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生活垃圾分类设施设备配置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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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垃圾分类设施设备配置要求及标准

生活垃圾分类设施设备配置要求及标准

生活垃圾分类设施设备配置要求及标准1.1分类投放容器配置要求及标准1.1.1分类投放容器的设置应与定时定点相对集中收集方式相匹配。

1.1.2分类投放容器的数量、规格、间距应根据垃圾产生量和收运频率确定。

1.1.3分类投放容器应采用阻燃、耐酸碱腐蚀、具有一定韧性、承载力及耐温性的材料制造。

1.1.4分类投放容器应与垃圾分类收运车辆的装载方式相匹配。

1.1.5分类投放容器应及时维护或更新,确保容器外观整洁、标志规范、密闭性好。

1.1.6 本标准实施前配置的分类投放容器,可通过更新标志等措施以符合标准和满足使用需要。

1.2各类场所分类设施配置要求及标准生活垃圾分类设施配置具体区分为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站(点)、公共机构办公区、文教区、公共区域、菜市场和农贸市场、居民住宅区、农村等类型。

1.2.1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站(点)1.2.1.1分类收集站(点)宜单独设置,并与周围建筑物间隔不小于 5m。

200 户以上新建住宅区的分类收集站建筑面积应不小于40 ㎡。

1.2.1.2分类收集站(点)应密闭且设置给排水设施,宜增设除臭装置,满足卫生、消防、运输等要求。

1.2.1.3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站(点)应集中设置生活垃圾分类设施,存放有害垃圾、可回收垃圾和其他垃圾,并与回收或处置单位预约回收。

1.2.1.4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站(点)应设置有害垃圾收集容器,收集容器的数量以每周清理1次的标准配置。

1.2.1.5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站(点)应设置可回收垃圾收集容器,收集容器的数量一般以每周清理两次的标准配置。

1.2.1.6生活垃圾收集站(点)应有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负责生活垃圾分类的宣传引导、日常监管等工作。

1.2.2公共机构办公区1.2.2.1公共机构办公区应集中设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点,存放有害垃圾、可回收垃圾和其他垃圾,并与回收或处置单位预约回收。

1.2.2.2公共机构办公区应至少设置1个有害垃圾收集容器,有害垃圾收集容器应设置在有人监管的区域。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方案》的通知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方案》的通知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南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9.03.16•【字号】湘政办发[2009]14号•【施行日期】2009.03.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建设正文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方案》的通知(湘政办发[2009]14号HNPR—2009—01013)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湖南省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方案》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二○○九年三月十六日湖南省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提高我省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进一步改善城镇人居环境,加快“两型社会”建设步伐,根据《湖南省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行业“十一五”发展规划》,制定本方案。

一、建设目标全省103个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项目2009年全部开工建设。

2009年,建成并投入使用30个;2010年,建成并投入使用73个(见附件)。

到2010年,全省城镇(含设市城市和县城,下同)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达3.6万吨/日以上,实现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全覆盖,其中设市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90%以上,县城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60%以上。

2010年底前,全省规划新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103个,新增处理能力2.61万吨/日,规划完成总投资61亿元。

二、建设要求(一)严格标准。

所有新建生活垃圾处理场必须按照国家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建设,严格渗滤液和填埋气体场内收集、处理,实现渗滤液和填埋气体达标排放。

原有简易填埋场须组织专家论证,可改造利用的,按照无害化要求,立即着手进行技术改造;不能改造利用的,须按照有关规定封场;禁止新建生活垃圾简易填埋场。

(二)优化工艺。

土建质量员模考试题(含参考答案)

土建质量员模考试题(含参考答案)

土建质量员模考试题(含参考答案)一、单选题(共80题,每题1分,共80分)1、影响质量的 4M1E 因素中的“1E”是指( )。

A、经验B、环境C、专家D、经济正确答案:B2、一栋 12 层楼框剪结构,其地基与基础工程验收按照验收层次划分属于( )。

A、分项工程B、检验批C、单位工程D、分部工程正确答案:D3、隐蔽工程施工完毕,( )应按有关技术规程、规范、施工图纸等进行自检。

A、专业监理工程师B、承包单位C、建设单位D、总监理工程师正确答案:B4、砌筑砂浆强度指标合格的前提是同一验收批砂浆试块抗压强度( )。

A、平均值大于或等于设计值的 1.1 倍,最小值大于或等于设计值的0.85 倍B、平均值大于或等于设计值,最小值大于或等于设计值的 0.75 倍C、平均值大于或等于设计值,最小值大于或等于设计值的 0.85 倍D、平均值大于或等于设计值的 1.1 倍,最小值大于或等于设计值的0.75 倍正确答案:A5、对钢筋工程开展隐蔽工程验收的条件不包括( )。

A、提供钢筋下料清单B、填写“报验申请表”C、承包单位按有关技术规程、规范、施工图纸先进行自检合格D、提供钢筋试验报告正确答案:A6、大体积混凝土浇筑施工,当结构的长度超过厚度的 3 倍时,宜采用( )的浇筑方案。

A、均可B、分段分层C、斜面分层D、全面分层正确答案:C7、涂膜防水屋面施工的首要步骤是清理基层,第二步是( )。

A、涂膜防水层施工B、特殊部位处理C、保护层施工D、涂布基层处理剂正确答案:D8、总体中的全部个体逐一观察、测量、计数、登记,从而获得对总体质量水平评价结论的方法是( )。

A、全数检验B、分层抽样C、随机抽样检验D、简单随机抽样正确答案:A9、对于结构设计,下面说法正确的是( )。

A、相比结构的具体计算,结构的概念设计与构造设计更为重要B、结构设计不一定准确,不能作为建筑设计的依据C、结构设计仅是一般的例行设计,是建筑设计的补充D、结构设计是数学分析过程,精确度非常高正确答案:A10、某建设工程项目在施工过程中出现混凝土强度不足的质量问题,采用逐层深入排查的方法,分析确定其最主要原因。

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长沙市居住公共服务设施配置规定(试行)》的通知-长政发〔2017〕10号

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长沙市居住公共服务设施配置规定(试行)》的通知-长政发〔2017〕10号

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长沙市居住公共服务设施配置规定(试行)》的通知正文:----------------------------------------------------------------------------------------------------------------------------------------------------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长沙市居住公共服务设施配置规定(试行)》的通知长政发〔2017〕10号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直机关各单位:现将《长沙市居住公共服务设施配置规定(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长沙市人民政府2017年6月28日长沙市居住公共服务设施配置规定(试行)1总则1.1目的和依据为满足居民日益提高的物质和精神文化需求,科学合理地配置居住公共服务设施,有效使用城市土地资源,提升长沙城市居住公共设施配套及服务水平,依据《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2016年版)以及其他相关法律和法规规定,结合长沙当前和今后发展实际,制定《长沙市城市居住公共服务设施配置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规定》)。

1.2适用范围市辖区内新建城市居住公共服务设施配套的规划、设计和建设,各县、市参照执行。

1.3目标和原则居住公共服务设施的设置应以保障民生,实现社会基本公共服务的均等化为目标,贯彻可持续发展、公益性设施优先、集约节约用地、资源共享的原则。

1.4设施分级居住公共服务设施的分级与本市行政管理体制对应,分为街道级和基层社区级两级。

街道级公共服务设施服务人口为5万-8万人,服务半径为500米-1200米,对应的行政辖区为街道;基层社区级公共服务设施服务人口为1万-1.5万人(3000户-5000户),服务半径为300米-500米,对应的行政辖区为社区。

1.5设施分类本《规定》所指的居住公共服务设施按照使用功能分为七大类:基础教育设施、行政管理与服务设施、公共文化设施、体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养老设施、其他设施。

生活垃圾分类设施设备配置要求及标准

生活垃圾分类设施设备配置要求及标准

生活垃圾分类设施设备配置要求及标准1.1分类投放容器配置要求及标准1.1.1分类投放容器的设置应与定时定点相对集中收集方式相匹配。

1.1.2分类投放容器的数量、规格、间距应根据垃圾产生量和收运频率确定。

1.1.3分类投放容器应采用阻燃、耐酸碱腐蚀、具有一定韧性、承载力及耐温性的材料制造。

1.1.4分类投放容器应与垃圾分类收运车辆的装载方式相匹配。

1.1.5分类投放容器应及时维护或更新,确保容器外观整洁、标志规范、密闭性好。

1.1.6 本标准实施前配置的分类投放容器,可通过更新标志等措施以符合标准和满足使用需要。

1.2各类场所分类设施配置要求及标准生活垃圾分类设施配置具体区分为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站(点)、公共机构办公区、文教区、公共区域、菜市场和农贸市场、居民住宅区、农村等类型。

1.2.1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站(点)1.2.1.1分类收集站(点)宜单独设置,并与周围建筑物间隔不小于 5m。

200 户以上新建住宅区的分类收集站建筑面积应不小于40 ㎡。

1.2.1.2分类收集站(点)应密闭且设置给排水设施,宜增设除臭装置,满足卫生、消防、运输等要求。

1.2.1.3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站(点)应集中设置生活垃圾分类设施,存放有害垃圾、可回收垃圾和其他垃圾,并与回收或处置单位预约回收。

1.2.1.4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站(点)应设置有害垃圾收集容器,收集容器的数量以每周清理1次的标准配置。

1.2.1.5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站(点)应设置可回收垃圾收集容器,收集容器的数量一般以每周清理两次的标准配置。

1.2.1.6生活垃圾收集站(点)应有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负责生活垃圾分类的宣传引导、日常监管等工作。

1.2.2公共机构办公区1.2.2.1公共机构办公区应集中设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点,存放有害垃圾、可回收垃圾和其他垃圾,并与回收或处置单位预约回收。

1.2.2.2公共机构办公区应至少设置1个有害垃圾收集容器,有害垃圾收集容器应设置在有人监管的区域。

生活垃圾分类收运车辆规范

生活垃圾分类收运车辆规范

生活垃圾分类收运车辆规范
1.1分类收运车辆数量和类型应根据生活垃圾分类种
类、垃圾产生量、收运频率等因素配置。

1.2分类收运车辆应采用密闭化方式收运生活垃圾,防止运输过程中垃圾飞扬洒落、垃圾污水滴漏。

1.3分类收运车辆应在车身喷涂与收运垃圾相应的分类标志。

见附件1.
1.4垃圾收运车辆应安装电子标签识别器、车载行驶记录仪及
装卸记录仪,车辆实时动态信息接入长沙市智慧环卫固废平台,实现对垃圾日常清运处理的智能管控。

1.5易腐垃圾收运车辆的要求符合《长沙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
生管理办法》。

1.6 集中转运废电池、废灯管等有害垃圾的收运车辆,
应采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按照规定办理危险废物转移手
续,严格执行国家交通部《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

1.7垃圾收运车辆原则上要求采购符合国家环保和新能源政
策的新能源车辆。

生活垃圾收运设施建设标准

生活垃圾收运设施建设标准

生活垃圾收运设施建设标准生活垃圾收运设施建设标准1.1 垃圾收集设施Ⅰ废物箱1.1.1 废物箱的设置应满足行人投放生活垃圾的需要。

【条文说明】:废物箱主要用于收集行人的生活垃圾,故其设置应满足行人投放生活垃圾的需要。

1.1.2 实施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的地区应按分类方式设置相应的分类收集废物箱,分类废物箱应有明显标识。

【条文说明】:公共场所的废物箱,由于其接纳的垃圾成分不同于居民生活垃圾,因而分类方式不同于居住区的分类方式,应根据所在场所的流动人员的活动特征,有针对性地设置分类收集废物箱,并有明显易懂的标志。

1.1.3 道路两侧以及各类交通客运设施、公共设施、广场、社会停车场等的出入口附近应设置废物箱。

【条文说明】:除行人必经的道路外,在交通客运枢纽、公共建筑、广场、社会停车场等人流量较大的出入口处,对废物箱的需求程度也较高。

1.1.4 废物箱外观应美观、卫生,并应能防雨、防腐、耐用、阻燃、抗老化。

【条文说明】:废物箱由于设在路旁等公共场所,其造型应美观、风格与周边环境协调,本条提出了废物箱的基本要求。

1.1.5 设置在道路两侧的废物箱,其间距按道路功能划分:1 商业、金融业街道、支路50~100m;2 主干路、次干路、有辅道的快速路100~200m;3 有人行道的快速路200~400m。

【条文说明】:废物箱的设置间距考虑主要出于方便行人随时丢弃垃圾,间距较小,影响景观,随着市民行为规范的提高,除旅游景点、步行街、交通站、体育场馆等人流集散场所的废物箱设置间距可较小外,其余道路应放宽间距。

1.1.6 镇(乡)建成区道路两侧设置废物箱间隔宜符合本章第5.1.4条的规定,并应乘以1.2~1.5的调整系数。

【条文说明】:由于镇(乡)建成区相比城市人流量少,同样功能的道路两侧废物箱设置密度应较城市低,因此本条规定参照城市道路两侧废物箱的设置间隔,乘以1.2~1.5的调整系数。

1.1.7 广场废物箱应按每300m2~1000m2设置一处。

土建质量员复习题含答案

土建质量员复习题含答案

土建质量员复习题含答案1、堆场、构件堆放架、操作平台、临时支撑体系必须由( )组织验收。

A、施工方B、施工方和监理方C、建筑商D、开发商答案:B2、钢筋混凝土梁构件详图包括钢筋混凝土梁的( )。

A、立面图断面图B、钢筋详图C、钢筋混凝土构件平面图D、钢筋表答案:A3、地坪层由( )构成。

A、面层、结构层、素土夯实层B、结构层、垫层、素土夯实层C、面层、垫层、基层D、面层、结构层、垫层答案:C4、室内墙面出现风裂或龟裂时,( )进行处理,通过住户装修解决。

A、可不B、应C、宜D、必须答案:A5、下列活动属于工程施工项目事前控制的是( )。

A、按计划行动方案进行作业技术活动B、对质量结果进行评价C、编制施工组织设计D、施工质检员实施质量检查答案:C6、生产效率高、施工工艺简单、锚夹具可多次重复使用等是( )的优点。

A、后张法B、扁顶法C、先张法D、千斤顶法答案:C7、编制施工组织总设计涉及下列工作:①施工总平面图设计;②拟定施工方案;③编制施工总进度计划;④编制资源需求计划;⑤计算主要工种工程的工程量。

正确的编制程序是( )。

A、⑤→①→②→③→④B、①→⑤→②→③→④C、①→②→③→④→⑤D、⑤→②→③→④→①答案:D8、基础的细部尺寸、截面形状、大放脚、材料做法及基底标高等通过( )反映出来。

A、基础剖面图B、基础平面图C、总平面图D、基础详图答案:D9、关于施工见证取样的见证人员,下列说法不妥的是( )。

A、见证人员可由检测单位的相关专业技术人员担任B、见证人员不能由施工单位的人员担任C、见证人员可由该工程监理单位的相关专业技术人员担任D、见证人员可由建设单位的相关专业技术人员担任答案:A10、1:2000 比例尺地形图的图幅大小为50cm×50cm,则一幅图所代表的实地面积为( )。

A、0.5k㎡B、1.0k㎡C、2.0k㎡D、0.25k㎡答案:B11、设计变更不得降低建筑节能效果,当设计变更涉及建筑节能效果时,该项变更应经()审查,在实施前应办理设计变更手续,并获得监理或设计单位的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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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生活垃圾分类设施设备配置规范前言1.内容2.术语和定义3.总则4. 生活垃圾分类设施设备配置要求及标准分类投放容器配置要求及标准各类场所分类设施配置要求及标准5.生活垃圾分类收运车辆规范6.生活垃圾分类作业分类作业要求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7.分类标志、分类收集容器、分类投放指引牌、分类投放点、分类收运车图例分类标志分类收集容器图例分类投放指引牌图例分类投放点图例分类收运车图例8.规范性引用文件附件:附件1(资料性附录)分类标志附件2(资料性附录)分类收集容器图例附件3(资料性附录)分类投放指引牌图例附件4(资料性附录) 分类投放点图例附件5(资料性附录) 分类收运车图例前言本规范依照《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国办发〔2017〕26号)和《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沙市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长政办发〔2017〕66号)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规范由长沙市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提出并归口。

本规范起草单位:长沙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指导中心。

1.内容本标准规定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容器、分类设施配置、分类收运车辆、分类作业和分类标志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长沙市芙蓉区、天心区、岳麓区、开福区、雨花区、高新区、望城区、长沙县内产生生活垃圾的各类场所。

浏阳市和宁乡县参照执行。

2.术语和定义生活垃圾是指在日常生活中或者为日常生活提供服务的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视为生活垃圾的固体废物。

有害垃圾生活垃圾中对人体健康或自然环境造成直接或潜在危害的物质,包括废电池、废油漆、废灯管、废日用化学品和过期药品等。

2. 3 易腐垃圾居民家庭产生的厨余垃圾,饭店食堂等场所产生的餐饮垃圾,以及各种场所产生的瓜果皮等易腐有机垃圾。

可回收物指适宜回收循环使用和资源利用的废物,主要包括纸类、塑料、金属、玻璃、织物等。

其他垃圾除分类标准已确定垃圾类别之外或不明确所属类别的所有垃圾。

生活垃圾投放人生活垃圾投放人是生活垃圾投放主体.常设投放点用于每日收集易腐垃圾和其他垃圾的生活垃圾投放点。

分类投放点设置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分类投放容器或垃圾分类屋并设置分类投放指引牌的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点。

生活垃圾收集容器符合生活垃圾分类和清运要求,专门用于收集生活垃圾的容器,包括分类垃圾桶(箱)等。

资源回收日住宅区集中收集可回收物和有害垃圾的日期。

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在管理区域内,对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具有管理责任和义务的法人主体。

生活垃圾分类收运车辆用于分类运输生活垃圾的运输车辆。

生活垃圾分类自动回收设备具有自动识别和分类回收功能的生活垃圾电子回收设备。

生活垃圾分类转运站特指具有对有害垃圾、可回收物集中暂存、二次分拣和分类收运车辆转运条件的生活垃圾分类设施。

包括符合以上条件的分类投放点。

易腐垃圾转运站(点)特指具有对易腐垃圾集中暂存和易腐垃圾收运车辆转运条件的生活垃圾分类设施。

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站(点)住宅区、机关及企事业单位、公共场所管理单位在其管理区域内设置,用于可回收物和有害垃圾暂存、分类收集容器和环卫工具存放、其他垃圾收运的小型集中收集设施。

生活垃圾收集站指符合CJJ 179-2012《生活垃圾收集站技术规程》要求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设施。

生活垃圾转运站指符合CJJ 47-2006《生活垃圾转运站技术规范》要求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设施。

3.总则为进一步有效推进长沙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深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7〕26号)文件精神,根据《垃圾强制分类制度方案(征求意见稿)》,落实生活垃圾分类责任,规范本市生活垃圾分类设施设备设置,制定本规范。

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应在政府推动下实行强制分类。

依照长沙市的实际情况因地制宜,通过生活垃圾分类分流、终端处理设施区域生态补偿、生活垃圾阶梯计费和资源化利用项目实施等措施使生活垃圾减量稳步推进。

生活垃圾分类设施设备的配置应符合城乡规划,坚持布局合理、卫生适用、节能环保、便于管理,有利于环境卫生作业和环境污染控制。

生活垃圾分类设施设备配置应遵循“大类粗分、小类细分”原则,同时与区域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方式相适应。

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设施的设置应考虑区域共享,实现设施的优化配置。

新建、改建建筑物或建设区应将生活垃圾分类设施设备配置纳入统一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投入使用。

实行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制度,确定产生生活垃圾的各类场所的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责任人应按照本标准规定配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分类收集点和分类收集站,并规范管理。

生活垃圾分类设施设备配置应根据市政府公布的分类标准及时调整。

4.生活垃圾分类设施设备配置要求及标准分类投放容器配置要求及标准分类投放容器的设置应与定时定点相对集中收集方式相匹配。

分类投放容器的数量、规格、间距应根据垃圾产生量和收运频率确定。

分类投放容器应采用阻燃、耐酸碱腐蚀、具有一定韧性、承载力及耐温性的材料制造。

分类投放容器应与垃圾分类收运车辆的装载方式相匹配。

分类投放容器应及时维护或更新,确保容器外观整洁、标志规范、密闭性好。

本标准实施前配置的分类投放容器,可通过更新标志等措施以符合标准和满足使用需要。

各类场所分类设施配置要求及标准生活垃圾分类设施配置具体区分为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站(点)、公共机构办公区、文教区、公共区域、菜市场和农贸市场、居民住宅区、农村等类型。

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站(点)分类收集站(点)宜单独设置,并与周围建筑物间隔不小于5m。

200 户以上新建住宅区的分类收集站建筑面积应不小于40 ㎡。

分类收集站(点)应密闭且设置给排水设施,宜增设除臭装置,满足卫生、消防、运输等要求。

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站(点)应集中设置生活垃圾分类设施,存放有害垃圾、可回收垃圾和其他垃圾,并与回收或处置单位预约回收。

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站(点)应设置有害垃圾收集容器,收集容器的数量以每周清理1次的标准配置。

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站(点)应设置可回收垃圾收集容器,收集容器的数量一般以每周清理两次的标准配置。

生活垃圾收集站(点)应有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负责生活垃圾分类的宣传引导、日常监管等工作。

公共机构办公区公共机构办公区应集中设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点,存放有害垃圾、可回收垃圾和其他垃圾,并与回收或处置单位预约回收。

公共机构办公区应至少设置1个有害垃圾收集容器,有害垃圾收集容器应设置在有人监管的区域。

公共机构办公区中有餐饮服务的场所如食堂等应设置易腐垃圾收集容器。

易腐垃圾的收运标准依照《长沙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

公共机构办公区每个独立的管理单位应至少配置1个可回收垃圾和其他垃圾收集容器。

可回收垃圾收集容器的数量以每周清理一次的标准配置,其他垃圾收集容器的数量以每天清理一次的标准配置。

在商场、食堂、车库的出口可使用具有智能计量、辨识类别的垃圾分类智能投放设备。

文教区文教区应集中设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点,存放有害垃圾、可回收垃圾和其他垃圾,并与回收或处置单位预约回收。

文教区应至少设置1个有害垃圾收集容器,有害垃圾收集容器应设置在有人监管的区域。

文教区中有餐饮服务的场所如食堂等应设置易腐垃圾收集容器。

易腐垃圾的收运标准依照《长沙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

文教区大门口,公共区域如商业街、道路等每间隔50~80米应设置可回收垃圾和其他垃圾分类废物箱。

在商场、食堂、车库的出口可使用具有智能计量、辨识类别的垃圾分类智能投放设备。

公共区域公共区域应集中设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点,存放可回收垃圾和其他垃圾,并与回收或处置单位预约回收。

公共区域可根据实际适当设置有害垃圾的小型收集容器。

公共区域应在主次支道路及有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快速路,每间隔80米-100米设置可回收垃圾和其他垃圾分类废物箱。

公共区域商业街、风貌街等繁华区每间隔50米-100米应设置可回收垃圾和其他垃圾分类废物箱。

在商场、车库、地铁站、高铁站的出口可使用具有智能计量、辨识类别的垃圾分类智能投放设备。

居民住宅区设置分类投放点居民住宅区应至少设置1个分类投放点,原则上每1000户应设置1个分类投放点。

分类投放点应设置有害垃圾(电池、灯管)、可回收物(玻璃、金属、塑料、纸类)分类收集容器。

电池、灯管收集容器可分别设置或一体式设置,应具有防水、防误开功能。

玻璃、金属、塑料和纸类收集容器应分别设置。

有条件的住宅区可设置垃圾分类屋,对有害垃圾、可回收物进行二次分拣和集中暂存。

分类收集容器正面应喷涂或粘贴分类标志,并保持标志清晰和完整。

分类投放点应设置分类投放指引牌,内容与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指引一致。

露天设置的分类投放点宜硬底化,样式参考图例见附件。

住宅区每周指定一天集中收集可回收物和有害垃圾作为资源回收日,长沙市“资源回收日”为每周星期六。

物业服务企业或管理责任单位应每天对分类收集容器进行保洁维护,部件缺失、破损须及时更新或维修,确保垃圾收集容器外观与功能完好、摆放整齐、干净卫生,分类投放点无残留垃圾、污水。

有害垃圾暂存一定量后,物业服务企业或管理责任单位应通知专业收运企业上门收运;可回收物暂存一定量后,物业服务企业或管理责任单位应自行售卖或通知专业收运企业上门收运。

分类收运车辆应采用密闭厢式货车,保持外观干净整洁。

厢体应标注分类类别和收运公司完整信息等基本要素。

设置常设投放点和易腐垃圾转运点住宅区应根据居民实际投放需求,设置一定数量常设投放点,服务半径不宜超过70 m;需集中收运易腐垃圾的住宅区,在投放点的基础上,可设置1~2个易腐垃圾转运点。

常设投放点和易腐垃圾转运点应设置在住宅区范围内,不得占用市政道路人行道、车行道,并满足收运车辆通行和安全作业要求。

投放点地面应硬底化,采用黄色实线划定垃圾收集容器摆放区域。

转运点应设置规范清晰的指示牌,明确垃圾收运时间、保洁责任人等信息。

易腐垃圾的收运标准依照《长沙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

居民住宅区的常设投放点根据每栋单元楼实际情况配置240L(密闭)其他垃圾收集容器和易腐垃圾收集容器。

7层以下每栋最低配置1组;7-15层每单元最低配置1组;15层以上每单元最低2组。

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按每50户居民配置1组。

易腐垃圾设置应以方便居民投放和适宜垃圾产量为原则。

收集容器的容积和数量以每天清理一次的标准配置。

7层以下小区最低每150户设置1个集中转运点,每个集中转运点配置可供更换的3个240L易腐垃圾收集容器;7-15层的小区最低每300-360户设置1个集中转运点,每个集中转运点配置6个240L易腐垃圾收集容器;15层以上小区最低每440-500户设置1个集中收集点,每个集中收集点配置8个240L易腐垃圾收集容器。

居民区中人流频率较高的公共区域和人行道,每间隔50-100米处应设置可回收垃圾和其他垃圾分类废物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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