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质勘查基金项目野外验收要求
项目野外验收工作细则

项目野外验收工作细则第一条为保证地质调查项目野外验收工作的有序和有效,根据《中国地质调查局地质调查项目野外验收暂行办法》(以下简称《野外验收暂行办法》),结合我中心实际,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地质调查项目野外验收由工作单位填报《地质调查项目野外验收申请表》,中心按《野外验收暂行办法》的规定,确定组织验收单位和验收组专家名单。
注重从项目设计评审专家(特别是主审专家)中选聘专家参加野外验收。
申请验收单位应在申请表的“申请验收单位说明”一栏中列出已完成的主要预算工作量。
第三条验收活动由组织验收单位派人主持。
由中心组织验收时,一般情况由参加验收组的项目管理工作人员主持,也可派专人主持。
验收组的工作由验收组长主持并负责。
第四条被指派参加验收工作的本中心项目管理人员,应当认真汇总项目的目标任务、预算工作量等技术指标,查出有关技术文件,作好验收前的工作准备。
第五条项目工作单位应向验收组提供的资料包括:(一)历年的项目任务书、设计书及评审意见书、审批意见书(审查认定书)、任务变更批准文件;(二)《野外验收暂行办法》第十条第一款规定的全部野外实际资料;(三)工作单位对项目的年度原始资料检查总结、地调局或我中心组织的原始资料检查报告;(四)野外工作总结。
第六条野外验收工作程序如下:(一)听取项目工作单位的野外工作总结和答疑;(二)室内检查原始资料;(三)野外实地抽查;(四)评议、评分;(五)形成验收意见。
第七条按照《野外验收暂行办法》要求及实际需要,每个项目的野外验收工作时间至少应保证3个有效工作日,重大项目及工作区域较大的项目还应增加验收工作时间。
第八条验收工作要做到认真、细致、全面,不走过场。
听取汇报前,组织验收单位应将验收工作要求及有关标准向验收组成员作出明确说明,也可委托我中心的项目管理工作人员作出说明,做到验收工作任务明确,标准统一,方法正确。
第九条野外工作总结包括以下内容:(一)项目任务书规定的总体目标任务;(二)历次设计书批准的实物工作量及完成的实物工作量表(见附件一),钻探及坑探工程实物工作量明细表(见附件二);请点击下载(附件一和附件二)(三)原始资料详细清单;(四)工作部署、工程布置、技术路线是否按设计书执行和执行情况,未按设计书执行的,应当提交任务变更批准文件,并详细说明;(五)工程施工及样品采集质量规范性如何,是否达到地质目的,作出工程有效性评价;(六)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情况;(七)取得的地质成果简介;(八)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九)存在问题及处理意见。
地质勘查项目野外资料验收

地质勘查项目野外资料验收一、前言地质勘查是指对地形、地貌、地质构造、地层、矿产和水文等地质现象进行有计划、有组织、有目的的调查和研究。
野外资料验收是必要的流程,以保证采集到的数据准确无误,为后续工作提供有力的支持和保障。
本文将介绍地质勘查项目野外资料验收的相关要求和注意事项。
二、验收要求1. 在验收前需要做好准备工作首先,需要认真审核各种报告、文献和资料,包括地图、野外记录、样品分析报告等,以确保这些资料的准确性和完整性符合验收标准。
同时,还应成立专门的验收小组,由具备一定行业背景的专业人员组成,指导业主或现场工作人员对野外资料进行核查和确认。
2. 验收过程应严格按照任务书进行验收过程中,必须遵照任务书中规定的验收方法和验收标准,对野外资料进行逐项检查,包括野外地质场地摆放情况、样品采集数量、记录表格是否齐全、观测记录曲线是否正确等等。
3. 验收结果报告需要详细记录验收结果必须详细记录在案,包括验收时间、验收人员、验收资料清单、审核情况、缺陷和不足等信息。
对于审核中发现的问题,需要向现场工作人员进行指导,要求其进行修改完善。
4. 对不合格资料应及时进行处理对于验收中发现有缺陷和不足的野外资料,应及时向现场工作人员反馈,并及时整改和完善,以保证采集到的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5. 外部验收人员的参与为了增加验收的公正性,我们建议在验收中加入外部验收人员的参与,比如从省地质勘查单位、地勘设计院、科研单位或其他专领域领域请一些资深专家进行审核,提供针对性和有价值的评估报告,从而对整个野外资料进行综合性的、全面性的评价。
三、验收注意事项1.验收者应具备一定的专业背景和实践经验,能够明确了解野外资料的取得过程和内容;2.在验收中,要严格按照规定的验收标准进行操作,确保验收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3.在验收时要注重细节的检查,比如记录的准确性和完整性等等,避免忽略了各个环节中可能存在的问题;4.验收结果的报告应清晰、简洁、完整地记录在案中,并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审核;5.在验收过程中要注重沟通,与现场工作人员进行充分有效的交流和协调,及时解决可能存在的问题;6.各个验收阶段同样需要进行清晰、准确的记录,以便于全面了解验收过程和评估结果。
地勘工程野外验收规定

地质勘查工程野外验收规定为规范公司地质勘查工程管理,确保地质勘查工程勘查效果及地质勘查项目资金的合理支付,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公司委托勘查单位进行的所有地质勘查工程,在野外工程完工时,必须进行现场验收。
第二条野外工程完工时,由施工单位向公司提请验收。
公司现场负责人在接到申请后,安排公司专业人员组织地质勘查工程的野外验收,公司专业人员对地勘工程野外工作量和质量负责。
第三条专业负责人必须严格对照合同,对工程野外验收项目和工作量逐一核查,对完成工作量进行确认;同时依据现场实际情况,以达到合同约定的地质目的为原则,对实际完成工作量比照合同增减量的合理性进行确认。
第四条地质勘查工程验收的技术标准和要求,严格按照国家及行业规范执行。
对达不到规范标准的,专业负责人必须要求施工单位进行补充工作或返工。
第五条野外验收的具体实施:1、地质勘查包括矿产勘查、水文勘查及工程勘察等,应依据不同性质的勘查,按相应规范要求进行验收。
2、专业人员在施工单位进行野外施工时,须保持密切的现场检查和记录,检查记录按照纸质标准格式填写,是野外验收的参考。
3、钻探是地质勘查的重要环节和内容,每完工一个钻孔,专业人员必须进行现场验收,矿产钻探验收内容包括孔位、孔深、孔斜测量,岩心保管情况及其采取率检查,钻探班报表和地质编录检查,终孔静止水位等;水文钻探包括孔位、孔深、孔斜验证、水文试验、水文孔安装和观测等;工程钻探包括孔位、孔深、岩土工程地质性质是否达到要求、岩石力学现场试验等。
钻探验收记录应按照纸质标准格式填写。
4、区域地质调查应按照规范要求的密度和内容进行检查验收,验收内容包括检查原始记录,按适当比例实地抽查等。
地质调查验收结果以纸质标准格式填写;如发现调查不满足规范,应要求勘查单位补勘。
第六条所有野外工作量验收结果以纸质标准格式签证单形式进行填写。
内容包括工程名称,施工单位,验收日期,合同工作量,实际验收工作量,乙方技术负责人和项目经理、公司专业技术负责和现场负责人签字。
地勘项目验收办法

附件七中国地质调查局地质调查项目野外验收要求一、为搞好野外验收工作,提高地质调查工作项目的质量,特制订本要求。
二、地调局组织实施的区域地质、矿产地质、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地球物理、地球化学、遥感地质等专业的地质调查项目执行本要求。
三、有野外实物工作量的地质调查项目野外验收工作应在野外工作现场进行,其依据是项目设计书及有关技术标准和要求。
四、野外验收工作原则上由实施单位组织,部分工作项目可委托承担单位组织;大地区地调中心派人参加,重要项目的野外验收地调局派人参加。
五、承担单位在项目野外工作结束前一个月,向实施单位提出项目野外验收申请(格式见附件7-1)。
六、申请野外验收,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一)已完成设计规定的野外工作;(二)原始资料齐全、准确;(三)原始资料(含实物资料)已经进行整理,并进行了质量检查和编目造册;(四)进行了必要的综合整理,编写了项目工作总结。
七、实施单位在收到野外验收申请10日内,确定野外验收组织单位和专家组成员,并与承担单位协商确定验收时间、地点。
野外验收组一般由3—7人组成,组成人员应覆盖野外工作涉及的主要专业。
八、野外验收组成员实行回避制度。
该项目的参加人员和顾问,以及其他有可能影响验收工作公正的人员应当回避。
九、项目提供野外验收的资料包括:(一)全部野外实际资料1.野外原始图件;2.野外记录本、原始野外记录卡片、原始数据记录、相册、表格等;3.野外各类原始编录资料,及相应的图件;4.样品鉴定、分析、测试送样单和分析测试结果;5.各类典型实物标本;6.过渡性综合解释成果资料和综合整理、综合研究成果资料;7.其他相关资料。
(二)质量检查记录(包括年度原始资料检查记录小结)。
(三)工作总结,包括:任务完成情况总结(含工作量);地质成果总结;质量总结;存在问题及改进意见。
十、野外验收的主要内容有:(一)原始资料是否齐全、准确(具体要求见“中国地质调查局地质调查项目质量检查要求”);(二)是否完成了规定的目标、任务;(三)是否完成了批准的工作量;(四)项目工作部署、工程布置是否合理,工作质量是否符合各类规范、规定要求;(五)地质资料综合整理、综合研究是否符合有关要求;(六)质量体系运行情况是否正常;(七)工作总结是否系统、全面;(八)野外实地抽查是否合格。
中国地质调查局地质调查项目野外验收要求-58页文档资料

附件七中国地质调查局地质调查项目野外验收要求一、为搞好野外验收工作,提高地质调查工作项目的质量,特制订本要求。
二、地调局组织实施的区域地质、矿产地质、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地球物理、地球化学、遥感地质等专业的地质调查项目执行本要求。
三、有野外实物工作量的地质调查项目野外验收工作应在野外工作现场进行,其依据是项目设计书及有关技术标准和要求。
四、野外验收工作原则上由实施单位组织,部分工作项目可委托承担单位组织;大地区地调中心派人参加,重要项目的野外验收地调局派人参加。
五、承担单位在项目野外工作结束前一个月,向实施单位提出项目野外验收申请(格式见附件7-1)。
六、申请野外验收,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一)已完成设计规定的野外工作;(二)原始资料齐全、准确;(三)原始资料(含实物资料)已经进行整理,并进行了质量检查和编目造册;(四)进行了必要的综合整理,编写了项目工作总结。
七、实施单位在收到野外验收申请10日内,确定野外验收组织单位和专家组成员,并与承担单位协商确定验收时间、地点。
野外验收组一般由3—7人组成,组成人员应覆盖野外工作涉及的主要专业。
八、野外验收组成员实行回避制度。
该项目的参加人员和顾问,以及其他有可能影响验收工作公正的人员应当回避。
九、项目提供野外验收的资料包括:(一)全部野外实际资料1.野外原始图件;2.野外记录本、原始野外记录卡片、原始数据记录、相册、表格等;3.野外各类原始编录资料,及相应的图件;4.样品鉴定、分析、测试送样单和分析测试结果;5.各类典型实物标本;6.过渡性综合解释成果资料和综合整理、综合研究成果资料;7.其他相关资料。
(二)质量检查记录(包括年度原始资料检查记录小结)。
(三)工作总结,包括:任务完成情况总结(含工作量);地质成果总结;质量总结;存在问题及改进意见。
十、野外验收的主要内容有:(一)原始资料是否齐全、准确(具体要求见“中国地质调查局地质调查项目质量检查要求”);(二)是否完成了规定的目标、任务;(三)是否完成了批准的工作量;(四)项目工作部署、工程布置是否合理,工作质量是否符合各类规范、规定要求;(五)地质资料综合整理、综合研究是否符合有关要求;(六)质量体系运行情况是否正常;(七)工作总结是否系统、全面;(八)野外实地抽查是否合格。
地质勘查项目野外验收要求

地质勘查项目野外验收要求地质勘查项目野外验收要求地质勘查项目野外验收是对地勘项目在实地勘查阶段的工作成果进行综合评价和验证的过程,旨在确保勘查数据的准确性、可靠性和科学性。
地质勘查项目野外验收是一个重要的环节,对于保证勘查成果的真实性和可靠性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
下面将从准备工作、数据收集、勘探技术、质量管理等方面提出地质勘查项目野外验收的要求。
一、准备工作1.安排验收组成员:验收工作需要组建一支验收小组,要求小组成员由具有地质勘查背景和相关专业知识的专家组成,确保能全面评估和审查项目成果。
2.制定验收方案:验收前应编制详细的验收方案,明确验收方法、内容和要求,确保验收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
3.充分了解项目背景:验收小组成员应充分了解项目的背景、目标和任务,对项目进行全面的了解,以便能够更好地评估勘查成果。
二、数据收集1.资料归档:验收前要求勘查单位对所有的勘查资料进行归档整理,确保资料齐全、清晰可读。
2.数据准确性:验收小组要对勘查单位提供的地质数据进行验证,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对于存在矛盾或不一致的数据要求勘查单位进行解释和说明。
3.数据可信度:在验收过程中要对勘查单位提供的数据来源、采集方法和处理过程进行审查,确保数据的可信度。
三、勘探技术1.野外工作:对于野外工作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验收小组要与勘查单位进行沟通和交流,明确责任和解决方案。
2.技术指标:验收小组还需对勘查单位所采用的勘探技术指标进行评估,确保其符合勘查设计和规范要求。
四、质量管理1.质量控制措施:验收时要对勘查单位的质量控制措施进行评估,包括质量管理文件、现场工作记录等,以确保勘查工作的科学性和规范性。
2.质量评估:对于已经完成的勘查工作,验收小组要对其质量进行评估,包括样品收集、分析、处理、解释等方面,确保勘查数据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3.效果评估:验收小组还要对勘查项目达到的效果进行评估,包括对勘查成果的利用情况、经济效益等方面进行综合分析。
地勘工程野外验收规定(五篇范例)

地勘工程野外验收规定(五篇范例)第一篇:地勘工程野外验收规定地质勘查工程野外验收规定为规范公司地质勘查工程管理,确保地质勘查工程勘查效果及地质勘查项目资金的合理支付,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公司委托勘查单位进行的所有地质勘查工程,在野外工程完工时,必须进行现场验收。
第二条野外工程完工时,由施工单位向公司提请验收。
公司现场负责人在接到申请后,安排公司专业人员组织地质勘查工程的野外验收,公司专业人员对地勘工程野外工作量和质量负责。
第三条专业负责人必须严格对照合同,对工程野外验收项目和工作量逐一核查,对完成工作量进行确认;同时依据现场实际情况,以达到合同约定的地质目的为原则,对实际完成工作量比照合同增减量的合理性进行确认。
第四条地质勘查工程验收的技术标准和要求,严格按照国家及行业规范执行。
对达不到规范标准的,专业负责人必须要求施工单位进行补充工作或返工。
第五条野外验收的具体实施:1、地质勘查包括矿产勘查、水文勘查及工程勘察等,应依据不同性质的勘查,按相应规范要求进行验收。
2、专业人员在施工单位进行野外施工时,须保持密切的现场检查和记录,检查记录按照纸质标准格式填写,是野外验收的参考。
3、钻探是地质勘查的重要环节和内容,每完工一个钻孔,专业人员必须进行现场验收,矿产钻探验收内容包括孔位、孔深、孔斜测量,岩心保管情况及其采取率检查,钻探班报表和地质编录检查,终孔静止水位等;水文钻探包括孔位、孔深、孔斜验证、水文试验、水文孔安装和观测等;工程钻探包括孔位、孔深、岩土工程地质性质是否达到要求、岩石力学现场试验等。
钻探验收记录应按照纸质标准格式填写。
4、区域地质调查应按照规范要求的密度和内容进行检查验收,验收内容包括检查原始记录,按适当比例实地抽查等。
地质调查验收结果以纸质标准格式填写;如发现调查不满足规范,应要求勘查单位补勘。
第六条所有野外工作量验收结果以纸质标准格式签证单形式进行填写。
内容包括工程名称,施工单位,验收日期,合同工作量,实际验收工作量,乙方技术负责人和项目经理、公司专业技术负责和现场负责人签字。
区域地质调查项目野外验收要求

4.剖面图编绘方法应正确,精度、图式、图例符合要求;分层(或分界)、 采样位置及各种地质要素齐全,与编录一致。图面要整洁、美观,并及时着墨。
五、区域地质调查项目野外验收阶段资料质量监控评分 项目野外验收阶段各类资料质量监控评分应用《中国地质调查局地质调查项 目质量检查要求》的“野外记录地质观察点登记表”、“实测剖面(主要指地层剖 面)抽样检查记录”、“侵入岩实测剖面抽样检查记录”等质量监控及评分卡。区 域地质调查项目野外验收综合评分见附表 7-1。
四、区域地质调查项目野外验收质量监控标准 1.地质路线观察的布置,应以解决地质问题为原则。根据地质复杂程度、 航卫片解译程度以及重点与非重点区,布置不同密度的观察路线,每幅图路线总 长度应达到设计要求。路线布置以穿越路线为主,追索路线为辅。路线所通过的 地质界线均应有地质点控制。 2.野外地质观察记录格式应统一,点性、点位准确与手图一致。记录内容 要丰富,地质现象观察应仔细、描述准确,依据充分可靠;除详细描述岩性外,
根据设计书及完成的实际工作量,并根据工作完成情况及实测剖面控制程度 评分,样品采集及测试鉴定质量:各种样品采集是否系统齐全,有代表性;所分析、 测试、鉴定的项目是否合理、数据是否准确可靠,符合有关质量要求。
综合整理:记录与地质手图、实际材料图、野外地质图及剖面图各要素完整, 标绘准确无误;地质图、地质界线(体)控制程度高、图面结构及勾绘合理。
区域地质调查项目野外验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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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质勘查基金项目野外验收要求
一、有野外实物工作量的地质勘查基金项目野外验收工作应在野外工作现场进行,其依据是项目设计书及有关技术标准和要求。
二、野外验收工作原则上由省地勘查基金中心组织实施,部分工作项目可委托承担单位的上级主管单位组织实施,省地勘查基金中心派人参加。
三、承担单位在项目野外工作结束前一个月,向省地勘查基金中心提出项目野外验收申请(格式见附件7-1)。
四、申请野外验收,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已完成设计规定的野外工作;
(二)原始资料齐全、准确;
(三)原始资料(含实物资料)已经进行整理,并进行了质量检查和编目造册;
(四)进行了必要的综合整理,编写了项目工作总结。
五、省地勘查基金中心在收到野外验收申请10日内,确定专家组成员,并与承担单位协商确定验收时间、地点。
野外验收组一般由5—7人组成,组成人员应覆盖野外工作涉及的主要专业。
六、野外验收组成员实行回避制度。
该项目的参加人员和顾问,以及其他有可能影响验收工作公正的人员应当回
避。
七、项目提供野外验收的资料包括:
(一)全部野外实际资料
1.野外原始图件;
2.野外记录本、原始野外记录卡片、原始数据记录、相册、表格等;
3.野外各类原始编录资料,及相应的图件;
4.样品鉴定、分析、测试送样单和分析测试结果;
5.各类典型实物标本;
6.过渡性综合解释成果资料和综合整理、综合研究成果资料;
7.其他相关资料。
(二)质量检查记录(包括年度原始资料检查记录小结)。
(三)工作总结,包括:任务完成情况总结(含工作量);地质成果总结;质量总结;存在问题及改进意见。
八、野外验收的主要内容有:
(一)原始资料是否齐全、准确(具体要求见“附件6地质勘查基金项目质量检查要求”);
(二)是否完成了规定的目标、任务;
(三)是否完成了批准的工作量;
(四)项目工作部署、工程布置是否合理,工作质量是
否符合各类规范、规定要求;
(五)地质资料综合整理、综合研究是否符合有关要求;
(六)质量管理运行情况是否正常;
(七)工作总结是否系统、全面;
(八)野外实地抽查是否合格。
各专业具体的野外验收要求详见附件7-2至附件7-7。
九、野外验收应对该项目野外工作情况评分并划分等级。
评分实行百分制,根据总分多少划分为:优秀≥90分;75分≤良好<90分;60分≤合格<75分;不合格<60分。
十、野外工作等级评定后,验收组形成野外验收意见(验收意见书格式见附件7-10),省地勘查基金中心应对野外验收意见进行审核、签署意见,并及时通知被验收单位。
十一、被验收单位收到野外验收意见书和省地勘查基金中心审核意见后,应按意见的要求完善各项工作;需补充野外工作的,还应及时补充和完善野外工作;并向省地勘查基金中心提交补充工作总结,省地勘查基金中心审核认可后,方可转入最终成果报告的编写。
十二、野外验收过程中被验收单位应提交全部资料,回答质疑,提供验收组必要的工作条件。
附件7-1 地质勘查基金项目野外验收申请表格式
附件7-2 1:50000区域地质矿产调查项目野外验收要求
附件7-3 矿产勘查项目野外验收要求
附件7-4 水文地质调查项目野外验收要求
附件7-5 地球物理勘查项目野外验收要求
附件7-6 地球化学调查野外验收要求
附件7-7 地质勘查基金项目野外验收意见书格式
附件7-1
地质勘查基金项目野外验收申请表
附件7-2
1:50000区域地质矿产调查项目野外验收要求
1:50000区域地质矿产调查项目分矿产地质填图、地球化学勘查、地球物理勘查、矿产检查专业进行野外验收。
一、矿产地质填图野外验收要求
(一)矿产地质填图应提交的野外验收资料
1.野外区域地质调查简报;
2.全部野外图件(野外工作手图、野外工作总图、实际材料图、实测和修测剖面图以及物化探、重砂成果图、遥感图像解译地质图等);
3.野外记录本和相册、表格、卡片;
4.野外各种资料编录(包括各种样品登记本、标本、化石登记本、矿点检查资料以及化验、分析测试鉴定、各种水文工程地质等资料);
5.修测图幅还应提供有关应用前人资料的各种卡片、资料索引和有关图件;
6.化石鉴定、岩矿鉴定、各类样品分析测试鉴定成果; 7.典型矿物、岩石、矿石、化石、构造等标本实物; 8.经过野外检查验证的卫片和航片遥感解译资料;
9.项目申请论证报告、设计书及审批意见、年简报、阶段性总结,各级质检报告及其它有关文字资料;
10.地质图及相关系列图件、编稿草图及文字报告。
(二)矿产地质填图野外验收内容
1.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2.各类地质界线、地质现象的控制程度;
3.技术方法的合理性;
4.资料的完整性、可靠性、一致性及质量检查情况; 5.野外地质图存在的问题及要补做的工作等。
(三)矿产地质填图野外验收要求
1.室内资料检查:抽查野外地质路线5-10条,野外记录簿(室内)检查每幅图检查地质点数60-80个。
为了正确评价野外第一性资料的质量,必须对地质点、地质路线、剖面资料进行评级。
甲、乙类地质点、剖面不到总数50%的图幅不能评为优秀级。
实测剖面控制程度每个填图单位至少有1-2条剖面控制,1:50000联测图幅要2条以上,尽量照顾到每一个图幅。
剖面位置应选择在露头良好、构造简单、填图单位出露相对齐全的地方。
剖面总体方位与区域构造线夹角应≥60°。
实测剖面(室内检查),抽查剖面原始编录资料5-10条,各岩类均应有代表性剖面。
根据设计书及完成的实际工作量,并根据工作完成情况
及实测剖面控制程度评分,样品采集及测试鉴定质量:各种样品采集是否系统齐全,有代表性;所分析、测试、鉴定的项目是否合理、数据是否准确可靠,符合有关质量要求。
综合整理:记录与地质手图、实际材料图、野外地质图及剖面图各要素完整,标绘准确无误;地质图、地质界线(体)控制程度高、图面结构及勾绘合理。
2.野外实地检查:一般在室内资料检查之后进行,主要检查重要的地质现象、疑点和需要进行野外“会诊”之处。
实地抽查野外地质路线2-3条,实测剖面抽查2-4条。
野外实地检查的时间一般不少于3天。
3.经资料检查和野外实地检查后,验收组形成野外验收意见书,并填写“野外验收阶段资料质量监控及评分卡”(对联测图幅,应分幅评分)报主管部门备案。
对验收中所提出的野外补课工作,应责成图幅承担单位组织能够胜任解决问题的技术人员认真做好野外补课工作,主管部门要认真检查执行情况,在最终成果验收时项目组要汇报对野外验收意见的执行情况。
(四)矿产地质填图野外验收质量监控标准
1.地质路线观察的布置,应以解决地质问题为原则。
根据地质复杂程度、航卫片解译程度以及重点与非重点区,布置不同密度的观察路线,每幅图路线总长度应达到设计要求。
路线布置以穿越路线为主,追索路线为辅。
路线所通过
的地质界线均应有地质点控制。
2.野外地质观察记录格式应统一,点性、点位准确与手图一致。
记录内容要丰富,地质现象观察应仔细、描述准确,依据充分可靠;除详细描述岩性外,沉积岩的基本层序、火山岩的相序特征、侵入岩的组构特征、变质岩的改造特征及各类产状要素,构造特征、接触关系、矿化蚀变等均要详细描述,并要有相应的照片或素描图;路线地质观察要有连续的记录描述;各种记录描述要有米距控制。
主要(干)路线要有信手剖面,每条路线均要有路线小结。
记录字迹要工整、清晰。
各种注记、批注要规范、合理。
3.野外手图与实际材料图要表示观测线、观测点及地质剖面的位置与编号,各种地质界线及地质体代号,断层、韧性剪切带、面理、线理及地层产状,山地工程、各类化石和样品采集地、矿点、矿化蚀变带等。
地质界线的勾绘要真实自然,符合制图原则,标绘要准确无误,与记录一致,要及时着墨。
4.剖面图编绘方法应正确,精度、图式、图例符合要求;分层(或分界)、采样位置及各种地质要素齐全,与编录一致。
图面要整洁、美观,并及时着墨。
(五)矿产地质填图野外验收阶段资料质量监控评分
项目野外验收阶段各类资料质量监控评分应用《中国地质调查局地质调查项目质量检查要求》的“野外记录地质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