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立学校教师考勤条例 2016.1018二
学校教师考勤管理规定

学校教师考勤管理规定
根据学校教育机构管理规定,教师的考勤管理需遵守以下规定:
1. 出勤记录:教师必须按照学校规定的上下班时间签到和签退,确保正常出勤。
签到记录应准确、完整,并及时提交给考勤管理相关部门。
2. 迟到和早退:教师需要按时上班和下班,迟到和早退会被记录,并按照学校规定的惩罚措施进行处理。
3. 请假管理:教师如需请假,必须提前向上级汇报并申请。
根据请假的具体情况,学校会有相应的请假条例和规定。
4. 异常情况处理:若教师在正常工作时间内有特殊情况无法上班,如病假、事假等,应及时通知学校并提供相应的请假证明材料。
5. 考勤统计:学校会定期进行教师考勤统计,记录教师的出勤情况,并根据考勤数据对教师进行评估和奖惩。
6. 良好出勤奖励:学校会根据教师的出勤情况设立奖励机制,对在工作中表现出色、出勤率高的教师予以奖励和表彰。
以上是一般学校教师考勤管理的基本规定,具体的规定可能会根据不同学校的管理制度和政策略有所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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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考勤实施细则

教师考勤实施细则教师考勤是学校管理工作中的重要环节,对于提高教学质量和学校管理水平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
为了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教师考勤制度,制定教师考勤实施细则如下:一、考勤制度1.全面实行电子考勤,每位教师工作台上配备刷卡机,教师每天上下班需要刷卡记录。
2.教师考勤按照按时上班、不早退、不旷工的原则进行考核。
3.教师应严格遵守上下班时间,每天上午教师上班时间为8:00,下午上班时间为14:00。
4.教师每天应按时准时上、下班刷卡。
5.教师下班不得提前离开,应等待学生离校并进行工作总结。
6.教师进入教室必须要求刷卡记录,避免因忘记刷卡而影响考勤结果。
7.早退时间要在班主任和教务处备案,并且需得到上级领导批准。
8.请假时间需要提前向班主任和教务处申请,逾期未请假的将以旷工处理。
9.教师应认真填写请假、早退等相关表格,如实记录请假原因。
二、考勤记录与查处1.学校设有专门负责教师考勤的工作人员,每日负责审核教师的考勤记录。
2.教师考勤记录包括上班时间、下班时间、请假时间等,需及时核对。
3.发现教师违反考勤制度的,应当及时记录,并进行相应的纪律教育或惩处。
4.教师请假、早退等情况应及时上报班主任和教务处,班主任和教务处要及时核实并记录。
5.发现教师有串供等违纪行为,要成立专门的调查组进行调查。
6.教师应配合学校的考勤工作,不得随意更改或篡改考勤记录。
三、考勤结果与考核1.学校设立教师考勤奖惩制度,对考勤优秀的教师给予表扬和奖励。
2.考勤优秀的教师包括每天按时上下班并未旷工、早退的教师。
3.学校对于考勤不达标的教师,要认真进行思想教育,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相应处罚。
4.对于连续旷工或早退的教师,学校要进行严肃处理,包括停发奖励、解聘等。
5.学校通过考勤结果对教师的工作态度和教学水平进行评估,作为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之一四、其他事项1.教师应养成良好的作息习惯,避免过度疲劳影响教学工作。
2.教师应注重工作纪律,不得因私事牵扯教学工作。
学校教师考勤暂行规定

学校教师考勤暂行规定
一、考勤正念
教师是学校教育事业的中坚力量,良好的考勤规范是保证教师工作效率和学校教育质量的基础。
为加强教师考勤管理,制定本规定。
二、考勤对象
本规定适用于全校所有教师。
三、考勤规范
1. 上课时间要严格按照课程表规定进行,不得迟到或早退。
2. 每天上班时间为早上8:00,下午下班时间为17:00。
3. 上课期间,教师不得离开教室,除非有特殊情况,需事先请假并经主管领导批准。
4. 教师请假需提前一天向学校办公室递交书面请假申请,不得口头请假。
5. 教师请病假需提供医生诊断证明,且连续请假超过3天,需提供县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
6. 教师事假每年有限制,在一个学年内总共不得超过5天。
7. 教师因公外出需填写出差申请表,并经主管领导批准。
8. 教师因私事或离校需请长假(3天以上)者,需提前一周向学校办公室递交书面请假申请。
9. 教师因迟到或早退,不得超过2次,否则将扣除相应工资。
10. 对于迟到或早退的教师,学校将进行记录,并由主管领导进行批评教育。
11. 若教师连续3天未请假且未理由缺课,将视为擅自离职,学校将依法予以解雇。
12. 教师发现有其他教师违反考勤规定的行为,应向主管领导进行举报。
十、附则
1.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 本规定解释权归学校所有,如有变更将提前通知各位教职员工。
3. 对于违反本规定的教师,将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进行相应处理。
4. 本规定最终解释权归学校所有。
学校教师考勤管理规定

学校教师考勤管理规定学校教师考勤管理是保障教育教学正常运转的重要环节,对于保障教师的工作秩序和学校的教育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因此,学校对于教师考勤管理制定了一系列规定与要求,旨在规范教师的出勤情况,提高教学效率,确保教育教学的顺利进行。
首先,学校要求教师必须按时准时到校,不得迟到早退。
教师应该树立良好的行为榜样,在学校准时上下班,积极履行教学工作职责,为学生树立正确的时间观念和工作态度。
其次,学校规定教师必须认真填写每日考勤表。
每位教师应按照校方要求,在每天的指定时间段内填写自己的考勤情况,包括签到、签退等信息。
这有利于学校对教师的考勤情况进行监督与管理,及时了解教师的出勤情况。
另外,学校要求教师应事先请假并经过批准方可休假。
教师如果需要请假,应提前向学校提交请假申请,并按照学校的流程进行审批。
同时,教师应尽量避免临时请假,以免给学校和学生的学习带来不必要的影响。
学校还规定了教师迟到早退的处罚措施。
教师如果发生迟到早退的情况,校方将会按照规定进行处理,包括扣减相应的工资或者进行警告等处罚措施。
这旨在教师迟到早退的情况下,加强管理,确保教师们能够认真履行自己的教学工作。
此外,学校还注重教师的请假制度。
学校要求教师事先请假,如果请假时间超过规定的天数,教师需要提供相应的请假证明。
这样做的目的是确保学校能够及时了解教师的工作情况,保证学生的正常学习活动。
总之,学校教师考勤管理规定是为了保障学校的教育教学秩序和质量的正常运转。
通过规范教师的出勤情况,提高教学效率,学校可以更好地履行自己的教育使命,确保教师们能够认真履行职责,为学生提供优质的教学服务。
在教师考勤管理方面,学校需要严格执行各项规定,对于违反考勤规定的教师要给予相应的处罚,以起到警示作用,从而提高教师的出勤率和工作积极性。
只有通过严格规范管理,学校教师的工作秩序才能更好地维护,教育教学质量才能不断提高。
学校教师考勤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学校教师管理,规范教师工作纪律,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保障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全体教师,包括在编教师、聘任教师和临时教师。
第三条学校教师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积极参加学校各项活动。
第二章考勤内容第四条教师考勤主要包括出勤、请假、迟到、早退、旷课、请假审批等。
第五条教师应按照学校规定的作息时间上下班,不得擅自离岗、串岗。
第六条教师请假需提前向学校领导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离岗。
第七条教师请假分为事假、病假、婚假、丧假、产假、哺乳假等,请假期间工资待遇按相关规定执行。
第八条教师请假审批权限:事假、病假、婚假、丧假、产假、哺乳假等,1天以内由部门负责人审批,1天至3天由分管校长审批,3天以上由校长审批。
第九条教师迟到、早退、旷课的处理:(一)迟到、早退:每次迟到、早退扣除当天课时津贴的20%。
(二)旷课:1天旷课扣除半月津贴,2天旷课扣除全月津贴,3-4天旷课扣除一个季度津贴,5-6天旷课扣除半年津贴,7天以上自动解聘。
第十条教师因特殊原因无法按时到岗,应提前向学校领导请假,并说明原因。
第三章考勤管理第十一条学校设立考勤管理办公室,负责全校教师考勤管理工作。
第十二条考勤管理办公室应建立健全考勤管理制度,定期对教师考勤情况进行汇总、分析和公示。
第十三条学校领导、部门负责人应加强对教师考勤的监督管理,对违反考勤制度的教师,要及时进行批评教育,并按照规定进行处理。
第十四条学校定期对教师考勤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教师评优评先、职称评定、年度考核等的重要依据。
第四章附则第十五条本制度由学校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通过以上制度,我们希望全体教师能够严格遵守,自觉维护学校教育教学秩序,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学校的发展贡献力量。
学校教师出勤管理制度

学校教师出勤管理制度学校教师出勤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了规范学校教师的出勤管理,提高教学质量,确保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根据教育部《教师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门的要求,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章出勤记录学校设立出勤记录系统,对教师的出勤情况进行记录和管理。
每位教师需按规定时间到校,严禁旷课、迟到、早退等行为。
教师出勤记录的内容包括教师姓名、职务、考勤状态、缺勤原因等。
出勤记录由教务处负责管理,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送。
第三章考勤制度1. 教师出勤时间教师工作时间为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晚上19:00至21:30。
教师需在规定时间到校,并且不能提前离校,除非有特殊情况经校领导批准。
2. 请假制度2.1 病假教师因病请假需提供病假证明,假期不得超过10个工作日。
连续请假超过3天的,需提交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
2.2 事假教师因私事需要请假的,需提前向所在部门提交请假申请,事假不得超过3个工作日。
2.3 旷工和迟到早退教师对于迟到和早退,均按照缺勤处理。
连续旷工超过3天的,将取消当月的绩效奖金,情节严重的将进行纪律处分。
第四章奖惩措施1. 出勤奖励教师每个月按照出勤情况进行考核,全勤将获得相应的奖励,奖励由教务处确定。
2. 违纪惩处对于违反出勤制度的教师,将按照违纪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
轻微违纪的将给予警告,情节较重的将扣除当月绩效奖金,并进行其他相应处罚。
第五章法律责任对于故意损害学校利益、破坏教学秩序、违反出勤制度的教师,学校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若情节严重,涉及刑事责任的,学校将报请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第六章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学校有权对本制度进行解释和修改,并公告于全体教职工。
总结:学校教师出勤管理制度是为了规范教师出勤,保障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而制定的。
本制度包括了出勤记录、考勤制度、请假制度、奖惩措施和法律责任等内容,对教师的出勤、请假、违纪等进行了详细规定。
学校教师考勤暂行规定

学校教师考勤暂行规定
第一条为规范学校教师考勤管理,提高教师工作纪律和教育教学质量,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学校教师考勤应按照实际出勤情况进行统计,不得虚报或漏报。
第三条学校教师应按照规定的上班时间、下班时间和午休时间进行签到和签退。
签到时间应在上班时间开始后5分钟内完成,签退时间应在下班时间结束前5分钟内完成。
第四条学校教师如需请假、迟到或早退,应提前向教务处请假并填写请假单,由负责人审批后方可生效。
第五条学校教师每天应至少工作6小时,如因特殊情况无法到校上班,应通过云端教学平台或其他远程教学方式保证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
第六条学校教师违反考勤规定,如未经批准迟到、早退或旷课,将被扣除相应工资,并按照纪律处分规定进行处理。
第七条学校教师考勤记录将被纳入个人绩效考核和师德评定中,对考勤记录良好的教师将予以表扬和奖励。
第八条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施行,如有需要进行修订,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相应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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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考勤管理规定

教师考勤管理规定教师考勤管理规定1为进一步推进依法治校的进程,不断健全完善学校管理体系,规范教师教育教学行为,逐步使学校管理步入系统化、科学化、规范性的轨道,根据学校实际,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一条:考勤实行签到制,一人一签,任何人不得代签,凡代签二人同责。
第二条:请假审批办法1、请假一天以内(含一天),由教导主任审批,报校长备案。
2、请假一天以上一周以内,由校长审批。
3、请假(含连续请假)一周以上,凭相关手续由校长签意见,到学区办理请假手续。
第三条:旷工、、迟到、早退、事假、病假的界定:1、旷工:在正常工作日(包括学校特殊情况下加班)期间,未向相关领导请示批准或请假未被批准,擅自不到岗或离岗者为旷工。
不实事求是,隐瞒或谎报请假事由,一经查实,以旷工处理。
请假批准期限已满,未办理续假报批手续而超假的以旷工论。
2、迟到:教职工在作息铃声(预备铃)响后未到校为迟到。
值班教师在早晨7:30后到校为迟到。
迟到认定以教师签到和领导巡查为准。
3、早退:下班铃未响,未经主管领导同意,私自离校为早退。
4、事假:教师有事需提前请假。
请假时必须说明事由并填好请假记录单,否则不予准假。
5、病假:病假教师病愈上班时,需带医院诊断证明或购药单据予以核实。
无医院诊断证明或购药单据视为事假。
第四条:所有教师不得占用上班时间处理与教育教学无关的事务,特殊情况下报校长批准,另行处理。
第五条:考勤记录1、上班期间因事外出,需向带班领导请假,批准后方可外出。
每个工作日因私事外出20分钟以内不计考勤(每周不得超过两次),超过20分钟按事假处理;未向带班领导请假私自离校20分钟以内按早退处理,超过20分钟,按旷工处理。
2、男教师55周岁以上,女教师50周岁以上,因病并履行正常手续的.每学期不超过5天,按全勤记;其他教师不超过两天按全勤记。
3、加班时间可折抵病事假。
第七条:特殊假例处理1、婚假:达到法定婚育年龄(男22周岁,女20周岁)结婚享受婚假3天,晚婚(男25周岁,女23周岁)教职工享受婚假15天,以上均含公休日和法定假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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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斯特职校教师考勤条例
一、教师要按时上下班。
学校实行按指纹签到和点名制度。
每天上午7:30之前、下午12:30-13:00为签到时间,上午、下午各不定时点名一次。
无故不签到或点名不到者,或上下班迟到、早退的,一个月内3次不统计,第4次开始每次按事假半天论处。
二、上班时间不得私自离校,临时必要外出应向考勤者请假并登记,因私事外出时间超过90分钟的按事假半天论处。
因私事临时外出90分钟之内,一个月内3次不统计,从第4次开始每次按事假半天论处。
晚坐班及各种集体活动(如升旗仪式、教师会议、全体师生集会),无故不到一次作事假半天论处。
三、工作时间:上午7:30-11:00, 下午1:00-5:00。
值日行政领导6:10到岗,值日老师6:30, 轮到早读语文、英语老师6:40到校。
教职工外出、无论因公因私,都需要在门卫室签名登记外出时间,外出不签名,门卫不予开门,办完事回校须门卫室填写返校时间。
外出前,教职工须向办公室登记外出事由、外出时间。
如未登记,作无故离校,旷工论处,每小时扣50元人民币。
请假制度
一、请假类别及期限
1.病假。
教师因病无法坚持正常上班,提出请病假。
请病假根据实际病情决定。
凡请病假必须附上病历卡及县级或以上医院诊断证明。
2.事假:教师有私事尽量安排在双休日。
若确有急事因事先请假,并自行安排代课或调课,交学校存档备查。
3.公假:教师根据上级有关部门通知或本单位指派外出参加有关会议、理论学习、业务培训等公务活动,可凭文件通知请公假。
4.婚假:教师凭结婚证提出请婚假。
须安排好本人学校工作,调好课允许请假3天。
5.产假:女职工分娩,可向学校请产假。
假期按照上级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6.丧假:如遇教师的直系亲属(父母、岳父母、公婆、配偶、或子女)过世,可请丧假3天。
根据实际情况,由校长批准。
二、请假的程序和批准权限
1.教师请假必须按规定填写统一印制的请假条,办理请假手续。
特殊情况来不及事先请假,可电话请假、或由家属、他人代为请假,但事后必须尽快补办请假手续,否则视为旷工。
2教师请公假、事假或病假半日以上、一日以内由教务主任审批;一日以上由校长审批。
三、旷工的界定和处罚
1.有正当理由请假,但无请假手续或自行请人顶岗,未经领导批准均视为旷工。
2.该请事假,而请病假的,一经查实,按旷工处理。
3.请假批准期限已满,凡未办理续假手续,而超假,以旷工论处。
4.旷工一节课扣50元;旷工半天扣100元;旷工1天扣200元。
四、事假、病假的处理
1.事假半天扣30元,每天60元。
2.病假期间,课已由教务处安排本人调上的,2天内不扣,从第3天开始每天扣5元。
201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