;小区及组团级分散分布于各居住区内部,结合住宅布置在底商,一般不设置独立用地。

文化休闲体育娱乐活动设施规划:分为三级:城市区级、居住区级、小区及组团级。

城市区级主要位于宁园休闲活动区、北洋文化艺术体育公园区及中山路—律纬路中央核心区内,主要服务于河北区及中心城区东北部,部分设施可服务于整个天津市城区。

具体为:北宁公园南部设置一处游乐场,与北宁公园连为一体。

北宁公园西北为服务中高收入人群的休闲娱乐疗养区。

北洋文化艺术体育公园位于北宁公园东部,新建一个容纳18000人的室内体育馆、一个大型剧场、一个小型剧场、一个展览馆、一个艺术中心、一个河北区文化中心等设施。

中山路—律纬路中央核心区内有保留的十月影院,并新建北洋新政展览馆和一个高级电影院,均为独立用地;居住区级位于各个社区中心,如文化站、会所、青少年活动中心、老年活动中心、小型图书馆、运动场、公园等,结合社区中心其他建筑综合布置;小区及组团级位于街区内部,靠近方便居民。

教育科研设施规划:高等院校及中专基本维持现状,仅位于月纬路的天津美院北院迁至地纬路东侧,与天津美院本部相邻。

中小学经保留、搬迁、扩建、新建后形成7所中学,其中初中138班,高中120班。

小学10所,共264班。

医疗卫生设施规划:由于地块内有两所大型综合性医院—解放军二五四医院和天津四中心医院,其服务范围已经远远能满足本地块的医疗卫生需求,故不再设置大型综合性医院。

在各个居住区中心设置卫生服务中心,各个小区中心应布置卫生站,均不设独立用地,结合中心其他建筑布置。

社会福利设施规划:每个小区中心应布置老年服务中心,在每个社区中心布置老年福利院、老年服务中心、残疾人康复中心等,均结合其他建筑布置。

在北宁公园西侧设置一处300床位的老年福利院,服务本地块及附近地区。

第十一条土地使用性质应同图则规定保持统一。

如需变更使用性质必须符合天津市土地利用兼容的有关规定。

土地使用性质变更,重要地段需由城市人民政府审核同意,一般地段需经城市规划管理局核准同意。

第十二条改建、扩建、新建的建筑使用性质应同所在地块的土地使用性质一致。

第十三条街区整体成片开发时,地块用地界线可根据实施开发建设需要在修建性详细规划中做适当调增,但土地利用必须符合图则提出的综合控制要求。

第三章道路交通设施控制第十四条道路网规划:道路网在原有基础上进行改进。

采用方格网+自由的路网布局。

主要改动的道路有:五马路及日纬路—中山公园路—新建路—东四经路—中纺前街拓宽为交通性次干路,规划一地道下穿铁道,红线宽度38米;五马路东北下穿过铁道桥并沿新开河延伸。

从体院路至中山北路中段至育红路中段拓宽并新辟一条交通性次干道,红线宽度38米。

规划道路分为四个等级:快速路、主干路、次干路、支路。

其中次干路又分为交通性次干路和生活性次干路。

快速路为万柳村大街,在本地块内并无互通式出入口,仅有几个辅道出入口。

主干路为双向6—8车道,道路红线40—49米。

交通性次干道为双向六车道,道路红线38米,并可通向地块以外区域。

生活性次干道为双向四车道,道路红线24—30米。

支路为双向二车道,道路红线14—18米。

第十五条道路绿化多以行道树为主,少数景观商业街结合景观、绿线布置绿化,创造美丽、舒适的城市环境。

第十六条本地块地形较为平坦,道路竖向设计要考虑防洪排涝和工程管线的需求,统一采用1985年国家高程基准。

道路纵坡应在0.3%—2.5%之间。

第十七条停车场规划:规划三处公共停车场,分别位于大悲禅院东北、中山路与黄纬路交汇处、北洋广场后面。

另外在北宁公园、北洋文化艺术体育公园等大型公建配有大面积停车场和地下车库。

其他各类建筑应根据相关规定配建停车场。

第十八条道路交叉口周围用地按下表进行控制第十九条交通出入口规定(1)街区内道路与城市道路相交应尽量采用正交布置,如斜交则不宜小于75°。

建设基地位于两条以上道路时,出入口应设置在级别较低的道路上。

(2)建筑物沿街部分长度超过150米或总长度超过220米时,应设置净高与净宽均不小于4米的消防车道。

(3)街区内机动车出入口与交叉口中心点最小距离按下表规定实行控制。

街区内机动车出入口至交叉口中心点最小距离控制规定(单位:m)第二十条道路相交时,除现状原有的几处立交外,其他均采用平面交叉口形式,必要路口实行红绿灯控制。

侧石半径控制要求为:主干路与主干路、次干路相交时不得少于20m,主次干路与支路相交时不低15m,支路相交时不低于10m。

第二十一条人行过街以斑马线为主。

在中山路—律纬路中央区设置5处过街天桥和2处地下通道。

天桥和地下通道出入口应结合景观及建筑设计,烘托出景观特色和商业气氛。

第二十二条公共交通规划第四章建筑管理控制第二十三条建筑物的间距必须符合日照、通风、消防、抗震、卫生、环保、工程管线和文物建筑保护等方面的要求和相关规定。

第二十四条沿建设用地边界线的建筑,根据相邻地块情况按照下列规定退让:(一)相邻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已经批准或者选址意见书已经核发的,依据其规划性质确定建筑间距,并按照确定的建筑间距的0.5倍退让。

(二)相邻地块为现状建筑或者修建性详细规划和总平面设计方案已经批准的,按照与现状建筑或者与已经定位的建筑确定建筑间距,进行退让。

(三)相邻地块为其他情况的,按照本建筑的用地性质作为相邻地块用地性质第二十五条确定建筑间距,并按照确定的建筑间距的0.5倍退让。

地下建筑物的离界距离,不小于地下建筑物深度(自室外地面到地下建筑物底板的底部的距离)的0.5倍,且其最小值为3米。

第二十六条沿城市道路两侧新建建筑不得占压红线、绿线,并进行退让。

有绿线的,退让绿线距离不得小于5米;无绿线的,退让红线距离不得小于8米。

新建有较大人流、车流集散的商贸、娱乐、体育、展览、办公、学校和大型商场等建筑主要出入口一侧,有绿线的,退绿线距离不得小于10米;无绿线的,退红线距离不得小于15米。

建筑物的水平投影,不得逾越道路红线和用地界线。

第二十七条新建住宅、写字楼等建筑物的面宽,一般应当符合下列规定:(1)建筑主体高度大于100米小于或者等于150米的,高宽比一般不小于3.2︰1,宽厚比一般不大于1.3︰1。

(2)建筑主体高度大于80米小于或者等于100米的,高宽比一般不小于2.7︰1,宽厚比一般不大于1.3︰1。

(3)建筑主体高度大于50米小于或者等于80米的,高宽比一般不小于2.0︰1,宽厚比一般不大于2.0︰1。

(4)建筑主体高度大于32米小于或者等于50米的,高宽比一般不小于1.3︰1,宽厚比一般不大于3.2︰1。

(5)建筑主体高度大于24米小于或者等于32米的,高宽比一般不小于0.8︰1,宽厚比一般不大于3.2︰1。

第二十八条多、低层建筑与被遮挡居住建筑平行布置的,应当符合下列要求:(1)朝向为正南、南偏东或者南偏西≤15度的,与北侧居住建筑的计算间距不小于多、低层建筑高度的1.61倍;属于旧区改建的,建设项目内的新建住宅计算间距不小于多、低层建筑高度的1.58倍,且均不得小于6米。

(2)朝向为其他方向的,与被遮挡居住建筑的计算间距应当按照下表不同方位间距折减系数换算:第二十九条多、低层建筑与居住建筑垂直布置的,应当符合下列要求:(1)多、低层建筑的山墙与居住建筑的朝向为正南向、南偏东或者西≤45度檐墙的计算间距不小于12米;山墙宽度大于12米的,计算间距不小于山墙的宽度;山墙宽度大于14米的,按照檐墙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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