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高等学校科技创新团队培育计划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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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大学创新团队发展计划实施办法

厦门大学创新团队发展计划实施办法

厦门大学创新团队发展计划实施办法厦门大学创新团队发展计划实施办法厦门大学“创新团队发展计划”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快我校高层次创新人才的培养和创新团队的建设,凝聚、稳定一批优秀的创新团队,保证学校科学研究持续快速地发展,提升厦门大学科研队伍的创新能力和竞争实力,推进高水平研究型大学的建设,根据教育部《“长江学者和创新团队发展计划”创新团队支持办法》、《厦门大学“高层次创造性人才计划”实施方案》、《厦门大学科技创新工程》、《厦门大学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和《厦门大学创新工程与繁荣计划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创新团队发展计划重点支持我校以优秀中青年学者为学术带头人和骨干的研究群体,为其开展某一重要方向的研究创造良好的科研条件,并推动更多优秀的科研团队进入国家级和教育部层次的创新团队行列。

第三条每年共遴选各级创新团队8个左右,学校对入选的创新团队给予一定的经费支持,资助期限为3年。

对入选校级“创新团队发展计划”的,自然科学类每个团队资助100万元,人文社会科学类每个团队资助30万元;对入选福建省“高等学校科技创新团队培育计划”的,每个团队资助100万元;对入选教育部“创新团队发展计划”的,每个团队资助300万元;对入选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资助的“创新研究群体”,学校按1:1比例提供科研配套经费。

第四条各级“创新团队发展计划”实施工作由学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牵头负责,科技处、社科处等职能部门具体负责计划实施的有关工作。

第二章申报条件第五条创新团队的研究方向应属于国家、教育部或福建省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与发展繁荣哲学社会科学的重点领域,主要从事重大基础理论方面的开创性、探索性研究;对经济增长、社会进步和国家安全有重要战略意义的基础性、前瞻性研究;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交叉的前沿研究;有明确的技术路线、能产生重大经济或社会效益的关键技术创新和集成创新。

第六条创新团队成员应具有相对集中的研究方向和共同研究的科学问题,团队应是在长期合作的基础上自然凝聚而成的研究群体(一般应为10人左右)。

学院科研创新团队管理办法

学院科研创新团队管理办法

学院科研创新团队管理办法为加强我校各类科研创新团队建设,凝聚并稳定支持一批优秀的科研创新人才,形成优秀人才的团队效应,提升我校的学术地位、科技创新能力和竞争实力,学校决定实施科研创新团队建设项目。

现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创新团队建设目标瞄准具有发展前景和可预期产生重要学术成果的学科领域或研究方向,力争通过科学研究创新团队的建设,为我校教研人员提供学术创新平台,提高其科研能力和水平,培育在相关研究领域能取得重大学术成果、产生重要影响的学术队伍。

二、创新团队的申请条件1.创新团队的学术带头人应具有较高的学术研究水平和创新性学术思想,品德高尚,治学严谨,具有较好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合作精神,在团队中能发挥较强的凝聚作用,一般应为在本校在编在职工作的、承担过或正在承担着省级及以上科研项目的负责人,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以上职称,年龄不超过55岁。

2.创新团队应是在合作基础上自然形成的研究XX,具有相对集中的研究方向、共同关心的科学问题和良好的科研合作基础,一般可以现有的课题研究小组为依托来组建,也可自行组建。

对简单拼凑的“团队”不予支持。

3.创新团队成员应具有较好的前期学术积累,已经取得了较为突出的研究成果,具备较好的合作研究基础与经历,在同行中具有一定优势并具有明显的创新能力和发展潜力。

创新团队一般不少于5人,核心人员不少于3人,有合理的专业结构和年龄结构,提倡学科交叉。

同等条件下,对负责人及多数核心成员年龄在40周岁以下的创新团队予以优先支持。

4.创新团队成员近三年有省部级科研课题2项以上(含2项,其中一项必须在研)或获得厅市级三等以上奖励(包括授权发明专利)2项以上(含2项)或在核心刊物上发表论文5篇以上。

5.创新团队的研究方向符合和我省科技与社会经济发展的战略目标,属于学校重点发展的学科领域;研究范围包括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技术创新与集成、工程化研究、新产品开发、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交叉前沿研究等,研究课题具有可预期的学术创新价值或应用价值,能产生较大影响的研究成果。

高等学校科技创新工程重大项目培育资金项目管理办法【最新范本模板】

高等学校科技创新工程重大项目培育资金项目管理办法【最新范本模板】

高等学校科技创新工程重大项目培育资金项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响应国家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战略,促进高等学校科学技术水平与科技创新能力的不断提高,为解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大科学技术问题作出更大贡献,教育部决定设立“高等学校科技创新工程重大项目培育资金”(以下简称“科技创新重大项目培育资金"),用以支持科技创新重大项目。

为加强“科技创新重大项目培育资金"项目的组织与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科技创新重大项目培育资金”项目以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为指导,注重与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规划、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国防等国家科技计划的衔接,充分发挥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研究基地的作用,其目标是推动原始性创新,培育一批具有创新能力和发展潜力的科技创新团队和学术骨干,全面提高高等学校承担国家各类重大科学技术项目的能力,推动我国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乃至国家科学技术事业的全面发展。

第三条“科技创新重大项目培育资金”项目由教育部负责组织与管理.第二章申请与立项第四条教育部以国家中长期科技规划的重点领域为依据,在征求专家意见的基础上提出“科技创新重大项目培育资金"项目立项建议方向,确定项目申报指南。

第五条“科技创新重大项目培育资金”资助的重点:(一)科学发展中具有战略意义,且具有优势,有望取得重大突破的前沿性基础研究;(二)国家经济发展亟待解决的重大科学与技术问题,对开拓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具有重要影响或有重大应用前景的应用基础研究;(三)围绕国家可持续发展战略目标或为国家宏观决策提供依据以及具有广泛深远影响的科学数据积累等基础性工作。

第六条申报“科技创新重大项目培育资金”项目需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符合国家中长期科学与技术发展规划的总体要求,具有与国家相关重大科技计划衔接的明确背景;(二)有创新的学术思想,科学、可行的研究路线或技术方案,有明确、先进的研究目标,研究重点突出,能针对关键性科学问题组织多学科科学家合作开展交叉综合研究;(三)有高水平的学术带头人和一支学术思想活跃、科研业绩优秀、团结协作、结构合理的科学研究队伍,可以保障足够时间投入项目工作;(四)具备良好的研究条件,能充分利用现有的研究基地和工作基础开展研究工作;(五)具有完成课题的良好信誉度。

教育部、科技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方高等学校科技创新工作的若干意见

教育部、科技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方高等学校科技创新工作的若干意见

教育部、科技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方高等学校科技创新工作的若干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教育部,科学技术部•【公布日期】2006.03.23•【文号】教技[2006]3号•【施行日期】2006.03.23•【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高等教育,科学技术综合规定正文教育部、科技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方高等学校科技创新工作的若干意见(教技(2006)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科技厅(委、局),计划单列市教育局、科技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科技局:为深入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和《关于充分发挥高等学校科技创新作用的若干意见》(国科发政字 [2002]202 号)精神,推进区域创新体系建设,提高地方高校科技创新能力和人才培养质量,充分发挥地方高校科技创新作用,加强对地方高校科技创新工作的指导,特提出如下意见:一、从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加强地方高校科技创新工作的重要性1.加强地方高校科技创新工作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区域创新体系建设,推动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措施。

地方高校是我国高等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区域内知识积累、创造与传播的主体,是原始性创新、技术转移和成果转化的重要载体与平台,是科学精神、科学道德以及精神文明和文化建设的重要力量,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历史进程中担负着光荣而艰巨的使命。

2.加强地方高校科技创新工作对于提高地方高等教育的质量和水平,实现快速、可持续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科技创新既是高校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关键,自身发展的主要动力和源泉;也是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和学术水平的主要手段。

加强地方高校科技创新工作,提高地方高校创新能力和综合实力,不仅是推动地方高校持续、稳定、协调发展的重要举措,而且是促进区域内高校和谐发展,推进全国高等教育事业的必然选择。

二、加强地方高校科技创新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原则3.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统筹地方各类高校的协调发展;科学定位,培养特色;推进科学研究、科技服务与人才培养紧密结合,加强创新体系建设,提高科技创新能力,带动地方高校结构、效益和办学质量的提高。

大学生科技创新团队培育实践

大学生科技创新团队培育实践
关键词 :大学生 科技创新 团队 实践 心强 、科研项 目多 、业务水平高 、经验 丰富的教师专 门担 任各个 团队 的指导老师 ,发挥其积极性 ,参 与学 生科技创新 团队的 日常咨 询 、督 促 和引导 ,培养 学生从事科研 的基本能力和基础素质 l 4 』 。重点抓 好学 生科研项 目申报 、过程指 导 、结 题评 审 、成 果展 示这 “四个 环 节”。 以形成活跃的学术科技 氛围 ,推 动学 生科技活 动深 入发展 ,将科 技创 新教育贯穿教学的全过程。
创新资金投入 ,向学生开放中心实验室 ,分类建 立教学实 验中心 ,在 保证正常教学的 同时 ,向大学生 科技 创新 活动 开放 实验 场所 _ 6 J 。最 后 ,加强科技阵地建设 ,使学生科技 创新活动 向社 会化和产业 化方 向 发展 。在充分利用学校学院实验室和实验设 备的 同时 ,力 争通 过与公
常强烈 ,但 由于缺乏 团队支持 ,以普通群体 为单位 的科技创新形 式效 率 非常低下 。因此 ,组建高效运作的科技 团队促 进大学生创新 能力和 自身素质 的提高有重要意义 。南华大学 以机械工程学 院为试点 ,通过
教研教改立项把学生科技创新 团队建设 当作重点来 抓 ,成效 显著 。 以专业教 育为基础 。培养学生健康的科技创新意识
爱本专业 ,立足专业进行创新设计。 ( 三 ) 加 强 对 学 生科 技 心 理 的 辅导 。 以积 极 心 理 学 的理 念 为 指 导 , 加强对学生创新人格 的培养 _ 2 J 。要引导学生形成 正确的成 才观 ,帮助 他们正确对待失败和挫折 ,养成 良好 的成 才心理 ,将科技 教育与人文 教育有 机融合 ,充分调动学生 的参与意识与归属感。 二、促成 高质量 的学生课外科技创新 团队

职业技术学院科技创新团队建设与管理办法

职业技术学院科技创新团队建设与管理办法

职业技术学院科技创新团队建设与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切实做好学院科技创新团队建设工作,根据中长期教育改和发展规划纲要》的精神,贯彻《关于充分发挥高等学校科技创新作用的若干意见》精神,为在我院培育和建设一批具有自主创新能力、适应当今科技发展变革、能为水利行业和区域经济发展解决科技问题的科研XX,进一步提升学院科研水平、教师学术水平和科研能力,提高科技成果转化率,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科技创新团队要按学科类别建设,围绕学院提升办学水平的需要,发挥科学研究的促进作用,服务人才培养、服务专业建设、服务社会发展。

第三条科技创新团队建设鼓励大胆探索,鼓励专业交叉,鼓励校企合作,鼓励国际合作和交流,鼓励模式创新,组建不同类别的复合型科研团队。

第四条科技创新团队的研究方向应该是学院相关技术学科领域,重点开展应用技术研究、高新技术研究和相关教学改研究。

第二章组建团队的条件第五条学院科技创新团队与教学团队相辅相成,相互支撑。

组建科技创新团队的具体条件如下:1.科技创新团队要有明确的学科专业方向,在区域和行业内有一定的影响,团队以学科(专业)领军教师或专业带头人为核心,中青年教师和专兼职技术人员相结合,已初步形成结构合理、勇于创新的研究队伍。

2.团队带头人应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且是长期从事教学科研方面工作的专任教师;每个团队规模原则上由5~10位成员组成。

一人只能担任一个团队的带头人,且团队带头人不允许做另一个团队的成员。

3.团队成员组成中,副教授(或博士)不少于2名,40岁以下人员不少于50%。

4.团队成员近三年有省级以上的鉴定(验收、奖励)成果或专利;有一批高水平的论文;或有与企业合作的产业化项目2〜3项,项目经费每年达10万元以上(含10万)。

第三章申报与审批程序第六条科技创新团队每三年组织申报一次,申报时间为12月初,由各系部按照条件组织申报。

第七条申报时必须填报申报书(附件1)和建设规划书(附件2)并上报科教处,科教处根据条件进行资格初审后,报院学术委员会复审,复审通过的团队将参加科教处组织的答辩会,由学术委员会委员评审、报院长办公会批准,由学院下达正式文件。

2023年度福州市科技创新创业人才培育计划项目申报书模板

2023年度福州市科技创新创业人才培育计划项目申报书模板

2023年度福州市科技创新创业人才培育计划项目申报书模板2023年度福州市科技创新创业人才培育计划项目申报书模板导语:作为科技创新与创业人才培育计划项目申报的重要文件之一,申报书模板具有指导性、规范性和激励性的特点。

本文将围绕2023年度福州市科技创新创业人才培育计划项目申报书模板展开深入探讨,旨在帮助申报者全面了解其要求和内容,为申报工作提供有力的支持。

一、申报书封面1. 申报单位全称及位置区域- 申报单位全称及位置区域应严格按照规范填写,准确反映单位名称及详细位置区域。

2. 申报项目名称- 申报项目名称应简明扼要、具有代表性和吸引力。

3. 申报时间- 申报时间应符合规定的截止日期,务必注意提交时间要求。

二、申报书摘要1. 申报项目背景- 申报项目背景要突出问题的现实性、紧迫性和重要性,提供有力的论据和数据支撑。

2. 申报项目目标- 申报项目目标应具体、可衡量、可实现,符合科技创新与创业人才培育计划项目的要求。

3. 申报项目内容- 申报项目内容要注重科技含量和创新性,体现培育人才、推动科技创新的内在逻辑。

三、申报单位基本情况1. 申报单位概况- 申报单位概况应包括单位性质、规模、业务范围、科研实力等方面的重要信息。

2. 申报单位科研条件- 申报单位拥有的实验室、设备、技术力量等科研条件要得到充分展示。

3. 申报单位科技成果- 申报单位科技成果的数量、质量、应用情况等方面要有详细描述和评价。

四、申报项目内容与研究方案1. 申报项目主要内容- 申报项目主要内容应包括项目的目标、任务、关键技术和创新点等方面的内容。

2. 申报项目研究方案- 申报项目研究方案要具体可行、科学合理,符合科技创新与创业人才培育计划项目的要求。

3. 申报项目实施路径- 申报项目实施路径需要突出创新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体现对科技工作的指导性和支撑性。

五、预期成果及经济效益评估1. 预期科技成果- 预期科技成果要具体可行、科学合理,体现项目的技术含量、创新性和实用性。

中共福建省委员会、福建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实施方案》

中共福建省委员会、福建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实施方案》

中共福建省委员会、福建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实施方案》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共福建省委员会,福建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1.03.05•【字号】•【施行日期】2021.03.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党内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市场规范管理正文中共福建省委福建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实施方案》近日,中共福建省委、福建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实施方案》,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实施方案》公布如下: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意见》,深化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促进要素自主有序流动,提高要素配置效率,进一步激发全社会创造力和市场活力,积极服务并深度融入新发展格局,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超越,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推进土地要素市场化配置(一)建立健全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

加快修订我省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总结晋江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试点经验,有序推动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

深化农村土地征收制度改革,严格依法界定公共利益用地范围,研究细化征收流程、征地补偿安置等配套政策。

依法扩大国有土地有偿使用范围,对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项目,除可按划拨方式供应土地外,鼓励以出让、租赁方式供应土地。

(二)健全工业用地市场供应体系。

探索省级以上工业园区“标准地”制度,建立健全长期租赁、先租后让、弹性年期供应、作价出资(入股)等工业用地市场供应体系。

对以先租后让、租让结合方式取得土地的工业项目,达到约定条件后可依法依规办理土地出让手续。

(三)完善产业用地政策。

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要求前提下,推动不同产业用地类型合理转换,探索增加混合产业用地供给,研究制定兼容性地类和相关控制指标;同一宗土地兼容两种以上用途的,可依据建筑面积占比或功能的重要性确定主用途,并依据主用途确定供应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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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高等学校科技创新团队培育计划实施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重点建设高等学校若干意见的通知》,为加快我省高校高层次创新人才的培养,决定在省重点建设高等学校实施“福建省高等学校科技创新团队培育计划”。

第二条实施科技创新团队培育计划旨在通过创新高层次创造性人才的培养机制,倡导和培育团队精神,凝聚和支持一批优秀的创新群体,形成优秀人才的团队效应,提高高校创新平台的建设效益和水平,增强高校科技创新能力和竞争实力,推动重点建设高校的发展。

第三条本计划拟资助10个左右创新团队。

第二章申报条件
第四条创新团队应有明确的研究方向,能够围绕国家和我省科技发展战略目标,以及我省三大产业集群和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需要,开展具有开创性、探索性和前瞻性的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以及具有重大经济或社会效益的关键技术创新和集成创新。

第五条创新团队必须具备良好的工作条件和实验环境,一般应以省级以上重点实验室和技术、工程研究中心为依托。

第六条创新团队的带头人应具有很高的学术造诣和创新性学术思想,品德高尚,治学严谨,且具有较好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合作精神,在研究群体中有较强的凝聚作用,一般应是在本校科研教学第一线全职工作的两院院士、长江学者、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闽江学者、国家或省重大项目主持人或首席科学家等杰出中青年专家。

第七条创新团队的研究实力和学术水平在全国应具有较明显的优势,研究工作已取得较突出的成绩,或具有明显的创新潜力。

第八条创新团队应是一个研究集体,具有相对集中的研究方向和共同研究的科技问题,以及合理的专业结构,其研究骨干一般由4-6人组成。

团队成员应具有副高以上职称,并具有较强的独立开展科学研究的能力,近三年主持这省部级以上课题。

第三章申报与评审
第九条重点建设高等学校根据有关申报要求和本办法规定的申报条件进行组织申报。

申请者需填写《福建省高等学校科技创新团队培育计划申请书》(附一),由校学术委员会对申请团队的学术水平、科研能力进行评审,并提出推荐意见,学校就资助经费和其它工作保障条件等签署具体落实意见,由学校统一报省教育厅。

第十条省教育厅组织省内外专家分领域对申报的创新团队进行评议,每一领域评义专家不少于7人。

第十一条由省教育组织相关领域业条专家和管理专家组成考核小组,根据创新团队的条件和统一标准对专家评议通过的创新团队进行实地考核,并提出资助意见和建议资助议案。

第十二条拟资助的创新团队经省教育厅审核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

公示结束后无异议的,由省教育厅公布获资助的创新团队名单。

第四章资助经费与项目管理
第十三条本计划资助的研究期限为三年,每个创新团队资助经费为100万元。

第十四条本计划的资助经费在省重点建设高等学校专项经费内支付,主要用于资助期内与资助项目有关的科研工作和学术活动。

获资助创新团队所在高校应严格执行国家和福建省财务管理的有关规定,对资助经费单独建帐,实行团队带头人负责制,专款专用,其他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克扣或挪用。

第十五条获资助创新团队在接到批准资助通知后,由创新团队带头人组织填写《福建省高等学校科技创新团队研究计划》(附二),经所在高校学术委员会审查后报省教育厅备案。

第十六条创新团队所在高校对团队的工作动态应主动进行跟踪、了解,积极支持创新团队带头人做好工作,协助解决研究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为创新团队的成长营造良好的学术环境。

第十七条获资助创新团队应按年度由创新团队带头人填写《福建省高等学校科技创新团队培育计划年度进展报告》(附三),并于每年年底经所在学校报省教育厅。

第十八条创新团队应组织成员开展经常性的学术交流和讨论,营造自由探索、相互激动、开拓创新、宽容失败、团结合作、共享成果的良好学术氛围。

第十九条创新团队应加强国内外的学术交流与合作,资助期内至少应组织一次国际性学术研讨会或有一定规模的全国性学术会议。

第二十条资助期结束后3个有内,创新团队带头人需组织填写《福建省高等学校科技创新团队培育计划总结报告》(附四),高校财务主管部门要单独编制《福建省高等学校科技创新团队培育计划经费决算表》(附五),通过学校科研管理部门审核汇总报省教育厅。

第二十一条收到学校报送的《福建省高等学校科技创新团队培育计划总结报告》后,省教育厅可组织专家考核小组对创新团队的科研成绩进行考核。

对创新成果显著,且发展潜力大,创新氛围好,考核为优秀的创新团队,可建议继续给予支持。

第二十二条他新团队成员发表、出版与本资助有关的论文、著作、学术报告,以及成果鉴定等,均应标注“福建省高校创新团队培育计划资助”(英文为:Supported by Program for Innovative
Research Team in Science and Technologe in Fujian Province University,英文缩写为“IRTSTFJ”)字样。

第二十三条创新团队带头人因特殊原因不能继续履行职责,或调离所在单位,以及团队核心成员变动等,所在高校应及时向省教育厅提交人员调整的书面报告,由省教育厅审批。

第二十四条本计划资助的创新团队,省教育厅积极争取和支持其成员赴国外高水平大学或研究机构进行合作研究,并优先推荐其竞争教育部的创新团队资助计划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资助的优秀创新研究群体。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五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二十六条本办法由省教育厅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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