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版第三人行政上诉状(范文)

最新版第三人行政上诉状(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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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人行政上诉状

一、概念及作用

行政上诉状是行政诉讼的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作出的未生效的第一审行政判决、裁定,在法定期限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交的请求重新审理、并撤销或变更原审裁判的法律文书。行政上诉状既是行政诉讼当事人声明上诉的诉讼文书,也是第二审人民法院适用行政诉讼法中规定的第二审程序对行政案件进行上诉审的依据。

二、注意事项

行政案件的当事人对第一审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不服,因而委托律师担任第二审诉讼代理人的,可以通过其授权行为委托律师代为上诉。律师接受这类当事人的委托后,首先应当对当事人的委托是否符合法律所规定的上诉条件进行审查。根据有关法律的规定,当事人行使上诉权提起上诉,必须具备以下几个条件:

上诉人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根据法律的规定,只有享有上诉权的行政案件当事人,包括原告、被告、第三人才能提出上诉。

上诉对象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根据法律的规定,只有第一审人民法院作出的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才能成为上诉人的对象。

上诉的时间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根据法律的规定,对判决不服的上诉期限为15日,对裁定不服的上诉期限为10日,从判决书、裁定书送达当事人之日起计算。超过期限,上诉无效。

上诉的方式原则上采取书面的方式。

代理律师经审查,确认委托人的上诉请求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应当指导、协助委托人制作行政上诉状。

行政上诉状的格式和书写内容、要求与民事上诉状相同。第三人行政上诉状(一)

上诉人(原审原告):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

上诉人因一案,不服人民法院年月日()字第号行政判决(或裁定),现提出上诉。

上诉请求:xxxx

事实与理由:xxxx

此致

×××人民法院

上诉人:××× 20xx年x月x日附:

一、本上诉状副本份

二、证据材料份。

第三人行政上诉状(二)

上诉人名称(原审原告或被告):

所在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代表人)姓名:职务:

电话:

企业性质:工商登记核准号:

经营范围和方式:

开户银行:帐号:

被上诉人名称(原审被告或原告):

所在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代表人)姓名:职务:

电话:

上诉人因一案,不服人民法院年月日()字第号行政判决(或裁定),现提出上诉。

上诉请求:

xxxx

事实与理由:

xxxx

此致

×××人民法院

上诉人:××× 20xx年x月x日

-----行政诉讼起诉状-书范本

行政诉讼起诉状/书范本 原告: _________ ,性别: _____ , ______族, ________ 年—月—日生,系__________________ 服务中心业主,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 被告:____________ 县国土资源局,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 话: _______________ 。 负责人: _______ ,职位: ________________ 。 风险提示: 诉讼请求必须具体、明确,该写的一定要写,因为其事关法院审查的范围。但千万不可不加思考地乱要求,如果无相应的证据来支持你的主张,势必遭到败诉的后果,通常还会因此而向法 院支付相应的诉讼费。 另外,诉讼请求应提出具体的数额,不能笼统地说赔偿原告的一切损失”之类。虽然这是没有争议的,但并不等于在提出诉讼请求时多多益善,比较切合实际的请求数额,不仅可以减收诉讼成本,降低诉讼风险,而且有利于法院的调解和双方当事人的和解,减少讼累。 诉讼请求: 1请求依法撤销 ___________ 县国土资源局 ______ 政土字(______ )_____ 号《 __________ 县国土资源局关于限期搬迁的通知》; 2、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风险提示: 诉状是个利剑,挑起战争。如果没有写好,那么势必倒过来伤到自己。因此,要摆事实,讲明道理,引用有关法律和政策规定,为诉讼请求的合法性提供充足的依据。摆事实,是要把双方当事人的法律关系,发生纠纷的原因、经过和现状,特别是双方争议的焦点,实事求是地写清楚。讲道理,是要进行分析,分清是非曲直,明确责任,并援引有关法律条款和政策规定。 事实与理由: 原告与被告有口头土地租赁合同关系,口头约定原告租赁被告位于__________ 县________ 镇以北的土地15亩,租赁期限为不定期,原告也向被告交付了至年度的相应租金。原告租赁该土地后,平整土地、购买设备、修建厂房、架设高低压线路等投资万元,进行生产经营。 ________ 年—月,原告向被告提出继续使用和同等条件下优先出让该土地使用权的请求。 ________ 年—月—日,被告发政土字()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县国土资源局关 于限期搬迁的通知》,要求原告在___月—日前全部搬迁,逾期不搬,将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后到县政府查询得知被告已经将该宗租赁土地以挂牌形式出让给了他人。 原告认为,被告将该宗租赁土地未经公开程序出让给他人的行为违反了国家法律规定,侵害了 原告权利。被告的行政处罚程序违法,处罚前并未告知原告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未 给原告进行陈述和申辩的机会,未告知依法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被告错误的行政处罚决定,将导致原告停产停业等重大经济损失。特提出行政诉讼,请求法院依法裁判,以维护原告的 合法权益。 此致 __________ 县人民法院 原告: _____________ ________ 年—月—日 风险提示:

经典行政上诉状范文

经典行政上诉状范文 引导语:行政上诉状是行政诉讼当事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行政判决或裁定,在法定的上诉期限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请求撤消、变更原裁判的书。接下来,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几篇行政上诉状的经典范文,欢迎阅读参考。 范文一: 诉人(一审原告):李,男,岁,族,市人,市人厂退休工人,住本市村街号。 被上诉人(一审被告) :市区城市建设环境保护局。 法定代表人:赖,局长。 委托代理人:王,副局长。 案由:上诉人因不服区人民法院( ) 法行字第4号行政判决,现提出上诉。上诉的请求和理由如下:

请求: 1.撤销区法院( ) 法行字第4号《行政判决书》,依法改判; 2.因被上诉人的工作人员失职及在执行职务中给上诉人造成的建楼损失,应由被上诉人承担行政侵权责任,并赔偿一切经济损失。 理由: 一、上诉人于19 年月日经被上诉人批准,在村街号自己家院内建成一座二层东楼。上诉人是以审批的图纸和( ) 建字第号《私房建筑许可证》为依据,并由被上诉人派工作人员到现场进行勘验、画线、打桩定位后,上诉人才进行建筑施工的。为了在施工中不和邻居发生矛盾,上诉人之子李到被上诉人办公室,当面在批准的建楼图纸上加盖了自己的手章,并当场指明这1.15米(见图纸)是西侧房檐。被上诉人听后没做任何表示,也没有往图纸上作记录说明。在19 年月日,被上诉人要求上诉人去掉西房檐10厘米,然后在房顶上修一个高棱,不要让雨水从西边流出就行。从被上诉人这一要求来看,足以证明原审法院《判决书》中的经查:讲明不要有任何建筑物(指房檐) 的说法是不能成立的。原审法院片面地听取被上诉人没有任何根据和证明的说法来作为判决的依据,是不符合《行政诉讼法》第四条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

行政上诉优选范文

行政上诉优选范文 范文一 上诉人(原审原告):xx,女,生于1960年2月19日,汉族,驾驶员,住重庆市万州区国本路末端418号。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重庆市万州区公路运输管理处(以下简称区运管处)。 上诉人因诉被上诉人请求确认具体行政行为违法一案,不服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二OO六年八月十一日(2006)字第20号行政判决,现提出上诉。 上诉请求: 1、撤销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二OO六年八月十一日(2006)字第20号行政判决,并依法改判。 2、由被告承担本案一审、二审诉讼费用 上诉理由: 1、一审判决认定"万州区人民政府就万州区解决出租汽车经营权有关问题的方案,向市政府请示,。。。。。。重庆市人民政府对请示批复同意",其审批程序合法。上诉人认为对这一事实的认定是错误的,按照国办发(2005)81号规定:"对出租车经营权出让数量、金额、期限、审批程序。。。。。。等进行全面清理和规范",对于"审批程序"国办发(1999)94号早就有规定是"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并分别征得国家财政部、国家计委同意",由此可见"批准"和"同意"是不同的概念的行政

程序,不能用"同意"代替"批准"。重庆市人民政府应当是行使批准权,而不是同意。因此万州区人民政府就万州区解决出租汽车经营权有关问题的方案的审批程序是不合法。 2、一审法院认定"万州区人民政府在2005年清理和规范本区出租汽车经营权有关问题"即属于"已经实行出租汽车经营权有偿出让的""不属于新出台出租汽车经营权出让政策"。对此,上诉人认为一审法院的这一认定是错误的。从被告出具的证据来看,万州区出台过三次出租车经营权政策,即第一次是1996年10月,出让期限是5年,出让金额是3万元,准入条件是:凡开业从事出租车客运的单位和个人;第二次是2002年,出让时间是 1月1日起,出让期限是8年,出让价格5万元,准入条件是:出让给有资质的经营条件的出租汽车公司,统一经营;第三次是2005年7月,出让方式是:在本区1040个出租汽车经营权指标总量内,将2003年底前投放的每三个到期的出租汽车经营权指标和协议、承诺给公司尚未履行兑现的每3个经营权指标换取1个经营期限为24年的出租汽车经营权指标,每个经营权指标有偿使用费7万元。准入条件是:个体经营、出租汽车公司统一经营管理。从上列情形看来,每一次出台的政策从出让的期限、到下次出让时间的衔接、出让价格、准入条件以及出让的方式上都完全不同。根本没有政策上的连续性,完全属于新政策出台。 3、一审法院认为:《重庆市道路运输管理条例》(以下简称重庆道条)属于地方法规,符合《行政许可法》地方法规可以设定行政许可的规定,不与《行政许可法》相抵触。对此上诉人认为,《行政许可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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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上诉状范文推荐 引导语:对于上诉状,其实是民事、行政或刑事案件的当事人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作出的第一审民事、行政或刑事判决或裁定不服,按照法定的程序和期限,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时使用的文书。今天,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关于民事上诉状范文两篇,希望对你有帮助。范文一:上诉人(原审原告):荆州市某某区某某联社,住所:某某区某某路×号法定代表人:刘某某职务:理事长被上诉人(原审被告):荆州市某某商贸有限公司,住所地为荆州市某某区某某路。法定代表人:贺某某,该公司经理被上诉人(原审被告):贺某某,男,197×年×月×日出生,汉族,无业,住荆州市公安县阧湖堤镇某某路××号。上诉人因不服荆州市某某区人民法院[2009]某民再初字第003号《民事判决书》,提起上诉。上诉请求:依法撤销某某区人民法院[2009]某民再初字第003号《民事判决书》第一项,维持某某区人民法院(2000)某经初字第118号《民事判决书》。上诉费由被上诉人承担。事实及理由:某某区人民法院(2000)某经初字第118号《民事判决书》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依法应当予以维持。而某某区人民法院[2009]某民再初字第003号《民事判决书》认定事实、适用法律错误,理应予以撤销。一、再审裁判连案号都没有查清,是错误的。根据某某区人民法院[2009]某民监字第0001号《民事裁定书》“(2000)某民初字第00118号案件另行组成合议庭进行再审”之裁定,某某区人民法院却对上诉人与被上诉人之间早已审结进入执行的借款合同纠纷案件----(2000)某经初字第118号民事案件进行了审

理并处分了上诉人的实体权利。即,[2009]某民再初字第003号《民事判决书》认定抵押担保合同无效并予“撤销(2000)某民初字第118号民事判决”。某某区人民法院这一审判是错误的。某某区人民法院[2009]某民监字第000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认定,某某区人民法院(2000)某民初字第00118号民事判决所确认的贺某某抵押担保的房屋中与某某区人民法院(1997)某经初字第12号案件保全查封的房屋有同一标的物,遂裁定(2000)某民初字第00118号案件另行组成合议庭进行再审。然而,裁定和判决却又似乎都与“某某区人民法院(2000)某经初字第118号《民事判决书》”相关联。显然:一个连案号都没有查清的审判,能说作出的裁判是公正、公平和正确的吗? 二、进入再审不符合法律规定,损害司法权威再审判决称,本案系本院院长发现确有错误再审的。但是,决定再审明显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审判监督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十条“当事人未申请再审、人民检察院未抗诉的案件,人民法院发现原判决、裁定、调解协议有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等确有错误情形的,应当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的规定提起再审”不符,因为本案原审判决并没有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故院长提起再审的理由不能成立。相反,再审判决却损害了生效裁判的公信力,无辜牵涉上诉人,并严重损害了金融机构的债权安全。三、再审没有证据能够证明其认定的“事实”。第一,再审没有当事人举证、质证,也没有证据能够证明的情况下,就认定贺某某与上诉人间的《抵押但保借款合同》无效,是错误的。第二,对另案不合法的查封认

民事上诉状经典范文

民事上诉状经典范文 引导语:民事上诉状,是指诉讼当事人,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和被人民法院判决承担法律责任的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在上诉期限内不服第一审判决裁定,请求上一级人民法院撤销、变更原审判决或裁定而写的司法文书。今天,为大伙儿整理了一篇关于民事上诉状的经典范文,希望对你有关心。 上诉人(原审被告):马某,女,生于1976年4月12日,汉族,现住美国丹佛市某路某号。国内住址:北京市海淀区某楼某号。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郭某,男,生于1972年8月12日,汉族,住北京市海淀区某楼某号。 上诉人因离婚纠纷一案,不服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2012)海民初字第5952号民事判决,现提出上诉。 上诉请求 一、撤销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2012)海民初字第5952号民事判决,查清事实重新审核和认定夫妻共同财产,并依法合理分割或者将本案发回重审。 二、涉诉一二审费用全部由被上诉人承担。 上诉理由被上诉人诉上诉人离婚纠纷一案,业经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做出一审判决,该判决认定事实错误,程序违法,适用法律不当,依法应予撤销改判或者发回重审。 一、一审判决认定事实错误,程序违法,明显有意偏袒被上诉人。理由有三: 1、一审判决经审理查明部分认定:2003年8月回国后二人(指上诉人和被上诉人)在306号房屋内居住生活,郭某于2006年再次去美国攻读MBA,马某于2008年再次去美国学习。由此可见,郭某和马某长期固定地共同居住在北京市海淀区某楼某号房屋,那个某号房屋,不是二人的临时居所,最起码的生活必须的家具家用电器不是夫妻共同财产吗?马某主张306号房屋内家具家用电器为夫妻共同财产,一审法官仅仅凭郭某一句不予认可,马上就对马某的主张本院不予采信了,马某的所有财产全部顷刻间化为乌有,强行剥夺了马某合法的财产权利,就如此让那个为婚姻无私付出十二年美好年华且无过错的弱女子净身出户了。一审法院哪怕只认可共同生活十几年只有一张床,一个沙发是夫妻共同财产也能安慰马某受伤的心啊!二次庭审中,上诉人多次强调夫妻共同财产包括房产、家具家用电器、日常生活用品,并请求依法分割。一审法官在郭某淡淡的一句没有共同财产后,就对上诉人所要求分割306房屋里的夫妻共同财产到底有没有连咨询都懒得追咨询郭某。郭某绝不可能自己抢着去承认有床、沙发、电脑等等共同财产去拿过来分割。马某与郭某在306号房屋共同生活十几年,没有共同财产连鬼都不相信!上诉人认为:一审法官没有以事实为依据,妄下论断,人为的剥夺马某合法的财产权利,这是不公平的!一审法院判决离婚的同时不对夫妻共同财产作出认定和判决,是专门明显的错误,人为的错误!

裁定不予受理上诉状

行政上诉状 上诉人:XXX,女,汉族,19XX年5月xx日出生,无业,住辽宁省朝阳市xx。 被上诉人:中华人民共和国XX。 法定代表人:XXX,部长。 住所:北京西单XXX。 上诉人因不服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XX)一中行初字第XX 号行政裁定,现提起上诉。上诉的请求如下: 上诉请求 1.撤销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XX)一中行初第XX号行政裁定 书,并受理本案; 2.请求依法判决被上诉人履行法定职责,XXXXX 3.本案诉讼及其他费用由被上诉人承担。 上诉理由 就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XX)一中行初第XX号行政裁定书认定本案不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的裁定,上诉人认为该认定理由不清楚且结论不成立。上诉人认为本案并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二款规定的不属于人民法院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事项。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第一款的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具有国家行政职权的机关和组织及其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不服,依法提起诉讼的,属于人民法院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本案中,上诉人XXXXXXXXXXXXXXXXXXXXX.因此,上诉人对该行政行为不服提起诉讼的,属于人民法院的受案范围。 因此,上诉人认为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做出的对上诉人的起诉不予受理的裁定有误。为了维护上诉人的合法权益,特依《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五十八条之规定,向你院上诉,请求裁定撤销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XX)一中行初第XX号行政裁定书,并受理本案,依法判决被上诉人履行法定职责。 此致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上诉人: 年月日 附:上诉状副本1份。 (注:范文素材和资料部分来自网络,供参考。只是收取少量整理收集费用,请预览后才下载,期待你的好评与关注)

二审民事上诉状范本

二审民事上诉状范本 二审民事上诉状是专业的法律文书,需要了解二审民事上诉状怎么书写的朋友可以阅读以下这篇范文! 二审民事上诉状范本【1】 上诉人(原审被告):某某,男,汉族,1970年1月17日生, 户籍地:浙江省玉环县 身份证号: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福建省某某鞋服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XXX 地址:福建省南安, 上诉人因不服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1)泉民初字第535号民事判决,原审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特提出上诉: 上诉请求:

1、撤销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所作(2011)泉民初字第535号民事判决中第一、第二项判决;发回重审或依法改判。 2、本案一审、二审诉讼费用由被上诉人承担。 上诉理由如下: 一、根据双方于2010年10月15日签订的《年度经销合同》(以下简称合同)的约定,被上诉人诉请解除合同不符合合同约定解除的条件,其无权解除合同。 理由如下:根据该合同第七条:违约及终止条款中第1款乙方违约,经劝阻无效,甲方将视情况,随时可以采取停止供货、终止经销合约、取消经销资格等措施; 、第3款双方中任一方终止本合同,需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第6款合同解除后,乙方应在三个月之内付清所欠甲方货款。 按照合同法相关规定合同解除只有约定解除和法定解除两种,上述条款就是双方在合同中明确约定的协议解除合同的条件。 按照约定即使如被上诉人所言我方屡次拖欠货款存在违约行为的,

被上诉人也应当按照该合同第七条第1款的约定首先必须经劝阻,如果无效的,甲方可视情况采取包括解除合同在内的相应措施。 按照合同双方约定:解除合同存在前置条件:①首先必须经过劝阻,劝阻无效的,才可以采取其他措施。 被上诉人一审诉讼诉状中、举证证据中并未有任何因拖欠货款违约后向我方主张或劝阻的书面凭证,庭审中被上诉人也未有补充证据举证。 ②此外按照该合同第七条第3款约定任一方终止合同,需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 结合合同法第93、96条规定,即使被上诉人一审诉请能支持的前提也必须按照双方合同约定提前一个月通知我方,而目前证据中并无任何书面、口头通知证据,事实上被上诉人从来就未劝阻、通知过。 ③退一步,即使合同约定解除成就的,按照该合同第七条第6款我方也只需在解除后三个月内付清所欠货款,一审判决完全违背双方合同约定的付款期限。 一审既然按照合同法第93条规定判决就必须尊重合同双方当事人

最新版第三人行政上诉状(范文)

第三人行政上诉状 一、概念及作用 行政上诉状是行政诉讼的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作出的未生效的第一审行政判决、裁定,在法定期限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交的请求重新审理、并撤销或变更原审裁判的法律文书。行政上诉状既是行政诉讼当事人声明上诉的诉讼文书,也是第二审人民法院适用行政诉讼法中规定的第二审程序对行政案件进行上诉审的依据。 二、注意事项 行政案件的当事人对第一审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不服,因而委托律师担任第二审诉讼代理人的,可以通过其授权行为委托律师代为上诉。律师接受这类当事人的委托后,首先应当对当事人的委托是否符合法律所规定的上诉条件进行审查。根据有关法律的规定,当事人行使上诉权提起上诉,必须具备以下几个条件: 上诉人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根据法律的规定,只有享有上诉权的行政案件当事人,包括原告、被告、第三人才能提出上诉。 上诉对象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根据法律的规定,只有第一审人民法院作出的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才能成为上诉人的对象。

上诉的时间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根据法律的规定,对判决不服的上诉期限为15日,对裁定不服的上诉期限为10日,从判决书、裁定书送达当事人之日起计算。超过期限,上诉无效。 上诉的方式原则上采取书面的方式。 代理律师经审查,确认委托人的上诉请求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应当指导、协助委托人制作行政上诉状。 行政上诉状的格式和书写内容、要求与民事上诉状相同。第三人行政上诉状(一) 上诉人(原审原告):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 上诉人因一案,不服人民法院年月日()字第号行政判决(或裁定),现提出上诉。 上诉请求:xxxx 事实与理由:xxxx 此致 ×××人民法院 上诉人:××× 20xx年x月x日附: 一、本上诉状副本份 二、证据材料份。

行政上诉状范文

行政上诉状范文 导读:本文行政上诉状范文,仅供参考,如果觉得很不错,欢迎点评和分享。 行政上诉状范文 上诉人:XX光电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住所地上海市奉贤区南桥镇奉XX层; 法定代表人:杨XX。 被上诉人:上海市浦东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住所地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大道141号1号楼; 法定代表人:庄品华,局长。 诉讼请求 1、撤销浦东新区人民法院(2013)浦行初字第208号行政判决书; 2、撤销被上诉人于2013年3月29日作出的浦人社认结(2013)字第0964号工伤认定书; 上诉理由 就上诉人与被上诉人在本案中的争议焦点--职工参加完公司年夜饭回家途中是否属于下班途中这一问题,一审判决认为,年夜饭作为公司组织员工参加的集体活动,与工作存在紧密联系,是工作的合理延伸,T某某在参加上诉人组织的年夜饭后回家途中应属于下班途中。遂据此维持了被上诉人作出的工伤认定。但上诉人认为,参加完

年夜饭回家途中不应属于工伤保险条例所指的下班途中。具体理由如下: 一、年夜饭虽是集体活动,但其是一种与工作无关的联谊活动,参加与否也完全由职工自愿选择,故年夜饭与“工作”之间的联系,只能说有联系但没有达到工伤保险条例所要求的工伤应与“工作”紧密关联的程度。 1、年夜饭不具备工作的特征,系与工作无关的一项独立的活动。首先,双方签订的合同并没有把参加年夜饭列为工作内容,从合同中也推导不出此种义务; 其次,参加年夜饭不是T某某履行职务必须的应酬,更和其本身的业务无任何关联;最后,工作是员工的合同义务,违反该种义务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而参加年夜饭是员工的权利,放弃该权利并无任何法律责任。 2、上诉人并未就职工参加年夜饭联谊活动作出任何要求或强制,参加与否完全有职工自由决定。 3、年夜饭仅仅是一种福利,既非上诉人义务,也非职工的权利,并且职工参加年夜饭更非为了用人单位的利益。 4、从权利义务对等性的角度来看,“工作”是职工提供用人单位业务包含的劳动以获取相应的劳动报酬的过程。这体现了双方权利义务的对等性,而年夜饭中,职工不需要提供任何劳动,相反,企业却果要承担工伤的风险,权利义务将极不对等。 二、年夜饭饭毕回家途中不属于工伤保险条例所规定的“下班途

民事上诉状范文

民事上诉状范文 以下是小编为各位同学收集和整理有关民事上诉状范文,希望对大家的学习和写作有所帮助! 二审民事上诉状范文【1】 上诉人(原审被告):某某,男,汉族,1970年1月17日生, 户籍地:浙江省玉环县 身份证号: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福建省某某鞋服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XXX 地址:福建省南安, 上诉人因不服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1)泉民初字第535号民事判决,原审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特提出上诉:

上诉请求: 1、撤销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所作(2011)泉民初字第535号民事判决中第一、第二项判决;发回重审或依法改判。 2、本案一审、二审诉讼费用由被上诉人承担。 上诉理由如下: 一、根据双方于2010年10月15日签订的《年度经销合同》(以下简称合同)的约定,被上诉人诉请解除合同不符合合同约定解除的条件,其无权解除合同。 理由如下:根据该合同第七条:违约及终止条款中第1款乙方违约,经劝阻无效,甲方将视情况,随时可以采取停止供货、终止经销合约、取消经销资格等措、第3款双方中任一方终止本合同,需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第6款合同解除后,乙方应在三个月之内付清所欠甲方货款。 按照合同法相关规定合同解除只有约定解除和法定解除两种,上述条款就是双方在合同中明确约定的协议解除合同的条件。

按照约定即使如被上诉人所言我方屡次拖欠货款存在违约行为的,被上诉人也应当按照该合同第七条第1款的约定首先必须经劝阻,如果无效的,甲方可视情况采取包括解除合同在内的相应措施。 按照合同双方约定:解除合同存在前置条件:①首先必须经过劝阻,劝阻无效的,才可以采取其他措施。 被上诉人一审诉讼诉状中、举证证据中并未有任何因拖欠货款违约后向我方主张或劝阻的书面凭证,庭审中被上诉人也未有补充证据举证。 ②此外按照该合同第七条第3款约定任一方终止合同,需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 结合合同法第93、96条规定,即使被上诉人一审诉请能支持的前提也必须按照双方合同约定提前一个月通知我方,而目前证据中并无任何书面、口头通知证据,事实上被上诉人从来就未劝阻、通知过。 ③退一步,即使合同约定解除成就的,按照该合同第七条第6款我方也只需在解除后三个月内付清所欠货款,一审判决完全违背双方合同约定的付款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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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行政诉讼案件二审上诉状-优秀word范文 本文部分内容来自网络,本司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如有异议或侵权请及时联系,本司将予以删除! == 本文为word格式,下载后可随意编辑修改! == 行政诉讼案件二审上诉状 上诉人:刘xx,男,汉族,1971年5月1日,住xxx县中兴路67号3 号楼三单元104室,身份证号码:3708…… 被上诉人: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住所地:济南市公和街9号联系电话:8691**** 、8601****法定代表人:董**,职务:厅长上诉人于201X 年2月24日收到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1X)市行初字第58号行政判决书,上诉人对该判决不服,认为该判决认定事实错误、适用法律错误,特提出 此上诉。 上诉请求 1、请求依法撤销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201X)市行初字第58号行政判决,改判被上诉人依法履行为上诉人发放运输公路中级经济师资格证书的法定职责。 2、一、二审的诉讼费用由被上诉人承担。 事实与理由一、一审判决认定上诉人存在违纪的事实是错误的一审法院认为: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下发的《关于201X年度全国经 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雷同情况的通报》及该中心同时下发的对考场内部抄袭考 生和跨考场作答雷同情况进行的检测结果、雷同考场测算结果及该中心出具的 说明,可以确认原告刘xx在参加考试过程中存在违纪的事实。 现就一审判决认定事实的错误性剖析如下: 1.201X年1月24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下发的《关于201X年度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雷同情况的通报》,该通报第2页最后 一段为:我中心还对考场内部抄袭考生和跨考场作答雷同情况进行了检测,现

一审第三人行政上诉状范本

一审第三人行政上诉状范本 上诉人(一审第三人):王某某,男,1967年5月20日生,汉族,住新乡市牧野区 被上诉人(一审原告):王阿贵,男,1930年5月2日出生,汉族,住新乡市牧野区 被上诉人(一审原告):李素素,女,1939年3月10日出生,汉族,住新乡市牧野区 被上诉人(一审被告):新乡市牧野区某某乡人民政府上诉人因不服新乡市***区人民法院(2011)牧行初字第***号行政判决书,特提起上诉。 上诉请求: 诚请贵院撤销新乡市***区人民法院(2011)牧行初字第***号行政判决书,改判驳回原审原告的诉讼请求,维持新乡市牧野区某某乡人民政府所发的宅字0000001号《村民宅基地使用证》。 上诉理由: 一、一审法院适用程序违法 1、本案属于行政复议前置案件,未经行政复议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不予受理, 本案是被上诉人王阿贵、李素素认为一审被告的具体行政行为侵害了其已经取得的合法土地使用权的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三十条的规定,应适用“复议前置”程序,但被上诉人王阿贵、李素素从没有申请过行

政复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37条第二款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该案属于人民法院不能直接受理的案件,但一审法院却予以受理,一审程序违法。(关于宅基地是否是行政复议前置案件,听说最高院好像有个答复,但是我找不到,所以先写上去了。如果谁知道了告诉我一声,给我传一下哦,谢谢。) 2、退一步讲,即使不考虑行政复议前置,被上诉人王阿贵、李素素的起诉仍然超过了诉讼时效期间,人民法院仍予以受理,程序违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十二条:对涉及不动产的具体行政行为从做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本案中,新乡市牧野区某某乡人民政府给上诉人办理宅基地使用证的时间是1988年,到被上诉人王阿贵、李素素的起诉之时已经过了20年的诉讼时效,人民法院仍予以受理,程序违法。 二、新乡市牧野区某某乡人民政府给上诉人办理宅基地使用证程序合法有效,一审法院认定事实错误 本案事实是:1985年,上诉人符合河南省《实施土地管理法办法》第47条第二款规定的分户条件,经村委会批准批划宅基地一处(系涉案所争议的宅基地)。1988年,新乡市牧野区某某乡人民政府对本辖区内的个人建房用地统一清查。因上诉人具备使用本村宅基地的前提条件,涉案的宅基地也是以上诉人的名义申请的,并且在个人建房用地清查

民事上诉状范文精选

民事上诉状范文精选 引导语:上诉状,是民事、行政或刑事案件的当事人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作出的第一审民事、行政或刑事判决或裁定不服,按照法定的程序和期限,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时使用的文书。现在,小编带来几篇民事上诉状,教大家如何写好该类文章,欢迎参考学习。 范文一: 上诉人:赵XX,男,19XX年8月2日生,汉族,居民,住安丘市兴安街道XX 村XX号。 被上诉人:杨XX,男,19XX年8月28日生,汉族, 1 安丘市兴安街道XX居民委员会居民,住该村。 原审被告:刘XX,男,19XX年1月15日生,汉族,个体工商户,住安丘市健康路161号。 上诉人因不服山东省安丘市人民法院(2011)安民初字第996号民事判决,现提出上诉。 上诉请求: 1、依法撤销安丘市人民法院(2011)安民初字第996号民事判决书,驳回被上诉人对上诉人的诉讼请求。 2、一、二审诉讼费用由被上诉人承担。民事上诉状范本精选由精品学习网提供! 2 事实与理由: 一、原审判决认定事实错误。

原审判决认定:刘XX将涉案房屋退还给杨XX波,杨XX作为XXXX居委会的成员即取得了该房屋的所有权,这是真正的颠倒黑白,是明显大错特错的。 首先,刘XX与杨XX的转让协议是一份无效协议!(2008)安民一初字第315号民事判决书认定(第4页倒数第12行)明确记载:原告(刘XX)对该房屋无所有权,其向被告(赵XX)主张腾房无事实和法律依据。既然刘XX无房屋所有权,那么他所签订的房屋转让协议是否合法?他有没有权利来签订该房屋的所有权转让协议呢?有点法律常识的百姓都会做出正确的判断,他显然无权签订该房屋转让协议。另外,被上诉人杨XX在(2008)安民一初字第315号案件中,是作为刘XX的证人参加诉讼,是刘XX一家人为了在购房时省点钱的顶名者。他既不是买卖关系的当事人,也不是建造人,与涉案房屋没有任何关系,该房原始购买者名义上是刘XX。 3 2010年1月16日,杨XX与刘XX签订协议,约定涉案房屋的所有权自始至终属于杨XX所有,与事实完全不符,该约定没有效力。但原审法院却置生效判决这样的法定证据于不顾,错误的认定该协议有效,并认为退还给杨XX是有效的。显然是大错特错。杨XX自始对该房就没有任何权利,怎么会出现一个退回房屋给杨XX的结论呢? 其次,原审法院没有查明被上诉人是基于何种法律关系要求上诉人腾房。上诉人自2006年11月将此房屋装修后入住该房至今已近6年,在庭审中,原审法院没有查明上诉人是如何实际占有该房屋,是基于购买还是租赁还是强占,是用合法的手段还是非法的手段。如果上诉人是购得此房,被上诉人的诉讼请求自然应予驳回。如果是租赁,是在租赁期限以内还是已过租赁期限。如此重要的、基本的基础法律关系原审法院却不予审查,却径直作出判决,显然是不考虑客观事实。 二、原审判决适应法律错误。 4

行政诉讼起诉状书范本2020新版

合同编号: ___________ 行政诉讼起诉状书范本2020新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0 年月日

原告: ___________ 性别: _______ , _______ , _________ 年___月—日生,系_____________________ 服务中心业主,住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 __________________ 。 被告: __________ 国土资源局,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 负责人: _________ 职位: ___________________ 。 风险提示: 诉讼请求必须具体、明确,该写的一定要写,因为其事关法院审查的范围。但千万不可不加思考地乱要求,如果无相应的证据来支持你的主张,势必遭到败诉的后果,通常还会因此而向法院支付相应的诉讼费。 另外,诉讼请求应提出具体的数额,不能笼统地说“赔偿原告的一切损失“之类。虽然这是没有争议的,但并不等于在提出诉讼请求时多多益善,比较切合实际的请求数额,不仅可以减收诉讼成本,降低诉讼风险,而且有利于法院的调解和双方当事人的和解,减少讼累。 诉讼请求: 1、请求依法撤销___________ 国土资源局_______ 土字(_______ )_____ 《____________ 国 土资源局关于限期搬迁的通知》; 2、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风险提示: 诉状是个利剑,挑起战争。如果没有写好,那么势必倒过来伤到自己。因此,要摆事实,讲明道理,引用有关法律和政策规定,为诉讼请求的合法性提供充足的依据。摆事实,是要把双方当事人的法律关系,发生纠纷的原因、经过和现状,特别是双方争议的焦点,实事求是地写清楚。讲道理,是要进行分析,分清是非曲直,明确责任,并援引有关法律条款和政策规定。 事实与理由: 原告与被告有口头土地租赁合同关系,口头约定原告租赁被告位于 _________________ 县_______ 镇 _______________ 北的土地15亩,租赁期限为不定期,原告也向被告交付了至_______________ 年度的相应租金。原告租赁该土地后,平整土地、购买设备、修建厂房、架设高低压线路等投资 _____ 元,进行生产经营。

行政上诉状范文两篇

行政上诉状范文两篇 范文一: 上诉人(原审原告):陈晓蓉,女,生于1960年2月19日,汉族,驾驶员,住重庆市万州区国本路末端418号。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重庆市万州区公路运输管理处(以下简称区运管处)。 上诉人因诉被上诉人请求确认具体行政行为违法一案,不服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二OO六年八月十一日(2006)字第20号行政判决,现提出上诉。 上诉请求: 1、撤销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二OO六年八月十一日(2006)字第20号行政判决,并依法改判。 2、由被告承担本案一审、二审诉讼费用 上诉理由: 1、一审判决认定"万州区人民政府就万州区解决出租汽车经营权有关问题的方案,向市政府请示,。。。。。。重庆市人民政府对请示批复同意",其审批程序合法。上诉人认为对这一事实的认定是错误的,按照国办发(2005)81号规定:"对出租车经营权出让数量、金额、期限、审批程序。。。。。。等进行全面清理和规范",对于"审批程序"国办发(1999)94号早就有规定是"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并分别征得国家财政部、国家计委同意",由此可见"批准"和"同意"是不同的概念的行政

程序,不能用"同意"代替"批准"。重庆市人民政府应当是行使批准权,而不是同意。因此万州区人民政府就万州区解决出租汽车经营权有关问题的方案的审批程序是不合法。 2、一审法院认定"万州区人民政府在2005年清理和规范本区出租汽车经营权有关问题"即属于"已经实行出租汽车经营权有偿出让的""不属于新出台出租汽车经营权出让政策"。对此,上诉人认为一审法院的这一认定是错误的。从被告出具的证据来看,万州区出台过三次出租车经营权政策,即第一次是1996年10月,出让期限是5年,出让金额是3万元,准入条件是:凡开业从事出租车客运的单位和个人;第二次是2002年,出让时间是 1月1日起,出让期限是8年,出让价格5万元,准入条件是:出让给有资质的经营条件的出租汽车公司,统一经营;第三次是2005年7月,出让方式是:在本区1040个出租汽车经营权指标总量内,将2003年底前投放的每三个到期的出租汽车经营权指标和协议、承诺给公司尚未履行兑现的每3个经营权指标换取1个经营期限为24年的出租汽车经营权指标,每个经营权指标有偿使用费7万元。准入条件是:个体经营、出租汽车公司统一经营管理。从上列情形看来,每一次出台的政策从出让的期限、到下次出让时间的衔接、出让价格、准入条件以及出让的方式上都完全不同。根本没有政策上的连续性,完全属于新政策出台。 3、一审法院认为:《重庆市道路运输管理条例》(以下简称重庆道条)属于地方法规,符合《行政许可法》地方法规可以设定行政许可的规定,不与《行政许可法》相抵触。对此上诉人认为,《行政许可法》

二审民事上诉状范文

二审民事上诉状范文 法院对民事纠纷判决后,当事人如果对法院的审理判决不服,可以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上诉需要提交上诉状。那么,▲二审民事上诉状的范文是怎样的,又包括了哪些内容呢?小编将在下面为您提供相关的范文供您参考。 ▲二审民事上诉状范文 上诉人(原审被告):某某,男,汉族,1970年1月17日生, 户籍地:浙江省玉环县 身份证号: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福建省某某鞋服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XXX 地址:福建省南安, 上诉人因不服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1)泉民 初字第535号民事判决,原审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

特提出上诉: 上诉请求: 1、撤销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所作(2011)泉民初字第535号民事判决中第一、第二项判决;发回重审或依法改判。 2、本案一审、二审诉讼费用由被上诉人承担。 上诉理由如下: 一、根据双方于2010年10月15日签订的《年度经销合同》(以下简称合同)的约定,被上诉人诉请解除合同不符合合同约定解除的条件,其无权解除合同。理由如下:根据该合同第七条:违约及终止 条款中第1款“乙方违约,经劝阻无效,甲方将视情况,随时可以采取停止供货、终止经销合约、取消经销资格等措施;…”、第3款“双方中任一方终止本合同,需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第6款“合同解除后,乙方应在三个月之内付清所欠甲方货款”。按照合同法相关规定合同解除只有约定解除和法定解除两种,上述条款就是双方在合同中明确约定的协议解除合同的条件。按照约定即使如被上诉人所言我方屡次拖欠货款存在违约行为的,被上诉人也应当按照该合同第七条第1款的约定首先必须“经劝阻”,如果无效的,甲方可视情况采取包括解除合同在内的相应措施。 按照合同双方约定:解除合同存在前置条件:①首先必须经过劝阻,劝阻无效的,才可以采取其他措施。被上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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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部分内容来自网络整理所得,本司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如有异议或侵权请及时联系,本司将立即予以删除! == 本文为word格式,下载后可方便编辑修改文字! == 行政诉讼上诉状范本 行政上诉书,又称行政上诉状,是行政诉讼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行政判决或裁定,有关行政上诉状格式范本,请参考下面 行政上诉状格式范本【1】 行政上诉书,又称行政上诉状,是行政诉讼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行政判决或裁定,依法请求上级人民法院重新审理并作 出裁决的书面请求。 行政诉讼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要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逾期不提起上诉的,人民法院的第一审判决或者裁定发生法律效力。 这是制作行政上诉书的法律依据。 行政上诉与民事上诉及刑事上诉等具有同样的意义,上诉都是诉讼当事人的一项重要的诉讼权利,都是为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纠正一审可能出现的错误而设置的。 但三种上诉之间亦有一些差别:

1、民事上诉启动的第二审程序只对上诉请求的有关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审查;而刑事上诉与行政上诉启动的刑事和行政二审程序要对全案进行全面的审查,不受上诉范围的限制。 2、对民事上诉案件,应开庭审理。 刑事上诉案件,一般也应开庭审理。 而行政上诉案件,如二审法院认为事实清楚的,可以实行书面审理。 因此行政上诉书更应充分、详实地进行阐述。 3、在行政上诉案件中,无论上诉人是原审原告还是被告,原审被告在第二审期间不得改变其原具体行政行为。 上诉的原审原告如因行政机关改变其原具体行政行为而申请撤回上诉的, 人民法院不予准许。 当然,原审被告——即作出原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上诉的,也不能撤回上诉。 行政上诉书 上诉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工作单位、住址。 被上诉人: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等。 上述请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上诉事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审行政上诉状

二审行政上诉状 下面是民商小编给大家整理收集的二审行政上诉状,希望大家喜欢。 二审行政上诉状1 上诉人:樊xx,男,1xxx年6月16日生,原云南云法律师事务所合伙律师。 住址: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南大街6号。 法定代表人:吴爱英,部长。 案由:司法行政许可监督不作为违法确认并国家赔偿 请求事项:一、依法撤销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20xx)三中字第00389号《行政裁定书》(下称一审裁定);二、依法确认被上诉人20xx年5月3日作出的(20xx)司复函10号《告知函》,对云南省司法厅(下称司法厅)实施的云南云法律师事务所(下称云法所)合伙行政许可监督不作为违法确认并行政赔偿“相应的不作为”违法;三、依法确认被上诉人对司法厅实施的云法所律师合伙行政许可行为行政许可监督不作为,不予行政赔偿行为违法;四、依法责令被上诉人依法赔偿对司法厅实施的云法所合伙行政许可监督不作为,给上诉人造成的20年的律师执业损失1,200万元,主张权利损失5万元,合计:1205万元(损失证据另附)。 一、一审裁定认定基本法律事实法律关系错误 一审裁定认定:“关于樊xx起诉请求确认司法部20xx

年5月3日作出的(20xx)司复函1 0号《告知函》构成行政不作为一节,该函系司法部在作出相应答复、决定后,根据信访条例对樊xx重复请求作出的不再受理决定,对该决定提起的诉讼,不属于行政案件受案范围。” 生效的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下称北京高院)(20xx)高行终字第627号《行政赔偿裁定书》认定:“樊xx赔偿请求所指向的司法部的相应具体行政行为,并未经法定程序被确认违法”“樊xx所提本案行政赔偿诉讼,不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七条第(4)项的起诉条件,驳回上诉,维持一审裁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的司法解释是1xxx年4月29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对审理行政赔偿案件的若干问题”发布的,其所根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是1xx年5月12日发布的。 20xx年4月29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发布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 20xx年2月14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一条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行为发生在20xx年12月1日以后,或者发生在20xx年12月1日以前,持续至20xx 年12月1日之后的,适用修正后的国家赔偿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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