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安全用电基本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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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煤矿安全供电知识

2024年煤矿安全供电知识

2024年煤矿安全供电知识
煤矿安全供电知识是指在煤矿开采和生产过程中保证供电系统的安全运行的相关知识。

以下是一些与煤矿安全供电相关的重要知识点:
1. 电气工程安全规范:煤矿电气设备和供电系统必须符合国家相关的安全规范和标准,如GB 50257-____《煤矿用供配电装置及其工程技术规范》。

2. 供电系统布置和设计:煤矿的供电系统应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合理的布置和设计,确保电源的可靠性和稳定性。

3. 电气装备的选型和安装:根据煤矿的需求,选择适当的电气设备,并确保其正确安装、可靠连接和良好的绝缘性能。

4. 电气设备的维护和检修:定期对电气设备进行检修和维护,发现并解决潜在的故障和问题,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5. 火灾和爆炸防护:煤矿供电系统中存在火灾和爆炸的风险,必须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如安装防爆设备、使用防爆材料等。

6. 地面和井下配电系统:煤矿供电系统主要分为地面和井下两部分,各部分都需要有独立的配电系统,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7. 应急处理和故障排除:在供电系统发生故障或紧急情况时,应立即采取应急处理措施,并及时排除故障,以保证供电系统的安全运行。

请注意,以上只是一些基本的煤矿安全供电知识点,具体的安全需求和操作规程可能因煤矿的不同而有所不同。

如果您有具体的问题或需要更详细的信息,请告诉我。

煤矿安全供电知识范文

煤矿安全供电知识范文

煤矿安全供电知识范文煤矿安全供电是保障矿井生产安全的重要环节,合理、稳定的供电是煤矿安全运行的基础。

本文将从煤矿供电系统、电缆敷设、电缆附件、用电设备以及应急启动电源等方面,介绍煤矿安全供电的知识。

一、煤矿供电系统煤矿供电系统包括高压供电系统、低压配电系统和矿井用电系统。

高压供电系统是指将高压电流变成与矿井用电负荷相适应的一种过程,通常采用10千伏、6千伏或3.3千伏的电压供电。

高压供电系统包括高压开关柜、变压器、悬置电缆和分支箱等。

在煤矿进行供电系统的设计和施工时,应根据矿井的用电负荷和特点,合理选择高压电缆的截面、长度和线缆的走向,以确保供电系统的稳定运行。

低压配电系统是指将高压电能送到矿井各个用电设备的一种过程。

低压配电系统包括低压开关柜、断路器、电能计量表和接线端子等。

在设计和使用低压配电系统时,应严格按照电气设备的规定进行安装和接线,保证用电设备的安全和可靠运行。

矿井用电系统是指矿井内的工点、巷道和井口的用电系统。

矿井用电系统包括注水泵、通风机、输送机等各种用电设备。

在煤矿用电系统的设计和安装时,应根据各设备的功率和用电负荷的要求,合理布置和安装用电设备,确保设备的安全供电。

二、电缆敷设在煤矿供电过程中,电缆是起着承载电压和电流的重要作用的设备,电缆的敷设质量直接影响煤矿的供电安全。

首先,电缆应采用有防火性能的电缆。

在选用电缆时,应根据矿井的特点选择具有耐火、耐压和耐磨损性能的电缆,以确保在火灾等意外情况下电缆能够正常供电。

其次,电缆应按照规范要求进行敷设。

电缆的敷设应符合规范要求,如敷设深度、沟槽宽度、电缆截面等。

同时,应注意电缆的绝缘和金属护套的完好性,确保电缆的安全使用。

三、电缆附件电缆附件是电缆敷设和保护的重要组成部分,保证电缆的连接可靠和电缆的安全运行。

首先,电缆终端头应采用合适的绝缘材料进行封装。

终端头的封装应符合规定的绝缘要求,保证电缆终端的可靠性和安全性。

其次,电缆中途接头的连接应使用合适的连接器件。

煤矿用电安全常识

煤矿用电安全常识

煤矿用电安全常识第一节、电工基本知识一、电路和电路图:电路就是电流流经的通路,它是为了某种需要由某些电工设备元件按一定方式组合起来的。

电路可以用电路图来表示,图中的设备或元件用国家统一规定的符号表示。

1、电路的组成;电路一般由电源、负载、开关和连接导线四个部分组成。

电源是把非电能转换为电能的装置,如发电机、干电池等。

负载是把电能转换成其他形式能量的装置,如电灯、电炉、电烙铁、扬声器、电动机等一切用电设备。

开关是接通或断开电路的控制元件。

连接导线把电源、负载及开关连接起来组成一个闭合回路。

起传输和分配电能的作用。

2、电路的三种状态;(1)、通路。

电路构成闭合回路,有电流通过。

(2)、开路。

电路断开,电路中无电流通过,开路也称断路。

(3)、短路。

短路是电源未经负载而直接由导体构成闭合回路。

这时电源输出电流将比允许的通路工作电流大很多倍,电源会因短路而损耗大量的电能及烧毁设备和供电线路等。

短路是最严重的电气故障,一般是不允许出现短路现象。

二、电路中的基本物理量1、电流;在导体中,有规则地做定向运动的电荷流称为电流。

电流是由各种不同的带电粒子在电场作用下做有规则的运动形成的。

习惯上规定正电荷运动的方向为电流的正方向。

电流的符号用字母I来表示。

电流的单位是安培,间称安,用符号A来表示。

电流的其他单位有;千安(KA)、毫安(mA)等。

它们之间的关系是;1KA=1000A, 1A=1000mA。

2、电压;电源E的a极板为+,b极板为-,则a极板相对b极板为高电位,b极板相对a极板为低电位。

在电路中,任意两点间的电位差就叫电压(电压也叫电压降)。

用符号U来表示,电压是形成电流的必要条件。

在电源外部电流总是从高电位流向低电位,在电源内部总是从电源负极(低电位)流向正极(高电位),从而形成电流的回路。

电压的单位为伏特,间称伏,用字母V来表示。

常用的单位还有千伏(KV)、毫伏(mV),其关系如下;1KV=1000V,1V=1000mV。

煤矿安全用电基本知识

煤矿安全用电基本知识

煤矿安全用电基本知识煤矿安全用电煤矿对供电的基本要求1.供电可靠煤矿供电必须连续,不能中断。

煤矿一旦中断供电,不仅造成全矿停产,而且由于主排水泵、主通风机、瓦斯抽放泵、主提升机等机电设备停运,就将危及井下工作人员甚至全矿井的安全。

因此,为了保证矿井安全生产,煤矿要求供电必须可靠。

2.供电安全、由于煤矿井下特殊的环境条件,使供电线路和电气设备易受损坏,可能造成人身触电和电火花引起的火灾和瓦斯、煤尘爆炸等严重事故。

因此,煤矿井下供电必须采取安全技术措施,严格遵守《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确保供电安全。

3.技术合理在满足供电可靠与安全的前提下,还应保证供电技术合理,即保证良好的供电质量。

良好的供电质量要求供电电压和频率保持稳定,其偏离额定值的幅度不超过允许的范围。

其目的是保证电气设备正常安全运行,否则,电气设备运行情况将会显著恶化,甚至损坏设备。

4.供电经济在满足以上要求的基础上,应尽量做到供电系统简单、设备选型合理、安装操作方便、基本建设投资和运行费用低,从而节约开支,降低成本,提高经济效益。

矿用电气设备的类型煤矿井下使用的电气设备可分为两大类,即矿用一般型电气设备和矿用防爆型电气设备。

1.矿用一般型电气设备矿用一般型电气设备是专为煤矿井下生产的不防爆的电气设备。

对矿用一般型电气设备的基本要求是:外壳封闭、坚固,防滴、防溅、防潮性能好,能防止从外部直接触及带电部分,有专门接线盒,有防止带电打开的机械闭锁装置。

由于矿用一般型电气设备不防爆,所以只能用于没有瓦斯、煤尘爆炸危险的矿井。

在有瓦斯、煤尘爆炸危险的矿井,只能用于井底车场、总进风道等通风良好、瓦斯煤尘爆炸危险性很小的场所。

矿用一般型电气设备外壳上均有清晰的标志“KY”。

2.矿用防爆型电气设备矿用防爆型电气设备是按照国家标准设计制造的,不会引起周围爆炸性混合物爆炸的电气设备。

根据现行的防爆炸电气设备的国家标准(GB3836.1—2000),防…爆型电气设备分为隔爆型(d)、增安型(e)、本质安全型(i)、正压型(p)、充油型(o)、充砂型(q)、浇封型(m)、无火花型(n)、气密型(h)、特殊型(s)。

煤矿井下安全用电知识

煤矿井下安全用电知识

煤矿井下安全用电知识煤矿井下是一个高风险的工作环境,正确的安全用电知识对于保障矿工的生命安全和生产安全至关重要。

以下是关于煤矿井下安全用电知识方面的详细介绍。

1. 煤矿井下安全用电原则:(1) 安全第一:确保电气设备的正常运行和使用过程中的安全操作。

(2) 预防为主:通过加强检修和维护,减少电气设备的故障率。

(3) 维护用电设备的完整性:及时更换老化设备和消耗品,确保电气设备功能齐全。

2. 安全用电设备:(1) 使用防爆电器:井下电气设备必须防止火花引发可燃气体爆炸。

使用防爆电器和配件,例如防爆灯、电缆、开关等。

(2) 防止电路短路:合理安装和维护电气设备,避免电路短路引发火灾或爆炸事故。

(3) 使用接地保护装置:电器设备的金属外壳应接地,确保安全漏电保护装置的正常使用,并定期检测其工作状态。

(4) 安装漏电保护器:在井下电气设备的电路中安装漏电保护器,及时切断电流以防止漏电导致的触电事故。

3. 安全用电操作:(1) 定期检查电气设备:定期巡检电气设备,包括电缆、插头、开关等,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维修或更换。

(2) 防止电线悬空:电线悬空会增加漏电和触电的风险。

应确保电线牢固地固定在电线槽或墙壁上,并及时修复断裂的电线。

(3) 谨慎使用电动工具:使用电动工具时,应检查电缆的完整性,确保接地正常,并遵守操作规程,避免意外触电。

(4) 禁止乱拉乱拔电线:禁止随意拉拔电线,以免损坏电线绝缘层,引发漏电事故。

(5) 严格遵守电气操作规程:只有通过电气操作培训和考试合格的人员才能进行电气操作。

严禁无资质人员私自进行电气操作。

4. 紧急情况的应对:(1) 如发生漏电事故,应立即切断电源,并及时拨打紧急救援电话,采取安全措施,确保矿工生命安全。

(2) 在火灾或爆炸事故中,应迅速向矿工发出警报,并及时疏散人员。

(3) 应建立完善的应急预案和应急演练,提高矿工的应急处理能力,并定期组织应急演练。

5. 增强矿工的安全意识:(1) 组织安全教育培训:定期组织矿工参加安全培训,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专业知识。

煤矿井下安全用电知识规程

煤矿井下安全用电知识规程

煤矿井下安全用电知识规程煤矿井下是一个高风险环境,而用电也是煤矿工作中不可或缺的一项任务。

因此,为了确保井下工作人员的安全和企业的生产经营,必须建立起一套科学规范的用电知识规程。

本文将介绍左右的煤矿井下安全用电知识规程。

一、井下电气设备管理:1. 负责人员必须定期对井下电气设备进行检修、维护和保养,及时发现和解决设备故障和隐患;2. 严格执行设备保养和验收规程,保证设备满足安全生产要求,保证设备运行的可靠性和安全性;3. 审查设备接线,严禁私拉乱接电缆,保持井下电路的清晰可见;4. 定期对井下开关箱、电缆沟、电缆通道等场所进行清理,保持设备干燥、整洁。

二、井下电气设备的安装:1. 接线前必须对接线端子进行清洁,电气设备接线必须符合井下电气维修要求;2. 排除设备内部积水,保证井下设备木质件的防潮处理;3. 大型电气设备的安装和拆卸必须有专业技术人员操作,严禁私自拆卸和调试;4. 井下每个设备设有过流、跳闸保护装置,严禁对这些保护装置的取缔和屏蔽。

三、井下电缆敷设和维护:1. 电缆敷设必须按照规定敷设半径进行安装,严禁折曲、张拉和重压电缆;2. 检查电缆的连接件,保证电缆连接处的接地可靠;3. 每台设备的电缆必须标示清楚,避免电缆接错,导致事故发生;4. 定期巡视维护,避免井下电缆老化、接触不良、磨损或挤压短路等问题。

四、井下电气作业:1. 在井下动作充电、充气和爆炸等作业时,必须断电,严禁带电作业;2. 井下操作人员必须熟练掌握电气设备操作方法和注意事项,严格执行井下安全操作规程;3. 严禁离开巡检电气设备的路线,不得擅自开关电气设备;4. 井下作业中必须配备足够的安全用电工具,使用完毕后必须归位。

五、电气事故预防:1. 建立高压电气作业许可制度,避免高压电气事故发生;2. 加强对井下特殊场所和高温、高湿环境电气设备的检查和维护;3. 定期进行井下电气设备的安全检查,及时更新陈旧的设备和更新落后的设备;4. 对电气设备及时维护、保养和检修;5. 明确电气设备的监管责任,处理好设备故障和隐患。

矿山安全用电

矿山安全用电

矿山设备(用电)安全知识(一)井下电网电压等级煤矿井下电网与地面三相四线制电网不同,其电压等级有特殊的规定。

《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煤矿井下各级配电网络电压和各种电气设备的额定电压等级,应符合下列要求:高压,不超过10000V;低压,不超过1140V;照明、信号、电话和手持式电气设备的供电电压,不超过127V;远距离控制线路的额定电压,不超过36V。

采区电气设备使用3300V供电时,必须制定专门的安全措施。

(二)保证电气安全的基本要求1.煤矿井下特殊的工作条件(1)矿井大气中有瓦斯和煤尘等爆炸性介质,在其含量达到一定量时,电气设备或电缆电线产生电火花时,就会发生燃烧或爆炸等恶性事故。

(2)井下巷道、机电硐室,经常有滴水、淋水、甚至大量涌水,空气相对湿度一般在90%以上。

而且由于矿山压力的影响,常会发生冒顶和片帮事故,电气设备特别是电缆,极易受到砸、碰、挤、压而损坏。

因此,容易发生人身触电事故。

漏电火花或短路电弧等故障电火花,是瓦斯、煤尘着火或爆炸等恶性事故的电火源。

(3)井下有些机电硐室和巷道的温度较高,电气设备散热条件较差。

(4)采掘工作面的电气设备移动频繁,且经常启动,用电设备的负荷变动较大。

(5)井下发生全部停电事故时会造成诸如淹没矿井、瓦斯积聚、人员受困或窒息、甚至发生瓦斯或煤尘爆炸等恶性事故。

2.煤矿井下供电系统的基本要求(1)煤矿井下属于一类用户,停电会造成人员伤亡和重大的生产损失。

(2)煤矿井下供(配)电网不允许采用中性点接地工作方式,不允许井下配电变压器中性点直接接地,严禁由地面中性点直接接地的变压器或发电机直接向井下供电。

(3)矿井电网短路容量,老矿井一般限制为50mVA;新建矿井不再作此限制(一般为100mVA 或200mVA)。

(4)矿井高压电网,必须限制单相接地电容电流,使之不超过20A。

(三)保护接地电压在36V以上和由于绝缘损坏可能带有危险电压的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构架,铠装电缆的钢带(或钢丝)、铅皮或屏蔽护套等必须有保护接地。

煤矿井下安全用电知识(三篇)

煤矿井下安全用电知识(三篇)

煤矿井下安全用电知识一、井下供电的重要性和特殊性实行煤矿井下安全可靠地供电是关系到设备安全运行,生产任务顺利完成,矿井安全和职工人身安全的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

因此,坚持做好井下供电工作,达到安全用电的目的,是衡量矿井总体质量和安全生产水平的主要指标之一。

由井下电气故障直接引发的不安全事故,其类型主要有:1、电火引燃的矿井火灾。

2、电火或高温引发的煤尘瓦斯燃烧和爆炸灾害。

3、电孤或高温烧坏设备。

4、人身触电。

5、电气故障使设备不能运行。

井下供电与地面供电相比,其特殊性表现为:1、井下环境恶劣、条件复杂。

供电线路和设备敷设、安装、运行在狭窄、阴暗、潮湿、高温的井巷中或条件复杂多变的采掘工作面中,经常受到水淋、水淹、岩石冒落、煤壁坍塌、异物挤压、行车碰撞等危险因素的威胁和伤害,而引发电气事故。

由于处在有瓦斯、煤尘燃爆危险的环境中,如遇电火就可引发火灾或爆炸事故。

矿井空气潮湿、污脏、高温、流通性较差,对电气设备安全运行不利。

2、设备线路布置分散,分布面广,不便管理和控制。

3、采掘设备及线路移动频繁,条件多变,不利于安全运行。

4、采掘线路均采用电缆,排列集中,悬挂困难,故障查找不易。

5、井下电气设备多采用隔爆型。

其突出特点是笨重、搬运困难、开闭不便、直观性差、维修复杂。

总之,井下供电的环境是恶劣的,条件是复杂多变的,设备是特别的,运行是困难的,我们必须正视这些情况,进而采取对策和措施,才能实现井下供电安全运行。

二、井下供电有关规定和要求1、井下供电的有关规定《煤矿安全规程(xx年版)》第九章电气对井下供电、用电、管理作了具体规定(第417-470条)。

现综合供电方面的要求如下:①电力负荷分级根据用户对供电可靠性的要求,用电负荷一般分为三级。

A、一级负荷凡突然停电后可能会造成人身伤亡或设备严重损坏,长期不能生产或给国民经济带来重大损失的用户,为一级负荷。

如煤矿的中央变电所、通风机、井下主排水泵、竖井载人提升机和瓦斯抽放机及矿井医院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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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安全用电基本知识煤矿安全用电煤矿对供电的基本要求1.供电可靠煤矿供电必须连续,不能中断。

煤矿一旦中断供电,不仅造成全矿停产,而且由于主排水泵、主通风机、瓦斯抽放泵、主提升机等机电设备停运,就将危及井下工作人员甚至全矿井的安全。

因此,为了保证矿井安全生产,煤矿要求供电必须可靠。

2.供电安全、由于煤矿井下特殊的环境条件,使供电线路和电气设备易受损坏,可能造成人身触电和电火花引起的火灾和瓦斯、煤尘爆炸等严重事故。

因此,煤矿井下供电必须采取安全技术措施,严格遵守《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确保供电安全。

3.技术合理在满足供电可靠与安全的前提下,还应保证供电技术合理,即保证良好的供电质量。

良好的供电质量要求供电电压和频率保持稳定,其偏离额定值的幅度不超过允许的范围。

其目的是保证电气设备正常安全运行,否则,电气设备运行情况将会显著恶化,甚至损坏设备。

4.供电经济在满足以上要求的基础上,应尽量做到供电系统简单、设备选型合理、安装操作方便、基本建设投资和运行费用低,从而节约开支,降低成本,提高经济效益。

矿用电气设备的类型煤矿井下使用的电气设备可分为两大类,即矿用一般型电气设备和矿用防爆型电气设备。

1.矿用一般型电气设备矿用一般型电气设备是专为煤矿井下生产的不防爆的电气设备。

对矿用一般型电气设备的基本要求是:外壳封闭、坚固,防滴、防溅、防潮性能好,能防止从外部直接触及带电部分,有专门接线盒,有防止带电打开的机械闭锁装置。

由于矿用一般型电气设备不防爆,所以只能用于没有瓦斯、煤尘爆炸危险的矿井。

在有瓦斯、煤尘爆炸危险的矿井,只能用于井底车场、总进风道等通风良好、瓦斯煤尘爆炸危险性很小的场所。

矿用一般型电气设备外壳上均有清晰的标志“KY”。

2.矿用防爆型电气设备矿用防爆型电气设备是按照国家标准设计制造的,不会引起周围爆炸性混合物爆炸的电气设备。

根据现行的防爆炸电气设备的国家标准(GB3836.1—2000),防‘爆型电气设备分为隔爆型(d)、增安型(e)、本质安全型(i)、正压型(p)、充油型(o)、充砂型(q)、浇封型(m)、无火花型(n)、气密型(h)、特殊型(s)。

隔爆型电气设备是煤矿井下使用数量最多的一种防爆电气设备。

防爆型电气设备外壳上均有清晰的标志“Ex”,矿用隔爆型电气设备的防爆标志为“ExdI”。

隔爆型电气设备的防爆原理隔爆型电气设备是指具有隔爆外壳的电气设备。

所谓隔爆外壳,是指能承受内部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爆炸产生的最大压力,并能阻止内部的爆炸向外壳周围的爆炸性气体混合物传播的电气设备外壳。

隔爆型电气设备的防爆性能是靠隔爆外壳的耐爆性和不传爆性来保证的。

1.隔爆外壳的耐爆性隔爆外壳的耐爆性是指当壳内的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爆炸时,在最大爆炸压力作用下,外壳不会变形、损坏,因而爆炸产生的高温、高压气体和火焰不会直接点燃壳外的爆炸性气体混合物。

为此,隔爆外壳必须具有足够的机械强度。

2.隔爆外壳的不传爆性(又称隔爆性)隔爆外壳的不传爆性是指壳内的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爆炸时产生的高温气体或火焰,通过外壳各接合面的间隙向壳外喷泄过程中能得到足够的冷却,使之不会点燃周围的爆炸性混合物。

隔爆外壳的不传爆性是靠严格控制各接合面的间隙、长度和粗糙度来实现的。

井下人身触电及其预防人的身体触及裸露的带电导体或因绝缘损坏而带电的电气设备的外壳、构架等,都会造成人身触电事故。

触电对人体会造成严重危害,其直接危害可分为电伤和电击两种。

电伤是电流通过人体某一局部时电弧烧伤人体,造成人体外部局部性的伤害,一般容易治愈,严重时可使人致残,但一般不会致人死亡。

电击是指触电时电流流过人体内部器官和中枢神经,使内部器官的生理功能受到损害,如使心脏功能紊乱,使呼吸活动变慢,使肌肉强烈收缩造成窒息等。

发生电击,若抢救不及时或抢救方法不当,多数会致人死亡。

电击对人体的危害程度与多种因素有关,其中最主要的是通过人体电流的大小和电流持续的时间。

试验资料表明,通过人体的交流电超过15mA时,会使人抽筋,到50mA时,对人的生命已有危险,若增加到100mA时,就很快致人死亡,故有绝对危险。

煤矿井下取30mA 为人身触电电流的安全值。

井下发生触电事故的原因,一般是因为电气设备的安装、维修不当,以及工作中疏忽大意或违章操作。

预防人身触电主要应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1.防止人身触电或靠近带电导体(1)将裸露的电气设备带电部分安装在一定高度。

如井下电机车架空线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的高度悬挂。

(2)对裸露的高压电气设备带电部分必须围以遮挡,防止人员靠近。

(3)井下各种电气设备带电部分都必须装入封闭的外壳内,并有完善的机械闭锁装置,保证不切断电源打不开外盖。

(4)手持式电气设备的操作手柄和工作中必须接触的部分,应有良好的绝缘。

(5)各变(配)电所入口处都要悬挂“非工作人员,禁止人内”的牌子。

无人值班的变(配)电所,必须关门加锁。

2.降低使用电压对人员经常接触的电气设备采用较低的工作电压。

《煤矿安全规程》规定:井下照明、信号、电话和手持式电气设备的电压,不得超过127V;远距离控制线路的电压,不得超过36V。

3.遵守各项安全用电作业制度井下各项安全用电作业制度是预防人身触电的有效措施。

如井下严禁带电检修和搬迁电气设备的规定、非专职电气人员不得擅自摆弄和操作电气设备的规定、停送电制度的规定、坚持使用漏电继电器及井下电气设备保护接地的规定等,这些安全作业制度都必须严格遵照执行。

人身触电的抢救当发生人身触电时,必须立即进行抢救。

及时正确的抢救可使触电者脱离危险,转危为安,否则,触电者可能丧失生命。

1.尽快使触电者脱离电源触电急救的第一项工作,首先是使触电者尽快脱离电源。

如果触电者所触及的带电体的电源开关就在附近,就应立即断开电源开关。

如果电源开关较远或一时找不到电源开关,则应用绝缘物品,如干燥的木棍、电工绝缘手套或其他绝缘物等将触电者与带电导体脱离开来。

在使触电者脱离电源的救护中,救护人员必须注意防止自身触电,同时注意防止触电人员在脱离电源的瞬间摔倒碰伤。

2.对触电者进行现场急救触电者脱离电源后,要立即在现场进行急救。

急救方法,应根据触电人员的具体情况决定。

如伤员有自主呼吸和心跳,只是昏迷,应立即将其抬到空气流通的安全地点,平放地上,解开衣扣、裤带,但应注意保暖,让其休息恢复;如伤员停止呼吸但心跳存在,应立即进行口对口人工呼吸;如呼吸、心跳全停,则应立即进行心肺复苏,即人工呼吸和胸外心脏按压同时兼用进行急救。

在抢救触电人员时,应注意如下事项:(1)坚持先断电后抢救的原则。

在断开电源时操作方法要适宜,千万不可用手直接去拉触电者。

(2)如伤员有外伤,要保持伤口干燥,不可用水清洗伤面,应按烧伤进行处理。

(3)触电人员有的会出现长时间的“假死”,因此,在抢救时,一定要充满信心。

人工呼吸和胸外心脏按压要连续进行,不可半途中断。

有时需连续进行几小时抢救,直到伤员恢复呼吸和心跳,或经医生诊断确已死亡为止。

井下用电安全措施因生产需要,煤矿井下到处都有电气设备或电缆线路。

由于复杂的环境条件和多种不安全因素的作用,会使井下电气设备和电缆线路遭到各种各样的损坏。

电气设备和电缆线路的损坏不仅影响生产的正常进行,而且可能造成严重的事故灾害。

如电火花和电弧引起电气火灾、瓦斯煤尘爆炸以及人身触电事故等。

因此,煤矿井下必须采取管理和技术措施,保证用电安全。

(1)严禁井下配电变压器中性点直接接地;地面中性点直接接地的变压器或发电机严禁直接向井下供电。

(2)正确安装、使用电气设备,按规定对电气设备进行检查、维修和保养。

(3)严禁带电检修和搬迁电气设备和电缆、电线,检修或搬迁前,必须先切断电源。

(4)严格执行停送电制度。

停电必须有申请,经有关部门批准并办理操作票,方可进行停电。

停电后,要检查瓦斯,在其巷道风流中瓦斯浓度低于1.0%时,再用与电源电压相适应的验电笔检验;检验无电后,方可进行导体对地放电。

所有开关的闭锁装置必须能可靠地防止擅自送电,防止擅自开盖操作,开关把手在切断电源时必须闭锁,并悬挂“有人工作,不准送电”的警示牌,严格执行准停电谁送电制度,不许约时停送电和代替停送电。

(5)井下低压电网完善“三大保护”,即过电流保护、漏电保护和保护接地。

过电流保护。

凡是流过电气设备或电缆线路的电流值超过它们的额定电流值,即为过电流,简称过流。

井下产生过流的原因主要有短路、过负荷和断相。

过电流会造成严重的危害,尤其是发生短路时,因短路电流要比正常电流值大许多倍,如不及时切除,很快会使电缆着火,烧毁电气设备,引起火灾,能使电网电压急剧下降,使其他电气设备的运行受到严重影响,还可能引起瓦斯煤尘爆炸;过负荷会使电气设备和电缆发热,温度急剧升高,导致绝缘损坏,烧毁电气设备;发生断相会使电动机的另两相过电流而烧毁电动机。

井下常用的过电流保护装置有熔断器。

过电流继电器、限流热继电器等。

漏电保护。

井下电气设备或电缆因绝缘下降或局部绝缘损坏,使电流经绝缘损坏处流人大地或经外壳流人大地的现象,称为漏电。

漏电会给人身、设备甚至矿井安全造成很大威胁。

人体接触漏电设备外壳时,会造成触电伤亡事故;漏电电流经碰地碰壳处,可能产生电火花,引起瓦斯、煤尘爆炸;漏电回路上各点存在电位差,若电雷管的引线两端接触不同电位的两点,可能先期引爆,造成伤亡事故;长期漏电还可能发展成短路,造成电气火灾,烧毁电气设备。

为防止漏电故障造成严重危害,井下必须装设并坚持使用漏电保护装置。

噬煤矿安全规程》规定,井下低压馈电线上,必须装设检漏保护装置或有选择性的漏电保护装置,保证自动切断漏电的馈电线路。

每天必须对低压检漏装置的运行情况进行两次跳闸试验。

保护接地。

保护接地就是用导线把电气设备正常情况下不带电,但当绝缘损坏时可能带电的金属外壳与埋在地下的接地极连接起来的一种保护装置。

各处的接地极、接地线。

电缆的接地芯线等都是保护接地装置。

保护接地的作用主要是防止因设备漏电使外壳带电而发生的人身触电事故。

为使保护接地真正发挥作用,《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电压在36V以上和由于绝缘损坏可能带有危险电压的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构架、销装电缆的钢带,铅皮或屏蔽护套等都必须有保护接地。

接地网上任一保护接地点的接地电阻值不得超过2 n。

每一移动式和手持式电气设备至局部接地极之间的保护用的电缆芯线和接地连接导线的电阻值,不得超过1n。

(6)严格电工操作规程。

所有螺丝垫圈要齐全、完整、压紧适度;防爆密封圈、挡板要合格;接线时,火线、地线要有一定的余度。

井下供电系统必须做到:三无——无“鸡瓜子”、无“羊尾巴”、无“明接头”;四有——有过流和漏电保护、有密封圈和挡板、有螺丝和弹簧垫;三坚持——坚持使用检漏继电器、坚持使用煤电钻和信号照明综合保护、坚持使用局部通风机风电瓦斯闭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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