铸造有限公司建筑物、构筑物管理制度简易版
铸造厂管理制度规范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铸造厂的管理,提高生产效率,确保产品质量,保障员工安全,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铸造厂的全体员工,以及与铸造厂业务相关的其他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国家法律法规,结合铸造行业特点,坚持科学管理、以人为本、预防为主、持续改进的原则。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铸造厂设立以下组织机构:1. 厂长:全面负责铸造厂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对厂内各项事务具有决策权。
2. 生产部:负责生产计划的制定、生产过程的组织与协调,确保生产任务按时完成。
3. 技术部:负责新产品研发、技术改造、工艺优化,提高产品质量。
4. 质量管理部:负责产品质量的监督、检验、分析,确保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
5. 设备管理部:负责设备的采购、安装、维修、保养,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6. 人力资源部:负责员工的招聘、培训、考核、薪酬福利等工作。
7. 安全环保部:负责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职业健康等工作。
第五条各部门职责:1. 生产部:制定生产计划,组织生产,确保生产任务按时完成;协调各部门关系,提高生产效率。
2. 技术部:开展新产品研发、技术改造、工艺优化工作,提高产品质量;负责技术文件的编制、修订和实施。
3. 质量管理部:制定质量管理制度,负责产品质量的监督、检验、分析;对不合格产品进行追溯、处理。
4. 设备管理部:负责设备的采购、安装、维修、保养,确保设备正常运行;制定设备管理制度,提高设备利用率。
5. 人力资源部:负责员工的招聘、培训、考核、薪酬福利等工作;制定人力资源管理制度,提高员工素质。
6. 安全环保部:负责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职业健康等工作;制定安全环保管理制度,降低事故发生率。
第三章生产管理第六条生产计划:1. 生产计划由生产部制定,经厂长批准后执行。
2. 生产计划应包括生产任务、生产进度、质量要求、物资需求等内容。
3. 生产计划应充分考虑市场需求、原材料供应、设备能力等因素。
第七条生产过程:1. 生产过程应严格按照工艺规程进行操作,确保产品质量。
铸造厂管理制度及规定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铸造厂的管理,确保生产安全、产品质量和环境保护,提高劳动生产率,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厂所有员工,以及与铸造厂相关的外部合作伙伴。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坚持“以人为本、持续改进”的管理理念。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铸造厂设立以下组织机构:1. 生产部:负责生产计划的制定、执行和监督,确保生产任务按时完成。
2. 质量管理部:负责产品质量的监控和检验,确保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
3. 安全环保部:负责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和职业健康工作。
4. 人力资源部:负责员工招聘、培训、考核和福利待遇等工作。
5. 设备管理部:负责设备维护、保养和更新改造工作。
第五条各部门职责如下:1. 生产部:- 制定生产计划,合理安排生产任务;- 监督生产过程,确保生产安全;- 组织生产会议,协调各部门工作;- 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2. 质量管理部:- 制定和实施质量管理体系;- 监督产品质量,确保产品符合国家标准;- 组织产品质量改进活动;- 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3. 安全环保部:- 制定和实施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监督安全生产,防止事故发生;- 组织安全生产培训;- 监督环境保护工作,确保符合环保要求;- 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4. 人力资源部:- 制定和实施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负责员工招聘、培训、考核和福利待遇等工作;- 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5. 设备管理部:- 制定和实施设备管理制度;- 负责设备维护、保养和更新改造工作;- 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三章生产管理第六条生产计划:1. 生产计划由生产部根据市场需求和库存情况制定,经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2. 生产计划应明确生产任务、生产时间、所需材料、设备、人员等。
第七条生产执行:1. 生产部应组织生产人员按照生产计划进行生产。
某公司铸造厂管理制度

某公司铸造厂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铸造厂的生产经营活动,提升企业管理水平,保障员工权益,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铸造厂内所有员工,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生产员工等。
第三条铸造厂应依法经营、诚实守信,遵循安全、环保、健康的原则,实行科学管理,追求卓越品质。
第四条铸造厂应为员工提供安全、健康、和谐的工作环境,保障员工的人身安全和权益。
第五条铸造厂应加强技术研发和科技创新,提高生产效率和质量水平,并致力于减少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
第二章铸造生产管理第六条铸造生产应按照设计要求和工艺流程进行,保证产品质量。
第七条铸造生产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做好安全防护措施,减少事故风险。
第八条铸造生产过程中,应监督原材料的质量,确保生产所需材料符合标准。
第九条铸造生产过程中,应规范设备使用和维护,保持设备的良好状态。
第十条铸造产品应经过严格检验,达到质量标准才能出厂。
第三章人力资源管理第十一条铸造厂应建立健全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合理配置人员,充分发挥员工的能力和潜力。
第十二条招聘和录用人员应公平、公正、公开,遵守法律法规。
第十三条对于新员工,铸造厂应进行岗前培训和业务指导,使其尽快适应岗位工作。
第十四条铸造厂应建立绩效考核制度,对员工进行定期评估,根据评估结果进行奖惩和晋升。
第十五条铸造厂应关注员工的职业发展,提供培训机会和职业规划指导,提升员工的能力和素质。
第四章安全环保管理第十六条铸造厂应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
第十七条铸造厂应定期检查安全设施和设备,确保其安全可靠。
第十八条铸造厂应建立健全环境管理制度,持续改善环境质量,减少环境污染。
第十九条铸造厂应合理利用和节约资源,降低能源消耗和废弃物排放。
第二十条铸造厂应积极响应国家环保政策,推行绿色生产,致力于建设环境友好型企业。
第五章员工权益保障第二十一条铸造厂应遵守相关劳动法规,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
铸造有限公司建筑物、构筑物管理制度范文(二篇)

铸造有限公司建筑物、构筑物管理制度范文1. 引言本制度旨在规范铸造有限公司建筑物、构筑物的管理,确保其安全、可靠、持久,并提高公司对建筑物、构筑物的维护和管理能力。
制定本制度的目的是为了避免事故发生,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公司的正常运营。
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铸造有限公司所有建筑物、构筑物(包括主要厂房、办公楼、仓库、设备基础和外墙等),以及与建筑构筑物相关的基础设施、设备和设施。
3. 建筑物、构筑物管理职责3.1 公司领导公司领导应提供支持和资源,并确保执行和监督建筑物、构筑物的管理制度,并承担最终责任。
3.2 建筑物、构筑物经理建筑物、构筑物经理是建筑物、构筑物管理的直接责任人,其职责包括:- 监督建筑物、构筑物的日常维护和管理工作;- 确保建筑物、构筑物符合相关法规和标准;- 定期检查建筑物、构筑物,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制定和实施建筑物、构筑物的维护计划。
3.3 安全主管安全主管是负责建筑物、构筑物安全管理的专职人员,其职责包括:- 负责建筑物、构筑物的安全管理并制定相关管理制度;- 组织建筑物、构筑物的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 协助建筑物、构筑物经理制定应急预案。
4. 建筑物、构筑物安全管理4.1 监测和检查建筑物、构筑物经理应定期进行建筑物、构筑物的监测和检查,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检查建筑物、构筑物的结构稳定性和保护状况;- 检查建筑物、构筑物的火灾安全设施的完好性和有效性;- 检查建筑物、构筑物的电气设备和线路的安全性。
4.2 安全设施和设备检修建筑物、构筑物经理应制定并实施安全设施和设备的定期检修计划,确保其完好可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定期检修和维护消防设施,确保其正常工作;- 定期检修和维护电气设备,确保其安全可靠;- 定期检修和维护通风、排水和空调设备,确保其正常运行。
4.3 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建筑物、构筑物经理应制定事故预防计划,并确保其有效实施,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 制定并实施应急预案,指导员工在危急情况下的应对措施;- 定期组织演练,检验应急预案的可行性和有效性。
铸造单位管理制度

铸造单位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铸造单位的管理,促进单位内部各项工作的有序进行,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铸造单位管理制度遵循政策法规,以提高生产效率、保证产品质量、维护安全环保和增强企业凝聚力为目标,制定各项管理制度,规范企业内部管理。
第三条铸造单位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各个部门和岗位的管理,并与公司内其他管理制度相衔接、相互配套。
第二章组织架构第四条铸造单位设立董事会、监事会、总经理办公会等决策机构,并按照公司章程和组织机构设置有关的职能部门、岗位。
第五条公司董事会是公司的最高决策机构。
董事会由董事长、董事、监事组成,董事长由股东会选举产生。
公司董事会设立监事会,负责对公司经营管理情况进行监督。
公司监事会由监事、监事长组成,监事长由监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公司总经理办公会是公司内部的决策协调机构,由总经理及各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负责公司各项日常管理决策事宜。
第七条公司设置生产部、财务部、人力资源部、市场部等下设各种管理岗位,分别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职责进行管理工作。
第三章岗位职责第八条各部门及岗位须明确其职责范围和权限,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和各项管理规定制定工作计划与目标。
第九条生产部负责公司生产工作的组织和调度,保证产品质量和生产进度;财务部负责公司的资金管理、会计核算、成本核算及风险控制;人力资源部负责公司的人力资源管理、招聘培训、绩效考核和员工福利;市场部负责公司产品的市场推广、销售和客户服务。
第四章运营管理第十条公司从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中国的劳动法律法规,亲善合规经营,不得超时工作,不能拖欠员工的工资福利。
第十一条公司不得采用违反法律法规的生产经营方式,不得使用劣质原材料和假冒伪劣产品。
第十二条公司项目管理必须安全生产第一,特别是在生产环节必须落实“员工责权利一致”理念,保护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第五章质量管理第十三条公司生产工艺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制定和执行,产品质量必须达到国家行业标准。
铸造有限公司建筑物、构筑物管理制度(4篇)

铸造有限公司建筑物、构筑物管理制度1. 目的和适用范围:1.1 目的:为确保铸造有限公司的建筑物、构筑物的安全、有效运营和维护,制定本管理制度。
1.2 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铸造有限公司所拥有、租赁或使用的所有建筑物、构筑物,包括办公楼、生产厂房、仓库、设备等。
2. 建筑物、构筑物的管理责任:2.1 公司管理层应指定专门负责建筑物、构筑物管理的责任人,并明确其职责和权限。
2.2 责任人应负责建筑物、构筑物的日常管理、安全保障、维护保养和合规性等工作,并及时报告上级管理人员。
3. 建筑物、构筑物的安全管理:3.1 建筑物、构筑物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保证安全性能达标,并定期进行安全检查。
3.2 建筑物、构筑物应设有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和紧急疏散通道,并配备相应的消防设施和设备。
3.3 定期组织消防演练,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
4. 建筑物、构筑物的维护保养:4.1 设立维护保养计划,定期检查建筑物、构筑物的设备、结构、管道等,及时发现并修复问题。
4.2 维护保养工作应有专门的人员负责,确保设备正常运行、建筑物良好状态,并及时记录维护保养情况。
4.3 定期进行大修或升级改造,以确保建筑物、构筑物的持久性和现代化。
5. 建筑物、构筑物的合规性管理:5.1 建筑物、构筑物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包括建筑安全、环保要求等。
5.2 定期进行合规性检查,确保建筑物、构筑物的符合性。
5.3 遇到合规性问题,应及时整改,并进行相应的记录和报告。
6. 紧急事件管理:6.1 建立紧急事件应急预案,包括火灾、地震、水灾等,提前制定相应的逃生和救援计划,并进行培训和演练。
6.2 设立应急救援队伍,配备必要的装备和药品,确保能够及时应对各类紧急事件。
7. 相关记录和报告:7.1 每次维护保养、安全检查、合规性检查等工作应有专门的记录,包括时间、地点、内容、参与人员等。
7.2 在发生重大事故、紧急事件或合规性问题时,应及时向上级管理人员报告,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铸造有限公司建筑物、构筑物管理制度

建筑物、构筑物的保养与维护
建立定期保养制度,对建筑物 、构筑物进行全面检查和维护 。
保养与维护工作应由专业人员 进行,确保工作质量和安全。
对损坏或老化的建筑物、构筑 物应及时修复或更换,防止事 故发生。
03
建筑物、构筑物的安全管 理制度
安全检查制度
定期检查
专项检查
公司应制定建筑物、构筑物的安全检查计 划,定期进行全面检查,确保及时发现潜 在的安全隐患。
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制度
应急预案
制定针对建筑物、构筑物的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明确应急组织、救援 队伍、救援设备和救援程序等。
预警系统
建立安全事故预警系统,通过监测和预警机制及时发现潜在的安全事 故风险。
应急响应
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应迅速启动应急响应程序,组织救援队伍进行现 场处置,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档案的更新与销毁
更新管理
定期对档案进行更新,确保档案的准 确性和完整性。
销毁规定
制定档案销毁规定,明确销毁范围和 销毁方式,确保档案的安全和保密。
05
建筑物、构筑物的环保管 理制度
环保设施的使用与维护
定期检查环保设施
确保设施的正常运行,及时发现并解决潜在问 题。
规范操作流程
制定详细的操作规程,确保员工正确使用和维 护环保设施。
02
规范建筑物、构筑物的管理和维 护,提高建筑物的使用寿命和性 能。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铸造有限公司所属的建 筑物、构筑物的管理和维护工作。
本制度不适用于租赁或外部管理的建 筑物、构筑物。
02
建筑物、构筑物基本管理 制度
建筑物、构筑物的分类
01
02
03
铸造有限公司建筑物、构筑物管理制度模版

铸造有限公司建筑物、构筑物管理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铸造有限公司建筑物、构筑物的管理,保障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提高公司的生产效率和工作质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铸造有限公司所有的建筑物和构筑物,包括但不限于办公楼、生产车间、仓库等各类建筑物。
第三条公司建筑物、构筑物的管理负责人应严格按照本制度要求履行职责,确保建筑物、构筑物的安全运行。
第四条公司建筑物、构筑物的管理涉及到巡视、检查、维修、保养等多个环节,应建立健全相应的机制和制度。
第五条公司建筑物、构筑物的管理应与公司安全管理、环境管理等相关制度相衔接,形成整体管理体系。
第二章建筑物、构筑物的巡视和检查第六条公司建筑物、构筑物的巡视和检查由建筑物管理负责人组织实施。
第七条巡视和检查的目的是发现建筑物、构筑物存在的安全问题和异常情况,及时采取措施进行修复和处理。
第八条巡视和检查应保持持续性,全面检查建筑物外观、结构、设备等各个方面。
第九条巡视和检查的频次应根据建筑物的性质和使用情况确定,原则上不少于每周一次。
第十条巡视和检查时,应重点关注以下方面:1. 建筑物结构的稳定性;2. 设备设施的正常运行;3. 安全防护设施的完好性;4. 消防设备的可用性;5. 环境卫生和保洁情况。
第三章建筑物、构筑物的维修与保养第十一条公司建筑物、构筑物的维修和保养由维修人员负责,建筑物管理负责人进行监督和协调。
第十二条建筑物、构筑物的维修和保养工作应定期组织,按照计划进行。
第十三条维修和保养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1. 修复破损的外墙、屋顶等部位;2. 检修设备设施,确保其正常运行;3. 清理、修复排水系统,确保排水畅通;4. 检查、保养消防设备,确保可用性;5. 做好环境卫生和保洁工作。
第十四条维修时,应严格遵守相关安全操作规程,确保维修人员安全。
第十五条维修和保养过程中,如发现存在安全隐患,应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排除,并及时上报建筑物管理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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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Daily Operation Mode, It Includes All Implementation Items, And Acts To Regulate Individual Actions, Regulate Or Limit All Their Behaviors, And Finally Simplify The Management Proc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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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XX年XX月XX日
铸造有限公司建筑物、构筑物管理制度简易版
铸造有限公司建筑物、构筑物管理
制度简易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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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目的
为了加强我公司工业建筑物、构筑物的管
理,合理使用,增加其耐久性,明确职责落实
到人,制定我公司工业建筑物、构筑物管理规
范。
2 管理内容
2.1 主要建筑物、构筑物要实行挂牌管
理,责任到人。
2.2 不准任意改变现有建筑物的原设计状
况和设计规定使用的条件。
2.3 每个工段要制定出本工段所管辖的建
筑物、构筑物顶的清灰制度,根据建筑物、构筑物积灰实际情况每年制定不同的清灰时间。
根据我公司的实际工作环境主要建筑物、构筑物(厂房、高炉出铁棚、配电室等)每年最少两次清灰,所有清扫工作结束后要有记录。
2.4 屋面扫灰过程中,小面积积堆厚度不得超过60mm。
高度不同的屋面清灰过程中,高低跨处小面积堆灰厚度不得超过120mm,在清灰及扫灰时,严禁损坏屋面防水层。
2.5 建筑物、构筑物要有良好的防洪、防水、防雷等措施,每年春季和冬季各检查一次,做好检查记录,对查出的问题及时通知机动部。
2.6 建筑物、构筑物散水和外墙裙要完好无损,周围1米以内不准堆放任何重物,不准
修建排水沟、埋设地下水管线、增设排水龙头等设施,蒸汽、酸、碱等腐蚀性汽体和液体排放要通致地下排水沟,不准蒸汽回水回到屋面或顺墙体流到地面,以防墙体受潮腐蚀和基础受压下沉,已经有排水沟的要停止使用,恢复原样。
2.7 不准长期漏雨、漏水不报,也不准任意在建、构筑物四周挖土或堆放垃圾,以免堵塞排水通道,引起地面积水,如发现四周有堆积物必须马上清理、整平。
2.8 不准出现慢性泄漏,冬季要经常检查,凡慢性泄漏的水管、蒸汽管等处冻结的冰柱要及时清除,泄漏点必须立即处理。
2.9 不准任意在建筑物承重结构上(柱子、桁架、梁及支撑杆等)悬挂重物或做为
支、吊点,不得在承重构件上打洞、凿筋、焊吊风扇、灯等。
屋顶上不准堆放废旧阀门、管道、型材、砖块等检修遗物和其它非建筑物、构筑物自身的构件成品。
2.10 不准任意拆除和损坏防水、防雷、防震、防腐蚀等设施以及维护结构、梯子、栏板、盖板、测量标志和各类隔热、防碰保护设施等。
2.11 本工段所辖区域内的排水沟要畅通无阻,不准向水沟内倾倒生活垃圾,不准用水向水沟内冲洗灰尘,水沟因汽车碾压损坏的要及时上报,避免水沟损坏造成排水不利而影响防洪。
2.12 根据所辖范围内的建、构筑物的实际情况,负责人要提出维修计划,上报机动部。
2.13 建、构物的每次维修、中修、大修要记录详细。
3 考核
3.1 违反以上1~10条条款的,一项扣50元。
3.2 违反第11条的扣100元。
3.3 违反第12、13条的扣50元。
附《工业建筑五禁十不准》
(一)工业建筑“十不准条例”
1、不准随意改变原设计结构,改变设计的使用条件。
2、不准任意乱拆、乱割、乱焊、乱打洞。
3、不准任意拆除和损坏防水、防火、防腐蚀、防震、防雷等设施。
4、不准任意碰撞和损坏围护结构、梯子、栏杆、盖板各种标志和各类安全防护措施。
5、不准对建筑物的柱子、梁、架、板及支撑杆件任意碰撞,作临时起重点、悬挂重物和利用吊车碰击建(构)筑物等。
6、不准在建筑物基础周围任意挖坑积水和堆放重物,以免引起地基不均匀沉降。
7、不准在各种屋面、楼板和操作平台超载堆放重物或增建小房等。
8、不准对高温车间的厂房结构随意提高使用温度,对隔热措施不得任意损坏。
9、不准堆放酸、碱等有腐蚀性的液体和气体。
对在腐蚀介质环境中的建筑结构的防腐设施要加强维护、修复。
10、不准使用与生产工艺技术不相应的工业建筑物强行生产。
在生产工艺技术改造时,必须坚持工艺设备和工业建筑综合考虑。
(二)屋面“五禁”规定
1、严禁清灰时在屋面上大面积临时堆积灰尘(包括高层屋面向低层屋面的过渡清扫)。
屋面在不受损坏或腐蚀情况下,其每堆积灰面积不得超过4m2,厚度不得超过60mm,临时堆放不得超过8小时。
2、严禁向屋面投重物。
3、严禁在屋面上人群集中,每m2不得超过1人。
4、严禁在屋面上堆放重物。
5、严禁在屋面上的积灰超过规定厚度,以免发生压塌事故。
积灰量规定,屋面积灰厚
不得超过20mm,屋面排水天沟积灰厚度不得超过30mm,天窗挡风板内,女儿墙及高低层屋面处最大积灰厚度不得超过60mm,冬季屋面积雪厚度不得超过150mm。
(三)工业建筑“十禁止规定”
1、禁止动力管网跑、冒、滴、漏对工业建筑形成腐蚀。
2、禁止雨(雪)、工业废水等渗入、灌入建筑物内形成结构腐蚀。
3、禁止距建筑物2米范围内设上、下水井,种花草树木,设蒸锅、设采暖尾管,疏水器。
4、禁止在各种屋面、低平投抛、拖重物,避免损伤面层及防水层。
5、禁止损坏建筑物上的各种标志牌、标
桩等。
6、禁止提高建筑物的使用温度和排气量。
7、禁止电焊机、电车等零次线和防雷装置线接至各类结构上,避免杂散电流对接构件形成电解,或引雷进入建筑物内造成伤亡事故。
8、禁止在不上人屋面和低载荷的平台上人群集中,防止坠落事故。
9、禁止在各类通道、平台、屋面堆放备品备件。
10、禁止在各类承重物构件上焊接各类附件、连接支撑件等。
该位置可填写公司名或者个人品牌名
Company name or personal brand name can be filled in this posi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