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联通CP和SP合作管理办法
中国联通数字蜂窝移动通信网MMS业务CPSP业务开发规范V1

中国联通数字蜂窝移动通信网多媒体消息业务(MMS)CP/SP业务开发规范China Unicom Digital Cellular Mobile Communication Network CP/SP Service Development Specification for Multimedia MessageService(V1.0)中国联通公司发布目次前言ﻩ错误!未定义书签。
1 范围............................................................... 错误!未定义书签。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错误!未定义书签。
3 术语与缩略语ﻩ错误!未定义书签。
4 CP/SP业务开发方法................................................ 错误!未定义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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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1 发送多媒体消息的过程(下行业务) ............................ 错误!未定义书签。
4.1.1.1 初始化配置参数ﻩ错误!未定义书签。
4.1.1.2 创建发送线程ﻩ错误!未定义书签。
4.1.1.3 构造待发送消息ﻩ错误!未定义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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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2 接收多媒体消息的过程(上行业务)............................ 错误!未定义书签。
4.1.2.1 方式1:普通应用程序中的用法 ............................... 错误!未定义书签。
4.1.2.2 方式2:WEB应用程序中的用法 ...........................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中国网通SP合作管理办法0402

中国网通SP合作管理办法0402全国级SP合作治理规范(暂行)中国网络通信集团公司2004年2月目录第一章概述 (4)第一节适用范畴 (4)第二节内容概要 (4)第三节说明修订权 (4)第二章治理机构 (4)第一节设置原则 (4)第二节全国性业务治理机构 (5)第三章业务描述和分类 (5)第一节业务定义 (5)第二节业务平台结构 (6)第三节业务分类 (6)第四章业务定价与计费 (7)第一节定价原则 (7)第二节业务资费组成 (7)第三节资费标准 (7)第四节计费原则 (9)第五章合作模式 (10)第一节合作差不多原则 (10)第二节各方定位 (10)第三节收益分成原则 (11)第四节结算原则 (11)第六章全国级SP的准入 (12)第一节全国级SP资质要求 (12)第二节SP应预备的申请资料 (13)第三节商业打算评估 (14)第七章业务流程 (15)第一节业务总体流程 (15)第二节申请、受理流程 (15)第三节审核流程 (15)第四节测试流程 (16)第五节签约流程 (18)第六节试运行和验收流程 (18)第七节正式开通流程 (19)第八节新增/变更业务流程 (19)第九节相关资料变更流程 (20)第八章业务治理细则 (21)第一节信息内容治理 (21)第二节业务逻辑治理 (21)第三节禁止提供业务种类 (23)第九章客户服务治理 (24)第一节客户服务分工 (24)第二节对全国级SP客户服务的要求 (24)第三节退费流程 (25)第十章营销推广治理 (26)第一节总体原则 (26)第二节全国级SP的营销推广治理 (26)第十一章考核治理方法 (28)第一节竞争机制 (28)第二节综合考核方法 (28)第三节奖惩方法 (31)第十二章全国级SP投诉流程 (33)第一节受理机构 (33)第二节投诉受理原则 (34)第三节投诉处理流程 (34)附录1 名词说明 (35)附录2 附件列表 (36)第一章概述为进展中国网络通信集团公司小灵通短消息增值业务,规范SP合作行为,保证各应用服务提供商在公平、公平、公布的原则下,为中国网通小灵通用户提供丰富、健康、有益的应用服务内容,实现SP与中国网通的双赢,保证中国网通用户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治理规范。
中国联通合作管理实施细则

中国联通全网增值产品CP/SP合作管理实施细则中国联通有限公司二○○九年三月目录第一章概述 (4)第二章全网业务商业模式 (4)第一节全网业务商业模式分类 (5)第二节全网业务合作原则 (6)第三章全网业务结算模式 (7)第一节计费原则 (7)第二节全网业务结算比例 (8)第三节结算模式 (10)第四章准入机制 (15)第一节基本准入条件 (16)第二节准入策略 (17)第三节合作选择机制 (19)第四节合作受理流程 (21)第五章业务考核与退出机制 (22)第一节考核机制 (22)第二节业务转让 (24)第三节退出机制 (25)第六章创新业务管理机制 (26)第一节创新业务定义 (26)第二节创新业务合作管理 (27)第七章违约处理 (28)第一节违约定义 (28)第二节业务屏蔽机制 (35)第三节违约处理原则 (37)第四节违约处理两级管理 (40)第八章信用评价管理 (46)第一节信用积分及信用等级设置 (46)第二节信用等级评定及应用 (47)第三节信用积分实施流程 (48)附则: (48)附录:名词解释 (49)亿玛客网络营销学院( )成立于2007年10月,是一家专业的网络营销教育机构,由多位资深网络营销专业人士担任讲师,以培养网络营销、电子商务等互联网人才为己任,引领你进入网络营销行业。
亿玛客网络营销学院是工信部人才交流中心“网络营销学院”项目组唯一执行单位,也是中国首家网络营销职业教育机构及网络营销职业教育产品提供单位。
第一章概述本实施细则根据《中国联通CP/SP合作管理办法》(以下称“办法”)制定,是对全网增值产品合作管理和实施过程的细化与规范。
本实施细则包括全网业务商业模式、全网业务结算模式、准入机制、业务考核与退出机制、创新业务管理机制、违约处理、信用评价管理等。
3G业务目前正处于建设和规划阶段,商业模式将随市场变化逐渐成熟,业务类型也将不断丰富,中国联通保留变更权和修订权。
联通sp业务申请流程.doc

联通sp业务申请流程
联通无限SP 业务申请指南本指南用于指导SP 进行接入资格申请,以减少SP 在申请过程中不必要的疏漏,从而加快SP 的申请流程。
请申请联通无限业务的SP 在填写、递交申请表之前认真阅读。
SP 业务申请的基本流程1. 首次申请联通无限业务如果你是第一次申请与中国联通就移动数据增值业务展开合作,那么需要进行资格申请。
2. 进行资格申请时,在递交接入资格申请相关材料的同时,还需要递交业务申请相关材料,以便联通对贵公司在增值业务的投入方面有足够的了解;也就是说,接入资格申请和业务申请必须同时提交。
3. 当基本材料提交齐全,资格申请通过之后,联通将与贵公司签署保密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保密协议由联通统一提供。
4. 申请更多联通无限业务如果你已经与中国联通就移动数据增值业务展开合作,只需进行业务申请即可。
中国联通彩信业务管理平台SP开发规范v2.0--修订稿2

中国联通公司企业标准QB/CU 019—2006中国联通数字蜂窝移动通信网多媒体消息业务(MMS)CP/SP业务开发规范China Unicom Digital Cellular Mobile Communication Network CP/SP Service Development Specification for Multimedia MessageService(V2.0)中国联通公司发布目次前言 (II)1 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缩略语 (1)4 CP/SP业务开发方法 (2)4.1 彩信业务下行接口 (2)4.2 彩信状态报告上行接口 (8)4.3 定制关系实时同步接口 (11)4.4 定制关系FTP同步接口 (14)4.5 点播上行接口 (18)附录A (21)附录B (22)前言本规范规定了中国联通多媒体消息业务的CP/SP业务开发方法,为CP/SP开发多媒体消息业务增值应用并将自己的内容与服务接入MMSMP提供开发依据。
本规范附录A为API开发文档,附录B为中国联通彩信业务管理平台介绍文档。
本规范版本为V2.0。
本规范主要起草单位: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本规范的修改和解释权属中国联通公司产品创新部。
中国联通多媒体消息业务(MMS)CP/SP业务开发规范1 范围本规范适用于CP/SP开发多媒体消息业务应用并与彩信业务管理平台进行对接,以保证各CP/SP通过标准的MM7等协议接口将自己的内容与服务接入彩信业务管理平台。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1]《中国联通数字蜂窝移动通信网多媒体消息业务(MMS)规范(V1.0)》[2]《中国联通数字蜂窝移动通信网多媒体消息业务(MMS)设备规范(V1.0)》[3]《中国联通数字蜂窝移动通信网多媒体消息业务(MMS)规范(V1.0)》3 缩略语4 CP/SP业务开发方法4.1 彩信业务下行接口4.1.1 接口描述增值服务提供商(SP)下行彩信必须按照中国联通多媒体消息业务相关规范来实现彩信业务下发和返回消息的处理。
中国联通CP及SP合作管理办法

中国联通CP/SP合作管理办法第一章概述为加强中国联通增值产品的合作管理,规范经营行为、提高合作效率、优化配置合作资源、确保业务和服务质量,促进增值产品市场健康持续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根据有关国家电信业务、信息服务及信息安全等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政策及中国联通相关管理规定制定。
是中国联通与合作伙伴进行合作的指导性文件。
本办法明确了全网及本地增值产品的合作管理政策,包括商务合作模式、计费结算模式、准入机制、考核退出机制、违约处理、信用评价管理、客户服务管理、营销管理、创新业务合作管理以及两级管理等。
本办法确定的合作方式是中国联通增值产品的主要合作方式。
包括中国联通与内容提供商(CP)、服务提供商(SP)的合作模式。
中国联通增值产品的合作管理分两级。
全网合作管理由总部产品创新部及其指导设立的专业运营公司负责,本地合作管理由省级分公司视具体情况设立的相应机构负责。
本办法适用于全网和本地合作管理。
第二章增值产品中国联通增值产品是指基于中国联通的网络(移动网、固网、数据网)平台,通过与合作方开展内容组织、业务系统引进、营销推广等合作,面向中国联通客户(个人、家庭、企业)推出的各类电信增值业务的总称。
中国联通增值产品的具体内容将随着技术创新和业务创新不断进行扩充。
一、按产品成熟度划分按产品成熟度可分为成熟类产品(如联通在信、IVR业务、语音短信业务、个性回铃音业务)和重点成长类产品(如手机报、手机音乐、手机视频、IPTV、宽带互联网业务)。
成熟类产品主要指固话网络、PHS网络、宽带接入网络、移动2G网络阶段已形成一定的收入规模和影响的基础增值业务;重点成长类产品主要指基于宽带提速、固网智能化、移动2.5G网络不断完善后,增长较快的固定/移动数据类业务及基于3G网络的创新业务。
二、按产品覆盖范围划分按产品覆盖范围可分为全网增值产品和本地增值产品。
全网增值产品是指总部接入,服务范围为中国联通全网客户的产品。
中国联通数字蜂窝移动通信网MMS业务CPSP业务开发规范V1

中国联通数字蜂窝移动通信网多媒体消息业务(MMS)CP/SP业务开发规XChina Uni Digital Cellular Mobile munication NetworkCP/SP Service Development Specification for Multimedia MessageService〔V1.0〕中国联通公司发布目次前言VI1 X围12 规X性引用文件13 术语与缩略语14 CP/SP业务开发方法14.1 开发方法14.1.1 发送多媒体消息的过程〔下行业务〕14.1.1.1 初始化配置参数14.1.1.2 创建发送线程24.1.1.3 构造待发送消息24.1.1.4 发送消息34.1.2 接收多媒体消息的过程〔上行业务〕34.1.2.1 方式1:普通应用程序中的用法34.1.2.2 方式2:WEB应用程序中的用法34.1.3 流程图44.1.4 代码样例54.2 细节点击94.2.1 递送报告94.2.2 上行业务类型的区分94.2.3 发送消息时返回状态码的含义94.2.3.1 层返回状态码94.2.3.2 SOAP接口的错误状态码与状态文本10 4.2.4 对CP/SP的计费方式124.2.5 如何实现群发124.2.6 消息内容体中的ID134.2.7 标题的编码方式134.2.8 文本内容的编码方式134.2.9 目前主要使用的消息内容体格式134.2.10 填充消息内容体时的考前须知134.2.11 使用SMIL格式传输消息时的考前须知14 4.2.12 上行业务处理方式的比拟154.2.13 日志164.2.14 配置文件165 CP/SP业务测试方法185.1 测试环境185.2 接口测试185.2.1 下行接口测试185.2.1.1 主送地址的填写185.2.1.2 中文标题字符集测试185.2.1.3 英文标题字符集测试195.2.1.4 中英文与数字混合标题字符集测试195.2.1.5 中文消息内容字符集测试205.2.1.6 英文消息内容字符集测试205.2.1.7 中英文混合消息内容字符集测试215.2.1.8 混合内容MM标题与MM内容测试项目21 5.2.1.9 GIF87a图片内容测试225.2.1.10 GIF89a图片内容测试225.2.1.11 JPG图片内容测试235.2.1.12 AMR声音内容测试235.2.1.13 IME声音内容测试245.2.1.14 MID声音内容测试245.2.1.15 各种媒体混合测试255.2.1.16 MMS消息内容体smil文件测试255.2.1.17 接收方的长度合法性判断265.2.1.18 接收方的字符合法性判断265.2.1.19 接收方的归属判断275.2.1.20 发送MM消息的大小判断275.2.1.21 发送MM消息时对不可达终端的判断28 5.2.1.22 对长连接的测试285.2.1.23 多个主送地址的填写〔可选〕295.2.1.24 主送、抄送地址同时填写〔可选〕29 5.2.1.25 主送、密送地址的填写〔可选〕305.2.1.26 抄送地址的填写〔可选〕305.2.1.27 密送地址的填写〔可选〕315.2.1.28 多个主送、抄送地址的填写〔可选〕325.2.1.29 多个主送、密送地址的填写〔可选〕325.2.1.30 多个主送、抄送地址、密送地址的填写〔可选〕335.2.1.31 WBMP图片内容测试〔可选〕335.2.2 上行接口测试345.2.2.1 接收消息处理功能测试〔英文标题〕345.2.2.2 接收消息处理功能测试〔中文标题〕345.2.2.3 接收消息处理功能测试〔中文字符、英文字符、数字混合标题〕35 5.2.2.4 接收消息处理功能测试〔文本内容〕355.2.2.5 接收消息处理功能测试〔混合内容MM标题与MM内容测试项目〕36 5.2.2.6 接收消息处理功能测试〔图片内容〕365.2.2.7 接收消息处理功能测试〔声音内容〕375.2.2.8 接收消息处理功能测试〔各种格式混合内容〕385.2.2.9 接收递送请求处理测试385.2.2.10 接收递送报告处理测试395.3 业务测试405.3.1 AO->MT405.3.1.1 应用到终端〔订购成功〕405.3.1.2 应用到终端〔订购不成功〕415.3.2 MO->AT425.3.3 递送报告425.3.3.1 递送报告〔发送方请求,接收方不拒绝〕425.3.3.2 递送报告〔发送方请求,接收方拒绝〕435.4 计费测试435.4.1 计费的填充435.5 性能测试445.5.1 接收消息性能〔可选〕44 附录A45附录B45前言本规X规定了多媒体消息业务的CP/SP业务开发方法和测试方法,为CP/SP开发多媒体消息业务增值应用并将自己的内容与服务接入MMSC提供开发依据和测试依据。
联通新SP接入指南

新SP接入指南
公司信息接入的流程如下一页:
新SP接入指南
新SP接入指南
业务信息接入的流程如下一页:
新SP接入指南
新SP接入指南
SP申请接入的业务类型后要等待联通管理员的审核。联通管理员对业务信息进行初审,初审中可以指定该SP是否对网络环境进行测试,如果需要那么SP在网络环境测试后要提交网络测试报告详见“辽宁联通SP管理系统二期用户手册_SP管理门户”文档中“2.3.1业务信息接入管理”。
新SP接入指南
新SP接入指南
新SP接入指南
产品信息接入的流程如下一页:
新SP接入指南
新SP接入指南
新SP接入指南
对于首次接入的SP要访问http://220.201.8.49/spportal ,注册SP登录账号
接SP接入指南
新SP接入指南
对于首次接入的SP在注册账号后访问http://220.201.8.49/spportal ,点击“用户登录”
登录界面
新SP接入指南
对于首次接入本系统的SP,在没有录入公司信息时,要先录入公司信息。公司信息填写详见“辽宁联通SP管理系统二期用户手册_SP管理门户”文档中“2.2.1公司信息接入管理”
新SP接入指南
新SP接入指南
对于首次接入本系统的SP,在公司信息初审通过后,要申请接入的业务类型。业务信息申请填写详见“辽宁联通SP管理系统二期用户手册_SP管理门户”文档中“2.3.1业务信息接入管理”
新SP接入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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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联通CP/SP合作管理办法第一章概述为加强中国联通增值产品的合作管理,规范经营行为、提高合作效率、优化配置合作资源、确保业务和服务质量,促进增值产品市场健康持续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根据有关国家电信业务、信息服务及信息安全等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政策及中国联通相关管理规定制定。
是中国联通与合作伙伴进行合作的指导性文件。
本办法明确了全网及本地增值产品的合作管理政策,包括商务合作模式、计费结算模式、准入机制、考核退出机制、违约处理、信用评价管理、客户服务管理、营销管理、创新业务合作管理以及两级管理等。
本办法确定的合作方式是中国联通增值产品的主要合作方式。
包括中国联通与内容提供商(CP)、服务提供商(SP)的合作模式。
中国联通增值产品的合作管理分两级。
全网合作管理由总部产品创新部及其指导设立的专业运营公司负责,本地合作管理由省级分公司视具体情况设立的相应机构负责。
本办法适用于全网和本地合作管理。
第二章增值产品中国联通增值产品是指基于中国联通的网络(移动网、固网、数据网)平台,通过与合作方开展内容组织、业务系统引进、营销推广等合作,面向中国联通客户(个人、家庭、企业)推出的各类电信增值业务的总称。
中国联通增值产品的具体内容将随着技术创新和业务创新不断进行扩充。
一、按产品成熟度划分按产品成熟度可分为成熟类产品(如联通在信、IVR业务、语音短信业务、个性回铃音业务)和重点成长类产品(如手机报、手机音乐、手机视频、IPTV、宽带互联网业务)。
成熟类产品主要指固话网络、PHS网络、宽带接入网络、移动2G网络阶段已形成一定的收入规模和影响的基础增值业务;重点成长类产品主要指基于宽带提速、固网智能化、移动2.5G网络不断完善后,增长较快的固定/移动数据类业务及基于3G网络的创新业务。
二、按产品覆盖范围划分按产品覆盖范围可分为全网增值产品和本地增值产品。
全网增值产品是指总部接入,服务范围为中国联通全网客户的产品。
本地增值产品是指本地接入,服务范围为本省客户的产品。
三、按产品平台划分按产品平台可分为短信类产品,即用户通过PHS/GSM移动终端发送短信的形式开展的各项业务(如联通在信、小灵通短信、固话语音短信、短信秘书);语音类产品,即用户通过拨打电话(固话或移动)的形式开展的各项业务(如无线语音10159、PHS语音、固话语音1169、IVVR、电话导航);宽带数据类产品,即用户通过PC/电视/移动电话等终端利用宽带/数据网络上开展的各项业务(如手机音乐、3G门户、手机视频、宽带我世界、IPTV、神奇宝典、彩信)等。
第三章商务合作模式中国联通坚持“开放、创新、合作、共赢”的原则,按照“提高质量、优选内容”的方法,与拥有相关资质许可的合作伙伴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行业管理政策的基础上,就共同促进中国联通增值产品发展进行公平合作,实现合作共赢。
对于具备行业领导性、技术领先性、特殊的垄断性、独有的专利技术性的CP,深化合作和运营,建立战略合作关系。
二、服务提供类中国联通与具备合法资质的SP合作的商业模式。
中国联通:负责产品规划、产品平台建设、业务代计费和代收费、客服。
SP:负责内容提供、业务系统建设、业务运维、营销推广和客服。
业务类别:宽带邮箱、数码冲印、娱乐互动、CNCMAX、联通在信、语音信息服务业务、互动视界、神奇宝典等。
第四章计费结算模式一、计费模式1.计费原则(1)按月计费的业务以客户成功订购到业务为计费发起点,包月计费业务以客户真实定制为计费发起的前提。
(2)中国联通明确开通各类增值产品的客户(号段或子品牌)为计费客户的有效范围,中国联通有权对无效客户号码(含销停号、沉默客户等)、非业务开通范围等非正常使用客户号码产生的信息费进行稽核。
(3)增值产品的计费周期为自然月。
2.计费模式(1)2G/PHS/固话等产品采用通信费加信息费的计费模式。
全网、省分结算支出信息费比例不能高于上表中结算支出比例的上限。
为体现“公平和公正”,同一种商业模式、同一业务类在全网或本地执行同一结算支出比例原则。
三、结算规则为保证收入和结算的真实准确,2G类按信息费分成的全网和本地业务,统一按“应收预结、实收清算”进行结算,并统一出帐、销账、结算规则。
为提高合作的积极性和效率,培养合作伙伴的行业操守和自律性,根据合作伙伴的信用评级情况,加大优质合作伙伴的预结算比例。
按照成本进行支付的CP合作,按单位固定成本×实际订购量进行结算。
3G联通自有业务(手机音乐、手机视频和手机报)和按M/T计费的合作业务(3G手机上网),按业务平台的应收数据扣坏帐(8%)结算。
固网、小灵通业务、宽带互联网业务、IPTV业务在营帐系统不具备实收结算条件之前仍按应收金额扣减一定坏账比例后进行结算。
“应收预结、实收清算”是指根据实收率情况,对于信用等级良好以上的合作伙伴,在业务发生帐期次月先按一定比例(小于平均实收率)的应收收入进行预结算,在后续帐期再按实收数据进行调整。
第五章准入机制为避免业务同质化、鼓励业务创新、改善服务、提高业务质量、保障增值业务市场有序竞争,对于受资源限制的业务合作,在符合基本准入条件的前提下,通过招标或评审方式选择合作伙伴和业务内容。
一、基本准入条件1.CP模式(1)具备专项行业经营牌照、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公司资质证明、银行开户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版权证明或授权证明、年检通过记录以及有关信息来源合法证明文件等。
(2)所属行业中,在市场规模、运营能力、内容或技术能力具有明显领先地位。
2.SP模式(1)具备提供增值服务的合法资格,包括公司资质证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相应经营范围的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银行开户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版权证明或授权证明等,其资质符合《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
(2)在公司规模、内容或技术资源、推广渠道、运营经验方面具有较强实力。
(3)具备电信级运行维护能力,在机房条件、维护组织、安全管理、故障及系统数据变更管理、日常维护管理、接入方式、性能关键指标、运维人员调条件等方面符合《中国联通增值业务提供商运行维护管理要求》。
(4)具备完善的客户服务体系。
客户服务体系和服务标准符合工信部颁布的相关政策、法规和中国联通现行的客户服务标准。
(5)根据中国联通3G数据类产品采取的内网M/T计费,内网业务不再单独收取流量费,与中国联通合作开展3G数据类业务的SP为获取内网IP,需将服务器托管至联通机房,并承担相应的IDC 机房托管费用。
同时,合作SP需对网络信息安全负责。
二、准入策略1.CP模式(1)重点引入具有新歌、原创歌曲、首发歌曲版权的唱片公司/授权的CP。
(2)重点引入特殊垄断性、覆盖面广的专项内容资源(新华社、国家气象局、央视、上文广等)。
(3)重点引入具有一定营销资源和渠道的CP。
(4)重点成长类的自有业务,以CP合作模式为主,与具备稀缺资源的CP建立战略合作关系,采取多元化、个性化的合作策略。
2.SP模式(1)成熟类业务:按“规模发展,规范经营”的原则,采取标准化、规范化的合作策略;参考SP其它相关业务类开展情况、与省分公司业务开展情况、与其他运营商业务开展的情况(包括:收入、增长率、定制用户的活跃度、信用积分),进行优选。
(2)重点成长类业务:按“鼓励创新、扶持发展”的原则,根据整体规划,优选准入;优选具有行业代表性或者技术领先性的SP开展合作,鼓励能够促进用户自传播的、具有跨平台互相引导拉动用户能力的、移动和宽带互联网融合交叉引导流量的业务类开发。
三、优选机制优选机制是指对于受资源限制的业务合作,在符合基本准入条件的前提下,通过招标或评审方式选择合作伙伴和业务内容。
合作伙伴评审标准包括公司规模、资源整合能力、推广渠道整合能力、业务开发与运营能力、运营经验及信用情况等;业务内容的评审标准包括业务质量、业务性能、内容资源、业务成熟度、创新及特色等。
招标和评审的组织实施由产品创新部或产品创新部委托的运营公司牵头,相关部门共同进行评选后,报公司领导批准。
第六章考核退出机制一、考核机制为实现合作伙伴的优胜劣汰、业务的推陈出新,中国联通对合作伙伴资格和单个业务分别实行考核退出管理。
合作伙伴资格考核依据业务发展情况、客户服务质量、运行维护质量、信用评价等级等指标,对未达到约定标准的合作伙伴终止其合作。
单个业务考核依据单个业务收入、使用用户数、业务维护质量等指标,对未达到约定标准的业务进行退出。
考核退出定期进行,每年不少于两次。
新接入的SP和新接入的业务三个月(业务开通后三个完整计费月)内为扶持期,不参与考核退出。
对考核退出的SP,原则上一年内不接受其再次提交的资格申请。
对考核退出的业务类别,原则上一年内不接受再次提交该业务类别的业务申请。
二、业务转让中国联通原则上不允许合作伙伴间进行业务转让,只有在合作主体发生变更(营业执照和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主体变更)的情况下,并结清所有应支付中国联通的费用、无任何未结的违约处理等事项且受让方满足中国联通合作伙伴准入条件的情况下,可办理相关转让手续。
变更完成后,合作协议约定的所有权利和义务由新主体继续承担,受让方的初始信用分数及等级延续出让方的最终信用分数及等级。
业务转让的出让方或受让方须向中国联通交纳由于协助、配合业务转让所负担的相关成本费用,包括线路调测、数据变更以及客户服务等成本。
三、退出原则1.对首次接入的SP,开通半年后分别对其产品收入规模和信用积分进行考核,未达到要求的进行退出。
2.通过业务考核,对所有业务类的业务都已考核退出的合作伙伴,进行资格退出。
3.定期对客户服务标准(系统接通率、20秒人工接通率等)进行检查,累计三次受到警告处理或一次整改时间超过两周,终止合作资格。
4.按照《中国联合通信有限公司信息服务业务服务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对于符合退出条件的,进行退出处理。
5.一年内受到重大违约处罚三次(含)以上的SP进行退出。
6.合作伙伴及业务类别的退出实行三级审批制,即初审、复审和终审。
第七章违约处理一、违约定义合作伙伴不履行自己的义务、保证、承诺、违反中国联通在合作协议中的规定、业务规范或合作管理办法,给用户和中国联通的利益造成损害或导致业务无法继续进行的行为,构成违约。
违约行为包括但不限于:1.提供的业务信息内容低级低俗、不健康,违反了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2.提供的业务信息内容违法,例如涉及封建迷信、赌博、毒品、黑社会、枪支、迷药等内容。
3.提供的业务信息内容涉及反动内容。
4.用户未定制业务,利用技术手段欺骗、强迫或私自给用户定制。
5.通过擅自群发业务推广信息,或通过其它手段诱骗用户回复定制或扣费。
6.用户未主动拨打语音信息服务业务,却被非法发起呼叫并扣取信息费。
二、业务屏蔽机制对于内容涉黄、违法、反动或涉嫌诱骗定制/点播(用户投诉大于等于20起)、强行定制/点播(用户投诉大于等于20起)、私自群发(用户投诉大于等于200起)等情节严重的违约业务依据“先取证屏蔽、后违约处理”的原则进行处理,在调查取证界定行为性质之前,先采取屏蔽机制,再转入业务违约处理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