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期付款销售的会计计算
销售合同分期收款收入如何计算

一、概述在销售合同中,分期收款是一种常见的付款方式,即买方在购买商品或服务时,将付款金额分若干期支付。
对于卖方来说,如何准确计算分期收款收入,是财务管理和税务筹划的重要环节。
本文将详细介绍销售合同分期收款收入的计算方法。
二、分期收款收入的确认原则1. 收入确认原则: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收入应当在下列条件同时满足时予以确认:(1)商品或服务已交付买方,或者服务已经提供完毕;(2)买方已接受商品或服务;(3)卖方已收到或取得了收取款项的权利。
2. 收入计量原则:收入应当按照商品或服务的公允价值计量,即买方在购买商品或服务时所支付的金额。
三、分期收款收入的计算方法1. 确定分期收款金额:在销售合同中,双方应明确约定每期应支付的金额,包括本金和利息。
本金即为商品或服务的成交价格,利息可根据市场利率或双方约定确定。
2. 计算每期收入:(1)当期收入 = 当期本金收入 + 当期利息收入(2)当期本金收入 = 当期应收账款余额× 当期收款比例(3)当期利息收入 = 当期应收账款余额× 当期市场利率其中,当期应收账款余额为截至当期收款日的应收账款总额,当期收款比例为每期收款金额占合同总金额的比例,当期市场利率为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或双方约定的利率。
3. 收入确认:(1)当期收入确认条件:当期收入符合收入确认原则,且已实际收到或取得了收取款项的权利。
(2)收入确认时间:当期收入确认时间应与当期收款时间一致。
四、案例分析假设某公司于2021年1月1日与客户签订一份销售合同,合同总金额为100万元,约定分4期付款,每期付款时间为3个月,每期付款金额为25万元,市场利率为4%。
根据上述计算方法,计算如下:1. 每期收款比例为25万元/100万元 = 25%2. 当期本金收入 = 当期应收账款余额× 当期收款比例 = 25万元× 25% =6.25万元3. 当期利息收入 = 当期应收账款余额× 当期市场利率 = 25万元× 4% = 1万元4. 当期收入 = 当期本金收入 + 当期利息收入 = 6.25万元 + 1万元 = 7.25万元五、总结销售合同分期收款收入的计算涉及多个环节,包括收入确认原则、分期收款金额确定、每期收入计算等。
小企业分期收款销售商品的计量

分期收款销售分期收款销售是指商品已经交付,货款分期收回的销售方式。
小企业销售商品采用分期收款方式的,在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确认收入。
【涉税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第二十三条以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的,按照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第50号令)第三十八条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按销售结算方式的不同,具体为:(三)采取赊销和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无书面合同的或者书面合同没有约定收款日期的,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货物发出的当天。
【例】2×13年11月1日,甲公司采用分期收款销售方式销售产品一批,其售价为600 000元(不含增值税),该批产品成本为480 000元。
合同约定分3个月于每月月末等额收取货款。
假设每月都收到了货款和增值税款,并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
该批产品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
则甲公司应做如下会计处理:(1)2×13年11月底:借:银行存款234 000贷:主营业务收入200 0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34 000 借:主营业务成本160 000贷:库存商品160 000 (2)2×13年12月底:借:银行存款234 000贷:主营业务收入200 0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34 000 借:主营业务成本160 000贷:库存商品160 000 (3)2×14年1月底:借:银行存款234 000贷:主营业务收入200 0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34 000 借:主营业务成本160 000贷:库存商品160 000 【税务处理】对企业采用分期收款方式销售商品,税法也要求按照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确认收入和增值税的实现,与会计处理一致。
分期收款销售的会计处理

分期收款销售的会计处理
分期收款销售,是指商品已经交付,但货款分期收回的一种销售方式。
分期收款销售的特点是所销售的商品价值较大,如房产、汽车、重型设备等;收款期限较长,有的几年,有的长达几十年。
相应地,收取货款的风险也较大,因而如何确认收入成为这种特殊销售业务会计处理和增值税处理的关键。
一、分期收款销售的会计处理
《企业会计准则第14 号收入》规定:企业应当按照从购货方已收或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但已收或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不公允的除外。
对企业采用递延方式分期收款,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与其公允价值相差较大的,应按照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的公允价值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与其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应当在合同或协议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
很显然,准则中所指的递延方式分期收款销售是具有融资性质的,也就是说分期收款的期限较长,相当于为购买方提供一笔贷款。
对于这样的分期收款销售业务,一般应在销售成立时,按公允价值即分期收款总额的现值确认收入金额。
此时的具体会计处理为,按应收合同或协议价款借记长期应收款科目,按应收合同或协议价款的公允价值,贷记主营业务收入科目,按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按其差额,贷记未实现融资收益;未实现融资收益按期采用实际利率法确定利息收入,借记未实现融资收益科目,贷记财务费用科目。
然而,目前有些商场为了促销,对于一些家电等产品也采用分期收款方式销售,但期限不长,金额也不算很大。
此类业务实质上不具有。
分期收款销售业务如何记账-

分期收款销售业务如何记账?分期收款销售,在商品实物交割之时,就表明商品上的风险和报酬已转嫁给购买方,其货款应在合同期间内按约定的时点分期回收,强调的只是“货款结算”的时点,与风险和报酬的转移无关。
故而,销货方应当于发出商品时确认销售收入,不能在收款时点分期确认收入。
其会计核算分两种情况:1、商品已经交付,货款分期收回----收款期限较短收款期限较短的分期收款销售业务,一般认为不具有融资性质。
故而所售商品,销售方应按正常销售价格(公允价格)结算。
其账务处理:在商品交付时确认收入,即借记“应收账款”,贷记“主营业务收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同时结转成本,即借记“主营业务成本”,贷记“库存商品”;按约定合同的时点分期收款时,借记“银行存款”,贷记“应收账款”。
2、商品已经交付,货款分期收回----收款期限较长商品已经交付,货款分期收回时期较长(通常超过3年),则视为具有融资性质。
销货方应当在发出商品之时,按照从购货方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的公允价值(或现值)确认销售收入(但合同或协议价款不公允的除外),合同或协议价款与其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应当作为未实现融资收益,在合同或者协议期间内,运用“实际利率法”计算并分期摊销,冲减财务费用。
核算收款期限较长分期收款销售业务,企业应按收合同或者协议的价款,借记“长期应收款”科目,按应收合同或者协议价款的公允价值(折现值),贷记“主营业务收入”科目,按其差额,贷记“未实现融资收益”科目。
例:ABC公司2016年1月1日采用分期收款方式向H 公司售出大型设备一套,协议约定从销售当年末分3年分期收款,每年收款600万元,合计1800万元,成本为1300万元,不考虑增值税。
假定实际利率为5%。
则:(1)2016年1月1日,销售实现之时:主营业务收入的确认价值=600×(P/A,5%,3)=600×=(万元)借:长期应收款1800贷:主营业务收入未实现融资收益借:主营业务成本1400贷:库存商品1400(2)在合同或者协议约定的收款时点,除按金额收款外,还需对“未实现融资收益”运用实际利率法进行分期摊销,冲减财务费用。
会计经验:分期收款销售商品会计和税务怎么处理

分期收款销售商品会计和税务怎么处理分期收款销售商品会计和税务怎么处理例:2009年1月1日,甲公司采用分期收款方式向乙公司销售一套大型设备,合同约定的销售价格为2000万元,分5次于每年12月31日等额收取。
该大型设备成本为1560万元。
在现销方式下,该大型设备的销售价格为1600万元。
假定甲公司发出商品时开出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增值税额为340万元,并于当天收到增值税额340万元。
1.会计处理分期收款销售商品(通常超过3年),应根据应收款项的公允价值(或现行售价)一次确认收入。
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与其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未实现融资收益。
甲公司应当确认的销售商品收入金额为1600万元,未来5年收款额的现值等于现销方式下应收款项金额,用插值法计算折现率为7.93%(略)。
(1)2009年1月1日实现销售时(单位:万元,下同)借:长期应收款2000(应收合同或协议价款)银行存款340贷:主营业务收入1600(应收价款的公允价值)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340未实现融资收益400借:主营业务成本1560贷:库存商品1560。
(2)2009年12月31日收取货款时借:银行存款400贷:长期应收款400借:未实现融资收益126.88贷:财务费用126.88。
注:未实现融资收益每一期的摊销额=(每一期长期应收款的期初余额-未实现融资收益的期初余额)x实际利率,未实现融资收益属于长期应收款备抵账户。
2.税务处理《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以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的,按照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2009年税法确认的当年收入为400万元。
3.财税差异分析2009年会计确认的收入为1600万元,成本为1560万元;税法确认的收入为400万元,成本为312万元(1560÷5);会计上确认的财务费用为-126.88万元。
此项业务2009年汇算清缴时需纳税调减78.88(1600-1560+126.88-400+312)万元。
新制度分期付款会计核算

新制度分期付款会计核算概述随着分期付款制度在各个行业的飞速发展,分期收款成为了企业收入结构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分期付款是指消费者购买商品或服务时支付一部分金额,剩余金额在规定的时间内分期支付。
由于分期付款的实行,企业收款周期得以缩短,能够更好地满足顾客需求,进而带动销售业绩的提升。
然而,分期付款也带来了新的会计核算问题。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对新制度分期付款会计核算进行探讨:1.分期付款的原则和会计处理2.按期收取应收款项的会计处理3.分期付款管理的注意事项分期付款的原则和会计处理分期付款的原则是在一定的期限内收回全部货款,因此,企业应将所有货款全部列入应收账款中。
为了反映分期付款的特殊性质,应将应付账款中的同期收入核销,以更准确地反映企业的经济状况。
具体的会计处理如下:1.首付款的会计处理分期付款的首付款应当归入收入,且应在销售成本中计算。
会计分录为:借:银行存款/现金贷:销售收入2.以银行或金融机构为媒介的分期收款在此种情况下,企业会将分期收款转让给银行或金融机构进行代收,而银行或金融机构会将全部应收款余额转移给企业。
因此,分期收款的会计处理应按照以下步骤:•将应收账款全部列入应收账款中;•将分期收款的整体转移计入应收账款,且应分别记入各个期限的应收款余额;•当实收分期款项时,应按照各个期限的余额进行核销。
会计分录为:借:银行存款/现金贷:应收账款3.以企业自身为媒介的分期收款企业自身承接分期收款后,所有应收款项都应全部纳入应收账款中,且按照各个期限归入相应的各期应收账款中。
会计分录为:借:银行存款/现金贷:应收账款按期收取应收款项的会计处理企业在的分期收款管理过程中,常常需要定期收取不同期限的应收款项。
此时,应按照以下步骤进行会计处理:1.首先,应将定期收取的应收账款归入应收账款中,且按期归入相应的各期应收账款中。
2.当实收分期款项时,应按照各个期限的余额进行核销。
会计分录为:借:银行存款/现金贷:应收账款分期付款管理的注意事项在分期付款管理过程中,企业需要注意以下几点:1.确定合适的分期周期和利率,保证顾客满意以及企业的收益;2.严格控制收取分期款项的时间,并按时收取分期款项;3.进行分析并管理应收账款风险,尽量降低坏账风险;4.及时将全部财务信息完整地记录在账簿中,以方便后期管理和统计。
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增值税计算及会计处理

尽管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及税款计算要服从税收法规的规定,但按财政部2006年颁布的新准则体系的规定,分期收款方式销售商品在收入确认和会计处理上有较大变化,而销售货物又是增值税的主要纳税范围,这必然会影响到增值税的会计处理,因此有必要从税收法规和会计准则相互协调的角度研究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增值税的计算及会计处理。
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讫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
具体到采取赊销和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纳税义务发生的时间应为按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第5条的规定:企业应按从购货方已收或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但已收或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不公允的除外。
合同或协议价款的收取采用递延方式,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应按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的公允价值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
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与其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应在合同或协议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进行摊销,计人当期损益。
应用指南规定,从购货方已收或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通常为公允价值。
某些情况下,合同或协议明确规定销售商品需要延期收取价款,如分期收款销售商品,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应按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的现值确定其公允价值。
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与其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应在合同或协议期间内,按应收款项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的摊销金额,冲减财务费用。
收入准则及其指南将分期收款销售商品的收入确认与会计处理分为两种类型:不具有融资性质和具有融资性质。
在实务中,分期收款销售商品是否具有融资性质,最简单的判断标准是看未来各期收款总额之和是否比合同或协议签订之日商品的正常市场价格高。
如果未来各期收款总额之和高于货物当前的市价,则说明购货方为延期支付货款付出了货币时间价值的代价;销货方为延期收取货款可以取得相当于货币时间价值的收益,按准则规定,应将其确认为融资收益,且分期收款销售商品是否具有融资性质完全取决于交易双方的意愿和交易本身的特性。
分期收款销售业务的相关会计处理

所以 , 笔者建议将 自产 自用 白酒 、 卷烟的组成计税价格的 计算公 式统一为 : 组成计 税价格:[ 成本 X 1 成本利润率 ) (+ +
销售数量x 定额 税 率 ]( 一 费 税 税 率 ) /1 消 。
本、 成本利润率都 比较容易确定 , 一般不会产生争容易产生争议 。 在
的分 析 可 以看 出 ,导 致增 值 税 与 消 费 税组 成 计 税 价 格 不一 致
目前 ,我 国进 口卷 烟的组成计税 价格 已经包含了定量税
额, 在实务 中较少 出现纠纷 。 笔者认为 , 国产卷烟适用 的消费 税 比例税率 的确定 ,可以参考进 口卷烟组 成计税价格 的计算
方法 : 首先 , 计算确定消费税适用 比例税率的价格 P 其次 , ; 根 据 P与 5 0元的关系 , 确定适用 的 比例税 率 ; 最后 , 定卷烟 确
格计算公 式和进 口卷烟的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公式可 以发 现 ,
道组 成计税价格的基本公式 ,在实务 中具体适用的 比例税率
还是 不 易 确 定 。
依据后者计算所得的税额将会明显 高于依据前者计算所得 的 税额 。 这种结果有违 WT 国民待遇原则。 O
三、 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公式 的修改建议 1 增值税与 消费税 的组 成计税价格应 保持 一致。 . 从上 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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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期收款销售业务的相关会计处理
江苏徐州 李 寒俏 范孝周
20 0 6年 2月 1 5日财政部颁布 了新 的企业会计 准则 , 其 进行核算 , 销售商品满 足收入确认条件 的, 按应收合同或协议
中,企业会计准则第 1 《 4号——收入》 《 及 企业会计准 则第 1 8
规定 的收 入 确 认 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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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期付款销售的会计计算
分期付款销售是一种常见的销售方式,这种方式允许买方在一段时间内分多次支付货款。
在会计上,对于分期付款销售,需要进行相应的会计计算来记录和核算相关交易。
销售收入的确认
对于分期付款销售,销售收入的确认通常会依据两种方法:现金收款法和利润实现法。
现金收款法
现金收款法是一种常见的确认销售收入的方法,该方法将销售收入与实际收到的现金金额相对应。
按照这种方法,只有在实际收到款项时,相应的销售收入才被确认。
利润实现法
利润实现法是另一种确认销售收入的方法,该方法不仅考虑到实际收到的现金金额,还考虑到了销售交易的经济实质和风险转移的程度。
按照这种方法,销售收入将在以下条件满足时被确认:
- 买方对产品或服务具有实际控制权。
- 可靠地估计出销售收入的金额。
- 公司对于所涉及的收入将能够获得经济利益。
分期付款销售的会计处理
对于分期付款销售,通常需要进行以下会计处理:
1. 记录销售收入:根据确认销售收入的方法,将相应的销售收入金额记录在会计记录中。
2. 记录应收款项:当买方承诺以分期付款方式购买时,应将相应的未收款项记录为应收账款。
3. 期末调整:在每个会计期末,需要对应收账款进行调整,以反映未来收款的现值。
这一调整是基于一个适当的贴现率,以反映资金的时间价值。
4. 收取分期付款:当买方支付分期付款时,需要将相应的现金收入记录在会计记录中,并相应减少应收账款。
其他相关注意事项
- 建立合理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由于分期付款销售涉及到付款周期的延长,存在一定的坏账风险。
因此,为了反映坏账风险,公司应建立合理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并根据需要进行调整。
- 遵守会计准则和相关法规:在进行分期付款销售的会计处理时,公司应遵守相关会计准则和法规,确保记录和报告的准确性和合规性。
以上是有关分期付款销售的会计计算的简要介绍。
在实际操作中,根据具体情况和相关法规,可能还有其他会计处理和注意事项需要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