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瓯江口新区水利工程险情应急处置预案
水利工程应急预案

一、编制目的为确保水利工程在发生突发事件时能够迅速、有序地开展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水利工程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本地区各类水利工程在发生洪水、地震、山体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以及工程设施故障、人为破坏等突发事件时的应急救援工作。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1. 成立水利工程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应急救援工作的全面领导和指挥。
2. 指挥部下设以下工作小组:(1)现场指挥小组:负责现场应急救援工作的指挥、调度和协调。
(2)抢险救援小组:负责现场抢险救援、人员搜救、伤员救治等工作。
(3)物资保障小组:负责应急救援物资的调配、供应和保障。
(4)信息联络小组:负责应急救援信息的收集、汇总、上报和发布。
(5)宣传报道小组:负责应急救援工作的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
四、应急救援程序1. 紧急启动:当水利工程发生突发事件时,应急救援指挥部立即启动本预案,组织各工作小组迅速展开应急救援工作。
2. 现场救援:抢险救援小组根据现场情况,迅速开展人员搜救、伤员救治、工程设施抢修等工作。
3. 物资保障:物资保障小组根据救援需要,调配应急救援物资,确保救援工作顺利进行。
4. 信息上报:信息联络小组及时收集、汇总应急救援信息,向上级部门和相关部门报告。
5. 舆论引导:宣传报道小组根据应急救援情况,及时发布相关信息,引导舆论。
五、应急保障措施1. 人员保障:组织应急救援队伍,加强应急培训,提高应急救援能力。
2. 物资保障:储备应急救援物资,确保应急救援工作的顺利进行。
3. 技术保障:引进先进救援设备和技术,提高应急救援水平。
4. 资金保障:设立应急救援专项资金,确保应急救援工作的顺利开展。
六、应急演练1. 定期组织应急救援演练,提高应急救援队伍的实战能力。
2. 结合实际,针对不同类型突发事件,开展有针对性的应急演练。
水利工程应急预案

水利工程应急预案为了确保水利工程的安全运行和应对突发事件,制定了以下水利工程应急预案:一、责任部门和人员。
1.1 应急指挥部,水利工程管理部门负责成立应急指挥部,负责组织、协调和指挥水利工程的应急处置工作。
1.2 应急处置组,负责具体的应急处置工作,包括应急抢修、排险救援等工作。
1.3 监测预警组,负责水利工程的监测预警工作,及时发现问题并向应急指挥部报告。
二、应急预案流程。
2.1 突发事件发生后,应急指挥部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现场勘察和评估,确定应急处置方案。
2.2 应急处置组按照预案进行应急抢修和排险救援工作,确保水利工程的安全运行。
2.3 监测预警组负责对水利工程进行实时监测和预警,及时向应急指挥部报告情况,为应急处置提供数据支持。
三、应急物资和设备。
3.1 水利工程管理部门要储备应急抢修所需的物资和设备,包括抢修工具、救援装备、通讯设备等。
3.2 各级水利工程管理部门要建立健全的物资储备和保障体系,确保在突发事件发生时能够及时调配物资和设备进行应急处置。
四、人员培训和演练。
4.1 水利工程管理部门要定期组织应急处置演练,提高相关人员的应急处置能力和水平。
4.2 加强应急知识培训,提高水利工程管理人员和相关从业人员的应急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五、信息发布和应对措施。
5.1 应急指挥部要建立健全的信息发布机制,及时向社会公众发布突发事件情况和应对措施。
5.2 加强与相关部门和单位的沟通协调,形成应急处置合力,共同保障水利工程的安全运行。
以上为水利工程应急预案,希望能够在突发事件发生时,有效应对,保障水利工程的安全和稳定运行。
水利工程应急救援预案

水利工程应急救援预案一、总则1.1 编制目的为确保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过程中的安全,防止和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提高水利工程的应急救援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法》、《消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制定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本预案依据国家及地方有关部门的要求,结合水利工程的特点和实际需要编制。
1.3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水利部直属单位负责的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活动,以及生产经营和后勤保障活动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1.4 预案体系本预案分为三个层次:水利部直属单位针对负责的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活动编制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水利部直属单位针对生产经营和后勤保障活动编制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地方水利工程应急救援预案。
二、组织结构与职责2.1 应急救援领导小组2.1.1 组成组长:水利部直属单位负责人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成员:应急救援队伍成员、专家顾问等2.1.2 职责(1)组织制定和修订应急救援预案;(2)组织实施应急救援预案,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应急救援工作;(3)指导、监督应急救援队伍的建设和管理;(4)组织应急培训和演练;(5)负责应急救援资源的配置和调度;(6)组织事故调查和处理,总结应急救援经验教训。
2.2 应急救援队伍2.2.1 组成应急救援队伍由专业救援队伍、兼职救援队伍和志愿者救援队伍组成。
2.2.2 职责(1)负责日常应急救援准备工作,包括设备、物资、人员等方面的准备;(2)接到事故报警后,迅速启动应急救援预案,组织人员、设备、物资投入救援;(3)协助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事故调查和处理;(4)参加应急救援培训和演练。
2.3 应急救援协调小组2.3.1 组成组长:水利部直属单位负责人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成员:应急救援队伍成员、专家顾问等2.3.2 职责(1)协调应急救援工作,确保应急救援资源的有效利用;(2)指导地方水利工程应急救援工作;(3)组织应急救援培训和演练;(4)负责应急救援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发布。
水利工程应急预案

水利工程应急预案一、应急预案的目的和原则。
为了加强水利工程的安全管理,保障水利工程的正常运行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制定本应急预案。
本应急预案遵循的原则是,预防为主,防患于未然;突出重点,分类施策;科学决策,统一指挥;协调配合,分工负责;公开透明,宣传教育。
二、应急预案的范围和内容。
本应急预案适用于水利工程发生突发事件时的应急处置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水库、水闸、堤防、水利设施等水利工程。
应急预案的内容包括,应急响应级别划分、应急响应工作流程、应急资源保障、应急指挥系统、应急通信联络、应急演练和评估等。
三、应急响应级别划分。
根据水利工程发生突发事件的情况和影响程度,将应急响应分为Ⅰ级、Ⅱ级、Ⅲ级三个级别。
Ⅰ级为最高级别,Ⅲ级为最低级别。
四、应急响应工作流程。
1. 接到应急事件报告后,立即启动应急响应机制,成立应急指挥部,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事故调查和评估。
2. 根据应急响应级别,及时调动应急资源,开展紧急救援和灾后恢复工作。
3. 加强信息发布和舆情应对,做好社会稳定工作。
五、应急资源保障。
1. 确保应急物资和装备的充足储备,包括抢险救援设备、医疗救护物资、通讯设备等。
2. 组织应急队伍,包括专业抢险队伍、志愿者队伍等,提前做好人员调配和培训工作。
六、应急指挥系统。
建立健全应急指挥系统,明确各级指挥部的职责和权限,确保指挥系统的畅通和高效运转。
七、应急通信联络。
建立应急通信网络,确保各级指挥部和救援队伍之间的及时联络和信息传递。
八、应急演练和评估。
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检验应急预案的可行性和有效性,及时总结经验,不断完善预案。
以上即为水利工程应急预案的内容,希望能够在水利工程发生突发事件时,有效地保障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减少损失,保障水利工程的正常运行。
2024年水利工程应急预案

水利工程应急预案一、概述水利工程应急预案是为了确保水利工程在突发事件发生时,能够迅速、有效地采取应对措施,减轻或消除事件带来的不利影响,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本预案依据《突发事件应对法》、《防洪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国水利工程实际情况制定。
二、组织体系1.指挥体系水利工程应急预案的指挥体系由应急指挥部、现场指挥部和专项指挥部组成。
应急指挥部负责统筹协调、指挥水利工程应急工作;现场指挥部负责具体指挥现场应急处置工作;专项指挥部负责指挥某一特定领域或行业的应急处置工作。
2.工作机构水利工程应急预案的工作机构包括:水利部门、地方政府、相关部门和单位。
水利部门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水利工程应急工作;地方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水利工程应急工作;相关部门和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水利工程应急相关工作。
3.专家组水利工程应急预案的专家组由水利、地质、气象、环保、安全等方面的专家组成,为水利工程应急工作提供技术支持。
三、预防与预警1.预防措施(1)加强水利工程设施建设和管理,确保工程安全运行。
(2)建立健全水利工程安全监测体系,及时掌握工程运行状况。
(3)加强水利工程安全风险评估,制定针对性防范措施。
(4)加强水利工程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2.预警机制(1)建立水利工程预警信息发布制度,明确预警级别、发布程序和发布方式。
(2)建立健全水利工程预警监测网络,及时获取预警信息。
(3)制定水利工程预警响应措施,确保预警信息迅速传达到相关单位和人员。
四、应急响应1.应急响应启动当发生突发事件,可能对水利工程造成影响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2.应急处置措施(1)组织人员疏散,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2)对受影响的水利工程进行紧急抢修,确保工程安全。
(3)加强水利工程监测,密切关注工程运行状况。
(4)根据需要,调用应急救援队伍、物资和设备,协助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3.信息报告与发布(1)建立健全水利工程应急信息报告制度,及时向上级报告应急情况。
水利工程应急预案

水利工程应急预案随着气候变化和极端天气事件的频发,水利工程的应急管理显得尤为重要。
一个周密的水利工程应急预案能够有效减少自然灾害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影响,确保社会经济稳定发展。
本文将提供一个水利工程应急预案的范本,帮助相关部门和企业建立健全应急体系。
一、预案编制背景与目的在面对洪水、干旱、泥石流等自然灾害时,水利工程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
因此,制定一份针对性强、操作性好的水利工程应急预案,是提高应对突发事件能力的前提。
该预案旨在明确应急响应流程、责任分工以及具体措施,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够迅速有效地采取行动,最大限度地减轻灾害损失。
二、组织架构与职责预案应详细列出应急管理的组织架构,包括指挥中心、各专业组和后勤保障组等。
每个组的职责要清晰划分,如信息收集与传递、现场指挥、技术支持、物资调配等,确保在紧急情况下各司其职,协同作战。
三、预警与信息通报机制建立高效的预警系统和信息通报机制是预案成功实施的关键。
预案中应包含如何利用现代通讯技术进行实时监控、数据分析和风险评估,以及如何快速准确地将预警信息传达给所有相关人员和公众。
四、应急处置措施针对不同类型的水利工程和可能遇到的各种紧急情况,预案需要列出具体的应急处置措施。
这些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加固堤坝、泄洪调度、应急供水、抢险修复等。
每一项措施都应附有详细的操作指南和流程图,以便快速执行。
五、培训与演练定期的培训和演练是提高应急管理团队反应能力的有效手段。
预案中应规定定期进行专业知识和技能的培训,以及模拟实际情境的应急演练,确保每位成员都能熟悉自己的职责和操作程序。
六、物资储备与后勤保障充足的物资储备和完善的后勤保障对于应对紧急情况至关重要。
预案中应详细列出必需的物资清单,如沙袋、水泵、应急照明等,并规定物资的储存地点和管理方式。
同时,还要规划好人员疏散、医疗救护和生活保障等后勤工作。
七、总结与改进每次应急响应结束后,都应进行总结评估,分析预案执行的效果,识别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水利工程应急预案

水利工程应急预案一、背景。
水利工程是国家重要的基础设施之一,一旦发生意外事故或自然灾害,可能会对周边地区造成严重影响。
因此,制定水利工程应急预案,对于及时有效地应对突发事件,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二、责任部门。
1. 水利部门,负责水利工程的日常管理和维护,以及应急事件的处置。
2. 地方政府,负责组织协调各相关部门,保障水利工程应急预案的实施。
三、预案内容。
1. 应急响应级别划分,根据水利工程事故的严重程度,划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应急响应。
2. 应急处置流程,一旦发生水利工程事故,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应急处置,包括疏散人员、堵塞漏洞、抢险救援等。
3. 应急物资准备,建立水利工程应急物资储备库,包括抢险救援器材、应急通讯设备、食品和饮用水等,确保在应急事件发生时能够及时调用。
4. 应急演练和培训,定期组织水利工程应急演练,提高相关人员的应急处置能力和协作能力。
5. 应急通讯和信息发布,建立健全的应急通讯系统,确保及时传达应急信息,并向公众发布相关信息,避免造成恐慌。
6. 应急后勤保障,为参与应急处置的人员提供必要的后勤保障,包括食宿、医疗等服务。
四、应急预案的实施。
1. 应急预案的实施由地方政府负责组织协调,水利部门负责具体操作。
2. 一旦发生水利工程事故,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按照预案内容进行应急处置。
3. 应急处置结束后,对应急预案的实施进行评估和总结,及时修订和完善。
五、结语。
水利工程应急预案的制定和实施,是保障水利工程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举措。
希望各相关部门能够认真贯彻执行,确保预案的有效实施,最大限度地减少应急事件对社会的影响。
水利工程应急预案

水利工程应急预案一、前言。
水利工程是国家重要的基础设施之一,为了保障水利工程的安全运行和应对突发事件,制定水利工程应急预案是非常必要的。
本预案旨在规范水利工程应急处置工作,提高水利工程应急处置的效率和水平,确保水利工程设施的安全稳定运行。
二、应急预案的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各类水利工程,包括但不限于水库、水闸、堤防、水泵站等水利设施。
三、应急预案的组织机构。
1. 应急指挥中心,负责统一指挥和协调应急处置工作。
2. 应急处置组,负责具体的应急处置工作,包括现场救援、抢险、排险等。
3. 信息通报组,负责及时收集、汇总和发布应急信息。
4. 物资保障组,负责调配和保障应急物资的供应。
四、应急预案的内容。
1. 应急响应级别划分,根据突发事件的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划分应急响应级别,确定相应的应急处置措施。
2. 应急处置流程,明确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流程,包括预警、应急响应、救援、抢险、排险等各个环节的具体工作内容和责任分工。
3. 应急物资储备,建立应急物资储备制度,确保应急物资的及时供应和有效利用。
4. 应急演练和培训,定期组织应急演练和培训,提高应急处置人员的应急处置能力和水平。
5. 应急指挥调度,明确应急指挥中心的职责和权力,确保指挥调度的及时、准确和高效。
五、应急预案的执行。
1. 当发生水利工程突发事件时,各级水利部门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按照预案规定的流程和程序进行应急处置。
2. 各级水利部门要加强信息通报和协调配合,确保应急处置工作的及时、有序进行。
3. 应急处置工作完成后,要及时总结经验教训,完善应急预案,提高应急处置的能力和水平。
六、总结。
水利工程应急预案是保障水利工程安全的重要保障,各级水利部门要严格执行预案,确保水利工程设施的安全稳定运行,为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提供坚实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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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瓯江口新区水利工程险情应急处置预案1总则1.1目的和依据为及时妥善处置水利工程险情,确保水利工程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损失,维护社会稳定,保障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浙江省重大洪涝台旱灾和水利工程险情应急处置预案》、《温州市水利工程险情应急处置预案(修订)》等规定,结合瓯江口新区水利工程实际,特制订本预案。
1.2适用范围本预案用于指导预防和处置在瓯江口新区的水利工程险情。
主要包括水闸、海塘堤坝、围垦工程、河道及其他失事后可能导致危害公共安全的水利工程险情。
1.3工作原则(1)以人为本,预防为主。
抢险救灾工作要始终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原则,把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认真做好各项防范工作,坚持把强化水利工程安全管理作为防洪减灾工作的中心环节,密切监视雨情、水情、潮情、险情和灾情,最大限度地防范水利工程险情发生。
(2)分级负责,通力协作。
水利工程险情应急处置工作以瓯江口新区管委会为主,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有关部门各司其职,配合协作,共同做好抢险救灾工作。
(3)快速反应,科学处置。
一旦发生水利工程险情,以新区管委会为主,各有关部门应迅速反应,及时启动应急处置预案,组织力量科学处置,最大限度减轻灾害损失。
(4)规范程序,提高效率。
积极完善相关制度,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实施救助,同时本着因地制宜、急事急办的原则,努力提高抢险救助工作效率。
2水利工程险情分级本预案中水利工程险情是指因台风、暴雨、洪水、地震、潮汛和地质灾害等因素造成堤防、水闸等水利工程出现垮坝、决口、失稳等危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重要公共设施安全的紧急状态。
水利工程险情分为一般险情、较大险情、重大险情和特别重大险情四类。
2.1一般险情(1)III级及以下堤防发生可能导致堤塘坍塌、决口的紧急状态;(2)中型及以下水闸发生可能导致失稳的紧急状态;(3)其他可能导致危害公共安全的水利工程紧急状态。
2.2较大险情(1)II级堤防发生可能导致堤塘坍塌、决口的紧急状态;(2)大型水闸发生可能导致失稳的紧急状态;(3)其他可能导致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水利工程紧急状态。
2.3重大险情I级堤防发生可能导致堤塘坍塌、决口的紧急状态(情况特别严重的可升级到特别重大险情处理)。
2.4特别重大险情由重大险情升级而来险情。
2.5特殊情况说明水利工程险情发生的地理位置或影响范围,涉及跨行政区域管理的一般险情,升级为较大险情管理。
3组织体系3.1领导机构瓯江口新区管委会是我区处置水利工程险情应急管理工作的行政领导机构,新区分管副主任负责处置水利工程险情的应急管理工作。
3.2工作机构瓯江口新区管委会处置水利工程险情指挥部(下称“指挥部”)与新区防汛防旱指挥部统一设置,下设瓯江口新区管委会处置水利工程险情指挥部办公室(下称“办公室”)与新区防汛防旱指挥部办公室统一设置,是具体处置水利工程险情的工作机构。
指挥部在瓯江口新区管委会领导下,统一组织和指挥抢险救灾工作,执行瓯江口新区管委会和市级下达的其他关于水利工程险情应急的工作任务。
3.3专家组指挥部聘请有关专家组成相应专家组,为应急管理提供决策建议,参加险情应急处置工作。
本预案的工作机构和专家组等相关人员实行动态更新。
4预测预警4.1预防加强水利工程日常巡查检查,按规定定期开展水利工程安全鉴定(技术认定)工作,对可能发生险情的水利工程,要严密监测并及时报告,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各街道要切实做好水利工程险情预警系统建设;要制定群众转移路线和安置地点的应急方案,并有计划地组织抢险、转移安置等工作的模拟演练。
4.2预警根据水利工程险情紧急程度、危害程度和可能的影响范围,险情处置指挥机构通过电视广播、网络发布、电话通知、手机短信及组织人员逐户通知等方式向影响范围内的政府机构、企事业单位及居民发出预警通知,告知险情可能波及范围、危害程度、蔓延时间,提醒事项和应采取的相应措施等。
一般险情预警由处置险情指挥机构发布,较大、重大和特别重大险情预警由新区指挥部发布。
5应急处置5.1险情报告当发生险情时,事发地街道及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应立即向新区水利分局报告,后者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向新区管委会及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新区管委会视险情程度向上级人民政府报告。
5.2先期处置水利工程险情发生或者可能发生时,有关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单位)应及时、主动、有效地进行处置,控制事态发展,并将险情和有关先期处置情况及时上报新区水利分局,后者应做好启动相应等级应急相应的各项准备工作。
5.3应急响应如果先期处置未能有效控制,根据事态发展,启动相应等级应急响应。
应急响应分为一般险情应急响应、较大险情应急响应和重大、特别重大险情应急响应,共3个等级。
5.3.1一般险情应急响应。
当发生一般险情时,由指挥部根据水利工程险情应急预案具体负责险情处置工作,并及时向市指挥部办公室报告险情、灾情及应急处置情况。
5.3.2较大险情应急响应。
当发生较大险情时,由新区水利分局提出申请,经新区分管领导同意,由新区管委会宣布启动较大险情应急响应程序,并报上级人民政府:(1)立即根据本预案,成立区水利工程险情应急处置指挥机构;(2)指挥部指挥命令新区指挥部办公室立即根据需要通知指挥部相关成员召开紧急会议;(3)新区指挥部办公室根据指挥部会议决定内容,具体负责与上级处置险情应急机构、险情所在地政府机构、现场应急指挥机构及各应急工作组联系,传达指挥部各项指令;及时将上级领导批示和有关险情、灾情及抢险救灾进展情况向指挥部报告;(4)各有关应急工作组根据指挥部会议决定内容,依据各自职责,立即投入抢险救灾工作,并安排人员24小时值班。
5.3.3重大、特别重大险情应急响应。
当发生重大或特别重大险情时,在按较大险情启动应急程序的同时,要及时与省市级处置水利工程险情指挥机构和省市人民政府取得联系,在上级人民政府和处置水利工程险情指挥机构领导下,开展水利工程险情应急处置工作。
5.4应急响应结束在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或相关危险因素消除后,由预案启动单位宣布应急结束。
应急结束后,水利工程险情应急处置指挥机构予以撤销。
5.5信息发布和通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程序,在水利工程特别重大、重大水利工程险情发生的第一时间向社会发布简要信息,随后发布初步核实情况和政府应对措施,并根据险情处置情况,做好后续发布工作。
6恢复重建6.1善后处置善后处理工作由事发地街道负责,新区管委会和新区有关部门提供必要的支持。
对处置水利工程险情中造成伤亡的人员及时进行治疗救助或按规定给予抚恤。
对造成生产生活困难的群众进行妥善安置,对紧急调集、征用的人力物力按规定给予补偿。
新区各有关部门要按规定及时下达救助资金和物资,民政部门要严格管理社会救助资金和物资,监察、审计等部门要加强监督力度,计生、环保等部门要组织专门人员做好疫病防治和环境污染消除工作,保险监管机构应会同各保险企业及时做好有关单位和个人损失的理赔工作。
要高度重视和及时采取心理咨询、慰问等有效措施,努力消除险情给人民造成的精神创伤。
6.2恢复与重建恢复与重建工作由事发地街道负责。
需要援助的,由事发地街道提出申请,新区有关部门跟进调查评估和恢复重建计划,提出解决建议和意见,按照有关规定报批实施,新区管委会及有关部门将及时向上级政府和有关部门汇报水利工程险情造成的损失情况,以及恢复重建计划、措施,积极争取上级政府对在后恢复重建工作的支持。
要充分发动社会各方面力量,积极开展生产自救。
6.3调查与评估新区水利分局等有关部门要会同事发地街道,对水利工程险情发生的原因、性质、影响、后果、责任和应急决策能力、应急保障能力、预警预防能力、现场处置能力、恢复重建能力等问题,进行调查评估,并向新区管委会报告。
7应急保障有关部门要按照分工做好处置水利工程险情应急保障工作。
7.1资金保障由新区财政、发改、民政、水利、交通运输、规划建设等有关部门参加。
主要职责:水利工程险情应急准备和救援工作所需资金,由新区水利分局提出预算,经新区财政部门审核后列入年度区级财政资金预算。
7.2人力保障由新区公安、水利等有关部门参加。
主要职责:建立水利工程险情应急处置队伍,加强业务培训和应急演练;健全全社会动员机制,有效组织和动员社会各种力量参与应急救援工作;加强以街道为单位的公众应急能力建设。
7.3生活保障由新区民政、财政、发改等有关部门参加。
主要职责:负责做好灾民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
7.4物质保障由新区水利、交通运输、民政等有关部门参加。
主要职责:建立水利工程险情处置应急物资、生活必需品储备制度。
7.5医疗卫生保障由新区计生、水利、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有关部门参加。
主要职责:建立医疗卫生保障动态数据库,并做好医疗设施装备、药品储备工作。
7.6抢险装备保障由新区处置水利工程险情指挥机构会同有关部门参加。
主要职责:建立水利系统、本地区现场应急和工程抢险装备信息库,明确应急和工程抢险装备型号、数量、种类、性能和存放位置,保证应急状态时统一调用。
按隶属关系由应急和工程抢险装备归属单位进行维修、保养。
7.7交通运输保障由新区交通运输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参加。
主要职责:保证水利工程处于紧急情况下应急交通工具的优先安排、优先调度、优先放行,确保运输安全畅通。
7.8通信设施保障由新区发改、经合、水利、电信运营单位等有关部门参加。
主要职责“建立重点水利工程网点的有线和无线相结合的应急通信系统,确保应急指挥等处置工作通信畅通。
7.9公共设施保障由新区环保、水利、供电、城管等部门参加。
主要职责:做好水利工程险情处置的水、电、气等供给以及废水和固体废气物等有害物质的监测和处理。
7.10治安维护保障由新区公安、城管等有关部门参加。
主要职责:指定重点水利工程处于险情状态下维护治安秩序的各种准备方案。
7.11人员防护保障由新区管委会负责。
主要职责:指定或建立在重点水利工程险情影响地区的人口密度、城镇规模相适应的应急避难场所,完善紧急疏散管理办法和程序。
7.12技术支撑保障由新区水利分局会同有关部门参加。
主要职责:开展水利工程险情应急管理模式、预测、预防和应急处置等技术的研究,不断改进技术装备,建立处置水利工程险情应急专家组。
8监督管理8.1公众宣传指挥部指导新区水利分局制定和实施应对水利工程险情的宣传教育规划。
广泛宣传应急法律法规、预案和预防、预警、避险、自救、互救和减灾等常识,提高全社会的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
8.2教育培训各街道、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要结合本区水利工程实际情况加强突出水利工程险情应急处置人才的教育培训工作,把应急知识作为水利各级领导、公务员培训的重要教学内容,有计划地对水利工程险情应急处置和管理人员进行培训,提高水利抢险的专业技能和水平。
8.3奖罚对参加水利工程险情应急处置工作并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在水利工程险情的预防、报告、调查、控制和处置过程中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行为,或迟报、瞒报、漏报重要情况的有关责任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