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建设项目管理制度范本(精选3篇)
学校工程项目管理规范(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工程项目的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安全、进度和投资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学校所有新建、改建、扩建、维修和维护工程项目,包括但不限于教学楼、宿舍楼、实验室、食堂、体育场馆等。
第三条学校工程项目管理应遵循科学、规范、高效、节约的原则,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和监理制。
第四条学校工程项目管理应建立健全组织机构,明确职责分工,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工程项目的顺利实施。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五条学校工程项目管理组织机构包括:1. 项目法人:负责工程项目的决策、组织、协调和监督,对工程项目的实施全面负责。
2. 项目经理:在项目法人的领导下,负责工程项目的具体实施,对项目的质量、安全、进度和投资效益负责。
3. 技术负责人:负责工程项目的专业技术指导,对工程设计、施工、验收等环节进行监督检查。
4. 监理单位:对工程项目的施工过程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工程质量、安全、进度和投资效益。
第六条各组织机构的职责如下:1. 项目法人:(1)负责工程项目的立项、审批和招投标工作;(2)组织制定工程项目管理制度;(3)对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进行任命和考核;(4)监督工程项目的实施,确保工程质量、安全、进度和投资效益。
2. 项目经理:(1)负责工程项目的组织实施;(2)组织编制工程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3)对施工、监理、设计等单位的工作进行协调;(4)对工程质量、安全、进度和投资效益进行监督检查。
3. 技术负责人:(1)负责工程项目的专业技术指导;(2)对工程设计、施工、验收等环节进行监督检查;(3)对施工、监理、设计等单位的工程质量、安全、进度和投资效益进行评估。
4. 监理单位:(1)对工程项目的施工过程进行监督检查;(2)对工程质量、安全、进度和投资效益进行评估;(3)对施工、监理、设计等单位的工程质量、安全、进度和投资效益进行验收。
第三章工程项目前期管理第七条工程项目前期管理包括:1. 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对工程项目进行技术、经济、社会和环境等方面的综合分析,确定工程项目是否可行。
学校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制度

学校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学校基本建设工作,保障建设工程的使用功能,保证工程质量,提高投资效益,加强学校基本建设工作中的廉政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达州市的有关规定,结合基本建设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学校基本建设的任务是制定与学校发展相适应的近期建设计划及中长期教育设施建设规划,负责组织校园总体规划设计及实施,负责具体建设工程项目的论证、功能定位、项目报批、工程招标、工程质量、建设工期、投资控制、资金管理、竣工验收等,对建设工程进行全过程管理。
第三条学校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和监督的范围与内容,范围包括基本建设项目和维修修缮项目,基本建设项目包括建筑工程、基础设施工程及设备安装工程所有新建、改建、扩建,以及50万元以上(含50万)的维修、装饰工程(以下简称基建项目)。
维修修缮项目包括50万元以下的装饰工程、绿化等项目(以下简称修缮项目)。
第四条学校基本建设必须坚持依法规范原则。
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政策、法规所确定的基本建设程序,对建设项目应进行科学论证和决策,按规定的程序办理报批及其它各种手续。
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和责任制,进行严格的管理和监督。
第五条学校基本建设工作应做到依法规范,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办事,确保建设项目的安全和使用的要求,达到提高社会效益和投资效益的目的。
第二章基本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第六条学校应对根本建设工作加强带领、健全组织、明了职责、落实责任。
严格按照根本建设程序和工作规范,加强对教诲根本建设工作的带领和管理。
第七条学校基本建设工作的领导管理机构是XXX。
其主要职责是:制定学校近期建设计划和中长期教育设施建设规划,编制学校年度基本建设计划,审核市教育局所属学校校园总体规划,审核市教育局所属学校建设工程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项目初步设计文件,指导学校进行基本建设工作和协调处理学校基建工作中有关问题等。
第八条学校行政对学校建设项目负有带领和管理责任,应根据根本建设任务树立基建工作带领小组,负责对学校根本建设工作中重大事项做出决意,并具体负责对学校建设项目的组织带领、实施管理和监督检查。
学校工程项目管理制度

学校工程项目管理制度学校工程项目管理涉及资金投入、规划设计、施工质量、进度控制等多个方面,是确保校园建设顺利进行的基石。
一个科学合理的管理制度能够为项目的顺利实施提供有力的保障。
以下是一份概括性的学校工程项目管理制度范本:一、立项审批每个工程项目都需经过严格的立项审批流程。
学校应成立专项小组负责评估项目的可行性、必要性及预期效益,编制详细的项目建议书。
建议书中应包含项目概述、预算估算、风险评估等内容。
之后,该建议书须提交给学校高层管理团队进行审查,并得到最终批准。
二、设计规划项目获批后,进入设计规划阶段。
工程设计必须符合国家及地方的相关建筑标准和规范,同时满足学校的实际需求。
设计团队应与学校紧密合作,确保设计方案既美观又实用,兼顾安全与环保要求。
三、招投标管理为了确保工程质量和公平竞争,学校工程项目通常需要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选取承建商。
招标文件应详细说明工程的规模、技术要求、工期等关键信息,并对投标者的资质设定门槛。
评标过程要公正透明,确保选出最合适的承包方。
四、合同签订选定承建商后,双方应依法签订正式合同。
合同中应明确工程的范围、标准、进度、付款方式等条款,以及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途径。
合同还应包括对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具体要求。
五、施工监管施工过程中,学校应指派专人或聘请第三方监理机构对工程进展进行监督。
监管人员需要定期检查施工现场,确认工程质量、安全标准和进度符合预定计划。
对于发现的问题,应及时指出并督促整改。
六、验收与结算工程完工后,学校应组织专家进行验收。
验收工作要细致全面,确保各项指标达标。
验收合格后,根据合同约定及时进行工程款项的结算。
七、后期维护工程项目完成后,进入运营维护阶段。
学校应建立相应的维护制度,定期检查建筑设施的使用情况,并进行必要的维修保养,以延长其使用寿命。
学校基本建设项目管理规定(3篇)

学校基本建设项目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校基本建设项目的管理,提高项目的质量和效益,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学校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应遵循科学、公正、公平、透明的原则,按照计划、选址、设计、招投标、施工、验收等程序进行。
第三条学校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应与教育教学工作相衔接,充分发挥基础设施建设对教育教学的支持作用。
第四条学校基本建设项目的负责人应具备较高的专业素养和综合决策能力。
第五条项目管理部门应按照规定的程序,制定项目管理方案,并确保其执行。
第六条学校基本建设项目的预算经费来源于财政拨款、社会捐助、校内募集等多种途径。
第七条学校基本建设项目的设计应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要求,保证项目的安全、环保和可持续发展。
第八条学校基本建设项目管理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和沟通,做好配合工作。
第二章项目的立项和规划第九条学校基本建设项目的立项应按照学校的发展规划和实际需要,经过审核和批准程序,确定项目的需求和重要性。
第十条项目规划要综合考虑学校的整体布局和用地情况,合理确定项目的选址和规模。
第十一条项目规划要充分考虑使用需求和功能布局,确保项目的功能齐全、合理布局。
第十二条项目规划要合理配备必要的技术设备,满足教育教学的需要。
第十三条学校基本建设项目规划的编制由专业设计单位完成,经相关部门审核,经学校领导层批准后实施。
第三章招投标和合同管理第十四条学校基本建设项目的招投标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进行,保证公开、公正、择优原则。
第十五条学校基本建设项目招投标的文件应该明确招标范围、内容、标准和要求。
第十六条招标单位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和经验,具备项目需求的技术和资源条件。
第十七条招标文件的评标标准应合理科学,充分考虑技术、经济和管理等因素。
第十八条中标单位要与学校签订正式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确保合同的履行。
第十九条合同管理部门应对合同的执行进行监督和管理,确保合同的履行情况。
第四章施工和验收第二十条学校基本建设项目施工应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保证安全和质量。
学校建设项目管理制度

学校建设项目管理制度范本(精选3篇)学校建设项目管理制度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改进学校建设项目管理,规范工作程序,保证工程质量,提高投资效益,促进学校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的建设项目,是指学校利用专项资金、历年结余资金在已竣工交付使用的建筑物或构筑物上进行改善设施功能等的改建、改造和维修工程(以下简称“建设项目”)。
第三条建设项目的管理原则:(一)科学决策原则。
建设规划、建设项目实施中的重大事项,应严格执行学校的“三重一大”制度。
(二)程序规范原则。
建立完善的项目建设组织机构,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范,遵守基本建设程序,坚持先规划论证、后设计施工。
(三)合理设计原则。
根据建设项目的功能需求和建设标准要求,加强设计管理,做到合理设计。
(四)计划管理原则。
已确定投资计划的建设项目,必须严格按照计划的建设内容、建设规模和总投资组织实施,做好建设项目的投资控制。
(五)权责一致原则。
建立多层级的责任人,相关责任人承担与其决策、执行、监督行为对应一致的责任。
(六)运行公开原则。
建设项目管理情况应当作为校务公开的重要内容,接受广大教职员工的监督。
(七)质量第一原则。
所有参与管理的部门应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的观念,总务处应监管参建单位负责,确保建设项目的工程质量。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四条学校建设项目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度,学校主要领导对项目建设负总责,分管校领导对相关工作负领导责任,总务处、财务、党支部等相关部门对建设项目的组织实施、资金管理、审计监督、廉政建设等工作负责。
第六条学校大修等重大项目学校设立建设项目领导小组,作为建设项目“三重一大”事项的议事协调机构。
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分管校领导和总务处、财务、党支部等相关职能部门参加,在教育局基建中心的协助下开展决策前期工作,包括审核项目建设内容、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和投资概算等;开展决策后组织、推进工作,包括督促建立确保建设项目顺利进行的工作制度以及与之相适应的工作机制。
学校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工程建设项目管理,规范建设程序,确保工程质量,提高投资效益,促进学校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范围内的一切新建、改建、扩建、维修等工程建设项目。
第三条学校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科学决策原则:建设项目应进行充分论证,严格执行学校“三重一大”制度,确保决策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行性。
2. 程序规范原则: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建立健全项目管理制度,确保项目建设各项工作有序进行。
3. 质量第一原则:把工程质量放在首位,确保工程质量达到国家标准。
4. 安全生产原则: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确保施工安全,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
5. 节约投资原则:合理控制建设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四条学校成立工程建设项目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学校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工作。
第五条工程建设项目领导小组职责:1. 负责组织编制学校工程建设项目规划,制定建设方案。
2. 负责对工程建设项目进行立项审批,确保项目符合国家和学校相关规定。
3. 负责组织工程建设项目招标,选择有资质的施工单位。
4. 负责对工程建设项目进行施工监督,确保工程质量、进度和安全。
5. 负责工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办理相关手续。
第六条学校各部门职责:1. 教务处:负责组织编制学校工程建设项目规划,提出建设需求。
2. 财务处:负责工程建设项目的资金管理,确保资金使用合理、合规。
3. 工程建设管理部门:负责工程建设项目施工过程中的协调、监督和验收工作。
4. 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章工程建设项目管理第七条工程建设项目规划1. 学校工程建设项目规划应结合学校发展需求,科学合理地确定建设规模、建设内容和投资预算。
2. 工程建设项目规划应进行充分论证,确保符合国家和学校相关规定。
第八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1.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学校建设项目管理制度(4篇)

学校建设项目管理制度一、总则1.为规范学校建设项目的管理,提高项目质量和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学校所有建设项目,包括新建、改建、扩建等。
3.学校建设项目以教学、科研、生活为导向,符合学校发展规划和需求。
4.学校建设项目管理实行分级负责制,明确责任人和权限。
5.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学校校务委员会所有。
二、项目立项1.所有建设项目必须按照学校的规划和需求进行立项,严禁盲目扩大规模。
2.项目立项需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包括项目背景、目标、建设内容、投资估算等。
3.可行性研究报告由专门机构负责编制,经专家评审通过后方可立项。
4.项目立项需报送学校校务委员会审批,并进行公示。
三、项目组织管理1.每个建设项目设立项目组织机构,负责项目的组织、协调和管理。
2.项目组织机构由项目经理、项目团队和各相关部门组成。
3.项目经理负责项目的全面管理,包括招标、合同管理、进度控制等。
4.项目团队成员应具备相关专业背景和经验,并定期参加培训。
四、招标与合同管理1.所有建设项目的招标采用公开、公平、公正的方式进行。
2.项目组织机构负责编制招标文件,并成立招标委员会进行评标。
3.中标合同需经双方协商确认后签订,并按合同约定履行。
4.项目组织机构负责合同的执行和管理,包括验收、支付等。
5.项目组织机构应建立相应的合同档案,做好材料的保存和归档工作。
五、进度控制与质量管理1.每个建设项目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节点进行进度控制。
2.项目组织机构应及时对项目进度进行监控,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解决。
3.项目组织机构应制定质量管理计划,并进行质量把关和验收。
4.项目组织机构应定期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质量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并纠正问题。
5.项目组织机构应建立项目档案,做好项目的资料整理和归档工作。
六、费用控制与资金管理1.每个建设项目应制定财务预算,并制定费用控制计划。
2.项目组织机构应按照费用控制计划进行费用核算和支付。
3.所有费用发生应有相应的凭证和票据,并进行固定资产登记。
小学项目建设规章制度范本

小学项目建设规章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小学项目建设管理,规范项目建设活动,促进项目建设顺利进行,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小学项目建设相关工作,包括项目立项、规划设计、施工管理、验收等环节。
第三条小学项目建设应遵循科学规划、合理布局、节能环保、安全饲卫、质量一流的原则。
第四条小学项目建设应充分考虑学生的学习需求和生活需求,注重教育教学设施的合理配置。
第五条小学项目建设应充分利用现代技术手段,提高教学设施的智能化水平,提升教学质量。
第二章项目立项第六条小学项目建设需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经过认真研究论证,完成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并进行审批。
第七条小学项目建设需明确项目建设的目标、任务、内容和进度计划,提出明确的实施方案。
第八条小学项目建设需成立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建立专门的项目建设部门,明确项目建设的管理机构和责任人。
第三章规划设计第九条小学项目建设需根据学校实际情况,编制详细的项目规划,确保规划与实际相符合。
第十条小学项目建设需按照教育部门的相关标准和规范,进行合理布局和设计。
第十一条小学项目建设需注重建筑风格、环境景观、设施设备的设计,提高建筑品质和使用效果。
第四章施工管理第十二条小学项目建设需严格按照项目建设方案进行施工,保证工程质量和工期。
第十三条小学项目建设需采取严格的安全生产措施,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
第十四条小学项目建设需建立完善的施工管理制度,对施工单位进行监督和检查。
第五章竣工验收第十五条小学项目建设竣工后,需进行验收,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要求。
第十六条小学项目建设验收结果需经过专家评审,确保验收结果真实可靠。
第十七条小学项目建设需及时办理工程竣工手续,确保项目正常使用和管理。
第六章监督检查第十八条小学项目建设实行定期监督检查制度,对项目的进展、质量、安全进行监督和检查。
第十九条小学项目建设监督检查由项目建设部门负责,定期报告项目建设情况和存在问题。
第二十条小学项目建设如发现问题,需及时整改,确保项目建设顺利进行。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学校建设项目管理制度范本(精选3篇)现如今,大家逐渐认识到制度的重要性,制度是一种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
想学习拟定制度却不知道该请教谁?以下是为大家收集的学校建设项目管理制度范本(精选3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改进学校建设项目管理,规范工作程序,保证工程质量,提高投资效益,促进学校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的建设项目,是指学校利用专项资金、历年结余资金在已竣工交付使用的建筑物或构筑物上进行改善设施功能等的改建、改造和维修工程(以下简称“建设项目”)。
第三条建设项目的管理原则:(一)科学决策原则。
建设规划、建设项目实施中的重大事项,应严格执行学校的“三重一大”制度。
(二)程序规范原则。
建立完善的项目建设组织机构,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范,遵守基本建设程序,坚持先规划论证、后设计施工。
(三)合理设计原则。
根据建设项目的功能需求和建设标准要求,加强设计管理,做到合理设计。
(四)计划管理原则。
已确定投资计划的建设项目,必须严格按照计划的建设内容、建设规模和总投资组织实施,做好建设项目的投资控制。
(五)权责一致原则。
建立多层级的责任人,相关责任人承担与其决策、执行、监督行为对应一致的责任。
(六)运行公开原则。
建设项目管理情况应当作为校务公开的重要内容,接受广大教职员工的监督。
(七)质量第一原则。
所有参与管理的部门应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的观念,总务处应监管参建单位负责,确保建设项目的工程质量。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四条学校建设项目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度,学校主要领导对项目建设负总责,分管校领导对相关工作负领导责任,总务处、财务、党支部等相关部门对建设项目的组织实施、资金管理、审计监督、廉政建设等工作负责。
第五条校务会是学校建设项目重大事项和重要管理制度的决策机构。
根据学校有关“三重一大”制度规定,对涉及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和投资概算、使用功能和建设标准等重大事项进行决策。
第六条学校大修等重大项目学校设立建设项目领导小组,作为建设项目“三重一大”事项的议事协调机构。
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分管校领导和总务处、财务、党支部等相关职能部门参加,在教育局基建中心的协助下开展决策前期工作,包括审核项目建设内容、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和投资概算等;开展决策后组织、推进工作,包括督促建立确保建设项目顺利进行的工作制度以及与之相适应的工作机制。
第七条学校总务处主要职责为:负责建设项目的全过程管理,承担建设工程的质量控制、进度控制和投资控制的职责,同时负责安全、环保等的监管。
操作流程如下:1.历年结余资金建设项目的申报和前期准备;2.编制委托设计和工程预算;3.协调基建中心办理工程报建手续;4.执行合同会签制度,加强合同管理;5.办理工程验收手续、组织项目竣工验收、审计和归档;6.协助资产管理员完成房屋交付使用;7.财务人员对资金使用的管控、核算与支付管理。
第八条学校党支部负责处理信访投诉和查处违纪违法行为。
其他部门按职能和需要参与建设项目管理工作。
第九条建立建设项目使用部门、组室全过程参加的工作机制。
使用部门、组室应委派专人参与建设项目的全过程实施管理,具有知情权和建议权。
第三章立项与计划管理第十条建设项目投资总额严格按教育局规定的额度等级报送教育局主管部门审批,获得批准后按基建中心要求方可实施。
第十一条学校建设项目应按照教育局主管部门规定流程上报项目申请、初步设计及概算。
建设项目可行性应当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编制或请基建中心相关人员认证安全建设标准,符合国家相关部门要求的前期工作质量和深度。
第十二条总务处负责编制基建年度计划,经校领导审核同意后,由总务处负责按时报教育局审核确定。
教育局审定的基建年度计划应根据学校有关“三重一大”制度规定在校务会议上通报。
第十三条总务处应加强投资计划管理,严格执行基建年度投资计划。
第四章项目实施第十四条达到教育局规定额度的建设项目应严格执行报建程序,接受地方政府的监督和管理,及时办理规划许可、施工许可、质量监督、安全监督等前期手续,做到合法施工、规范施工。
第十五条招投标的建设项目依法实行工程监理制,依法选择有相应资质的工程监理单位。
教育局基建中心和学校总务处应督促工程建设监理单位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相关文件及合同实施监理。
第十六条学校应严格按批准文件控制项目投资,严禁擅自提高建设标准、扩大建设规模、改变建设用途。
第十七条总务处等管理部门应严格执行工程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建立健全工程质量问题调查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保证建设项目工程质量。
同时,建设项目应当明确建设项目安全责任人,明确参建各方的安全责任,确保施工现场和校园安全。
第十八条总务处等管理部门应加强建设项目的合同管理、加强工程变更签证的管理。
第十九条学校应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
学校档案室负责校内归档资料的接收和保管。
第二十条建设项目建成后,教育局基建中心和总务处应及时组织竣工验收和交付学校使用的交接。
第二十一条在建设项目完成工程决算后,资产员负责办理固定资产入账等事项。
第五章资金管理第二十二条财务室应遵照教育局结算中心的有关要求,做好基本建设资金的预算编制,负责年度预算的执行控制、基本建设资金管理与核算工作。
第二十三条建设项目的工程支出应严格按照合同相关条款的规定支付。
第二十四条建设项目完成后,基建中心与总务处共同完成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并经符合资质要求的社会中介机构审价。
第六章公开与监督第二十五条建立健全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平台,畅通教职工知情和参与民主管理的渠道。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的要求落实到项目管理的各个环节之中,加强对建设项目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十六条各参与管理和监督的部门,应建立起内部控制和内部监督的长效机制,督促参与学校建设项目实施的相关单位和人员,认真履行职责,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及部门规定,遵守有关工作纪律,廉洁自律,自觉接受监督。
第二十七条学校应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审计规定。
建设项目未经审计,不得进行工程款项的结算。
第七章责任追究第二十八条基本建设项目管理的相关工作人员不准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学校基本建设项目的有关规定。
对违反学校招投标规定的;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等失职渎职的;收受他人好处和贪污贿赂的.;截留、挤占、挪用工程建设资金等违反财经纪律的;违反规定造成较为严重的工程质量事故和重大经济损失等的有关责任人,根据情节轻重,依纪依法予以处理;对造成损害的,追究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九条对于因违反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造成较为严重的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经济损失的设计、监理、施工、造价咨询等社会参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取消其在我校承接工程的资格,并追究其相应法律责任。
第三十条建设项目出现较为严重的工程质量问题,经报校务会议同意成立调查小组。
调查小组负责调查工程质量问题,可视性质与情节轻重,提出解决方案以及追究参建单位、校内有关部门和人员相应责任的书面建议报告,报请校务会决定,进一步采取相应措施,对责任者追究相应责任。
第八章附则第三十一条本办法最终解释权归校基建领导小组。
一、管理原则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及自治区相关文件精神和国家有关财务法规拟定,专项资金的管理遵循“统一规则,专账核算,专款专用,项目管理,绩效专评”的原则,学校项目建议资金管理领导小组是专项资金使用安排的决策审议机构,对项目的立项、预算进行审核和协调,并负责对项目建议进度和专项资金使用状况进行监督、跟踪。
二、预算管理各项目负责人应在核定的预算控制数内,按规定的时间、格式和内容的要求,县体编制项目专项资金,使用计划和用款进度表报学校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审批后,下发预算核准与执行通知,由各项目承担部门负责人实施计划。
三、支出管理项目资金必须专款专用,由项目建设资金管理领导小组统筹规划,按财务室统一管理,并设置专项资金审签单制,按项目建设资金管理领导小组相关规定的审批程序和审批权限审批报销。
四、监督检查各实施负责人,应在规定的开支范围开支标准和预算内办理结算手续,同时定期向项目建设资金管理领导小组汇报项目实施进度和资金使用情况,确保资金不挤占不挪用。
五、项目建设资金管理领导小组组长:陈健(校长)张伟东(党总支书记)副组长:彭全(副校长)马祥青(党总支副书记工会主席)成员:陈智延(总务处副主任)张远达(总务处副主任)包庆弘(会计)劳慧新(出纳)六、项目资金划拨流程图筹划资金→工程验收↓出纳划拨←会计核对←建设资金领导小组审定七、工程项目管理流程图校长签署委托项目管理合同↓学校项目工程负责人全程跟踪↓项目管理公司提交项目策划↓委托项目经理、组建项目部↓收集有关资料、实施项目管理工作↓项目部负责人现场管理↓竣工验收、学校有关人员参与↓项目结算、总结、归档1、为加强和改进学校基建工程项目管理,规范工作程序,保证工程质量,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2、自筹资金基建工程项目是指学校利用专项资金、年度公用经费、历年结余资金,对学校校舍与配套教育教学设施进行维修、改造的工程项目(以下简称“基建项目”)。
3、基建项目的管理原则:科学决策原则。
建设资金、建设项目、施工队伍应严格执行学校的“三重一大”制度;计划管理原则。
已确定计划的建设项目,必须严格按照计划的时间、内容、投资组织实施,做好项目的安全控制;质量第一原则。
参与管理的部门应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的观念,确保建设项目的工程质量。
4、基建项目由法人负责制,学校主要领导对项目建设负总责,总务部门对建设项目的组织实施、资金管理、审计归档负责。
5、总务处负责建设项目的全过程管理,承担建设工程的质量控制、进度控制和投资控制的职责,同时负责安全、环保等的监管。
操作流程如下:项目资金申报;项目设计和工程预算;基建中心办理工程报建;签订合同;项目竣工验收、审计和归档;资金核算与支付管理。
6、基建项目投资总额严格按教育局规定的额度等级报送教育局主管部门审批,获得批准后按基建中心要求方可实施。
基建项目按照教育局主管部门规定流程上报项目申请、初步设计及概算。
建设项目可行性应当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编制或请基建中心相关人员认证安全建设标准。
7、总务处负责编制基建年度计划后报校长室,根据学校有关“三重一大”制度规定在校务会议上通报后,报教育局相关部门审核确定。
经教育局审核批准后,学校按基建计划实施。
总务处应加强预算管理,严格执行基建年度投资预算。
8、达到教育局规定额度的建设项目应严格执行报建程序,接受基建中心的监督和管理,及时办理规划许可、施工许可、质量监督、安全监督等前期手续,做到合法施工、规范施工。
9、总务部门严格执行工程进度、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保证建设项目工程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