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单位档案管理制度【精编版】
机关档案管理制度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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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机关档案管理制度为加强机关档案的科学管理,保证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安全,提高机关档案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特制订以下管理制度。
档案安全保密制度1、档案管理人员必须遵守保密守则,要严守秘密,严防泄密、失密。
2、档案管理人员要严格执行档案的查借阅手续,借出的档案要及时归档、核实。
3、档案管理人员要增强保密观念,经常检查设施安全保密情况;离开档案室时,必须锁好文件资料柜,关好门窗。
4、销毁档案要登记造册,经分管副局长签字批准后方能进行,销毁时要有监销人,并履行签字手续。
5、档案室内严禁吸烟,以防火灾。
档案保管制度1、档案室属机要重地,外人不得随便进入。
2、保持室内卫生整洁,档案分类排放、排列整齐。
3、切实做好防盗、防火、防潮、防尘、防高温、防强光等工作,室内禁止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
4、档案管理人员要熟悉库藏情况,对库藏档案和资料的保管情况定期进行检查核对,做到帐物相符。
5、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准将档案带出库房,更不准私自摘抄、外传。
档案利用制度1、档案管理人员应熟悉所藏档案的情况,完善档案检索工具,及时准确地提供档案利用服务。
2、市水利局本单位工作人员因工作需要,可查阅本部门形成的档案。
查(借)阅局会议记录,必须经局办公室主任批准后方可查阅。
查(借)阅局党务资料,须经局党总支书记或局机关支部书记批准后方可查阅。
3、查阅档案须填写《档案借阅登记表》,未履行登记手续,档案管理员可拒绝查阅。
4、外单位查阅本机关档案,必须持有单位介绍信,并经分管办公室的局领导批准后方可借阅。
5、查阅档案时,严禁涂改、圈划、抽换、批点、污损、拆卷或增删档案内容,不得吸烟。
6、归还档案时,档案管理员要认真检查清点档案的完好状况,及时记载档案的利用情况。
机关档案管理管理制度

机关档案管理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机关档案管理工作,保障档案信息的完整性、准确性和安全性,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管理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机关内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工作中产生的各类文件、资料等档案管理工作。
三、分类管理1. 机密档案:包括绝密、机密、秘密等级档案,对外保密程度较高,需要特定权限的人员查阅处理。
2. 一般档案:对外不涉及保密内容的档案,由相关工作人员根据规定进行管理。
3. 临时档案:指一定时间内会被频繁查阅使用的档案,可以根据需要随时调取。
四、档案管理流程1. 档案登记:所有产生的文件、资料等均需经过登记,包括档案名称、编号、存放位置等信息。
2. 档案归档:根据档案的保管期限和重要程度,确定档案的存放位置和方式,将档案整理归档好。
3. 档案借阅:提出档案借阅申请的人员需经过审批,并在规定时间内归还档案。
4. 档案销毁:对于达到保管期限或者已无使用价值的档案,经过审批后进行销毁处理。
五、档案管理要求1. 档案存放:机密档案应存放在专门的保密柜中,一般档案则可以放在文件柜内,保证档案的安全性。
2. 定期检查:每年对档案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3. 限制查阅:对于机密档案,限制查阅权限并做好查阅记录,严格控制查阅人员。
4. 灾害防范:对于档案管理所在的场所,加强防火、防水等灾害防范工作,确保档案的安全。
六、责任分工1. 档案管理员:负责对档案管理工作的具体执行,包括档案登记、整理、归档、借阅等工作。
2. 监督检查人员:对档案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各项规定得到有效执行。
3. 领导责任:各级领导要严格监督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档案信息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七、档案管理制度执行本管理制度从颁布之日起正式执行,如有需要进行修订或者补充,需经过相关领导机构审批后方可生效。
各部门要全员学习和贯彻执行本管理制度,确保档案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八、附则本管理制度由机关档案管理部门负责监督和执行,对于违反规定的行为将进行相应处理。
机关档案管理制度及职责

一、总则为加强机关档案管理,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机关档案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机关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档案管理的原则1. 集中统一管理原则:机关档案实行集中统一管理,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系统性。
2. 实用性原则:档案管理工作应以机关工作实际需要为导向,提高档案利用效率。
3. 保密性原则:严格保守国家秘密和机关秘密,确保档案安全。
4. 依法管理原则:档案管理工作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依法行政。
三、档案管理的范围1. 机关行政、业务、人事、财务、基建、设备、物资等方面的文件、资料、图表、照片、录音、录像等。
2. 机关内部各部门、各单位形成的各类档案。
3. 机关内部各部门、各单位与其他单位、个人之间的往来文件、资料等。
四、档案管理的职责(一)档案管理部门职责1. 负责制定、修订机关档案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2. 负责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鉴定、销毁等工作。
3. 负责档案的检索、利用、统计、分析等工作。
4. 负责档案的数字化、信息化建设,提高档案管理现代化水平。
5. 负责档案安全保卫工作,确保档案安全。
6. 负责指导、监督、检查各部门、各单位的档案管理工作。
(二)各部门、各单位职责1. 按照档案管理制度,对本部门、本单位的档案进行收集、整理、归档。
2. 严格执行档案保密制度,确保档案安全。
3. 积极配合档案管理部门开展档案工作,按时完成档案整理、归档等工作。
4. 加强档案信息化建设,提高档案利用效率。
5. 对档案管理部门的指导、监督、检查工作予以支持、配合。
五、档案管理的具体要求(一)档案收集1. 档案收集工作应遵循全面、准确、及时、完整的原则。
2. 各部门、各单位应按照档案管理制度,及时将各类档案收集齐全。
3. 对涉及国家秘密、机关秘密的档案,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保密法律法规进行收集。
(二)档案整理1. 档案整理工作应遵循分类、排序、编号、装订等规范。
机关单位档案管理制度

机关单位档案管理制度一、档案管理的目的和原则1.目的:确保机关单位的档案工作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保证档案的真实、完整和一致性,提供可靠的依据和信息支持。
2.原则:(1)合法性原则:遵守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规范档案管理工作。
(2)真实性原则:确保档案的真实性,不得伪造、篡改档案。
(3)完整性原则: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完整的形态。
(4)一致性原则:确保同一事项、同一时期产生的文件归入同一档案类别中。
(5)机密性原则:对于涉密档案的管理,需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专门管理和保密。
二、档案管理的组织机构和职责1.档案管理组织机构的设置:机构内部设立档案管理部门,负责档案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2.档案管理部门的职责:负责起草和修订档案工作规章制度,组织档案的编制、整理、归档和查询等工作,定期对档案进行鉴定和评估。
三、档案编制、整理和归档1.档案编制:对于每份重要文件,应按照一定的格式进行编号和归类,并填写档案登记表,确保文件的可追溯性和可管理性。
2.档案整理:按照文件的时序、主题和相关性进行档案整理,将文件分类并进行目录归档。
3.档案归档:确定档案的存储位置和形式,分为实物档案和电子档案两类,确保档案的安全性和便捷性。
四、档案查询和调阅1.档案查询:档案管理部门应提供档案查询的服务,方便单位内部的工作人员查询需要的档案和信息。
2.档案调阅:对于机关单位外部的相关人员或机构查询档案,应进行审查和登记,并通过授权的方式提供档案调阅服务。
五、档案借阅和归还1.档案借阅申请:工作人员需要借阅档案时,应填写借阅申请表并进行审批,确保借阅的合法性和真实性。
2.档案归还:借阅人员在使用完毕后,应按期归还档案,并填写归还确认表。
六、档案存储和保管1.实物档案的存储:按照档案的保管期限和重要性,确定档案的存储位置,设置防火、防潮、防尘等设施,确保档案的安全性。
2.电子档案的存储:建立电子档案管理系统,按照档案分类和存储方式进行管理,设置权限和备份机制,保证档案的安全性。
机关档案管理制度(四篇)

机关档案管理制度一、档案材料前期控制(一)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市规定的公文制发程序,把好拟稿、核稿、登记编号、呈批、注发、印刷、分装、送出等环节,做到行文规范、结构规范、格式规范。
(二)党组会议、主席会议、常委会议、行政办公会议以及党委、各党支部、各委室召开会议,均应有完整的会议记录。
(三)拟稿、核稿、呈批、签发各类文件,必须使用符合规范的标准纸张,按格式用碳素墨水或蓝黑墨水认真书写,严禁使用不符合存档规定的红墨水、纯兰墨水、铅笔、园珠笔书写、修改、签批文件材料。
(四)各委室形成的所有文件材料,凡打印或印刷的,应在发放之前,将底稿和二份正本交办公室秘书科存档;不打印的,应保存好底稿和抄件,定期交办公室秘书科存档。
(五)收文处理应把好收文、启封、登记、分送、拟办、批办、注办、清退、归档各道环节,防止文件运转使用中丢失、损坏。
(六)凡外出参观、考察、开会者,返回机关后应及时将全____文件材料送交办公室秘书科,并办好交接手续。
(七)凡用公款购买、订阅的公用图书资料,均应交办公室秘书科统一管理,使用者按规定办理借阅手续。
(八)凡在归档范围内的照片、录音、录像资料,应收集齐全,排列整齐,并配以文字说明,将时间、地点、人物、事件等表述清楚,于活动结束后及时移交办公室秘书科。
二、文件归档(一)文件归档要坚持真实反映本机关活动和主要工作情况,有利于保管、查找和利用的基本原则,做到及时、完整、齐全。
(二)凡是本机关在工作活动中形成和办理完毕且有参考价值的文件、材料、图纸、照片(底片)、录音(像)等,均属归档范围。
(三)各委室每年初应将该归档的上年度文件材料收集齐全,交办公室秘书科,档案管理人员要按照归档原则、要求和方法,按时完成上一年度的档案归档工作。
(四)凡向市____局移交的档案,应附有案卷目录,移交档案时,应履行严格的交接签字手续。
三、档案管理、利用(一)档案室要及时接收和保管好本单位形成的文书、基建、财会档案,保证这些档案的系统和完整。
机关档案室管理规章制度

机关档案室管理规章制度一、总则为规范机关档案室的管理,保证档案的安全、完整、无滞留,特订立本规章制度。
二、档案室的职责和权限1.档案室负责机关各部门的档案收集、整理、归档和借阅工作。
2.档案室有权审核并采集各部门的档案,并对其进行整理和归辑。
3.档案室有权借出档案,但需确保借出档案的安全与保密。
三、档案室的组织和管理1.设立档案室主任,负责档案室的日常管理和协调工作。
2.档案室主任下设档案整理组、档案借阅组,实在职责如下:–档案整理组负责收集、整理和归档各类档案。
–档案借阅组负责档案的借阅、归还和安全保管。
四、档案的收集与整理1.各部门在整理档案时应依照统一的档案分类与归档规定进行操作,并注明文件标题、发文日期、文号等信息。
2.档案室有权定期或不定期对档案进行清点、整理与归档。
3.对于机关涉密档案,应依照有关保密规定进行管理,并加强安全技术防范措施。
五、档案的借阅与归还1.档案的借阅需填写借阅申请表,并由主管部门审批签字同意。
2.借阅期限一般不超过30天,如有特别情况可申请延期,但延期不得超过15天。
3.借阅者必需遵守保密规定,不得将档案外借、拷贝或泄露给他人。
4.档案归还时,须经过档案室工作人员核对并签字确认后方可办理归还手续。
六、机关档案室的安全保管1.档案室应配备专门的安全防护设施,确保档案的安全与完整。
2.档案室应定期检查防火设施、防潮设施等,并保持良好的环境卫生。
3.档案室应对涉密档案进行定期密封与检查,确保其安全性。
4.各工作人员进入档案室时必需佩戴有效的工作证件,严禁携带可燃、易爆物品或其他不安全品进入档案室。
七、机关档案室的考核与奖惩制度1.档案室工作每年进行一次绩效考核,评估项目包括档案整理与归档、档案借阅与归还等。
2.绩效考核结果将作为档案室工作人员奖惩和晋升的依据。
3.对于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将予以相应的纪律处分,甚至追究法律责任。
八、附则1.本规章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如有后续修改,须经机关领导批准后方可执行。
机关单位档案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机关单位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档案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安全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机关单位内部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和销毁等工作。
第三条机关单位档案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管理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档案法律法规,确保档案管理工作合法合规。
(二)科学管理原则:运用现代科学技术手段,提高档案管理效率和质量。
(三)规范管理原则: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确保档案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四)安全保密原则:加强档案安全保卫工作,确保档案和信息安全。
第二章档案管理机构及职责第四条机关单位应设立档案管理机构,负责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和销毁等工作。
第五条档案管理机构的主要职责:(一)制定档案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和销毁等工作。
(三)指导、监督各部门档案管理工作。
(四)组织开展档案工作人员的培训工作。
(五)定期检查档案安全情况,确保档案和信息安全。
第三章档案收集与整理第六条档案收集范围:(一)机关单位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形成的各类文件、资料、图表、声像等。
(二)上级机关、其他单位及个人赠送的档案资料。
(三)机关单位内部各部门、各科室产生的档案资料。
第七条档案整理要求:(一)档案资料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进行分类、整理、立卷。
(二)档案资料应保持完整、清晰,便于查阅、利用。
(三)档案资料应标注归档时间、文件编号、文件名称、文件来源等信息。
第四章档案保管与利用第八条档案保管要求:(一)档案资料应按照规定存放,保持干燥、通风、防潮、防虫、防霉。
(二)档案资料应定期进行检查、维护,确保档案安全。
(三)档案资料借阅需履行登记、签字手续,重要资料借阅需经领导批准。
第九条档案利用要求:(一)档案资料查阅需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泄露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
(二)档案资料查阅应遵循“一事一借”的原则,不得擅自复制、传播档案资料。
最新机关档案室管理制度(二篇)

最新机关档案室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机关档案室的管理工作,保护和利用机关档案,提高工作效率,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机关实际,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机关档案室是本机关档案工作的中心,负责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和服务工作。
第三条机关档案室坚持依法管理、制度管理、规范管理、综合管理的原则。
第二章档案室的组织和职责第四条机关档案室是本机关的职能部门,直属于本级机关的机关事务领导,行使日常档案管理权限。
第五条机关档案室的主要职责包括:(一)负责机关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和服务工作;(二)制定机关档案管理制度和工作规程,保证机关档案管理工作的规范化;(三)组织开展机关档案的查阅和借阅服务;(四)组织机关档案的利用和推广工作;(五)参与机关档案的电子化建设和信息化管理工作;(六)负责机关档案的销毁、移交和交接工作;(七)开展机关档案的培训和宣传工作,提高机关干部与工作人员的档案意识和档案工作水平;(八)完成上级指定的其他任务。
第六条机关档案室的组织结构:(一)机关档案室设一级主管,负责指导和协调机关档案工作;(二)机关档案室设若干个工作组,分工明确,合理配备人员。
第七条机关档案室可根据工作需要设立临时工作组,配备相应的人员,履行特定任务。
第三章档案的收集、整理和保管第八条机关档案室负责机关档案的收集、整理和保管工作。
第九条机关档案室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确定机关档案的收集和整理工作计划,并及时向上级机关报送。
第十条机关档案室应对机关档案进行分类、编目,并建立相关的档案目录和检索系统,以方便查阅和利用。
第十一条机关档案室应制定档案保管规程,确保机关档案的安全和完整。
第四章档案的利用和服务第十二条机关档案室应按照规定,组织开展机关档案的查阅和借阅服务工作。
第十三条查阅和借阅机关档案的人员应向机关档案室提供有效证件和申请书,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相关手续。
第十四条机关档案室应根据需要,提供机关档案的复制和提供相关资料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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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单位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本局档案管理工作,全面提高档案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国家档案局《机关档案工作业务建设规范》、《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档案人员岗位职责
第二条档案人员应当忠于职守,遵守纪律,具备专业知识。
第三条严格执行档案工作各项制度,加强档案的日常管理和保护、利用工作。
第四条对本局各部门的档案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第五条维护本局档案的完整与安全,对违反《档案法》和违反制度的行为予以制止,直至拒绝提供利用,并提出处理意见,报本机关领导批准后执行。
第六条机关档案人员调动工作时,必须在办完档案移
交手续后才能离开岗位。
第二章档案归档制度
第七条凡是本局在各项活动中形成的,具有备考价值的文书、图表、声像、电子信息等各种门类的有价值的材料及外出参观学习、考察和参加各种会议带回的文件材料,均属归档范围。
第八条归档立卷的文件资料及每份材料的页数均应齐全、完整。
第九条归档的文件必须做到问题单一、类型鲜明、年代不混、保管期准确。
第十条会计档案归档必须编制移交目录,交接双方按移交目录清点后签字。
第三章档案保管制度
第十一条档案库房实行专人负责管理,库房钥匙应妥善保管。
第十二条要定时做好库房内温湿度记录,库房温度保持14—240c之间,湿度保持在50—65%之间。
第十三条库房内有防盗、防光、防高温、防火、防潮、防尘、防鼠、防虫等设施,档案库房内不得堆放杂物。
第十四条综合档案室应建立全宗卷,积累和存储本局案卷的立卷说明,分类方案,鉴定报告,交接凭证,销毁清册,检查记录,全宗介绍等材料。
第十五条定期组织人员对档案保管状况进行全面检查。
对破损褪变的档案要进行修裱、复制和其它技术处理。
第四章档案保密制度
第十六条严格遵守党和国家的有关保密制度,查阅、借阅遵守单位的保密制度,确保档案的安全,严防丢失或泄密。
第十七条查阅档案,原则上在阅档室。
如有特殊情况确需借阅的,须经分管领导批准同意,并办理借阅手续,按
期收回。
第十八条档案人员不得泄露档案内容,借阅档案人员在借阅期间对档案要妥善保管,不得转借和擅自复制。
第十九条外单位来本局查阅档案时,须凭单位介绍信、工作证或身份证,经有关领导批准后方可调阅。
第二十条机密文件只能查阅,一律不得外借和复制。
第五章档案利用制度
第二十一条利用档案必须爱护档案材料,严禁在案卷上圈点、勾划、裁剪等,确保档案的完好,如需摘抄复制,须经档案人员审核,确认无误后加盖证明章方能有效。
第二十二条档案借阅期限一般不超过一个星期,如果需要延期,应办理续借手续。
第二十三条档案归还时,档案人员必须检查案卷有否缺损,如果发现有损坏案卷现象,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第二十四条任何人不得把档案占为已有。
第二十五条对不遵守档案利用制度的借阅人员,档案人员有权拒绝提供利用。
第二十六条利用档案必须填写利用效果登记表,写明利用目的和效果。
第六章档案安全制度
第二十七条本局档案工作实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的原则,维护档案的完整、准确与安全。
第二十八条对本局规定的应当立卷归档的材料,必须按照规定,定期向综合档案室移交,集中管理,任何人不得将档案据为已有,也不得擅自销毁。
第二十九条综合档案室保管的档案是现行档案,主要供本系统及有关单位使用,不属于开放范围,对外提供利用需严格按照本制度第四、五章执行。
第三十条综合档案室做到办公、阅览、库房三分开。
第三十一条库房内设密集架,配备空调、消防器材等设备,积极做好“八防”工作,杜绝事故隐患。
第三十二条工作人员离开档案室时应切断电源,关好门窗。
第七章档案统计、鉴定、移交和销毁制度
第三十三条凡按规定接收进库的档案、资料都必须及时登记入册,以作统计入库数据。
第三十四条建立档案、资料、设备等实物统计台帐,做到记录正确,帐物相符。
第三十五条在各科室档案进档案室前,要对准备移交的档案进行鉴定、审查,对保管期限、密级确定不准的案卷提出升降意见。
第三十六条对本局各科室收集的零散文件材料进行整理鉴定,剔除无保存价值的材料,确保档案的质量。
第三十七条销毁文件必须慎重,对鉴定中剔除的文件要暂存一段时间,确实没有必要保存时,才予销毁。
第三十八条凡需销毁的文件,要编造清册,写出书面报告,说明销毁理由,经本局领导审查后才能销毁,销毁文件时由两人监督,并在销毁上注明销毁日期、地点,销毁人要签名、盖章。
第八章会计档案管理办法
第三十九条会计档案是指本局各部门在工作中直接形成的会计凭证、会计帐册和会计报表等会计核算材料。
它是记录和反映经济业务的重要史料和凭证。
第四十条会计档案是本局的重要档案之一,应由机关综合档案室集中统一管理。
第四十一条本局各部门应指定专人收集、整理会计档案,把归档工作列入本部门的职责范围,明确专人负责。
第四十二条会计档案当年立卷,由所属部门保管一年后,向综合档案室移交。
第四十三条档案部门接收保管的会计档案,原则上应当保持原卷册的封装,不得自行拆封,对个别需要拆封重新整理的,应当由原所属部门和经办人共同拆封整理,以分清责任。
第四十四条档案室对会计档案必须进行科学管理,做到妥善保管,存放有序、查找方便。
同时严格执行安全和保密制度。
第四十五条档案室对保存的会计档案应为本单位积极提供利用,向外单位提供利用时,档案原件原则上不得借出。
如有特殊需要,须报单位领导批准,但不得拆散原卷册,并限期归还。
第四十六条会计档案保管期满,需要销毁时,由档案室提出销毁意见,会同档案所属部门共同鉴定,严格审查,编造会计档案销毁清册,经本局领导批准后销毁。
第四十七条在销毁会计档案时,应由档案人员和所属部门共同派人监督,监销人在销毁会计档案时严格把关,并认真进行清点核对,销毁后,在销毁清册上签名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