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签合同 双倍工资
2年没签劳动合同赔偿双倍工资吗

2年没签劳动合同赔偿双倍工资吗导读:2年没签劳动合同赔偿双倍工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了解法律,维护权益,预防风险。
一、2年没签劳动合同赔偿双倍工资吗2年没签劳动合同赔偿双倍工资。
1.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因此,如果用人单位在两年内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相应的双倍工资。
2.用人单位需要支付从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的双倍工资,总计为11个月的工资,双倍工资的支付并不是无限制的。
3.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在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仍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无需再支付双倍工资,但仍需承担其他法律责任。
二、未订合同的风险未签订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都存在风险。
1.对于用人单位而言,未签订劳动合同可能导致以下风险:(1)支付双倍工资:如上所述,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需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
这不仅增加了用人单位的用工成本,还可能引发劳动争议和纠纷。
(2)劳动者可随时解除关系:未签订劳动合同意味着劳动者可以随时解除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而无需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3)引发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成立: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4)辞退职工需支付经济补偿金: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在离职时,用人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这增加了用人单位的用工成本,并可能引发劳动者的不满和投诉。
2.对于劳动者而言,未签订劳动合同也存在一定的风险。
例如,在发生劳动争议时,劳动者可能因缺乏书面证据而难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不签劳动合同如何赔偿

不签劳动合同如何赔偿在劳动关系中,劳动合同是保障劳动者权益的重要法律文件。
然而,在实践中,有时会出现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以下是不签劳动合同的赔偿方式及相关法律规定:1. 支付双倍工资:如果用人单位自劳动者开始工作之日起一个月内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应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
这是对用人单位未履行法定义务的惩罚性赔偿。
2. 视为已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自劳动者开始工作之日起满一年仍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法律上将视为双方已经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这意味着劳动者享有长期稳定的工作保障。
3. 赔偿劳动者因未签订劳动合同而遭受的损失:如果劳动者因用人单位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而遭受损失,用人单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这包括但不限于劳动者因未签订劳动合同而无法享受的社会保险待遇、公积金待遇等。
4. 支付经济补偿:如果劳动者因用人单位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而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的计算方式通常是根据劳动者在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进行。
5. 承担劳动者因未签订劳动合同而无法享受的福利待遇:如果劳动者因用人单位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而无法享受法定的福利待遇,如年假、病假等,用人单位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6. 承担法律责任: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除了上述经济赔偿外,还可能面临行政处罚,如罚款等。
7. 劳动者的维权途径:劳动者在发现用人单位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时,可以通过劳动仲裁、法院诉讼等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8. 用人单位的补救措施:如果用人单位意识到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错误,应及时与劳动者补签劳动合同,并按照法律规定支付相应的赔偿。
9. 劳动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劳动者在发现用人单位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时,有权要求用人单位补签,并有权选择是否继续与用人单位保持劳动关系。
关于双重用工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的权威解答

关于双重用工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的权威解答关于双重用工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这个话题可真是让不少人抓狂啊!想想看,天天辛辛苦苦干活,结果工资还没保障,这心里得多憋屈。
今天咱们就来聊聊这个事,轻松点,幽默点,大家一起乐呵乐呵。
先说说“双重用工”,这可不是个新鲜事儿,很多公司为了省钱、图方便,居然让一个人干两份活儿。
说白了,就是用一份工资,雇两个人的力气。
这样可不好,尤其是没签合同的情况。
你想,干了活却连张合同都没有,那这工作真是“空中楼阁”,没底儿可言。
就像你吃了顿饭,结果老板说:“这饭没给你上账,等于没吃。
”这谁受得了?好吧,咱们接着说。
假如你在一个公司干了活,却没签合同,突然发现老板让你做的事情越来越多。
你心里可能想着:“这到底是怎么回事?我不是来这里做一份工作的吗?”于是乎,打着打着工,你就发现自己成了“劳动力的超人”,干着双份的活,但工资却没有加倍。
这可真让人心里一团乱,仿佛在风中飘摇的小纸船,随时都有可能翻船。
遇到这种情况,你该怎么办呢?这时候就要提到“双倍工资”的问题了。
法律上是有规定的,像这种情况,你有权利要求双倍工资。
这就好比你去超市,买了一瓶水,但结账的时候老板说:“今天这水是半价。
”你心里肯定想:“这不合算,我可是喝了一整瓶的!”所以,没签合同、干了双重工作,你完全可以找到法律的“保护伞”,让自己吃到“美味”的双倍工资。
这里有个细节,要求双倍工资可不是随口一说的。
你得有证据啊,比如说你工作的时间、内容,甚至可以找找同事作证。
想象一下,你在公司一角默默记录下每天的工作内容,真像侦探一样,等到需要的时候,拿出证据,老板那张脸肯定是五味杂陈,没准还得问:“你怎么知道的?”嘿嘿,这时候可就看你的“侦探”功力了。
再说了,大家工作都是为了生活,谁不想拿到应得的报酬呢?可有些老板就喜欢打擦边球,想方设法省钱。
就像那些打着“免费试用”旗号的商家,最后搞得顾客不仅没省到钱,反而还得多花心思去解决问题。
劳务派遣单位未签合同双倍赔偿

一、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赔偿规定《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这意味着,劳务派遣单位在用工一个月后,若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就应当支付双倍工资。
二、双倍工资赔偿的计算方式1. 按月计算: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双倍工资的支付时间为自用工之日起至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之日止的期间。
在此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按劳动者每月工资的二倍支付赔偿金。
2. 按日计算:如果劳动者在未签订劳动合同期间离职,则双倍工资的支付时间为自用工之日起至离职之日止。
此时,双倍工资按劳动者每日工资的二倍计算。
三、双倍工资赔偿的申请途径1. 劳动仲裁:劳动者可以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劳务派遣单位支付双倍工资赔偿。
2. 劳动监察:劳动者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要求查处劳务派遣单位未签订劳动合同的行为,并要求支付双倍工资赔偿。
3. 法律诉讼:劳动者还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劳务派遣单位支付双倍工资赔偿。
四、案例分析案例:某劳动者与劳务派遣单位签订了劳务派遣协议,但在实际用工过程中,劳务派遣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劳动者在用工一个月后,发现此情况,遂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劳务派遣单位支付双倍工资赔偿。
经仲裁委员会审理,判决劳务派遣单位支付劳动者双倍工资赔偿。
五、总结劳务派遣单位未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赔偿是劳动者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
劳动者在遇到此类问题时,应积极采取措施,通过劳动仲裁、劳动监察或法律诉讼等途径,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同时,劳务派遣单位也应遵守法律法规,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8年没签劳动合同赔偿

8年没签劳动合同赔偿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建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如果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将面临相应的法律后果。
1. 未签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按照劳动者的正常工资支付双倍工资。
如果超过一年仍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 赔偿计算方式对于8年未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首先需要计算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赔偿。
假设劳动者的月工资为5000元,那么用人单位在第一年内应支付的双倍工资赔偿为5000元×12个月×2=120000元。
3. 视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从第二年开始,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视为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这意味着,除非劳动者提出解除合同或符合法定解除条件,否则用人单位不得随意解除劳动合同。
4. 经济补偿如果用人单位在8年后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关系,需要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的计算方式为: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
以5000元月工资为例,8年的经济补偿为5000元×8=40000元。
5. 社会保险问题用人单位还应补缴劳动者8年来的社会保险费用。
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
补缴的金额根据当地的社会保险政策和缴费基数来确定。
6. 劳动者的权益劳动者在未签订劳动合同期间,依然享有劳动法规定的基本权益,包括但不限于工资支付、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保护和职业培训等。
7. 法律途径如果用人单位拒绝支付赔偿或补缴社会保险,劳动者可以通过劳动仲裁或诉讼的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劳动者应收集相关证据,如工资条、银行转账记录、工作证明等,以备不时之需。
未签合同双倍工资计算案例

未签合同双倍工资计算案例咱就说有个小伙伴叫小李吧。
小李在一家公司上班,2023年1月1日就开始在那儿工作了,但是公司呢,一直到2023年7月1日都没跟他签劳动合同,这可就有点不地道了啊。
那这个双倍工资咋算呢?首先得知道,这个双倍工资的计算是从工作后的第二个月开始算的。
为啥呢?因为第一个月是个“试用期”似的存在,法律给公司一个月的时间来签合同。
小李1月1日开始工作,2月1日就进入该算双倍工资的时间范围了。
那2月的双倍工资就是他2月正常拿到手的工资再加上同样多的一份。
比如说他2月工资是5000元,那2月应得的双倍工资部分就是5000元。
3月呢,同样,如果他3月工资也是5000元,那3月应得的双倍工资部分也是5000元。
4月、5月、6月都这么算,每个月如果工资都是5000元,这几个月应得的双倍工资部分每个月都是5000元。
然后把这几个月的双倍工资部分加起来,就是5000×5 = 25000元。
这就是小李可以主张的未签合同的双倍工资补偿啦。
不过这里要注意哦,如果小李在这期间有请假,工资是按照实际出勤算的,那这个双倍工资的计算基数也要按照实际出勤情况来调整。
比如说4月他请假了好几天,实际拿到手工资是4000元,那4月的双倍工资部分就是4000元。
再就是这个计算是有个上限的,一般是11个月。
为啥是11个月呢?因为从第二个月开始算,到第12个月满了之后,法律上就视为双方已经订立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了,就不能再一直算这个双倍工资啦。
还有一种情况,如果小李在2023年7月1日公司和他签合同了,但是合同上写的开始日期是2023年1月1日,这时候小李还能不能主张前面几个月的双倍工资呢?答案是可以的,因为虽然补签了合同,但是前面没签合同的事实已经发生了,该给的双倍工资还是得给。
你看,这就是未签合同双倍工资的计算,是不是还挺简单的呢?当然啦,实际情况可能会更复杂一点,比如说工资构成很复杂,有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奖金啥的,这时候计算基数就得好好琢磨琢磨了。
未签订劳动合同怎么赔偿

未签订劳动合同怎么赔偿
在未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劳动者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相应的赔偿。
以下是赔偿的主要内容:
1. 双倍工资赔偿:如果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2. 经济补偿金:如果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方式为:劳动者在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3. 赔偿金:如果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规定,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4. 社会保险费:如果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补缴。
5. 工资支付:如果用人单位未按照约定支付劳动者工资,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拖欠的工资。
6. 赔偿金:如果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导致劳动者无法享受法定的劳动权益,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相应的赔偿金。
劳动者在要求赔偿时,应当提供相应的证据,如工资支付记录、工作证明、劳动关系证明等。
如果用人单位拒绝支付赔偿,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如何计算

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如何计算《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那么具体怎么计算呢?首先,是计算二倍工资的起止时间。
计算二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
如果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还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那么计算二倍工资截至时间至满一年的前一日。
其次,是计算二倍工资的工资标准。
司法实践中,二倍工资的计算标准,按劳动者实际获得的月收入扣除加班工资、非常规性奖金、福利性、风险性等项目后的正常工作时间月工资确定。
月工资未明确各构成项目的,由用人单位对工资构成项目进行举证,用人单位不能举证或证据不足的,二倍工资的计算基数按照劳动者实际获得的月收入确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一、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最多支持多少个月?我国《劳动合同法》第82条规定:“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82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同时《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7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双倍工资的起算是从入职第2个月开始的,那么双倍工资最多支持多长时间呢,是否一直支持到劳动者离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7条已经给了明确的答案“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对于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在劳动者入职满1年时,已经视为双方签订了书面劳动合同,双方只需要办理一个补订合同的手续而已。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不签合同双倍工资
一、适用“双倍工资”的范围
我们说只有符合法律规定的,适用劳动合同法调整的才可以“双倍工资”。
这个适用范围在《劳动合同法》第2条“适用范围”中有明确的规定,即“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
”
二、如何定义劳动合同
具备了劳动合同的主要法律特点,就可以认定双方签订了劳动合同.在这里就公司就有了操作的空间,在我们接触的一些案例中,公司经常讲一些单纯约定工资的一些备忘录或者证明,还有一些入职的邀请函,确认函等经过一定处理后当作劳动合同来处理,以规避不签订劳动合同的惩罚.另外还有一些所谓”空白合同”,”黑白合同”,”单方合同”问题.这个就需要劳动者具备一定的法律理论和庭审经验,认真具体分析,利用举证原则,法律知识,来揭穿单位的抗辩理由.
在实践中,一些保密协议,竟业禁止协议,毕业生的三方协议等一般是不能认定为书面劳动合同的.
三、“双倍工资”支持多长时间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在实践中, 未签订劳动合同,索要双倍工资到北京劳动仲裁申请仲裁,北京市的仲裁委员会一般只支持11个月,法院判决不一,有支持多余11个月的,西城区法院就是如此,那么多余11个月未签合同该如何主张双倍工资呢?当然也有救济手段,可以以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要求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有的仲裁委是不受理的,给开个不受理通知书,然后直接到法院起诉。
综上所述,双倍工资是没有期限的限制的,只是支付的方式不同而已。
四、“双倍工资”该怎么计算
很多人将“双倍工资”“简单理解成了“工资的双倍”,实际上双倍工资”的含义,是指劳动者每月实发的工资的双倍,已发放的工资部分应该扣除。
一般来说在要求另一倍,具体按照实际发放的工资来计算。
五、“双倍工资”的时效问题
我们在实践中,经常听到“双倍工资”是否有时效的限制,1年前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是否还可以要求.我们说根据法律规定,时效的起算时间是从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时间开始计算,时间为1年.
当然我们在一些仲裁委,特别是一些远郊区的仲裁委的裁决书中,有时会看到有时效的裁定,我们说是适用法律不当,劳动者应该坚持起诉或者上诉的.
六、未续签劳动合同,是否可以得到“双倍工资”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北京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关于劳动争议案件法律适用问题研讨会会议纪要》第二十八条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者仍在用人单位工作,用人单位超过一个月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
双倍工资的计算基数应以相对应的月份的应得工资为准。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前款规定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
如果单位不补偿你,你可以去当地劳动部门投诉。
现在的问题是,你如果去劳动部门投诉你没有证据,就是书面的一些证明材料,我建议你下次和老板谈话的时候带上个录音机,这样把你们之间的说话录下来,这个就可以当证据,可以证明你和单位的劳动关系以及没有签合同的事实。
你看一下《劳动合同法》第82条,要是单位没有和你签订劳动合同,那么你上班的第二个月开始就是双倍工资。
要是单位没有给你缴纳社会保险,那么你还可以主张经济补偿金和补缴社会保险。
要是你的每周工作时间超出了40小时,那么你还可以主张1.5倍、2倍或者3倍的加班工资。
例子:
问:我是08年1月入职,入职后跟公司签了两次合同,08年和09年的,10年的合同没有签,但我依旧在公司工作,我可否向公司主张10年每个月双倍的工资?
我的理解是:
根据《劳动合同法》
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我认为第十条和第八十二条,是对于劳动关系建立之初,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利益,使得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及权利义务能够有章可循,才规定建立劳动合同必须有书面合同,如果没有每月按照双倍工资支付劳动者,而我的情况是建立劳动合同之初已经签订了书面劳动合同,只是没有续签,但依旧延续劳动关系,我这种情况可以主张双倍工资?
问题补充: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第一款:“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者仍在原用人单位工作,用人单位未表示异议,视为双方同意以原条件继续履行合同”
答:
1.这种情况可以主张双倍工资 可以主张双倍工资,但是起算问题没弄对 09年度劳动合同到期之后依法是解除了劳动合同关系,而10年继续留在原单位工作依法是构成了新的劳动关系,并且10年的劳动关系区别于之前建立的劳动关系的一点是它属于事实劳动关系而不是劳动合同关系 因此在此基础上起算点是从事实劳动关系建立的第二个月开始,依法你可以主张双倍工资。
依据依据可以查阅劳动与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对事实劳动关系解除是否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复函》(劳社厅函[2001]249号)
2.如果这个提问是真实问题而不是学理上的案例题 那么个人建议不要在这个时候提出让单位支付双倍工资,而是继续工作一年以上以取得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依据是劳动合同法14条第3款 但是不管你是继续工作还是马上摊牌,都建议你注意证据的收集,把工资条、签到表等能证明事实劳动关系存在的证据保存好非常重要
问:劳动法未签合同支付双倍工资 如果未签合同: 单位发的工资为500元/月,所在市区最低工资标准是750元/月 双倍工资是500*2 还是750*2 第一个月如果低于所在市区的最低工资标准,应当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还是双倍的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
第二个月是不是必须得支付劳动者2倍的工资
答:
每月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就是说你第一个月应该至少有750的工资
从第二个月有双倍工资,按照750算
搜集一些证据能够证明你与这个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比如工作牌、工资卡、考勤记录等任何一个
法律依据
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