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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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驻马店市中心城区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办法(试行)的通知

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驻马店市中心城区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办法(试行)的通知

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驻马店市中心城区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办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4.12.02•【字号】驻政〔2014〕100号•【施行日期】2014.12.0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建设其他规定正文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驻马店市中心城区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办法(试行)的通知驻政〔2014〕100号驿城区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市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驻马店市中心城区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办法(试行)》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4年12月2日驻马店市中心城区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驻马店市城市规划区内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行为,切实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积极稳妥地推进城市规划区内棚户区(城中村)改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河南省实施〈土地管理法〉办法》,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城市规划区是指:驻马店市城乡总体规划(2012—2030)所确定的中心城区建设用地范围。

本办法所称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是指:在农村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以及原有集体建设用地变性为国有用地而未实质征收和依法供地的建设用地上建设的住房、公共用房以及经营性用房。

本办法所称城中村是指:在城市规划区内仍在使用集体建设(宅基地)或原有集体建设用地虽已变性为国有土地但未实质征收和依法供地的建设用地,并以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为组织形式的原村(居)民聚居村落。

第三条因城市公益事业、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棚户区(城中村)改造、及产业集聚区、商务中心区、特色商业区、物流园区建设等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公共利益的需要,需征收我市城市规划区内集体土地上村庄、单位和个人的房屋,并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进行补偿、安置的活动,适用本办法。

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市中心城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若干意见-驻政〔2014〕88号

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市中心城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若干意见-驻政〔2014〕88号

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市中心城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若干意见正文:---------------------------------------------------------------------------------------------------------------------------------------------------- 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市中心城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若干意见驻政〔2014〕88号驿城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全面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要求,加快推进市中心城区(以下简称“城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着力解决城区义务教育“择校热”、“大班额”等突出问题,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如下意见:1.制定学校建设目标。

根据省政府和我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推进计划,城区义务教育学校到2017年要达到省定办学条件基本标准,实现城区内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基本消除大班额,班均学生控制在50人以内。

依据城区义务教育在校生年增长率、办学条件基本达标推进计划和新增学校办学规模。

2014年至2017年,城区内共需增加小学14所,初中5所。

2014年新增小学5所,其中驿城区2所,开发区3所。

2015年,驿城区新增小学2所,初中1所;开发区新增小学2所,初中1所。

2016年,驿城区新增小学2所,初中1所;开发区新增小学1所。

2017年,驿城区新增小学2所,初中1所;开发区新增初中1所。

2.编制学校建设规划。

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应依据已批准的《驻马店市中心城区总体规划(2011-2030)》,尽快完成《驻马店市中心城区中小学校布局规划(2011-2030)》的编制和报批工作。

各区政府(管委会)对布局规划中确定的中小学校应进行严格控制,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侵占、取消、减少规模。

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按照《驻马店市中心城区中小学校布局规划(2011-2030)》确定的学校位置、规模,在街区控规中进行规划控制。

《驻马店市城市总体规划纲要(2010—2030年)》解读

《驻马店市城市总体规划纲要(2010—2030年)》解读

《驻马店市城市总体规划纲要(2010—2030年)》解读之一2012-04-19来源:驻马店日报作者:规划纲要,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立足天中,以全新的视角、全新的理念,对我市2010—2030年城市发展作出了新的、全面的规划。

从即日起我们将推出《驻马店市城市总体规划纲要(2010—2030年)》解读的系列报道,以满足社会各界对我市城市未来发展的高度关切,并期望广大读者为城市的建设和发展建言献策,共建我们美丽、和谐、幸福的家园。

125 每一个城市都有自己的美好梦想,我们的城市也有一个属于自己美好未来的梦想:通过中心城市组团式发展,努力把驻马店建设成为山城田湖相融、城乡协调共生、水光山色相映,产城融合互动、宜居宜业美丽幸福之城。

高端定位打造区域发展之核城市的发展定位,是城市的灵魂和生命力。

《驻马店市城市总体规划纲要(2010—2030年)》(以下简称规划纲要)面对全球一体化大背景下城市发展的大趋势、大方向,结合我市自然地理、历史文化、城市现状和经济社会大发展的需要,以全新的发展理念,提出了抓住加快中原经济区的发展机遇,以区域统筹和科学跨越为导向,以“三化协调、城乡统筹”为目标,全面协调社会、经济、生态可持续发展,努力把驻马店建设成为“三化”协调、城乡统筹的区域发展之核,现代制造、商贸物流发达的产业集聚之区,山水秀美、天中特色浓郁的宜居宜业之城的城市发展定位。

随着中原经济区建设的加快,中原城市群已形成覆盖全省域的新格局,中原经济区东南部的黄淮四市以及安徽省的淮北、宿州、阜阳、亳州四市普遍发展水平偏低,是中原经济区“三化”战略中重要的开发地区,该板块需要一个强有力的发展极核来引领带动区域发展。

驻马店作为地区中心城市,处于“京广产业带”和“黄淮、京九产业轴”的战略连接点,肩负着发展多种战略产业的重任。

通过积极推进新型城镇化、新型工业化和农业现代化,建立主导产业体系和核心竞争力,大胆探索,先行先试,将成为“三化”协调发展、引领区域发展的增长极核。

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驻马店市人口发展规划(2018—2030年)的通知

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驻马店市人口发展规划(2018—2030年)的通知

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驻马店市人口发展规划(2018—2030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1.02.24•【字号】驻政办〔2021〕4号•【施行日期】2021.02.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发展规划正文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驻马店市人口发展规划(2018—2030年)的通知驻政办〔2021〕4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单位:《驻马店市人口发展规划(2018—2030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21年1月24日驻马店市人口发展规划(2018—2030年)序言人口问题是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目标所面临的基础性、全局性和战略性问题。

“十四五”时期及未来很长一段时期,我国人口发展将处于深度转型期,人口发展的内在动力和外部条件将发生重要转折性变化。

驻马店市作为河南省重要的农业大市、人口大市,人口发展对驻马店未来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影响。

近年来,随着一系列国家、省、市重大产业项目落地,尤其是农业部批复的全国首家“中国国际农产品加工产业园”落户驻马店,为驻马店城市发展带来千载难逢的重大机遇,也对全市人口发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全面考察和分析驻马店市人口形势变化以及全市劳动力结构情况,前瞻谋划应对和适应人口变化的战略、政策和制度建设,对推动驻马店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本规划以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引,根据《国家人口发展规划(2016-2030年)》、《河南省人口发展规划(2016-2030年)》和《驻马店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编制。

主要阐明规划期内驻马店市人口发展的总体要求、主要目标、战略导向和工作任务,是未来一段时期全市人口发展的纲领性文件,是全面做好人口和卫生健康工作的重要依据,并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科学决策提供支撑。

河南驻马店遂平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河南驻马店遂平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遂平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发布时间: 2009-7-8 被阅览数: 1419 次来源:遂平县国土资源局前言遂平县位于河南省中南部,历史源远流长,地理位置优越,自然资源丰富,是全国商品粮生产基地县、肉牛生产基地县、铜山优质烟生产基地县和全省畜牧业发展重点县、国家食品工业强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有关规定,按照国家、省、市关于规划修编工作指导意见及《驻马店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大纲(2006~2020年)》要求,结合遂平县实际,编制了《遂平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是规划期内遂平县土地开发、利用、保护和整治的纲领性文件,是规范城乡建设用地和严格土地管理的重要手段,是加强土地宏观调控和实行土地用途管制的重要依据。

《规划》全面分析了遂平县土地利用面临的形势,阐明了全县土地利用战略构想、方针原则、总体目标和任务。

制订了各类用地结构与布局优化调整方案,提出了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

《规划》以2005年为基期年,2010年为近期目标年,2020年为规划目标年。

目录第一章土地利用现状与形势. 1第一节县域概况. 1第二节土地资源利用状况. 3第三节土地利用面临的形势. 7第四节上一轮规划实施成效. 9第二章战略定位与土地利用规划目标. 12第一节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目标. 12第二节土地利用指导思想与原则. 14第三节土地利用规划目标. 16第三章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 19第一节合理调整土地利用结构. 19第二节优化土地利用空间布局. 24第四章合理调控中心城区和乡镇建设用地. 44第一节中心城区用地布局及规模控制. 44第二节乡镇用地布局及规模控制. 45第三节产业集聚区用地调控. 51第五章重点建设项目用地安排. 53第六章节约集约利用建设用地. 55第一节严格控制建设用地规模. 55第二节集约利用城镇工矿用地. 55第三节加大农村居民点整治力度. 56第七章土地利用分区及管制规则. 60第八章加强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 67第一节加快粮食生产核心区建设. 67第二节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 68第三节强化基本农田保护和建设. 69第四节土地整理复垦开发重点区域及项目安排. 70第九章协调土地利用与生态环境保护建设. 76第一节构建稳固的土地生态环境基础. 76第二节构建环境友好型土地利用模式. 76第三节加强土地生态环境建设. 78第十章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80第一节行政措施. 80第二节经济措施. 81第三节法律措施. 81第四节技术措施. 82第五节扩大规划民主决策和公众参与. 82附表. 84附表1 遂平县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指标分解表. 84附表2 遂平县建设用地指标分解表. 85附表3 遂平县2006-2020年新增建设用地面积统计表. 86附表4 遂平县林地指标分解表. 87附表5 遂平县园地指标分解表. 88附表6 遂平县基本农田调整情况明细表. 89附表7 遂平县农村居民点减少情况明细表. 92附表8 遂平县耕地保有量规划平衡表. 95附表9 遂平县近期占补耕地指标分解表. 96附表10 遂平县乡镇规划主要控制指标表. 97附表11 遂平县重点建设项目用地规划表. 98第一章土地利用现状与形势第一节县域概况遂平县位于河南省中南部,属淮北平原;南与驻马店驿城区交界;北与西平县毗邻;西与泌阳、舞钢市连山隔水;东与上蔡、汝南接壤;介于北纬32°59'-33°18’、东经113°37’-114°10’之间;县境东西长5 1千米,南北宽33千米。

驻马店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驻马店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附件一驻马店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试行)目录第一章总则 (4)第二章城市用地分类和建设用地适建范围 (4)第三章建筑容量 (5)第四章建筑间距 (8)第五章建筑退让 (11)第六章建筑高度控制 (17)第七章建筑基地绿地 (18)第八章停车场. (20)第九章管线工程. (23)第十章附则. .................. .. (27)第十一章附录 (28)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本市城市规划建设管理,规范城市建设行为,保证城市规划的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河南省<城市规划法>实施办法》、《驻马店市城乡规划管理办法》(暂行)和驻马店市城市总体规划以及国家、省有关法规、技术规范并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市规划区范围内各项建设工程(包括地下建、构筑物)。

本市临时用地、临时建筑和个人建房(建筑面积在400平方米以下的)另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编制详细规划应符合本规定。

各项建设工程的建设,应按经批准的详细规划执行。

本规定未包括的范围,应符合国家和河南省有关规定和规范的要求。

第二章城市用地分类和建设用地适建范围第四条本市建设用地按照《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进行划分和归类,详见附录1。

第五条各类建设用地的划分,应遵循土地使用相容性的原则。

在经批准的详细规划地段内进行建设,应按经批准的详细规划执行;尚无经批准的详细规划的,应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和本技术规定《各类建设用地适建范围表》(附录4)的规定执行。

第六条凡《各类建设用地适建范围表》(附录4)中未列入的建设项目,应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和基础设施的条件,具体核定适建范围。

凡需改变规划用地性质并超出附录4范围的,应先提出调整规划,按规定程序和审批权限,获得批准后方可执行。

第三章建筑容量第七条在城市规划区内新建、改建、扩建的建筑工程的建筑容量(建筑容积率和建筑密度)应按本章的有关规定执行。

驻马店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30)

驻马店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30)

驻马店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30)编制工作汇报材料一、驻马店市城市总体规划(2006—2020)2000年,驻马店撤地设市后,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我市委托同济大学规划设计研究院编制驻马店市城市总体规划(2001—2020),2002年年底编制完成;2006年3月,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城镇化快速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的精神和省建设厅的安排,考虑郑(州)信(阳)快速通道、京广客运专线建设等新的发展因素,又对驻马店市城市总体规划(2001—2020)进行了修编,2007年12月获得省政府批准。

修编后城市总体规划期限调整为2006—2020,规划期末中心城区人口73万人,用地规模76km2。

城市总体规划对城市性质、发展方向、城市规模等做了界定。

(一)城市性质:豫中南地区重要的中心城市,以农副产品加工、医药轻纺工业为基础的,发展商贸、旅游和高新产业的现代化大城市。

(二)城市发展方向:城市主要以向北发展为主,适当向西、东发展。

(三)城市规模:城市近期(2010年)中心城区人口规模48.5万人,用地规模51.4km2,规划期末组合城市人口规模115—1 —万人以上,中心城区人口73万人,上报用地规模76 km2,实际用地规模98 km2。

(四)中心城区的功能分区。

1.西南组团为市级商业金融中心、生活综合区。

2.西北组团为城市新区,城市行政中心、文化中心、体育中心区以及配套居住区。

3.东组团为一、二、三类工业区,仓储及物流服务中心,配有组团级商业中心和配套的居住区。

2001—2020版城市总体规划实施10年来,对于指导城市建设发展起到了积极重要的作用。

至2010年年底中心城区建成区规模达已达60 km2,人口规模已超过50万。

二、驻马店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30)编制情况随着我市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2006—2020版城市总体规划已经无法满足现实需要。

一是按照省委、省政府城镇化工作总体部署,到2020年,全省的城镇化率要达到50%以上,现有总体规划无法为未来城镇化发展提供空间;二是现有城市总体规划用地范围内的建设用地大部分已安排建设项目,可用建设用地余量不多;三是驻马店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有近60 km2不在城市总体规划(2006—2020)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内,市产业集聚区、装备产业集聚区(隶属驿城区)、经济技术产业集聚区(隶属市经济开发区)部分用地也超出了总规确定的用地范围,无法实现三规合一。

驻马店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驻马店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附件驻马店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城市用地分类和建设用地适建范围••:第三章建筑容量第四章建筑间距第五章建筑退让11 第六章建筑高度控制17 第七章建筑基地绿地1820 第八章停车场:第九章管线工程: 23 第十章附则: 27 第十一章附录28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本市城市规划建设管理,规范城市建设行为,保证城市规划的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河南省<城市规划法>实施办法》、《驻马店市城乡规划管理办法》(暂行)和驻马店市城市总体规划以及国家、省有关法规、技术规范并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市规划区范围内各项建设工程包括地下建、构筑物)。

本市临时用地、临时建筑和个人建房(建筑面积在400 平方米以下的)另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编制详细规划应符合本规定。

各项建设工程的建设,应按经批准的详细规划执行。

本规定未包括的范围,应符合国家和河南省有关规定和规范的要求。

第二章城市用地分类和建设用地适建范围第四条本市建设用地按照《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进行划分和归类,详见附录1。

第五条各类建设用地的划分,应遵循土地使用相容性的原则。

在经批准的详细规划地段内进行建设,应按经批准的详细规划执行;尚无经批准的详细规划的,应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和本技术规定《各类建设用地适建范围表》(附录4)的规定执行。

第六条凡《各类建设用地适建范围表》(附录4)中未列入的建设项目,应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和基础设施的条件,具体核定适建范围。

凡需改变规划用地性质并超出附录4 范围的,应先提出调整规划,按规定程序和审批权限,获得批准后方可执行。

第三章建筑容量第七条在城市规划区内新建、改建、扩建的建筑工程的建筑容量(建筑容积率和建筑密度)应按本章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八条建筑基地面积大于3 公顷的成片开发地区,必须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经批准后按规划控制要求组织实施;建筑基地面积小于3 公顷以下的用地,其建筑容量控制指标在经批准的控制性详细规划中已确定的,按已批准的规划执行,未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按有关规定和规划设计条件组织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并按批准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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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马店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30)编制工作汇报材料一、驻马店市城市总体规划(2006—2020)2000年,驻马店撤地设市后,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我市委托同济大学规划设计研究院编制驻马店市城市总体规划(2001—2020),2002年年底编制完成;2006年3月,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城镇化快速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的精神和省建设厅的安排,考虑郑(州)信(阳)快速通道、京广客运专线建设等新的发展因素,又对驻马店市城市总体规划(2001—2020)进行了修编,2007年12月获得省政府批准。

修编后城市总体规划期限调整为2006—2020,规划期末中心城区人口73万人,用地规模76km2。

城市总体规划对城市性质、发展方向、城市规模等做了界定。

(一)城市性质:豫中南地区重要的中心城市,以农副产品加工、医药轻纺工业为基础的,发展商贸、旅游和高新产业的现代化大城市。

(二)城市发展方向:城市主要以向北发展为主,适当向西、东发展。

(三)城市规模:城市近期(2010年)中心城区人口规模48.5万人,用地规模51.4km2,规划期末组合城市人口规模115—1 —万人以上,中心城区人口73万人,上报用地规模76 km2,实际用地规模98 km2。

(四)中心城区的功能分区。

1.西南组团为市级商业金融中心、生活综合区。

2.西北组团为城市新区,城市行政中心、文化中心、体育中心区以及配套居住区。

3.东组团为一、二、三类工业区,仓储及物流服务中心,配有组团级商业中心和配套的居住区。

2001—2020版城市总体规划实施10年来,对于指导城市建设发展起到了积极重要的作用。

至2010年年底中心城区建成区规模达已达60 km2,人口规模已超过50万。

二、驻马店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30)编制情况随着我市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2006—2020版城市总体规划已经无法满足现实需要。

一是按照省委、省政府城镇化工作总体部署,到2020年,全省的城镇化率要达到50%以上,现有总体规划无法为未来城镇化发展提供空间;二是现有城市总体规划用地范围内的建设用地大部分已安排建设项目,可用建设用地余量不多;三是驻马店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有近60 km2不在城市总体规划(2006—2020)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内,市产业集聚区、装备产业集聚区(隶属驿城区)、经济技术产业集聚区(隶属市经济开发区)部分用地也超出了总规确定的用地范围,无法实现三规合一。

—2 —为此,市委、市政府决定修改2006—2020版城市总体规划,编制2010—2030年城市总体规划,用地规模200 km2。

2010年年底,市政府正式委托深圳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编制此项规划,考虑到交通问题的重要性和园林城市建设的需要,还同时编制综合交通专项规划和绿地系统专项规划。

(一)城市总体规划修改编制的法定程序和要求根据《城乡规划法》、《河南省实施〈城乡规划法〉办法》的规定,修改06版城市总体规划须按照以下程序进行:1.编制06版城市总体规划实施评估报告(由省住建厅负责审查),对修改的必要性进行论证;2.市政府向省政府呈报修改06版城市总体规划的请示,经批准后方可着手编制2010—2030年城市总体规划的编制工作;3.收集基础资料和开展数据的抽样调查工作;4.编制2010—2030年城市总体规划纲要,纲要须经省住建厅审查、专家评审同意后,再进行深化细化;5.形成总体规划文本及说明书等,由省住建厅组织专家技术评审,评审通过后出正式成果;6.报批(公示、人大审议、上报省政府)。

(二)新总规编制进展情况1.06版城市总体规划实施评估报告已经评审通过。

我市于2010年10月份委托深圳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编制了06版城市总体规划实施评估报告,该评估报告从5个方面—3 —对06版驻马店市城市总体规划的实施情况进行了科学、准确的评估。

评估报告内容主要包括06版总规编制背景及主要内容、06版总规实施的主要成效、06版总规主要内容实施评估、06版总规修编的必要性、新一轮总规的战略思维与研究重点等。

2011年1月21日,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在郑州召开了《驻马店市城市总体规划(2006—2020)实施评估报告》评审会,会议通过了该评估报告,并同意我市修改06版驻马店市城市总体规划。

2.修改06版城市总体规划的请示已报省政府。

06版驻马店市城市总体规划评审通过后,评估报告编制单位又按照评审会提出的修改意见,再次对该评估报告进行了修改完善。

2011年2月12日,市政府正式向省政府呈报了关于修改06版城市总体规划的请示,该请示已由省政府批转省住建厅和国土资源厅,省住建厅已提出同意意见,报省政府待正式批复。

3.2010—2030年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基础资料收集工作和数据的抽样调查工作已完成。

为加快2010—2030年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工作的进度,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市规划局在市政府向省政府呈报关于修改06版城市总体规划请示的同时,会同规划编制单位深圳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在全市71个单位和部门的积极配合下,开展了经济、社会、文化、自然资源等方面的调查,于3月中旬完成了2010—2030年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基础资料收集工作。

—4 —4.2010—2030年城市总体规划纲要已编制完成,等待市领导的审查。

三、新总体规划纲要的主要内容新总体规划纲要涉及城镇体系,城市性质、规模、发展方向等城市发展的重大问题,对城市今后的发展具有决定性意义。

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大驻马店市空间发展设想规划纲要提出大驻马店市包括中心城区和遂平、确山、汝南三县,最终形成“一核三极”、“一环三带”的发展格局和城市形态。

1.一核三极。

一核:驻马店中心城区,即驿城区、市集聚区和市开发区,重点发展公共服务与生产性服务、商务办公、商业、商贸物流、职业教育、高新技术等产业,打造大驻马店市核心区域。

三极:遂平县城、确山县城、汝南县城。

遂平县城(灈阳镇):都市区副中心,重点发展组团级公共服务、品质居住、商务休闲、旅游度假、食品加工等职能。

确山县城(盘龙镇):都市区副中心,重点发展组团级公共服务、品质居住、建材生产等职能。

汝南县城(汝宁镇):都市区副中心,重点发展组团级公共服务、历史文化和生态旅游、食品加工等职能。

2.一环三带。

—5 —一环:都市休闲旅游环,由S220省道、S334省道、S219省道、希望大道+Y007县道构成的旅游休闲环路,串联众多自然和人文旅游资源,拉近城市与旅游景区的时空距离,亲近自然山水。

城市空间发展带:以文明大道为主轴,结合铜山大道、乐山大道,北联遂平,南接确山。

依托轴带发展公共服务、生产性服务、商业商贸、居住等城市生活服务功能。

产业集聚发展带:依托驿城大道、中原大道和前进大道,北起遂平,南到确山,规划布局食品与农副产品加工、装备制造、高新技术、医药与煤化工、建材等产业园区,打造南北向的产业功能带。

商务休闲发展带:以开源大道为核心,西联高铁站、东经宿鸭湖旅游区至汝南,形成商业休闲轴,主要发展商务服务、旅游观光、休闲度假、都市农业观光、历史文化旅游等产业。

大驻马店地区发展构想将为驻马店市城市发展留出足够的空间和人文、自然资源。

为此,建议相应的将“三区二县”一体化发展策略调整为“三区三县”一体化发展的策略。

3.“一核三极”提出的背景。

(1)按照城市发展规律,一个地区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后,必须形成一个中心城市并需要有一个中心城市带动区域社会经济发展,这个中心城市要有一定的首位度,即城市具有较大规模,才能具备物流、人流、信息流等集聚能力和辐射带动能力。

(2)我市经济发展还比较薄弱,中心城区(驿城区、市开—6 —发区、市集聚区)规模小,自身集聚效应尚显不足,除了行政中心的影响,对周边的辐射能力有限。

武汉、郑州的辐射能力越来越强,漯河、信阳发展也比较快,我市必须加紧壮大中心城区,壮大区域经济,才能在这轮区域经济竞争中占据先机。

(3)为一个未来具有1000万人口的区域,我市中心城区规模较小,城市框架也较小,放眼20年、50年、甚至100年后的发展,后城市化的驻马店需要有一个更大的发展空间,因此提出驻马店都市区的概念。

“一核三极”的提出,一则可以为城市发展留下余地,避免走当前城市“摊大饼”式的发展路子,形成组团式发展;二则为省直管县后的城市发展留下足够的空间和人文、自然资源;三则符合省政府倡导的城市集群发展的理念。

(4)“一核三极”将奠定驻马店作为一个特大城市的框架(3078平方公里腹地,丰富的山水人文资源,适度的距离)和发展形态,有利于提升城市的凝聚力,增强城市的辐射能力及带动能力,将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产生深远影响。

(二)城市发展定位1.区域地位:“三化”协调、城乡统筹的区域发展之核。

2.功能定位:以现代加工制造为先导的产业集聚之区。

3.特色定位:商贸物流、职业培训发达的中原活力之都。

4.形象定位:“千年驿城、人文天中”,建设山水秀美、天中特色浓郁的宜居宜业之城。

5.定位背景和依据。

—7 —(1)区域定位。

依据有三,一是黄淮四市是全国重要的现代农业基地和以农副产品精深加工为主的加工制造业基地。

二是驻马店在城市增长力、经济效率以及生活质量上均位列黄淮四市前列,发展潜力较大。

三是驻马店在黄淮地区中具有较高的综合竞争力,依托京广经济带的区位优势,通过跨越式发展,未来将成为黄淮四市乃至中原经济区南部八市的中心城市,引领片区实现“洼地崛起”。

背景是:一是驻马店作为传统的农业地区,随着工业化的快速发展,正处于城镇化快速扩张期。

在河南省积极推进“三化”战略的良好机遇下,驻马店应通过积极推进新型城镇化、新型工业化和农业现代化,大胆探索,先行先试,将在中部地区走出一条不以牺牲农业和粮食为代价,“三化”协调推进、科学发展的新路子,为中部地区乃至国家在“三化”发展上积累经验;二是驻马店城镇化发展迅猛,且农村人口众多,是城乡统筹发展的最佳样本。

通过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充分发挥城市对农村的带动作用和农村对城市的促进作用,率先走出一条以都市发展区为主体,城镇、乡村社区协调发展的新型道路,建设成为中原经济区的统筹城乡发展实验区。

(2)功能定位:驻马店现有产业中的医药制造业、食品工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业、装备制造等产业是区位优势较高且产业增加值比重大的产业,竞争性较强。

(3)特色定位:一是区位优势突出,具有打造成为具有承—8 —东启西、南北通融的中原商贸物流中心的潜力;二是发展商贸物流业基础较好,现有富余劳动力从事服务业较多;三是我市是一个人口大市,但平均受教育程度不高,职业教育有一定基础,但总体看来还比较薄弱,面对人口基数大,受教育程度不高的现状,要把人口负担转化为产业支撑的人力资源,成为我市未来经济发展的活力,需要大力发展职业教育,打造豫南职业培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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