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高等学校品牌专业、特色专业验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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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实施高水平专业群建设工程推动高职院校专业化特色化发展的通知

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实施高水平专业群建设工程推动高职院校专业化特色化发展的通知

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实施高水平专业群建设工程推动高职院校专业化特色化发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财政厅•【公布日期】2021.03.10•【字号】鲁教职函〔2021〕8号•【施行日期】2021.03.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实施高水平专业群建设工程推动高职院校专业化特色化发展的通知各市教育(教体)局、财政局,省直有关部门,各高等职业院校:为更好服务新旧动能转换等重大工程,建设一批区域离不开、业内都认同、国际可交流并在全国具有领先水平的专业群,适应产业结构调整升级对专业建设和人才培养需要,按照《教育部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整省推进提质培优建设职业教育创新发展高地的意见》(鲁政发〔2020〕3号)及省委省政府每所高职院校重点打造2-3个高水平专业群的要求,经研究,决定实施山东省高等职业教育高水平专业群建设工程,引导高职院校优化专业结构和资源配置,推动“校校有特色”实现高质量发展,形成核心竞争力和办学品牌。

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建设要求专业群是指由若干个相近、相关的专业或专业方向共同组成的具有科学合理稳定结构的专业集群,是面向产业集群或与区域产业链对接的技术技能人才培养综合体系。

专业群的组建要科学确定组群逻辑,符合产业需求和专业建设规律,有利于推动教育链、人才链和产业链、创新链的有机衔接。

相关学校应根据学校实际和自身特色优势,结合全省及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新旧动能转换需求,确定办学理念先进、产教融合度深、特色鲜明、就业率高的1个专业群重点建设,可依托我省已立项建设的各类专业群,也可重新优化组合专业群,经过建设要达到国内同类专业最高水平和所服务产业的领先水平。

专业群中牵头专业应为基础最好、最能代表学校水平并具有良好发展前景;专业群中的各专业或专业方向应立足既有资源条件,面向行业企业岗位群或岗位链,形成有机联系,产生集群效益;涵盖专业一般不少于3个,在校生原则上不少于500人。

山东省高等职业院校专业(群)发展水平考核特色创新定量指标评分办法

山东省高等职业院校专业(群)发展水平考核特色创新定量指标评分办法

附件2特色创新定量指标评分办法序号标志性成果计分办法1 综合类该专业(群)立项建设国家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国家级及省级公共实训基地。

省级2分,国家级2倍权重。

该专业(群)牵头或参与职教集团(联盟)、国家行指委(教指委)、省专指委。

省级牵头每个2分,国家级参与2分、牵头5分。

该专业(群)承担全省春季高考技能测试。

省级每项1分。

2 教师教学类该专业(群)获得教学成果奖(第一完成单位)。

省级特等、一等、二等每项分别计3、2、1分,国家级3倍权重。

该专业(群)有获得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

每项3分。

该专业(群)教师在政府部门举办的各类教育教学能力大赛获奖。

省级一等、二等、三等分别计2、1、0.5分,国家级3倍权重。

该专业(群)牵头或参与开发国家级和省级专业教学标准、专业(类)顶岗实习标准、专业实训教学条件建设标准、职业培训标准。

省级牵头每项2分、参与0.5分,国家级2倍权重。

该专业(群)牵头开发国家及省职业教育规划教材。

省级每门0.2分,国家级每门0.5分。

最高不超过4分。

该专业(群)立项建设国家在线开放课程、省级精品资源课、国家专业教学资源库、省级专业教学资源库。

省级课程每门1分,资源库10倍权重,国家级2倍权重。

最高不超过4分。

序号标志性成果计分办法3 科研类该专业(群)教师获国家级及省级科学技术奖、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限前三位完成单位)。

省级一等、二等、三等每项分别计3、2、1分,国家级3倍权重。

该专业(群)获批国家及省级科研创新平台。

省级每项2分、国家级2倍权重。

4 竞赛类该专业(群)承办全省、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

省级每项1分、国家级每项3分。

该专业(群)学生在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及其省赛中获奖,学生在省大学生科技创新大赛中获奖。

每项省级、国家级的一、二、三等奖分别计0.3、0.2、0.1分,1、0.6、0.3分,最高不超过3分。

山东省高等学校高职高专特色专业建设标准精编版

山东省高等学校高职高专特色专业建设标准精编版
7.2建设成效
专业文化建设能够引领专业发展,促进产学研结合,有利于充分利用社会资源为专业建设服务,使专业特色具有持久的生命力。
8.社会服务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8.1 示范辐射
专业建设成果示范辐射作用成效显著,在国内有较大影响。
8.2社会服务
社会服务能力强;开展高技能和新技术培训,参与企业技术创新和研发;为企业职工和社会成员提供多样化继续教育;专职教师主持省级科技研究与开发或大型技术服务项目不少于2个。
6.3 社会声誉
社会声誉高;毕业生普遍受到用人单位好评,毕业生创业率高,近3年毕业生一次平均就业率不少于80%,参加各类职业技能竞赛成绩显著。
7.专业文化
7.1建设内容
在师生专业行为习惯的养成、规章制度的完善、师资培养工程的导入、实训基地的建设、校企合作的推进等方面开展专业文化建设,凝练专业办学思想、理念和精神,形成成熟的专业文化。
山东省高等学校高职高专特色专业建设标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建设标准
1.专业规范
1.1 建设目标
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校企合作紧密,成效明显,专业特色鲜明,达到省内领先水平。
1.2标准制定
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人才需求调研、毕业生跟踪反馈等机制健全并有效运行;专业标准具体明确,与行业、企业技术标准及国际通行的职业资格标准相吻合;课程标准、技能标准和评价标准等科学规范,可操作性强。
9.专业特色
9.1专业所具备的特色
在长期办学过程中积淀、创新形成,与国内、省内其他学校同类专业相比的优势与特色:⑴体现在办学理念、办学思路上的;⑵体现在专业教育上的;⑶体现在专业教学上的;⑷体现在专业教学管理上的;⑸体现在学科专业建设上的等。
5.教学资源

山东省成人高等教育品牌专业验收标准

山东省成人高等教育品牌专业验收标准

附件1:
山东省成人高等教育品牌专业验收标准专业名称⎽⎽⎽⎽⎽⎽⎽⎽⎽⎽⎽⎽⎽⎽⎽⎽所属学校⎽⎽⎽⎽⎽⎽⎽⎽⎽⎽⎽⎽⎽⎽⎽⎽
验收结论:通过验收⎽⎽⎽⎽⎽⎽⎽⎽⎽⎽⎽⎽⎽⎽
不通过验收⎽⎽⎽⎽⎽⎽⎽⎽⎽⎽⎽⎽专家签名
验收说明:
1.本验收方案一级指标7项,二级指标19项。

二级指标各项都验收合格的,方可通过品牌专业验收。

2.立项三年来,在成人教育招生、教学和管理中出现严重违规违纪行为和重大责任事故,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的,本次验收不予通过。

3.连续二年招生生源不足,不能维持正常办学的,本次验收不予通过。

4.合格或通过验收的,在“合格”或“通过验收”相应横线上栏划“√”;不合格或不通过验收的,在“不合格”或“不通过验收”相应栏横线上划“√”。

关于开展省级本科品牌专业建设检查的通知

关于开展省级本科品牌专业建设检查的通知

关于开展省级及校级品牌、特色专业建设检查的通知各有关学院:为了进一步加强我校本科专业建设,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全省高等学校品牌专业、特色专业建设工作的通知》(鲁教高字[2006]1号),以及我校《品牌、特色专业建设办法》(青教务(2007)13号)要求,决定对2006年、2007年我校列为省级、校级品牌、特色专业建设点的专业建设情况进行检查,其中对土木工程专业、机械设计及其自动化专业进行中期检查,对会计学专业、建筑学专业、环境工程专业、工程管理专业、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自动化专业进行年度检查。

现将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一、本次检查采取学院自查与学校抽查相结合的方式,现场评查具体时间定于六月下旬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检查内容为专业办学目标与建设规划、专业与课程建设、师资队伍、教学条件及实践教学环节、教学管理、教学成果、科研水平、教学质量、社会声誉以及特色项目方面的建设进展等;重点检查专业建设、改革的实施方案的执行情况以及品牌、特色专业建设经费的使用情况。

二、各专业要按照“理念先进、目标明确、思路清晰、改革领先、师资优化、设备先进、教学优秀”的建设工作要求,参照鲁教高字[2006]1号文件,依据专业建设规划,自查建设规划、专业建设方案的执行与落实情况,重点是人才培养模式与培养方案的改革、办学条件建设、师资队伍建设、教学改革与科学研究、人才培养质量、专业办学特色等,并在自查的基础上进行认真总结。

三、各专业应提供中期自查报告或年度自查报告。

自查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1、专业建设与改革的指导思想、主要目标。

2、领导重视情况。

专业所在学院领导在思想和工作上对品牌、特色专业的重视和支持情况。

3、办学条件的改善情况。

包括经费投入及使用情况、图书资料、教学设备及手段、生源状况的改善等。

4、师资队伍的建设情况。

包括师资队伍建设规划的科学性,配套政策和措施的实际效果,学术梯队情况,主讲教师的授课情况,教风及教学效果评价情况等。

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专项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专项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专项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08.12.03•【字号】鲁财教[2008]67号•【施行日期】2008.12.0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专项资金管理正文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专项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鲁财教[2008]67号)省属有关高等学校:为深入实施科教兴鲁和人才强省战略,提升高等教育质量和高校整体实力,促进高校教学和课程改革,加快高素质创新型人才培养,省财政设立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专项经费。

为规范和加强专项经费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我们研究制定了《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专项经费管理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二○○八年十二月三日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专项经费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专项经费(以下简称“工程经费”)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工程经费按照“明确重点、鼓励特色、促进改革”的原则,支持高校建成学科门类齐全、布局相对合理的特色专业和精品课程体系,进一步促进高校教学和课程改革。

第三条工程经费实行总体规划、分年实施。

重点资助高校品牌特色专业、精品课程和教学改革项目,并对获得一等奖的优秀教材项目给予奖励。

第二章预算管理第四条省教育厅、省财政厅根据全省高等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结合高校实际情况,确定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

第五条项目评选按照“学校推荐、专家评审、网上公示”的程序进行。

每年6月15日前,省教育厅根据项目评审结果,提出经费资助建议方案报省财政厅。

省财政厅根据预算安排和项目评审结果,对省教育厅的经费资助建议方案进行审核,并按学校隶属关系下达工程经费。

山东省高等学校品牌专业特色专业-山东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山东省高等学校品牌专业特色专业-山东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山东省高等学校品牌专业特色专业申报书学校名称山东信息职业技术学院专业名称计算机信息管理修业年限3年专业负责人赵华增专业开设时间2002 年填报日期2010年3月申报类别品牌□特色山东省教育厅2008年5月填写说明一、申报书的各项内容要实事求是,真实可靠。

文字表达要明确、简洁。

二、表中空格不够时,可另附页,但页码要清楚。

三、每个专业只能在品牌专业和特色专业中选择一种申报,在封面相应类别方框中画√。

四、申报书用A4纸双面印制,在左侧装订。

567四、近4年本专业学生参加科技研究与开发、社会实践和获奖情况七、专业有关状况与人才需求分析1、历史沿革与成就本专业开办于2003年,申报专业名为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学制3年,2004年被确定为教学改革试点专业,2005年更名为计算机信息管理,以企事业单位信息化为专业方向,属于计算机技术和管理技术的交叉学科,本专业较偏重计算机技术。

2003年,根据学科特点,到北汽福田、海化集团等多家信息化水平较为先进的单位进行调研,与企业专家充分研讨,以适应社会需求为目标,制定出了符合当时行业需求的人才培养方案。

至今,已有4届毕业生,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也经历了3次较重要的变革,确立了“通过实践练通理论”的基本课程思路,人才培养方案日渐成熟完善。

除了公共机房,本专业先后建设了“信息管理专业实验室”和“ERP实训室”,配有专用千兆网络服务器,路由器、防火墙、多层交换机,丰富的配套软件,用以模拟企业环境,为实践为核心的教学提供有力保障。

本专业现有省级精品课程1门,省级精品课程在选1门,院级精品课程1门,获省级教学成果奖1项,承担了省、市级教科研项目3项,教师团队与周边企业合作开发信息化项目21项,承担院级信息化项目14项,获院级奖励6项,在校学生参与信息化项目10项。

几年间,除了聘请企业技术人员加入教学团队,还建立了一支全部具备“双师”素质的专职教师队伍,师资队伍职称结构合理,几乎全部具备硕士学位由于专业特点,教师队伍比较年轻,全部参与过实际信息化项目建设工作。

青岛大学品牌专业、特色专业建设方案

青岛大学品牌专业、特色专业建设方案

青岛大学文件青大教字[2006]4号关于印发《青岛大学品牌专业、特色专业建设方案》的通知各学院:《青岛大学品牌专业、特色专业建设方案》已经学校研究通过,现予以印发,望各学院积极参与,认真组织实施。

二○○六年三月十三日主题词:教育教学△专业△方案通知青岛大学校长办公室2006年3月13日印发青岛大学品牌专业、特色专业建设方案专业建设是高等学校教学基本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进一步深化我校教育教学改革,推进我校专业建设,不断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经研究,我校决定开展品牌专业、特色专业建设工作。

一、品牌专业、特色专业建设的指导思想品牌专业、特色专业建设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循高等教育规律,适应现代高等教育的发展趋势,体现先进的教育理念。

以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人才为宗旨,以大力加强教学工作、切实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中心,以改革人才培养模式、教学内容、课程体系、教学方法和手段为重点,强化品牌意识、特色意识、竞争意识和创新意识。

注重改革的科学性、系统性、综合性和连续性,以品牌专业、特色专业建设推动各项教学基本建设,促进教学改革的不断深化,带动我校专业建设整体水平的提高.二、品牌专业、特色专业的建设目标在现有专业成果的基础上,按照理念先进、目标明确、思路清晰、改革领先、师资优化、设备先进、教学优秀的原则,用5年左右的时间,建设校级品牌专业、特色专业20个左右,争取建成10个左右省级品牌专业、特色专业.通过建设,使这些专业在办学条件、师资力量、人才培养模式、教学内容与课程体系、教学方法与手段、教学管理、人才培养质量等方面形成优势和特色,达到省内领先水平;一部分争取建成在国内具有一定的影响和知名度专业,成为在办学思想、专业建设、教学改革、人才培养等方面具有显著特色和较高社会声誉的品牌、特色专业。

通过品牌专业和特色专业建设,进一步优化我校学科专业结构,提升我校学科专业建设的整体水平,提高我校专业人才培养的质量,为实施人才强校战略和科教兴校战略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和智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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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山东省高等学校品牌专业、特色专业验收标准(本科专业暂行)
说明:对艺术、体育专业师资学历要求可适当降低。

验收结论标准:
本方案一级指标5项,二级指标15项,二级指标中核心指标9项(表中黑体字部分),一般指标6项。

验收标准给出了B级要求,明显高于B级为A级,明显低于B级为C级。

结论标准:
1.省级品牌专业验收合格,准予授牌要求达到:
A+B=15,其中核心指标要求A≥7
2.省级特色专业验收合格,准予授牌要求达到:
A+B=15,其中核心指标要求A≥3,并指定二级指标中“1.2”=A,“4.1”、“4.3”、“5.2”、“5.3”4个项目中A≥2,写出特色总结报告。

山东省高等学校品牌专业、特色专业验收标准(高职高专专业暂行)
说明:
1、双师素质教师是指有讲师(或以上)教师职称,又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专任教师:
(1)有本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含行业特许的资格证书);
(2)近5年中,有两年以上(可累计计算)在企业生产第一线本专业实际工作经历,或参加教育部组织的教师专业技能培训获得合格证书,能全面指导学生专业实践实训活动;
(3)近5年主持(或主要参加)2项应用技术研究,成果已被企业使用,效益良好;
(4)近5年主持(或主要参加)2项校内实践教学设施建设或提升技术水平的设计安装工作,使用效果好,在省内同类院校居先进水平。

2、兼职教师是指学校正式聘任的,已独立承担某一门专业课教学或实践教学任务的校外企业及社会中实践经验丰富的名师专家、高级技术人员和能工巧匠。

3、累积通过率是指考试通过学生/应届全部学生的比率。

4、专业技能通过对学生的现场考核和检查实践作业等进行分析、评价。

验收结论标准:
本方案一级指标5项,二级指标15项,二级指标中核心指标9项(表中黑体字部分),一般指标6项。

验收标准给出了B级要求,明显高于B级为A级,明显低于B级为C级。

结论标准:
1.省级品牌专业验收合格,准予授牌要求达到:
A+B=15,其中核心指标要求A≥7
2.省级特色专业验收合格,准予授牌要求达到:
A+B=15,其中核心指标要求A≥3,并指定二级指标中“5.2”=A,“1.2”、“2.1”、“4.1”、“4.4”4个项目中A≥2,并写出特色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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