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义务教育课程设置
山东省义务教育课程设置

山东省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山东省义务教育课程设置1.课程设置目标1.1 义务教育课程设置的意义1.2 课程设置目标的原则2.课程设置原则2.1 承接前教育阶段课程2.2 贴近学生兴趣与需求2.3 综合素质培养为核心2.4 保持基础学科的核心地位2.5 强调学科之间的联系与整合2.6 开展多样化的课程实践活动2.7 保障教育公平与质量3.义务教育课程设置结构3.1 必修课程设置3.1.1 语文3.1.2 数学3.1.3 外语3.1.4 政治思品3.1.5 历史3.1.6 地理3.1.7 物理3.1.8 化学3.1.9 生物3.1.10 体育与健康3.2 选修课程设置3.2.1 美术与音乐3.2.2 信息技术与计算机 3.2.3 创新创业教育3.2.4 心理健康教育3.2.5 社会实践与劳动教育 3.2.6 科学技术与社会3.2.7 农业技术与农村生活3.2.8 综合实践活动4.课程设置实施管理4.1 教材与教辅材料的选择与审核4.2 教师培训与专业发展4.3 课程实施的评价与调整5.附件附件一:义务教育课程设置目标补充说明附件二:必修课程具体内容解读附件三:选修课程具体内容解读6.法律名词及注释6.1 义务教育:指国家法律规定的基础教育阶段,通常为九年义务教育6.2 学科:指各门学科知识体系与学科教育内容的总称6.3 综合素质:指包括思想道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修养、实践能力等多个方面的综合能力和素质6.4 必修课程:指根据国家教育计划、课程标准等规定,学生必须修读的科目6.5 选修课程:指学生根据个人兴趣与需求自由选择修读的科目6.6 课程实施的评价与调整:指对课程设置进行监测与评价,并根据评价结果进行相应的调整和改进。
山东省义务教育地方课程和学校课程实施纲要(试行)

关于学校课程管理与实施的指导意见(试行)(讨论稿)教育部在《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中明确指出:“为了保障和促进课程适应不同地区、学校、学生的需求,实行国家、地方和学校三级课程管理。
”新课程体系要求学校在落实国家课程、地方课程计划的同时,自主开发和实施学校课程。
现根据《山东省义务教育地方课程和学校课程实施纲要(试行)》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指导意见,请各学校参照执行。
一、课程目标1.以“三个代表”和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为指导,体现《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的基本要求,建立国家课程、地方课程和学校课程相互配合,形成目标一致、内容丰富的课程体系。
2.以学校为主体,针对学生的兴趣和需要,结合学校的传统和优势,确定学校课程的基本内容,使学校课程的设置与时代发展同步,体现学校的办学特色。
3.坚持“以学生的发展为本”的原则,遵循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尊重青少年特殊的生活体验,拓展学生的认知领域和探索领域,为他们提供自主选择和发展的空间,增进学生对各自生活背景下的文化、社会、自然、科技的理解,培养学生良好的学习习惯、思想品德、人文精神和艺术素养,激发学生终身学习的愿望和主动探究的意识,发展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塑造学生健康的体魄和健全的人格。
二、课程结构学校课程是一种新的课程领域,是基于学生的直接体验、密切联系学生自身生活和社会生活、体现对知识的综合运用的课程,它的基本学习方式是探究学习。
与其它课程相比,具有综合性、实践性、开放性、生成性和自主性等基本特征,以学习探索领域为课程分类形式,以课程模块为课程呈现形式。
学校课程的设置主要在以下五个领域:1.民族文化领域。
通过诵读和研习代表民族文化精髓的诗词、散文、政论等,了解和研究中华民族历史上的杰出人物和重大历史事件等,汲取中华民族深厚的文化底蕴,培养学生热爱祖国和家乡的情感,增强学生传承优秀传统文化、建设祖国伟业的责任感,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
山东省义务教育课程安排计划表

山东省义务教育课程安排计划表为了确保山东省义务教育课程的顺利进行,山东省教育厅制定了课程安排计划表。
该计划表详细规定了各年级每周的课程数、每天的上课时间、节假日安排等。
课程安排计划表规定了各年级每周的课程数。
根据规定,小学一年级至六年级每周总课程数为26节,其中语文10节、数学8节、外语4节、科学2节、体育2节。
初中一年级至三年级每周总课程数为30节,其中语文10节、数学10节、外语6节、物理3节、化学3节、体育4节。
每天的上课时间也有明确规定。
小学一年级至六年级每天上课时间为上午8:00-11:30,下午1:30-4:30;初中一年级至三年级每天上课时间为上午7:30-11:30,下午1:30-5:00。
课程安排计划表还规定了节假日安排。
每年法定节假日共11天,包括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等。
另外,每年寒暑假各两周,寒假为1月20日至2月20日,暑假为7月1日至8月1日。
山东省教育厅要求各学校严格按照课程安排计划表执行,确保课程的顺利进行。
各学校也要根据实际情况做出适当的调整,以满足学生的需求和促进学生的发展。
山东省义务教育课程安排计划表的制定是为了确保课程的顺利进行,为学生提供更好的教育资源和发展机会。
为了提高广东省义务教育阶段的教育质量和水平,本计划表旨在规划并实施一系列的课程实验项目,以培养学生的创新思维和实践能力。
通过合理的课程设置和优化教育资源配置,努力实现教育公平,提高学生综合素质,为广东省的发展培养合格的人才。
培养学生全面发展:通过多元化的课程设置,注重学生的个性发展和实践能力,提高学生的创新思维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提高教育质量:优化教育资源分配,提高教师教学水平,提升学校管理水平,全面提升义务教育阶段的教育质量。
推动教育公平:通过实施素质教育,扩大优质教育资源的覆盖面,减少城乡之间、区域之间、校际之间的教育差距,推动教育公平。
课程设置:根据学生的年龄特点和学科特点,合理设置课程,注重基础课程、拓展课程和探究课程的有机结合,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
山东省义务教育课程设置

强化课程评价,促进学生个性化发展
加强学科融合,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THANK
教师队伍建设情况:为了更好地实施新的课程设置,山东省加强了教师队伍的建设,提高了教师的专业素养和教学能力。
课程评价与反馈机制:建立了较为完善的课程评价和反馈机制,对于课程设置和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进行了及时调整和改进。未来课程发展方向源自深化课程改革,提高课程实施水平
推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的深度融合
优化课程设置,提高教育质量,使不同地区、不同学校的学生都能享受到优质教育资源。
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缩小城乡教育差距,实现教育公平。
课程设置内容
PART FOUR
课程门类与结构
必修课程:保障学生基本素质,为学生终身发展奠定基础
选修课程:满足学生个性化需求,促进学生特长发展
课程门类:语文、数学、英语、科学、历史与社会、体育与健康、艺术等
促进社会公平:通过强制性的义务教育,确保每个孩子都能获得基本的教育机会,有助于缩小社会贫富差距。
山东省义务教育课程设置的政策依据
《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课程设置和教学安排的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山东省义务教育条例》
课程设置目标
PART THREE
XX,a click to unlimited possibilities
山东省义务教育课程设置
目录
Part One
添加目录标题
Part Two
课程设置背景
Part Three
课程设置目标
Part Four
课程设置内容
Part Five
课程实施保障
Part Six
山东省义务教育阶段课程安排表

山东省义务教育阶段课程安排表山东省义务教育阶段课程安排表第一章:学校课程设置1.1 小学阶段课程设置1.2 初中阶段课程设置第二章:小学课程安排2.1 小学一年级课程安排2.2 小学二年级课程安排2.3 小学三年级课程安排2.4 小学四年级课程安排2.5 小学五年级课程安排2.6 小学六年级课程安排第三章:初中课程安排3.1 初中七年级课程安排3.2 初中八年级课程安排3.3 初中九年级课程安排第四章:选修课程设置4.1 小学选修课程设置4.2 初中选修课程设置第五章:课程衔接与转换5.1 小学至初中衔接课程设置5.2 初中至高中衔接课程设置第六章:课程安排实施细则6.1 课程周学时安排6.2 课程教材使用规定6.3 课堂教学方法与评价方式第七章:课程质量监控与评价7.1 课程质量监控机制7.2 课程评价标准与方法第八章:附件8.2 部分课程教材8.3 相关法律法规文件注释:1.小学阶段:指义务教育阶段的小学部分,包括小学一年级到小学六年级。
2.初中阶段:指义务教育阶段的初中部分,包括初中七年级到初中九年级。
3.课程衔接与转换:指小学和初中之间,初中和高中之间课程的衔接与过渡安排。
4.课程周学时安排:指每个学科每周的学时分配情况。
5.课程教材使用规定:指对于每个学科所使用教材的规定和要求。
6.课堂教学方法与评价方式:指对于每个学科的教学方法和学生评价方式的规定和要求。
7.课程质量监控机制:指对于课程质量监控的具体措施和要求。
8.课程评价标准与方法:指对于课程评价的标准和方法的具体规定。
本文档涉及附件:附件2:部分课程教材附件3:相关法律法规文件本文所涉及的法律名词及注释:●义务教育:指国家对所有公民实行的基本教育制度,包括小学和初中阶段。
●阶段课程设置:指根据不同阶段的特点和需求,对课程进行设置和安排。
●选修课程:指学生可以根据自身兴趣和特长选择的非必修课程。
●衔接课程:指不同阶段之间的课程连接和过渡安排,确保学生顺利过渡到下一个阶段。
山东省义务教育课程设置

山东省义务教育课程设置鲁教基字〔2002〕19号转发教育部关于印发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的通知的通知各市教育局、各大企业教育处:现将教育部《关于印发〈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的通知》(教基〔2001〕28号)转发给你们。
根据我省实验区的实际,我厅对教育部印发的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及比例做了进一步细化,制定了《山东省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验区义务教育阶段课程安排表(试行)》,请认真贯彻实施。
积极推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构建符合素质教育要求的新的基础教育课程体系,是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重要保障。
各实验区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课程实施计划,精心组织实施。
对实验中出现的情况和问题,请及时报告我厅基础教育处。
附件:山东省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验区义务教育阶段课程安排表(试行)山东省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验区义务教育阶段课程安排表(试行)注:1、表格内为各门课的周课时数,九年总课时数按每学年35周上课时间计算;2、初中最后一年的第二学期毕业复习考试时间增加2周(9年级授课时数为33周);3、表格内各门课的周课时安排为指导性意见,各实验区在执行时可根据本地实际情况进行调整,但学年课时总数和周课时数应控制在国家所规定的范围内。
教育部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根据《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和《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构建符合素质教育要求的新的基础教育课程体系的要求,设置义务教育阶段的课程。
课程设置应体现义务教育的基本性质,遵循学生身心发展规律,适应社会进步、经济发展和科学技术发展的要求,为学生的持续、全面发展奠定基础。
一、培养目标。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体现时代要求,使学生具有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精神,热爱社会主义,继承和发扬中华民族的优秀传统和革命传统;具有社会主义民主法制意识,遵守国家法律和社会公德;逐步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具有社会责任感,努力为人民服务;具有初步的创新精神、实践能力、科学和人文素养以及环境意识;具有适应终身学习的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和方法;具有健壮的体魄和良好的心理素质,养成健康的审美情趣和生活方式,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一代新人。
济南市 义务教育课时安排

济南市义务教育课时安排济南市义务教育课时安排一、引言义务教育课时安排是指学校根据国家规定和学生年级特点,合理安排学生的课程时间,以保证学生全面发展。
济南市作为山东省的省会城市,一直重视教育事业的发展,注重学生的课程设置和课时安排。
本文将就济南市义务教育课时安排进行详细介绍。
二、小学课时安排在济南市的小学阶段,学生的课时安排主要包括语文、数学、英语、科学、体育等课程。
一般来说,小学一年级至三年级的学生每天上课时间为6个课时,每个课时约为40分钟;四年级至六年级的学生每天上课时间为7个课时,每个课时约为45分钟。
此外,小学生还有必修的社会实践课程、音乐课程、美术课程和劳动课程等,以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和动手能力。
三、初中课时安排在济南市的初中阶段,学生的课时安排相对较多。
学生的主要课程包括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等。
每天上课时间为8个课时,每个课时约为45分钟。
初中学生的课程设置相对丰富,以提高学生的学科素养和综合能力为目标。
此外,初中学生还有体育课程、艺术课程和劳动课程等,以培养学生的兴趣爱好和创造力。
四、高中课时安排在济南市的高中阶段,学生的课时安排相对较为紧张。
学生的主要课程包括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等。
每天上课时间为9个课时,每个课时约为45分钟。
高中学生的课程设置主要以提高学生的学科素养和综合能力为目标,为学生的高考备考做准备。
此外,高中学生还有选修的文科或理科课程,以满足学生的个性化需求和发展方向。
五、课时安排的调整在济南市的义务教育阶段,课时安排是根据教育部门的要求和学校实际情况来制定的。
如果有特殊情况,如疫情、自然灾害等,学校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课时安排的调整。
此外,学校还会根据学生的学习情况和发展需求,适当调整课时安排,以提高学生的学习效果和素质水平。
六、总结济南市义务教育课时安排根据学生的年级特点和学科要求,合理安排学生的课程时间。
山东省基础教育课程安排表课程设置

山东省基础教育课程安排表试行2013、9
说明:1、义务教育段每学年上课时间为35周.校机动时间2周,由学校视具体情况自行安排.复习考试时间2周,其中九年级第二学期毕业复习考试增加2周,实际上课时间为33周.1-6年级每课时40分钟,7-9年级每课时45分钟.山东省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鲁教基字〔2002〕19号
2、高中段每学年52周,其中教学时间40周,社会实践1周,假期11周.社区服务一般安排在课余时间、周末或节假日.原则上每学期分两段安排课程,每段10周,其中9周授课,1周复习考试.每周5天上课,周学时数不超过35.每学时一般为45分钟.高一、高二年级每周有3学时机动时间含班团活动时间,学校可自主安排..研究性学习活动高一、高二年级每周3学时,2学时在课内实施,一般连排使用;1学时安排在课余和假期时间进行,以学生自主完成为主.山东省普通高中课程设置及教学指导意见试行鲁教基字〔2008〕21号
3、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中发〔2007〕7号,小学1-2年级体育课安排4节.1-2年级地方与学校课程由省定的4节调整为3节.
4、6年级、8年级、高二地方课程增加一学期科学发展观教育小学10课时,中学15课时.鲁教基函200939号
5、地方课程设置依据菏泽市教育局做好菏泽市2011至2012学年基础教育教学用书征订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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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义务教育课程设置
鲁教基字〔2002〕19号
转发教育部关于印发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的通知的通知
各市教育局、各大企业教育处:
现将教育部《关于印发〈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的通知》(教基〔2001〕28号)转发给你们。
根据我省实验区的实际,我厅对教育部印发的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及比例做了进一步细化,制定了《山东省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验区义务教育阶段课程安排表(试行)》,请认真贯彻实施。
积极推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构建符合素质教育要求的新的基础教育课程体系,是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重要保障。
各实验区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课程实施计划,精心组织实施。
对实验中出现的情况和问题,请及时报告我厅基础教育处。
附件:山东省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验区义务教育阶段课程安排表(试行)
山东省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验区义务教育阶段课程安排表(试行)
注:1、表格内为各门课的周课时数,九年总课时数按每学年35周上课时间计算;
2、初中最后一年的第二学期毕业复习考试时间增加2周(9年级授课时数为33周);
3、表格内各门课的周课时安排为指导性意见,各实验区在执行时可根据本地实际情况进行调整,但学年课时总数和周课时数应控制在国家所规定的范围内。
教育部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
根据《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和《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构建符合素质教育要求的新的基础教育课程体系的要求,设置义务教育阶段的课程。
课程设置应体现义务教育的基本性质,遵循学生身心发展规律,适应社会进步、经济发展和科学技术发展的要求,为学生的持续、全面发展奠定基础。
一、培养目标。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体现时代要求,使学生具有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精神,热爱社会主义,继承和发扬中华民族的优秀传统和革命传统;具有社会主义民主法制意识,遵守国家法律和社会公德;逐步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具有社会责任感,努力为人民服务;具有初步的创新精神、实践能力、科学和人文素养以及环境意识;具有适应终身学习的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和方法;具有健壮的体魄和良好的心理素质,养成健康的审美情趣和生活方式,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一代新人。
二、课程设置的原则
1.均衡设置课程
根据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要求,均衡设置课程,各门课程比例适当,并可按照地方、学校实际和学生的不同需求进行适应调整,保证学生和谐、全面发展;依据学生身心发展的规律和学科知识的内在逻辑,义务教育阶段九年一贯整体设置课程;根据不同年龄段儿童成长的需要和认知规律,根据时代发展和社会发展对人才的要求,课程门类由低年级到高年逐渐增加。
2.加强课程的综合性
注重学生经验,加强学科渗透。
各门课程都应重视学科知识、社会生活和学生经验的整合,改变课程过于强调学科本位的现象。
设置综合课程。
1-2年级设品德与生活课,3-6年级设品德与社会课,以适应儿童生活范围逐步从家庭扩展到学校、社会,经验不断丰富,社会性逐步发展;3-9年级设科学课,旨在从生活经验出发,体验探究过程,学习科学方法,发展科学精神;1-9年级设艺术课,引导学生体验、感受多种艺术,提高审美
情趣。
增设综合实践活动,内容主要包括:信息技术教育、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与社会实践以及劳动与技术教育等。
使学生通过亲身实践,发展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综合运用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
3.加强课程的选择性
国家通过制定课程标准,以保证义务教育的基本质量,并划定课时比例,提供地方、学校、学生对课程选择的可能性。
鼓励各地发挥创造性,办出有特色的学校。
在达到九年义务教育基本要求的前提下,农村普通中学试行"绿色证书"教育,形成有农村特点的学校课程结构。
城市普通中学也要逐步开设职业技术课程。
三、课程设置
表一:义务教育课程设置表
表二: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及比例
注:1、表格内为各门课的周课时数,九年总课时按每学年35周上课时间计算。
四、义务教育课程设置的有关说明
1.表1为义务教育(1-9年级)课程设置,表2为对各年级周课时数、学年总课时数九年总课时数和各门课程课时比例的要求,每门课的课时比例有一定弹性幅度。
地方与学校课程的课时和综合实践活动的课时共占总课时的16%~20%。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可根据本省不同地区社会、经济、文化发展的实际情况,制定不同的课程计划;学年课时总数和周课时数应控制在国家所规定的范围内;根据教育部关于地方课程、学校课程管理与开发的指导意见,提出本省地方课程、学校课程管理与开发的具体要求,并报教育部备案。
民族学校、复式教学点、简易小学等学校的课程设置,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自主决定。
2.每学年上课时间35周。
学校机动时间2周,由学校视具体情况自行安排,如学校传统活动、文化节、运动会、远足等。
复习考试时间2周,初中最后一年的第二学期毕业复习考试增加2周。
寒暑假、国家法定节假日共13周。
3.晨会、班队会、科技文体活动等,由学校自主安排。
4.综合实践活动是国家规定的必修课,其具体内容由地方和学校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要求自主开发或选用。
综合实践活动的课时可与地方、学校自主使用的课时结合在一些使用,可以分散安排,也可以集中安排。
为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各门课程普遍增加了实践活动,学校在做学年教学安排时,应根据活动的性质和内容,统筹合理安排。
5.小学阶段的课程以综合课程为主,初中阶段设综合或分科课程,供地方和学校自主选择。
地方和学校可选择以综合为主的课程,也可选择以分科为主的课程,还可以选择分科与综合相结合的课程,鼓励各地选择综合课程。
初中阶段的学校在选择分科与综合相结合的课程时,若选择科学、历史、地理,可相应减少自然地理的内容;若选择历史与社会、生物、物理、化学,则应安排自然地理的内容。
6.各门课程均应结合本学科特点,有机进行思想道德教育。
环境、健康、国防、安全等教育应渗透在相应的课程中。
7.1-6年级设体育课,7-9年级设体育与健康课,均应贯彻"健康第一"的原则。
7-9年级可结合相关体育活动,使学生了解一些体育健康知识,但必须充分保证学生参加体育活动的时间。
8.小学开设英语课程的起始年级一般为三年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可结合实际,确定本地区小学开设英语课程的工作目标和步骤。
初中阶段开设外语课程的语种,可在英语、日语、俄语等语种中任选一种。
外国语学校或其他有条件的学校可开设第二外语。
民族地区的中小学校,外语课程的设置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