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纳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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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纳现金管理制度【7篇】

出纳现金管理制度【7篇】

出纳现金管理制度【7篇】出纳现金管理制度篇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总公司机关现金使用、管理,明确使用范围,加强财务监督,根据国家财经法规和总公司机关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总公司机关任何部门、个人都必须自觉遵守,严格执行本制度的相关规定。

第三条总公司机关财务科负责统一管理总公司机关的财务收支。

第四条本制度所指现金包括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及其他货币资金。

第二章现金收入管理第五条总公司机关各部门的现金收入须及时送交财务部报账,严禁各部门截留收入或坐支现金。

第六条坚持收、支两条线,总公司机关财务科收入的现金、结算票据应及时存入银行账户,不得坐支现金。

第七条严禁将收入的现金以个人名义储蓄,严禁保留账外公款和私设“小金库”。

第三章现金支出管理第八条总公司机关业务支出,原则上凡金额在1000元以上的,一律使用支票转账结算,有特殊情况须经主管领导审核签字后,方可支付现金。

第九条现金支付手续要齐全,报销单据正确合法。

经办人员应在主管领导同意、总公司机关领导审核签字后后方可报销。

第十条下列业务可以支付现金:1. 员工工资、奖金、津贴及劳保福利费用;2. 出差人员差旅费;3. 采购办公用品或其他物品,金额在使用支票结算起点1000元以下的;4. 业务活动的零星支出;5. 确需现金支付的其他支出。

第十一条严格审查采购物品化整为零、在结算起点以下的现金支付。

严禁谎报用途套取现金。

第十二条因公外出人员携带必要的现金要填写借款借据,并由总公司机关领导审批签字后方可支付。

外出人员返回后应在当月15日或25日前报销,不允许长期借款。

报销时必须按规定标准支付,同时,认真核实车船票和住宿费,检查发票是否注明每天每人住宿标准,未注明和发票填写项目不全及超标准住宿的不予报销。

第十三条大学生探亲途中从公司到家往返交通费用给与报销,并执行以下报销标准:长途交通费限报火车硬座票、轮船四等舱票和长途汽车票(乘坐长途汽车特指火车不方便到达的地方);短途交通费限报公共汽车票(包括小公共汽车),其他交通费不予报销。

公司出纳管理制度(四篇)

公司出纳管理制度(四篇)

公司出纳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出纳管理,规范出纳工作流程,确保公司资金的安全、合规与准确性,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公司出纳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出纳人员,包括全职和兼职出纳人员。

第三条公司出纳人员应遵守公司相关法律法规,坚持工作纪律和职业道德,忠诚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形象和利益。

第四条公司出纳人员应具备良好的财务知识和运用财务软件的能力,并定期参加相关培训。

第五条公司出纳人员应将与公司业务相关的信息和数据保密,不得泄露给未经授权的人员。

第二章出纳岗位职责第六条公司出纳人员的主要职责包括:1.负责公司日常收支款项的收取、支付、核对和登记等工作;2.按照公司财务制度和流程,妥善保管和使用公司资金,确保公司资金的安全性;3.按时完成财务报表和统计表的填写和汇报工作;4.协助公司内外部的财务审计、税务检查等相关工作;5.维护与合作伙伴和银行等金融机构的良好关系,做好资金调拨和结算工作;6.协助公司其他部门开展财务相关工作,提供必要的财务支持和咨询。

第三章资金收付管理第七条公司出纳人员应按照公司财务制度和相关规定,妥善处理公司的资金收付工作,并确保信息准确、完整和及时。

第八条公司出纳人员应按照公司财务制度和流程,制定合理的支付计划,确保资金的及时支付,同时要注意合理控制支付风险,防止资金的滞留或错误的支付。

第九条公司出纳人员应定期对资金的收付进行核对,保证账务准确性和完整性,并记录相关凭证,便于财务监管和审计。

第四章资金保管管理第十条公司出纳人员应按照公司财务制度和相关安全规定,妥善保管公司的资金。

第十一条公司出纳人员应将公司资金存放于指定的银行账户中,并确保账户资金的安全性和合规性。

第十二条公司出纳人员应根据公司资金需要,合理配置银行存款,确保资金的合理运作和利用。

第十三条公司出纳人员应制定合理的资金预测和计划,及时调拨资金保证公司正常运营和特殊项目的资金需求。

第五章财务报表和统计工作第十四条公司出纳人员应按时准确填写所辖范围内的财务报表和统计表,确保财务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出纳规范管理制度范本

出纳规范管理制度范本

出纳规范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财务管理,规范出纳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财务部门的出纳工作,包括现金、银行存款的管理,以及与出纳相关的其他工作。

第三条出纳工作应遵循合法、合规、规范、安全的原则,确保公司资金的安全、及时、准确。

第二章职责与权限第四条出纳人员的职责:(一)负责现金、银行存款的日常管理;(二)负责编制现金、银行存款报表;(三)负责资金的收付,确保资金的安全、及时、准确;(四)负责保管现金、银行存款相关的凭证、账簿、印章等;(五)配合财务部门完成其他相关工作。

第五条出纳人员的权限:(一)有权拒绝不合法、不合规的财务支出;(二)有权要求提供合法、完整的财务凭证;(三)有权参与财务制度的制定和修改;(四)有权对财务工作提出建议和意见。

第三章现金管理第六条现金的收付:(一)现金收入应当及时、准确地记载在现金日记账上;(二)现金支出应当经过审批,取得合法、完整的财务凭证;(三)每日营业结束时,应当清点现金,确保现金账面余额与实际余额相符。

第七条现金的保管:(一)现金应当存放在保险柜中,加锁保管;(二)保险柜密码应当保密,不得泄露;(三)每日营业开始前,应当检查保险柜,确保现金安全;(四)定期对现金进行盘点,确保现金账面余额与实际余额相符。

第四章银行存款管理第八条银行存款的收付:(一)银行存款收入应当及时、准确地记载在银行存款日记账上;(二)银行存款支出应当经过审批,取得合法、完整的财务凭证;(三)每月至少核对一次银行存款余额,确保银行存款账面余额与实际余额相符。

第九条银行存款的保管:(一)银行存款账户的密码、印章等应当保密,不得泄露;(二)银行存款账户的支票、汇票等应当加锁保管;(三)定期对银行存款进行盘点,确保银行存款账面余额与实际余额相符。

第五章监督与检查第十条财务部门应当定期对出纳工作进行监督与检查,确保出纳工作的合法、合规、规范、安全。

行政单位出纳管理制度

行政单位出纳管理制度

行政单位出纳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行政单位出纳管理行为,规范出纳工作流程,保障行政单位资金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行政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出纳管理制度,明确出纳的职责、权限和限制,规范出纳工作流程,加强资金管理,防范金融风险。

第三条出纳管理制度适用于行政单位下设的出纳部门和相关财务人员。

第四条出纳应当严格遵守出纳管理制度和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忠实、勤勉、廉洁、负责地办理有关款项,保护单位财产。

第五条行政单位出纳管理应遵循合规、安全、高效的原则,确保资金安全、合理调度和有效利用。

第二章出纳的职责和权限第六条出纳的主要职责包括:(一)收付款:按照相关规定,认真核对资金的真伪、数量、账目和凭证,正确办理收付款业务。

(二)财务处理:按照相关规定,认真核对资金的真伪、数量、账目和凭证,正确办理收付款业务。

(三)账务处理:按照相关规定,认真核对资金的真伪、数量、账目和凭证,正确办理收付款业务。

(四)押运保管:按照相关规定,认真核对资金的真伪、数量、账目和凭证,正确办理收付款业务。

(五)信息报送:按照相关规定,认真核对资金的真伪、数量、账目和凭证,正确办理收付款业务。

第七条出纳的权限包括:(一)办理单位日常经营活动所需的款项支付。

(二)按照相关规定,接收单位取款凭证并向有关人员送达。

(三)按照相关规定,协助进行出纳工作的监督和检查。

(四)按照相关规定,参与出纳工作的调查和处理。

(五)按照相关规定,接受对出纳工作的培训。

第八条出纳的权限限制:(一)不得擅自调动或处置单位资金。

(二)不得私自使用单位资金。

(三)不得擅自调整或撤回已提交的凭证。

(四)不得私自变动单位账目。

(五)不得私自取款或存款。

第三章出纳工作流程第九条出纳应当按照相关规定,认真核对单位资金的真伪、数量、账目和凭证,正确办理收付款业务。

第十条出纳每天应当按时上班,按时下班,不得迟到早退。

第十一条出纳工作流程包括:(一)接收单位的款项支付要求。

(二)根据支付要求,制作款项支付凭证。

出纳的管理制度及日常工作

出纳的管理制度及日常工作

一、前言出纳作为企业财务部门的核心岗位之一,负责企业现金、票据、银行账户等资金的管理与核算。

为了确保出纳工作的规范、高效和安全性,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出纳管理制度1. 出纳岗位职责(1)负责企业现金、票据、银行账户等资金的管理与核算;(2)负责编制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银行对账单等财务报表;(3)负责办理现金收付、银行结算、票据审核、报销审批等业务;(4)负责保管现金、支票、汇票、发票等财务凭证;(5)负责配合审计、税务等部门进行财务检查和审计;(6)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 出纳工作规范(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财务、会计、税收等法律法规,执行企业财务制度;(2)遵守职业道德,廉洁自律,保守企业商业秘密;(3)严格按照审批权限和程序办理业务,不得擅自改变审批权限和程序;(4)妥善保管现金、票据、银行账户等财务凭证,确保资金安全;(5)定期与银行对账,确保银行账户余额准确无误;(6)定期盘点库存现金,确保库存现金与账面余额相符。

3. 出纳工作流程(1)现金收付:收付款项时,必须核对金额、凭证,确保准确无误;收付款项后,及时登记现金日记账,做到日清月结。

(2)银行结算:办理银行结算业务时,必须核对银行账户、收款人、金额等信息,确保准确无误;结算后,及时登记银行存款日记账。

(3)票据审核:审核票据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确保票据内容完整、规范;对不符合要求的票据,有权拒绝办理。

(4)报销审批:对报销单据进行审核,确保报销内容真实、合规;审批报销单据,并及时登记账务。

(5)财务报表编制:根据会计凭证,编制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银行对账单等财务报表,确保报表准确、完整。

4. 出纳工作监督(1)财务部门负责人对出纳工作进行监督,确保出纳工作符合规定;(2)定期对出纳工作进行审计,发现问题及时纠正;(3)对违反财务规定、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出纳人员,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三、出纳日常工作1. 现金管理(1)每日核对现金收入与支出,确保现金收支平衡;(2)定期清点库存现金,确保库存现金与账面余额相符;(3)妥善保管现金,确保现金安全。

出纳管理制度

出纳管理制度

出纳管理制度为了提高出纳工作的精度和效率,规范出纳操作,加强出纳管理,制定本《出纳管理制度》。

一、岗位职责1. 出纳应遵守有关国家法律和规定,如《公司法》《纳税法》《出纳办法》等。

2. 出纳应维护公司的财务秘密,严格遵守公司的保密制度,保证资料的机密性。

3. 出纳应按时按量领取和保管公司的现金、支票、银行存款单据和其他财务文件,确保公司资金安全。

4. 出纳应及时入账、出账,核对账目无误,保证财务数据的准确性。

5. 出纳应设置好每时每刻的银行账户余额,并及时向财务经理报告余额,并保证公司的流动资金充裕。

6. 出纳应安排好公司资金的存放和转移事宜,缩小公司流动资金的占用和流转。

7. 出纳应认真做好现金收支明细账和银行存款明细账,及时编制各种财务报表。

8. 出纳应定期进行资金清点和盘点,发现问题及时报告财务经理或相关领导,尽早解决问题。

9. 出纳应开具收据或付款凭证,并妥善保管与现金交易有关的各类单据和凭证。

二、制度规定1. 系统规定文件:对出纳工作的全面规定,规范出纳工作流程,确保出纳操作的准确性。

2. 收支票据监管制度:规定出纳工作中的各类票据的收支、管理、保管及监督。

3. 出纳备用金管理制度:确定公司各部门备用金的数量和管理规定,并做好备用金的收发和审批工作。

4. 现金领取和保管制度:规定公司现金领用和保管的细节,确保公司现金安全。

5. 银行存款管理制度:规定公司银行账户的开立、日常管理、调拨和结转的制度。

三、操作流程1. 每天上班前,出纳应先检查本班次前结束的现金交接,并核对上个班次的银行余额,保证每班次的现金、银行余额正确交接。

2. 日常工作中,出纳应按照各种票据的收付制度,配合会计人员及时进行记录,每天应根据现金交接单编制出纳日报表,列出支出和收入明细,包括日期、项目、金额。

3. 出纳在办理支票或转账各项业务时,应查询核对银行账户余额及付款或收款的账号、名称、金额是否正确,确保交易及时完成。

出纳管理制度范本

出纳管理制度范本

出纳管理制度范本《出纳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财务管理,规范出纳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所属各单位(以下简称单位)的出纳工作。

第三条出纳工作应当遵循合法、合规、公开、透明的原则,确保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第四条单位应当设立独立的出纳机构,配备合格的出纳人员,建立健全出纳工作责任制。

第二章出纳机构与人员第五条出纳机构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设有专门的财务室或者财务部门;(二)具备必要的财务会计设备和软件;(三)设有合格的出纳人员。

第六条出纳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或者相应的专业学历;(二)熟悉国家财经法律、法规和财务会计制度;(三)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业务素质。

第七条出纳人员的基本职责:(一)办理现金收付和银行结算业务;(二)办理票据的购买、领用、保管和核销业务;(三)登记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和有关账户;(四)保管库存现金、有价证券、财务印章和有关资料;(五)其他与出纳工作有关的事项。

第三章现金管理第八条现金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性原则:严格遵守国家财经法律、法规和财务会计制度,合法办理现金收付业务;(二)安全性原则:确保现金安全,防范现金收付过程中的风险;(三)效率性原则:提高现金收付效率,减少现金在途时间。

第九条现金收支的范围:(一)工资、奖金、津贴等现金支出;(二)报销、备用金等现金支出;(三)销售收入、租金等现金收入;(四)其他合法的现金收支业务。

第十条现金收支的办理:(一)现金支出应当凭有效凭证办理,严禁无凭证、超标准、超范围支付现金;(二)现金收入应当及时入账,严禁现金坐支、白条抵库等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三)大额现金收支应当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办理,确需支付现金的,应当报经财务部门负责人批准。

第十一条库存现金的保管:(一)库存现金应当妥善保管,存放于安全的地方,加锁存放;(二)每日终了,应当清点现金,并与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核对;(三)节假日或者临时离岗,应当将现金全部存入银行,不得留存现金。

公司出纳管理制度范文3篇

公司出纳管理制度范文3篇

公司出纳管理制度范文3篇制定公司出纳管理制度,是为了规范企业出纳管理,建立健全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等管理账簿,保证企业现金、支票、网银、银行承兑汇票等管理制度和授权审批制度规范执行。

下面是公司出纳管理条例内容,欢迎参阅。

公司出纳管理制度11、货币资金核算。

日常工作内容有:(1)办理现金收付,审核审批有据。

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现金管理制度的规定,根据稽核人员审核签章的收付款凭证,进行复核,办理款项收付。

对于重大的开支项目,必须经过会计主管人员、总会计师或单位领导审核签章,方可办理。

收付款后,要在收付款凭证上签章,并加盖“收讫”、“付讫”戳记。

(2)办理银行结算,规范使用支票。

严格控制签空白支票。

如因特殊情况确需签发不填写金额的转帐支票时,必须在支票上写明收款单位名称、款项用途、签发日期,规定限额和报销期限,并由领用支票人在专设登记簿上签章。

逾期未用的空白支票应交给签发人。

对于填写错误的支票,必须加盖“作废”戳记,与存根一并保存。

支票遗失时要立即向银行办理挂失手续。

不准将银行帐户出租、出借给任何单位或个人办理结算。

(3)认真登日记帐,保证日清月结。

根据已经办理完毕的收付款凭证,逐笔顺序登记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帐,并结出余额。

现金的帐面余额要及时与银行对账单核对。

月末要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使帐面余额与对帐单上余额调节相符。

对于末达帐款,要及时查询。

要随时掌握银行存款余额,不准签发空头支票。

(4)保管库存现金,保管有价证券。

对于现金和各种有价证券,要确保其安全和完整无缺。

库存现金不得超过银行核定的限额,超过部分要及时存入银行。

不得以“白条”抵充现金,更不得任意挪用现金。

如果发现库存现金有短缺或盈余,应查明原因,根据情况分别处理,不得私下取走或补足。

如有短缺,要负赔偿责任。

要保守保险柜密码的秘密,保管好钥匙,不得任意转交他人。

(5)保管有关印章,登记注销支票。

出纳人员所管的印章必须妥善保管,严格按照规定用途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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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出纳岗位职责
1、负责银行支票的领购、保管,负责银行存款的收付业务,并对银行存款的安全完整负责。

2、负责现金收付,每日终了时依据当天的现金凭单登记“现金日记帐”,并清点库存现金,并对现金安全完整负责。

3、负责“银行日记账”、“现金日记帐”的登记,并逐日进行核对。

4、每月月底向银行索取“对帐单”和对银行存款发生额及余额,向会计人员上报“出纳报告单”。

二、现金和银行存款的管理
1、现金管理
(1)本公司可以在下列范围内使用现金:
a.职员工资、津贴、奖金;
b.个人劳务报酬;
c.出差人员必须携带的差旅费;
d.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
e.总经理批准的其他开支。

除上述规定外,财务人员支付个人款项,超过使用现金限额的部分,应当以支票支付;确需全额支付现金的,经会计审核,总经理批准后支付现金。

(2)本公司日常零星开支所需库存现金限额为5000元。

超额部分应存入银行。

(3)财务人员支付现金,可以从公司库存现金限额中支付或从银行存款中提取,不得从现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即坐支)。

因特殊情况确需坐支的,应事先报经总经理批准。

(4)出纳人员应当建立健全现金帐目,逐笔记载现金支付,做到日清月结、帐款相符。

2、支票管理
(1)支票由出纳员保管。

支票使用时须有“支票领用单”,经总经理批准签字,然后将支票按批准金额封头,加盖印章、填写日期、用途、登记号码,领用人在支票领用簿上签字备查。

(2)支票付款后凭支票存根,发票由经手人签字、会计核对(购置物品由保管员签字)、总经理审批。

填写金额摘要无误,完成后交出纳人员。

出纳员统一编制凭证号,按规定登记银行帐号,原支票领用人在“支票领用单”及登记簿上注销。

(3)支票付款须先审后付,财务印鉴由会计与出纳人员分别掌管。

3、财务部门应当严格遵守的操作要求:
(1)按照《支付结算办法》等国家有关规定,加强银行账户的管理,严格按照规定开立账户,办理存款、取款和结算。

定期检查、清理银行账户的开立及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报告总经理处理。

(2)严格遵守银行结算纪律,不准签发没有资金保证的票据或远期支票,套取银行信用;不准签发、取得和转让没有真实交易和债权债务的票据,套取银行和他人资金;不准无理拒绝付款,任意占用他人资金;不准违反规定开立和使用银行账户。

(3)出纳人员每月至少核对一次银行账户,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使银行存款账面余额与银行对账单调节相符。

如调节不符,应查明原因,及时报告总经理处理。

(4)出纳人员应当定期和不定期地进行现金盘点,确保现金账面余额与实际库存相符。

发现不符,应查明原因,及时报告总经理处理。

(5)会计、审计人员应当履行监督、审计职能,定期或不定期对出纳人员实施抽查、盘点。

三、货币资金支付业务的办理程序
1、支付申请。

有关部门或个人用款时,应当提前向审批人提交货币资金支付申请,注明款项的用途、金额、预算、支付方式等内容,并附有效经济合同或相关证明。

2、支付审批。

审批人根据其职责、权限和相应程序对支付申请进行审批。

对不符合规定的货币资金支付申请,审批人应当拒绝批准。

3、支付复核。

复核人应当对批准后的货币资金支付申请进行复核,复核货币资金支付申请的批准范围、权限、程序是否正确,手续及相关单证是否齐备,金额计算是否准确,支付方式、支付单位是否妥当等。

复核无误后,交由出纳人员办理支付手续。

4、办理支付。

出纳人员应当根据复核无误的支付申请,按规定办理货币资金支付手续,及时登记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

5、审批、审核流程:
业务经办人部门负责人(复核)会计(复核)审批
人出纳
四、付款程序及注意事项
1、外购、工程承包款应根据统一发票、普通凭证,以及收到货物、器材的验收单附请购单经有关部门审核,报审批人核准后,出纳方能付款。

2、预付、暂付款项应根据合同或批准文件,由经办部门填写请款单,注明合同文件字号,报审批人核准后,出纳方能付款。

3、一般费用应根据发票、收据或内部凭证,经有关部门审核,报审批人核准后,出纳方能付款。

4、出纳支付(包括公私借用)每一笔款项,不论金额大小均需审批人批准签字。

审批人外出应由出纳设法通知,同意后可先付款后补签。

5、所有支出凭证由出纳严格审核其内容与金额是否与实际相符,领款人的印鉴是否相符,如有疑问必须先查询后方能支付。

6、支付款项应在原始凭证上加盖领款人印鉴,付讫后加盖付讫日期及经手人戳记。

五、票据及有关印章的管理
1、本公司涉及与货币资金相关的票据,必须严格执行票据管理操作规范的相关规定。

2、财务印鉴实行分设管理:财务专用章、法人代表印鉴由会计保管;出纳印鉴由出纳人员自行保管。

按规定需要由有关负责人签字或盖章的经济业务,必须严格履行签字或盖章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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