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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气燃烧器、燃烧机安全操作规程(3篇)

燃气燃烧器、燃烧机安全操作规程(3篇)

燃气燃烧器、燃烧机安全操作规程燃气燃烧器和燃烧机是重要的能源设备,其安全操作对于人身安全和设备正常运行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

为了保障操作人员的安全和设备的稳定运行,以下是燃气燃烧器和燃烧机的安全操作规程:1. 了解设备:在操作燃气燃烧器和燃烧机之前,必须全面了解设备的结构、工作原理、性能参数以及安全操作规程。

只有对设备有深入的了解,才能正确操作和维护设备。

2. 准备工作:在操作燃气燃烧器和燃烧机之前,必须进行必要的准备工作。

包括检查燃气供应是否正常,检查燃烧机是否处于安全状态等。

3. 安全检查:在操作燃气燃烧器和燃烧机之前,必须进行必要的安全检查。

包括检查设备是否有漏气、泄露等安全隐患,确保设备没有异常。

4. 操作规程:在操作燃气燃烧器和燃烧机时,必须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包括按照正确的顺序进行开启、关闭设备,调整燃烧机的工作参数等。

5. 注意安全事项:在操作燃气燃烧器和燃烧机时,必须注意以下安全事项:- 确保操作人员具备相关的技能和知识,遵循正确的操作方法,不得擅自操作设备。

- 操作人员必须穿戴合适的工作服和防护用具,严禁操作人员穿戴松散的衣物或者佩戴任何容易被机器吸入的物品。

- 在操作过程中,禁止随意拆卸设备的零部件,对设备进行维护和保养,必须停止设备运行,并进行相关的安全措施。

- 当设备出现异常情况时,操作人员必须立即报告相关人员,并采取紧急措施,确保操作人员的安全。

- 在操作过程中,严禁在设备附近进行吸烟、喷洒易燃物品等危险行为,确保操作环境的安全。

- 在操作过程中,操作人员必须定期对设备进行维护和保养,确保设备运行的正常和安全。

总结:燃气燃烧器和燃烧机是重要的能源设备,在操作过程中必须遵循安全操作规程,以确保操作人员的安全和设备的正常运行。

通过了解设备、准备工作、安全检查、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以及注意安全事项,可以有效预防事故的发生。

通过定期维护和保养,可以延长设备的使用寿命,提高设备的工作效率。

燃气燃烧机安全操作规程

燃气燃烧机安全操作规程

燃气燃烧机安全操作规程燃气燃烧机是一种常见的供热设备,常用于家庭、工业和商业等场所。

由于燃气燃烧机具有燃烧和燃气泄漏的风险,正确的操作和安全措施是十分重要的。

下面是燃气燃烧机安全操作规程,详细介绍了如何正确操作和维护燃气燃烧机。

一、燃气燃烧机的安装1. 选择合适的位置进行安装,确保通风条件良好,防止燃气积聚和泄漏。

2. 安装前应定期检查燃气管道的完整性和连接是否松动。

3. 安装燃气燃烧机时,应确保其周围没有易燃或可燃物品,以免引发火灾。

二、燃气燃烧机的使用1. 在使用燃气燃烧机之前,应先检查燃气管道是否有泄漏迹象,可使用肥皂水涂抹在连接部位检查是否有气泡产生。

2. 开启燃气开关之前,应确保室内无明火或易燃气体,以免引发火灾。

3. 燃气燃烧机的使用过程中,注意及时通风排气,避免燃烧产生的氧气不足导致中毒。

4. 长时间不使用燃气燃烧机时,应关闭燃气开关,以防燃气泄漏。

三、燃气燃烧机的维护1. 定期对燃气管道进行检查和维修,确保其完整性和紧固性。

2. 清洁燃气燃烧机的外表面,以免积尘导致故障或火灾。

3. 定期清洗燃烧机的燃烧室和烟道,以保证燃烧效果和通风畅通。

4. 定期更换燃气燃烧机的滤网和喷嘴,以保证燃气的正常供应和燃烧效率。

四、燃气燃烧机的安全防护1. 在燃气燃烧机周围设置明显的防护标识,提醒他人注意安全。

2. 燃气燃烧机应设有自动防护装置,一旦发生故障或超负荷使用,能够自动停止供气。

3. 在燃气燃烧机附近应配备灭火器或消防器材,以备发生火灾时使用。

4. 不得私自改装燃气燃烧机的管道和部件,以免引发故障或安全事故。

以上是燃气燃烧机的安全操作规程,正确的操作和维护燃气燃烧机可以确保其安全运行,避免发生火灾或泄漏事故。

同时,定期检查和维护燃气燃烧机,可以延长其使用寿命,并提高燃气利用效率。

因此,在使用燃气燃烧机时,务必遵守以上规程,并定期请专业人员对其进行维护和检修。

燃气安装维修操作规程

燃气安装维修操作规程

我公司燃气安装维修操作规程:一、安装规则1.燃气引入管不得敷设在卧室、卫生间、易燃或易爆品的仓库、有腐蚀性介质的房间、发电间、配电间、变电室、不使用燃气的空调机房、通风机房、计算机房、电缆沟、暖气沟、烟道和进风道、垃圾道等地方。

2.住宅燃气引入管宜设在厨房、外走廊、与厨房相连的阳台内(寒冷地区输送湿燃气时阳台应封闭)等便于检修的非居住房间内。

当确有困难,可从楼梯间引入(高层建筑除外),但应采用金属管道且引入管阀门宜设在室外。

3.商业和工业企业的燃气引入管宜设在使用燃气的房间或燃气表间内。

4.燃气引入管宜沿外墙地面上穿墙引入。

室外露明管段的上端弯曲处应加不小于DN15清扫用三通和丝堵,并做防腐处理。

寒冷地区输送湿燃气时应保温。

5.引入管可埋地穿过建筑物外墙或基础引入室内。

当引入管穿过墙或基础进入建筑物后应在短距离内出室内地面,不得在室内地面下水平敷设。

6.燃气引入管穿墙与其他管道的平行净距应满足安装和维修的需要,当与地下管沟或下水道距离较近时,应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

7.燃气引入管穿过建筑物基础、墙或管沟时,均应设置在套管中,并应考虑沉降的影响,必要时应采取补偿措施。

8.建筑物设计沉降量大于50mm时,可对燃气引入管采取如下补偿措施:1 加大引入管穿墙处的预留洞尺寸。

2 引入管穿墙前水平或垂直弯曲2次以上。

3 引人管穿墙前设置金属柔性管或波纹补偿器。

9.燃气引入管的最小公称直径应符合下列要求:1 输送人工煤气和矿井气不应小于25mm;2 输送天然气不应小于20mm;3 输送气态液化石油气不应小于15mm。

10.燃气引入管阀门宜设在建筑物内,对重要用户还应在室外另设阀门。

11.送湿燃气的引入管,埋设深度应在土壤冰冻线以下,并宜有不小于0.01坡向室外管道的坡度。

12.地室、半地下室、设备层和地上密闭房间敷设燃气管道时,应符合下列要求:1 净高不宜小于2.2m。

2 应有良好的通风设施。

房间换气次数不得小于3次/h;有独立的事故机械通风设施,其换气次数不应小于6次/h。

燃气设备维修安全操作规程

燃气设备维修安全操作规程

燃气设备维修安全操作规程燃气设备在现代生活中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为我们提供了烹饪、取暖、热水等生活所需。

然而,由于使用时间过长或不当维护,燃气设备可能会出现各种问题,严重危害人身安全。

因此,燃气设备维修安全操作规程是至关重要的。

本文将介绍燃气设备维修中应遵守的安全操作规程,以确保操作人员和用户的安全。

1. 燃气设备维修前的准备在进行燃气设备的维修前,操作人员应进行必要的准备工作,以确保整个维修过程的安全性。

首先,操作人员应先确认燃气设备的类型、工作原理和结构。

同时,要查看设备的相关说明书,了解其工作细节和维修方法。

其次,操作人员应配备必要的维修工具和安全器材,如手套、安全帽、护目镜、防护服等。

这些工具和器材的使用可以最大程度地降低维修过程中的意外风险。

2. 维修过程中的安全操作在进行燃气设备的维修过程中,操作人员应严格按照规程进行,以确保操作的安全性。

首先,操作人员应先切断燃气设备的电源和气源,确保设备处于停止状态。

其次,进行维修前应先疏通设备内的气体,以避免残留的燃气造成爆炸的风险。

在进行维修时,操作人员应注意电力安全,切勿用湿手进行操作,以避免触电事故的发生。

3. 维修后的安全检查在完成燃气设备维修后,操作人员需要进行相关的安全检查,确保设备和环境的安全。

首先,操作人员应确认设备已经恢复正常工作状态,并进行相应的功能测试。

其次,要检查设备外部有无泄漏现象,如气体泄漏或液体泄漏等。

最后,要清洁设备周围的杂物,确保设备的通风良好,并确保设备所处环境没有易燃易爆物品。

4. 安全事故的处理即使在遵守燃气设备维修规程的情况下,仍然有可能发生安全事故。

操作人员应具备相关的应急处理能力,以减少事故的损害。

首先,要及时报警,并切断电源和气源,避免事故的进一步扩大。

其次,要组织疏散人员,确保人员的安全。

同时,要配备相应的灭火器材,以控制或扑灭起火的火源。

在事故处理时,操作人员应遵循安全原则,尽可能减少操作风险。

燃气燃烧器安全操作规程(3篇)

燃气燃烧器安全操作规程(3篇)

燃气燃烧器安全操作规程燃气燃烧器是一种广泛应用于工业、商业和住宅领域的设备,用于供应热水、供暖和烹饪等用途。

然而,由于其使用涉及到燃气,因此操作时需要特别的注意安全问题。

下面是关于燃气燃烧器的安全操作规程。

1. 安装规程a. 在安装燃气燃烧器之前,需要确认安装地点是否符合相关规定,包括通风条件、燃气管道等。

b. 安装人员需要具备相关资质,并且按照制造商提供的安装说明进行操作。

c. 确保燃气管道的连接牢固,不漏气,并且在连接处使用密封胶垫等密封措施。

d. 安装完成后,进行系统的压力测试,确保系统运行正常。

2. 日常操作规程a. 在操作燃气燃烧器之前,需要检查燃气管道是否正常,关注是否有气味、漏气等异常情况。

b. 操作人员应该熟悉燃气燃烧器的启动、停止和调节方式,并按照操作说明进行操作。

c. 燃气燃烧器应该放置在通风良好的地方,远离易燃物品,要保持周围环境的整洁和干燥。

d. 避免在室内使用石油类产品和易燃溶剂,以免引起火灾。

e. 定期检查燃气燃烧器的外观,如有损坏或异常情况应及时修复或更换。

3. 安全防护措施a. 在燃气燃烧器附近应设置火警报警器,并定期检查和更换电池。

b. 避免将易燃物品靠近燃气燃烧器,包括纸张、布料等。

c. 不要将燃气燃烧器用于除烟疗法,以免造成二氧化碳中毒。

d. 燃气燃烧器不得在高温环境下长时间运行,以避免过热引起事故。

e. 使用后,及时关闭燃气燃烧器,并切断燃气供应。

f. 如果闻到燃气泄漏的气味,应立即打开门窗通风,并且不要使用明火,以免引发爆炸。

4. 应急处理a. 如果发生燃气泄漏,应立即通知相关部门,并迅速撤离人员。

b. 不要使用手机或电铃等电动设备,以免产生火花引发爆炸。

c. 不要使用明火,包括打火机、打火机等。

d. 在火警报警器响起时,应按照楼道逃生指示灯指引,有序撤离。

e. 燃气燃烧器自动熄火后,不要立即重启,应等待一段时间,确保自动阀门复位。

总之,燃气燃烧器是一种常见的设备,但在使用时需要严格遵循安全操作规程,以确保人员和设备的安全。

燃气燃烧机安全操作规程

燃气燃烧机安全操作规程

燃气燃烧机安全操作规程
燃气燃烧机是一种使用燃气作为燃料的热能设备,常用于各种
工业领域。

为了确保燃气燃烧机的安全运行,需要遵守以下安全操
作规程:
一、燃气燃烧机的安装
1. 安装前需要查看燃气燃烧机的规格和参数是否符合现场的要求,如果不符合,需要及时更换。

2. 安装前需要将安装地面整平,确保燃气燃烧机安装平稳。

3. 安装时需要注意安装位置的通风情况,避免燃气泄漏出现不
良后果。

4. 安装过程中需要认真查看各种管道和阀门是否有松动、磨损
等现象,如发现异常现象需要及时处理。

二、点火和熄火的操作
1. 在点火前,需要先检查燃气燃烧机内的燃气和空气是否混合
均匀,避免出现易燃气体集聚。

2. 在燃气燃烧机启动过程中,需要先注入适量的空气,并先点
燃高空中的空气,确定燃气燃烧机存储器内的燃气得到了完全燃烧。

3. 熄火时,要清空燃气燃烧机内部的全部燃气,避免出现可燃
气体滞留,引发危险。

三、日常维护
1. 每天工作之前,需要对燃气燃烧机上的管路,温度、气压等
进行检查,确保燃气燃烧机的各个部位在检查中均为正常状态。

2. 定期清洗和维护燃气燃烧机的各种阀门和管道,确保其正常
运行。

3. 定期对燃气燃烧机进行维护,包括更换损坏的配件,清洗管路、喷头等部分,清除燃气燃烧机内部的沉积物等。

4. 对燃气燃烧机发生故障时需要立即进行维护处理,切勿将问
题归于自然原因导致,不处理故障可能会带来巨大的安全隐患。

以上就是燃气燃烧机的安全操作规程,需要运行人员严格遵守,确保燃气燃烧机在运行过程中安全、稳定的运行。

燃气燃烧器安全操作规程范本

燃气燃烧器安全操作规程范本

燃气燃烧器安全操作规程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燃气燃烧器的安全运行,预防事故的发生,确保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各类使用液化石油气、天然气、人工煤气等燃气燃烧器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本规程应作为安全培训课程的一部分,全体使用燃气燃烧器的人员都应接受培训并遵守本规程。

第四条除了本规程之外,使用燃气燃烧器的单位和个人还应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

第二章燃气燃烧器的基本知识第五条燃气燃烧器使用前,应进行全面检查,确保设备和管路无漏气、无堵塞、无破损。

第六条燃气燃烧器的安装和维修必须由具备相应资质的专业人员进行,确保操作正确和安全。

第七条燃气燃烧器使用过程中,应随时保持设备周围的通风良好,防止气体积聚引发事故。

第八条燃气燃烧器不得同时连接多个燃气燃烧设备,以免出现无法控制的燃烧事故。

第九条燃气燃烧器在使用过程中,不得随意更改或拆卸设备的部件,如有需要应由专业人员操作。

第十条在使用燃气燃烧器时,人员不得擅自离开操作现场,以免发生火灾或爆炸等事故。

第三章安全操作规程第十一条燃气燃烧器使用前,应检查燃气燃烧器及相关管路是否正常,如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

第十二条使用燃气燃烧器时,应确保操作人员具备相关操作技能和安全知识,不能有酒后操作。

第十三条在点火前,应将环境中易燃物品进行清理,确保周围环境安全,防范火灾事故的发生。

第十四条点火时,操作人员应远离点火口,使用长工具或电气点火装置进行点火,避免烧伤事故。

第十五条燃气燃烧器在运行过程中,操作人员应经常观察燃气燃烧器是否正常运行,如发现异常应及时停机并报修。

第十六条燃气燃烧器禁止上下车操作,禁止进行清洗、调试等工作,必要时应由专业人员进行操作和维护。

第十七条燃气燃烧器停机后,应关闭燃气管路,清理设备周围的残留燃气,避免积聚引发事故。

第四章火灾及事故处理第十八条发生火灾时,应立即启动火灾报警装置,组织人员进行紧急疏散和扑救,报警并联系当地消防部门。

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操作规程完整

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操作规程完整

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操作规程为保障安装、维修的燃气燃烧器具安全运行;保护财产和人民生命的安全;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操作规程..一、安装一、燃烧器具应根据用户的用途、安装条件、气源、水源条件等综合考虑后选择..二、家用燃具应采用低压燃气设备;商业用气设备宜采用低压燃气设备..燃烧器具应为符合国家有关产品标准的规定获得生产许可证的产品..燃具和用气设备安装前应进行下列检验:1 应检查燃具和用气设备的产品合格证、产品安装使用说明书和质量保证书;2 产品外观的显见位置应有产品参数铭牌;并有出厂日期;3 应核对性能、规格、型号、数量是否符合设计文件的要求..三、燃具给排气3.1一般规定3.1.1没有给排气条件的房间严禁安装非密闭式燃具..3.1.2设置吸油烟机等机械换气设备的房间及其相连通的房间内;不宜设置半密闭自然排气式燃具..3.1.3安装在浴室内的燃具必须是密闭式燃具..3.1.4自然排气的烟道上严禁安装强制排气式燃具和机械换气设备..3.1.5排气筒排气管、风帽、给排气筒给排气管等应是独立产品;其性能应符合相应标准的规定..3.1.6排气筒、给排气筒上严禁安装挡板..3.1.7每台半密闭式燃具宜采用单独烟道..3.1.8复合烟道上最多可接2台半密闭自然排气式燃具;2台燃具在复合烟道上接口的垂直间距不得小于0.5m;当确有困难;接口必须安装在同一高度上时;烟道上应设0.5~0.7m高的分烟器..3.1.9公用烟道上可安装多台自然排气式燃具;但应保证排烟时互不影响..3.1.10公用给排气烟道上应安装密闭自然给排气式燃具..3.1.11楼房的换气风道上严禁安装燃具排气筒..3.1.12安装有风扇排气筒的直排式燃具和半密闭自然排气式热水器严禁共用一个排气筒..3.1.13不同防触电保护类别的燃具安装时;应使用符合规定的电源插座、开关和导线;电源插座、开关和导线应是经过安全认证的产品..3.1.14室内换气应符合本规程附录A的规定..3.1.15排烟口与周围建筑物开口的距离应符合相关规定..3.2直排式和半密闭式燃具3.2.1直排式和半密闭式燃具的给排气应符合下列要求:1.安装燃具的房间应设给气口;并且上部宜设排气口或气窗设排气扇时除外..2.热流量也称热负荷大于11.6kW的燃具应安装排气筒;当不具备安装条件时;可采用带排气扇的排烟罩或带联动装置的排气扇;或将燃具安装在敞开的阳台、走廊上设置的封闭隔间内..3.热流量小于或等于11.6kW的燃具;应装设排烟设备:3.2.2排气筒、排气管的固定应耐自重、风压、积雪和振动;连接应牢固..排气筒、排气管应容易连接;并应有防漏气措施..3.2.3排气筒、排气管结构应保证不会滞留冷凝水;排气筒室外部分的最下部应有冷凝水排除构造..3.2.4半密闭式燃具安装时应充分考虑静风压对排烟的影响;并符合相关要求..3.2.5风机在燃具外的半密闭强制排气式燃具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1.风机停转时应能自动切断燃具燃气供给;而风机恢复运转时不应放出未燃烧的燃气;风机排烟能力应能克服排气筒阻力和风压;并应是燃具理论烟气量的2倍以上;强制排气式燃具排气管风帽可安装在风压带内..2.排气管直径、长度、弯头数应在确保排气能力范围内选用..风帽应是配套产品;形状和结构不得改变;排气管上应有防脱、防漏措施..3.排气管穿墙部位与墙间的间隙应密封;不得使烟气回流入室内..4.给气口的面积应大于排气管断面积;但利用门、窗间隙给气时应按附录A计算开口面积..3.3密闭式燃具3.3.1密闭式自然给排气燃具的安装形式可分为:壁装式、专用室式、公用给排气烟道式..3.3.2密闭式强制给排气燃具的安装型式可分为:壁装式、凹陷处安装式..3.3.3密闭式燃具给排气部件应采用燃具配套的部件;并按说明书安装;检查维修应方便..3.3.4自然给排气式燃具给排气风帽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1.给排气风帽应安装在充分敞开的室外;也可安装在不滞留烟气的敞开走廊或敞开阳台上;当有障碍时;应装在风产生的气流和风压差不妨碍燃烧的地点..2.在给排气风帽两侧、上下方距离1.5m之内有突出物时;或距离不足1.5m的凹陷处;均不应安装燃具风帽..3.给排气风帽上方有突起物或屋檐时;风帽与之距离应大于250mm;檐下垂时;风帽距垂檐距离应大于100mm..上檐为可燃材料、难燃烧材料装修的建筑物部位时;风帽与周围的距离应符合本规程第4.3.2条的规定..4.下方有障碍物地面或地基时;给排气风帽距地面或地基面的距离应大于150mm..5.给排气风帽侧方有障碍物时;与障碍物间距离应符合相关规定..6.给排气风帽前方150mm内不应有墙等障碍物;给排气风帽前方不宜有同等高度的障碍物半截高度围墙..7.给排气风帽应与燃具配套使用;其形状和结构均不得改动..8.给排气筒穿墙处应密封;不得使烟气流入室内..9.给排气风帽的给排气口应伸出到墙外..10.给排气风帽周围不得安装妨碍通风的设施..11.在积雪地区安装时;安装地点应采取防雪措施..3.3.5强制给排气式燃具给排气管、给排气风帽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1.给排气部位形状不应妨碍燃烧;并确保必要的风量..2.给排气管延长时;应按说明书规定进行;前端应接风帽;给排气管连接处应牢固..3.给排气风帽应装在敞开的室外空间;也可安装在不滞留烟气的敞开走廊或敞开阳台上..4.给排气风帽周围应无突起的障碍物;当有障碍物时;应保证烟气不会流入给气口..5.给排气风帽的给排气部位距建筑物上檐应大于250mm;檐下垂时;风帽上端距檐下端的距离应大于100mm..6.当上方障碍物是以可燃材料、难燃烧材料装修时;风帽与其距离应符合相关规定..7.给排气风帽应是燃具配套部件;其形状和结构不得改变..8.给排气管安装应向室外稍倾斜;雨水不得进入燃具..9.给排气管连接处不应漏烟气;应有防脱、防漏措施..10.给排气管的穿墙部位应密封;烟气不得流入室内..3.3.6采用公用给排气烟道时;中、高层宜采用U形或倒T形烟道;应考虑建筑物与周围建筑物的风压带分布;并应符合下列要求:1.公用烟道的截面积和形状应能保证密闭式燃具的正常燃烧..2.U形烟道的给气道和排气道;倒T形烟道的垂直烟道;其截面积均应大于按式3.3.6求出的数值..3.U形和倒T形的垂直烟道的长宽之比应小于1:1.4..4.在一个烟道上安装双系列燃具时2台燃具对称安装;其烟道截面积应是单系列截面积的2倍以上..5.烟道内壁有突起物时;计算烟道截面积时应减去突起物面积..燃具应安装在没有突起物的一侧..6.形烟道的排气道和倒T形烟道的垂直烟道的材料;应采用不可燃、耐热、耐腐蚀的材料制成..7.烟道的结构不应影响燃具的燃烧性能..8.屋顶排烟口与最顶层安装燃具的排烟开口部位垂直净距应大于3m..安装在同一烟道上的两个燃具排烟开口部位的垂直净距应大于0.8m..9.安装在公用烟道上的燃具给排气风帽应是燃具配套的风帽;安装时不得改变风帽的形状和构造..给排气风帽必须伸出到烟通内壁平面外40~50mm..安装公用烟道式专用风帽时必须使用金属框架..10.给排气筒穿墙时;给排气筒与墙壁之间;不得有使排气回流入室内的间隙..11.公用烟道顶部防护应符合下列要求:1烟道顶部结构应能防雨;且积雪不会堵塞开口部位;2烟道顶部装有百叶窗时;应保证有效的开口面积;3烟道顶部应设金属防护网;金属网眼的大小应保证16mm直径的球不会进入..12.U形烟道的结构应符合下列要求:1U形烟道的顶部给气口和排气口的位置应保证风压平衡;当给气口和排气口不能设计在两个平面上时;也可设在一个平面内;但给气口或排气口的有效面积应取烟道面积的2倍以上;2烟道底部结构应使通风阻力最小;U形转弯处的空间高度距底高度;圆形烟道;取直径的2倍;方形烟道;取两边长之和;对阻力较小的烟道;可取烟道截面积上长边的1.5倍;3烟道底部严禁安装燃具;4烟道底部应有存水和排水的地方;应有清扫口..13.倒T形烟道的结构应符合下列要求:1烟道的顶部位置应避开相邻楼房的风压带;其形状应能使各方向的风都能使烟道产生抽力;2烟道底部的给气口应使风压保持平衡;给气口应分别设在建筑物的两对面;并用水平烟道连接起来;与垂直烟道组成倒T形烟道;给气口有效截面积应大于连接的水平烟道的截面积;给气口应设在建筑物相对两面高于建筑地表1m以上地方;3水平烟道有效截面积应是连接全部垂直烟道面积总和的2倍以上;4垂直烟道底部应设放水弯管和清扫孔..3.3.7底层是店铺的楼房的公用给排气烟道应符合下列要求:1.给气口应在建筑物外墙四面墙上均匀布置;相对面的开口面积应相等;2.建筑物相邻面的有效开口面积之和应大于垂直烟道截面积之和的2倍;3.建筑物长边上设置的给气口面积之和应大于垂直烟道面积的总和..3.3.8高架楼公用给排气烟道应符合下列要求:1.给气口向四方敞开;各方面给气口的截面积;应大于垂直烟道的截面积;2.垂直烟道的下方应有排水设施..3.3.9网络型公用给排气烟道应符合下列要求:1.网络型烟道在建筑物的四个墙面上都应设有水平烟道;并且其中一个应是联络烟道;2.联络烟道截面积应是其中最大水平烟道截面积2倍以上;3.联络烟道两端不敞开时;水平烟道截面积应是水平烟道上的垂直烟道截面积2倍以上;4.联络烟道敞开时;水平烟道截面积应是水平烟道上垂直烟道截面积1.5倍以上;5.各给气口有效截面积应大于相应的水平烟道截面积或联络烟道截面积..3.3.10在公用给排气烟道上安装的燃具使用的燃料比空气重时;烟道应有防止燃气泄漏的措施..3.3.11公用给排气烟道应是燃具专用的;不应作换气道、通风道使用..3.3.12安装在公用给排气烟道上的燃具应是允许在公用给排气烟道上使用的燃具..3.4室外燃具3.4.1室外燃具的安装形式可分为:固定安装、壁挂式安装、走廊安装、走廊专用室处安装、镶嵌安装..3.4.2燃具周围的条件应符合下列要求:1.给排气口周围应无妨碍燃烧的障碍物;当有障碍物时;应保证烟气不会流入给气口..2.室外燃具应安装在不会产生强涡流的室外敞开空间..四、燃具的安装间距及防火4.1燃具设置4.1.1燃具和排气筒与周围建筑和设备之间应有相应的防火安全间距..4.1.2安装燃具的部位应是由不可燃材料建造..4.1.3当安装燃具的部位是可燃材料或难燃材料时;应采用金属防热板隔热;防热板与墙面距离应大于10mm..4.1.4除特殊设计的组合式燃具外;对以可燃材料、难燃材料装修的部位不应采用镶入式安装形式..4.1.5燃具与以可燃材料、难燃材料装修的建筑物间应保持一定的距离..4.2.装于棚顶等稳蔽部位的排气筒、排气管、给排气管;连接处不得漏气;连接应牢固;同时应覆盖不可燃材料的保护层;并应设置检查口和通风口..4.3排气筒风帽、给排气筒风帽与周围建筑物的应保持一定的安装距离..五、燃具安装5.0.1燃具安装部位应符合下列要求:1.安装燃具的地面、墙壁应能承受荷重..2.燃具不应安装在有易燃物堆存的地方..3.直排式和半密闭式燃具不应安装在有腐蚀性气体和灰尘多的地方..4.燃具不应装在对其他燃气设备或电气设备有影响的地方..5.安装时应考虑满流、安全阀动作及冷凝水的影响;地面应做防水处理或设排水管..6.燃具安装应考虑检修的方便;排气筒、给排气筒应在易安装和检修处安装..7.燃具安装处所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燃气燃烧器具安全技术通则GB16914的规定..5.0.2燃具固定应符合下列要求:1.燃具应能防振动冲击;不应倾斜、龟裂、破损..2.配管应能防振动冲击;不应有安全故障..3.燃具安装应牢固;应安装在牢固的地面、墙、梁等部位..5.0.3连接金属管、燃气阀、金属柔性管或强化软管带增强金属网或纤维网时;应无附加应力;并且应牢固..5.0.4防积雪、防冻应符合下列要求:1.在积雪地区安装燃具时;给排气设备应考虑积雪、落雪、冰冻的影响..2.在积雪地区安装室外固定式燃具时;应设置积雪护板;护板应有足够的强度;墙上安装时;应装在不受落雪、积雪影响的地方..3.供热水的燃具、给水管、热水管应根据当地情况采取防冻措施;可能结冻的地方不得配管;否则应采取防冻措施..5.0.5室内燃具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1.安装时应考虑人的动作、门的开闭、窗帘、家具等对燃具的影响..2.安装时应考虑门等部位对燃具的遮挡..3.直排式和半密闭式热水器不应装在无防护装置的灶、烤箱等燃具的上方..4.室外用燃具不应安装在室内..5.0.9室外燃具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1.室内用燃具安装在室外时;应采取防风、雨的措施;不得影响燃具的正常燃烧..2.在靠近公共走廊处安装燃具时;应有防火、防落下物、防投弃物等措施..3.室外燃具的排气筒不得穿过室内..4.两侧有居室的外走廊;或两端封闭的外走廊;严禁安装室外用燃具..5.0.6燃气管道连接应符合下列要求:1.燃具与燃气管道的连接部分;严禁漏气..2.燃具连接用部件阀门、管道、管件等应是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并经检验合格的产品..3.连接部位应牢固、不易脱落..软管连接时;应采用专用的承插接头、螺纹接头或专用卡箍紧固;承插接头应按燃气流向指定的方向连接..4.软管长度应小于3m;临时性、季节性使用时;软管长度可小于5m..软管不得产生弯折、拉伸、脚踏等现象..龟裂、老化的软管不得使用..5.在软管连接时不得使用三通;形成两个支管..6.燃气软管不应装在下列地点:1有火焰和辐射热的地点;2隐蔽处..7.燃气管道连接还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的有关规定..5.0.7与燃具连接的供气、供水支管上应设置阀门..5.0.8燃气泄漏报警器的安装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燃气燃烧器具安全技术通则GB16914的有关规定..5.0.9燃具在敞开走廊、阳台上安装时应符合家用燃气燃烧器具安装及验收规程附录B的规定..5.0.10燃具的给水安装应符合家用燃气燃烧器具安装及验收规程附录C的规定..六、验收6.0.1安装燃具的房间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燃气燃烧器具安全技术通则GB16914的规定..6.0.2安装燃具房间的通风、防火等条件应符合家用燃气燃烧器具安装及验收规程第3章、第4章和第5章的规定..6.0.3燃气的种类和压力;以及自来水的供水压力应符合燃具铭牌要求..6.0.4将燃气阀打开;关闭燃具燃气阀;用肥皂液或测漏仪检查燃气管道和接头;不应有漏气现象..6.0.5打开自来水阀和燃具冷水进口阀;关闭燃具热水出口阀;目测检查自来水系统不应有水渗漏现象..6.0.6按燃具使用说明书要求;使燃具运行;燃烧器燃烧应正常;各种阀的开关应灵活..6.0.7在做烟道抽力检查半密闭自然排气式燃具用时;应在具运行情况下;并应用补偿式微压计在安全排气罩出口处测定;抽力真空度不得小于3Pa..6.0.8上述检查合格后;应由监督员张贴合格标示..二、维修一工具袋及配置用品的使用规范1.工具袋应根据当日工作需要配齐工具、零配件、工具布垫、鞋套及棉纱..携带时应单肩挎;不应随意拎在手上或搭在肩上;保持干净整洁..2.如遇到下雨天;在进入房屋前;先脱下雨衣;叠好放进雨衣袋;防止将雨水带进房屋..3.入户时必须穿着鞋套除客户家正值装修期间外;使用完毕时应将鞋套底的水渍擦干净;放回工具袋;不得在户外使用..4.作业前将工具布垫平铺于适当位置;将工具及材料整齐排列于布垫上;使用时轻拿轻放;更换工具时要放回原处..作业完毕后叠好布垫与工具一并放回工具袋;保持干净整洁..二维修规程针对需维修的燃气燃烧器具;参照燃气燃烧器具安装规程进行维修并进行验收..三、检查与考核一责任部门应对违反本操作规程的人员进行教育;造成客户投诉的应及时做好补救工作..二对违反本操作规程的人员按照公司考核细则考核;由此造成的客户损失由责任人承担..四、附则本操作规程从发文之日起执行..北京华明振宇科技发展有限公司2016年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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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操作规程为保障安装、维修的燃气燃烧器具安全运行,保护财产和人民生命的安全,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操作规程。

一、安装(一)、燃烧器具应根据用户的用途、安装条件、气源、水源条件等综合考虑后选择。

(二)、家用燃具应采用低压燃气设备,商业用气设备宜采用低压燃气设备。

燃烧器具应为符合国家有关产品标准的规定获得生产许可证的产品。

燃具和用气设备安装前应进行下列检验:1 应检查燃具和用气设备的产品合格证、产品安装使用说明书和质量保证书;2 产品外观的显见位置应有产品参数铭牌,并有出厂日期;3 应核对性能、规格、型号、数量是否符合设计文件的要求。

(三)、燃具给排气3.1一般规定3.1.1没有给排气条件的房间严禁安装非密闭式燃具。

3.1.2设置吸油烟机等机械换气设备的房间及其相连通的房间内,不宜设置半密闭自然排气式燃具。

3.1.3安装在浴室内的燃具必须是密闭式燃具。

3.1.4自然排气的烟道上严禁安装强制排气式燃具和机械换气设备。

3.1.5排气筒(排气管)、风帽、给排气筒(给排气管)等应是独立产品,其性能应符合相应标准的规定。

3.1.6排气筒、给排气筒上严禁安装挡板。

3.1.7每台半密闭式燃具宜采用单独烟道。

3.1.8复合烟道上最多可接2台半密闭自然排气式燃具,2台燃具在复合烟道上接口的垂直间距不得小于0.5m;当确有困难,接口必须安装在同一高度上时,烟道上应设0.5~0.7m高的分烟器。

3.1.9公用烟道上可安装多台自然排气式燃具,但应保证排烟时互不影响。

3.1.10公用给排气烟道上应安装密闭自然给排气式燃具。

3.1.11楼房的换气风道上严禁安装燃具排气筒。

3.1.12安装有风扇排气筒的直排式燃具和半密闭自然排气式热水器严禁共用一个排气筒。

3.1.13不同防触电保护类别的燃具安装时,应使用符合规定的电源插座、开关和导线,电源插座、开关和导线应是经过安全认证的产品。

3.1.14室内换气应符合本规程附录A的规定。

3.1.15排烟口与周围建筑物开口的距离应符合相关规定。

3.2直排式和半密闭式燃具3.2.1直排式和半密闭式燃具的给排气应符合下列要求:1.安装燃具的房间应设给气口,并且上部宜设排气口或气窗(设排气扇时除外)。

2.热流量(也称热负荷)大于11.6kW的燃具应安装排气筒;当不具备安装条件时,可采用带排气扇的排烟罩或带联动装置的排气扇;或将燃具安装在敞开的阳台、走廊上设置的封闭隔间内。

3.热流量小于或等于11.6kW的燃具,应装设排烟设备:3.2.2排气筒、排气管的固定应耐自重、风压、积雪和振动,连接应牢固。

排气筒、排气管应容易连接,并应有防漏气措施。

3.2.3排气筒、排气管结构应保证不会滞留冷凝水,排气筒室外部分的最下部应有冷凝水排除构造。

3.2.4半密闭式燃具安装时应充分考虑静风压对排烟的影响,并符合相关要求。

3.2.5风机在燃具外的半密闭强制排气式燃具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1.风机停转时应能自动切断燃具燃气供给,而风机恢复运转时不应放出未燃烧的燃气;风机排烟能力应能克服排气筒阻力和风压,并应是燃具理论烟气量的2倍以上;强制排气式燃具排气管风帽可安装在风压带内。

2.排气管直径、长度、弯头数应在确保排气能力范围内选用。

风帽应是配套产品,形状和结构不得改变;排气管上应有防脱、防漏措施。

3.排气管穿墙部位与墙间的间隙应密封,不得使烟气回流入室内。

4.给气口的面积应大于排气管断面积,但利用门、窗间隙给气时应按附录A计算开口面积。

3.3密闭式燃具3.3.1密闭式自然给排气燃具的安装形式可分为:壁装式、专用室式、公用给排气烟道式。

3.3.2密闭式强制给排气燃具的安装型式可分为:壁装式、凹陷处安装式。

3.3.3密闭式燃具给排气部件应采用燃具配套的部件,并按说明书安装,检查维修应方便。

3.3.4自然给排气式燃具给排气风帽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1.给排气风帽应安装在充分敞开的室外,也可安装在不滞留烟气的敞开走廊或敞开阳台上;当有障碍时,应装在风产生的气流和风压差不妨碍燃烧的地点。

2.在给排气风帽两侧、上下方距离1.5m之内有突出物时,或距离不足1.5m的凹陷处,均不应安装燃具风帽。

3.给排气风帽上方有突起物或屋檐时,风帽与之距离应大于250mm;檐下垂时,风帽距垂檐距离应大于100mm。

上檐为可燃材料、难燃烧材料装修的建筑物部位时,风帽与周围的距离应符合本规程第4.3.2条的规定。

4.下方有障碍物(地面或地基)时,给排气风帽距地面或地基面的距离应大于150mm。

5.给排气风帽侧方有障碍物时,与障碍物间距离应符合相关规定。

6.给排气风帽前方150mm内不应有墙等障碍物,给排气风帽前方不宜有同等高度的障碍物(半截高度围墙)。

7.给排气风帽应与燃具配套使用,其形状和结构均不得改动。

8.给排气筒穿墙处应密封,不得使烟气流入室内。

9.给排气风帽的给排气口应伸出到墙外。

10.给排气风帽周围不得安装妨碍通风的设施。

11.在积雪地区安装时,安装地点应采取防雪措施。

3.3.5强制给排气式燃具给排气管、给排气风帽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1.给排气部位形状不应妨碍燃烧,并确保必要的风量。

2.给排气管延长时,应按说明书规定进行;前端应接风帽;给排气管连接处应牢固。

3.给排气风帽应装在敞开的室外空间,也可安装在不滞留烟气的敞开走廊或敞开阳台上。

4.给排气风帽周围应无突起的障碍物;当有障碍物时,应保证烟气不会流入给气口。

5.给排气风帽的给排气部位距建筑物上檐应大于250mm;檐下垂时,风帽上端距檐下端的距离应大于100mm。

6.当上方障碍物是以可燃材料、难燃烧材料装修时,风帽与其距离应符合相关规定。

7.给排气风帽应是燃具配套部件,其形状和结构不得改变。

8.给排气管安装应向室外稍倾斜,雨水不得进入燃具。

9.给排气管连接处不应漏烟气,应有防脱、防漏措施。

10.给排气管的穿墙部位应密封,烟气不得流入室内。

3.3.6采用公用给排气烟道时,中、高层宜采用U形或倒T形烟道,应考虑建筑物与周围建筑物的风压带分布,并应符合下列要求:1.公用烟道的截面积和形状应能保证密闭式燃具的正常燃烧。

2.U形烟道的给气道和排气道,倒T形烟道的垂直烟道,其截面积均应大于按式(3.3.6)求出的数值。

3.U形和倒T形的垂直烟道的长宽之比应小于1:1.4。

4.在一个烟道上安装双系列燃具时(2台燃具对称安装),其烟道截面积应是单系列截面积的2倍以上。

5.烟道内壁有突起物时,计算烟道截面积时应减去突起物面积。

燃具应安装在没有突起物的一侧。

6.形烟道的排气道和倒T形烟道的垂直烟道的材料,应采用不可燃、耐热、耐腐蚀的材料制成。

7.烟道的结构不应影响燃具的燃烧性能。

8.屋顶排烟口与最顶层安装燃具的排烟开口部位垂直净距应大于3m。

安装在同一烟道上的两个燃具排烟开口部位的垂直净距应大于0.8m。

9.安装在公用烟道上的燃具给排气风帽应是燃具配套的风帽,安装时不得改变风帽的形状和构造。

给排气风帽必须伸出到烟通内壁平面外40~50mm。

安装公用烟道式专用风帽时必须使用金属框架。

10.给排气筒穿墙时,给排气筒与墙壁之间,不得有使排气回流入室内的间隙。

11.公用烟道顶部防护应符合下列要求:1)烟道顶部结构应能防雨,且积雪不会堵塞开口部位;2)烟道顶部装有百叶窗时,应保证有效的开口面积;3)烟道顶部应设金属防护网,金属网眼的大小应保证16mm直径的球不会进入。

12.U形烟道的结构应符合下列要求:1)U形烟道的顶部给气口和排气口的位置应保证风压平衡;当给气口和排气口不能设计在两个平面上时,也可设在一个平面内,但给气口或排气口的有效面积应取烟道面积的2倍以上;2)烟道底部结构应使通风阻力最小,U形转弯处的空间高度(距底高度),圆形烟道,取直径的2倍;方形烟道,取两边长之和;对阻力较小的烟道,可取烟道截面积上长边的1.5倍;3)烟道底部严禁安装燃具;4)烟道底部应有存水和排水的地方,应有清扫口。

13.倒T形烟道的结构应符合下列要求:1)烟道的顶部位置应避开相邻楼房的风压带,其形状应能使各方向的风都能使烟道产生抽力;2)烟道底部的给气口应使风压保持平衡,给气口应分别设在建筑物的两对面,并用水平烟道连接起来,与垂直烟道组成倒T形烟道;给气口有效截面积应大于连接的水平烟道的截面积;给气口应设在建筑物相对两面高于建筑地表1m以上地方;3)水平烟道有效截面积应是连接全部垂直烟道面积总和的2倍以上;4)垂直烟道底部应设放水弯管和清扫孔。

3.3.7底层是店铺的楼房的公用给排气烟道应符合下列要求:1.给气口应在建筑物外墙四面墙上均匀布置,相对面的开口面积应相等;2.建筑物相邻面的有效开口面积之和应大于垂直烟道截面积之和的2倍;3.建筑物长边上设置的给气口面积之和应大于垂直烟道面积的总和。

3.3.8高架楼公用给排气烟道应符合下列要求:1.给气口向四方敞开,各方面给气口的截面积,应大于垂直烟道的截面积;2.垂直烟道的下方应有排水设施。

3.3.9网络型公用给排气烟道应符合下列要求:1.网络型烟道在建筑物的四个墙面上都应设有水平烟道,并且其中一个应是联络烟道;2.联络烟道截面积应是其中最大水平烟道截面积2倍以上;3.联络烟道两端不敞开时,水平烟道截面积应是水平烟道上的垂直烟道截面积2倍以上;4.联络烟道敞开时,水平烟道截面积应是水平烟道上垂直烟道截面积1.5倍以上;5.各给气口有效截面积应大于相应的水平烟道截面积或联络烟道截面积。

3.3.10在公用给排气烟道上安装的燃具使用的燃料比空气重时,烟道应有防止燃气泄漏的措施。

3.3.11公用给排气烟道应是燃具专用的,不应作换气道、通风道使用。

3.3.12安装在公用给排气烟道上的燃具应是允许在公用给排气烟道上使用的燃具。

3.4室外燃具3.4.1室外燃具的安装形式可分为:固定安装、壁挂式安装、走廊安装、走廊专用室处安装、镶嵌安装。

3.4.2燃具周围的条件应符合下列要求:1.给排气口周围应无妨碍燃烧的障碍物;当有障碍物时,应保证烟气不会流入给气口。

2.室外燃具应安装在不会产生强涡流的室外敞开空间。

(四)、燃具的安装间距及防火4.1燃具设置4.1.1燃具和排气筒与周围建筑和设备之间应有相应的防火安全间距。

4.1.2安装燃具的部位应是由不可燃材料建造。

4.1.3当安装燃具的部位是可燃材料或难燃材料时,应采用金属防热板隔热,防热板与墙面距离应大于10mm。

4.1.4除特殊设计的组合式燃具外,对以可燃材料、难燃材料装修的部位不应采用镶入式安装形式。

4.1.5燃具与以可燃材料、难燃材料装修的建筑物间应保持一定的距离。

4.2.装于棚顶等稳蔽部位的排气筒、排气管、给排气管,连接处不得漏气,连接应牢固,同时应覆盖不可燃材料的保护层,并应设置检查口和通风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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