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旗窗口”、“窗口服务标兵”评选方案
便民服务中心优质服务窗口评比办法

便民服务中心优质服务窗口、优质服务标兵评比办法为了进一步强化工作责任,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向人民群众提供优质的服务,在便民服务服务中心开展“争创优质服务窗口、优质服务标兵”活动,具体办法如下:一、评比条件(一)思想品德方面。
思想作风正派,大局观念牢固,敬业精神强,服务质量高,文明礼貌,遵纪守法,积极为搞好中心建设献计献策。
(二)业务技能方面。
熟悉本职岗位业务技能,具有较高的政策水平和较强的协调能力以及文字综合能力。
熟练掌握多个岗位的业务知识,了解中心各项运行程序和规章制度,一专多能,能迅速、正确解答群众提出的问题,岗位业务知识测试达到优秀。
(三)工作实绩方面。
能高质量地完成各项任务,工作实绩显著,办理事项准确率达到100%,在规定时限内,高质量、高标准地完成办理事项,无超期办件,无违规办件,服务对象对办理结果表示满意,办理事项无群众投诉。
(四)组织纪律方面。
服从领导,自觉遵守中心的考勤制度,没有迟到、早退和擅自离岗现象,请事假每月不超过三天,积极参加中心组织的各项活动。
(五)服务态度方面。
接待服务对象时,文明礼貌、热情大方,使用文明用语,禁用服务忌语,不冷漠待人,不推诿扯皮,时刻为服务对象着想,充分体现中心工作人员良好的品质、素养和乐于助人的精神风貌。
(六)档案管理方面。
能严格按照收退件管理办法,优质、高效办理各种手续,办理事项的各种手续齐全,资料齐全,及时归档,无一漏缺。
(七)环境卫生方面。
不随地吐痰,不乱丢烟头纸屑,不乱倒茶叶渣,工作资料、办公用品摆放整齐,保持“中心”办公场所洁净、卫生。
(八)公正廉洁方面。
坚决执行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自觉做到不利用职务和工作之便谋取私利,服务过程中没有“吃、拿、卡、要”等不廉洁行为,所有承办的事项公开公正,经得起监督检查。
二、评比方法根据每月考核情况,实行每季度评比一次优质服务窗口、每年评比一次优质服务标兵活动。
中心对窗口和工作人员的考核每月进行一次,考核的基本分为100分。
“红旗窗口”、“窗口服务标兵”评选方案

“红旗窗口”、“窗口服务标兵”评选方案郝家镇“红旗窗口”、“窗口服务标兵”评选方案为集中展现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成果~促进各站所和机关干部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倡树学习先进、赶超先进的良好导向~按照“擦亮窗口服务百姓”活动安排~结合“创先争优为民服务规范提升月”活动开展情况、“八有标准”落实整改情况~组织评选一批“红旗窗口”和“窗口服务标兵”。
一、评选范围及名额按照“科学、合理、民主、公开”的原则~采用内部考核和外部评议相结合的办法评选。
1、“红旗窗口”:评选范围是全镇各窗口单位~评选名额为1—2个。
2、“窗口服务标兵”:评选范围是全镇窗口单位工作人员~评选名额为2—3人。
二、评选标准,一,“红旗窗口”评选标准1、实现“八有”标准,即有服务标准、有党员标识、有公开承诺、有制度规范、有监督平台、有考核评议、有总结表彰、有争创载体,。
2、窗口工作人员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服务优质~办事效率高~无“吃、拿、卡、要”及乱收费现象,工作人员业务熟悉~能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服务态度文明礼貌、热情耐心、认真负责。
13、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等各项制度健全且落实到位,收费管理标准化,便民服务设施齐全~服务标识醒目~办事指南清楚,工作人员仪容仪表端庄~工作环境整洁。
4、窗口半年来无有效投诉~业务按时办结率达100%,窗口整体形象良好~社会信誉度高~群众满意率和基本满意率达95%以上,窗口工作人员无违法、违纪事件发生。
5、在领导班子点评窗口单位活动中~点评结果为优秀,在创先争优排行榜中名列前五名。
,二,“窗口服务标兵”评选标准1、政治素质高。
具备良好的大局意识、形象意识、窗口意识~树立和维护党委、政府和单位及个人良好形象,有坚定的政治立场和较高的政治素质~能正确处理集体和个人利益关系~服务意识强~在职工、群众中有较高的威信。
2、业务技术精。
忠于职守~爱岗敬业~有较强的进取精神,精通窗口各项业务~办件准确率高、按时办结率100%、提前办结率名列前茅,工作业绩和服务水平在同岗位中表现突出~深得服务对象的尊敬、信任和赞誉。
创建群众服务窗口争当优秀服务标兵方案

创建群众服务窗口争当优秀服务标兵方案
一、方案背景
为深入推进全民服务工作,进一步提高群众对政府服务的满意度,据此,我们提出创建群众服务窗口争当优秀服务标兵方案。
二、实施目标
通过此方案的实施,旨在:
1. 充分发挥窗口服务的作用,为广大群众提供优质的政务服务。
2. 培养一支具有高素质、高职业道德的服务团队,提升窗口服
务水平。
3. 打造一支集政务服务、信息咨询、诉求反馈为一体的群众服
务平台,提升政府形象。
三、实施方法
1. 窗口服务培训:加强窗口服务人员培训,提高服务技巧、素质,并要求服务人员坚守职责、恪守纪律。
2. 窗口服务品质审核:加强对窗口服务品质的审核,督促窗口
服务人员做到每一项服务落实到实处。
3. 引入新技术:加强现代化科技手段的运用,提高服务效率,
降低服务成本。
4. 宣传营销:通过各种渠道宣传窗口服务的优势和特色,吸引
更多的群众使用窗口服务。
窗口服务之星评选方案(通用14篇)

窗口服务之星评选方案窗口服务之星评选方案(通用14篇)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得以顺利进行,通常需要预先制定一份完整的方案,方案具有可操作性和可行性的特点。
那么优秀的方案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窗口服务之星评选方案,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窗口服务之星评选方案篇1一、评选范围及名额分配本次评先评优活动范围为各县(市)政务服务中心服务窗口及其工作人员。
名额分配为各县(市)政务服务中心分别设“优质服务窗口”2个,“优秀服务标兵”2名。
二、评选原则评选活动要坚持“先进性、代表性、公正性、实效性”的原则。
“先进性”是指评选出的优质服务窗口、优秀服务标兵应具有较为突出的工作业绩、服务水平和社会影响力,要能够代表所属行业的形象;“代表性”是指评选出的窗口要尽量覆盖到不同服务任务的窗口,评选出的个人要覆盖到不同岗位的人员;“公正性”是指评选过程要始终坚持实事求是,坚持“公开、公平、公正”,严禁弄虚作假;“实效性”是指考评过程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使每一个参加评选的窗口和个人能够通过参加评选,在政务服务水平方面获得提高,最终实现以评促管,以管促训的目的。
三、申报条件20xx年以来,在窗口建设和服务方面做出突出成绩,在本级政务服务中心年度窗口工作考核中获得“优秀窗口单位”称号两次(含)以上,窗口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中获“优秀等次”两次(含)以上,并达到《评选标准》,在中心窗口工作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方可申报20xx年度全市“优质服务窗口”和“优秀服务标兵”。
其中,窗口工作人员必须符合本级中心派驻条件,在窗口工作两年以上,目前仍在窗口工作的人员。
四、评选标准(一)“优质服务窗口”评选标准1、组织保障体系健全,在领导重视、队伍建设、激励机制上有示范作用;2、窗口责任体系明晰,内部管理制度健全;3、严格遵守中心各项管理规定;4、行政审批权相对集中改革基本完成;5、“两集中、两到位”工作落实好,初步建立以窗口为主导的审批运行机制;6、窗口和后方机关之间运转协调,衔接顺畅;7、窗口工作人员精神面貌良好,工作作风优良,带头落实“亲切服务”的要求,窗口形象亲切温馨;8、严格依法行政,依规办事,切实履行一次告知、首问负责和承诺服务;9、积极推行标准化建设,行政审批和服务项目信息公开,事项办理规范,为民服务高效;10、服务事项现场办结率高、按时办结率100%;11、办事群众对窗口工作满意,社会公众满意度和媒体评价高,群众评价满意率99%以上;12、事迹突出,有急群众所急、特事特办的`典型事例,或受到市级以上表彰表扬、媒体宣传报道;13、20xx年以来,窗口工作人员无违法违纪有效投诉、媒体曝光、暗访通报等现象。
红旗窗口、服务标兵评选条件及标准

石城县行政服务中心红旗窗口、服务标兵评选条件及标准中心“红旗窗口”评选条件及标准1. 窗口工作人员政治思想素质过硬。
能够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维护县委、县政府和窗口单位及中心形象。
思想作风正,宗旨意识强,整体素质高,相互团结协作,有较强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2.窗口工作人员进驻到位。
能严格按照《关于在全县推行行政服务“两个集中”通知》(石府办发[2009]241号)精神选派思想政治好、业务能力强、综合素质高的正式在编工作人员(特别是党员)作为窗口负责人和窗口工作人员,并且窗口工作人员数量符合要求,能保持长期稳定。
3.窗口事项进驻到位。
按照《关于在全县推行行政服务“两个集中”通知》(石府办发[2009]241号)文件规定的事项进驻到位,实行“一个窗口”对外,并对窗口充分授权。
4.窗口工作纪律执行严格。
能够认真执行中心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遵章守纪,廉洁自律,自觉接受中心协调、管理,按时参加中心组织的有关会议和活动,圆满完成中心交办的有关事项和任务。
5.窗口服务环境好。
窗口前台和办公室办公设备等物品资料摆放规范有序,办公环境美观、整洁、卫生。
文明服务,热情周到,人文环境佳。
6.窗口工作成绩显著,群众满意度高。
窗口工作人员能按中心窗口工作机制,严格执行“六件六制”方法,做到规范、优质、高效、廉洁,无投诉,工作成效显著,服务对象对窗口服务评议满意度高。
中心“服务标兵”评选条件及标准1. 政治思想好。
能努力学习和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用党的先进性理论和“科学发展观”武装头脑,坚守高尚的道德情操,发扬奉献精神。
2. 业务素质高。
熟悉岗位业务知识,能熟练操作和使用办公设备和网上审批系统,高质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3. 工作能力强。
具有较好的政策水平和较强的协调处理能力,能自觉遵守中心各项规章制度、法制观念强、讲团结、顾大局,处处以身作则,严格要求自己,起到表率作用。
政务服务中心红旗(文明)窗口评比办法

政务服务中心红旗(文明)窗口评比办法政务服务中心红旗(文明)窗口评比办法第一条:总则为了规范政务服务中心红旗(文明)窗口的评比工作,提高办事效率、优化服务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评比对象政务服务中心红旗(文明)窗口是指在政务服务中心办理政务业务的窗口。
各政务服务中心应根据实际情况设立红旗(文明)窗口,并参与评比。
第三条:评比标准评比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服务态度:窗口工作人员应以礼貌、热情的态度对待办事群众,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
2. 服务举止:窗口工作人员应穿戴整齐、工作规范,仪表端庄,注意言谈举止,不携带手机等影响工作的物品。
3. 服务效率:窗口工作人员应熟悉业务流程,能够快速、准确地办理各类业务,确保办事群众的办理时间得到最大限度的缩短。
4. 服务质量:窗口工作人员应具备专业知识,能够准确回答办事群众提出的问题,并提供精准的政务服务。
第四条:评比方式政务服务中心应每季度评比一次红旗(文明)窗口。
评比方式采取定期督查、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具体评比事项包括对窗口工作人员的服务态度、服务举止和服务效率的考核,以及对办理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巡查。
第五条:评比结果根据评比标准,对政务服务中心红旗(文明)窗口进行排名,并给予表彰奖励。
评比结果由政务服务中心行政办公室负责公示,并报请上级部门审核。
第六条:奖励措施对评比结果靠前的政务服务中心红旗(文明)窗口给予表彰和奖励,奖励方式包括物质奖励、荣誉称号、个人奖励等。
第七条:监督和整改政务服务中心应加强对窗口工作人员的监督和培训,做好对窗口工作人员的日常管理,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整改。
对于服务态度差、举止不文明、效率低下等窗口,应加大培训力度,提高工作质量。
第八条:评比办法的修订和解释任何对评比办法的修订和解释,均由政务服务中心行政办公室负责,并经上级部门审核确认后执行。
第九条:评比结果的影响政务服务中心红旗(文明)窗口评比结果将对窗口工作人员的考核和晋升产生重要影响。
2024年行政服务中心窗口争星工作方案

2024年行政服务中心窗口争星工作方案标题:____年行政服务中心窗口争星工作方案一、引言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行政服务中心作为政府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着提供高效便捷的民生服务的责任。
为了进一步提升行政服务中心的服务质量,我们制定了《____年行政服务中心窗口争星工作方案》,旨在通过一系列举措,打造窗口服务品牌,为市民提供更优质的服务。
二、背景分析1. 当前情况: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工作存在效率低下、服务不规范、服务意识淡薄等问题。
2. 目标需求:提高窗口工作效率、提升服务质量、创造良好的服务氛围。
三、工作目标本方案旨在通过全面提升窗口工作人员的服务水平和素质,优化服务流程和服务环境,全面提升行政服务中心的服务质量和形象。
具体目标如下:1. 窗口服务质量得到市民的高度认可。
2. 窗口工作效率达到行业领先水平。
3. 建立并完善窗口服务管理机制。
4. 增强窗口工作人员的服务意识和专业素质。
四、工作内容与措施1. 提升服务质量(1)制定并发布《服务质量标准》,包括服务内容、服务态度、服务效率等方面的要求。
(2)建立客户满意度调查机制,定期对窗口服务进行评估,针对问题及时进行改进。
(3)组织窗口工作人员参加相关培训,提高其服务意识和服务技能。
2. 提高窗口工作效率(1)制定服务流程标准化方案,明确窗口工作人员的职责和操作规范,简化办事流程,缩短办事时间。
(2)引进和应用先进的信息技术手段,提供自助查询和办理服务,降低人工办事量,提高办事效率。
(3)建立信息共享平台,实现办事数据的电子化存储和共享,提高工作效率和办事质量。
3. 建立窗口服务管理机制(1)设立服务监督机构,负责对窗口服务的监督和管理,加强对窗口工作人员的考核。
(2)建立窗口服务考核制度,按照服务质量标准对窗口工作人员进行综合评价,激励优秀人员,惩戒不称职人员。
(3)加强内部沟通与协作,建立窗口工作人员之间的信息共享和协作机制,确保办事效率和质量。
优质服务窗口和优质服务明星评选表彰工作方案

优质服务窗口和优质服务明星评选表彰工作方案优质服务窗口和优质服务明星评选表彰工作方案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相关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决定在推荐全国、全省优质服务窗口的同时,对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20XX—20XX优质服务窗口和优质服务明星进行评选表彰。
为做好评选表彰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评选范围㈠优质服务窗口评选范围各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人事、劳动保障)直接面向用人单位和群众的就业服务、人事人才服务、社会保险经办、劳动保障监察、调解仲裁、信访、门户网站、信息咨询等类型公共服务窗口,以及各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及社区(村、居)劳动保障服务站,均可参加**市优质服务窗口的评选。
在市评选的基础上,择优推荐参加全国、全省优质服务窗口评选。
(转载请注明来自:好/)**市市直各窗口单位直接参加全国、全省优质服务窗口的评选,不参与**市优质服务窗口的评选。
20XX年以来,已获得过国家或省表彰的窗口,不再参加本次评选表彰活动。
㈡优质服务明星评选范围市直及各区(市)符合优质服务窗口评选范围的单位的一线窗口服务人员,可参加**市优质服务明星评选。
在市评选的基础上,择优参加省优质服务窗口先进个人评选表彰。
二、表彰名额全市确定评选表彰优质服务窗口70个,优质服务明星150人左右。
分别颁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20XX—20XX年度优质服务窗口”、“**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20XX—20XX年度优质服务明星”标牌、证书。
三、评选标准㈠优质服务窗口评选标准1、严格依法行政。
严格依据法律、法规和规章履行公共服务职能,制定制度规定规范、合理,符合实际;严格按照职责和相关规定提供服务;开展经常性的依法履职培训,及时准确地向服务对象宣传相关政策及工作程序,有制度、措施和记录。
20XX年以来,无违规情况,无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败诉案件。
2、优质高效服务。
办公场所环境整洁、标识醒目,服务设施使用方便,办事程序科学、规范,办结时限、服务承诺明确、具体,无履职不力、办事拖拉、推诿扯皮、敷衍塞责等情况发生;圆满完成年度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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郝家镇“红旗窗口”、“窗口服务标兵”
评选方案
为集中展现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成果,促进各站所和机关干部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倡树学习先进、赶超先进的良好导向,按照“擦亮窗口服务百姓”活动安排,结合“创先争优为民服务规范提升月”活动开展情况、“八有标准”落实整改情况,组织评选一批“红旗窗口”和“窗口服务标兵”。
一、评选范围及名额
按照“科学、合理、民主、公开”的原则,采用内部考核和外部评议相结合的办法评选。
1、“红旗窗口”:评选范围是全镇各窗口单位,评选名额为1—2个。
2、“窗口服务标兵”:评选范围是全镇窗口单位工作人员,评选名额为2—3人。
二、评选标准
(一)“红旗窗口”评选标准
1、实现“八有”标准(即有服务标准、有党员标识、有公开承诺、有制度规范、有监督平台、有考核评议、有总结表彰、有争创载体)。
2、窗口工作人员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服务优质,办事效率高,无“吃、拿、卡、要”及乱收费现象;工作人员业务熟悉,能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服务态度文明礼貌、热情耐心、认真负责。
3、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等各项制度健全且落实到位;收费管理标准化;便民服务设施齐全,服务标识醒目,办事指南清楚;工作人员仪容仪表端庄,工作环境整洁。
4、窗口半年来无有效投诉,业务按时办结率达100%;窗口整体形象良好,社会信誉度高,群众满意率和基本满意率达95%以上;窗口工作人员无违法、违纪事件发生。
5、在领导班子点评窗口单位活动中,点评结果为优秀;在创先争优排行榜中名列前五名。
(二)“窗口服务标兵”评选标准
1、政治素质高。
具备良好的大局意识、形象意识、窗口意识,树立和维护党委、政府和单位及个人良好形象;有坚定的政治立场和较高的政治素质,能正确处理集体和个人利益关系,服务意识强,在职工、群众中有较高的威信。
2、业务技术精。
忠于职守,爱岗敬业,有较强的进取精神;精通窗口各项业务,办件准确率高、按时办结率100%、提前办结率名列前茅;工作业绩和服务水平在同岗位中表现突出,深得服务对象的尊敬、信任和赞誉。
3、服务质量优。
服务优质、高效,亲和力强,举止文明,首问责任制落实好,群众满意度高;纪律意识强,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各项集体活动,工作期间无上网聊天、玩游戏等行为,考勤记录良好。
4、工作作风实。
严守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不以权谋私,没有发生过收受红包和乱收费现象,上半年办件服务“零投诉”;个人岗位工作成绩突出,工作创新能力
强,得到领导、同事和服务对象的认可。
三、评选程序
(一)自评。
由窗口负责人和窗口工作人员根据评选标准,通过述职自荐,经分管领导同意,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提出申请,并认真填写“红旗窗口”和“窗口服务标兵”审批表(见附件1、2),附事迹材料,于5月25日之前报镇活动办公室(邮箱****************)。
(二)遴选。
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根据各窗口、窗口工作人员的申请,严格对照评选标准进行审核,确定“红旗窗口”和“窗口服务标兵”候选名单,提交镇党委讨论决定。
(三)投票。
采取民主选举的方式,由全体机关干部对候选名单进行无记名投票,选出“红旗窗口”和“窗口服务标兵”。
(四)公示。
对选举出的“红旗窗口”和“窗口服务标兵”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接受全镇机关干部和社会各界人士监督,听取意见建议。
(五)确定。
经公示无异议后,确定“红旗窗口”和“窗口服务标兵”名单。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
开展评选“红旗窗口”和“窗口服务标兵”工作是检验主题实践教育活动开展情况的重要手段,全镇上下要高度重视,认真对待。
(二)严格评选。
评选工作要坚持实事求是,走群众路线,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
要紧密结合“擦亮窗口服务百姓”活动和“创先争优为民服务规范提升月”活动开展情况,认
真细化、坚持评选标准。
要严格履行评选程序,及时进行公示。
(三)广泛宣传。
对评选的先进典型进行授旗挂牌展示,采取召开表彰会、座谈会、经验交流会等形式广泛进行宣传。
附件:1、郝家镇“红旗窗口”审批表
2、郝家镇“窗口服务标兵”审批表
二〇一二年五月二十九日
附件1:
郝家镇“红旗窗口”审批表
附件2:
郝家镇“窗口服务标兵”审批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