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核心制度之会诊制度
医疗核心制度——会诊制度

会诊制度会诊是指出于诊疗需要,由本科室内、外或本院以外的医务人员协助提出诊疗意见或提供诊疗服务的活动。
规范会诊行为的制度称为会诊制度。
(一)医疗会诊包括:急会诊、科内会诊、科间普通会诊、全院多学科会诊、院外会诊等。
(二)急会诊以电话形式通知相关科室,相关科室在接到会诊通知后,应在10分钟内到位(以接电话时间为准)。
会诊医师在签署会诊意见时应注明时间(具体到分钟)。
急会诊的请求医师和受邀医师不受资质限制,但应首选在岗的最高资质医师。
急会诊请求方必须全程陪同。
(三)科内会诊原则上应每周举行一次,全科人员参加。
主要对本科的疑难病例、危重病例、手术病例、出现严重并发症病例或具有科研教学价值的病例等进行全科会诊。
会诊由科主任负责组织和召集。
会诊时由主管医师报告病历、诊治情况以及要求会诊的目的。
通过广泛讨论,明确诊断治疗意见,提高科室人员的业务水平。
(四)科间普通会诊:患者病情超出本科专业范围,需要其他专科协助诊疗者,需行科间普通会诊。
科间普通会诊由主治医师以上人员提出,填写会诊单,写明会诊要求和目的,电子会诊申请单传至被邀请科室并同时电话通知。
应邀科室应在24小时内(以电子会诊申请单发出时间为准)派主治医师以上人员进行会诊。
会诊时主管医师应在场陪同,介绍病情,听取会诊意见。
会诊后要填写会诊记录。
(五)全院多学科会诊:病情疑难复杂且需要多学科共同协作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重大医疗纠纷或某些特殊患者等应进行全院会诊。
全院多学科会诊由科室主任提出,报医务科审批。
医务科也可根据情况直接安排全院会诊。
会诊科室应提前将会诊病例的病情摘要、会诊目的和拟邀请人员报医务科,由其通知有关科室人员参加。
会诊时由医务科或申请会诊科室主任主持召开,业务副院长或医务科主任原则上应参加并作总结归纳,应力求统一明确诊治意见。
主管医师认真做好会诊记录,并将会诊意见摘要记入病程记录。
(六)院外会诊。
邀请外院医师会诊或派本院医师到外院会诊,按原卫生部《医师外出会诊管理暂行规定》(2005年原卫生部令第42号)有关规定执行。
18项医疗核心制度会诊制度

18项医疗核心制度会诊制度医疗领域是一个关乎人们生命健康的重要领域,医疗质量与效益的提高一直是社会各界关注的重点。
为了加强医疗卫生服务的规范化和专业化,促进医疗质量的提高,我国不断推进医疗核心制度的建立与完善。
本文将重点介绍18项医疗核心制度之一——会诊制度。
一、会诊制度的概念会诊制度是指医疗机构在诊断与治疗过程中,为了获得更准确的医疗意见和决策,医生之间进行专业交流和讨论的一种制度。
通过会诊可以减少误诊和漏诊的情况发生,对于提高医疗服务的质量和效率具有重要作用。
二、会诊制度的种类1. 专家会诊:即主治医生将病情较为复杂或疑难的患者转诊给相关专科医生进行会诊,以获得更专业的诊断意见和治疗方案。
2. 组织内部会诊:即医疗机构内部的医生进行会诊,多用于大型医院或多学科医疗团队的情况,以获得不同领域医生的意见和经验共享。
3. 多学科会诊:即将不同学科的医生和专家组成会诊团队,集思广益,对复杂病例进行共同讨论和决策。
4. 远程会诊:即通过现代远程通信技术,医生之间进行视音频交流,进行会诊,跨越地域限制,提高医疗资源的利用效率。
三、会诊制度的意义1. 提供多方意见:会诊制度可以让医生之间进行交流与沟通,获得来自多个专业角度的意见和建议,有助于提高诊断和治疗的准确性。
2. 避免误诊与漏诊:通过会诊制度,医生可以在诊断和治疗过程中及时发现和纠正错误,避免误诊和漏诊的情况发生。
3. 信息共享与经验积累:会诊制度促进了医生之间的交流与合作,有利于医疗知识和经验的共享与积累,提高整体医疗水平。
4. 提高医疗效率:通过会诊制度,可以避免患者多次转诊和重复检查的情况发生,节省医疗资源,提高工作效率。
四、会诊制度的实施步骤1. 患者信息收集:收集患者的病历资料、影像学资料等相关信息,并进行初步分析。
2. 会诊申请与安排:主治医生针对特殊情况下的患者,向相关专科医生提出会诊申请,并安排时间和地点。
3. 会诊过程:会诊时,主治医生将患者的病情详细介绍给会诊医生,医生之间进行交流与讨论,制定诊疗方案。
医疗质量核心制度会诊制度要点释义

医疗质量核心制度会诊制度要点释义医疗质量是卫生事业发展不可或缺的一个重要部分,而会诊制度是医疗质量核心制度之一。
会诊制度是指医生和医院之间的利益共享和知识共享体系,是一种协作机制,旨在通过多学科、多专业的交流和讨论,提高疾病诊断和治疗的准确性和科学性,在一定程度上解决医患之间的纠纷,减少医疗事故的发生。
一、会诊制度的范围和内容会诊制度的范围不仅仅限于医生之间的交流,还涉及到医生和患者之间的信息沟通和交流。
会诊制度所涵盖的内容也非常广泛,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诊断:医生们通过会诊制度能够准确快速地确定一位患者的疾病类型、病情严重程度和治疗方法等方面的问题,避免了漏诊、误诊等问题的发生。
2. 治疗:由于疾病的多样性和特殊性,每个病人的治疗方式也必须有所不同。
通过会诊制度,医生们可以交换彼此的治疗方案和经验,提高治疗的准确性和科学性。
3. 疑难杂症:医生们在诊疗过程中那些疑难杂症的处理是比较困难的,通过会诊制度,医生们可以取得更多的专业知识和治疗经验,拓宽思路和开阔视野。
二、会诊制度的实施和管理医疗机构实施会诊制度需要制定相应的管理规定和流程,以确保会诊制度的管控和执行。
会诊制度的实施和管理需要以下几个方面:1. 流程建立:制定具体的会诊流程和步骤,包括会诊申请、评价、分析和反馈等,确保整个会诊流程有序进行。
2. 会诊专家:通过三甲医院、卫生监督机构等途径遴选专家参加会诊工作,以确保会诊的专业性和权威性。
3. 会诊报告:将会诊的结果以书面形式呈现出来并归档存档,以备后续参考和查阅。
4. 知情同意:在会诊前,必须征得患者的知情同意书,切实保护患者的合法权益和隐私。
三、会诊制度的优点1. 支持多学科、多专业的交流和知识共享体系,提高医疗质量。
2. 通过会诊制度,可以准确快速地确定病人的疾病类型、病情严重程度和治疗方式等问题,避免了漏诊、误诊等问题的发生。
3. 通过会诊制度,医生们可以交换彼此的治疗方案和经验,提高治疗的准确性和科学性,减少医疗事故的发生。
医疗质量核心制度会诊制度要点释义

医疗质量核心制度会诊制度要点释义医疗质量核心制度是医疗机构为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安全水平而建立的一系列制度和规范。
其中,会诊制度是医疗质量核心制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本文将针对会诊制度的要点进行详细释义。
一、会诊定义会诊是指通过医生之间的协作与交流,对患者疾病的诊断、治疗等问题进行讨论和解决的过程。
会诊通常涉及多个专业领域的医生,旨在为患者提供更全面和有效的医疗服务。
二、会诊的目的会诊的目的在于确诊诊断、明确治疗方案、改善患者疾病预后、提供专家意见和指导,以及保障医疗质量的提升。
通过会诊,医生能够汇集各自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共同解决疑难病例和复杂疾病的诊断和治疗问题。
三、会诊的程序1. 会诊申请:医生或患者的家属可以向医疗机构提出会诊申请,明确需要会诊的目的和内容。
2. 会诊安排:医疗机构根据患者病情的严重程度和专业需求,选定相应的会诊专家,并确定会诊时间和地点。
3. 会诊小组组建:会诊小组由不同专业领域的医生组成,他们将根据患者的病情和需要,提供专业的意见和建议。
4. 会诊讨论与解决:会诊专家在会诊过程中进行病情分析、诊断讨论和治疗方案制定。
他们会综合各方意见,以最终确定最佳的治疗方案。
5. 会诊报告与反馈:会诊结束后,会诊专家将会诊结果整理成会诊报告,并将其反馈给主治医生。
主治医生将根据会诊报告调整患者的治疗方案。
四、会诊的优势会诊制度的实施可以带来以下优势:1. 专业知识的整合:会诊可以集结各个专业领域的医生,充分利用专家的知识和经验,提高诊疗质量。
2. 多学科协作:会诊强调团队合作,各专业医生可以共同讨论病情和治疗方案,提供全面的医疗服务。
3. 病例共享与病情分析:会诊过程中,医生通过分享病例和病情分析,可以提高对复杂疾病的认识和理解,进而提供更准确的诊断和治疗。
4. 知识更新和学术交流:会诊为医生提供了学术交流与互动的机会,促进医学知识的不断更新和应用。
五、会诊的应用范围会诊制度广泛适用于各种疑难病例、重大疾病的诊断和治疗,如肿瘤、心血管疾病、神经系统疾病等。
医疗核心制度之会诊制度

医疗核心制度之会诊制度会诊制度是医疗核心制度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它通过多名医生一起讨论病情、制定诊疗方案,为患者提供全面、准确的诊断和治疗建议。
本文将从会诊制度的定义、意义、流程和应用案例等方面进行探讨。
一、会诊制度的定义会诊制度是指在患者就诊的过程中,由多个医生组成的专家团队对患者的病情进行集体讨论,共同制定诊疗方案的一种医疗模式。
会诊旨在提高诊疗的准确性和疗效,促进医疗质量的提升。
二、会诊制度的意义1. 提供综合诊疗思路:会诊制度将多位医生的专业知识与经验进行整合,有助于对疑难病例进行全面、综合的分析,提供多方位的诊疗思路。
2. 提高诊疗准确性:通过会诊,可以避免单一医生的主观判断和误诊,减少诊断错误的发生。
多位专家的共同参与有助于提高诊断的准确性。
3. 促进医疗资源共享:会诊制度可以调动不同科室的人才和资源,促进医疗团队之间的合作与交流,提高医疗资源的共享和利用效率。
三、会诊制度的流程会诊制度一般包括会诊申请、会诊讨论、会诊报告和后续随访等环节。
1. 会诊申请:患者的主治医生或医疗机构向专家团队提出会诊申请,明确患者的基本信息和病情描述,并提供必要的检查结果和医学影像资料。
2. 会诊讨论:专家团队根据患者的病情,组织会诊讨论,通过现场或在线方式进行沟通。
医生们可以共同分析病情、交流意见,并达成一致的诊疗决策。
3. 会诊报告:会诊结束后,专家团队将会诊结果整理成会诊报告,详细说明诊断结论、治疗建议和后续随访等内容。
报告将及时发送给主治医生,作为参考依据。
4. 后续随访:主治医生根据会诊报告提供的建议,进行治疗方案的实施和后续随访,确保患者获得全面、连续的医疗服务。
四、会诊制度的应用案例会诊制度在临床医疗中有着广泛的应用。
以下是会诊制度在不同病例中的应用案例:1. 多学科联合会诊:在肿瘤治疗中,通过多学科团队的综合讨论,制定个体化的综合治疗方案,提高治疗效果。
2. 孕产妇高危会诊:对于孕期并发症或高危情况的孕妇,多个专科医生进行会诊,为患者提供全面的孕期管理和临产指导。
医疗核心制度会诊制度模板

医疗核心制度会诊制度模板一、会诊制度概述会诊制度是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通过跨学科、跨部门的协作,提高医疗诊断和治疗水平,确保患者安全。
会诊制度包括院内会诊和院外会诊,涵盖普通会诊、急会诊、多学科会诊、特殊级抗菌药物使用会诊等类型。
二、会诊实施要求1. 会诊完成时限:(1)普通会诊:病房患者的会诊应在会诊发出后24小时内完成,集团内院区间的普通会诊应在会诊发出后48小时内完成。
(2)急会诊:应在急会诊请求发出后10分钟内到位。
2. 会诊资质要求:(1)多学科会诊:受邀医师应为副高及以上职称医师。
(2)普通会诊:受邀医师应为住院总医师及以上职称医师,集团内院区间普通会诊受邀医师应具有主治医师及以上职称,住院总医师不允许参加院区间会诊。
(3)急会诊:受邀医师必须为住院总医师及以上职称医师。
(4)特殊级抗菌药物使用会诊:受邀医师必须为我院文件规定的特殊级抗菌药物会诊专家。
三、申请会诊医师的责任及义务1. 严格把握会诊指征,做好会诊前的准备工作,如写好病历、完善必要的检查等。
2. 积极配合受邀医师,受邀医师诊查病人时,本人或指定熟悉病人情况的医师陪同。
3. 会诊结束后,及时整理会诊意见,并将其融入病人的诊疗方案中。
四、会诊流程1. 申请会诊:申请会诊医师根据患者病情,填写会诊申请单,注明会诊类型、会诊对象、会诊目的等,提交给科室负责人。
2. 科室负责人审核:科室负责人审核会诊申请,确认会诊指征,签字同意后,将会诊申请单提交给医务处。
3. 医务处安排会诊:医务处根据会诊申请,安排相应的会诊类型,邀请相关学科的医师参与会诊。
4. 会诊实施:受邀医师根据会诊安排,按时到位,参与会诊。
5. 会诊总结:会诊结束后,申请会诊医师整理会诊意见,将其融入病人的诊疗方案中,并向患者及家属解释会诊结果。
五、会诊制度管理与监督1. 医务处负责会诊制度的制定、实施和监督,确保会诊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2. 科室负责人对本科室的会诊工作进行监督管理,确保会诊制度在本科室得到落实。
医疗核心制度之会诊制度

会诊制度一、目的出于诊疗需要,由本科室以外或本机构以外的医务人员协助提出诊疗意见或提供诊疗服务,规范会诊行为。
二、范围全院各科室三、职责会诊医师给予会诊意见,经治医师总结记录。
四、工作内容(一)凡遇疑难病例或需请其他科室或者其他医疗机构协助诊疗时,应及时申请会诊,一般会诊应逐级按科内,科间,院内,院外顺序进行。
(二)会诊的一般要求:1.会诊前,申请会诊科室做好会诊前的准备,经治/值班医生应及时书写申请会诊记录;2.会诊时,经治/值班医师和相应的上级医师应陪同完成会诊,并详细介绍病史,会诊医师要详细检查,共同商讨,明确提出会诊意见;3.会诊后,会诊医师应将会诊意见在会诊记录中记录并签名,申请会诊科室应按会诊意见认真组织实施,会诊意见的处置情况记录在病程记录上。
4.多人进行集体会诊时,会诊一般应由科主任主持,并指定专人记录,会诊时经治医师详细介绍病史,提出会诊目的,会诊医师应对患者详细查体,结合有关检查资料综合分析,明确提出会诊意见,会诊结束前主持人应进行小结,会诊意见可由经治医生整理汇总后记录在病程记录中。
5.病历中会诊记录应当有会诊意见、会诊医师所在的科别或者医疗机构名称、会诊时间及会诊医师签名等;经会诊,若需转科或转院,还应写明具体时间和联系人、转往的医院名称。
(三)科内会诊由经治医师或负责主治医师提出,科主任应及时组织有关人员参加。
(四)科间会诊由经治医师提出,经科主任同意,经治医师在电脑系统上发出申请并同时书写会诊申请单通知应邀会诊科室;各科室自定会诊医生外派出科会诊顺序,应安排主治医师及以上人员担任会诊医师。
应邀医师一般在24小时内完成,并按照《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要求写好会诊记录。
(五)院内多学科会诊疑难病例或病情需要多科共同会诊时必须由科主任提出,由经治医师填写多学科联合会诊申请表,经医务部同意,并确定会诊时间,通知有关人员参加,一般由申请科主任主持。
应邀会诊医师一般应为副主任医师及以上人员(特殊情况例外),会诊一般应于申请会诊后24小时内完成。
18项医疗核心制度会诊制度

18项医疗核心制度会诊制度医疗核心制度之会诊制度医疗是人们日常生活中重要的保障之一,而会诊制度则是医疗核心制度之一,它在医疗领域起着重要的作用。
本文将从会诊制度的概念、流程、优势和存在的问题等方面进行阐述。
概念会诊制度是指医生在诊断和治疗过程中,遇到难以判断或需要多专科共同参与的病情时,通过召集、协调、与会做出决策的一项医疗程序。
它通过多学科的讨论和交流,为患者提供全面、准确的诊断和治疗方案,提高医疗水平和治愈率。
流程会诊制度的流程可以概括为以下几个步骤:1. 初始会诊请求:主治医生在面对疑难病例时,向其他专科医生提出会诊请求。
2. 会诊医师确定:根据病例的特点和所需专业知识,确定需要参与会诊的专科医师。
3. 资料和病历准备:主治医生将病例资料、病历、影像学检查结果等相关信息准备好,并提供给会诊医师。
4. 会诊讨论:在特定的时间和地点,会诊医师们进行专业讨论,共同研究病例,并提出建议和诊断意见。
5. 结果通知和总结:会诊医师向主治医生提供会诊结果,并在病历中进行记录总结。
优势会诊制度具有以下几个优点:1. 少数专家多学科共同参与,提供全面治疗方案:通过会诊,可以集结多个专科的智慧和经验,提供全面的治疗方案,从而提高医疗质量和治愈率。
2. 指导临床决策,提高诊断水平:通过不同视角的医师交流和共享知识,可以对病例进行深入分析和讨论,提高诊断和治疗的准确性。
3. 促进医学教育和学术研究:会诊过程中的交流和讨论可以促进医学教育和科学研究的发展,提高医学领域的综合水平。
存在问题尽管会诊制度有许多优点,但也存在一些问题:1. 时间和成本投入较大:组织会诊需要时间和成本投入,会增加医疗资源的负担。
2. 不同意见和冲突:在会诊过程中,由于医师之间的专业背景和经验不同,意见可能相互冲突,导致决策困难。
3. 私人信息保护的问题:会诊会涉及患者的个人信息的传递和共享,需要保护患者的隐私权。
结语综上所述,会诊制度作为医疗核心制度之一,在提高医疗质量、诊断准确性和治愈率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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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核心制度之会诊制度
一、定义
会诊是指出于诊疗需要,由本科室以外或本机构以外的医务人员协助提出诊疗意见或提供诊疗服务的活动。
规范会诊行为的制度称为会诊制度。
二、会诊适应情形
1、患者存在诊疗上困难;
2、涉及其他专科协助才能解决的诊疗问题;
3、患者或/和其家属强烈要求会诊的。
三、会诊分类
1、按范围分类:分为院内会诊和院外会诊。
前者包括科间会诊(含门诊科间会诊)、院内大会诊;后者包括应邀外出会诊、邀请外来会诊。
2、按缓急分类:分为普通会诊与急诊会诊。
四、会诊人员资质要求
1、一般要求:主治医师及以上职称医师。
2、特别紧急情况下住院医师可参与会诊,但应及时报告上级医师。
3、会诊时限:普通会诊24小时内完成;急诊会诊10分钟内赶到指定现场。
五、会诊流程
1、科间会诊
(1)住院部、急诊留观室、重症医学科(ICU、PICU、NICU)
正常上班时间由管床医师提出,上级医师(二、三级医师)同意,填写会诊单并提交相应科室。
非正常上班时间由值班医师提出,上级医师同意,填写会诊单并提交相应科室。
应邀医师在规定时间内到申请科室完成会诊,并写会诊记录。
如会诊需专科检查,轻症患者可指引其到专科检查。
(2)门诊部:①如患者挂错号,医师向相应科室提出会诊申请,并将挂号单或预约号交予患者,由医师本人或指派导诊指引其到相应专科就诊。
②如发现患者除本专科疾病外还存在需要某一专科诊治的疾病,则建议患者另行挂号到相应专科就诊,并将建议写入门诊病历。
③执行首诊负责制。
2、院内大会诊
(1)住院部院内大会诊
为提高住院疑难、重症患者诊断质量和临床疗效,为患者提供最佳的个体化综合诊疗方案,改善患者预后及生活质量,有效缩短患者平均住院日及控制患者平均住院费用,凡遇疑难、重症病例,或本专业范围以外的涉及多专科情况突出时,应及时申请院内多学科联合大会诊,共同讨论制定诊疗方案。
对涉及多学科的疑难、危重患者,由专科经治医师提出申请,经科主任(或科主任指定的负责人)同意后提前一天向医务部提交《院外会诊/院内大会诊申请书》(紧急情况除外)并明确会议主持人(主持人须由副高或副高以上职称医师担任)。
医务部审核后通知相关科室专家参加会诊并将会诊专家名单反馈给申请科室。
紧急情况下院内大会诊:如涉及多专科急诊手术术前会诊、急危重症患者抢救会诊,医务部接到临床科室提交书面申请或紧急电话要求后即开始组织会诊,各受邀科室接到通知后必须按急会诊管理规定及时派专家到现场参加会诊、讨论和联合抢救工作。
各临床、医技科室必须积极有序地配合多学科院内大会诊工作,以保证在接到会诊通知的情况下能够及时安排人员参加。
院内大会诊讨论内容包括:患者目前的诊断、治疗方案是否准确、适宜,需要进一步完善的相关检查,目前患者最需解决的问题,并发症的处理,预后分析,确定今后诊疗方案,最后将讨论结果记录于病历中。
组织会诊科室须提前做好会诊准备;受邀请会诊专家需按时到达会诊地点,认真负责完成会诊工作。
会诊后,应及时书写会诊记录。
(2)门诊院内大会诊
门诊患者如病情复杂,存在确需多科参与诊治的情况,则由本专业主治医师及以上人员提出,由医务部负责组织会诊。
经协商后,由医务部指定主持人,各应邀人员充分发表意见,主持人汇总各方意见、作出结论性总结,并与患方代表沟通。
主持人所在专业医师书写会诊记录于科室会诊记录本及门诊病历中。
3、院外会诊
(1)邀请外来专家会诊
由于学科设置或技术力量限制,或因本院仪器设备检查手段缺乏,出现本院
暂时不能独立完成诊治的疑难、危重及高风险或新开展的手术病例时,或患方有强烈愿望并征得科室、医院同意时,可邀请院外会诊/手术。
各科室应严格把握邀请外来会诊指征。
凡需邀请外来会诊必须先进行学科内、院内大会诊,形成本院的一致性诊疗意见,并尽量完善相关检验检查,充分做好会诊前资料准备等工作。
邀请外来专家会诊由科主任提出,医务部审批并发出会诊邀请函。
专家由申请科室联系,必要时医务部协助与有关专家单位联系,确定会诊专家及会诊时间。
接待工作由申请科室主任或其指派的主持人负责,做到热情周到。
会诊陪同须遵守对等原则。
会诊由申请科室主任或其指派的三级医师主持,必要时由医务部确定主持人。
外来专家参与手术时,所在专科科主任或三级医师必须有一人上台配合手术操作。
主持人汇总各方意见并作出结论性总结。
主持人与患方代表沟通会诊情况及会诊意见,必要时请外来专家一同进行沟通,力求患方理解与配合。
管床医师或值班医师书写院内大会诊记录于科室会诊记录本及病历中。
(2)应邀外出会诊
本院医师应邀外出会诊须遵守《医师外出会诊管理暂行规定》。
(六)其它
1、护理会诊:本专科不能解决的护理问题,需其他科或多科进行护理会诊的患者,由护士长向护理部提出会诊申请,护理部负责会诊的组织协调工作,护理会诊时间原则上不超过24~48小时,紧急会诊即时执行,会诊地点设在申请科室。
2、院内大会诊由医务部负责。
3、非正常上班时间的会诊审批,由总值班替代医务部或/和护理部行使职权。
4、会诊费按相关规定支付。
5、科室应建立《邀请外来会诊/手术登记本》、《专家外出会诊/手术登记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