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结算备付金专用存款银行账户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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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发布《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证券质押业务指南》的通知(2013年修订)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发布《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证券质押业务指南》的通知(2013年修订)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发布《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证券质押业务指南》的通知(2013年修订) 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公布日期】2013.05.23•【文号】•【施行日期】2013.05.23•【效力等级】行业规定•【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证券正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发布《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证券质押业务指南》的通知各市场参与主体:随着证券市场的日益发展,证券质押需求不断增长。

为方便各市场参与主体就近办理证券质押业务,降低办事成本,我公司不断优化业务流程和服务手段,于去年推出证券公司代理证券质押登记业务,并根据新修订的《证券质押登记业务实施细则》于今年4月取消了质押合同公证要求。

为方便各市场参与主体及时了解证券质押业务新规定,指导办理证券质押业务,我公司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和业务规则,修订了《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证券质押业务指南》,现发布施行。

特此通知附件:1、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证券质押业务指南2、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证券质押业务表单二○一三年五月二十三日附件1: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证券质押业务指南一、受理范围本业务指南适用于投资者办理登记在深市证券账户中的股票、债券和基金(限于证券交易所场内登记的份额)等证券的质押登记和解除质押登记(含部分解除)业务。

二、申请材料(一)证券质押登记1、《证券质押登记申请表》;2、《质押合同》原件;3、质押双方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及复印件;4、出质人证券账户卡原件及复印件;5、质押证券为国有股东持有的,出质人应当取得省级以上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出具的质押备案表;6、质押证券登记在定向资产管理专用证券账户中的,出质人应当提供受托证券公司和托管银行出具的同意办理质押登记的相关文件;7、出质人持有实物股票或《证券登记证明书》的,需将原件交回本公司;原件遗失的,须提供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之一上刊登的遗失作废声明;8、本公司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关于发布《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H股“全流通”业务指南》的通知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关于发布《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H股“全流通”业务指南》的通知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关于发布《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H股“全流通”业务指南》的
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公布日期】2024.09.20
•【文号】
•【施行日期】2024.09.23
•【效力等级】行业规定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证券
正文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关于发布《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H股“全流通”业务指南》的通知
各市场参与主体:
为贯彻落实新“国九条”,坚持统筹资本市场高水平制度型开放和安全,同时配合香港证券市场恶劣天气维持交易的业务安排,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联合发布的《H股“全流通”业务实施细则》及相关业务规则,本公司制定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H股“全流通”业务指南》,现予以发布,自2024年9月23日起施行。

本公司2020年2月7日公布的《H股“全流通”技术系统测试指南》同时废止。

特此通知。

附件: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H股“全流通”业务指南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2024年9月20日。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关于发布《中小企业可交换私募债试点登记结算业务指引》的通知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关于发布《中小企业可交换私募债试点登记结算业务指引》的通知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关于发布《中小企业可交换私募债试点登记结算业务指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公布日期】2013.05.31•【字号】•【施行日期】2013.05.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证券正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关于发布《中小企业可交换私募债试点登记结算业务指引》的通知各市场参与人:为配合深交所中小企业可交换私募债试点业务实施,本公司根据《中小企业私募债券试点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制定了《中小企业可交换私募债试点登记结算业务指引》,现予以发布,请遵照执行。

试点期间,本公司暂免收取可交换私募债初始登记费、派息手续费和兑付手续费。

特此通知附件:中小企业可交换私募债试点登记结算业务指引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二〇一三年五月三十一日附件:中小企业可交换私募债试点登记结算业务指引本指引所称中小企业可交换私募债(以下简称“可交换私募债”),是指由中小企业在中国境内以非公开方式发行,在一定期限内依据约定条件可以交换成该企业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挂牌转让的公司债券。

本指引适用于可交换私募债的账户使用、登记存管、清算交收等业务。

本指引未作规定的,参照本公司相关业务规则和指南办理。

一、账户使用1.1投资者证券账户投资者使用深市A股证券账户进行可交换私募债的认购、登记、托管、交易、换股等业务。

1.2结算参与人账户证券公司等结算参与人使用证券交收账户和资金交收账户办理客户交易、换股等涉及的结算业务。

1.3发行人账户发行人在获得深交所发行备案准许后,需向本公司申请开立可交换私募债质押专用证券账户。

质押专用证券账户的账户名称为“发行人全称+可交换私募债名称+质押专户”,账户证件号码为发行人有效身份证件号码,专用于登记发行人提交的质押担保标的股票。

深圳市基本建设收款单位银行账户信息表

深圳市基本建设收款单位银行账户信息表
()1、企业更名
()2、银行系统升级
()3、销户
()4、其他(请注明:)
收款单位名称
开户银行(如外地银行注明所在省、市)
银行账号
建设单位审核意见
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年月日
经建处审核意见
负责人:经办人:年月日
国库支付中心审核意见
负责人:经办人:年月日
备注
1、本表涂改无效;
2、直接支付单位须提供承办项目中标书,收款单位名称原则上应与承办项目中标单位相符;否则,应由中标单位出具证明文件。
3、此表可在财政网下载。
填表人:电话:年月日
初审:复审:发送:
深圳市基本建设收款单位银行账户信息表项目名称收款单位名称开户银行如外地银行注明所在省市银行账号账户资料备案或变更原因收款单位联系人电话建设单位审核意见负责人
深圳市基本建设收款单位银行账户信息表
项目名称
登记类型(请在应类型前标记“√”)
()1、新备案()2、变更
账户资料变更原因
(须另附相关证明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关于印发《公司债券登记结算业务指南》的通知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关于印发《公司债券登记结算业务指南》的通知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关于印发《公司债券登记结算业务指南》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公布日期】•【字号】•【施行日期】•【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金融债券,证券正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关于印发《公司债券登记结算业务指南》的通知各结算参与人:为配合深圳证券交易所推出公司债券,根据《公司债券发行试点办法》和《债券登记、托管与结算业务实施细则》,本公司制订了《公司债券登记结算业务指南》,现予以发布。

请各结算参与人根据该业务指南做好相关准备工作,以保证公司债券相关登记结算业务的顺利开展。

特此通知。

附件:公司债券登记结算业务指南图(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目录第一章登记存管一、公司债初始登记二、公司债变更登记三、公司债托管与转托管四、公司债持有人名册服务五、公司债利息派发和本金兑付第二章清算交收一、基本结算原则二、公司债发行结算业务三、公司债集中交易结算业务四、公司债大宗交易结算业务五、公司债质押式回购结算业务第三章风险管理一、回购质押券管理二、资金交收违约处理三、证券交收违约处理四、其他风险管理措施第四章数据发送一、公司债发行相关数据二、公司债交易相关数据三、数据接口文件下载第五章附则一、相关业务收费标准二、相关业务咨询电话为规范公司债的登记结算业务运作,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司债券发行试点办法》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债券登记、托管与结算业务实施细则》,制定本指南;本指南适用于在深交所上市的相关公司债。

第一章登记存管一、公司债初始登记(一)发行人在办理公司债初始登记业务前须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登记存管部联系,咨询登记相关事宜并领取《证券登记及服务协议》(本公司提供样板)等相关材料。

(二)自公司债网上发行日之后的第二个交易日(工作日)开始,发行人可向本公司申请办理公司债初始登记并提交以下申请文件:1、公司债登记申请表(见附件1);2、网下发行公司债登记申报电子文件(数据接口见附件2);3、国家有权部门关于债券发行的核准文件;4、债券担保协议(如有);5、发行人已签章的《证券登记及服务协议》(一式两份);6、承销协议;7、发行人最新年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8、本公司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中证上海-A股结算银行结算备付金专用存款账户一览表

中证上海-A股结算银行结算备付金专用存款账户一览表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A股结算银行结算备付金专用存款账户一览表
银行账户户名
开户银行名称
结算备付金专用存款账户 1001202919025768019 31001550400056002423 03492308781000326 310066726018150001873 97020153500000011 216200143300010514 216089139210001 316007-00235508099 7311010187000001506 453359213693 083651120100409005726 87279022120101003834 4330200001843100000150 16504105920000057 8012500009979 00130630500123400000672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备付金) 工商银行上海分行营业部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备付金) 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市分行营业部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备付金)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卢湾支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备付金) 交通银行上海分行第一支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备付金)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上海分行营业部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备付金) 兴业银行上海分行营业部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备付金)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营业部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备付金) 上海银行营业部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备付金) 中信银行上海分行营业部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备付金)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营业部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备付金) 光大银行上海分行营业部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备付金) 中国民生银行上海分行营业部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备付金) 华夏银行上海分行营业部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备付金) 广发银行上海分行营业部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备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金)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备付金) 北京银行上海分行营业部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关于发布《证券公司结算备付金账户分户管理业务指南》的通知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关于发布《证券公司结算备付金账户分户管理业务指南》的通知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关于发布《证券公司结算备付金账户分户管理业务指南》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公布日期】2004.12.02•【字号】•【施行日期】2004.12.0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证券正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发布《证券公司结算备付金账户分户管理业务指南》的通知各结算参与机构:为便于证券公司做好结算备付金账户分户管理工作,本公司制订了《证券公司结算备付金账户分户管理业务指南》,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附件:证券公司结算备付金账户分户管理业务指南二○○四年十二月二日附件:证券公司结算备付金账户分户管理业务指南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对证券公司结算备付金账户进行分户管理的通知》(证监机构字[2004]105 号)的精神,为进一步落实公司总部《关于落实〈关于对证券公司结算备付金账户进行分户管理的通知〉的通知》(中国结算发字[2004]231号),便于证券公司做好结算备付金账户分户管理工作,特制订以下业务指南。

一、指定自营业务席位和非自营业务席位为实现结算备付金账户分账管理,证券公司应严格清分其自营业务和非自营业务,并将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现有席位分别指定为自营业务席位和非自营业务席位,专门用于自营和非自营业务的交易和结算。

证券公司确定自营业务和非自营业务席位时应注意以下事项:1. 自营业务席位只能从事证券公司的自营业务,客户业务必须通过非自营业务席位进行;2. 如果证券公司同时从事代办股份转让系统的自营和非自营业务,应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两个代办股份转让专用席位,分别用于自营业务和非自营业务的交易和结算;3. 对于A、B 股共用资金结算席位,由于自营业务席位不具有B 股交易权,并且B 股业务只能是非自营业务,因此要求B 股业务使用B 股专用席位,或者使用非自营业务的AB 股共用席位。

2021基金从业科目二证券投资模拟试题及答案-试卷9

2021基金从业科目二证券投资模拟试题及答案-试卷9

2021基金从业科目二证券投资模拟试题及答案-试卷9考号姓名分数一、单选题(每题1分,共100分)1、关于风险投资,下列表述错误的是()。

A、风险投资被认为是私募股权投资中处于高风险领域的战略B、大多数风险投资在初创型公司达到盈亏平衡点或者具备盈利能力之前的相当长一段时间内都没有投资回报C、风险资本的投资目的并不是取得对企业的长久控制权以及获得企业的利润分配,而是通过资本的退出,从股权增值当中获取高回报D、风险投资的收益来自企业本身的分红答案为D【解析】本题考查风险投资。

风险投资的收益不是来自企业本身的分红,而是来自企业成熟壮大之后的股权转让。

2、CAPM体现了资产的期望收益率与系统风险之间的()。

A、正向关系B、反向关系C、互补关系D、替代关系答案为A【解析】本题考查资本资产定价模型。

CAPM体现了资产的期望收益率与系统风险之间的正向关系。

3、以下选项中属于权证的基本要素的是()。

①权证类别②标的资产③存续时间④行权价格⑤行权比例A.②③④⑤B.①③④⑤C.①②④⑤D.①②③④⑤答案为D4、某基金在持有期为1年、置信水平为95%情况下,所计算的风险价值为-2%,则()。

A.该基金对市场的敏感系数为2%B.该基金的最大回撤为2%C.该基金1年内95%的置信水平下,损失不超过2%D.该基金标准差为2%答案:C5、债券市场价格越()债券面值,期限越(),则当期收益率就越偏离到期收益率。

A.接近;短B.接近;长C.偏离;长D.偏离;短答案:D解析:债券市场价格越偏离债券面值,期限越短,则当期收益率就越偏离到期收益率。

6、投资者和证券公司之间的股票收益互换的模式由()。

Ⅰ.股票收益和固定利率的互换Ⅱ.股票收益和股票收益的互换Ⅲ.股票收益和浮动利率的互换Ⅳ.固定利率和股票收益的互换A、Ⅰ、Ⅱ、ⅣB、Ⅰ、ⅡC、Ⅱ、Ⅲ、ⅣD、Ⅰ、Ⅱ、Ⅲ、Ⅳ答案为A【解析】本题考查股票收益互换。

投资者和证券公司之间的股票收益互换有三种模式:固定利率和股票收益的互换,股票收益和固定利率的互换,股票收益和股票收益的互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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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 756257923438

44213803400220101416 5156680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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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39290303001057517 622296531013 1751696805 00392518000123500002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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