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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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奖惩考核制度(4篇)

安全生产奖惩考核制度(4篇)

安全生产奖惩考核制度一、引言安全生产是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基石,也是维护员工身体健康和保护财产安全的重要措施。

为了更好地加强和促进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制定和实施一套完善的奖惩考核制度势在必行。

本文将详细介绍安全生产奖惩考核制度的内容和意义,并提出具体的实施方案。

二、安全生产奖惩考核制度的内容(一)奖励机制1. 品质奖对于在安全生产工作中表现出色、取得突出成绩的个人、团队或部门,可给予一定的奖励,如荣誉称号、奖金或福利待遇提升。

2. 行为奖对于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积极参与安全培训、主动发现和解决安全隐患的员工,给予一定的行为奖,如奖金、物质奖品或个人荣誉称号。

3. 创新奖对于提出并实施了有效的安全生产措施和改进方案的个人、团队或部门,给予一定的创新奖,如技术创新奖、荣誉称号或专利奖励。

4. 安全岗位技能竞赛奖定期组织安全岗位技能竞赛,对获奖个人、团队或部门给予奖励,如奖金、证书或升职、加薪等。

(二)惩戒机制1. 警告处分对于因违反安全操作规程或未及时发现、报告安全隐患的员工,给予警告处分,并在一定期限内进行安全培训。

2. 记过处分对于多次违反安全操作规程或造成一定程度的安全事故后仍不改正的员工,给予记过处分,并进行一定期限的监管和培训。

3. 降薪处分对于因安全违规行为造成严重后果或多次造成安全事故的员工,给予降薪处分,并进行一定期限的安全培训和监管。

4. 辞退处分对于因故意违反安全操作规程、造成严重后果或多次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员工,给予辞退处分,并追究法律责任。

三、安全生产奖惩考核制度的意义(一)激励安全行为通过设立奖励机制,可以有效激励员工积极参与安全生产工作,增强其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

奖励可以给予物质和精神上的回报,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预防事故发生奖励机制的设立可以鼓励员工在日常工作中严格按照规定的安全操作程序进行操作,及时发现和解决安全隐患,从而减少事故的发生和损失。

(三)激发创新意识通过设立创新奖励机制,可以激发员工创新意识,提出和实施改进安全生产工作的方案,提高企业的安全生产水平和效率。

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三篇)

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三篇)

安全生产的奖惩制度(第一篇)1内容与范围本制度规定了在安全生产工作的奖励与处罚办法。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单位的生产及经营管理。

2奖励2.1认真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规定,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和特别贡献,年终评为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由公司制定相关标准进行表彰和奖励,先进个人奖励标准不低于200元,先进单位奖励标准不低于给予2000元。

2.2对在安全管理、安全技术、职业卫生等方面提出合理化建议,取得显著成绩者,到年底进行评比表彰,对获奖人员给予50—1000元的奖励。

2.3对敢于抵制违章指挥、制止违章作业和歪风邪气,防止工伤事故发生或财产免受损失者,公司根据贡献大小以通报嘉奖的形式,给予50—1000元奖励。

2.4对出现事故进行积极抢救,做出贡献的有功人员,公司将给予100—500元奖励。

2.5对于积极举报违章指挥者、违章作业和隐瞒事故的人员,一经查实,将给予50—500元的奖励,并为举报人保密。

2.6对于在其他各项评比中获得嘉奖的人员,按照各项评比的相关标准进行奖励。

3处罚3.1安全生产事故处罚。

安全生产事故参照公司《事故管理制度》和《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管理办法》处罚。

3.2违章违纪处罚。

违章违纪处罚参照公司《劳动纪律管理规定》和《习惯性违章管理规定》。

3.3事故隐患处罚:对事故隐患和整改处罚参照公司《信息闭合管理规定》。

3.4加重处罚。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加重处罚:3.4.1公司领导违章指挥,造成因工死亡、重伤、轻伤、急性中毒及重大未遂事故的,要加重处罚。

3.4.2发生事故后仍不采取有效措施,在12个月内再次发生同类事故的,要加重处罚。

3.4.3发生事故隐瞒不报、虚报或故意拖延时间不报的,要加重处罚。

3.4.4接到‘事故隐患通知单”后不按期排除隐患或未采取有效措施而发生事故的,要加重处罚。

3.5减免处罚。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酌情减、免处罚:3.5.1因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而造成的伤亡事故,可酌情减、免处罚。

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制度(5篇)

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制度(5篇)

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制度1目的为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促进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的全面提高;使安全生产工作逐步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确保生产安全,将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与奖励、惩罚有机地结合起来,特制订本制度。

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各部门、车间的安全生产奖惩管理。

3内容与要求3.1对全体员工层层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公司与主管部门签订,车间、部门负责人与厂部签订,班组与车间签订,每一名员工与主管人签订,不留空白,使人人承担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事事处处有人员管理安全。

3.1.1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明确标注:(1)具体时段(2)负责内容(3)责任目标(4)奖惩办法(5)监督人员(6)责任人3.1.2坚持以规章制度为依据,以具体工作岗位为基础,以岗位操作规程为标准,以安全标准化管理为指导,按照“三不伤害”的原则,明确责任,确定目标。

根据责任目标的完成情况进行奖惩。

3.1.3调整工作岗位时“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随时改签。

3.2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按照《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制度》定期检查,并对隐患整改进行监督。

依据奖惩方案,结合整改情况进行奖惩。

3.3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由安全生产委员会组织人员根据《事故管理制度》明确责任,确定责任人,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处理。

对责任部门、责任人、相关人员进行处罚。

3.4各部门、各级人员的日常管理按照公司各项规章制度进行奖惩,按月份汇总。

3.5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实事求是的进行年度、季度、月度奖惩。

各项奖惩决定均须公示接受全员监督。

3.6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编制年度安全生产奖惩方案,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审核通过,主要负责人签字批准后实施。

4相关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制度》《事故管理制度》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制度(2)是指为了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推动全员参与安全生产、形成安全生产文化,建立一套奖励和惩罚机制来激励员工遵守和执行安全规定,并惩罚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

安全生产奖罚制度(5篇)

安全生产奖罚制度(5篇)

安全生产奖罚制度(一)在生产过程中如发现有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坚决予以罚款处理并通报批评,如造成经济损失,百分之百进行赔偿。

(二)在禁烟、禁火场所,发现有违规吸烟、用火的行为,发现后要严格处理,如造成严重事故的要除名并追究其刑事责任。

(三)对在生产中有实用价值的建议、设备改进,公司予以奖励。

(四)公司对于发现重大安全事故隐患者给予奖励。

(五)在安全生产工作有突出贡献、成绩显著者给予奖励。

(六)总经理在年度生产计划中,应落实年度安全生产基金,由财务部保证资金投入,安全生产委员会审批奖励方案与办法,安全技术部草拟安全生产奖惩方案,工会监督执行。

(七)安全生产奖励,应与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安全检查与整改,安全生产技术进步,事故应急处理、班组安全生产竞赛等方面结合起来,以促进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八)安全生产奖励,应同安全生产“五同时”工作相结合,是企业激励机制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必须达到长效化、制度化的要求,同时要做好安全生产奖励的档案工作。

安全生产奖罚制度(2)是指通过给予安全工作表现优秀的个人或单位一定的奖励,对不遵守安全规定、发生事故或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个人或单位进行相应的处罚,以激励和约束各方积极参与安全生产工作,确保生产过程中的安全性。

安全生产奖励制度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进行实施:1. 奖励表彰:设置一定的奖项,如安全生产示范单位、安全生产先进个人等,对表现优秀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给予奖品、荣誉或奖金等奖励。

2. 绩效评价:将安全生产纳入绩效评价体系,将安全工作的完成情况作为考核指标之一,通过绩效评价结果给予奖励,例如加薪、晋升等。

3. 安全投入补贴:对单位和个人在安全投入方面积极投入的行为给予一定的补贴,例如购买安全设备、培训人员等。

4. 安全工作经验交流:组织安全工作经验交流会议、研讨会等,对分享有效经验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奖励。

5. 安全文化建设奖励:对在安全文化建设方面起到积极推动作用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奖励,鼓励大家形成良好的安全理念和行为习惯。

安全生产奖惩制度(10篇)

安全生产奖惩制度(10篇)

安全生产奖惩制度(10篇)安全生产奖惩制度11、安全生产是公司生存和发展的前提和基础,只有充分重视它的重要性,才能保障公司营运和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广大消费者和全体公司员工生命和财产安全,能够权责分明,建立健全激励和惩罚措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根据本公司《安全生产职责制季度考核》,特制定安全生产奖励和惩罚制度:2、财务部按考核结果和年度奖励、处罚方案带给专项经费保证。

3、与各部门经理签定安全生产职责书。

4、对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制、消除事故隐患,成绩显著的给予奖励。

5、对员工个人奖励、凡贴合下列条件之一者,由工会和技术部提出奖励方案,报主管领导审批,给予一次性100—1000元奖励;⑴职工发现重大事故隐患,防止事故发生;⑵事故发生后用心进行抢救和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使国家和群众利益减轻损失;⑶在安全生产、食品卫生等方面有发明创造或技术革新,有明显效果的;⑷在安全管理、安全技术、食品卫生等方面提出合理化推荐并取得显著成绩者;⑸对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进行举报者。

6、处罚按照安全生产检查制度的规定进行检查,并依据检查结果下发罚款通知,对违章个人进行罚款,在接到通知之日起3日内上交到财务部。

如果未按时交纳则从下月工资中扣除。

7、处罚标准⑴违章指挥每出现一次罚指挥者200元;⑵安全职责制不落实,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和生产班组不按规定开展活动及安全活动记录不完整的,罚部门负责人100元;⑶违反操作规程和劳动纪律未造成事故,罚违章者50元;⑷不组织或不参加各类人员的安全检查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的,每发现一次罚当事人100元;⑸无“操作证”独立上岗操作的,每发现一人罚部门负责人100元;⑹拆卸或不用安全防护设施的,每发现一人罚部门负责人100元;⑺发生伤亡事故或未遂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拖延不报的,每发现一次罚该部门负责人及办事人各200元;⑻对认真执行劳动安全法规和维护安全生产的人员故意刁难、打骂或实行打击报复的,每发现一次罚200元;⑼破坏事故现场,阻挠对事故的调查处理或带给假证的,每发现一次罚当事人200元;⑽接到“事故隐患通知单“后不及时采取措施的,每发现一次罚部门负责人300元;⑾发生轻伤事故1人或因燃烧、爆炸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800元以上1万元以下,扣发部门负责人半年二次工资,直接经济损失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对部门负责人加倍处罚;⑿重伤事故1人或因燃烧、爆炸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扣发部门负责人半年岗帖,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对部门负责人扣发全年岗帖并处通报批评;⒀死亡1人或因燃烧、爆炸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0万元以上,报上级部门处理;⒁发生一齐多人伤亡事故,视伤亡等级其处罚按上述条款叠加;⒂对各部门行政正职的处罚还将并处安全生产职责书的处罚规定。

安全生产奖惩制度(10篇)

安全生产奖惩制度(10篇)

安全生产奖惩制度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切实抓好煤矿安全管理工作,做到人人抓安全,人人反违章,将安全工作与每位职工的切身得益紧密联系起来,制定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奖励制度:一、奖励条件:1、模范遵守国家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自觉执行煤矿的各项安全管理规定或措施,成绩显著者;2、发现事故隐患或征兆,立即采取措施进行防范或及时向矿进行汇报处理,避免重大事故的发生的有关人员。

3、抢救事故有功人员;4、在安全技术方面有发明创造或创新,并运用于本矿的安全管理,使企业获得较大的经济效益的有功人员;5、对企业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并运用于企业管理实践中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的有功人员;6、每月积极努力完成矿下达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指标,成绩显著的班组或个人;7、敢于制止违章、反对违章、检举揭发违章者的各类人员;8、对企业安全或生产作出特殊贡献者。

二、奖励对象:凡符合以上条件的在矿从业人员,包括管理人员和员工。

三、奖励办法:奖励分为物质奖励和精神奖励。

精神奖励。

口头表杨、会议表杨、新闻媒体表彰、利用矿的牌报等宣传工具宣传、表彰、发放奖状等形式。

物质奖励:1、发放奖品;2、发放奖金。

(1)、对完成安全生产任务的单位或个人以计件工资形式实施奖励;(2)、对安全技术创新或创造者,按所创价值的____%-____%实施奖励;(3)、对抢险救灾有功人员按100-____元不等实施奖励;(4)、对制止违章或检举违章者,按处罚金额的____%实施奖励。

(5)、对特殊贡献者对其奖励100-____元不等。

同时对煤矿安全生产管理有特殊贡献者晋级奖励。

惩罚制度:一、惩罚条件:1、违反煤矿安全管理规章和制度或措施,不遵守劳动纪律和管理制度,违章或违规者;2、在正常情况下,对安全生产任务指标完不成者;3、发现事故隐患或预兆,不采取措施处理或不汇报者,或发生事故后不及时汇报和处理者;4、对职工不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上岗操作造成事故的;5、管理人员放松安全管理或违章指挥、玩忽职守,造成事故的;6、对违章现象视而不见或者隐瞒不报,发生事故后隐瞒事故真象者;7、对矿井安全生产工作,不服从安排和调度者;8、实施盗窃或破坏安全生产者;9、打击报复安全管理人员或举报者的人员。

安全生产奖惩制度简单版(9篇)

安全生产奖惩制度简单版(9篇)

安全生产奖惩制度简单版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促进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发展,保障公司生产经营工作的顺利进行,现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奖励1、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是部门评比先进和给予奖励进行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经费从企业奖励基金中列支。

2、安全生产责任制是经济责任制的一部分,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必须同本部门的经济利益挂钩,严格考核,按公司安全生产月度考核给予奖励。

3、安全生产评比工作每年进行一次,并给予部门一次性奖励。

4、对下列成绩显著人员给予一次性奖励:1)发现事故隐患,及时采取果断措施,避免发生重大伤亡事故,重大设备损坏事故或其它重大事故的有功人员。

2)在抢救事故中,使国家和人民的生命财产免受损失或少受损失的有功人员。

3)在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中有革新、发明、创造并获得成效者。

4)对安全工作提出行之有效合理化建议的。

5)在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

6)被评为厂级安全标兵或安全生产先进个人的。

5、奖励分为。

记功、晋级(包括增浮动工资)、通令嘉奖、表扬,发给一定的奖金,报请上级机关授予荣誉称号。

二、处罚1、有下列情况的部门给予经济制裁1)发生事故的部门。

2)发生重伤及以上或一次轻伤二人以上的部门。

3)工伤事故频率超过公司规定指标的部门。

4)设备事故率超过规定指标的部门。

5)发生重大设备事故、重大火灾事故、爆炸、中毒、触电、尘毒、车祸等事故的部门。

2、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追究有关负责人的责任。

1)没有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及公司有关安全生产法令、条例、决定、管理混乱,不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安全第一思想不牢固,忽视安全而发生伤亡事故,重大设备损坏事故或火灾的。

2)没有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特殊工种的职工没有技术操作合格证就上岗,发生伤亡事故。

3)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设备,设施和房屋不采取措施,安全装臵不装配或失灵发生伤亡事故的。

4)发现事故隐患不及时整改或不采取防范措施,发生伤亡事故的。

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及实施细则(5篇)

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及实施细则(5篇)

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及实施细则安全生产工作是保障企业和员工生产安全、维护社会公共安全的重要工作。

为了促进安全生产工作的落实,需要制定相应的奖惩规定及实施细则。

以下是一个常见的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及实施细则的示例:一、奖励制度:1. 安全生产先进个人奖: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表现突出,具有较高职业素质和技能的员工进行表彰并给予奖励。

2. 安全生产成果奖: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取得显著成果的个人或团队进行奖励,包括技术创新、安全经验分享等方面的成果。

3. 安全检查合格奖:对企业或部门在安全检查中通过合格的评定,没有发现安全隐患的进行奖励。

4. 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奖: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的企事业单位进行奖励,鼓励其在安全生产管理方面作出更多贡献。

二、惩罚制度:1. 违章违规处罚: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操作程序,造成安全事故或者安全隐患的个人进行处罚,包括扣发工资、警告、记大过等惩罚措施。

2. 安全责任追究:对在事故中直接或间接负有责任的相关人员进行追责,包括调离岗位、停职、辞退等处罚措施。

3. 安全教育培训:对因安全意识不足导致安全事故或隐患的个人进行安全培训,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4. 经济赔偿:对因违法违规行为导致的损失进行经济赔偿,并追究法律责任。

三、实施细则:1. 奖惩程序:奖惩决定由上级主管部门或企事业单位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和实施,确保奖惩程序的公平、公正和透明。

2. 奖惩依据:奖惩决定应明确依据相应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遵循法律程序和原则。

3. 奖惩记录:对奖惩决定进行登记和记录,累积个人或单位的安全记录,便于综合评价和激励。

4. 奖惩效果评估:定期对奖惩措施的实施效果进行评估和总结,及时调整和改进奖惩制度。

以上是一个简单的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及实施细则的示例,具体的奖惩措施和程序应根据不同的企事业单位的实际情况进行制定和完善。

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及实施细则(2)是指企业或组织为了促进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对工作人员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表现进行奖励或处罚的规定和具体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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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安全生产奖惩制度1.目的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推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实,加大安全生产奖惩和责任追究力度,预防和减少各类事故发生,特制订本制度。

2.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及外来施工人员。

3.职责3.1安环部负责本制度的修订、监督检查、统计和整理各类奖励和违规记录;并提出处理意见。

3.2分管安全生产副总经理负责本制度的审核,总经理负责本制度的批准,并确保有效实施和运行。

3.3 财务部根据分管安全生产副总经理签批的安全生产奖惩通知单,负责从工资中添加或扣除。

3.4 各部门负责具体实施。

4.安全生产奖励4.1对安全生产运行做出贡献的有以下表现之一的部门或个人给予表彰奖励:4.1.1认真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本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在改善劳动条件方面积极推广运用新技术,对防止职业危害及人身伤害事故取得突出效果的;4.1.2在安全技术、安全管理、劳动卫生防护方面采取措施得力,使公司安全工作取得突出成绩、获得上级主管部门表彰的;4.1.3对劳动安全工作提出有价值的合理化建议的;4.1.4发现事故预兆及时采取措施排除险情,避免了重大伤亡事故发生的;4.1.5积极抢险救灾,使企业财产和职工生命免受损害或减轻损害的;4.1.6在日常安全生产中,大胆抵制和制止“三违”,避免发生事故的;4.1.7忠于职守,积极负责,发现重大安全隐患及时报告的。

4.2符合以上4.1.1款至4.1.7款的人员,根据实际情况按200----2000元给予嘉奖。

5.安全生产责任追究与处罚5.1安全生产事故根据性质分为责任事故、非责任事故或破坏事故。

对责任事故和破坏事故应进行处罚,非责任事故可不进行处罚。

事故责任由事故调查组调查认定。

公司应根据事故调查报告结论,按管理权限对当事人进行处罚。

由政府部门组织调查的事故,若对有关责任人员的处罚意见严于本奖惩办法的,从其规定。

5.1.1直接责任者:指其行为与事故的发生有直接关系的人员。

5.1.2主要责任者:指对事故的发生起主要作用的人员。

5.1.3领导责任者:指对事故的发生负有领导责任的人员。

5.2责任追究和处罚范围5.2.1发生事故(包括工亡、重伤、对等责任以上交通事故、设备事故、生产性火灾及爆炸事故等),或发生造成较大影响的未遂事故;5.2.2发生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拖延不报及隐瞒事故的;5.2.3在履行安全职责工作中,有失职、渎职、违法等行为的;5.2.4有重大事故隐患逾期不予整改的(以指令书限定时间为限);5.2.5生产作业现场存在较严重的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行为的;5.2.6各种安全制度建设、安全教育、基础资料、事故处理等管理中存在不合规行为的。

5.3发生安全责任伤亡事故,要依据事故的责任认定,对有关责任人进行经济处罚和行政处理。

经济处罚主要指通过降薪、减薪等方式实施罚款;行政处理分为免职、降职、解除聘任、解除劳动合同等。

5.4发生伤亡事故后,对其领导人员按以下规定处罚。

5.4.1非亡人事故处罚:5.4.1.1一次轻伤2人或急性中毒2人并住院治疗,处罚主要负责人1000-3000元;5.4.1.2一次重伤1人的,以及发生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的责任事故或发生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的火灾事故,处罚主要负责人2000-5000元;5.4.1.3一次重伤2人以上的,处罚主要负责人3000-6000元;5.4.2若在年度发生安全死亡事故的,依据当地政府事故调查组的处理意见处罚。

5.4.3发生有重大社会影响的安全事故且被新闻媒体曝光的,对主要负责人和分管领导分别处罚5000元、3000元。

5.5发生伤亡事故后,对本单位相关责任人的经济处罚按以下标准执行:5.6在一起伤亡事故中既有轻伤,又有重伤和死亡的,按上述标准分别计算,累计处罚。

5.7发生因工伤亡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原对应标准加重50%进行经济处罚。

5.7.1故意破坏事故现场的;5.7.2不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人员和财产,造成事态扩大的;5.7.3拒绝、阻挠事故调查以及拒绝提供有关情况、资料、物品、证据的;5.7.4故意弄虚作假刁难事故处理人员的;5.7.5不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处理事故责任人,致使相同事故重复发生的。

5.8由于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及职工在抢险救灾过程中造成的因工伤亡事故免于处罚。

6.违规违章事件处罚6.1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未建立或严重不健全的,处罚责任人500元;6.2未按照有关规定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配备要求数量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体系不健全或未有效运行,处罚责任人5000元;6.3未开展职工“三级”安全教育,变换工种后未进行安全教育及教育培训时间、内容不落实的,处罚责任人300元;6.4不能按照有关规定确保安全费用有效投入的,处罚责任人5000元;6.5对在安全检查中查出的隐患或安环部下达的限期整改通知,责任部门(包括外包单位)无故未整改或无特殊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整改完毕的,处罚责任人300元;已整改但结果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处罚责任人200元;已整改但在整改期限内未将回执反馈至安环部的,处罚责任人100元;整改期间,防护措施不到位发生安全事故,处罚责任部门500元;6.6为安全管理人员行使职权制造障碍和困难的,处罚责任人300元;6.7没有按规定建立安全教育培训档案、安全会议档案、安全检查档案、事故应急预案等安全管理档案的,处罚责任人500元;6.8未按规定组织编制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不按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组织生产作业或指挥作业人员蛮干、违章、强令冒险作业的,处罚责任人500元;6.9指派、指挥无有效资质证人员从事特种作业、各类运输机械设备驾驶、操作各类起重机械设备、各类电气仪表设备和各类压力容器设备操作的,处罚责任人300元;6.10对生产安全技术措施、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未向执行部门和劳动者进行逐级书面交底、确认的,处罚责任人300元;6.11未对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的,处罚责任人300元;6.12使用外包队伍时,未与其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未在施工合同中明确双方的安全管理职责的,处罚相关责任人200元;6.13机械设备未经验收合格就投入使用的,处罚责任人300元;6.14向不具备相应施工资质的单位分包工程,工程开工前未按规定及时办理安全备案手续就从事施工的,处罚责任人500元;6.15车辆、特种机械设备应定期检查,对查出的问题要及时整改,保证完好率100%。

如带病运行或发生车辆、机械责任事故的,处罚责任人500元;6.16作业人员岗上饮酒的,处罚500元,二次解除劳动合同;酒后上岗的,处罚300元,并按旷工处理;6.17在高处或危险作业场所进行打架、打闹的作业人员,处罚1000元,二次解除劳动合同;6.18作业人员不按操作规程违章操作,根据实际情况处罚100-200元;6.19不服从现场安全人员管理或在同一生产岗位现场屡次违章的员工,处罚300元;6.20无故不参加公司安全教育培训的,处罚100元;培训迟到的,处罚20元;培训考核不及格的(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及格分数为80分),重新接受教育和补考,并给予30元的处罚,年度安全教育培训考核三次以上不及格者,解除劳动合同;6.21同一班组内经常出现同一类型违章的,班组长要负责任,并处以100元罚款;6.22厂区内吸烟的,一次处罚500元,二次解除劳动合同;6.23不按规定佩戴劳动防护用品,处罚30元;佩戴不规范的,处罚20元;6.24穿拖鞋、高跟鞋、露趾鞋、裙装、短裤、背心、七分裤等不符合要求的着装进入作业区域的,处罚50元;6.25女员工进入作业区域佩戴安全帽时,长发未束起并盘卷,处罚20元;6.26随意移动、损坏、拆除安全设施或挪作他用的,处罚违反者100元,岗位员工、班组长、安全员发现并未及时监督恢复者,处罚100元;6.27无故堵塞消防通道,处罚责任部门负责人50元;6.28堵塞消防栓或灭火器材通道,处罚责任人50元;6.29无故使用、挪用(移动原位置2m以外)、故意损坏消防设施、器材及应急物资的,由责任人按照原价进行赔偿,并处罚50元,找不到责任人的由该区域负责人承担相应处罚;6.30消防器材未定期检查的,处罚责任人50元;6.31擅自锁闭安全出口的,处罚责任人30元;6.32上班时间内做与工作无关的事的,处罚50元;6.33在作业区域内吃主食、零食的,处罚30元;6.34在作业区域追逐打闹,影响他人正常工作的,处罚30元;6.35上班时间睡岗的,处罚50元;6.36定人定岗工作人员擅离职守的,处罚200元;6.37人货混载行车、超速行车的(厂内道路行驶不得超过15Km/小时,叉车车间外行驶不得超过5Km/小时,车间内行驶不得超过3Km/小时),处罚责任人50元;6.38员工上下班自行骑摩托车、电动车通勤的,驾驶人及乘坐人未佩戴安全头盔的,处罚50元;手续及证件不齐全的禁止驾驶。

6.39车辆喇叭、灯光损坏,转向器、离合器、刹车装置失灵,带病行车的,处罚责任人100元;6.40设备运行过程中,无人值守的,处罚责任人50元;6.41设备维修人员对已申报维修的电器、机械,无故延迟维修而影响生产安全的,处罚责任人50元;6.42起重机械停止作业后,吊重物还悬空停留的,处罚操作人员100元;6.43起重作业时,下方严禁站人,违者处罚作业负责人100元;6.44无证驾驶叉车或驾驶的车辆与准驾车型不符的,处罚责任人50元;6.45叉车未按照叉车安全操作规程作业的,处罚责任人50元;6.46作业现场有“跑、冒、漏、滴”现象,为及时处理的,处罚该区域主管人员100元;6.47重物超高2.5米以上堆放,不作相关防护措施的,处罚相关负责人100元;6.48临时施工现场未悬挂安全警示牌的,处罚责任人50元;6.49有台、坑、洞的工作现场未设置护拦的,处罚相关责任人100元;6.50作业现场所有井口未设盖板等防护设施的,处罚该区域主管人员100元;有防护设施未防护的处罚30元;6.51区域负责人下班时,没有关电、停机、关水、关门、关窗、关气等,未进行安全确认的,处罚50元;6.52违章指挥、强令员工冒险作业的,处罚责任人200元;6.53不具备特种作业资格的人员进行相关作业,处罚违反者100元;6.54电焊机二次线或接头铜芯裸露,未作包扎绝缘,罚违反者50元;6.55未办理相关危险作业票证进行作业的,处罚作业人50元,处罚作业负责人100元;6.56作业票证填写不规范的,处罚责任人50元;6.57进行危险作业时,监护人擅自离开并继续作业的,处罚作业人30元,监护人50元;6.58进入高压电房检修工作,未着绝缘鞋、绝缘手套的,未设有专人监护的,处罚责任人50元;6.59临时用电设备,未安装符合安全要求的漏电保护器的,处罚责任人50元;临时用电设施不规范(乱拉导线拖放在地上,绞在金属架上或与其它线交织在一起以及露天乱装闸刀开关等),处罚责任人50元;6.60在易燃、易爆场所未使用防爆型灯具或防爆型电气设备的,处罚责任人100元;6.61擅自更改急停开关的外观颜色,或擅自破坏、拆除急停按钮开关的;或改变控制开关按钮用途的,处罚责任人100元;6.62在金属容器内检修作业,不戴安全帽和不使用低压安全电源的,处罚违反者和本区域班组长各100元;6.63不关乙炔、氧气瓶阀门就下班或离开工作岗位的,处罚违反者50元;6.64高空作业不系安全带处罚违反者100元;6.65未拉闸停电、未挂警示牌就进行设备、电气检修作业,处罚违反者100元;6.66使用工器具前未作常规检查,处罚使用人50元;6.67作业区域违章携带火种,拨打手机,处罚责任人100元;6.68默认员工违章作业、冒险作业的,罚现场负责人和班组长各100元;6.69各种仓库内物资摆设不整齐,不分类定位摆设,不清洁不卫生的,给予仓库管理员和仓库负责人各50元处罚;6.70作业完成后,不及时清理作业现场,处罚责任人50元;不及时收取作业工具或防护用具,处罚责任人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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