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自然灾害应急救助管理的基本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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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家自然灾害应急预案

中国国家自然灾害应急预案

中国国家自然灾害应急预案一、总则1.1 编制目的为提高我国应对自然灾害的能力,减轻自然灾害对人民生命财产的损失,保障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地震预报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

1.3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我国境内发生自然灾害时的应急救助工作。

当毗邻国家发生重特大自然灾害并对我国境内造成重大影响时,按照本预案开展国内应急救助工作。

1.4 工作原则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以人为本、减少损失;预防为主、防救结合;快速反应、协同应对。

二、组织指挥体系2.1 国家自然灾害应急指挥部设立国家自然灾害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负责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全国自然灾害应急救助工作。

指挥部由国务院分管领导、相关部门负责人、专家顾问组成。

2.2 指挥部办公室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应急管理部,负责指挥部日常工作,协调落实指挥部决定的各项事项。

2.3 地方应急指挥部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设立自然灾害应急指挥部,负责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本行政区域内自然灾害应急救助工作。

地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同级应急管理部门。

2.4 专业应急队伍国家建立专业应急队伍,包括地震、洪水、台风、干旱、地质灾害等自然灾害应急救援队伍,负责特定自然灾害的应急救援工作。

三、预警预报与信息发布3.1 预警预报各级气象、水利、地震、地质、林业等部门应当建立健全自然灾害监测预警体系,及时监测、预报自然灾害。

当发生自然灾害预警时,相关部门应当及时发布预警信息。

3.2 信息发布指挥部办公室负责自然灾害信息的发布工作。

当发生自然灾害时,指挥部办公室应当及时发布灾情信息,并根据灾情发展情况及时更新。

四、应急响应4.1 响应等级根据自然灾害的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应急响应分为特别重大级(I级)、重大级(II级)、较大级(III级)和一般级(IV级)。

国家自然灾害救应急预案

国家自然灾害救应急预案

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1. 总则1.1 编制目的为了建立健全应对突发重大自然灾害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规范应急救助行为,提高应急救助能力,最大程度地减少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损失,维护灾区社会稳定,制定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本预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制定。

1.3 适用范围本预案所称自然灾害,主要包括干旱、洪涝灾害,台风、冰雹、雪、沙尘暴等气象灾害,火山、地震灾害,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风暴潮、海啸等海洋灾害,森林草原火灾和重大生物灾害等。

发生自然灾害后,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视情启动本级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

达到本预案响应启动条件的,启动本预案。

发生其他类型突发事件,根据需要可参照本预案开展应急救助工作。

1.4 工作原则(1)坚持以人为本,确保受灾人员基本生活。

(2)坚持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

(3)坚持政府主导、社会互助、灾民自救,充分发挥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和公益性社会组织的作用。

2. 组织指挥体系2.1 国家减灾委员会国家减灾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减灾委)为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工作的最高指挥机构,负责制定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国自然灾害救助工作。

2.2 地方各级减灾委员会地方各级减灾委员会(以下简称地方减灾委)分别为地方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工作的最高指挥机构,负责制定本行政区域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指导、协调和监督本行政区域自然灾害救助工作。

3. 预警预防机制3.1 监测预警各级减灾委要建立健全自然灾害监测预警体系,利用气象、地质、水利、农业、林业、海洋等部门的灾害预警信息,及时发布预警提示。

3.2 预防措施各级减灾委要根据自然灾害预警信息,采取预防措施,减少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

措施包括:(1)加强灾害风险评估,合理规划土地和资源利用。

自然灾害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自然灾害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自然灾害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有效提高我国自然灾害应急反应能力和救灾工作整体水平,建立和完善灾害救助应急体系,最大限度地减轻或者消除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和校舍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自然灾害应急预案,是指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公民个人为应对自然灾害而制定的预先行动方案。

第三条自然灾害应急预案的管理工作,应当遵循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分级管理、协同配合的原则。

第四条国务院应急管理部门负责全国自然灾害应急预案的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自然灾害应急预案的管理工作。

第二章应急预案的制定第五条各级政府应当根据本行政区域的自然灾害风险情况,制定相应的自然灾害应急预案。

第六条自然灾害应急预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应急预案的目标和原则;(二)自然灾害的类型和预兆;(三)应急组织体系和职责;(四)预防措施和预警信号;(五)应急响应程序和措施;(六)应急资源的组织和调配;(七)应急预案的培训和演练;(八)应急预案的修订和废止。

第七条自然灾害应急预案的制定应当依据以下资料:(一)自然灾害历史资料和现状;(二)自然灾害预测和预警信息;(三)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人民群众需求;(四)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第八条自然灾害应急预案制定后,应当及时公布,并定期组织培训和演练。

第三章应急预案的实施第九条各级政府应当建立健全自然灾害应急预案实施的组织体系,明确各级应急指挥机构的职责和权限,确保应急预案的有效实施。

第十条各级政府应当建立健全自然灾害应急预警机制,提高预警信息的准确性和时效性,确保及时发布预警信息。

第十一条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在自然灾害发生时,应当根据应急预案,采取必要的措施,组织救援,减轻灾害损失。

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

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

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一、总那么1、编制目的建立健全应对突发重大自然灾害紧急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标准紧急救助行为,提高紧急救助能力,迅速、有序、高效地实施紧急救助,最大限度地减少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损失,维护灾区社会稳定。

2、工作原那么〔1〕以人为本,最大限度地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平安。

〔2〕政府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条块结合,以块为主。

〔3〕部门密切配合,分工协作,各司其职,各尽其责。

〔4〕依靠群众,充分发挥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和公益性社会团体的作用。

3、编制依据依据?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及国家有关救灾工作方针、政策和原那么,制定本预案。

4、适用范围在我乡区域内发生的洪涝、台风、暴雨、干旱、冰雹、雪、地震、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森林火灾和重大生物灾害等自然灾害及其他突发公共事件到达启动条件的,适用于本预案。

二、启动条件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启动本预案1、发生水旱灾害,台风、暴雨、干旱、冰雹、雪等气象灾害、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森林火灾和重大生物灾害等自然灾害,一次灾害过程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乡行政区域内,紧急转移安置1千人以上;倒塌房屋100间以上,或者在全乡行政区域内死亡3人以上。

2、发生5级以上破坏性地震,出现以下情况之一:乡行政区域内,死亡3人以上;紧急转移安置2千人以上;倒塌和严重损坏房屋100间以上。

3、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平安事件等其他突发公共事件造成大量人员伤亡、需要紧急转移安置或生活救助,视情况启动本预案。

4、对敏感地区、敏感时间和救助能力特别薄弱的贫困地区等特殊情况,上述标准可酌情降低。

5、乡政府决定的其他事项。

三、自然灾害救助组织体系及工作职责1、自然灾害救助工作机构及职责乡相关专项指挥机构是乡自然灾害教助工作的领导机构,乡长任总指挥,乡政府分管民政、国土的分管领导任副总指挥,对应灾害神类乡直主管单位是成昆单位乡民政办是乡自然灾害救助工作机构,在乡相关专项指挥机构的统一领导下,组织开展各类灾害的救助、救济工作,指导灾区开展灾后倒塌民房恢复重建工作;相关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参与乡自然灾害救助工作。

自然灾害救助应急措施方案(三篇)

自然灾害救助应急措施方案(三篇)

自然灾害救助应急措施方案一、背景和目标近年来,全球范围内自然灾害频繁发生,给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了巨大威胁。

为应对各类自然灾害的挑战,保护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我国制定了一系列灾害救助应急措施。

而面对____年的自然灾害风险,我们需要进一步完善既有的救助方案,并根据新形势、新任务进行调整和优化。

本方案的目标是提高自然灾害发生后的应急救助能力,最大限度减少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恢复受灾地区的正常社会生活秩序。

二、应急救助主要内容(一)机构体系的建设1. 建立健全自然灾害应急救助指挥体制。

明确指挥机构、指挥权限,形成统一指挥,协调应对的工作格局。

2. 加强地方救援力量建设。

各级政府应建立健全专业队伍,提高应急救援能力。

鼓励企事业单位成立自愿救援队伍。

(二)信息系统的建设1. 建立完善的自然灾害监测预警系统。

利用现代技术手段,对地震、台风、洪水、干旱等自然灾害进行实时监测和预警。

2. 建立全国自然灾害信息共享平台。

不同部门之间共享自然灾害信息,实现快速响应和精准救助。

(三)应急物资和救援队伍的储备1. 建立统一的救援物资储备系统。

按照各类自然灾害发生的可能性,统筹物资储备,确保应急救援能够及时到位。

2. 提高救援队伍的应急救助能力。

通过培训和练兵,提高救援队伍的应急救助水平,保证其能够在自然灾害发生后迅速投入救援工作。

(四)应急救助机制的建立1. 健全应急救助协调机制。

明确各级政府的职责,加强不同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提高救助工作效率。

2. 建立完善的资金保障机制。

通过多渠道筹措应急救助资金,确保救助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方案实施步骤(一)灾害预防和减灾阶段1. 加强自然灾害监测和预警。

建立完善的监测预警系统,提高预测准确度和时效性。

2. 完善灾害防御设施。

在容易发生自然灾害的区域加强防洪、防风、防震等设施的建设。

3. 加强社会防灾意识和能力培养。

组织开展自然灾害防灾知识宣传和应急演练,提高公众的防灾意识和防灾能力。

灾害救助工作制度

灾害救助工作制度

灾害救助工作制度一、引言我国是一个自然灾害频发的国家,大的水灾、旱灾、风灾、冰雹灾等自然灾害不断,严重影响了人民的生活。

为了做好灾民的救助工作,保障灾区人民的基本生活,我国建立了针对突发性自然灾害的社会救助制度。

本文旨在介绍我国灾害救助工作制度的内涵、构成及其实施机制。

二、灾害救助工作制度的内涵灾害救助工作制度是指在自然灾害发生时,政府及社会通过提供物资帮助、经济支持、临时安置等方式,对受灾群众进行救助,以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需求和生命安全的制度。

灾害救助工作制度主要包括防灾、抗灾和救灾三个部分。

1. 防灾:通过科学研究、技术手段、宣传教育等途径,提前发现和预测自然灾害的发生,采取措施减少自然灾害对人民生命财产的威胁。

2. 抗灾:在自然灾害发生时,立即组织力量进行救援,确保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需求和安全。

3. 救灾:自然灾害发生后,对受灾群众进行生活救助、临时安置、灾后重建等工作,帮助他们恢复正常生产生活。

三、灾害救助工作制度的构成1. 法律法规:我国颁布了一系列关于灾害救助的法律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等,为灾害救助工作提供了法律依据。

2. 组织体系:我国建立了从国家到地方的灾害救助组织体系,包括国家减灾委员会、地方减灾委员会等,负责统一领导、协调和指挥灾害救助工作。

3. 资金和物资保障:各级政府每年在财政预算中安排救灾支出,用于安置和救济灾民。

同时,政府还建立了救灾物资储备制度,确保灾害发生后能够及时供应救援物资。

4. 救援队伍:我国培养了专业救援队伍和志愿者队伍,他们具备丰富的救援经验和技能,能够在灾害发生后迅速开展救援工作。

5. 宣传教育:政府通过各种渠道加强防灾减灾宣传教育,提高人民群众的防灾减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四、灾害救助工作制度的实施机制1. 紧急救援:灾害发生后,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要迅速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力量进行救援,确保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需求和安全。

我国应急管理体制

我国应急管理体制

我国应急管理体制全文共四篇示例,供读者参考第一篇示例:我国应急管理体制是指在应对各类突发事件和灾害时,国家、地方政府和各级部门参与协同应对的组织框架和工作体系。

我国应急管理体制的建立和完善,旨在加强灾害风险管理,提升应急能力,保障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确保社会的稳定和可持续发展。

我国的应急管理体制由国家、省、市、县四级组成,各级负有各自的应急管理职责。

国家应急管理体制以国务院应急管理机构为核心,省、市、县级应急管理机构则根据地方实际情况进行设置,以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本级的应急管理工作。

各级应急管理机构在日常工作中,分别负责灾害防治、救援救灾、应急管理规划、预警预报、信息通信、物资储备和人员培训等工作。

国家应急管理部门是我国应急管理体制的核心组织,负责全国范围内的应急管理工作。

国家应急管理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分别设立了灾害应急办公室、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研判预警中心、信息通信中心等部门,以保障各项应急管理工作的有序开展。

在我国的应急管理体制中,各级政府部门、专业机构、企业单位、社会组织等都承担着不同形式的应急管理职责。

政府部门作为主体,发挥着组织协调、指导监督的职能;专业机构发挥着技术支撑、救援救灾的作用;企业单位负有自救互救的责任,积极参与应急管理工作;社会组织作为公益机构,参与志愿服务和灾后重建等工作。

我国应急管理体制的建立和完善,得到了国际社会的广泛认可和好评。

在国际应急救援行动中,中国政府和相关部门都积极参与,为世界各国提供经验分享、技术援助和人员支持。

我国应急管理体制的成熟和有效运作,有效提高了国家的安全防范和救援能力,为社会的和谐稳定和可持续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随着全球气候变暖、自然灾害频发和各类安全风险不断增加,我国应急管理体制面临着更大的挑战和压力。

为此,我国应当不断加强应急管理体制的建设和完善,提高应急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加强应急资源的整合和互通共享,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和应变能力,全面提高国家的风险防范和应急管理水平。

国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

国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

一、总则1. 编制目的为建立健全国家应对突发重大自然灾害的应急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规范紧急救助行为,提高紧急救助能力,迅速、有序、高效地实施紧急救助,最大程度地减少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损失,维护灾区社会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2. 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灾减灾救灾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3.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我国境内发生的重特大自然灾害,包括地震、洪水、台风、山体滑坡、泥石流、森林火灾等。

二、组织指挥体系1. 国家层面设立国家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负责国家灾害救助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挥。

2. 地方层面各级政府设立相应的防灾减灾救灾指挥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灾害救助工作。

三、灾害预警响应1. 灾害预警各级气象、地震、水文等部门应加强监测预警,及时发布灾害预警信息。

2. 应急响应根据灾害预警信息,各级政府应及时启动应急响应,按照预案要求采取相应措施。

四、信息报告和发布1. 信息报告各级政府、相关部门和单位应按照规定时限和要求,及时、准确、全面地报告灾害情况。

2. 信息发布各级政府应通过新闻媒体、政府网站等渠道,及时、公开地发布灾害信息和应急救助工作进展。

五、国家应急响应1. 灾情评估国家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根据灾情,组织开展灾情评估,确定灾害等级。

2. 救助措施根据灾害等级,采取以下救助措施:(1)紧急转移安置受灾群众;(2)提供生活救助;(3)修复基础设施;(4)恢复生产生活秩序;(5)开展心理援助。

六、灾后救助与恢复重建1. 灾后救助根据灾情,组织开展灾后救助工作,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

2. 恢复重建根据灾情和受灾群众需求,组织开展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尽快恢复生产生活秩序。

七、保障措施1. 资金保障各级政府应设立灾害救助专项资金,确保灾害救助工作的顺利开展。

2. 物资保障各级政府应储备必要的救灾物资,确保灾害救助工作的需要。

3. 人力资源保障各级政府应加强灾害救助队伍建设,提高灾害救助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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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自然灾害应急救助管理的基本体系在中国,自然灾害对于社会发展的影响十分深刻。

历史上,频繁发生的各类自然灾害,不仅直接给人民群众的生活带来了深重的灾难,同时还极大地影响了同时期的政治、经济、社会、文化与宗教等方面。

在中国古代历史上,治理洪水曾促成了中华民族统一国家的形成,而对于灾荒救助的失效也几经成为一些王朝覆亡的重要诱因。

灾害救助,在我国历史发展进程中具有高度的政治性。

新中国成立后,国家对于自然灾害应急救助的能力有了极大提高,尤其是近几年来,我国政府在自然灾害应急救助管理体系方面,取得了重大的进展,基本建立了自然灾害应急救助体系。

一、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响应基本系统
本世纪以来,自然灾害的应急救助体系建设获得了长足的进展。

目前,我国的灾害应急救助系统主要包括:
(一)国家自然灾害应急救助的组织领导系统
在国家的层面上,应急救助的领导系统主要是国务院统一领导下的国家减灾委员会。

一名国务院副总理担任主任,另外还设有若干副主任,共有34个国务院的部、委、办、局和军队及红十字会等组织参加。

根据规定,国家减灾委员会为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协调机构,负责研究制定国家减灾
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规划,协调开展重大减灾活动,指导地方开展减灾工作,推进减灾交流与合作,组织、协调全国抗灾救灾工作。

这个委员会的办公室设在民政部,所以,在各级政府系统中,管理自然灾害应急救助的行政部门主要是民政部、省级的民政厅、地区和县级的民政局。

(二)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系统
全国县以上各级政府均制定了相应的救灾预案,并确定了不同的灾害救援响应等级,建立了灾害的应急机制。

每当灾害发生以后,有关的政府首长都能够比较及时地启动灾害应急机制,调度有关方面的力量,协调各种资源,投入救灾行动。

根据国务院颁发的《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按照灾害损失情境,将应对突发性自然灾害的工作设定为四个响应等级,其中一级响应为最高响应。

(三)国家自然灾害预警系统
预警工作主要由相关的灾情预测部门负责,灾害的预警、预报体系主要包括,气象灾害监测预报体系、地震监测预报体系、大江大河的灾害性洪水预警预报体系、森林和草原防火预警体系、农作物和森林病虫害测报体系、海洋环境和灾害监测体系以及地质灾害预警预报体系,民政系统则负责灾情的统一汇总等。

在灾情管理方面,以县级为基本行政单元实施组织和管理。

县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按照规定在第一时间了解掌握灾情,并且立即填写《自然灾害情况统计快报表》,向上级政府和有关部门报告。

如果因灾造成死亡人口多于10人以上、或者在经济和社会方面造成严重损失以及灾情发生重大变化,县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可以同时报告省级政府直至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

民政部国家减灾中心则进行24小时不间断地值班,每天早晨七点要准时地汇总过去24小时的全国以及全世界的重大灾情,出版《昨日灾情》以送有关方面。

(四)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响应系统
根据国家的响应等级,各级政府也都制定了相应的响应等级和预案,从而形成了我国的灾害应急响应等级体系。

以国家的应急响应为例,针对各类灾害的应急救助,国家的应急响应主要包括:
24小时内中央救灾工作组到达灾区。

这是一条极为特殊的规则,即在启动应急响应以后,国家必须派出相应的工作组在第一时间到达灾区。

四级响应是国家减灾办派出工作组,而到了三级响应就由国务院派出联合工作组;
24小时内救灾物资到位。

需要中央支持的救灾物资要开始调度,地方的救灾物资要立即到达灾区;
24小时内要对灾民的救助到位。

无论是多少的救灾物资,哪怕是一袋方便面、一瓶矿泉水,都需要在当天发给灾民,以使灾民及时得到政府的救助信息。

在国家的层面上,还设立有全国灾害应急联络系统,建立有统一的电话及电子联络系统,可以与县级民政局长、主管救灾的副局长以及救灾股长进行及时的联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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