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景山区企业人员申办APE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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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PEC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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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成都市国有企业人员申办APEC商务旅行卡办法一、申请人资格(一)因业务需要经常前往APEC地区的国有企业人员。

(二)无刑事犯罪记录及被APEC地区经济体拒签记录。

二、申请材料申请人所属企业向市政府外办提交:(一)申请人因公和因私出访记录(二)填妥的《申请APEC商务旅行卡专用事项表》1份(三)填妥的《APEC商务旅行卡申请表》1份(四)无刑事犯罪记录的证明材料(五)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六)申请人护照标准照片3张(含申请表上贴的2张)(七)申请人简介(八)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九)企业工商注册登记证复印件(十)企业介绍材料(包括目前的规模、效益、资产负债、利税、进出口情况等内容)(十一)市国资委或区(市)县外办为合格的申请人出具的初审意见。

三、申请程序(一)申请人所属企业若为市属国有企业,由该企业向市国资委提交申请材料;申请人所属企业若为区(市)县属国有企业,由该企业向当地区(市)县外办交申请材料。

(二)市国资委或区(市)县外办为合格的申请人出具初审意见,并将申请材料报送市政府外办。

(三)市政府外办负责对申请材料进行复审,为合格的申请人出具《申办APEC商务旅行卡专用批件》,并连同申请材料一并提交外交部领事司。

(四)外交部领事司对市政府外办提交的申请进行审批后将申请人信息提交旅行卡计划的相关经济体审批,并为申请人制作和颁发旅行卡。

四、重新申请及吊销旅行卡(一)遇下列情形之一,申请人可重新申请旅行卡,申请材料和程序与初次申请相同。

1、旅行卡有效期满、破损或遗失。

2、旅行卡上注明的护照因遗失或更换护照等原因失效。

(二)遇下列情形之一,市政府外办将吊销持卡人的旅行卡:1、旅行卡有效期内,持卡人因工作调动等原因,其所属企业认为其不宜继续持用,书面向市政府外办提出申请。

2、持卡人不遵守旅行卡的管理办法。

3、市政府外办认定有其它不宜继续持卡的情形。

五、保管和使用市政府外办负责保管国有企业人员的旅行卡。

每次出国前,持卡人按照成都市因公出国(境)管理规定进行任务申报,审批同意后领取护照和旅行卡,回国后5个工作日内将护照和旅行卡交还市政府外办统一保管。

高新企业apec卡办理流程

高新企业apec卡办理流程

高新企业apec卡办理流程下载温馨提示:该文档是我店铺精心编制而成,希望大家下载以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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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办理高新企业 APEC 卡之前,需要做好充分的准备。

申请APEC商务旅行卡流程

申请APEC商务旅行卡流程

申请APEC商务旅行卡流程一、适用范围根据《APEC商务旅行卡操作框架》规定,除香港外,加入计划的经济体只受理本经济体公民的办卡申请。

根据有关规定,目前我国公民中有资格申办APEC商务旅行卡的是:(一)从事APEC事务的政府官员或负责旅行卡业务的政府官员以及在APEC组织任职的中国籍官员;(二)中央管理的大型国有企业中的管理人员、主要业务人员和技术人员;(三)地方国有企业人员;(四)民营企业人员;(五)中外合资、外商独资和台港澳资企业中的中方(大陆)人员。

上述人员须持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因工作需要经常前往APEC经济体,无刑事犯罪记录或被外国、特别是实施旅行卡计划的经济体拒签的记录。

二、申请材料我国旅行卡工作实行由申请人所属企业或部门初审、地方外办复审和外交部领事司终审的三级审批管理制度。

当前,复审权均已全面下放至各地方外办,各地可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申请、管理办法。

各地所要求的材料不尽相同,请申请人径联系当地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了解具体情况。

三、申请程序(一)从事APEC事务的政府高级官员或负责旅行卡业务的政府官员以及在APEC组织任职的中国籍官员政府官员由申请人所属单位按因公出国管理审批程序,将申请人材料送有外事审批权的上级主管部门进行审核;在APEC组织任职的中国籍官员由申请人原所属单位审核申请材料或将其材料送该单位有外事审批权的上级主管部门审核。

相关部门审核后将有关材料送外交部领事司审查,领事司审查合格并获其他经济体批准后为申请人颁卡。

(二)中央管理的大型国有企业人员由申请人所属企业按因公出国管理审批程序,在对申请人材料进行审核后,将有关资料送外交部领事司审查,领事司审查合格并获其他经济体批准后为申请人颁卡。

(三)地方国有企业人员由申请人所属企业按因公出国管理审批程序,将申请资料送其企业注册所属地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经济特区、沿海开放城市、副省级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外事局、呼伦贝尔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或苏州工业园区外事办公室审核。

APEC商务旅行卡申请人简介表

APEC商务旅行卡申请人简介表
有无未了结民事、经济等纠纷
是否失信被执行人
有无被相关经济体拒签情况
(如有,请说明拒签原因)
有无国外不良记录情况
有无外国长期居留证(居留许可)
申请人声明:
1.本人是一名真正商务人员,需经常前往APEC经济体;
2.本人同意外交部领事司向有关APEC经济体审批部门提供此表格中的信息,以供审核;
3.本人保证本申请表中所填写的一切内容都与事实相符;
4.本人同意外交部领事司为处理本人的申请可进行任何形式的查询。
申请人签名:企业法人代表签名:日期:
(企业公章)
APEC商务旅行卡申请人简介表
姓 名
企业名称
贴照片处
现职务
出 生 地
婚否
身份证号
护照号现工作地址
现居住地址
是否曾持有APEC卡
卡号及有效期(如有)
家庭主要成员
(父母、配偶及子女)
姓 名
与申请人关系
工作单位
职 务
工作经历
时 间
单位名称
职 务
备注
社会兼职或主要荣誉
有无刑事犯罪记录

APEC商旅卡 申请条件及注意事项

APEC商旅卡 申请条件及注意事项

APEC商务旅行卡
申请条件:
1.公司注册资金100万人民币以上,并成功经营满一年,有一定的纳税,并和经济体国家
有一定的业务往来(提供上一年度往来合同或者海关报关单复印件2-3份)。

2.公司中层及以上人员,年满23周岁以上。

3.已有护照,且护照有效期5年半以上(护照不够有效期的可以在审核的同时更换一下)。

4.注册地为北京的公司(非北京注册的公司,需一次性提交2人以上申请)。

注意事项
1、公司申请有名额限制,以公司注册资金为准,通常100万注册资金的公司一次只能最多同时申请3人。

2、申请成功后,APEC卡和护照绑定使用,如遇护照丢失,换发等造成的原护照失效,APEC 同时失效,在我处办理的申请人可凭旧卡旧护照以及新护照,在我处办理新卡的换发,换发费另付。

3、APEC成员国会依次对申请者资料进行备案,其中澳大利亚、印尼等使馆可能备案时间较长,请耐心等待,申请者有APEC成员国拒签史可能造成备案时间延长。

4、之前办理过APEC成员国签证的申请人,如提供资料与上次申请公司不同,可能会造成使馆审批延迟或者拒签。

除非申请者本人名下有多家公司且为法人,或者申请者距上次申请已有时日,可按换工作处理。

5、我们审核合格的申请可保证百分百通过审核,需在签订合同2个工作日内支付全款,否则不予受理。

6、出卡周期3-6个月左右,一切以外交部最终解释为主。

7、旅行社领队导游不允许申请。

2023个人、企业申办apec商务旅行卡流程及注意事项

2023个人、企业申办apec商务旅行卡流程及注意事项

2023 个人、企业申办 apec 商务旅行卡流程及注意事项随着亚太经合组织 (APEC) 成员国之间的贸易和投资往来不断增加,商务旅行也变得越来越频繁。

为了方便商务人士的旅行,APEC 成员国推出了商务旅行卡计划。

本文将介绍 2023 年个人和企业申办 APEC 商务旅行卡的流程及注意事项。

一、APEC 商务旅行卡介绍APEC 商务旅行卡是 APEC 成员国为方便商务人士在成员国之间旅行而推出的一种特殊签证。

持有 APEC 商务旅行卡的人士可以享受快速通关、多次出入境等便利。

此外,APEC 商务旅行卡还可以作为身份证明和签证使用,为商务人士的旅行提供更多方便。

二、申办流程1.个人申办个人申办 APEC 商务旅行卡需要准备以下材料:(1) 护照复印件(2) 身份证复印件(3) 在职证明(4) 营业执照复印件(5) 申请表(6) 照片申请人需要将上述材料提交给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外事办公室,由外事办公室统一提交至外交部领事司。

外交部领事司将审核材料并出具初审意见,然后将材料转送 APEC 商务旅行卡秘书处进行复审。

复审通过后,申请人将获得 APEC 商务旅行卡。

2.企业申办企业申办 APEC 商务旅行卡需要准备以下材料:(1) 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2) 企业简介(3) 申请表(4) 企业员工名单(5) 员工护照复印件(6) 员工身份证复印件(7) 员工在职证明(8) 照片企业需要将上述材料提交给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外事办公室,由外事办公室统一提交至外交部领事司。

外交部领事司将审核材料并出具初审意见,然后将材料转送 APEC 商务旅行卡秘书处进行复审。

复审通过后,企业将获得 APEC 商务旅行卡。

三、注意事项1.APEC 商务旅行卡有效期为 5 年,申请人需在有效期内使用。

2.申请人在申请 APEC 商务旅行卡时,需填写真实信息,如实说明旅行目的和行程安排。

3.申请人需在申请表上签字,并提交申请表和相关材料。

上海办理apec卡相关表格和模板

上海办理apec卡相关表格和模板

上海办理apec卡相关表格和模板随着全球化的发展,国际间商务往来愈发频繁。

为了便利商务人士跨国出行,亚太经合组织(APEC)推出了一种特殊类型的通行证——APEC卡。

在上海,办理APEC卡的相关表格和模板已经准备好,下面我们来详细了解如何办理APEC卡以及它的使用优势。

一、APEC卡简介APEC卡,全称亚太经合组织商务旅行卡,是一种具有通行功能的身份证件。

持卡人可以在APEC成员国之间享受便捷的出入境待遇,无需办理临时签证。

目前,APEC卡适用成员国达21个,包括我国大陆、香港、澳门、台湾地区。

二、上海办理APEC卡的申请条件1.申请人须为中国大陆籍公民;2.申请人年满18周岁;3.申请人在申请时,需持有一定的管理职位或专业技能;4.申请人无犯罪记录;5.申请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三、上海办理APEC卡的流程及注意事项1.准备材料:申请人需准备本人身份证、护照、近期免冠照片、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公司出具的职位证明等相关材料;2.填写申请表:根据办理要求,完整、如实填写《APEC商务旅行卡申请表》;3.提交材料:将准备好的材料递交给上海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4.审批时间: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在收到申请材料后,将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5.领取证件:审批通过后,申请人可前往办理地点领取APEC卡。

注意事项:1.办理APEC卡时,务必确保材料真实、齐全;2.办理过程中,如有变更信息,应及时告知相关部门;3.APEC卡有效期为5年,如需延期,应在到期前3个月内向相关部门提出申请。

四、APEC卡的使用及优势1.便捷通关:持APEC卡人员在APEC成员国间旅行时,可享受快速通关待遇,节省出入境时间;2.免签入境:持APEC卡人员在APEC成员国停留不超过30天,无需办理临时签证;3.提高企业竞争力:APEC卡有助于提高企业在国际市场的竞争力,促进企业发展;4.增加出行机会:持APEC卡人员可轻松往返于各成员国,为个人和企业发展创造更多机会。

成都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关于民营企业人员申办APEC商务旅行卡的办法和管理规定

成都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关于民营企业人员申办APEC商务旅行卡的办法和管理规定

成都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关于民营企业人员申办APEC商务旅行卡的办法和管理规定一、申请人资格(一)因业务需要经常前往APEC经济体的民营企业人员,不包括外商独资、合资及台、港、澳资企业人员。

(二)无刑事犯罪记录或被外国,特别是实施旅行卡计划经济体的拒签记录。

二、申请材料由申请人所属企业向所在区(市)县外办或市级主管部门申请旅行卡,企业应提供以下材料:(一)如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需提供申请人的有效护照及复印件一份,护照有效期不少于3年;如办理过因公护照,需出具有关书面说明。

(二)填妥的《申请APEC商务旅行卡专用事项表》一份。

(三)填妥的《APEC商务旅行卡申请表》一份。

(四)企业目前的规模、效益、资产负债、利税、进出口情况等内容的材料和申请人简介。

(五)无刑事犯罪记录和拒签记录的证明材料。

(六)经常前往APEC经济体的有关证明材料。

三、审批程序(一)申办企业负责为本单位人员提出申请,并将申请人材料报请所属区(市)县外办或市级主管部门初审。

(二)各区(市)县外办和市级相关部门将初审合格的申请人材料报送市政府外办。

(三)市政府外办负责对各区(市)县外办和市级相关部门报送的初审材料进行复审,并为合格的申请人出具《申办APEC商务旅行卡专用批件》,同时将全部申请材料复印留存后报送外交部领事司。

(四)外交部领事司负责对市政府外办报送的复审材料进行终审,并取得有关经济体同意后,为相关申请人制作和颁卡。

四、重新申请及吊销旅行卡(一)遇下列情形之一,申请人可重新申请旅行卡,需提供的申请材料和程序与初次申请相同。

1、旅行卡有效期满、破损或遗失。

2、因遗失或更换护照等原因致使旅行卡上注明的护照资料失效。

(二)遇下列情形之一,市政府外办将吊销持卡人的旅行卡:1、旅行卡有效期内,持卡人因工作调动或其它原因,其所在单位认为持卡人不宜继续持用旅行卡,并向市政府外办提出书面申请。

2、持卡人资信出现不良变化或涉及经济纠纷及刑事案件等,不符合持卡人所具备的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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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景山区企业人员申办APEC
商务旅行卡暂行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服务石景山区经济建设,支持本区企业拓展海外业务,根据外交部领事司有关文件规定和北京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北京市企业人员申办APEC商务旅行卡管理办法》(京政外发〔2011〕719号)及《关于试行为我市中外合资、外商独资和台港澳资企业中方(大陆)人员颁发旅行卡的通知》(京政外发〔2011〕1275号),结合本区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APEC商务旅行卡系APEC Business Travel Card 的简称(以下简称旅行卡),持卡人凭有效护照和旅行卡在三年内无须办理入境签证,可自由往来于已获批准入境的各APEC 经济体之间。

该卡旨在便利于APEC范围内各经济体的商务人员往来。

第三条旅行卡有效期最长为3年,且每次在外停留不超过2个月。

第二章颁发管理机关
第四条外交部领事司负责旅行卡的审批和颁发工作。

第五条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负责旅行卡的查验工作。

第六条北京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政府外办)按照外交部规定,根据申请人员的条件,受理、审核本市企业人员APEC商务旅行卡的申请,并行使有关管理职责。

第七条石景山区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以下简称区政府外办)是市政府外办确定的旅行卡申办单位,负责本区企业人员旅行卡的初审、报批、使用监督和收缴工作,并出具相应证明材料。

第三章适用范围及颁发对象
第八条旅行卡适用范围
目前,旅行卡适用的经济体为18个,分别是:澳大利亚、文莱、智利、中国、中国香港、印度尼西亚、日本、韩国、马来西亚、新西兰、巴布亚新几内亚、墨西哥、秘鲁、菲律宾、新加坡、中国台北、泰国、越南。

其中,中国内地、中国香港与中国台北之间商务人员来往仍按现行办法执行,互不适用该卡。

第九条旅行卡颁发对象
(一)因业务需要经常前往APEC经济体的,在本区注册的非公有制企业及本区所属国有企业人员;因业务需要经常前往APEC经济体的外资企业中方人员,包括在本区注册的中外合资、外商独资企业中方人员和台港澳资企业中的大陆人员。

(二)持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无刑事犯罪记录或被外国、特别是实施旅行卡计划经济体的拒签记录的人员。

第四章申请材料及程序
第十条申请人通过所在单位(以下称申请单位)提出办理旅行卡申请。

第十一条申请旅行卡,应提供以下材料:
(一)申请人有效护照及复印件,护照有效期不少于3年。

(二)填写完整的《申请APEC商务旅行卡专用事项表》。

(三)填写完整的《APEC商务旅行卡申请表》。

(四)填写完整的《石景山区申请APEC商务旅行卡事项表》。

(五)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原件查验后退回,复印件要加盖公章、法人签字)。

(六)国税和地税部门提供的近三年企业完税证明;海关部门提供的企业进出口额情况(原件查验后退回,复印件要加盖公章)。

(七)企业情况简介,包括企业规模、效益、资产负债、进出口情况、生产经营范围及需经常前往 APEC经济体的相关证明等材料(如在国外已经开展或计划开展经济贸易的情况),加盖单位公章、法人签字。

(八)申请人简介(简历和职位、负责业务等),加盖单位
公章;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申请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以上材料除护照外,各一式两份。

申请单位要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发现虚假材料,停止该单位旅行卡申办工作。

第十二条旅行卡的申请程序
(一)申请单位是区属国有企业的,将申请材料提交区国资委,经区国资委在《石景山区申请APEC商务旅行卡事项表》上签署意见后,一并送区政府外办。

(二)申请单位是区属商业服务业企业的,将申请材料提交至区商务委,经区商务委在《石景山区申请APEC商务旅行卡事项表》上签署意见后,连同填写好的《区县民营企业申请APEC商务旅行卡事项表》,一并送区政府外办;
申请单位是注册在中关村科技园区石景山园的企业,将申请材料提交至园区管委会,经园区管委会在《石景山区申请APEC商务旅行卡事项表》上签署意见后,连同填写好的《区县民营企业申请APEC商务旅行卡事项表》,一并送区政府外办;
申请单位是在石景山区注册并纳税的国内外金融企业和符合石景山区现代金融产业发展方向的企业,将申请材料提交至区金融办,经区金融办在《石景山区申请APEC商务旅行卡事项表》上签署意见后,连同填写好的《区县民营企业申请APEC 商务旅行卡事项表》,一并送区政府外办;
申请单位是石景山区工商联会员企业,将申请材料提交至
区工商联,经区工商联在《石景山区申请APEC商务旅行卡事项表》上签署意见后,连同填写好的《区县民营企业申请APEC 商务旅行卡事项表》,一并送区政府外办;
申请单位是区属私营企业的,将申请材料提交至区私个协,经区私个协在《石景山区申请APEC商务旅行卡事项表》上签署意见后,连同填写好的《区县民营企业申请APEC商务旅行卡事项表》,一并送区政府外办。

(三)申请单位是在本区注册的中外合资、外商独资企业和台港澳资企业的,将申请材料提交区商务委,经区商务委在《石景山区申请APEC商务旅行卡事项表》上签署意见后,连同填写好的《区县民营企业申请APEC商务旅行卡事项表》,一并送区政府外办。

不属于上述单位受理的民营企业,可直接报区政府外办。

(四)区政府外办初审后,申请单位是区属国有企业的,填写《北京市申请APEC商务旅行卡事项表》,报分管外事区领导签署意见后,送市政府外办审核,由市政府外办报送外交部领事司批准和制作旅行卡。

申请单位是非公有制企业或在本区注册的中外合资、外商独资企业和台港澳资企业的,由区政府外办签署意见后,送市政府外办审核,由市政府外办报送外交部领事司批准和制作旅行卡。

第十三条区属国有企业人员须在履行因公出国任务报批手续后申办旅行卡,并持用公务普通护照;非公有制企业人员持用普通护照。

第十四条区国资委、区商务委、园区管委会、区金融办、区工商联、区私个协应根据本区域、本系统经济发展和企业规模、效益、利税、进出口等情况,为“实力强、信誉好、需求大”的外向型企业相关人员申请办理旅行卡,在《石景山区申请APEC商务旅行卡事项表》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第五章旅行卡管理及使用
第十五条旅行卡重新申请、补发、换发及吊销
(一)旅行卡重新申请、补发、换发:
1.旅行卡有效期满时申请人可重新申请旅行卡,需提供的申请材料和程序与初次申请相同,原卡由区政府外办收缴后退回市政府外办。

2.遇旅行卡不慎损毁或遗失,应通过区政府外办向市政府外办致函说明情况并申请补办。

3.遇遗失或更换护照情况,应通过区政府外办向市政府外办申请换卡,附新护照复印件,原卡退回。

(二)遇下列情形之一,领事司将吊销持卡人的旅行卡:
1.旅行卡有效期内,持卡人因工作调动或其他原因,其所在单位认为持卡人不宜继续持用旅行卡,并向区政府外办提出书面申请。

2.持卡人资信出现不良变化或涉及经济纠纷及刑事案件等,不再符合持卡人所具备的资格。

3.持卡人不遵守旅行卡的管理办法。

4.市政府外办认定的其他不符合继续持卡的情形。

第十六条旅行卡的保管和使用
申请单位要本着谁办理谁负责的原则,切实保管好旅行卡。

(一)市政府外办负责本市持用公务普通护照企业人员旅行卡的保管工作。

(二)持用普通护照非公有制企业人员和持用普通护照外资企业中方人员的旅行卡,可在所属企业制定旅行卡管理细则并报区政府外办备案后由该企业保管旅行卡。

(三)各申请单位负责催缴持有人的旅行卡,每年须将旅行卡的管理和使用情况上报区政府外办,如有遗失、破损或持卡人调离、辞职等,申请单位须在三日内向区政府外办提出书面吊销申请,由区政府外办报请市政府外办吊销持卡人的旅行卡。

(四)国有企业人员每次领用旅行卡,应由申请单位持因公出国任务和政审批件,办理领用手续,并于持卡人回国后5日内将旅行卡上交区政府外办,由区政府外办5日内上交市政府外办统一保管。

非公有制企业持用普通护照人员和外资企业持用普通护照中方人员回国后十日内应将旅行卡交还本企业统一保管。

(五)区政府外办将不定期对申请单位管理和申请人使用旅行卡的情况进行抽查。

如因管理不善导致旅行卡遗失、损坏、冒用或逾期不交并导致严重后果者,区政府外办将对申请单位
及申请人进行通报批评、暂停以至取消申请单位资格并报请市政府外办吊销旅行卡。

(六)持卡人出入中国国境和相关经济体边检口岸时应主动出示旅行卡及相对应的有效护照。

(七)持卡人享有使用旅行卡专用通道快速通关的便利。

第六章其他事项
第十七条颁发、换发及补发旅行卡按照中央及北京市有关部门规定收取费用。

第十八条为方便申请人,如部分经济体已审批同意,可先行发卡。

发卡后,如更多经济体陆续同意其申请,将通知申请人换卡。

第十九条如申请人因公出国等原因不能提供护照原件,须由申请单位向区政府外办出具情况说明和担保函。

为不影响申请人在申办旅行卡期间出国旅行,护照原件经市政府外办核查无误后,退还申请人。

第二十条区政府外办根据工作需要可直接受理非公有制企业申办旅行卡。

第二十一条各申请单位应根据此管理办法制定本单位的实施细则或相关制度,报区政府外办备案后实施。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30日后实施,并由区政府外办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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