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秀双师型教师评选文件
双师型教师标准文件

双师型教师标准文件
双师型教师是指同时具备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能力的教师,以下是一些常见的双师型教师标准文件:
1. 《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标准(试行)》:该文件对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的专业素质和能力要求进行了规定,包括教育教学能力、专业知识和技能、实践经验等方面。
2. 《高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能力标准(试行)》:该文件对高等职业学校教师的专业能力要求进行了规定,包括教育教学能力、专业知识和技能、实践经验、科研能力等方面。
3. 《职业学校教师企业实践规定》:该文件规定了职业学校教师参加企业实践的要求和程序,包括实践时间、实践内容、实践评价等方面。
这些文件对于双师型教师的培养和评价提供了指导和依据,有助于提高教师的专业素质和教学水平,促进职业教育的发展。
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实施方案

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实施方案以下是 6 条关于“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实施方案”:1. 咱先说这双师型教师认定,不就像给老师们发个特别的荣誉勋章嘛!你看啊,张老师上课那么厉害,如果还能有实践经验,那他不就是妥妥的双师型啦!我们得好好制定这个认定方案,不能埋没了老师们的才华呀!怎样才算双师型呢?这可得好好琢磨琢磨,得有明确的标准,让大家都清楚努力的方向,对吧?2. 嘿,你们想想,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多重要啊!这就好比是为教师队伍挑选精锐呀!比如说李老师,理论知识杠杠的,要是再经过一些实践的锤炼,那不就完美了嘛。
咱这认定方案得细致,不能马虎,要确保选出真正优秀的双师型教师,这样才能提升教育质量,大家说是不是?3. 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那可是大事啊!这就好像是给老师们搭建一个特别的舞台,让他们能尽情展示自己的才能。
王老师那么努力,在教学和实践上都有一手,就得通过这样的认定来肯定他呀!我们要把认定的流程设计得合理又简单,让老师们都有机会参与,让那些优秀的老师都能被发现,难道不是吗?4. 哇塞,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呀,就像是一场寻宝之旅!我们要找到那些隐藏在教师队伍中的宝贝呀,像赵老师那样又会教又有实践能力的。
这方案一定得公平公正,不能让真正的人才流失呀。
想想如果能有一大批双师型教师,那对学生们来说得是多大的福利呀,难道不应该好好搞这个认定工作吗?5. 哎呀呀,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可真不能小瞧呀!这相当于给老师们设了个特别的挑战呢!孙老师一直很优秀,要是能在实践方面再提升一下,不就完全符合啦。
咱们的认定方案要全面考虑,什么教学成果啦,实践经历啦,都得算进去,这样选出来的双师型教师才让人信服呀,对不对?6. 哼,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绝对不能马虎!这就跟选秀似的,得选出最棒的。
陈老师一直致力于教学,要是能再有实践方面的加持,那绝对就是双师型的典范呀!我们的认定工作实施方案要能准确地发现这些优秀教师,不能搞那些花里胡哨不实用的东西,必须得切切实实把好老师选出来!这就是我的看法!。
关于评选宁波市第四批中小学学科骨干教师和第三批中等职业学校优秀“双

甬教人[2010]48号关于评选宁波市第四批中小学学科骨干教师和第三批中等职业学校优秀“双师型”教师的通知各县(市)区教育局,大榭开发区文教卫生局,东钱湖旅游度假区、宁波国家高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各直属学校(单位): 为深入实施“名师工程”,加快我市中小学骨干教师的培养,根据《关于规范市名师等项目评选工作的通知》(甬教人〔2002〕179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在2010年上半年评选宁波市第四批中小学学科骨干教师和第三批中等职业学校优秀“双师型”教师。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推荐范围及对象(一)学科骨干教师在本市从教满3年,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65年1月1日后出生)的中小学(含普通中小学、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在岗教师,中等职业学校(含成人教育学校)在岗文化课教师和民办学校符合条件的教师。
(二)优秀“双师型”教师在本市从教满3年的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成人教育学校)在岗的专业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其中已被评为宁波市学科骨干或名教师的除外),其中编外教师近3年平均周工作量须达到8课时以上。
二、评选条件(一)学科骨干教师1.忠诚人民教育事业,师德高尚,为人师表,教育思想端正,热爱学生,认真实施素质教育,积极推进课程改革,努力实践教育教学创新。
2.中学教师应具有本科以上学历、中学一级教师以上职务;小学(幼儿园)教师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小学(幼儿园)高级教师以上职务。
应具备系统、扎实的学科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能较熟练地运用现代教育技术,计算机、普通话等级均达到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要求。
3. 根据《关于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大力推进城镇教师支援农村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甬教人〔2008〕166号)要求,被推荐者(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任教以来没有农村学校工作经历的城镇公办义务段学校教师)须具有在农村学校支教的经历;没有农村教育任务或农村教育任务较少的城镇义务段教师,应有在相对薄弱学校、流动人口子女学校或其他区域农村学校工作或支教的经历。
“双师型”教学名师优秀教师评选方案

“双师型”教学名师优秀教师评选方案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培养和建设一支教学经验丰富,实践能力强,乐于奉献的专业教师队伍,提高教师的课堂教学水平和专业实践能力,经研究决定,学院每年组织一次“双师型”教学名师、优秀教师评选,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评选范围“双师型”教学名师和优秀教师的选拔范围是承担专业课教学任务的专任教师。
二、评选条件1.热爱高职教育事业,模范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协作精神,治学严谨,作风端正,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2.受聘讲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连续担任专业课教学工作五年以上,主讲过两门以上专业基础课程或核心课程,年均工作量280课时以上。
3.具有行业高级工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含具有与从事专业相近行业特许的高级工资格证书,有专业资格或专业技能考评员资格)。
4.能积极主动承担和完成教学工作任务,在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和教学工作中成绩突出,在指导学生实习实训方面成绩显著,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中的三项:①近五年内曾获学院课堂教学竞赛二等奖以上;②主持院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程建设,或精品课主讲教师;③指导学生参加职业技能大赛获省级三等以上奖1项;④省级特色专业负责人,或院级专业带头人或骨干教师;⑤在专业人才培养质量评估中,作为专业负责人所负责专业获省级良好以上;⑥参加省教学竞赛获优秀奖以上;⑦省级以上(含省级)教学成果奖获得者;⑧中央财政支持的实习实训基地建设项目,或提升专业服务产业发展能力建设项目、或省级示范实训基地建设项目主要参与者(最多不超过2人)。
5.近五年内正式发表过1篇以上教学研究论文,或主持过院级以上本专业教学研究课题并已结题,或参与过省级本专业教学研究或教学改革课题(前5名)并已结题,或参与过教育部、行业部委(协会)规划的高职高专教材的编写工作。
6.积极从事专业技术研究,参加本专业职业技能培训,近五年内在企业或生产服务一线实践锻炼时间累计达半年以上。
7.申报院级“双师型”教学名师还应具备以下条件:(1)担任专业核心课程的教师;(2)具有教师系列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3)积极研究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规律,至少主持过1项省级以上(含省级)教学改革课题;(4)在相关企业专业技术岗位专职工作3年或兼职5年以上(含在行业协会、学会中任职时间),在本行业中有一定的知名度和影响力;(5)承担有横向课题研究,或有与企业合作的技术项目,或具有一项技术专利;(6)能够利用自身影响力有效吸引行业企业一线技术骨干参与专业人才培养,指导专业教师参与教学实践和项目实施,不断提高青年教师教学水平,带动形成良好的“传、帮、带”团队文化,对教学团队建设有突出贡献。
学院“双师型”教师管理办法(试行)

学院“双师型”教师管理办法(试行)“双师型”教师是提高应用型人才培养质量的关键,为建设一支具有丰富理论知识、较强实践动手能力和技术应用能力的专兼结合的“双师型”教师队伍,进一步推动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和转型发展,更好地实现应用性人才培养目标, 根据《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引导部分地方普通本科高校向应用型转变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文件精神,围绕学校办学定位,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总则“双师型”教师是指具有较高的教育教学水平和较强的专业操作示范技能,具备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和相应职业资格证书或技术等级资格证书的复合型专业人才。
“双师型”教师的认定需符合相应的基本条件。
二、“双师型”教师的认定(一)认定范围L具有高校教师资格证,并承担教学任务2年以上的校内在职专任教师;2.经学校聘任,承担高职院校教学任务1年及以上、年龄一般不超过60周岁的校外兼职教师。
(二)认定条件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基本条件:1.校内专任教师必须具有高校教师系列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2、校外兼职教师必须具有本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专业实践能力或专业教学能力基本条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1)取得国家承认的与本专业相关的非高校教师系列初级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含相当的职业资格证书),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与本专业相关的中级工以上技能等级证书,或具有本专业相关考评员资格证书等,本人能全面指导学生专业实践活动;(2)参加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教师专业技能训练,取得合格证书,本人能全面指导学生专业实践实训活动;(3)近五年中有连续一年(或累计两年)以上在企业(行业)一线从事本专业实际工作的经历(包括企业组织的技能培训、生产岗位实际工作、参与企业的产品研发、技术改造、指导学生到企业实习等多种方式),本人能全面指导学生专业实践实训活动;(4)近五年主持或主要参与两项应用技术研究,取得地市级以上科研成果(以获奖证书为准,集体获奖项目应排前三名),成果已被企业使用,达到同行业中先进水平,效益良好,本人能全面指导学生专业实践活动;(5)近五年主持或主要参与两项以上校内实践教学设施建设或提升技术水平的设计安装工作,达到同类院校中先进水平,使用效果好,本人能全面指导学生专业实践活动;(6)获省部级二等或市厅级三等以上科技进步奖(以获奖证书为准,集体获奖项目应排前三名);或本人科技成果获技术转让费2. 5万元以上;或在科技开发、科技服务方面获项目经费5万元以上,本人能全面指导学生专业实践活动;(7)在国家级比赛中获三等奖及以上或在省市级专业(教学)技能大赛中获二等奖及以上奖励(以获奖证书为准, 集体获奖项目应排前三名)者;(8)作为主要指导教师,指导学生参加各类技能竞赛并获得市级一等奖或省级二等奖、国家级三等奖及以上奖励(以获奖证书为准,集体获奖项目应排前三名),本人能全面指导学生专业实践活动。
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公布山西省第三届高职高专院校“双师型”教学名师、优秀教师的通知

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公布山西省第三届高职高专院校“双师型”教学名师、优秀教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西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09.02.19•【字号】晋教高[2009]4号•【施行日期】2009.02.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正文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公布山西省第三届高职高专院校“双师型”教学名师、优秀教师的通知(晋教高[2009]4号)有关高职高专院校:根据《山西省高职高专院校“双师型”教学名师、优秀教师评选实施方案的通知》(晋教高[2006]15号)精神和《山西省高职高专院校“双师型”教学名师、优秀教师评选标准》要求,2009年1月7-8日我厅组织专家对申报教师的材料进行了审核评议和投票表决,并经公示,共评选出“双师型”教学名师12名,优秀教师30名,现将入选教师名单予以公布。
经向山西省劳动竞赛委员会申请,为“双师型”教学名师每人记一等功一次,优秀教师每人记二等功一次。
二○○九年二月十九日附:山西省第三届高职高专院校“双师型”教学名师、优秀教师名单一、教学名师(12人)山西煤炭职业技术学院王秀兰山西建筑职业技术学院李峰贾XXX山西综合职业技术学院昝和平山西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常慧玲太原电力高等专科学校白建云山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常海平阳泉职业技术学院赵彤涌山西财税专科学校王建虹李瑶山西经贸职业学院王克勤山西戏剧职业学院封晓东二、优秀教师(30人)山西财贸职业技术学院郝瑞宏山西财税专科学校裴淑琴郝美彦高美丽山西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李斌云冀立平山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张广红王龙义韩静国山西建筑职业技术学院赵来彬冯占红宋岩丽山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秦迎春李文耀马丽香山西电力职业技术学院操高城谭绍琼山西经贸职业学院高素春师振华山西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张先福山西警官职业学院边文颖山西水利职业技术学院俞荣山西综合职业技术学院罗贵隆太原大学翟其红陈新玲太原旅游职业学院王文改阳泉职业技术学院韩变枝赵永刚晋城职业技术学院李玉芳临汾职业技术学院孙晓洁。
“双师型”教师认定与管理办法

“双师型”教师认定与管理办法根据“国家职教二十条”有关精神,为适应学校新的发展定位与目标要求,加快建设一支综合素质高、实践教学能力强、专业结构合理的“双师型”教师队伍,提高专业课教师职业素养和人才培养质量,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双师型”教师认定条件担任专业课或专业基础课(含实践教学指导课)的专任教师,具有高校教师教学系列讲师或以上职称的专任教师(含兼任行政、教辅工作的专任教师),结合所承担的教学课程,能承担或指导实践教学工作,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一)行业职称:具有本专业或相近专业行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二)职业资格:具有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国家相关职业技能鉴定部门颁发的中级或以上职业资格(含考评员)证书。
(三)企业实践(工作)经历1.近一个学年或两学期内下企业顶岗实践锻炼、带学生实践教学或为社会服务等累计1个月以上;2.近五年中有3年及以上(可累计计算)有在本专业企业或相近专业企业工作经历,开展实践教学效果优良。
(四)专业比赛获奖1.近五年本人获得省级教学成果奖(排名前3);2.近五年参加或指导(团队项目限第一名)学生参加省部级及以上政府主管部门组织的专业技能竞赛(含教学类比赛)、创新创业比赛获三等奖及以上奖励。
(五)专业服务社会:近五年本人主持并完成1项及以上纵向或横向应用项目研究,累计到账经费理科5万元、文科2.5万元及以上,成果被行业企业或相关部门使用,效益良好。
(六)社会服务:担任省级或市级行业协会(学会)理事(会员)以上职务。
二、“双师型”教师认定范围各二级学院各专业、教研室符合条件的专任教师均可申请认定,兼任行政、教辅工作的专任教师符合条件的也可申请认定。
三、“双师型”教师岗位设置双师型教师设置两个级别岗位,具体如下:(一)一级“双师型”教师:受聘讲师或以上职务,且具有本专业实际工作对口的行业高级职称或高级职业资格(包括高级考评员)证书,或具有本办法第一条认定条件中的第(四)款第1项、第2项(限获一等奖),或具有第(五)款(项目收入理科10万元、文科5万元及以上),或具有第(六)款(担任常务理事职务)情形。
“双师型”教师认定及管理办法(范文)

“双师型”教师认定及管理办法(范文)为进一步加强我院师资队伍建设,不断优化师资队伍结构,加快建设一支理论基础扎实、实践能力过硬和技术应用能力突出的教师队伍,根据教育部、教育厅等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双师认定范围(一)能够承担理实一体化教学任务的校内外专兼职专业课教师均可申请认定双师资格。
(二) 公共基础课教师不参与“双师型”教师认定,但可参照认定“双课型”教师。
“双课型”教师是指公共基础课教师除了能够胜任主任教学科课程教学外,同时还能胜任一门非主任教学科课程的教学,或指导学生获得一类技能大赛市级一等奖及以上奖项的首位指导者。
“双课型”教师课时系数按《教师工作量计算与管理办法》执行,指导大赛获奖者课时系数仅限指导大赛当学期的任教课程。
二、双师认定条件1.既能讲授专业理论课,又能从事实训实习指导教学,能够把专业理论与专业实践技能操作教学紧密结合、融为一体,且近三年教学质量考核合格。
2.申请双师的专业应是申请人所学专业或经学校认定的任教专业。
3.双师认定的具体条件参见附件1。
其中,一类赛事市级奖项相当于二类赛事省级同等奖项或三类赛事国家级同等奖项,其它依此类推;指导学生竞赛获奖仅指首位技能指导者;本文件所指职业资格包含行业特许的资格证书、国家职业资格、专业技术资格和专业技能考评员资格等。
4.引进高级人才待遇按省市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三、双师认定申请(一)每年6月份受理双师认定申请。
(二)申请认定双师,实行自愿原则。
凡申请认定双师,应提交《XXX学院“双师型”教师认定申请表》(附件2)电子版、纸质版一式二份以及相应的支撑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三)公共课“双课型”教师同步申请,应提交《XXX学院“双课型”教师认定申请表》(附件3)电子版、纸质版一式二份以及相应的支撑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包括非主任教学科课程任教资格证书、课程教学标准、课程教学考核结果等)。
四、双师认定(一)学院成立双师认定工作领导小组(二)学院组建双师认定评审委员会(三)根据工作需要各专业(群)可成立双师认定专家评议委员会(主要由外地专家和企业专家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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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相城中等专业学校
相中人[2014]2号
关于开展第二届“校级优秀双师型教师”
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专业部、教研组: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的意见》(教职成…2011‟14号)的精神要求,加快职业教育的“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决定在各专业部开展第二届“校级优秀双师型教师”评选活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各专业部、教研组要严格按照江苏省相城中等专业学校“校级优秀双师型教师”评选条件及评选办法等要求执行,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二、评选范围和对象
江苏省相城中等专业学校在编在岗具备评选条件的“双师型”教师。
三、评选条件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忠诚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热爱学生,模范履行教师职责;有较高的师德师风,教书育人,为人师表;能与同志团结协作,在师生中具有较高威信。
2.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中级及以上教师职务任职资格,从事本专业教学工作五年以上。
3.取得与专业相关的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以江苏省
最新颁布的双师型教师专业技术证书目录为准)。
4.具有本专业(学科)扎实的专业知识和较高技能水平,掌握并熟练运用现代教育技术,教学水平高,教学效果好,参加区级教学竞赛、教案课件评比、两课评比、信息化大赛等学科类竞赛中荣获二等奖以上。
或积极参加省、市级职业教育课程改革,在学校的专业建设、实训基地的建设方面发挥主导作用,在指导学生专业实践活动、技能训练、技能竞赛、创新竞赛等方面中起骨干作用。
或本人参加、指导学生参加市级以上职业学校技能竞赛或创新大赛获得二等奖以上。
5.具有较高的教科研能力,在推进学校产教结合中发挥积极作用。
组织或参与以服务教育、服务经济为宗旨的产品研发或提供技术服务,并取得较好的教学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主持或参与区级及以上职业教育立项课题的研究且有成果,或近三年来在市级及以上刊物上发表论文,或与他人合作编写论著或教材(编写中承担1/3以上),或在市级职业教育论文评选中获得二等以上奖项,或参与市级精品专业、精品课程、优秀新专业等市级及以上创建并担任教材编写任务。
6.近两年来有下企业锻炼培训,或参加与专业学科相关的省市级培训。
四、评选办法
1.本次评选活动评选“校级优秀双师型教师”初定15名(具体人数视申报教师实际情况而定),在此基础上推选出下一届“苏州市优秀双师型教师”候选人。
本次评选申报采取个人申报与教研组推荐相结合的方法,教研组签署推荐意见后,须经各专业部审核后上报。
2.本次评选活动由评审委员会负责,由学校成立专业评审小组负责对参选资格和材料的审核,并组织参评教师进行公开教学
(含技能训练)活动。
3.凡获“校级优秀双师型教师”称号的教师,由我校发文公布,并颁发荣誉证书。
4.“校级优秀双师型教师”评选原则上两年评一次,已获得“苏州市优秀双师型教师”称号的教师不再参评。
五、推荐材料要求
推荐候选人的上报材料有:
1.《苏州市相城中等专业学校“优秀双师型教师”申报表》;
2.反映其教学、科研、课程开发、产品研发、实训指导、竞赛和业绩的经验总结、论文、论著、成果等材料。
论文、论著、经验材料限报代表作2-3篇(本);
3.学历文凭、教师职务任职证书、职业资格证书、获奖证书、专利证书、产品鉴定证书等的复印件,近期免冠2寸正面彩照1张。
所有参评材料请于2014年3月19日前上报校长办。
附件1:江苏省相城中等专业学校“优秀双师型教师”申报表
二○一四年三月十三日
江苏省相城中等专业学校2014年3月13日印发
校对:马张霞
附件1:
江苏省相城中等专业学校
“优秀双师型教师”申报表学校:学科(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