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贸易实战操作---第五章 催证审证与改证操作
合集下载
国际贸易实战操作---第五章---催证、审证与改证操作

(6) 对开信用证(Reciprocal Credit),指两张互相制约的信用证,进出口双 方互为开证申请人和受益人,双方的银行互为开证行和通知行。
(四)各种支付方式的结合使用
1. 信用证与汇付结合 这是指一笔交易的货款,部分用信用证方式支付,余额用汇付方式结 算。这种结算方式的结合形式常用于允许其交货数量有一定机动幅度 的某些初级产品的交易。对此,经双方同意,信用证规定凭装运单据 先付发票金额或在货物发运前预付金额若干成,余额待货到目的地(港) 后,再根据检验的实际数量用汇付方式支付。使用这种结合形式,必 须首先订明采用的是何种信用证和何种汇付方式以及按信用证支付金 额的比例。 2. 信用证与托收结合 这是指一笔交易的货款,部分用信用证方式支付,余额用托收方式结 算。这种结合形式的具体做法通常是:信用证规定受益人(出口人)开立 两张汇票,属于信用证项下的部分货款凭光票支付,而其余额则是将 货运单据附在托收的汇票项下,按即期或远期付款交单方式托收。信 用证必须订明信用证的种类和支付金额以及托收方式的种类,也必须 订明“在全部付清发票金额后方可交单”的条款。
2. 信用证的主要类型 信用证的主要类型如下所述。 1) 按基本性质分类 (1) 根据是否要求受益人提交货运单据分为跟单信用证和光票信用证。 跟单信用证(Documentary Credit)是开证行凭跟单汇票或单纯凭单据 付款的信用证。国际贸易中一般使用跟单信用证。 光票信用证(Clean Credit)是开证行仅凭不附单据的汇票付款的信用 证,汇票如附有不包括运输单据的发票、货物清单等,仍属光票。 (2) 根据开证行的责任分为不可撤销信用证和可撤销信用证。 可撤销信用证(Revocable Credit)是指开证行可以不经过受益人同意 ,在付款前随时撤销的信用证。 不可撤销信用证(Irrevocable Credit)是指信用证一经开出,在有效期 内,未经有关当事人的同意,开证行不得片面撤销或修改信用证, 只要受益人提交了符合信用证要求的单据,开证行就必须履行其付 款义务。我国在进出口贸易中,规定必须使用不可撤销信用证。 根据《UCP600》的规定,凡是没有注明可否撤销字样的信用证, 一律视作不可撤销信用证。在我国的出口贸易中,银行只接受不可 撤销信用证。
国际贸易流程

出口信用保险 出口商以信用证(L/C)、付款交单(D/P)、承兑交单 (D/A)、赊销(OA)方式从中国出口或转口的收汇风 险,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承保相应的商业风险和政治 风险: 商业风险——买方破产或无力偿付债务;买方拖欠货款; 买方拒绝接受货物;开证行破产、停业或被接管;单证相 符、单单相符时开证行拖欠或在远期信用项下拒绝承兑。 政治风险——买方或开证行所在国家、地区禁止或限制买 方或开证行向被保险人支付货款或信用证款项;禁止买方 购买的货物进口或撤销已颁布发给买方的进口许可证;发 生战争、内战或者暴动,导致买方无法履行合同或开证行 不能履行信用证项下的付款义务;买方支付货款须经过的 第三国颁布延期付款令。 损失赔偿比例 由政治风险造成损失的最高赔偿比例为90%。 由破产、无力偿付债务、拖欠等其它商业风险造成损失的 最高赔偿比例为90%。 由买方拒收货物所造成损失的最高赔偿比例为80%。
报关 出口货物在装船出运之前,需向海关办 理报关手续,出口货物办理报关时必须填 写出口货物报关单,必要时还需要提供出 口合同副本,发票,装箱单,重量单,商 品检验证书,以及其它有关证件,海关查 验有关单据后,即在装货单上盖章放行, 凭以装船出口。
投保 凡按CIF条件成交的出口合同,在货物装 船前,卖方应及时向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办 理投估手续,出口货物投保都是逐笔办量, 投保人应填制投保单,将货物名称,保险 金额,运输路线,运输工具,开航日期, 投保险别等一一列明,为了简化投保手续, 也可利用出口货物明细单或货物出运分析 单来代替投保单,保险公司接受投保后, 即签发保险单或保险凭证。
备货
为了保证按时、按质、按量交付约的 货物,在订立合同之后,卖方必须及时落 实货源,备妥应交的货物,并做好出口的 物的报验工作备货工作的内容,主要包括 按合同和信用证的要求生产加工或仓储部 门组织货源和催交货物,核实货物的加工, 整理,包装和刷唛情况,对应交的 货物进行验收和清点。
《国际贸易单证操作实训》课件——项目2.1:审证和改证业务操作

SWIFT的特点
采用会员制度
2
安全性高
4
传输速度快
1
格式标准化
3
费用较低
5
由于SWIFT电讯是采用计算机通讯的方式,同时必须方便银 行计算机系统自动处理相关业务,所以SWIFT电文的表示方式 与常规写法有所区别。现说明如下:
1)日期表示方式 SWIFT电文的日期表示为:YYMMDD(年月日),如:2009年 5月12日,表示为:090512。 2)数字表示方式 在SWIFT电文中,数字不使用分格号,小数点用逗号“,” 来表示。如:5,152,286.36 表示为:5152286,36;4/5 表示为:0,8;5% 表示为:5 PERCENT。
能力目标
1. 能读懂外贸合同条款; 2. 能读懂L/C条款; 3. 能审出L/C中的问题条款; 4. 能提出信用证修改意见; 5. 能处理信用证修改。
1.引导案例
信用证软条款骗局 2016年5月,小周的企业到广交会参展,展会期间与一家香港的公司有 了联系。该公司一个叫WILSON的下单员提出最近需要采购一批衬衫面 料,几轮下来,双方终于谈好了面料的款式、价格、和数量。随后, WILSON给小周发了一张美国银行开具的信用证(L/C)。 由于有使用信用证作为付款凭证的经历,小周开始还算谨慎,马上通过 国内银行查证,当得知这张信用证是真的后,便放心与对方谈好了订单, 并由WILSON指定的香港货代公司将价值27万美元的一货柜面料发往目 的港,小周也按照信用证上的要求递交了提单、装箱单、发票等资料, 等银行通过审核兑付货款。
Document Practices of International Trade
Document Practices of International Trade
采用会员制度
2
安全性高
4
传输速度快
1
格式标准化
3
费用较低
5
由于SWIFT电讯是采用计算机通讯的方式,同时必须方便银 行计算机系统自动处理相关业务,所以SWIFT电文的表示方式 与常规写法有所区别。现说明如下:
1)日期表示方式 SWIFT电文的日期表示为:YYMMDD(年月日),如:2009年 5月12日,表示为:090512。 2)数字表示方式 在SWIFT电文中,数字不使用分格号,小数点用逗号“,” 来表示。如:5,152,286.36 表示为:5152286,36;4/5 表示为:0,8;5% 表示为:5 PERCENT。
能力目标
1. 能读懂外贸合同条款; 2. 能读懂L/C条款; 3. 能审出L/C中的问题条款; 4. 能提出信用证修改意见; 5. 能处理信用证修改。
1.引导案例
信用证软条款骗局 2016年5月,小周的企业到广交会参展,展会期间与一家香港的公司有 了联系。该公司一个叫WILSON的下单员提出最近需要采购一批衬衫面 料,几轮下来,双方终于谈好了面料的款式、价格、和数量。随后, WILSON给小周发了一张美国银行开具的信用证(L/C)。 由于有使用信用证作为付款凭证的经历,小周开始还算谨慎,马上通过 国内银行查证,当得知这张信用证是真的后,便放心与对方谈好了订单, 并由WILSON指定的香港货代公司将价值27万美元的一货柜面料发往目 的港,小周也按照信用证上的要求递交了提单、装箱单、发票等资料, 等银行通过审核兑付货款。
Document Practices of International Trade
Document Practices of International Trade
出口贸易模拟操作教程第五章信用证审核与修改

SWIFT
不可撤销信用证
• 不可撤销信用证是指开证行一经开出、在 有效期内未经受益人或议付行等有关当事 人同意,不得随意修改或撤销的信用证; 只要受益人按该证规定提供 有关单据,开 证行(或其指定的银行)保证付清货款。 凡使用这种信用证,必须在该证上注明“ 不可撤销”(Irrevocable)的字样,并载有 开证行保证付款的文句。按《跟单信用证 统一惯例》(第600号出版物)第3条C款 的规定:“信用证是不可撤销的,即使信 用证中对此未作指示也是如此。”
• 信用证结算,本身不关物权的事儿。只要 在规定时间内向信用证指定银行提交信用 证所需的全套单据,单据构成相符交单条 件下,开证行的付款责任就确立了。 • 需不需要提交全套物权单据,应该是开证 行关注的事儿,受益人关注的是信用证条 件和条款自己是否全部做到。
• 对于不可控物权的信用证,尽管开证行与 出口商同样面临着货款两空的风险,开证 行同意开立这种信用证,事实上也替出口 商对进口商的支付能力进行了评价。但是 银行承担损失的能力通常与出口商不可同 日而语,出口商是否接受这种信用证,还 必须从贸易背景、进口方的资信、双方的 合作关系、开证行资信和信用证的具体条 款及条件是否容易把握等因素综合考虑。
Examination and Amendment of an L/C
Definition:
•
•信用证是银行开立的代表买方向卖方支付 一定金额的有条件的书面支付承诺。
A letter of credit is a bank’s commitment to pay the seller a specified sum on behalf of the buyer under precisely defined conditions.
催证审证和改证

Normally, the buyer’s L/C should reach the seller 15 days (or 30 days) before shipment. But in practice, foreign customers always delay opening the L/C when the market condition changes or the shortage of fund arises. So we should always keep an eye on it.
amending an L/C
Chinese
List
Urging the customer into establishing an L/C:
When a contract is concluded, the buyer is usually under the obligation to establish an L/C with his bank within the time limit stipulated in the sales contract. Especially for bulk sale or the commodities produced according to buyer’s request, it is very important for the buyer to open the L/C in time; otherwise, the seller can’t arrange the production and commodities.
(3)告知行收到后,验核修改 书旳表面真实性并将其转达给受 益人。
(4)修改书旳告知程序和信用
证旳告知程序大致相同,修改告
amending an L/C
Chinese
List
Urging the customer into establishing an L/C:
When a contract is concluded, the buyer is usually under the obligation to establish an L/C with his bank within the time limit stipulated in the sales contract. Especially for bulk sale or the commodities produced according to buyer’s request, it is very important for the buyer to open the L/C in time; otherwise, the seller can’t arrange the production and commodities.
(3)告知行收到后,验核修改 书旳表面真实性并将其转达给受 益人。
(4)修改书旳告知程序和信用
证旳告知程序大致相同,修改告
第二节 催证、审证和改证

2/4/2016
(8)对单据的审核。 主要要对来证中要求提供的单据种类、份数 及填制方法等 进行审核,如发现有不正常规 定或我方难以办到的应要求对方修改。
进出口企业对信用证的审核
(9)对其他运输条款、保险、商检等条款的审核。
即仔细审核信用证对分批装运、转船、保险险别、
投保加成以及商检条款的规定是否与合同一致,如 有不符,应要求对方修改。
银行主要审核
(1) 从政策上审核。 主要看来证各项内容是否符合出口商方
的方针政策以及是否有歧视性内容。有则须根据不同情况向开 证行交涉。 (2) 对开证行的审核。 主要对开证行所在国家的政治经济状 况、开证行的资信、经营作风等进行审查。对于资信欠佳的银 行应酌情采取适当的保全措施。 (3) 对信用证性质与开证行付款责任的审核。 出口业务中, 出口商不接受带“可撤销”字样的信用证;对于不可撤销的信 用证,如附有限制性条款或保留字句,使“不可撤销”名不符 其实,应要求对方修改。
例题
在我们收到的相当一部分信用证中,其小写金额 的写法与我们的习惯写法不同,信用证中的小写 金额的小数点与数字间的分隔符号正好与我们的 习惯相反,比如“32,123.45”,但按照我们收 到的部分信用证的小写写法,则变为“32.123, 45,这种情况需要改证吗?受益人发票上该如何 填写,会不会造成单证不符? 不用修改。发票上按我们的习惯写法填写即可。 像这种问题可以直接咨询银行。
2/4/2016
信用证修改的流程
签订合同,以L/C结算
⑧卖方接受信用证修 改通知书后,需将修改 通知书和原有的信用 证订在一起.这才是一 份完整的信用证.
进口方
⑤ 买 方 同 修意 改修 申改 请后 并 提 出 ① 提 出 开 证 申 请
(8)对单据的审核。 主要要对来证中要求提供的单据种类、份数 及填制方法等 进行审核,如发现有不正常规 定或我方难以办到的应要求对方修改。
进出口企业对信用证的审核
(9)对其他运输条款、保险、商检等条款的审核。
即仔细审核信用证对分批装运、转船、保险险别、
投保加成以及商检条款的规定是否与合同一致,如 有不符,应要求对方修改。
银行主要审核
(1) 从政策上审核。 主要看来证各项内容是否符合出口商方
的方针政策以及是否有歧视性内容。有则须根据不同情况向开 证行交涉。 (2) 对开证行的审核。 主要对开证行所在国家的政治经济状 况、开证行的资信、经营作风等进行审查。对于资信欠佳的银 行应酌情采取适当的保全措施。 (3) 对信用证性质与开证行付款责任的审核。 出口业务中, 出口商不接受带“可撤销”字样的信用证;对于不可撤销的信 用证,如附有限制性条款或保留字句,使“不可撤销”名不符 其实,应要求对方修改。
例题
在我们收到的相当一部分信用证中,其小写金额 的写法与我们的习惯写法不同,信用证中的小写 金额的小数点与数字间的分隔符号正好与我们的 习惯相反,比如“32,123.45”,但按照我们收 到的部分信用证的小写写法,则变为“32.123, 45,这种情况需要改证吗?受益人发票上该如何 填写,会不会造成单证不符? 不用修改。发票上按我们的习惯写法填写即可。 像这种问题可以直接咨询银行。
2/4/2016
信用证修改的流程
签订合同,以L/C结算
⑧卖方接受信用证修 改通知书后,需将修改 通知书和原有的信用 证订在一起.这才是一 份完整的信用证.
进口方
⑤ 买 方 同 修意 改修 申改 请后 并 提 出 ① 提 出 开 证 申 请
外贸出口中的“催证、审证、改证”,怎么操作?

外贸出口中的“催证、审证、改证”(2007-07-28 14:28:27)转载▼分类:国际贸易知识集锦在履行信用证付款合同时,一般都包括催证、审证和改证等内容,它直接关系到我外贸公司收汇的安全。
一、催证<以下情形下,催证才成为必要>A,当进口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开立信用证时;B,出口方根据货源和运输情况可能提前装运时,通过信函、电报、电传或其他方式催促进口方迅速开出信用证;C,对于签约时间过早的合同;D,对于资信欠佳的客户,在开证时间到来之前,必须向其催开信用证;二、审证涵义:对国外进口方通过银行开来的信用证内容进行全面的审核,以确定是接受还是修改。
审核的依据是《货物买卖合同》、《跟单信用统一惯例》;三、审证方面人:A,银行(通知行)重点审核开证行的政治背景、资信能力、付款责任、索汇路线及信用的真伪等;B,出口企业重点审核信用证的内容与买卖合同是否一致;四、银行审证要点(出口企业只做复核性审核):A,从政策上审核。
来证各项内容应符合我方的方针政策,不得有歧视性内容,否则应根据不同情况向开证行交涉;B,对开证行的审核。
对开证行所在国家的政治经济状况、开证行的资信、经营作风等必须进行审查,对于资信欠佳的银行,应酌情采取适当的保全措施;C,对信用证性质与开证行付款责任的审核。
我国出口业务不接受带“不可撤销”字样的信用证,对于不可撤销的信用证,若在其上附加有限制性条款或保留字句,使“不可撤销”名不符实时,应要求对方按一般做法改正;五、审证的其他方面:D,对信用证金额和货币的审核,即:审核信用证金额是否与合同一致;如合同中有溢短装条款,信用证金额应按最大溢装金额和最小短装金额开立;信用证中的单价和总值应填写正确,大、小写合用;来证所采用的货币与合同规定一致;。
第五章信用证的审核与修改

LOGO
机电产品进出口流程II
第五章 信用证的审核与修改
应用外语系 主讲:夏静
学习内容:
❖信用证的概念、内容 ❖信用证的落实
-催证 -审证(审核中常见的问题) -改证 ❖UCP600的相关内容
❖书面合同是双方权利和义务的依据,在履约 中,卖方的基本义务是按照合同规定交付货 物,移交一切与货物有关的单据并转移货物 的所有权;买方的基本义务是按照合同规定, 支付货款和收取货物。
b. 电开本(SWIFT)
知识链接:关于SWIFT
SWIFT又称:“环球同业银行金融电讯协会”,是国 际银行同业间的国际合作组织,成立于1973年,目 前全球大多数国家大多数银行已使用SWIFT系统。 SWIFT的使用,使银行的结算提供了安全、可靠、 快捷、标准化、自动化的通讯业务,从而大大提高 了银行的结算速度。由于SWIFT的格式具有标准化, 目前信用证的格式主要都是用SWIFT电文。
❖出口合同的履行是指出口方按照合同的规定 履行交货义务直至收回货款的整个过程。
❖ 我国出口贸易,大多采用信用证支付方式成交。 此类出口合同的履行一般要经过:
催证、审证和改证
备货和报检 办理出口手续 L/C项下制单结汇
出口收汇核销与出口退税
(即货,证,船,款四个环节)
5.1相关知识
5.1.1 信用证的概念 信用证(Letter of credit;L/C)又称银 行信用证,是一种有条件的银行付款承诺。 具体讲,信用证是银行根据买方的要求和 指示,或是自己主动向卖方开出的,在一 定金额内和规定期限里,凭规定单据付款 的书面承诺。
SWIFT的特点
❖ SWIFT需要会员资格。 ❖ SWIFT的费用较低。同样多的内容,SWIFT的费用只
机电产品进出口流程II
第五章 信用证的审核与修改
应用外语系 主讲:夏静
学习内容:
❖信用证的概念、内容 ❖信用证的落实
-催证 -审证(审核中常见的问题) -改证 ❖UCP600的相关内容
❖书面合同是双方权利和义务的依据,在履约 中,卖方的基本义务是按照合同规定交付货 物,移交一切与货物有关的单据并转移货物 的所有权;买方的基本义务是按照合同规定, 支付货款和收取货物。
b. 电开本(SWIFT)
知识链接:关于SWIFT
SWIFT又称:“环球同业银行金融电讯协会”,是国 际银行同业间的国际合作组织,成立于1973年,目 前全球大多数国家大多数银行已使用SWIFT系统。 SWIFT的使用,使银行的结算提供了安全、可靠、 快捷、标准化、自动化的通讯业务,从而大大提高 了银行的结算速度。由于SWIFT的格式具有标准化, 目前信用证的格式主要都是用SWIFT电文。
❖出口合同的履行是指出口方按照合同的规定 履行交货义务直至收回货款的整个过程。
❖ 我国出口贸易,大多采用信用证支付方式成交。 此类出口合同的履行一般要经过:
催证、审证和改证
备货和报检 办理出口手续 L/C项下制单结汇
出口收汇核销与出口退税
(即货,证,船,款四个环节)
5.1相关知识
5.1.1 信用证的概念 信用证(Letter of credit;L/C)又称银 行信用证,是一种有条件的银行付款承诺。 具体讲,信用证是银行根据买方的要求和 指示,或是自己主动向卖方开出的,在一 定金额内和规定期限里,凭规定单据付款 的书面承诺。
SWIFT的特点
❖ SWIFT需要会员资格。 ❖ SWIFT的费用较低。同样多的内容,SWIFT的费用只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① 签约
收款人/出口商
④
付款人/进口商
②
交 款
付 款
③
电讯的付款指示 汇出行
汇入行 图5-1 T/T的业务流程
图5-1 T/T的业务流程
2. 汇付在国际贸易中的应用 在国际贸易中,汇付属于商业信用,出口方在装运货物后能否顺利收回货 款,进口方在预付货款后能否收到与合同相符的货物,分别取决于对方的 信用。提供信用的一方承担的风险很大,所以,在实践中,汇付一般只用 于对本企业的联号或分支机构和个别极其可靠的客户预付货款或货到付款 ,也可用于订金、货款尾数、佣金等费用的支付。 1. 托收的操作流程 托收(collection)是出口方委托银行代为向进口方收款的一种支付方式。基 本做法如下:出口方(委托人)开出以进口方为付款人的汇票,向出口地银 行提出托收申请,委托出口地银行(托收行)通过它在进口地的代理行或往 来银行(代收行)代向进口方收取货款。托收的操作流程如图5-2所示。
信用证的开立、审核及修改是履行进出口合同不可缺少的重要环节。 【操作建议】 (1) 催证(若需要)。 (2) 审证。 (3) 改证(若需要)。
第一节 操作原理及步骤
一、常用支付方式及操作程序
出口贸易中常用的货款支付方式有三种:汇付、托收和信用证。 1. 汇付的种类及操作流程 汇付(remittance),又称汇款,是进口方将货款交由银行汇给出口方。 基本做法如下:由汇款人向汇出行递交《汇出汇款申请书》一式两联( பைடு நூலகம்括申请书和汇款回执),委托汇出行办理汇款业务。汇出行按照申请 书的指示,使用某种结算工具通知汇入行,汇入行按照双方银行事先 订立代理协议的规定,向收款人解付汇款。
(三)信用证
1. 信用证的操作流程 信用证(Letter of Credit,L/C),是一种开证银行根据申请人(进口商 )的要求和申请,向受益人(出口商)开立的有一定金额、在一定期限 内凭汇票和出口单据付款的书面承诺。信用证在实践中被广泛使用 ,成为当今国际贸易结算中的最重要的支付方式。 信用证的操作流程如图5-3所示。
签约
①
(二)托收
Exporter 出口商 托 收 交 款
② ⑧
发货
Importer
进口商 交 单
④
承 兑
付 款
⑤
提 示
⑥
⑦ 收款 ③ 托收指示
Remitting bank 托收行 图5-2 托收的业务流程
Collecting bank 代收行
图5-2 托收的业务流程
2. 托收的种类 国际贸易中开出的汇票多是跟单汇票,因此常用的托收方式是跟单托 收。跟单托收包括付款交单(Documents against Payment,D/P)和承 兑交单(Documents against Acceptance, D/A)。 付款交单是跟单托收方式下的一种交付单据的办法,指出口方的交单 是以进口方的付款为条件,即进口方付款后才能向代收行领取单据。 即期交单(D/P Sight)指出口方开具即期汇票,由代收行向进口方提示 ,进口方见票后即须付款,货款付清时,进口方取得货运单据。远期 交单(D/P after sight or after date)指出口方开具远期汇票,由代收行 向进口方提示,经进口方承兑后,于汇票到期日或汇票到期日以前, 进口方付款赎单。 承兑交单是在跟单托收方式下,出口方(或代收行)向进口方以承兑为 条件交付单据的一种办法。由于在承兑交单方式下,进口商只要承兑 汇票,即可取得装运单据,处置货物。如果进口商倒闭或无力付款, 出口商要冒银货两失的风险,所以在国际贸易结算中出口商都不愿意 采用这种托收方式,除非进口商的信誉卓著。我国外贸企业一般不采 用承兑交单方式出口。在进口业务中,尤其是对外加工装配和进料加 工业务中,往往对进口料件采用承兑交单方式付款。
(3) 根据是否有另一家银行为信用证加保,可分为保兑信用证和不保兑 信用证 保兑信用证(Confirmed Credit)是指开证行开出的信用证,由另一家 银行保证对符合信用证条款规定的单据履行付款义务。对信用证加 保兑的银行称为保兑行,保兑行承担与开证行相同的第一性付款责 任。 当开证银行资信好和成交金额不大时,一般都使用不保兑的信用证 (Unconfirmed Credit)。我国银行不开具要求另一家银行保兑的信用 证,故我国进口企业通常不接受开立保兑信用证的要求。 (4) 按信用证付款方式,分为付款信用证、承兑信用证、议付信用证和 延期付款信用证。 付款信用证(Payment Credit)是指信用证指定的付款行凭受益人提交 的符合信用证条款的单据付款的信用证。 承兑信用证(Acceptance Credit)是指银行将受益人提交的汇票和/或 单据审核无误后,承兑远期汇票,于汇票到期后再付款。 议付信用证(Negotiation Credit)指允许受益人向某一指定银行或任何 银行交单议付的信用证。议付信用证可分为公开议付信用证和限制 议付信用证。
第五章 催证、审证与改证操作
【引例5-1】
2007年11月18日,中国银行湖北省分行通知湖北天和国际贸易股份 有限公司(HUBEI TIANHE INTERNATIONAL TRADING CO., LTD.) 收到阿联酋太阳公司(SUN CORPORATION)通过汇丰银行迪拜分行 (HSBC BANK PLC,DUBAI)开来的编号为KBLC1020049的信用证 电开本。 【分析】 在凭信用证支付的交易中,信用证是开证行向受益人(出口人)开立的 承诺并凭规定的单据保证付款的凭证。通过银行信用的介入,使出 口方及时安全收汇得到有力的保障。在信用证结算方式下,信用证 是依据外贸合同开立的,但是一经开立,就独立于外贸合同之外。 银行是否付款依据的是信用证而非合同。因此,外贸业务员张磊收 到开证行开来的信用证,一定要对照合同条款认真仔细审核信用证 内容。若发现与合同规定不符或不能接受或无法办到的条款,应一 次性通过开证申请人向开证行提出改证申请,以免影响合同履行和 收汇安全。
(一)汇付
结算工具主要包括三种:信汇(Mail Transfer,M/T)、票汇(Demand Draft,D/D)和电汇(Telegraphic Transfer,T/T)。 信汇(M/T)是指进口方将货款交给本地银行,请该行用信件手段委托出 口方所在地的分行或代理行付款给进口方。 票汇(D/D)是指进口方向本地银行购买银行汇票,自行寄给出口方,出 口方凭以向汇票上指定的银行取款。 电汇(T/T)是应汇款人的申请,由汇出行拍发电报或电传给其在国外的 分行或代理行,指示其解付一定金额给收款人的一种方式。电汇经历 了从电报、电传到网络、SWIFT通信方式的发展过程,使出口方可以 安全、迅速收到货款,但收费较信汇高。其操作流程如图5-1所示。
延期付款信用证(Deferred Payment Credit)是指受益人不需要开立汇 票,只要提示符合信用证条款的单据,付款行就在信用证规定的到期 日付款的信用证。 2) 附加性质分类 (1) 可转让信用证(Transferable Credit),指信用证上注有Transferable, 受益人有权将信用证的全部或部分转让给一个或数个第三者(即第二受 益人)使用。可转让信用证只能转让一次,即第二受益人不能再转让给 新的受益人。 (2) 循环信用证(Revolving Credit),指信用证被全部或部分使用后,其金 额可恢复使用直至达到规定次数或累积总金额为止的信用证。循环信 用证的循环方式可分为按时间循环和按金额循环。 (3) 假远期信用证(Usance Credit Payable at Sight),信用证中规定:“远 期汇票即期付款,所有贴现和承兑费用由买方负担。” (4) 带电汇偿付条款的信用证(Credit with T/T Reimbursement),即期信用 证中规定,议付行在议付后可以电传方式通知开证行,要求开证行立 即以电汇方式将货款拨交议付行。 (5) 背对背信用证(Back to Back Credit),指受益人以原证为抵押,要求银 行以原证为基础,另开立一张内容相似的信用证。
2. 信用证的主要类型 信用证的主要类型如下所述。 1) 按基本性质分类 (1) 根据是否要求受益人提交货运单据分为跟单信用证和光票信用证。 跟单信用证(Documentary Credit)是开证行凭跟单汇票或单纯凭单据 付款的信用证。国际贸易中一般使用跟单信用证。 光票信用证(Clean Credit)是开证行仅凭不附单据的汇票付款的信用 证,汇票如附有不包括运输单据的发票、货物清单等,仍属光票。 (2) 根据开证行的责任分为不可撤销信用证和可撤销信用证。 可撤销信用证(Revocable Credit)是指开证行可以不经过受益人同意 ,在付款前随时撤销的信用证。 不可撤销信用证(Irrevocable Credit)是指信用证一经开出,在有效期 内,未经有关当事人的同意,开证行不得片面撤销或修改信用证, 只要受益人提交了符合信用证要求的单据,开证行就必须履行其付 款义务。我国在进出口贸易中,规定必须使用不可撤销信用证。 根据《UCP600》的规定,凡是没有注明可否撤销字样的信用证, 一律视作不可撤销信用证。在我国的出口贸易中,银行只接受不可 撤销信用证。
使用信用证进行交易,由银行提供付款保证,从而解决了进出口商互 不信任的矛盾,同时还为进出口双方提供了资金融通的便利,而银行 只处于买卖双方之间,并不参与货物的买卖,因此信用证在进出口业 务中被广泛使用。国际商会第600号出版物《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 即《UCP600》)明确规定:“各有关当事人处理的只是单据,而不是 单据所涉及的货物、服务或其他行为”,明确了信用证交易的标的是 单据。信用证是银行向出口方作出的付款保证,出口方只有按信用证 规定提供了信用证要求的单据时才能得到款项,因此信用证是银行的 有条件的付款承诺。
收款人/出口商
④
付款人/进口商
②
交 款
付 款
③
电讯的付款指示 汇出行
汇入行 图5-1 T/T的业务流程
图5-1 T/T的业务流程
2. 汇付在国际贸易中的应用 在国际贸易中,汇付属于商业信用,出口方在装运货物后能否顺利收回货 款,进口方在预付货款后能否收到与合同相符的货物,分别取决于对方的 信用。提供信用的一方承担的风险很大,所以,在实践中,汇付一般只用 于对本企业的联号或分支机构和个别极其可靠的客户预付货款或货到付款 ,也可用于订金、货款尾数、佣金等费用的支付。 1. 托收的操作流程 托收(collection)是出口方委托银行代为向进口方收款的一种支付方式。基 本做法如下:出口方(委托人)开出以进口方为付款人的汇票,向出口地银 行提出托收申请,委托出口地银行(托收行)通过它在进口地的代理行或往 来银行(代收行)代向进口方收取货款。托收的操作流程如图5-2所示。
信用证的开立、审核及修改是履行进出口合同不可缺少的重要环节。 【操作建议】 (1) 催证(若需要)。 (2) 审证。 (3) 改证(若需要)。
第一节 操作原理及步骤
一、常用支付方式及操作程序
出口贸易中常用的货款支付方式有三种:汇付、托收和信用证。 1. 汇付的种类及操作流程 汇付(remittance),又称汇款,是进口方将货款交由银行汇给出口方。 基本做法如下:由汇款人向汇出行递交《汇出汇款申请书》一式两联( பைடு நூலகம்括申请书和汇款回执),委托汇出行办理汇款业务。汇出行按照申请 书的指示,使用某种结算工具通知汇入行,汇入行按照双方银行事先 订立代理协议的规定,向收款人解付汇款。
(三)信用证
1. 信用证的操作流程 信用证(Letter of Credit,L/C),是一种开证银行根据申请人(进口商 )的要求和申请,向受益人(出口商)开立的有一定金额、在一定期限 内凭汇票和出口单据付款的书面承诺。信用证在实践中被广泛使用 ,成为当今国际贸易结算中的最重要的支付方式。 信用证的操作流程如图5-3所示。
签约
①
(二)托收
Exporter 出口商 托 收 交 款
② ⑧
发货
Importer
进口商 交 单
④
承 兑
付 款
⑤
提 示
⑥
⑦ 收款 ③ 托收指示
Remitting bank 托收行 图5-2 托收的业务流程
Collecting bank 代收行
图5-2 托收的业务流程
2. 托收的种类 国际贸易中开出的汇票多是跟单汇票,因此常用的托收方式是跟单托 收。跟单托收包括付款交单(Documents against Payment,D/P)和承 兑交单(Documents against Acceptance, D/A)。 付款交单是跟单托收方式下的一种交付单据的办法,指出口方的交单 是以进口方的付款为条件,即进口方付款后才能向代收行领取单据。 即期交单(D/P Sight)指出口方开具即期汇票,由代收行向进口方提示 ,进口方见票后即须付款,货款付清时,进口方取得货运单据。远期 交单(D/P after sight or after date)指出口方开具远期汇票,由代收行 向进口方提示,经进口方承兑后,于汇票到期日或汇票到期日以前, 进口方付款赎单。 承兑交单是在跟单托收方式下,出口方(或代收行)向进口方以承兑为 条件交付单据的一种办法。由于在承兑交单方式下,进口商只要承兑 汇票,即可取得装运单据,处置货物。如果进口商倒闭或无力付款, 出口商要冒银货两失的风险,所以在国际贸易结算中出口商都不愿意 采用这种托收方式,除非进口商的信誉卓著。我国外贸企业一般不采 用承兑交单方式出口。在进口业务中,尤其是对外加工装配和进料加 工业务中,往往对进口料件采用承兑交单方式付款。
(3) 根据是否有另一家银行为信用证加保,可分为保兑信用证和不保兑 信用证 保兑信用证(Confirmed Credit)是指开证行开出的信用证,由另一家 银行保证对符合信用证条款规定的单据履行付款义务。对信用证加 保兑的银行称为保兑行,保兑行承担与开证行相同的第一性付款责 任。 当开证银行资信好和成交金额不大时,一般都使用不保兑的信用证 (Unconfirmed Credit)。我国银行不开具要求另一家银行保兑的信用 证,故我国进口企业通常不接受开立保兑信用证的要求。 (4) 按信用证付款方式,分为付款信用证、承兑信用证、议付信用证和 延期付款信用证。 付款信用证(Payment Credit)是指信用证指定的付款行凭受益人提交 的符合信用证条款的单据付款的信用证。 承兑信用证(Acceptance Credit)是指银行将受益人提交的汇票和/或 单据审核无误后,承兑远期汇票,于汇票到期后再付款。 议付信用证(Negotiation Credit)指允许受益人向某一指定银行或任何 银行交单议付的信用证。议付信用证可分为公开议付信用证和限制 议付信用证。
第五章 催证、审证与改证操作
【引例5-1】
2007年11月18日,中国银行湖北省分行通知湖北天和国际贸易股份 有限公司(HUBEI TIANHE INTERNATIONAL TRADING CO., LTD.) 收到阿联酋太阳公司(SUN CORPORATION)通过汇丰银行迪拜分行 (HSBC BANK PLC,DUBAI)开来的编号为KBLC1020049的信用证 电开本。 【分析】 在凭信用证支付的交易中,信用证是开证行向受益人(出口人)开立的 承诺并凭规定的单据保证付款的凭证。通过银行信用的介入,使出 口方及时安全收汇得到有力的保障。在信用证结算方式下,信用证 是依据外贸合同开立的,但是一经开立,就独立于外贸合同之外。 银行是否付款依据的是信用证而非合同。因此,外贸业务员张磊收 到开证行开来的信用证,一定要对照合同条款认真仔细审核信用证 内容。若发现与合同规定不符或不能接受或无法办到的条款,应一 次性通过开证申请人向开证行提出改证申请,以免影响合同履行和 收汇安全。
(一)汇付
结算工具主要包括三种:信汇(Mail Transfer,M/T)、票汇(Demand Draft,D/D)和电汇(Telegraphic Transfer,T/T)。 信汇(M/T)是指进口方将货款交给本地银行,请该行用信件手段委托出 口方所在地的分行或代理行付款给进口方。 票汇(D/D)是指进口方向本地银行购买银行汇票,自行寄给出口方,出 口方凭以向汇票上指定的银行取款。 电汇(T/T)是应汇款人的申请,由汇出行拍发电报或电传给其在国外的 分行或代理行,指示其解付一定金额给收款人的一种方式。电汇经历 了从电报、电传到网络、SWIFT通信方式的发展过程,使出口方可以 安全、迅速收到货款,但收费较信汇高。其操作流程如图5-1所示。
延期付款信用证(Deferred Payment Credit)是指受益人不需要开立汇 票,只要提示符合信用证条款的单据,付款行就在信用证规定的到期 日付款的信用证。 2) 附加性质分类 (1) 可转让信用证(Transferable Credit),指信用证上注有Transferable, 受益人有权将信用证的全部或部分转让给一个或数个第三者(即第二受 益人)使用。可转让信用证只能转让一次,即第二受益人不能再转让给 新的受益人。 (2) 循环信用证(Revolving Credit),指信用证被全部或部分使用后,其金 额可恢复使用直至达到规定次数或累积总金额为止的信用证。循环信 用证的循环方式可分为按时间循环和按金额循环。 (3) 假远期信用证(Usance Credit Payable at Sight),信用证中规定:“远 期汇票即期付款,所有贴现和承兑费用由买方负担。” (4) 带电汇偿付条款的信用证(Credit with T/T Reimbursement),即期信用 证中规定,议付行在议付后可以电传方式通知开证行,要求开证行立 即以电汇方式将货款拨交议付行。 (5) 背对背信用证(Back to Back Credit),指受益人以原证为抵押,要求银 行以原证为基础,另开立一张内容相似的信用证。
2. 信用证的主要类型 信用证的主要类型如下所述。 1) 按基本性质分类 (1) 根据是否要求受益人提交货运单据分为跟单信用证和光票信用证。 跟单信用证(Documentary Credit)是开证行凭跟单汇票或单纯凭单据 付款的信用证。国际贸易中一般使用跟单信用证。 光票信用证(Clean Credit)是开证行仅凭不附单据的汇票付款的信用 证,汇票如附有不包括运输单据的发票、货物清单等,仍属光票。 (2) 根据开证行的责任分为不可撤销信用证和可撤销信用证。 可撤销信用证(Revocable Credit)是指开证行可以不经过受益人同意 ,在付款前随时撤销的信用证。 不可撤销信用证(Irrevocable Credit)是指信用证一经开出,在有效期 内,未经有关当事人的同意,开证行不得片面撤销或修改信用证, 只要受益人提交了符合信用证要求的单据,开证行就必须履行其付 款义务。我国在进出口贸易中,规定必须使用不可撤销信用证。 根据《UCP600》的规定,凡是没有注明可否撤销字样的信用证, 一律视作不可撤销信用证。在我国的出口贸易中,银行只接受不可 撤销信用证。
使用信用证进行交易,由银行提供付款保证,从而解决了进出口商互 不信任的矛盾,同时还为进出口双方提供了资金融通的便利,而银行 只处于买卖双方之间,并不参与货物的买卖,因此信用证在进出口业 务中被广泛使用。国际商会第600号出版物《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 即《UCP600》)明确规定:“各有关当事人处理的只是单据,而不是 单据所涉及的货物、服务或其他行为”,明确了信用证交易的标的是 单据。信用证是银行向出口方作出的付款保证,出口方只有按信用证 规定提供了信用证要求的单据时才能得到款项,因此信用证是银行的 有条件的付款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