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登记处管理制度.doc
婚姻登记处员工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婚姻登记处员工的管理,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婚姻登记工作的正常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婚姻登记处全体员工。
第三条婚姻登记处员工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单位规章制度和社会主义道德风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第二章基本要求第四条婚姻登记处员工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2. 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3. 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服务意识和团队协作精神;4. 身体健康,适应婚姻登记工作要求。
第五条婚姻登记处员工应遵循以下原则:1. 公正、公平、公开;2. 严谨、细致、高效;3. 尊重群众,热情服务;4. 诚实守信,廉洁自律。
第三章工作职责第六条婚姻登记处员工应认真履行以下职责:1. 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确保婚姻登记工作的合法性、合规性;2. 严格执行婚姻登记程序,准确填写登记材料,及时办理婚姻登记手续;3. 耐心解答群众咨询,提供优质服务,维护婚姻登记秩序;4. 配合上级部门开展婚姻登记工作,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第四章培训与考核第七条婚姻登记处应定期对员工进行业务培训,提高员工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
第八条婚姻登记处应建立考核制度,对员工进行定期考核,考核内容包括:1. 工作态度;2. 业务能力;3. 服务质量;4. 工作业绩;5. 遵纪守法。
第五章奖惩与晋升第九条对在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员工,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条对违反本制度规定、工作不负责任的员工,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通报批评、扣发工资、降职或辞退等处理。
第十一条婚姻登记处员工晋升、调任应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和单位实际情况进行。
第六章附则第十二条本制度由婚姻登记处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结婚登记人员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规范结婚登记工作,确保婚姻登记的合法性、公正性和高效性,保障婚姻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各级婚姻登记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包括婚姻登记员、登记助理员、管理人员等。
三、职责与权限1. 婚姻登记员职责:(1)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程序办理婚姻登记手续;(2)对婚姻登记当事人进行婚姻登记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3)负责婚姻登记档案的整理、归档和保管;(4)协助领导完成其他相关工作。
2. 登记助理员职责:(1)协助婚姻登记员办理婚姻登记手续;(2)负责婚姻登记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3)协助婚姻登记员进行婚姻登记档案的保管;(4)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3. 管理人员职责:(1)负责婚姻登记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2)制定婚姻登记工作计划、工作总结;(3)对婚姻登记员进行业务培训、考核和奖惩;(4)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登记程序1. 当事人提出结婚登记申请,应提交以下材料:(1)双方有效身份证件;(2)户口簿;(3)婚姻状况证明;(4)双方合影照片。
2. 婚姻登记员对当事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为当事人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3. 婚姻登记员在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时,应确保以下事项:(1)双方当事人自愿结婚;(2)双方当事人具备法定结婚条件;(3)婚姻登记档案完整、准确。
五、纪律要求1. 婚姻登记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婚姻登记规章制度,不得违反程序办理婚姻登记。
2. 婚姻登记人员应当廉洁自律,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3. 婚姻登记人员应当保守国家秘密和婚姻登记当事人的隐私。
4. 婚姻登记人员不得收受、索要当事人财物。
六、监督检查1. 婚姻登记机关应定期对婚姻登记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婚姻登记工作的合法性、公正性和高效性。
2. 当事人有权对婚姻登记人员的违法行为进行投诉、举报。
3. 对违反本制度的婚姻登记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婚姻登记管理制度

婚姻登记管理制度婚姻登记是国家对婚姻关系进行认定和管理的重要制度。
婚姻登记管理制度是指针对婚姻登记的一系列规范和程序,旨在确保婚姻登记的公正、透明和有效进行。
这一制度在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婚姻家庭权益方面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婚姻登记管理制度的基本原则是公正、平等、便利、保护。
公正的原则要求婚姻登记部门在进行婚姻登记时应坚守中立、客观的态度,不论什么背景和身份都应受到公平对待。
平等的原则要求婚姻登记无论是男性还是女性,无论是城市居民还是农村居民,都应享有同等的登记权利。
便利的原则则要求婚姻登记部门应为申请者提供便利的服务,例如提供多样化的登记途径、合理的办理时间安排等。
保护的原则则要求婚姻登记部门要确保申请者的个人隐私和权益得到妥善保护,不泄露个人信息。
婚姻登记管理制度的具体程序主要包括婚姻登记申请、婚姻登记证件办理和婚姻登记信息管理等环节。
婚姻登记申请是指申请者向婚姻登记部门提出登记申请的过程。
申请者需提供一系列申请材料,包括身份证明、户籍证明、婚姻状况证明等,并填写相关申请表格。
婚姻登记证件办理是指婚姻登记部门根据申请者的申请,核实相关信息后发放婚姻登记证件的过程。
婚姻登记信息管理是指婚姻登记部门对婚姻登记信息进行登记、存档和管理的过程,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婚姻登记管理制度的实施需要充分发挥婚姻登记部门的职能作用,加强人员培训和管理,确保登记人员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并具备良好的服务意识和工作素质。
此外,还需要建立健全相关的监督机制和投诉处理机制,便于对婚姻登记管理中出现的问题进行监督和处理,确保婚姻登记工作的规范和公正进行。
婚姻登记管理制度的完善和优化是一个长期的过程。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婚姻观念的变化,婚姻登记管理制度需要不断调整和改进,以适应不同群体的需求和个性化的发展。
同时,要加强对婚姻登记的宣传和教育,提高公众对婚姻登记的认识和理解,促进婚姻登记管理制度的顺利实施。
综上所述,婚姻登记管理制度在保障婚姻家庭权益、维护社会稳定方面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婚姻登记处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保障婚姻登记处工作人员和当事人的生命财产安全,预防和减少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婚姻登记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二、安全责任1. 婚姻登记处负责人为安全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处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和监督。
2. 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安全工作负直接责任,确保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到位。
3. 婚姻登记处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确保自身和他人的安全。
三、安全检查1. 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对婚姻登记处场所、设施、设备进行全面检查,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
2. 检查内容包括:电力设施、消防设施、消防通道、应急照明、通风设备、办公设备、档案室、配电柜、电线线路等。
3. 检查中发现安全隐患,应立即采取措施予以整改,确保安全隐患整改到位。
四、消防安全管理1. 婚姻登记处应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并定期检查、维护,确保消防器材完好有效。
2. 婚姻登记处工作人员应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定期进行消防演练。
3. 禁止在婚姻登记处场所内吸烟、使用明火,确保消防安全。
五、用电安全管理1. 婚姻登记处用电设施应按照国家规定进行设计、安装和使用。
2. 严禁私拉乱接电线,禁止使用非标准电器。
3. 定期检查电线线路,确保电线线路安全可靠。
六、疫情防控1. 婚姻登记处应严格执行疫情防控措施,确保工作人员和当事人的健康安全。
2. 婚姻登记处工作人员应加强个人防护,佩戴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品。
3. 定期对场所进行消毒,保持室内空气流通。
七、档案安全管理1. 婚姻登记处应加强档案管理,确保档案安全。
2. 档案室应配备必要的防盗、防火、防潮、防虫等设施。
3. 严格执行档案查阅、借阅制度,确保档案安全。
八、应急处置1. 婚姻登记处应制定应急预案,明确应急处置程序和责任人。
2. 发生安全事故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故蔓延。
3. 事故发生后,应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配合调查处理。
九、宣传教育1. 定期开展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宣传教育,提高工作人员和当事人的安全意识。
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各项制度

民政婚姻登记处工作职责一、宣传婚姻法律,依法办理婚姻登记。
二、补发婚姻证件,开具婚姻登记证明。
三、倡导文明婚俗,提供便民优质服务。
四、提高业务水平,完成单位交办工作。
民政婚姻登记处婚姻登记员守则一、认真学习《婚姻法》、《婚姻登记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熟悉婚姻登记业务。
二、坚持原则,严格依法办理婚姻登记,严把登记关,保障公民婚姻自由,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三、清正廉洁,秉公办事,不收礼,不受贿,不徇私情,不弄虚作假,不刁难群众。
四、真填写打印各种婚姻文书,做到整洁规范,不遗漏,及时整理婚姻档案并按要求立卷、保管和使用。
五、上班时间不得处理个人私事。
六、严格执行婚姻登记收费标准。
七、忠于职守,仪表端庄,语言文明,态度各蔼,服务周到。
八、实行首问责任制和一次告知制。
九、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民政婚姻登记处工作员行为规范一、工作作风1、为人民服务,做人民满意的婚姻登记员。
2、严格程序,热情服务,勤政高效,求实创新。
二、优质服务“四好”、“五心”1、“四好”:服务态度好、遵守承诺好、工作质量好、执行政策好。
2、“五心”:对待群众热心、解答咨询耐心,处理问题细心,服务工作诚心、听取建议虚心。
民政婚姻登记处礼仪规范一、态度热情,耐心细致,和蔼可亲,摆正心态。
严禁为不问不理,精神不振。
二、语言文明,谈吐儒雅,用词得当,使用祝福语。
严禁脏话、土话。
三、行为得体,面带微笑,说话清楚,走路轻缓,举止文雅。
严禁醉酒上班,索取财物。
严禁乱收费,搭车收费。
四、服装整洁,佩证上岗,着装得体。
严禁奇装异服。
五、办公场所整洁卫生,物品摆放整齐,茶水卫生。
严禁物品杂乱无章。
六、在岗时间不得吸烟,吃零食,聊天,玩游戏等。
民政婚姻登记处政治学习制度一、政治业务学习具体按政务中心安排,民政局有特殊情况除外,每次学习留一人值班,其他人员一律参加,除出差、开会、请假外,原则上不得缺席。
二、学习内容。
民政局、政务中心规定的学习文件,时事政治、婚姻法律法规、业务知识及党的一系列方针、政策,传达上级会议精神,安排布置工作。
婚姻登记处规章制度

婚姻登记处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婚姻登记处的工作,维护社会稳定和家庭幸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婚姻登记处是国家机关,负责办理婚姻登记和相关业务。
具体管理事项和程序均应根据本规章执行。
第三条婚姻登记处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维护公平公正,尊重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保守申请人的个人信息。
第四条婚姻登记处应当保护国家政权、社会制度和公民合法权益,依法履行职责,不得滥用职权、徇私舞弊。
第五条婚姻登记处应当加强队伍建设,提高员工素质,保障服务质量。
第二章婚姻登记程序第六条婚姻登记应当符合国家法律规定,申请条件齐全,证件齐备。
第七条申请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处办理登记手续,本人出具身份证明及其他相关证件。
第八条申请结婚的男女双方如不能亲自前来,可委托他人代办婚姻登记手续,需提供法定授权书,被委托人出具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第九条婚姻登记处应当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核实身份信息及其他相关证明。
第十条审核通过后,婚姻登记处应当安排登记手续,签署结婚证书。
第十一条结婚证书应当由婚姻登记处盖章并注明登记日期。
第三章婚姻登记宣誓第十二条结婚双方在登记时,应当在法定公证人的见证下宣誓,遵守国家法律,忠诚、互相扶持、亲密无间、互敬互信的夫妻义务。
第十三条宣誓后,结婚双方应当签字确认,并由法定公证人盖章确认。
第十四条结婚登记宣誓是婚姻登记手续的重要环节,双方应当严肃认真对待。
第四章婚姻登记证书管理第十五条结婚证书是合法结婚的凭证,具有法律效应,双方应当妥善保管。
第十六条结婚证书遗失或损坏,双方应当到婚姻登记处重新补办。
第十七条结婚证书应当及时备案,确保信息安全。
第五章婚姻登记资料保存第十八条婚姻登记处应当妥善保管登记资料,严格保密,禁止泄露。
第十九条登记资料应当定期备份,保证信息安全。
第六章婚姻登记信息公开第二十条婚姻登记处可依法公开结婚登记信息,但需经当事人同意。
婚姻登记处管理制度

婚姻登记处管理制度摘要:婚姻登记处是一个重要的政府机构,负责处理和管理婚姻登记相关事务。
为了确保婚姻登记工作能够顺利进行,并保障公民权益,婚姻登记处需要制定一套完善的管理制度。
本文将通过分析婚姻登记处的职责、工作流程、员工管理和纠纷处理等方面,探讨婚姻登记处管理制度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一、引言婚姻登记处作为一个政府机构,在婚姻登记相关事务方面承担着重要的责任。
婚姻登记是一项不可忽视的公共服务,直接关系到公民的基本权益和社会稳定。
为了确保婚姻登记工作的高效运行,婚姻登记处需要建立一套科学、合理的管理制度。
二、婚姻登记处的职责婚姻登记处作为一个法律、行政和公共服务机构,获得了一系列的婚姻登记职责。
首先,婚姻登记处需要接受公民的婚姻登记申请,并审核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其次,婚姻登记处需要向申请人提供有关婚姻登记手续的咨询和指导。
此外,婚姻登记处还需要负责婚姻登记证书的发放和管理。
通过合理划分职责,婚姻登记处能够更好地履行自己的职能,提高工作效率。
三、婚姻登记处的工作流程为了保证婚姻登记工作的规范性和高效性,婚姻登记处需要建立一套科学的工作流程。
首先,申请人需要提供相关的个人信息和申请材料。
接着,婚姻登记处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核实申请人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如果申请材料符合要求,婚姻登记处将进行婚姻登记手续的办理。
最后,婚姻登记处将签发婚姻登记证书,并将相关信息记录在婚姻登记册中。
通过建立科学的工作流程,婚姻登记处能够更好地管理和处理婚姻登记事务。
四、婚姻登记处的员工管理婚姻登记处的员工管理是保证工作顺利进行的重要环节。
婚姻登记处需要合理配置人员,确保足够的人力资源来处理婚姻登记申请。
此外,婚姻登记处需要进行员工培训,提高员工的婚姻登记业务水平和服务意识。
同时,婚姻登记处需要建立科学的绩效考核制度,激励员工积极工作,提高工作效率。
只有通过良好的员工管理,婚姻登记处能够更好地履行自己的职责,为公民提供优质的婚姻登记服务。
婚姻登记处管理制度

婚姻登记处管理制度摘要:婚姻登记处是负责婚姻登记和管理婚姻信息的政府部门,其管理制度的健全与否直接影响着婚姻登记工作的高效性和公正性。
本文将从婚姻登记处管理制度的目的、主要内容和实施步骤等方面进行探讨,并提出一些建议以促进婚姻登记工作的规范化和优化。
一、引言婚姻登记处作为社会管理机构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负责婚姻登记,确保婚姻登记的合法性和准确性。
婚姻登记处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对于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公民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二、目的婚姻登记处管理制度的目的是确保婚姻登记工作的公正、公开、高效和准确。
通过建立科学的管理制度,充分运用先进的信息技术手段,提高婚姻登记处的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让婚姻登记工作更加便民、快捷、规范。
三、主要内容1. 组织架构:明确婚姻登记处的组织架构和职责分工,确保各项工作有序进行。
2. 人员管理:建立完善的人员招聘、培训和评价机制,确保婚姻登记处工作人员具备专业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3. 信息管理:建立健全的婚姻登记和信息管理制度,确保婚姻登记信息的准确、安全和可靠。
4. 服务流程:优化婚姻登记的服务流程,提供便利化、标准化和个性化的服务,提高用户满意度。
5. 监督机制:建立婚姻登记处内部和外部的监督机制,防止腐败和滥用职权等不正之风的滋生。
6. 公开透明:对婚姻登记处的工作内容、程序和资料进行公开,接受社会监督,提高工作透明度和公信力。
四、实施步骤1. 制定规章制度: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婚姻登记处管理制度,并明确各项规章制度的实施细则。
2. 培训和人员配备:对婚姻登记处工作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并确保婚姻登记处的人员配备合理。
3. 信息化建设:加强婚姻登记信息系统的建设和管理,确保信息的准确、安全和及时性。
4. 流程优化:通过科学合理地优化婚姻登记的业务流程,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5. 加强监督和评估:建立严格的监督和评估制度,对婚姻登记处的工作进行全面监督和及时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改进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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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责任制度
为进一步做好婚姻登记处的各项工作,强化各项管理,提高全体工作人员的整体素质,特制定婚姻登记岗位责任制度。
一、严格遵守上下班制度,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认真履行职责。
二、提前十分钟上岗,在上班前工作人员必须统一着装、挂牌上岗、清理桌面、办公用品摆放整齐,及时整理档案资料;下班时做到登记对数、款项、证件、档案四相符。
三、上班时间不准上网聊天、玩游戏、看电影电视剧、玩手机发信息、不准带小孩、不准吃零食,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实行微笑服务,使用文明办公用语。
四、上班时间必须坚守岗位,不得串岗、离岗和无故外出,遇事需外出的必须请假,得批准后方可外出,事后请假一律按旷工处理。
五、需要加班时,要无条件的服从统一安排,可实行事后补假。
首问负责制
一、首问负责制是指服务对象到婚姻登记处(或来电话)办事、咨询时,接受询问的首位工作人员在岗位职责范围内必须解答、办理或者交由经办单位(人)办理的制度。
二、首位接受服务对象办事请求和询问的工作人员即为首问责任人。
三、服务对象提出的请求和询问事项属于本人职责范围内的,凡符合规定、手续齐全的,首问责任人应当严格按照一次性告知和限时办结等制度的要求予以办理。
手续不全或未能及时办结的,应主动说明原因;对不符合规定不能办理的事项,应详细说明并做好解释工作。
四、服务对象提出的请求和询问事项不属于本人职责范围,但属于本职责范围的,首问责任人应负责引导或帮助联系。
有关人员不在时,首问责任人应当作好记录进行转达或将记录作为转交材料。
必要时,应请服务对象留下联系电话并告知有关经办人,同时将经办人的姓名或单位名称、联系电话等告知服务对象。
五、服务对象提出的请求和询问事项不属于本职责范围的,首问责任人也要热情接待,告知应找哪个部门,并给予必要帮助。
六、首问责任人必须做到:使用文明用语,热情接待,文明礼貌,服务周到;严禁使用”不知道”、“不清楚”、“不归我管”等语言敷衍搪塞,以及简单生硬地对服务对象的办事请求和询问予以回绝。
AB岗责任制
一、婚姻登记处各个岗位均实行AB岗工作制度,全体工作人员根据工作分工,制定工作办理程序和规范,把婚姻登记处创建成窗口示范单位。
二、每项工作都要确定AB两个责任人,当A岗不在时,必须由熟悉A岗业务的B岗负责,及时受理各项业务,为工作对象提供便捷的服务。
三、凡在国家规定的工作日内,必须做到全日对外办公,未经领导同意,不得空岗、缺位,延误工作正常办理。
四、每个岗位的AB两个责任人及其负责的业务范围,办事程序,必须对外公示并自觉接受监督。
五、婚姻登记处主任作为实行AB岗制度的第一责任人,对登记处的工作要详实梳理,明确AB岗,并认真做好相关业务的传教和责任交代。
六、实行责任追究。
对违反本制度规定,出现工作人员缺岗、缺位而导致投诉或不良影响的,一经查实,严格追究AB岗两个责任人的同等责任,并视情节轻重,给予责任人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
一次性告知制度
一、服务对象来我处咨询或办理业务,承办人应按政策法规及有关规定一次性告知明白。
二、一次性告知遵循群众至上、热情服务、为群众提供便利的原则。
三、当服务对象咨询的事项属于本人业务范围时,必须按政策法规及有关文件规定,一次性清楚地告知咨询事项的办理程序、办理手续、办理时限;服务对象咨询的事项不属于本人的业务范围的,要清楚地告知应找哪个部门、哪位同志办理。
四、对服务对象前来办理属于本人业务范围的有关业务时,如不具备办理条件,必须一次性告知办事程序、必要的资料等,使服务对象明白。
限时办结制
为切实提高婚姻登记工作人员办事效率,促进婚姻工作人员勤政、廉政、高效的工作作风,特制定本制度。
一、婚姻登记的办理。
办理时间为每周星期一至星期五。
对婚姻登记当事人提供材料完整,符合法定的程序和标准的,20分钟内办结。
二、其他事项办结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服务标准时限办理。
三、因遇到国家法定节假日或其它不可抗力因素致使时限延期的,及时向当事人说明情况并留下联系电话,恢复正常时第一时间告知当事人前来办理。
四、凡无正当原因致使办理时限延期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出现第一次,提出警告批评;出现第二次,依照党纪政纪有关规定进行处分,并调离原工作岗位。
服务承诺制
为规范婚姻登记工作人员的行为,增强服务意识,方便群众办事,提高行政效率和服务质量,制定本制度。
一、服务承诺制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便民的原则,以提高公共服务水平、效率和公众满意程度为目标,把各项行政管理和服务工作置于社会和公众的监督之下。
二、公开政策规定、办事依据、办事条件、办事程序、办理流程、办理时限、收费标准、必备手续,提高工作透明度。
三、婚姻登记工作人员的服务行为要规范,接待办事和来访,应做到举止文明、服务到位。
四、承诺服务的内容:
1、首问服务。
首问责任人对服务对象的办理事项按照《首问负责制》的规定办理。
2、即时服务。
对服务对象办理事项符合规定、手续齐全,应即时办理。
经核实不予办理的事项,应向服务对象说明理由。
3、规范服务。
对服务对象提供服务,做到举止端庄,待人礼貌,态度热情,服务周到。
4、高效服务。
要高效便捷、积极主动,做到急事急办、特事特办,对服务对象的办理事项,应当一次性告知办结程序和时限,为服务对象提供高效服务。
5、廉洁服务。
在履行职责中,要坚持执政为民,廉洁奉公,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五、在服务中应该履行八项工作承诺:不让来办事的人员在我这里受冷落;不让工作的事项在我这里积压延误;不让工作的差错在我这里发生;不让工作的机密在我这里泄露;不让影响团结的言行在我身上出现;不让违纪违法的行为在我身上发生;不让机关的形象因我受到影响;不让群众的利益因我受到侵害。
责任追究制
为进一步强化责任,规范工作人员行为,严格办事程序和时限,防止推诿扯皮、耽误工作,造成不良影响,特制定本制度。
对具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予以责任追究:
一、为不符合婚姻登记条件的当事人办理婚姻登记的;
二、违反程序规定办理婚姻登记、发放婚姻登记证、撤销婚姻的;
三、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或者增加收费项目的;
四、玩忽职守造成婚姻登记档案损毁的;
五、违反职业道德,工作作风恶劣,服务态度生硬,刁难服务对象的;
六、以权谋私,假公济私、吃拿卡要等损坏群众利益的;
七、其他违纪违规的。
对违犯上述责任追究范围的行为,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罚或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因工作过错、过失造成损失的,追究相关责任人相应的赔偿责任。
信息反馈制度
为了更好地检验政务公开工作的成效,及时了解、掌握群众对政务公开的意见和建议,及时纠正公开工作中出现的偏差,不断提高婚姻登记工作服务水平,制定本制度。
一、建立通畅的反馈渠道。
在候登区设立政务公开意见箱,对外公布投诉电话(82984590、82981752),多渠道广泛征求群众对公开的意见和建议。
二、对群众的意见和建议,要及时收集整理,落实跟踪整改措施,及时解答群众提出的问题。
三、对群众的意见和建议,采取直接答复、会议通报、政务公开栏公布等形式,及时向群众反馈,确保群众知情权和监督权的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