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科研课题管理办法
教育学会教育科研课题管理办法

教育学会教育科研课题管理办法一、总则为加强教育科研课题管理,规范课题研究,提高科研成果的实用性和推广性,特制定此办法。
二、课题组织和申报1.课题负责人须为教育学会会员,同时需在规定时间内向本学会提交课题申请书。
2.课题申请书应包括研究方案、研究目标、科学预测、资料收集、实验设计、研究方法、经费预办等内容,并需在其首尾加盖单位公章。
3.组织研究委员会对课题进行审批,拟定评审结果,最后由常务理事会审议通过。
三、课题研究实施1.课题组成员应确保遵守国家和学会的科研诚信规范。
2.课题组织实施前应编制详细的课题研究方案,提交研究委员会审核。
3.研究实施期间,应及时向研究委员会提交研究进展报告,并遵守研究期限。
4.课题组应妥善保管研究数据、文献资料、实验记录等材料,确保研究成果的真实可靠性。
四、课题研究成果1.课题研究成果应包括成果研究报告、论文、专利等形式。
2.所有成果应在研究完成后6个月内向学会提交。
3.学会将成果与其他课题进行比对和分类,将成果和其他学术机构同步,推广和应用研究成果。
五、经费管理1.经费预办,在通过研究委员会和理事会审议通过后,应由财务科单独保管,专款专用。
2.预算支出应按照研究方案和预算书的内容执行。
3.研究结束并通过验收确认后,经费使用完毕后的结余应归还到学会的专款专户。
六、监督和检查1.学会将对课题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整改措施;2.对违反课题管理办法的情况,按规定进行处理,必要时追究课题研究人员的责任。
七、附则1.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2.本办法解释权归学会理事会所有。
以上为教育学会教育科研课题管理办法,希望各位学会会员能够遵守该办法,做出有价值、真实可靠、能够推广应用的课题成果。
教育科研课题管理制度(4篇)

教育科研课题管理制度(二)新田小学教育科研课题管理制度为了提高教育课题研究水平和研究效益促进学校的教育改革,加强科研课题的管理,做到课题研究有章可循,特制定本办法以试行,不当之外在实践中作相应调整。
一、选题1、在科研课题申请立项之前,所选课题应具科学性、合理性、创新性、价值性、和可能性、超前性,并结合当前教改动态,本校或本地实际,作出选题。
2、研究目标应明确,内容应具体,过程应明了,方法应可行,论证应有据。
3、课题研究人员要有不辞辛苦、执着追求的精神,应具有科研意识、开拓创新意识,具备一定的文字表达能力、实践能力,要有承担失败的勇气和不断探索的意志。
二、课题组人员1、课题负责人全面管理课题的申报立项、批复、资金筹措等,监督过程的实施、协调与课题研究相关事宜。
2、课题主研员具体负责设计、总结、研究、布置,制定实施方案、实施计划、阶段性总结报告、拟订课题在不同阶段具体实施项目,提出做什么,怎样做的问题。
解决研究的重难点,在理论掌握上应深入,带头积极投入研究实践。
3、课题成员根据课题要设立相应的人数,据课题内容及项目结合教师个人专长,确立研究人员。
4、根据课题的实际情况需设领导小组和指导小组(或顾问组),将课题情况向指导小组汇报,并将疑难问题求教于该小组,以求得对课题研究起实质性的指导。
该组成员可向校外请一些有关方面的专家(或知名人士)参加。
三、课题的申请1、课题申请人应填写好课题申请书,撰写好研究方案,送学校教科室初审。
2、教科室初审后,对研究课题进行论证,申请人根据教科室的意见,对方案进行认真重新修改。
3、经学校领导和教科室同意后学校课题可予开题研究,对极有价值的课题再逐级上报立项审批。
四、课题的实施一项课题立项开题后,要想课题研究卓有成效,必须加强课题实施过程的管理。
1、计划的具体落实将研究项目的目标和任务具体,分阶段分步骤,针对所有应完成的任务进行分工,责任到人,定出时间,安排好日程,确定好内容。
教育科研课题管理制度范文(4篇)

教育科研课题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教育科研课题的申报、审核、实施和管理,提高科研工作的质量和效益,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章课题的申报第二条申报单位须按照学校制定的申报时间,将课题申报书、研究方案等相关材料提交教务处或科研处。
第三条课题申报书要包括课题的名称、研究目的、研究内容和研究方法等内容。
第四条课题研究方案要包括课题的背景与意义、研究目标与任务、研究内容与方法、研究进度安排、预期成果等内容。
第五条申报的课题应紧密围绕学校的教育科研重点,符合学科和专业特点,具有一定的学术和实践价值。
第三章课题的审核第六条课题的审核由学校的科研处组织进行。
第七条课题审核应评估课题的科学性、创新性和可行性,以及研究者的学术水平和研究条件。
第八条课题审核结果分为通过、待完善和不通过三种。
第九条通过的课题可立即启动研究,待完善的课题需要研究者进行修改,不通过的课题不能再申报。
第四章课题的实施第十条课题实施由课题的负责人和研究团队负责,需按照研究方案的要求进行。
第十一条课题实施期间,需及时向科研处汇报研究进展,如有重大变动需重新申请。
第十二条课题研究所需的经费、设备和场地等由学校提供或协助解决,研究者需妥善使用和管理。
第五章课题的成果第十三条课题研究完成后,需撰写研究报告并提交科研处。
第十四条研究报告要包括研究的背景和意义、研究的目标和任务、研究的内容和方法、研究的成果和应用价值等。
第十五条研究报告应根据学校的要求进行格式化和排版。
第十六条研究报告需通过学校评审和验收,如通过评审可出版和发布,不通过评审需修改后重新提交。
第六章课题的管理第十七条学校科研处负责对课题的进展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对存在问题的课题提出整改意见。
第十八条课题的负责人应对课题的进展、经费使用和研究成果进行全面的管理和统计。
第十九条学校对优秀课题和研究成果进行奖励和表彰,鼓励教师开展科研工作。
第七章附则第二十条本管理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第二十一条对本管理制度的解释权归学校科研处所有。
教育学会教育科研课题管理办法

教育学会教育科研课题管理办法教育科研课题是教育学会发起并资助的一项重要活动,旨在推动教育科研的发展和教育实践的创新。
为了更好地管理和推进教育科研课题,提高科研成果的质量和影响力,教育学会制定了一系列的科研课题管理办法。
本文将从课题申报、经费管理、研究进展跟踪等方面进行详细阐述。
一、课题申报1. 课题申报主题应与教育学会的发展方向和国家教育政策相契合,且结合实际需求,具有一定的创新性和可操作性。
2. 申报者应具备相关的研究背景和科研经历,能够提出清晰的研究问题和方法,并明确课题研究的目标和意义。
3. 申报材料应包括课题申报书、研究方案、研究团队的简介和能力证明文件等。
申报书应包括课题的名称、研究目标和意义、研究内容和方案、团队组成和分工、预期成果等。
二、经费管理1. 经费使用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并按照预算进行管理。
研究团队应根据实际需求编制经费预算,并按照预算申请经费。
2. 经费使用应公开透明,且符合教育学会的相关规定和审批程序。
对于重大经费支出,需要进行特殊审批,并进行相应的财务监管。
3. 经费使用应符合课题研究的实际需要,不得超出预算,并及时进行经费核算和报账。
经费使用情况应按照教育学会的要求进行年度报告。
三、研究进展跟踪1. 研究团队应按照研究方案的要求进行科研活动,并定期向教育学会提交研究进展报告。
报告应包括研究进展和成果、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下一步的工作计划等内容。
2. 教育学会应组织专家对课题的研究进展进行评价和指导,并提供相应的支持和帮助。
专家的评价和指导意见应及时反馈给研究团队,以促进科研工作的顺利进行。
3. 研究团队应按时完成预定的研究任务,并及时向教育学会提交研究成果。
研究成果应公开发布,并向教育界和社会各界提供相关的科研参考。
四、成果评价和奖励1. 教育学会会根据研究成果的质量和影响力对其进行评价,并组织各类评选活动。
评价结果将作为科研项目绩效的重要依据,对评价结果优秀的团队和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
中国高等教育学会教育科研课题管理办法(试行

附件一:中国高等教育学会教育科研课题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中国高等教育学会科研规划课题的指导与管理,有组织有计划地推动群众性教育科研活动,加强对课题的规范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双百”方针,深入研究我国高等教育改革和发展中的重大理论与实际问题,努力为教育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服务,为高等教育改革和发展的实践服务,为繁荣教育科学服务。
第三条课题的申报立项,必须遵循下述原则: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与国家教育法律、法规、教育部有关政策相一致;2.与本地区、本学科领域的实际相结合,坚持正确的学术导向,提倡前瞻性、独创性、可操作性;3.有利于调动广大教育工作者的积极性,体现教育科学研究活动的群众性。
第四条中国高等教育学会面向全国,接受来自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教育科研院所、高等学校及社会各界教育研究工作者,特别是高校广大教师申报的课题。
第二章组织第五条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学术委员会领导学会的教育科学研究工作。
主要职责有:制定并发布规划指南和管理办法;组织课题申报、立项评审;学术咨询;重大课题、重点课题成果的鉴定和宣传推广;指导分支机构和单位会员的科研工作等。
第六条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学术部具体负责科研课题日常管理工作。
第七条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委托各分支机构和单位会员(以下称受委托单位)依照本办法对有关课题实施课题申报和课题管理。
第三章申报与评审第八条中国高等教育学会科研课题指南每五年发布一次。
自申报通知发布之日起开始受理课题申报。
评审在通知发布后四个月内进行。
第九条中国高等教育学会科研课题分为重大课题、重点课题、一般课题和青年专项课题。
申报的课题按照申请人申报的类别立项,由学会学术委员会确定。
第十条中国高等教育学会科研课题除重大、重点课题外,均设立同类别的自筹经费课题。
第十一条申报课题的负责人应具备的条件:1.享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权,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和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024县教育科研课题管理办法

2024县教育科研课题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推动县级教育科研工作,提升教育科研成果转化效益,培养教育科研人才队伍,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法规、政策,结合本县教育科研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县各级学校、科研机构、教育局等单位的教育科研课题的申报、验收、经费管理、成果评价等工作。
第三条所有教育科研课题申报、验收、经费管理、成果评价等工作均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第四条教育科研课题包括基础理论研究课题、应用研究课题、教材教法研究课题等。
第二章课题申报第五条课题负责人应具备一定的学术研究背景和研究能力,具有一定的科研经验。
第六条课题申报应采取公开、透明的方式进行,应提交课题申报书、研究方案、预期目标等相关材料。
第七条课题申报需填写课题名称、课题来源、课题背景和意义、研究内容及方法、预期目标、研究计划、预期成果等内容。
第八条课题申报应经过教育科研评审委员会的评审,评审结果应予以公布。
第九条课题申报一般每年进行一次,具体时间由教育科研管理部门确定。
第三章课题验收第十条课题负责人应按照研究方案和预期目标开展研究工作,完成研究任务。
第十一条课题验收应由教育科研评审委员会进行,验收结果应予以公布。
第十二条课题验收后,经验收合格的课题,应支付相应的经费。
第四章经费管理第十三条课题经费应按照国家财政和本县的相关规定进行管理。
第十四条课题经费应用于支持研究活动和成果转化等相关工作,不得挪用或滥用。
第十五条课题经费使用应按照项目预算和经费管理规定进行,需提供相应的经费使用报告和明细。
第十六条对于存在经费问题的课题,应进行调查核实,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五章成果评价第十七条课题研究完成后,应对研究成果进行评价。
第十八条课题成果评价应采取多种形式,如学术评议、专家评审、成果展示等。
第十九条课题成果评价结果应公示,对评价合格的课题成果,应给予相应的奖励和荣誉。
第六章审批程序第二十条本县教育科研课题申报、验收、经费管理、成果评价等工作,由教育科研管理部门牵头负责,相关部门配合完成。
教育学会教育科研课题管理办法

教育学会教育科研课题管理方法教育学会教育科研课题管理方法第一章总则为加强教育学会教育科研课题的管理,促进课题成果的转化和应用,提高教育学会科研课题的质量和水平,特订立本方法。
第二章课题命题一、课题命题应有理论的依据,有肯定的前瞻性、可实施性、可操作性和可评价性。
二、课题命题应具有肯定的针对性和典型性,提出解决教育问题的方案,有肯定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三、课题命题应体现课题的创新性,具备肯定的突破性和引领性,提高课题的科研水平和影响力。
第三章课题评审一、教育学会每年公开招募科研课题,并组织专家评审。
审评委员会由3至5名专家构成,其中具有教育学、教育技术学等相关专业背景和较高职称的专家不少于2人,由教育学会会长聘请。
二、课题申请人应提交认真的申请材料,包括课题讨论报告、讨论方案、讨论预期成果、讨论实施计划和预算。
三、评审委员会应依据课题讨论内容、讨论方案、预期成果、实施计划和预算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估,然后决议是否批准课题并给出评审看法。
四、课题批准后,应按要求签订讨论合同,并依照讨论计划和进度,定期向教育学会提交讨论进展报告。
第四章课题实施一、课题负责人应有较高的教育和学术水平,具备较好的组织协调本领,承当课题讨论的责任。
二、课题讨论应依照讨论计划和进度进行,负责人应严格掌控讨论进度和质量,确保讨论取得实效。
三、讨论团队应具备相应的学科背景和讨论阅历,依照讨论计划和方法进行科学讨论,并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讨论规范进行科学讨论。
四、课题实施中应加强团队协作和合作,促进成果共享和交流,实现合作共赢。
五、课题实施中应重视成果转化和应用,推动课题成果走向实际应用和产业化。
第五章课题结项一、课题讨论完成后,应提交结题报告和成果清单,并进行结题验收。
二、结题报告应认真介绍讨论内容、实施过程、讨论成果和经费使用情况,并对课题讨论所取得的成果进行总结和评价。
三、课题成果应具备肯定的实际应用价值,并呈现课题讨论的创新性和社会效益。
高中教育科研课题管理办法

高中教育科研课题管理办法教育科研课题是高中教师开展教育科研活动的重要形式,旨在促进教师专业发展和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提升。
为了规范高中教育科研课题的管理,制定以下办法:一、课题申报1. 高中教师可以根据自身专业领域和研究方向,自愿申报科研课题。
2. 课题申报需填写申报表格,包括课题名称、研究内容、研究目的、研究方法、预期成果等。
3. 申报的课题应具有一定的研究价值和实践应用价值,符合学校教育教学需求。
二、课题评审1. 学校设立科研课题评审专家组,由专家对申报的课题进行评审。
2. 评审主要包括对课题的研究内容、研究方法、预期成果等方面进行评估。
3. 评审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评审意见应给出具体建议。
4. 评审结果由学校科研管理部门进行通知,并对通过评审的课题进行备案。
三、课题实施1. 通过评审的课题由课题负责人组织实施,可以组建研究团队,并确定课题研究计划。
2. 在研究过程中,课题负责人应组织开展研究活动,进行实地调查、文献研究、实验研究等,收集和分析相关数据。
3. 实施过程中,课题负责人应及时向学校科研管理部门汇报课题进展情况,并按要求提交中期和结题报告。
四、成果评价1. 课题负责人和研究团队应按时编写课题研究报告,并提交给学校科研管理部门。
2. 学校将组织专家对课题研究报告进行评审,对成果质量和创新程度进行评价。
3. 评价结果将被作为教师职称评审、学校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申报等的重要参考。
五、奖励激励1. 对优秀的课题研究团队给予奖励和表彰,如荣誉称号、奖金、学术论文发表等。
2. 学校科研管理部门可向有突出贡献的课题研究团队提供一定的资金支持和研究条件。
六、管理监督1. 学校科研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教育科研课题的管理制度和档案,定期对课题实施情况进行跟踪和评估。
2. 学校科研管理部门有权对课题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监督和指导,并要求课题负责人提出整改意见。
七、课题使用1. 完成的课题研究报告应向学校科研管理部门提交归档,供后续教学改革和教师专业发展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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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科研课题管理办法
兴凯湖乡中心学校
1、全校课题分为总课题、重点课题和自选课题(与常规教研结合)三个层次,实行分层管理。
2、总课题和重点课题须是经省市级以上立项的课题,时间跨度一般为三年以上。
总课题以校为单位,选拔工作热情高,业务能力强的教师组成课题组进行实施;重点课题由教导处根据教育教学发展趋势及本校实际提出课题指南,组成课题组,开展实施。
总课题和重点课题在制定实施方案时,须把研究目标划分至每个学期,实施时根据学期进程的周期性特点进行管理。
期初要对前一学期的课题工作情况进行分析,调整制定本学期的研究计划;学期每月要对研究中的资料进行整理归档,做工作小结。
3、自选课题以教研组或教师个人为单位,在学年初申报立项,由教导处组织审定确认,教导处行文公布。
时间跨度一般不超过一年。
研究工程中必须每月对研究情况以书面形式上报教导处,跨学期的还必须在期初、期末分别作计划和小结。
4、所有课题操作一般都要具备以下几个环节:①项目确定;②开题;③开展研究;④总结成果;⑤成果评价。
5、成立校教科室,负责对主课题和重点课题提出建议,对申报的自选课题进行审议确认,对校内科研成果作出评价和鉴定。
6、课题研究应注意积累整理以下六方面的材料:
⑴计划性资料。
包括总体实验设想、设计实验方案及研究性实施计划。
⑵基础性资料。
实验对象的基础情况,如学生居住地址、家庭成员、父母职业、文化程度,实验班学生的基础总状况,个人兴趣、爱好、性格;实验教师的自然情况、学历、教龄、教学水平等。
⑶过程性资料。
如实验课教案,典型实验课纪实,课后分析研究记录,课题活动的设计、实施及学生活动的情况、教师实验研究的观察记录、随笔,以及社会、家长、学校、学生的反映等。
⑷专题性资料。
包括专题讲座、专题报告、专题研讨等研究资料。
⑸效果性资料。
包括个案变化和群体变化的资料,如测试成绩的统计分析、试题、答案、试卷及有价值的学生作业、制作、作品等成果。
⑹总结性资料。
包括学期、学年或专题的研究结论、论文、报告。
7、全校教师应积极参与课题研究工作。
已参与课题的人员应遵循科研工作的规律进行规范的操作,同时还应努力学习教育科研理论和现代教育思想方法,更新知识结构,提高认识水平,以及促进课题研究向更深的层次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