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济大学信息化建设管理办法
大学信息化建设管理办法

大学信息化建设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信息化建设是学校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进一步规范我校信息化建设,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信息化建设按照“需求牵引、总体规划、分步实施、重点突破”的原则进行。
第三条信息化建设要把网络与信息安全贯穿始终,做到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和同步运行。
第四条信息化建设要严格按标准、行业标准和学校标准规范执行。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学校所有信息化建设项目。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六条学校成立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专家组和信息化建设办公室,负责全校信息化建设和管理。
第七条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学校的信息化建设等工作。
第八条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专家组负责指导学校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信息化重大建设项目评审等。
第九条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信息化办公室)设在政办,负责协调全校信息化建设的组织、管理和培训工作。
第十条各单位负责本单位的信息化建设、管理、维护与安全保障,单位正职为本单位信息化建设第一责任人。
第三章校园网络建设第十一条信息中心负责校园网络(含无线网络)的规划和建设,各单位局域网络须纳入校园网络统规划、建设和管理。
第十二条项目申请。
校园网络建设项目须广泛调研、充分论证,明确建设目标,提交立项申请。
第十三条立项审批。
1.信息化办公室负责组织专家评审,通过评审的项目由信息化办公室统报送学校申请立项。
2?对于新建楼宇及楼宇改扩建等基建项目包含的网络建设,应遵照《XX大学校园信息网络基础设施建设与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项目实施。
校园网络建设项目的招标工作须按照学校招标制度执行。
随基建建设的网络弱电项目由基建处负责实施,其他项目由信息中心负责实施。
信息化办公室进行监督管理。
第十五条项目验收。
校园网络建设项目和新建楼宇及楼宇改扩建等基建项目包含的网络建设,按照学校信息化建设标准与规范要求执行,由信息中心组织验收。
第四章服务器与存储设备建设第十六条支撑公共服务的服务器、集中存储、容灾和安全设备由学校统建设。
某大学信息化建设管理办法范本

某大学信息化建设管理办法范本1. 引言信息化已成为现代高等教育管理的重要手段和支撑系统,为了提升大学的教育教学质量和管理效率,制定本信息化建设管理办法,以明确大学信息化建设的目标、原则和具体管理措施。
2. 目标2.1 提升教育教学质量:通过信息化手段,优化教学过程,提高教学效果,培养具有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的优秀人才。
2.2 强化学生支持服务:构建全面、便捷的信息化平台,促进学生的学习交流和资源共享,提供个性化的学生支持服务。
2.3 提高管理效率:利用信息化工具和系统,简化管理流程,提高工作效率,降低管理成本。
3. 建设原则3.1 教育教学为中心:信息化建设要以提升教育教学质量为中心,服务于教师和学生的教学活动。
3.2 全员参与:促进全体师生员工的积极参与,形成共同推动信息化建设的良好氛围。
3.3 综合平台建设:构建综合信息化平台,实现资源共享、创新实践和跨界合作的目标。
3.4 安全保障:加强信息安全管理,确保信息系统的稳定运行和数据安全。
4. 管理措施4.1 教学资源建设4.1.1 建设在线教学平台,提供课程资料和学习资源的共享和交流。
4.1.2 推广和应用教育技术工具,如网络课件、教学视频等,提升教学效果。
4.2 学生支持服务4.2.1 建立学生信息管理系统,提供学生选课、成绩查询等在线服务。
4.2.2 构建学生交流平台,促进学生互动和资源共享。
4.3 管理流程优化4.3.1 制定信息化管理流程,实现电子化审批和工作流程的自动化。
4.3.2 推广使用信息化办公工具,如电子邮件、办公系统等,提高工作效率。
4.4 信息安全管理4.4.1 建立信息安全管理体系,加密保护敏感数据和个人信息的安全。
4.4.2 定期进行信息系统安全评估和巡检,确保系统正常运行和漏洞修补。
4.5 专业人才培养4.5.1 加强信息技术培训,提升教师和管理人员的信息化应用能力。
4.5.2 鼓励学生参与信息化建设,培养信息化人才。
某大学信息化建设管理办法

某大学信息化建设管理办法1. 总则为了促进本校信息化建设的顺利进行和信息化服务水平的不断提升,维护网络安全与信息安全,制定本管理办法。
2. 管理范围本管理办法适用于本校所有信息化建设工作及信息化系统的使用管理。
3. 信息化建设项目管理3.1 项目申报各部门、单位申报信息化建设项目需遵守以下原则:•项目申报需经过所属学院/部门主管审批后,方可向信息化建设管理部门递交。
•所有项目申报均需按照本校信息化发展规划、工作计划及预算规定执行,并向专门的信息化管理部门递交申请表格、项目计划、实施计划、预算和人员调配计划等材料。
3.2 项目实施各部门、单位在实施信息化工作时,需遵守以下原则:•按照项目计划进行项目实施。
•项目负责人需负责项目实施,各协作单位负责自己的任务。
•项目实施过程中,需在相关平台上及时发布项目进度和实施完成情况。
•项目实施完成后需进行验收,并如实报告各单位负责人。
3.3 资源统筹为协调本校各信息化子系统,降低建设和运维成本,统一建设发展方向,实施资源共享,本校建立了信息化建设和资源调配的管理机制。
各部门、单位在进行信息化建设工作过程中,应尽可能利用本校已有的信息化资源,重用、共享公共资源,避免重复建设,降低资金成本。
3.4 项目验收信息化项目的验收具体实施如下:•项目验收周期约为10天,验收分为初审和终审,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初审:初审工作应在项目实施完成两周内完成,由项目实施负责人递交项目验收申请,相关部门进行初步审核,出具初审意见,包括基本要求、项目实施和运行情况等。
•终审:终审由信息化建设管理部门负责召集验收小组,进行现场检查,对项目实际投入使用情况进行综合评定。
4. 信息化系统使用管理4.1 操作规范各部门、单位用户在使用信息化系统时,需遵守以下操作规范:•不得将自己的账号、密码等账户信息透露给他人。
•禁止在非授权设备上使用个人账号登录信息化系统。
•禁止使用未经授权的软件和硬件设备访问信息化系统。
面向服务的同济大学信息化建设

3 . 同济大学 教育技 术与计算 中心 , 上海 摘
要: 从 四个方 面总结了同济大学在校 园信息化方 面的建设 与探索 。介绍 了 同济 大学在数据仓 库和数 据服务 方
面 的现状和成果 , 阐述 了同济大学私有云移动应用 “ 同心云” , 并重点介绍 同济大学 面向服务的体 系结构 ( S O A) 的校
园信息化平 台建设方 案。最后概述 了大数据技 术在信息化建设 中的应用 与展 望。 关键词 :智慧校园 ; 数 据仓库 ;主数据管理 ;同心云
S e r v i c e Or i e n t e d I n f o r ma t i o n S y s t e m Co n s t r u c t i o n i n T o n g j i U n i v e r s i t y
f r om di f f e r e n t v i e ws . Fi r s ly, t t h e s t a t us a n d he t a c hi e v e me n t s i n c o n s t r uc t i o n o f da t a wa r e h o u s e a n d da t a s e r vi c e re a i n t r od u c e d.Se c o n d l y,t h e p a pe r p r e s e n t s t he c a mp us mo b i l e a p p l i c a t i o n n a me d To n g x i n
面 向服 务 的 同济 大 学信 息 化 建 设
许 维胜 , 梅 广2 , 刘 波 , 邹恒华 , 余有灵2
2 0 0 0 9 2 ; 2 . 同济大 学 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 , 上海 2 0 0 0 9 2 ) 2 0 1 8 0 4;
信息化建设管理办法

信息化建设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使学校信息化建设与管理科学化、规范化、程序化,提高学校信息化应用水平,保证信息化建设的实效性与可持续发展,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国家和教育部对教育信息化建设的指导意见,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信息化建设和组织管理第二条为做好信息化建设和管理工作,学校坚持以服务教学、科研和管理为中心,实行统一领导、统筹规划、集中管理、分级负责。
第三条学校成立信息化建设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成员包括信息中心和学校指定的相关单位负责人,负责学校信息化建设和管理工作的指导与协调。
其主要职责包括:(一)研究学校信息化建设、运行、管理的重要问题和相关工作方案;(二)指导、监督、协调校内各部门之间的工作关系;(三)审议校内各部门提出的信息化建设项目立项报告,组织专家组进行可行性评估;第四条信息中心是信息化建设、运行、管理的主管部门,代表学校行使具体管理职能。
其主要职责包括:(一)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二)执行有关信息化建设、管理的工作计划,负责学校主干网、子网的统一建设,负责提供学校的主页建设技术支持、主服务器的统一管理;(三)根据实际需要,提出加强学校信息化建设的工作建议,拟订学校信息化建设和校园网站建设的方案、措施,经学校批准后实施;(四)维护校园网的正常运行,负责相应的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工作,保存网络运行的有关记录并接受上级网络和国家安全机关的监督和检查;(五)负责二级接入部门和用户的管理、教育、技术咨询和相关人员的培训工作;第五条校内联网用户的个人责任包括:(一)按法律法规及学校规定使用校园网网络资源;(二)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计算机病毒,防止他人利用自身的计算机设施从事违法乱纪活动和传布网络病毒;(三)接受信息中心管理与技术指导。
第三章主干网与接入子网第六条信息中心负责主干网的运行管理、设备管理,保证主干网的畅通。
子网接入单位应当服从信息中心的管理,不得与其他互联单位私自连网、擅自发展校外用户连入校园网或利用校园网开展经营性活动。
大学信息化建设管理规定

大学信息化建设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学校的信息化建设与管理,有效地实现全校信息资源和软硬件资源的有机集成和共享,本着“统规划、统标准、分步实施”的原则,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章信息化建设项目的管理第二条信息化建设项目是指直接应用于全校性的人、财、物、教学、科研、管理、保障和服务等各类应用信息系统以及相关硬件设施的建设项目。
第三条信息化建设项目必须严格执行本规范,以便各个应用系统能有效地实现信息交换和资源共享,控制建设和运行维护成本,延长应用系统的生命周期。
第四条XX大学数字化校园建设领导小组负责制定,颁布学校的信息化建设规范和标准,数字化校园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数字化办)负责对项目的申请、立项、检查、评估验收等全过程实行跟踪管理,数字化办挂靠信息化处。
信息化建设、维护项目每年集中申报,维护由信息化处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获批后列入预算。
第五条对于涉及学校主要事务管理(主要包括人、财、物、教学、科研、管理、保障和服务等)的信息化建设项目及相应软硬件的开发、升级与,必须在立项前向数字化办提交项目可行性报告及实施计划报告,并召开相应论证会。
由数字化办提交数字化校园领导小组批准后方可立项实施,数字化办同时协助招标部门对项目合同的制定、审核及验收。
对于未报批的项目,数字化办不予验收,信息化处将不予网络环境实施支持及信息系统的托管,系统不得接入数字化校园平台并与其它系统进行数据交换和信息共享。
第六条信息化建设的项目必须符合学校信息化整体规划要求,立项报告中必须明确该项目在学校信息化建设工作中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项目实现主要功能、同类高校使用情况、实施方案、软硬件系统、经费预算、项目领导小组成员和实施小组成员,项目领导小组成员和实施小组成员的组成参见本规定的第三章。
第七条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学校信息化建设编码标准、集成接口及信息安全的要求,接受数字化办的管理和评估,并由数字化办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管理和验收,符合信息化建设标准和要求的方可结束项目,凡不符合标准规范的项目则不予验收通过。
大学信息化建设管理规定

大学信息化建设管理规定随着现代科技的迅猛发展以及智能化、数字化、网络化的不断普及,信息化已经广泛应用于各个领域。
在这一背景下,大学信息化建设已经成为一个必然趋势,不仅有利于提高教学、研究、管理的效率,还能够为师生提供更为便利、优质的服务。
针对这一现状,需要制定一系列的大学信息化建设管理规定,来规范大学信息化建设的方向和路线,促进信息化建设的顺利推进。
一、总则为了加快推进大学信息化建设,促进教育教学、科学研究、管理服务等各项工作信息化、网络化、数字化进程的深入实施,提高办学质量和水平,本规定制定。
二、大学信息化建设的思路和目标1.思路以信息化为基础,以技术服务为手段,以质量管理为导向,以教学、科研和服务为目标。
2.目标(1) 教学:实现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2) 科研:建立和完善科学研究的信息化平台,支持科研成果的快速转化。
(3) 管理:推进信息化运营,优化管理流程,提高工作效率。
三、大学信息化建设的管理机构和职责1.信息化建设领导小组负责统筹、规划、协调、推进和指导全校信息化工作的实施,研究制定信息化建设规划和相关政策,组织信息化项目的监督和评估等。
2.信息化管理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信息化工作,设立和管理信息化工作相关的网络、计算机、数据库,及时更新软件、硬件设备,协调管理信息化项目的实现等。
3.信息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实施信息化建设工作,制定项目计划、预算及评估机制,控制信息化建设的进度和成本,保障各项任务的圆满完成。
四、大学信息化建设方案的制定1.制定大学信息化建设总体规划,规划包括大学信息化发展的目标、任务、实施方式、时间表等。
2.根据大学信息化建设总体规划,制定具体信息化建设方案,包括各项工程项目、产业基地建设、网络信息服务平台、信息化软硬件设备的建设等。
3.建立完整的信息化建设和维护体系,确保信息化工作有序进行,实现整体推进。
五、大学信息化建设的实施步骤1.信息化建设的规划阶段:做好信息化建设相关调研和分析,制定信息化建设规划。
大学信息化建设管理办法

大学信息化建设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和《教育信息化十年发展规划(2011-2020)》要求,为规范学校信息化建设和管理工作,维护校园各类信息系统的稳定、可靠和安全,有效发挥信息系统作为公共服务体系在教学、科研和管理中的重要作用,有序推进学校信息化工作的开展,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贯彻“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平台、归口管理”的原则,实行学校、业务主管单位、使用单位分级管理制度,明确责任,逐步实现“硬件集群、数据集中、应用集成、安全可靠”的建设目标。
第三条信息化建设是指直接应用于学校教学、科研和管理工作,以计算机和通信等现代信息技术为主要手段的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信息系统建设。
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 信息基础设施。
是指由学校和各电信运营商在校园范围内建设的各类通讯管线、通讯电缆和光缆、通讯基站、弱电机房、网络设备、楼内弱电布线、无线网(WiFi)室外和室内接入设备等。
2. 信息系统建设。
包括各类操作系统、数据库系统、应用平台、应用软件及中间件等的采购、开发和集成;以及相关信息化硬件设备的采购,包括服务器、存储、网络交换机、路由器、防火墙等设备,但不包括各种教学仪器、实验室设备、文体设备。
第四条信息化建设遵循需求调研、立项申请、可行性论证、项目审批以及变更、验收、投入运行等规范程序。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五条学校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是负责学校信息化建设的审议决策机构,负责审议学校信息化建设发展的中长期规划与经费预算;审议学校信息化建设、运维管理及信息安全规章制度;审议信息化建设各单位的责任分工、资源分配;对学校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和政策性问题进行审议和决策。
第六条网信办作为学校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下设的办公室(以下简称网信办),是学校信息化建设与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制定学校信息化建设发展的中长期规划、信息标准规范、经费预算;制定学校信息化建设、运维管理及信息安全规章制度;负责分期实施学校信息化建设规划,对具体项目进行组织协调与实施推进;负责对各业务系统信息资源进行集成与整合;负责对学校各单位申报的信息化新建和改造项目进行审核,为各单位信息化建设提供技术指导和支持;负责健全和完善信息化工作管理体系;负责管理校园信息基础设施;负责公共信息平台应用的推广与培训;负责学校网络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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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济大学信息化建设管理办法(试行)
2013-2014学年第6次校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学校信息化建设和管理工作,维护校园各类信息系统的稳定和可靠,有效发挥信息系统作为公共服务体系在教学、科研和管理中的重要作用,有序推进学校信息化工作的开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贯彻“统一领导、统一标准、统一平台、归口管理”的原则,实行学校、业务主管部门、使用部门分级管理制度,明确责任,逐步实现“硬件集群、数据集中、应用集成、安全可靠”的建设目标。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三条学校信息化领导小组是由校长办公会授权,负责学校信息化建设的审议决策机构,负责审议学校信息化建设发展的中长期规划与经费预算;审议学校信息化建设、运维管理及信息安全规章制度;审议信息化建设各部门的责任分工、资源分配以及考核机制;对学校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和政策性问题进行审议和决策。
第四条信息化办公室作为学校信息化领导小组下设的办公室,也是学校信息化建设与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制定学校信息化建设发展的中长期规划、信息标准规范、经费预算;制定学校信息化建设、运维管理及信息安全规章制度;负责分期实施学校信息化建设规划,对具体项目进行组织协调与实施推进;负责对各业务系统信息资源进行集成与整合;负责对学校各单位申报的信息化新建和改造项目进行审核,为各单位信息化建设提供技术指导和支持;负责健全和完善信息化工作管理体系;负责管理校园信息基础设施;负责公共信息平台应用的推广与培训。
第五条学校信息化建设专家咨询委员会是信息化建设重要技术问题与重大管理事项的咨询机构,负责对学校教育信息化建设发展的总体规划进行论证,对学校教育信息化建设进程中重大技术问题提供咨询;对信息化办公室提供技术性指导。
第六条学校各有关单位原则上应明确具体负责信息化工作的分管领导与信息员。
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本单位业务系统建设、推广,监督学校信息化建设相关规章制度在本单位的执行,同时也是本单位信息安全的第一责任人;信息员负责本单位相关业务系统数据的更新和维护,保证信息的准确性、实时性、完整性和安全性,负责本单位信息化基础设施的日常管理。
根据工作需要可设置双聘信息员,采用所在单位与信息化办公室双聘制度,共同开展信息化建设工作。
第三章信息标准和编码的管理
第七条信息化办公室制定和发布信息共享和交换标准,对信息标准的编制过程实施统一管理,落实相关编制代码的具体编制单位,协调编制之间的冲突,有权责令编制冲突相关单位进行整改。
第八条各单位新开发的信息系统必须使用统一的信息编码,不符合标准的信息系统,将不予验收,不予上线使用。
第九条各单位须保持学校编码的唯一性,严格执行统一的信息编码,不得随意增加、删除编码。
如需修订,须报信息化办公室审核后统一修订。
第十条在已上线的信息系统中,若所包含的信息编码规则与统一编制的信息编码规则不一致,可暂时通过代码转换接入使用,待系统升级时更正。
第四章信息系统立项、建设与管理
第十一条信息化办公室牵头建设、管理及维护学校公共信息支撑平台,包括信息门户、统一身份认证、中心数据库、校园数据中心、邮件服务、公共软件服务、一卡通系统等学校层面的软硬件平台。
第十二条中心数据库是学校集成、共享公共基础数据的平台,为保证其权威性、唯一性、准确性和及时性,学校所有信息系统均须向中心数据库提供必要数据,以便实现各业务系统之间的数据共享,同时为各类公共服务和管理决策系统提供数据支持。
第十三条信息化建设采用项目管理制。
由信息化办公室根据各单位实际需求进行项目分解,制订年度项目建设计划,经信息化领导小组审议,报送主管校领导批准后实施。
项目的申请、建设、管理等具体流程将另行制定实施细则。
第十四条各职能部门以及涉及为全校提供服务的信息系统相关建设经费由信息化办公室统一管理,主要用于网络基础平台建设、公共硬件平台建设、中心数据库建设、公共软件产品、主要业务系统的开发与维护。
第十五条各单位的信息系统建设项目立项纳入学校信息化建设项目统一管理,均须通过信息化办公室技术路线审核或专题论证、项目备案或审批。
未经信息化办公室审议的信息系统建设项目,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不予批准签订合同及安排招标事宜,财务处不予报销。
第十六条各单位的信息系统建设工作,可采用自行研发、合作开发、公司承建等多种方式完成信息系统项目建设,但必须按照学校信息化建设统一标准、统一平台以及数据交换接口规范进行建设。
信息化办公室参与对建设项目的实施进行技术指导、监督和验收。
第五章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与管理
第十七条校园信息基础设施是指由同济大学和各电信运营商在校园范围内建设的各类通讯管线、通讯电缆和光缆、通讯基站、弱电机房、网络设备、楼内弱电布线、无线网(WiFi)室外和室内接入设备等。
第十八条校园信息基础设施由信息化办公室统一归口管理。
由各电信运营商独立或与学校合作建设的设施和设备,其管理权限,按照相关合作协议执行。
第十九条为避免重复建设、不规范建设,新建、扩建、改建楼宇时涉及校园信息基础设施,须经信息化办公室确认建设方案并严格按照建设方案验收,否则基建处、资产处和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对建设合同不予批准,财务处不予报销。
第六章二级域名管理
第二十条信息化办公室负责学校二级域名的分配与管理。
校内各单位原则上需使用同济大学二级域名(*),如需申请校外域名,需经信息化办公室同意和备案,否则校长办公室不予办理相关手续。
第二十一条二级域名管理实行备案制和年审制,各单位须将域名用途、责任人、联系方式等信息提交信息化办公室备案。
信息化办公室每年对所有二级域名进行清查,有权对无责任人、一年内无更新内容的域名关停。
第七章信息安全管理
第二十二条学校网络信息安全管理工作分为网络安全、系
统安全和内容安全三个方面。
网络安全是指校园网基础设施的安全,设施包括:光纤通信线路、弱电房、弱电布线和路由器、交换机等网络互联设备;系统安全是指承载信息系统的服务器、软件运行环境以及系统数据的安全;内容安全是指通过网络信息服务方式发布的各种信息中具体内容的安全。
第二十三条学校网络信息安全管理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行。
信息化办公室负责网络和系统的技防安全,负责对校园网基础设施进行维护管理,负责学校数据中心运行管理,负责中心数据库异地容灾备份,负责定期对所有校园网站进行系统安全检测并对有安全隐患的系统和网站督促整改,负责保障校园网的畅通运行;各单位负责其主管信息系统和网站的系统安全、内容安全,做好数据维护以及必要的数据备份和归档工作。
第二十四条校园网用户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不得利用校园网从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的活动,应妥善保管自己的统一身份认证帐号和上网帐号,以免造成个人信息泄露,防止他人盗用后在网上进行非法活动。
因管理不善导致密码泄露对网络安全造成严重危害的,应追究当事人责任。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五条本办法由信息化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本办法经2013-2014学年第6次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自印发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