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行政考核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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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行政工作考核方案

依法行政工作考核方案

依法行政工作考核方案一、考核背景依法行政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现代化治理的必然要求,是政府实现自我约束和优化服务的有效途径。

考核依法行政工作,对于推动全面依法治国、保障公民合法权益、提高政府管理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因此,制定科学合理的依法行政工作考核方案,可以为政府工作提供宝贵的参考和反思。

二、考核目的为推动政府全面落实依法行政,提高政府管理水平,构建“法治政府”,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维护公民合法权益,制定本考核方案。

本考核方案的目的在于:1、评估各级政府实现依法行政目标的成效,发现问题,找出原因,总结经验,促进全面依法治国的深入开展。

2、总结经验,推广典型,优化工作方法,提高各级政府实现依法行政的效率和效果。

3、为各级政府开展依法行政工作提供科学的评估标准和制度设计,推动各级行政机构进一步明确职责,提高工作水平。

三、考核对象本考核方案主要针对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开展依法行政工作的情况进行考核,包括各级政府机构和行政部门。

四、考核内容1、依法行政政策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包括政策制定的程序、程序是否规范,政策是否落实到位等。

2、政府行政部门业务工作的规范化程度。

包括政府行政部门是否根据法规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是否有行政管理规范化的操作指南,是否做到工作标准化等。

3、政府行政服务的质量。

包括政府服务的性质、服务人员素质、服务流程是否合法合规、服务质量是否达标等。

4、行政监察工作的落实情况。

包括行政监察工作的程序和落实情况、监察机构的作用和效果等。

5、公民权益的保障情况。

包括各级政府对各种侵害公民合法权益的案件的处理,保障公民的权益是否得到有效保障等。

6、政府阳光工作的开展情况。

包括政府信息公开等相关工作的情况。

7、国家统一法律体系的建设情况。

包括各级政府承认法律规则的情况、法律体系的建设情况等。

五、考核方法1、考核指标:根据考核内容,定量制定考核指标,要求考核指标层层衔接,从政策制定到服务质量,再到公民权益保障和阳光工作等方面的考核指标需综合统计考核,进行客观综合评价。

2023年依法行政工作考核方案

2023年依法行政工作考核方案

2023年依法行政工作考核方案一、背景介绍依法行政是一种注重行政机关依法履职、依法行政、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社会进步的行政方式。

依法行政的核心是“依法”,即依照法定权限、程序和方式,依法公正行使权力,提供公共服务,维护社会和经济秩序,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2024年是我国全面建设法治国家的关键时期,依法行政工作的考核方案将对行政机关的综合能力和整体水平进行全面评估,推动行政机关逐步转变观念、转变作风,全面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助力我国法治建设的进一步推进。

二、考核目标1.评估行政机关依法履职、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2.评价行政机关维护社会稳定、保护公民权益、推动经济发展的成效;3.提升行政机关服务意识和服务水平。

三、考核内容1.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1)行政机关要遵循法律法规,建立起以法治思维为导向的工作机制,推动干部员工形成法治意识,推动决策、执行等各项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2)行政机关要加强对法律法规的学习和研究,确保各类行政行为符合法律法规要求,做到守法慎权、秉公执法。

2.行政权力运行(1)行政机关要明确权责边界,加强规范化管理,确保权力运行合理、公正、透明、有序。

(2)行政机关要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和检查,及时纠正违法行为,确保公共权力不被滥用。

3.服务意识和服务水平(1)行政机关要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服务观念,提高群众满意度,推动政务服务创新和便捷化。

(2)行政机关要借助信息化手段,提高办事效率,优化服务流程,减少审批环节,方便群众办理各类事务。

4.依法行政监督(1)行政机关要建立健全法律监督制度,加强对行政行为的监督和检查,确保行政机关依法办事。

(2)行政机关要积极接受上级监督和社会监督,及时回应公众关切,向社会公开行政信息,增强透明度和公信力。

四、考核方法1.定期考核(1)组织开展定期考核,包括对行政机关依法履职、依法行政水平的评估,以及服务意识和服务水平的评价。

(2)结合工作实际,制定考核指标和评分办法,建立科学、公正、公开的考核制度。

XX县2023年度依法行政考核方案

XX县2023年度依法行政考核方案

XX县2023年度依法行政考核方案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部署,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结合XX县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制定本方案。

一、考核对象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行政部门,共计XX个被考核单位。

二、组织领导依法行政考核工作在县委、县政府领导下,由县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

三、考核内容坚持实事求是、注重实效、客观公正、统一组织、分级负责的原则,设置依法行政考核指标体系,采取百分制计分,由定量考核、定性评价、加减分项三部分组成。

(一)定量考核(90分)。

按照《XX省依法行政考核办法》的规定,充分吸收《XX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3-2025年)》具体要求,设置了两级考核指标:一级指标为《XX 省依法行政考核办法》规定的6项主要内容;二级指标19项是对一级指标予以分类细化的具体措施。

(二)定性评价(10分)。

由县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结合被考核单位年度总体工作和取得成效等有关情况进行综合评定。

(S)加减分。

根据各单位依法行政工作情况确定。

加分项中,对本年度依法行政工作受到党中央、国务院或省委、省政府通报表彰及会议介绍推广经验的,每项次加3分,总分值不超过10分;对定量考核指标设定的加分项(如推进行政执法大数据集成管理监督平台建设、制定具体可操作性行政执法综合体制改革方案等),按指标设定的分值予以加分。

减分项中,对因违法行政引发恶性事件或者重特大安全、环境事故的,因行政不作为或者乱作为给国家利益、集体利益或者公民合法权益造成严重损害的,违法作出决定、命令、指示,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者恶劣影响的,每项次减3分,不得评为优秀等次。

四、考核方法及步骤依法行政考核由县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成立3个依法行政考核检查组采取实地考核与日常评价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实地考核(2023年3月13日至17日)。

对考核指标及评分标准(详见附件)中评分方式为“实地考核”的二级指标,由考核组到被考核单位进行实地核查评定。

依法行政考核内容和评分细则

依法行政考核内容和评分细则

依法行政考核内容和评分细则一、考核内容1.组织架构建设考核机关要求政府机关建设健全明确的组织架构,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权限。

同时,要求政府机关组织架构与法定职责相适应,能够高效运转,并确保依法行政的顺畅进行。

2.法律法规遵从政府机关必须严格依照国家法律法规依法行政,不能随意变通或者违背规定进行行政决策,要做到依法办事、依法执政、依法行政。

3.行政决策程序合规政府机关在制定各项行政决策时,必须遵循程序合规原则,不得擅自独断或者滥用职权。

行政决策的制定需要经过合法的调研、听证和意见征集等程序。

4.行政行为合法合规政府机关在履行职责过程中所进行的各项行政行为,必须合法合规。

行政行为的执行要符合法定权限和程序,不得超越法定权限进行或者违背法定程序进行。

5.行政审批效率考核政府机关在进行各项行政审批时,要保证审批效率。

要求政府机关严格按照法定期限和程序进行审批,不得违规延误审批事项,确保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6.政务公开和信息公开政府机关要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和信息公开工作,将政府行政决策、行政行为和行政审批流程等公开出来,方便公众监督和参与,提高依法行政的透明度。

7.法律意识和职业道德政府机关要求工作人员具有良好的法律意识和职业道德。

工作人员必须遵纪守法,廉洁奉公,严守职责,依法行政。

二、评分细则1.组织架构建设评分考核机关会对政府机关的组织架构建设进行评估,评估指标包括组织架构的合理性、适应性和规范性,以及各部门的职责划分的合理性。

2.法律法规遵从评分考核机关会对政府机关是否依法办事进行评估,评估指标包括政府机关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对法律法规的了解和遵守情况,以及政府机关的决策是否符合法定程序和权限。

3.行政决策程序合规评分考核机关会对政府机关的行政决策程序是否合规进行评估,评估指标包括决策是否经过充分调研、听证和意见征集,决策的执行是否符合法定程序。

4.行政行为合法合规评分考核机关会对政府机关的行政行为是否合法合规进行评估,评估指标包括行政行为是否超越法定权限进行、是否符合法定程序和法定依据等。

某市依法行政考评方案

某市依法行政考评方案

某市依法行政考评方案据《XX省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体系(试行)》(省政府令第184号)和《XX省依法行政考评办法》(省政府令第230号)的规定和有关要求,市政府决定对XX年度全市依法行政工作开展考评,由市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依法行政办”)负责组织实施。

一、考评对象及分类按照区分政府与政府部门并区分部门类别的原则,根据考评对象的职责情况,考评对象分成三类进行考核。

第一类为8个县(市、区)人民政府;第二类为31个行政执法任务较重的市政府部门和机构;第三类为19个基本没有行政执法任务或主要以行政协调或者内部监管为主要职责的市政府部门和机构。

具体分类和适用的考核评分办法如下:(一)第一类: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共8个)。

这8个考评对象适用《XX市XX年度依法行政考评行政系统内部考核评分表一》(见附件1)进行考核评分。

(二)第二类:行政执法任务较重的市政府部门和机构(共31个)。

分别是:市发展改革局、经济和信息化局、教育局、科技局、公安局、民政局、司法局、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国土资源局、环境保护局、住房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水务局、农业局、林业局、商务局、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卫生计生局、体育局、安全监管局、旅游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公路局、城乡规划局、城市综合管理局、民族宗教事务局、畜牧兽医局、人防办、工商局、质监局。

这31个考评对象适用《XX市XX年度依法行政考评行政系统内部考核评分表二》(见附件2)进行考核评分。

(三)第三类:基本没有行政执法任务或主要以行政协调或者内部监管为主要职责的市政府部门和机构(共19个)。

分别是:市监察局、审计局、外事侨务局、统计局、法制局、编办、金融工作局、招商经济合作局、政务XX管理办、台湾事务局、扶贫开发局、中小企业局、信访局、档案局、粮食局和XX市文化旅游特色区管委会、XX 高新区管委会、XX工业园管委会、嘉应新区管委会。

这19个考评对象适用《XX市XX年度依法行政考评行政系统内部考核评分表二》(见附件2)进行考核评分。

依法行政考核实施细则范文(二篇)

依法行政考核实施细则范文(二篇)

依法行政考核实施细则范文1. 考核目的和原则1.1 考核目的依法行政考核旨在评估各级行政机关依法履职、依法行政情况,促进依法行政的落实与推进。

1.2 考核原则依法行政考核必须坚持公正、公平、有效的原则,确保评估结果客观准确,对各级行政机关提供科学依据。

2. 考核内容和方式2.1 考核内容考核将主要涵盖行政机关履职过程中的依法行政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1) 法律法规执行情况;(2) 行政执法行为合法性与合规性;(3) 行政处罚和裁决方案合法性和公正性;(4) 行政权力行使中的程序是否合法合规;(5) 行政决策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等。

2.2 考核方式考核将采取定期考核和不定期专项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定期考核将按年度进行,不定期专项考核将根据需要进行。

3. 考核标准和方法3.1 考核标准考核标准将主要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和行政机关的实际情况制定,确保评估结果与实际情况相符合。

3.2 考核方法考核将采取多种方法,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式:(1) 档案资料的审查与核实;(2) 走访调研、现场检查;(3) 调查问卷和专题报告;(4) 个案抽查和督导检查等。

4. 考核结果和利用4.1 考核结果考核结果将根据评估的情况进行评定,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等级。

4.2 考核利用考核结果将用于评估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情况,对考核结果中的不足和问题进行及时整改和改进。

5. 考核反馈和问责5.1 考核反馈对考核结果的评定将向被考核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进行反馈,确保评估结果向被考核单位和相关人员做出说明。

5.2 问责机制对于考核结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将建立相应的问责机制,对相关责任人依法追究责任。

6. 监督和评估6.1 监督机制考核过程将设置相应的监督机制,确保考核工作的公正、公平和透明。

6.2 评估机制对考核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及时修订和完善考核细则和评估方法。

7. 绩效考核和激励机制7.1 绩效考核将依法行政考核纳入绩效考核体系,与行政机关的绩效挂钩,对绩效优秀的单位和个人给予相应的奖励和激励。

依法行政工作考核方案

依法行政工作考核方案

依法行政工作考核方案一、考核目标依法行政是维护国家法律秩序和社会稳定的基础,为实现民主法治、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坚实的保障。

因此,评估和评价地方政府依法行政工作的实施情况,是加强和完善地方行政管理体系的重要手段之一。

本考核方案以依法行政为主要内容,旨在促进地方政府切实履行依法行政职责,加强行政机关的自我管理和自我完善,营造更好的法治环境,推进经济社会发展。

二、考核内容(一)依法行政的法律体系建设1.是否完善地地方行政法规制定规章制度,制定的法规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是否保证法规严格执行;2.是否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健全行政执法规则,切实保障企业和个人合法权益,加强行政执法的公正性和公信力;3.是否有规范有效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制度。

(二)依法行政能力建设1.依法行政人员的队伍是否实现高素质化和专业化,能否适应现代化管理需要;2.是否开展严格的纪律教育和法律培训,推行依法行政工作;3.是否建立专门机构,健全人事、经费等保障制度,支持依法行政工作的实施。

(三)行政执行能力建设1.是否建立健全行政审批系统,加快行政审批流程,优化审核机制,缩短办事时限;2.是否加强对行政执行中出现的问题进行权益保护和纠正,严禁违法执行行政行为;3.是否健全举报制度,加强举报部门的建设,及时查处违法行为。

(四)法治环境和公共服务建设1.是否建立和完善信用评价制度;2.是否建立健全诉讼服务制度,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诉讼权益;3.是否加强法律援助工作,确保困难群众享有法律援助服务;4.是否加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加强人民的法律知识,提高一般公民的法律素质。

三、考核方法本考核分为定量分析和实地考核两个部分。

具体步骤如下:(一)定量分析1.搜集各地法律法规、行政执法规范、行政决策程序和法律体系建设情况等相关文件,进行调查和研究;2.以各地政府制定的法规规章、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执行程序和行政复议、诉讼和仲裁裁决等文件件作为调查和评估的重要数据来源;3.制定量化指标,通过对各项指标进行定量分析,形成对各地依法行政工作评价的客观评估。

依法行政考核实施细则

依法行政考核实施细则

依法行政考核实施细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行政考核实施细则如下:一、考核目的和原则:1. 考核目的:通过行政考核,评估行政机关依法履职情况,检查和总结工作,并促使行政机关加强法律意识和规范行政行为。

2. 考核原则:公开、公正、公平、客观、科学、有效。

二、考核内容:1. 法定职责履行情况:检查行政机关是否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职责,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2. 行政程序合法性:检查行政机关是否依法进行行政审批、执法、决策等过程,是否遵守程序规定,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3.行政效能:检查行政机关工作的效率和质量,优化行政服务,提高行政效能,提供更好的公共服务。

4. 法治建设:检查行政机关是否推动法治建设,加强法律法规宣传和培训,提高行政人员的法律素养和执行能力。

5. 行政责任追究:检查行政机关是否依法追究行政责任,对失职、渎职等行为进行处理。

三、考核程序:1. 考核周期:每年进行一次考核。

2. 考核方法:采取定期报告、抽查检查、满意度调查等方式进行考核。

3. 考核对象:对各级行政机关及其负责人进行考核。

4. 考核结果:根据考核内容和考核方法,形成考核报告,并通过适当渠道公布考核结果。

四、考核评价:1. 考核标准:参考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行政机关的工作实绩和工作制度的落实情况,综合评价行政机关的履职情况。

2. 考核等级:将行政机关评为优秀、合格、待改进、不合格等等级,对不同等级的行政机关实施差异化管理和激励机制。

五、考核结果运用:1. 奖惩措施:根据考核结果,对优秀的行政机关给予奖励和表彰,对不合格的行政机关进行纠正和追责。

2. 监督管理:将考核结果作为行政机关工作的重要依据,作为督促和约束行政机关的工具,推动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六、法制保障:1. 相关法律法规:行政考核实施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 依法办事:行政机关在履行考核工作时,应依法行政,确保法律程序的合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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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行政考核方案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国发〔X〕33号)和《中共X省委关于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省的实施意见》,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进一步强化依法行政考核的引领和督促作用,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九大和省委九届九次全会精神为指导,按照省委、省政府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总体部署,科学、公开、公平、公正地进行依法行政考核,强化行政层级监督,全面提升我市依法行政工作水平,为打造区域性中心强市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二、考核对象及实施机关考核对象: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行政执法部门、法律法规授权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组织(以下统称市各行政执法部门)。

实施机关:依法行政考核工作在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

市各行政执法部门负责做好内设机构、部门管理机构、部门管理所(站)依法行政考核工作。

三、考核内容和标准依法行政考核遵循实事求是、公平公正、公开透明、高效廉洁的原则。

采取百分制计分,总分值为100分,由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分解确定各项分值。

考核内容和标准如下:(一)履行政府职能情况。

政府宏观调控、公共服务、市场监管、社会管理、环境保护职能切实履行,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

行政权力依法设定、依法履行,做到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

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依法全面梳理,权力运行流程图编制清晰,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行政审批事项管理规范、时限压缩、流程优化、程序简化。

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各项任务有效落实,城市管理领域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稳步推进。

(二)制度建设情况。

规范性文件与相关法律、法规不抵触,符合制定规范、程序和经济社会发展规律,充分反映民意,能够切实解决实际问题。

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管理规定落实到位,报备率达100%。

不合法的规范性文件得到切实纠正,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并向社会公布。

(三)重大行政决策情况。

重大行政决策规则完善。

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法定程序严格履行。

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有效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的作用充分发挥。

对决策严重失误或者依法应该及时作出决策但久拖不决,造成重大损失、恶劣影响的行政首长、负有责任的其他领导人员和相关责任人员,责任追究到位。

(四)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情况。

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深入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

服务型行政执法理念牢固树立,并贯穿行政执法全过程,管理、执法和服务“三位一体”的新型执法模式得到完善。

执法严格规范,各类违法行为受到依法惩处,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逐步加大。

执法方式不断改进,行政指导、行政调解、行政合同等柔性执法方式全面推行,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成效明显。

执法载体不断创新,行政服务体系逐步完善,执法效能切实提高。

执法队伍建设不断加强,执法人员素质持续提高,执法水平明显提升。

服务型行政执法督促检查制度健全,社会评价机制完善,防控执法风险成效明显。

(五)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情况。

执法责任明确,执法依据全面梳理,执法职权分解落实到执法机构、岗位,并向社会公布。

行政执法制度完善、程序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有效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全面落实,定期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培训、考试;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执法公示制度建立健全并积极落实。

行政执法程序正当,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切实落实;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备案审查制度严格落实;执法投诉举报、执法案卷评查、执法履职情况统计等监督制度建立健全并落实;行政处罚决定与执行结果相一致,罚款决定与罚款收缴分离制度严格执行。

执法责任追究制度健全,违法或者不当的执法行为得到切实纠正,责任追究到位。

(六)行政权力监督情况。

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和司法监督切实加强。

积极接受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依法受理、处理群众投诉举报和新闻媒体反映的问题。

政府内部层级监督完善,常态化的监督制度健全,对财政资金分配使用、国有资产监管、政府投资、政府采购、公共资源转让、公共工程建设等权力集中的部门和岗位实行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人员定期轮岗。

支持监察机关依法独立开展监督工作。

保障审计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实现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审计全覆盖。

加大问责力度,坚决纠正行政不作为、乱作为,坚决克服懒政、怠政,坚决惩处失职、渎职行为。

(七)政务公开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得到严格执行,做到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

依据权力清单,政府职能、法律依据、实施主体、职责权限、管理流程、监督方式等事项向社会全面公开。

财政预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审批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重点领域的政府信息依法及时公开。

在规定时限内答复信息公开申请。

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权利和义务的规范性文件依法及时公开。

(八)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情况。

行政复议申请渠道畅通,依法受理、按时办结行政复议案件,法定期限结案率达100%。

行政复议案件依法公正审理,违法或者不当的行政行为得到及时纠正。

行政复议被申请人按时答复并积极配合案件审查,行政复议意见书和建议书落实到位,生效的行政复议决定得到严格执行。

行政复议机构健全,人员配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满足行政复议工作需要。

适应复议工作特点的激励机制和经费装备保障机制完善。

行政复议、应诉案件统计分析报告制度有效落实。

行政应诉制度健全,积极配合法院的行政审判活动,尊重并执行法院生效的判决、裁定,认真对待法院的司法建议。

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落实到位。

行政调解制度健全,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完善。

(九)依法行政能力建设情况。

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建立健全并落实,领导干部定期参加学法活动,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情况考察和法律知识测试制度有效推行,做到学法计划、内容、时间、人员、效果“五落实”。

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和行政执法人员学法培训和法律知识测试制度建立健全并落实。

政府法制工作机构和队伍建设不断加强,机构规格、人员编制能够满足工作需要。

开展依法行政宣传工作,及时报送依法行政工作信息。

(十)依法行政推进机制情况。

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协调机制健全,组织保障有力。

科学规划部署依法行政工作。

组织开展年度依法行政考核工作。

推进依法行政体制机制健全、措施有效,督促检查到位。

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机构健全,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作用充分发挥,责任明确,分工合理。

依法行政工作经费落实,财政保障到位。

四、考核方式方法依法行政考核每年组织一次,采取日常考核与集中考核相结合、书面审查与实地考查相结合、专家评审与社会评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由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依据本方案,结合年度依法行政工作部署,制定年度依法行政考核具体实施方案。

(一)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通过构建依法行政考核动态督导体系、建立日常工作台账等方式进行日常考核。

(二)组织有关专家和法律工作者对抽取的考核对象的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文件、行政执法案卷和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案卷进行集中评查。

(三)采取听取依法行政工作汇报、组织领导干部和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测试、抽查行政执法案卷、查阅相关文件资料等方式,对考核对象依法行政情况进行实地考核。

(四)社会评议由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委托社会有关机构通过发放调查问卷、征求意见或者面访调查、电话访问等方式进行。

(五)考核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考核对象反馈,考核对象有异议的,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复核申请。

(六)对市各行政执法部门的考核,根据职权和执法任务的轻重分类实施。

(七)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确定的其他方式。

五、考核结果认定和运用依法行政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一般和不合格四个等次。

考核结果报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审定,采取适当形式公布或者通报,书面反馈给被考核对象,同时抄送市纪委和市委组织部。

政府综合考核评价体系中依法行政指标所占的权重应不低于25%。

依法行政考核结果要与奖惩、干部任免挂钩,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对连续3年考核为优秀等次的考核对象及主要负责人向市政府提出表彰奖励的建议。

对考核中发现的问题,考核实施机关书面要求考核对象整改,考核对象要书面反馈整改情况。

考核中发现有严重违法行政行为的,考核实施机关要启动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程序或者移送行政监察机关,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

对年度考核不合格的考核对象的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并作为督促整改重点单位,加强指导和监督。

对连续3年考核不合格的,要向市政府上报具体情况。

各县(市、区)政府和市各行政执法部门不履行对依法行政工作的领导、监督、指导职责,导致本地、本系统1年内发生多起严重违法行政案件(事件),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要严肃追究该县(市、区)政府和市各行政执法部门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六、考核工作要求各县(市、区)政府和市各行政执法部门要高度重视依法行政考核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主要负责人是各地、各部门依法行政考核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把依法行政考核工作纳入重要工作议事日程,明确分管负责人和工作机构具体负责,切实做好相关工作,确保考核工作顺利进行。

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协调配合,保障依法行政考核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各县(市、区)政府和市各行政执法部门要按要求提供真实、客观、准确的考核材料,严禁弄虚作假,对违反规定导致影响考核结果的行为,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各级各部门要通过考核查找存在的不足和问题,采取针对性的措施进行整改,并向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书面反馈整改情况。

要注重归纳、总结经验和做法,并加以推广。

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根据考核工作实际,完善考核体系,优化考核内容,创新考核方式方法,确保考核结果全面、客观、真实。

各县(市、区)政府和市各行政执法部门要按照本方案要求,结合本地、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实际,制定考核方案,组织开展本地、本部门依法行政考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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