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派劳务培训工作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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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外派人员管理制度范本

企业外派人员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企业外派人员的管理,确保外派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企业所有外派人员,包括但不限于驻外代表、项目管理人员、技术支持人员等。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明确外派人员的选拔、培训、派遣、考核、待遇及解除合同等环节的管理要求。

第二章外派人员选拔与培训第四条外派人员选拔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优先从企业内部选拔,必要时可面向社会招聘。

第五条外派人员选拔条件:1. 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2. 具备较强的业务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3. 具备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和抗压能力;4. 具备相应的外语水平及适应国外生活能力。

第六条外派人员培训内容:1. 企业规章制度及企业文化;2. 外派地区法律法规及商务礼仪;3. 外派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4. 外派期间可能遇到的风险及应对措施。

第三章外派派遣与工作安排第七条外派人员派遣前,企业应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务派遣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第八条外派人员工作安排:1. 根据外派岗位要求,合理分配工作任务;2. 定期对外派人员进行工作进度汇报;3. 加强与外派人员的沟通,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第四章外派人员待遇与考核第九条外派人员待遇:1. 外派期间工资待遇按照企业相关规定执行;2. 外派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各项福利待遇;3. 企业为外派人员提供必要的食宿、交通等保障。

第十条外派人员考核:1. 定期对外派人员的工作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工作业绩、团队协作、创新能力等;2. 考核结果作为外派人员晋升、调整工资及解除合同的重要依据。

第五章外派人员解除合同第十一条外派人员解除合同条件:1. 双方协商一致;2. 外派人员因企业原因被解除合同;3. 外派人员违反企业规章制度,经教育无效;4. 外派人员因个人原因提出解除合同。

第十二条外派人员解除合同程序:1. 外派人员提出解除合同申请;2. 企业审批;3. 办理相关手续。

第六章附则第十三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企业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外派人员管理制度(五篇)

外派人员管理制度(五篇)

外派人员管理制度1、总则1.1为保证____亨威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外派分公司人员认真履行职责,发挥外派人员的桥梁纽带作用,使外派人员更好地服务于驻在企业,并结合公司的发展战略、企业文化、管理理念,实现企业资源的有效利用,不断提升公司的集团化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办法。

1.2本办法适用于由集团公司派遣、并常驻于驻在企业的经营管理、财务管理、生产\质量技术管理及基建管理人员。

1.3对外派人员的管理,由集团公司总监室、总经理室及人力资源部共同负责。

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根据部门职责对外派人员的调配、档案、薪酬福利等实施管理,负责____对外派人员工作期的考核,协助集团公司总经理室对其业绩____考核。

集团公司总经理室主要负责外派人员的业务管理和绩效考核____,并协助外派人员与公司各职能管理部门、或与其他各分公司的业务联系,____相应资源支持外派人员履行职责。

集团公司总监室主要负责外派人员的选拔、培养、调配,为驻在企业派送合格的管理干部,组建优秀的团队,完成董事局所拟定的营业规划,预算指标,____、管理、控制和监督生产系统,以实现驻在企业各项目标。

1.4派驻独立法人企业的人员除接受集团公司职能部门管理外,还应服从驻在企业相应管理体制与制度的约束。

1.5外派人员必须具有良好的协调能力和对企业、对工作高度负责的基本素质,熟悉公司的企业文化、管理制度、工作流程、基本发展规划和专业技术特点,具备独立履行拟任岗位职责的能力。

2、派遣程序2.1根据集团公司直属或控股企业的需求、或公司认为需要向上述企业派遣人员时,高级管理人员由董事会研究确定人选,中层管理人员由总监室、总经理室在公司内部遴选、或向社会招聘。

2.2根据拟定外派人员的不同情况,由人力资源部____相应的教育培训,并与派驻企业共同确定工作职责,并制定拟任岗位的《职位说明书》。

《职位说明书》一式两份,分别由集团公司和驻在企业的人力资源部保管。

关于外派人员的管理制度

关于外派人员的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外派人员的行为,保障外派人员合法权益,提高外派工作效率,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外派人员,包括但不限于驻外办事处、项目现场、合作单位等。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明确外派人员的职责、权利和义务,规范外派人员的管理,确保外派工作顺利进行。

第二章外派人员的人事管理第四条外派人员的选拔与聘用:1. 外派人员的选拔应以德才兼备为原则,优先从公司内部选拔,必要时可对外招聘。

2. 外派人员的聘用需经过面试、考察等程序,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务合同。

第五条外派人员的岗位与职责:1. 外派人员应按照公司规定,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

2. 外派人员需服从公司工作安排,接受岗位调配。

第六条外派人员的离职与调回:1. 外派人员离职需提前一个月向公司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办理离职手续。

2. 因特殊原因需提前离职的,需经公司领导批准,并按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

第三章外派人员的培训与发展第七条公司应定期对外派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提高其专业技能和综合素质。

第八条公司鼓励外派人员参加各类专业证书考试,提升自身竞争力。

第四章外派人员的考勤与考核第九条外派人员应严格遵守公司考勤制度,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

第十条公司对外派人员实行绩效考核制度,考核内容包括工作质量、工作效率、团队合作等方面。

第五章外派人员的待遇与保障第十一条外派人员的工资待遇按照公司相关规定执行,并根据工作性质、业绩等因素进行调整。

第十二条外派人员的福利待遇包括但不限于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带薪年假等。

第十三条公司为外派人员提供必要的住宿、交通、通讯等费用。

第六章外派人员的纪律与责任第十四条外派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不得参与任何违法违纪活动。

第十五条外派人员在工作中应尽职尽责,确保工作质量,对因自身原因造成的损失承担相应责任。

第七章附则第十六条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对劳务外派人员培训计划

对劳务外派人员培训计划

对劳务外派人员培训计划一、前言随着中国经济的持续发展和全球化进程的加速,中国企业对海外人才需求不断增加。

劳务外派是指中国企业向海外派遣员工,开展项目或在外国企业的海外分支机构工作。

这些外派人员在国外工作需要面对新的环境、新的文化和新的工作方式,因此需要专门的培训和支持。

为了提高劳务外派人员的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我们制定了以下培训计划。

二、培训内容1. 文化差异和语言培训劳务外派人员到海外工作需要适应不同的文化和工作环境,因此需要进行一定的文化差异和语言培训。

文化差异培训主要包括中国文化和目标国文化的比较,进一步了解目标国的礼仪、习俗、法律法规等,帮助员工更好地适应目标国的文化环境。

语言培训主要是针对员工目标国家的语言培训,帮助员工更好地融入目标国的社会和工作环境。

2. 海外工作环境培训劳务外派人员在国外工作需要适应新的工作环境和工作方式,因此需要进行海外工作环境培训。

这包括目标国的法律法规、工作方式、职业规范等方面的培训,帮助员工快速融入目标国的工作环境,顺利开展工作。

3. 跨文化沟通培训劳务外派人员需要与目标国的员工、客户和合作伙伴进行沟通和合作,因此需要进行跨文化沟通培训。

这包括跨文化沟通技巧、文化差异对沟通的影响、跨文化团队管理等方面的培训,帮助员工更好地进行跨文化沟通和合作。

4. 人身安全和健康保障培训劳务外派人员在海外工作需要注意个人安全和健康保障,因此需要进行人身安全和健康保障培训。

这包括目标国的安全风险、应急预案、个人安全保障等方面的培训,帮助员工增强自我保护意识,确保自身安全。

5. 职业发展规划培训劳务外派人员在海外工作需要不断提升自己的职业能力和职业发展,因此需要进行职业发展规划培训。

这包括个人职业规划、职业发展路径、职业素质培养等方面的培训,帮助员工明确自己的职业发展目标,制定合理的职业发展规划。

三、培训方式1. 在线培训针对劳务外派人员的培训可以通过在线教育平台进行,包括视频培训、网络课程、在线考试等。

外派培训学习管理制度

外派培训学习管理制度

外派培训学习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外派培训学习,提高员工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外派培训学习活动。

第三条外派培训学习包括国内外培训、学习交流等形式。

第四条本制度要遵循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倡导“自愿、平等、公正、诚信”的原则。

第五条公司各级领导要提高外派培训学习的重要性,加强对外派培训学习的组织和管理,提高员工学习积极性和效果。

第六条公司要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合理分配外派培训学习资金,优先支持重点岗位和重点员工。

第七条公司要建立健全外派培训学习管理制度,确保人力资源学习开发计划的有效实施。

第八条管理人员要严格执行公司外派培训学习管理制度,确保培训学习质量和效果。

第九条外派培训学习管理工作由人力资源部门具体负责。

第十条公司要加强外派培训学习工作宣传,提高员工对外派培训学习的认识和重视。

第二章培训需求评估第十一条公司各部门要结合业务发展需要,及时评估员工的培训需求。

第十二条评估内容包括员工现有技能和知识水平、未来职业发展需求等。

第十三条评估结果由部门主管审核确认后,向人力资源部门报告。

第十四条人力资源部门要定期收集员工培训需求信息,制定培训计划。

第十五条培训计划要根据不同岗位和级别的员工需求,合理安排培训形式和内容。

第十六条培训计划要经公司领导审核确认后,组织实施。

第三章培训方式选择第十七条外派培训学习方式包括组织内部培训、委托培训机构培训、网络学习等。

第十八条公司要根据员工的实际情况和培训需求,选择适合的培训方式。

第十九条组织内部培训通常由公司内部专业人员或领导组织,针对性强。

第二十条委托培训机构培训,公司要选择具有一定规模和专业水平的培训机构,确保培训质量。

第二十一条网络学习可以灵活安排学习时间,但要注意认真学习,保证学习效果。

第四章学习记录和评价第二十二条公司要建立员工学习档案,记录培训学习情况。

第二十三条学习档案包括培训计划、学习证书、学习成绩、总结报告等。

员工外派培训管理规章制度

员工外派培训管理规章制度

员工外派培训管理规章制度1. 目的本规章制度的目的是为了规范员工外派培训管理,确保外派培训能够顺利进行,提高员工的工作技能和综合素质。

2. 适用范围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公司进行员工外派培训的情况,包括国内外的培训机构或企业。

3. 外派培训政策a. 外派培训的决策应由相关部门进行讨论和决定,并按照公司相关流程进行审批。

b. 外派培训的目标和内容应与员工的工作岗位和职责相关,并能够提升其工作能力和专业技能。

c. 外派培训的费用由公司承担,包括培训费、差旅费和住宿费等。

4. 外派培训申请a. 员工申请外派培训需要填写外派培训申请表,包括培训目的、培训机构或企业信息、培训内容和预计费用等。

b. 员工申请表需要经过直接上级的审批,并由相关部门进行评估和决策。

5. 外派培训合同a. 员工参加外派培训前,需要与培训机构或企业签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b. 公司需要对外派培训合同进行审查和确认,并保留副本备查。

6. 培训期间管理a. 在培训期间,员工需按照培训机构或企业的要求参加培训活动,并认真学习和完成培训任务。

b. 如遇到问题或困难,员工应及时向上级汇报并寻求帮助和解决方案。

7. 培训后总结与评估a. 培训结束后,员工需要向直接上级和相关部门提交培训总结报告,包括培训收获、问题和改进建议等。

b. 公司应对员工的培训总结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采取相应的措施,促进员工的进一步发展。

8. 违规处理如员工违反本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将根据情况给予相应的处罚,包括但不限于扣除培训费用、暂停外派培训资格或取消晋升机会等。

9. 附则本规章制度的解释权归公司所有,如有需要,公司有权对其进行修订和补充,并向员工做出相应的通知和解释。

公司外派培训管理制度

公司外派培训管理制度

公司外派培训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1条为了加强公司员工的业务能力和适应能力,提高公司整体的竞争力,制定本制度。

第2条公司外派培训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员工外派参加培训的管理工作。

第三章培训计划第3条公司每年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和员工的个人发展要求,制订外派培训计划,并将计划列入公司年度培训计划。

第4条外派培训计划应当明确培训的目的、内容、人员、时间、经费来源等,经公司领导批准后执行。

第五章培训选拔第5条外派培训的选拔对象应当是符合公司发展需求和个人发展要求的员工,选拔应当经过个人申请、部门推荐、公司培训委员会审查等程序确定。

第6条外派培训的选拔标准包括但不限于:工作表现优秀、未参加过外派培训或外派培训时间间隔较长、具备所需的专业能力和语言能力等。

第七章培训承诺第7条公司外派培训的员工应当签署培训承诺书,承诺服从培训安排,恪守培训纪律,认真学习培训课程,提高自身业务水平。

第8条外派培训的员工在未获得公司批准的情况下不得私自延长培训时间,不得擅自离开培训地点,否则将被取消培训资格。

第九章培训费用第9条公司对外派培训的员工,除支付培训费用外,还应当支付员工的食宿费用、往返交通费用等,相关费用由公司支付。

第10章培训管理第10条公司外派员工参加培训时,应当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明确培训的内容、时间、地点等,确保培训的顺利进行。

第11条外派培训的员工应当服从培训导师的管理,认真学习培训内容,积极参与培训活动,努力提高自身职业技能。

第12条外派培训的员工在培训结束后,应当及时向公司汇报培训情况,并提出个人的学习感悟和对培训效果的评价。

第13章奖惩措施第13条公司鼓励员工积极参加外派培训,提高自身业务能力,公司将给予优秀员工表彰和奖励。

第14条对于在培训过程中敷衍塞责、擅自离开培训地点等行为的员工,公司将给予批评教育甚至追究责任。

第15章附则第15条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16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外派劳务人员管理规定(3篇)

外派劳务人员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外派劳务人员的管理,保障外派劳务人员的合法权益,提高外派劳务人员的工作效率和综合素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国外派劳务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我国所有外派劳务人员,包括但不限于工程技术人员、管理人员、普通工人等。

第三条外派劳务人员的管理工作应当遵循以下原则:1. 合法、合规、公开、公平、公正;2. 保障外派劳务人员的合法权益,尊重外派劳务人员的意愿;3. 提高外派劳务人员的综合素质,增强外派劳务人员的国际竞争力;4. 加强对外派劳务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外派劳务人员的工作技能和职业素养。

第二章外派劳务人员的选拔与培训第四条外派劳务人员的选拔应当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考试、考核等方式,选拔具有相应专业技能和综合素质的人员。

第五条外派劳务人员的选拔条件应当包括:1.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2. 具有相应的专业技能和实际工作经验;3. 具有较强的语言沟通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4. 身体健康,符合外派劳务工作要求。

第六条外派劳务人员的培训内容应当包括:1. 外派劳务政策法规和业务知识;2. 外派劳务工作流程和注意事项;3. 外派劳务目的地国家的文化、风俗和法律法规;4. 外派劳务人员的权益保护和维权途径;5. 应急处理和突发事件应对能力。

第七条外派劳务人员的培训应当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培训机构承担,培训时间不得少于规定学时。

第三章外派劳务人员的派遣与管理第八条外派劳务人员的派遣应当通过具有相应资质的劳务输出机构进行,派遣合同应当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九条外派劳务人员的派遣流程应当包括:1. 劳务输出机构对外派劳务人员进行选拔和培训;2. 劳务输出机构与外派劳务人员签订派遣合同;3. 劳务输出机构与外派劳务目的地国的雇主签订劳务合同;4. 劳务输出机构对外派劳务人员进行行前教育;5. 劳务输出机构对外派劳务人员进行跟踪管理和售后服务。

第十条外派劳务人员的日常管理应当包括:1. 落实外派劳务人员的权益保障措施,确保其合法权益不受侵害;2. 定期对外派劳务人员进行工作绩效评估,对表现优秀的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3. 对违反规定的外派劳务人员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依法进行处理;4. 加强对外派劳务人员的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疏导,关注其身心健康;5. 建立健全外派劳务人员的投诉举报机制,及时处理外派劳务人员的合理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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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派劳务培训工作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外派劳务培训工作,提高外派劳务人员素质,保障外派劳务人员合法权益,促进对外劳务合作健康发展,根据《对外劳务合作管理条例》,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外派劳务培训是指具有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的企业(以下简称对外劳务合作企业)安排劳务人员接受赴境外工作所需的职业技能培训和适应性培训。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外派劳务考试中心(以下简称考试中心)是指受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地方商务主管部门)委托,负责外派劳务适应性考试的机构。

第四条商务部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负责全国外派劳务培训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地方商务主管部门会同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外派劳务培训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第二章适应性培训
第五条对外劳务合作企业应安排劳务人员接受适应性培训。

未接受适应性培训的劳务人员不得派出。

第六条劳务人员适应性培训基本内容应包括:用工项目所在国家或者地区相关法律、宗教信仰、风俗习惯等知识,劳务人员文明行为和素质教育,劳务人员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劳务人员签订的服务合同和劳动合同的主要内容,劳务纠纷和突发事件应对及境外安全防范知识等。

第七条对外劳务合作企业可自行组织适应性培训,也可委托相关培训机构或对外劳务合作服务平台对劳务人员进行适应性培训。

对外劳务合作企业根据劳务人员实际情况和境外岗位要求确定培训时间,但不得低于10个学时。

第八条开展培训的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拥有固定的培训场所和培训设施;
(二)拥有熟悉对外劳务合作业务及政策、具备良好
职业道德和教学水平的专、兼职教师队伍;
(三)拥有保证外派劳务培训工作正常运行的管理人员和规章制度。

第九条适应性培训应本着就地、就近原则,尽可能减轻劳务人员的经济负担。

第十条商务部组织编写统一适应性培训教材,免费提供给培训机构、对外劳务合作企业和劳务人员使用。

对外劳务合作企业可根据境外雇主特别要求和劳务人员实际情况,自行增加适应性培训教材内容。

第十一条对外承包工程商会(以下简称承包商会)和
各地对外劳务合作行业组织应加强对会员企业的管理人员和培训教师的能力建设。

第三章考试中心
第十二条地方商务主管部门应委托一家或多家专门机构作为本地区考试中心。

对外劳务合作企业不得作为考试中心。

第十三条考试中心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拥有固定考试场所,可同时容纳30人以上;
(二)拥有保证考试工作正常运行的管理人员和规章制度。

第十四条考试中心可根据对外劳务合作企业业务需要设立考试点。

考试可采取笔试和计算机考试两种形式。

劳务人员可在户籍所在地、居住地或对外劳务合作企业所在地参加考试。

第十五条地方商务主管部门应在网站公布本地区考试中心名单以及监督电话,并抄告商务部。

第十六条商务部委托承包商会编写考试大纲和统一考试命题,并在承包商会网站公布,供考试中心免费使用。

考试中心可根据企业实际需要,在统一命题基础上增加考试内容。

第四章适应性培训和考试费用
第十七条适应性培训费用应根据培训内容和培训时间确定,并在培训地点公示。

考试中心收取的考试费应在考试地点公示。

培训费和考试费应符合本地区价格和财政部门收费管理规定。

第十八条劳务人员应自行负担适应性培训费和考试费。

培训单位和考试中心不得向未通过考试重新培训和考试的劳务人员收取培训费和考试费。

第五章适应性培训合格证
第十九条劳务人员适应性考试合格后,由考试中心向劳务人员发放《外派劳务培训合格证》(以下简称《合格证》)。

第二十条商务部负责制订《合格证》样式,地方商务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对外劳务合作需要印制。

《合格证》应加盖地方商务主管部门公章。

第二十一条《合格证》印制应通过地方财政资金予以安排。

《合格证》不收取工本费。

第二十二条《合格证》有效期三年。

根据劳务人员与对外劳务合作企业签订服务合同需要,可适当延长。

在《合格证》有效期内,如果劳务人员派往《合格证》规定以外的国家或地区,应重新接受培训,并申请办理新的合格证。

如果劳务人员与雇主续约,可不再办理新的《合格
证》。

第二十三条如《合格证》遗失,应凭个人申请、对外劳务合作企业证明及相关收据,向原考试中心申请补办,有效期为原合格证有效期。

第二十四条考试中心应于每年底将本年度领取《合格证》的劳务人员名单提供给地方商务主管部门。

第六章职业技能培训
第二十五条对外劳务合作企业应确保劳务人员职业技能符合境外雇主要求,一般应具备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培训合格证书或学历证书,未颁布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的职业应取得专项职业能力证书或培训合格证书。

职业技能达不到赴国外工作要求的劳务人员不得派出。

第二十六条对外劳务合作企业可委托符合相关职业培训条件的职业培训机构、技工院校等教育培训机构,对劳务人员开展相应的职业技能培训。

第二十七条承接劳务人员职业技能培训的培训机构可根据国外工作技能水平要求和劳务人员实际情况,开展有针对性的职业技能培训,确保培训质量。

第七章监督管理
第二十八条地方商务主管部门应定期对考试中心工
作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并对本地区考试中心实施动态管理。

第二十九条考试中心违反考试工作的有关规定,未能履行考试责任,弄虚作假、倒卖或变相倒卖《合格证》的,地方商务主管部门应立即停止委托。

第三十条对外劳务合作企业未对劳务人员进行适应性培训或未能确保劳务人员职业技能符合境外雇主要求的,地方商务主管部门应按《对外劳务合作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一条地方商务主管部门可根据本办法,制订本地区的培训和考试工作实施细则。

第三十二条对外承包工程外派人员的培训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十三条本办法由商务部负责解释。

第三十四条本办法自月日起施行。

《外派劳务人员培训工作管理规定》(2002年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第1号令)、《商务部关于印发〈外派劳务培训管理办法〉的通知》(商合发[2004]63号)等相关外派劳务培训管理规定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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